锻炼完还有小猫咪迎接我!嘻嘻。今天老板还要布置任务的时候,果断来了句,我要去打拳了,回去了哦。(胆子太肥了!)之前有回上班路上碰到她(一般上下班碰到同事我从来就不会叫住他们,当没看见,除了社恐外,也不想跟着别人的脚步走,因为我走路很快……他们跟不上,也不想慢下来),她问我是不是还在锻炼,我说是啊,打拳,她笑说自己也在甩大绳,很解压。打拳其实也很解压,尤其是跳起来,往下捶,和直拳冲刺,简直打碎一切烦恼!今天有些小惊险、一个是跳踢,出脚不稳还好扶了下墙,否则可能别筋。还有做俯卧撑,后续手在抖,估计是自身太重了。囧。再者是下压胸口有点拉到也不知道咋的,有点小疼。汗水又和洒水车一样,撒的地上都是,我都担心自己滑倒……后来出去,同学们都说今天估计没开空调。波比跳跳的最多的一次,平衡性还待提高。连续踢腿老要点地。
湖南男子发现女儿非亲生要离婚,岳母好心劝阻:给你一套房和50万
常言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千千万万人中,一对男女能走到一起结为夫妻是莫大的缘分,这样的缘分,本来应该倍加珍惜、共同呵护经营,但并非所有人都懂得婚姻的真谛,以对自己负责也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去维护它。
比如保持忠诚是夫妻双方都应该遵守的义务,现实中因婚内外遇导致离婚的诉讼却不少见。
对被背叛的一方来说,伴侣外遇带给自己的精神伤害可能是金钱都难以弥补的,湖南的何先生便深有体会,当他发现自己当宝贝养的女儿非亲生时,决定离婚,此时岳母提出只要他不离婚,便能有一套房子和50万元,岳母为何会帮女儿挽留他,何先生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
何先生与妻子刘某结婚的时间并不长,只有3年,人们都说“七年之痒”,这还不到一半就闹起了离婚,可想而知两人的矛盾不是小矛盾。
原来,何先生与刘某结为夫妻并非两人之间有多深的爱意,稍显凑合。
何先生幼年丧父,是母亲将他辛苦拉扯大,单亲家庭的成长经历让何先生有些自卑内向,长大后,他也不会追女孩,就整天闷在工地干活,到了快奔三的年纪还没对象,母亲非常着急。
何先生不想让母亲为自己担心,便听从母亲的意思去相亲,就这样认识了刘某。刘某比何先生小3岁,已经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带着一个和前夫生的女儿,但何先生对此表示不介意,因为他确实年纪大了,想尽快把终身大事落实,两人初见没过多久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但恋爱时,何先生却总觉得哪里不对,虽然他没怎么和女孩相处过,但无论如何两人作为情侣,出去逛街刘某连手都不让他牵总有点异常。何先生安慰自己可能是刘某比较害羞,既然决定在一起,那就要包容对方,抱着这样的想法,他们只谈了很短暂的恋爱就领证登记了。
结婚时何先生28岁,刘某25岁,其实都还非常年轻,如果肯好好经营婚姻奋斗事业将来日子不会差到哪去,可婚后夫妻俩的相处依然很古怪,何先生大多数时间都守在工地上面,和妻子交流不多,回了家妻子也不会为他做饭,何先生问起便说想吃自己做,显得极不耐烦。
更有甚者,两人每次通电话都是何先生打给妻子,3年的时间,刘某居然没有主动打过一次电话问问丈夫在外面吃得饱不饱,穿得暖不暖,何先生心里有点不舒服,但想着感情需要慢慢培养,也就没太计较,更何况婚后刘某为他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每每看到女儿,何先生便觉得自己工作都更有劲头了,他要给女儿挣个未来,让她受良好的教育。只是随着女儿五官逐渐长开,何先生总觉得女儿和自己不像,心里犯嘀咕,本以为只是自己这么想,可有时亲戚朋友看到都会说孩子长得像妈妈,不像爸爸,他便更起疑心。
在做了一番思想斗争后,何先生还是带着2岁的女儿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让他整个人都崩溃了,女儿竟然和他没有血缘关系!
何先生当即把鉴定结果扔到了妻子面前,刘某看到后并没有惊慌,而是淡定地承认了自己婚内外遇的事实,但她不肯说孩子的生父是谁,也不想跟何先生多谈这件事,当晚便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带两个女儿回了娘家。
何先生难以忍受妻子对自己的不尊重,决意要离婚,可这时他的岳母却劝他别离。
她也不认可女儿的行为,训斥过她,但还是觉得小夫妻日子能过尽量过,不用走到离婚的地步,而且,家里快要拆迁了,要是不离婚,女婿还可以享受到福利,能得到一套80平米的房子和50多万拆迁款,要是何先生觉得不够的话,她再出点钱弥补他的心理创伤都没问题。
说白了,刘母不希望女儿这么快又离婚,她就想让女儿有个安稳的家,但刘某的态度就没那么好,她表示自己婚前就告诉过何先生她经历过失败的婚姻,所以不会再喜欢任何人,是何先生非要结婚的,而且何先生为人太古板无趣,和她性格不合,她不想多做挽留。
要是何先生能接受女儿非亲生的事,那就凑合着过,要是不能接受,那就离婚。
妻子的冷淡态度让何先生很伤心,即使岳母尽力劝和,他依然决定离婚,并提出刘某必须返还他这几年花在她们妻女身上的14万。刘某一听,表示钱太多了,自己没法给;何先生无奈,决定走法律途径提起离婚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如果一段婚姻中,男方受到了女方的欺骗把非亲生的孩子当成了亲生的抚养,那孩子的生父生母就属于无法律上的原因获利,也就是不当得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何先生在知道女儿非亲生的真相后,当然可以追索以前所支付的抚养费。
与此同时,刘某违背了婚姻忠诚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生育了子女,给何先生造成了财产损失和精神痛苦,严重伤害夫妻感情。
《民法典》相较以前的《婚姻法》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增设了“其他重大过错”新规定,刘某的行为应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重大过错”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作为无过错方的何先生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刘某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这类离婚纠纷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法院一般会综合抚养的时间、过错方的过错程度、经济收入及惩戒效果酌定,不管怎样,刘某婚内外遇伤害丈夫,都有她必须付出的代价。
这个案例中,何先生与刘某显然都对婚姻缺乏理性的认知,一个只是为完成任务结婚,一个毫不重视婚姻义务,殊不知婚姻非儿戏,不是凑合就行,相关责任不仅有道德的要求更有法律的约束,轻视婚姻是对自己不负责,而轻视所导致的苦果也只能由自己咽下。#肥唐说八卦#
常言道“百年修得同船渡,千年修得共枕眠”,千千万万人中,一对男女能走到一起结为夫妻是莫大的缘分,这样的缘分,本来应该倍加珍惜、共同呵护经营,但并非所有人都懂得婚姻的真谛,以对自己负责也对他人负责的态度去维护它。
比如保持忠诚是夫妻双方都应该遵守的义务,现实中因婚内外遇导致离婚的诉讼却不少见。
对被背叛的一方来说,伴侣外遇带给自己的精神伤害可能是金钱都难以弥补的,湖南的何先生便深有体会,当他发现自己当宝贝养的女儿非亲生时,决定离婚,此时岳母提出只要他不离婚,便能有一套房子和50万元,岳母为何会帮女儿挽留他,何先生又会做出怎样的选择呢?
何先生与妻子刘某结婚的时间并不长,只有3年,人们都说“七年之痒”,这还不到一半就闹起了离婚,可想而知两人的矛盾不是小矛盾。
原来,何先生与刘某结为夫妻并非两人之间有多深的爱意,稍显凑合。
何先生幼年丧父,是母亲将他辛苦拉扯大,单亲家庭的成长经历让何先生有些自卑内向,长大后,他也不会追女孩,就整天闷在工地干活,到了快奔三的年纪还没对象,母亲非常着急。
何先生不想让母亲为自己担心,便听从母亲的意思去相亲,就这样认识了刘某。刘某比何先生小3岁,已经经历过一段失败的婚姻,带着一个和前夫生的女儿,但何先生对此表示不介意,因为他确实年纪大了,想尽快把终身大事落实,两人初见没过多久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但恋爱时,何先生却总觉得哪里不对,虽然他没怎么和女孩相处过,但无论如何两人作为情侣,出去逛街刘某连手都不让他牵总有点异常。何先生安慰自己可能是刘某比较害羞,既然决定在一起,那就要包容对方,抱着这样的想法,他们只谈了很短暂的恋爱就领证登记了。
结婚时何先生28岁,刘某25岁,其实都还非常年轻,如果肯好好经营婚姻奋斗事业将来日子不会差到哪去,可婚后夫妻俩的相处依然很古怪,何先生大多数时间都守在工地上面,和妻子交流不多,回了家妻子也不会为他做饭,何先生问起便说想吃自己做,显得极不耐烦。
更有甚者,两人每次通电话都是何先生打给妻子,3年的时间,刘某居然没有主动打过一次电话问问丈夫在外面吃得饱不饱,穿得暖不暖,何先生心里有点不舒服,但想着感情需要慢慢培养,也就没太计较,更何况婚后刘某为他生下了一个可爱的女儿。
每每看到女儿,何先生便觉得自己工作都更有劲头了,他要给女儿挣个未来,让她受良好的教育。只是随着女儿五官逐渐长开,何先生总觉得女儿和自己不像,心里犯嘀咕,本以为只是自己这么想,可有时亲戚朋友看到都会说孩子长得像妈妈,不像爸爸,他便更起疑心。
在做了一番思想斗争后,何先生还是带着2岁的女儿去做了亲子鉴定,结果让他整个人都崩溃了,女儿竟然和他没有血缘关系!
何先生当即把鉴定结果扔到了妻子面前,刘某看到后并没有惊慌,而是淡定地承认了自己婚内外遇的事实,但她不肯说孩子的生父是谁,也不想跟何先生多谈这件事,当晚便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带两个女儿回了娘家。
何先生难以忍受妻子对自己的不尊重,决意要离婚,可这时他的岳母却劝他别离。
她也不认可女儿的行为,训斥过她,但还是觉得小夫妻日子能过尽量过,不用走到离婚的地步,而且,家里快要拆迁了,要是不离婚,女婿还可以享受到福利,能得到一套80平米的房子和50多万拆迁款,要是何先生觉得不够的话,她再出点钱弥补他的心理创伤都没问题。
说白了,刘母不希望女儿这么快又离婚,她就想让女儿有个安稳的家,但刘某的态度就没那么好,她表示自己婚前就告诉过何先生她经历过失败的婚姻,所以不会再喜欢任何人,是何先生非要结婚的,而且何先生为人太古板无趣,和她性格不合,她不想多做挽留。
要是何先生能接受女儿非亲生的事,那就凑合着过,要是不能接受,那就离婚。
妻子的冷淡态度让何先生很伤心,即使岳母尽力劝和,他依然决定离婚,并提出刘某必须返还他这几年花在她们妻女身上的14万。刘某一听,表示钱太多了,自己没法给;何先生无奈,决定走法律途径提起离婚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抚养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如果一段婚姻中,男方受到了女方的欺骗把非亲生的孩子当成了亲生的抚养,那孩子的生父生母就属于无法律上的原因获利,也就是不当得利。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何先生在知道女儿非亲生的真相后,当然可以追索以前所支付的抚养费。
与此同时,刘某违背了婚姻忠诚义务,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他人发生不正当关系生育了子女,给何先生造成了财产损失和精神痛苦,严重伤害夫妻感情。
《民法典》相较以前的《婚姻法》对离婚损害赔偿制度增设了“其他重大过错”新规定,刘某的行为应属于民法典规定的“其他重大过错”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作为无过错方的何先生在离婚时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刘某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至于这类离婚纠纷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法院一般会综合抚养的时间、过错方的过错程度、经济收入及惩戒效果酌定,不管怎样,刘某婚内外遇伤害丈夫,都有她必须付出的代价。
这个案例中,何先生与刘某显然都对婚姻缺乏理性的认知,一个只是为完成任务结婚,一个毫不重视婚姻义务,殊不知婚姻非儿戏,不是凑合就行,相关责任不仅有道德的要求更有法律的约束,轻视婚姻是对自己不负责,而轻视所导致的苦果也只能由自己咽下。#肥唐说八卦#
近日,当属被曝光已宣布与汪小菲离婚,并暗示对汪小菲的行为她保持沉默。2011年汪小菲和大s结束婚姻到2020年已经十周年了。那时在完婚10周年留念日当天,大s还晒出了丈夫汪小菲送给她的“鸽蛋”钻石戒指,两人当时也热情洋溢,没想到,这才刚过了好几个月,大s竟然单向而且还瞒着汪小菲明确提出离婚。
所以,也许连汪小菲自己也可能是这样,醒来时,自己竟被大S「离婚」了。据台湾媒体报道,汪小菲是倾向于离婚的,这或许是因为他6月5日发表的新浪微博称,台湾地区情况不好。大大小小的人都觉得汪小菲这种观点会让自己累到连自己也累到亲人,所以大大小小很生气。
但是从大s妈妈和艺人经纪人的回应来看,目前他们俩人还处于拌嘴、吵架的阶段,对于是否能够离婚,还是不确定。大娘汪小菲婚姻生活不稳,汪小菲第一时间已经向大娘道歉,S妈也来到大娘家以理服人,晓之以理,经历了一天的情感沉淀,大娘依然气未消,仍在大娘的心头。但大s过去对冷暴力的个性喜好,这一事件至少需要1个星期才会有结果。而且作为母亲,她自然不愿见到女儿与母离异,毕竟孩子还是小的,因此大一点的母亲也会自告奋勇劝女儿理性,不必不理性。
此外,大s的母亲黄春梅6月6日零晨公布了她与女儿的合照,合照中称女儿为最判逆的女儿,还透露了大s的心声,怀疑是证实大s要离婚与汪小菲的观点有关。
而且汪小菲的母亲王文也回应了汪小菲与大s离婚的传言,她表示,离婚并不容易,孩子儿媳很好,「一家人都很好」,但是日常生活中肯定会走些变化,她还表示要承担一些责任,感谢网友的关注。那天她衣着奢华而精致,脖子上系着一条色彩斑斓的真丝围巾,妆容精致,状态极佳。看起来她家里确实没有发生过什么变化 。
王先生表示:汪小菲十年前娶了媳妇儿,一直相知相惜,一直有责任心,有勇气的男孩子,四十岁不容易。两个半小时后,飞走了七百公里的飞机场。既要经营企业,又要顾家、不做一切的做贼心虚。
但出人意料的是,这位年长的s朋友却说,大s并非出于不理智而明确提出离婚,只是经过深思熟虑,去年她就打算离婚了,不过是好好考虑一下孩子,暂时没有离婚。
大S也算是青春偶像剧的开山鼻祖,当初是很多人心中的女神。之前精灵古怪,怼天怼地傲娇美容大王,却赢得了不少粉丝。为更好的安居而忍耐,结婚后勤俭持家却变成怨天尤人的凄凉美丽的妻子。但生命是他们的,别人看到的并不是全部方位。只要婚姻生活本来就会很久,就会有各种各样的烦恼,能够在一起生活这么多年,彼此心里无疑都有对方,否则就不太可能活到十年这么久。
42岁的大s为了更好地过好这段婚姻而放弃了很多 ,婚后十多年素食的大s,为了更好地生孩子而被家婆逼着吃素,吃了很多,吃了很多的药方,苦不堪言,胖到不想出门,生了二胎后在床边生了孩子,差一点就无法走下手术台,可是大s又决定生三胎,结果月经来了又生了个小三,对人体危害极大,很多 网友不了解她这种情况,有女二胎孕妇难产,为什么还要拼三胎?
网爆两人较大 的家庭纠纷并不是传闻中的女强人,或者男强女弱,其实夫妻二人感情还可以,真正的原因是汪小菲这几年的项目投资都打了水漂,欠了很多债,大s早就把很多婚前房产卖了,堵了很多洞,但是最近几年,她的工作量并不大,确实活不下去了,假如再这样下去,孩子可能就会受牵连。
事实上,许多 婚姻失败并不是因为不爱对方,而是因为现实的残酷所击垮的,富有的或许还行点,但是这些贫穷的夫妻,很多 婚姻失败都是因为一句话。所以,大s和汪小菲如果真的是因为这个缘故,毕竟大s毕竟是一位明星的公众人物,但她也是一位母亲,「为母则刚」,母亲们为了更好地照顾自己的孩子,的确是做了很多。#V光计划##肥唐说八卦##唐戈的肥唐说[超话]# https://t.cn/RJnxI06
所以,也许连汪小菲自己也可能是这样,醒来时,自己竟被大S「离婚」了。据台湾媒体报道,汪小菲是倾向于离婚的,这或许是因为他6月5日发表的新浪微博称,台湾地区情况不好。大大小小的人都觉得汪小菲这种观点会让自己累到连自己也累到亲人,所以大大小小很生气。
但是从大s妈妈和艺人经纪人的回应来看,目前他们俩人还处于拌嘴、吵架的阶段,对于是否能够离婚,还是不确定。大娘汪小菲婚姻生活不稳,汪小菲第一时间已经向大娘道歉,S妈也来到大娘家以理服人,晓之以理,经历了一天的情感沉淀,大娘依然气未消,仍在大娘的心头。但大s过去对冷暴力的个性喜好,这一事件至少需要1个星期才会有结果。而且作为母亲,她自然不愿见到女儿与母离异,毕竟孩子还是小的,因此大一点的母亲也会自告奋勇劝女儿理性,不必不理性。
此外,大s的母亲黄春梅6月6日零晨公布了她与女儿的合照,合照中称女儿为最判逆的女儿,还透露了大s的心声,怀疑是证实大s要离婚与汪小菲的观点有关。
而且汪小菲的母亲王文也回应了汪小菲与大s离婚的传言,她表示,离婚并不容易,孩子儿媳很好,「一家人都很好」,但是日常生活中肯定会走些变化,她还表示要承担一些责任,感谢网友的关注。那天她衣着奢华而精致,脖子上系着一条色彩斑斓的真丝围巾,妆容精致,状态极佳。看起来她家里确实没有发生过什么变化 。
王先生表示:汪小菲十年前娶了媳妇儿,一直相知相惜,一直有责任心,有勇气的男孩子,四十岁不容易。两个半小时后,飞走了七百公里的飞机场。既要经营企业,又要顾家、不做一切的做贼心虚。
但出人意料的是,这位年长的s朋友却说,大s并非出于不理智而明确提出离婚,只是经过深思熟虑,去年她就打算离婚了,不过是好好考虑一下孩子,暂时没有离婚。
大S也算是青春偶像剧的开山鼻祖,当初是很多人心中的女神。之前精灵古怪,怼天怼地傲娇美容大王,却赢得了不少粉丝。为更好的安居而忍耐,结婚后勤俭持家却变成怨天尤人的凄凉美丽的妻子。但生命是他们的,别人看到的并不是全部方位。只要婚姻生活本来就会很久,就会有各种各样的烦恼,能够在一起生活这么多年,彼此心里无疑都有对方,否则就不太可能活到十年这么久。
42岁的大s为了更好地过好这段婚姻而放弃了很多 ,婚后十多年素食的大s,为了更好地生孩子而被家婆逼着吃素,吃了很多,吃了很多的药方,苦不堪言,胖到不想出门,生了二胎后在床边生了孩子,差一点就无法走下手术台,可是大s又决定生三胎,结果月经来了又生了个小三,对人体危害极大,很多 网友不了解她这种情况,有女二胎孕妇难产,为什么还要拼三胎?
网爆两人较大 的家庭纠纷并不是传闻中的女强人,或者男强女弱,其实夫妻二人感情还可以,真正的原因是汪小菲这几年的项目投资都打了水漂,欠了很多债,大s早就把很多婚前房产卖了,堵了很多洞,但是最近几年,她的工作量并不大,确实活不下去了,假如再这样下去,孩子可能就会受牵连。
事实上,许多 婚姻失败并不是因为不爱对方,而是因为现实的残酷所击垮的,富有的或许还行点,但是这些贫穷的夫妻,很多 婚姻失败都是因为一句话。所以,大s和汪小菲如果真的是因为这个缘故,毕竟大s毕竟是一位明星的公众人物,但她也是一位母亲,「为母则刚」,母亲们为了更好地照顾自己的孩子,的确是做了很多。#V光计划##肥唐说八卦##唐戈的肥唐说[超话]# https://t.cn/RJnxI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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