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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待网络的“数字化透明”体系,可以结合各平台的实名认证,可以快速定位参与者的真实社会身份,在“网络暴力”的源头悬上一把“达摩克洛斯之剑”,使施暴者无处遁逃。
反网暴,严打黑公关,不能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期待网络主管部门统筹、司法先行、多部门协调作战,打赢这场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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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网暴,严打黑公关,不能各吹各的号、各唱各的调。期待网络主管部门统筹、司法先行、多部门协调作战,打赢这场攻坚战。
【曲周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实行疫情防控有奖举报制度的通告#】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形势十分严峻复杂,疫情输入风险和压力不断加大。为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疫情防控,进一步落实落细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发动群众有奖举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奖励对象
曲周县域内所有居民
二、举报范围及奖励办法
举报范围为曲周县辖区内有以下情形的人员:
(一)对于举报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上级部署要求调整范围)、有阳性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县(市、区)来(返)曲人员,本人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未纳入排查管控的,经确认核实后,给予首位举报者现金奖励1000元。
(二)对于举报与确诊(疑似)患者或密切接触者等有接触史,或在外人员返乡不配合属地管控的,经确认核实后,给予首位举报者现金奖励1000元。
(三)对于举报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在管控期间,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未按规定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私自外出活动的,经确认核实后,给予首位举报者奖励1000元。
(四)对于举报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管理规定,办理规模超过5桌以上且未报备,经确认核实后,给予首位举报者奖励1000元。
(五)对于举报疫情防控期间违规举办各类大型活动,活动超过50人以上未主动报备的单位和个人,经确认核实后,给予首位举报者奖励1000元。
(六)对于举报有发热症状不到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就诊,或相关医院、卫生室、私人诊所、药店擅自接受发热病人的,或相关医院、卫生室、私人诊所、药店违规经营使用“一退两抗”药物(退烧药、抗病毒、抗菌),经举报核实,给予首位举报者现金奖励500元。
(七)对于举报商家、私人售卖未持有“三证”(报关单、海关检验报告、出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经举报核实,给予首位举报者现金奖励500元。
(八)对于举报商场、超市、药店、商铺等经营业主未按要求落实“三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信息)、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经举报核实,给予首位举报者现金奖励300元。
三、举报方式及渠道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基本身份信息,以及被举报对象的现居住地等详细情况,并提供被举报行为发生地、违反规定的具体情形,如有被举报行为相关证明材料应一并提供。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方式举报。
曲周镇:8892168
白寨镇:8916791
河南疃镇:8995988
侯村镇:8799667
第四疃镇:8441812
安寨镇:8943022
南里岳乡:8751901
槐桥乡:8732068
大河道乡:8950618
依庄乡:8788353
县疫情防控办:8858970
四、有关说明
(一)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受理的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受理后的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相关人员情况未在已掌握范围内的,根据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三)对从中高风险来(返)曲被举报人员,隔离费用自理,并根据产生的社会影响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对群众举报的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问责。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微观曲周)
一、奖励对象
曲周县域内所有居民
二、举报范围及奖励办法
举报范围为曲周县辖区内有以下情形的人员:
(一)对于举报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根据疫情形势变化及上级部署要求调整范围)、有阳性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报告的县(市、区)来(返)曲人员,本人不主动报备、故意隐瞒、未纳入排查管控的,经确认核实后,给予首位举报者现金奖励1000元。
(二)对于举报与确诊(疑似)患者或密切接触者等有接触史,或在外人员返乡不配合属地管控的,经确认核实后,给予首位举报者现金奖励1000元。
(三)对于举报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返乡人员在管控期间,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未按规定落实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私自外出活动的,经确认核实后,给予首位举报者奖励1000元。
(四)对于举报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红事缓办、白事简办、宴会不办”管理规定,办理规模超过5桌以上且未报备,经确认核实后,给予首位举报者奖励1000元。
(五)对于举报疫情防控期间违规举办各类大型活动,活动超过50人以上未主动报备的单位和个人,经确认核实后,给予首位举报者奖励1000元。
(六)对于举报有发热症状不到发热门诊定点医院就诊,或相关医院、卫生室、私人诊所、药店擅自接受发热病人的,或相关医院、卫生室、私人诊所、药店违规经营使用“一退两抗”药物(退烧药、抗病毒、抗菌),经举报核实,给予首位举报者现金奖励500元。
(七)对于举报商家、私人售卖未持有“三证”(报关单、海关检验报告、出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经举报核实,给予首位举报者现金奖励500元。
(八)对于举报商场、超市、药店、商铺等经营业主未按要求落实“三码联查”(健康码、行程码、新冠疫苗接种信息)、测体温、戴口罩、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经举报核实,给予首位举报者现金奖励300元。
三、举报方式及渠道
举报人应如实提供本人基本身份信息,以及被举报对象的现居住地等详细情况,并提供被举报行为发生地、违反规定的具体情形,如有被举报行为相关证明材料应一并提供。
举报人可通过电话方式举报。
曲周镇:8892168
白寨镇:8916791
河南疃镇:8995988
侯村镇:8799667
第四疃镇:8441812
安寨镇:8943022
南里岳乡:8751901
槐桥乡:8732068
大河道乡:8950618
依庄乡:8788353
县疫情防控办:8858970
四、有关说明
(一)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只奖励第一举报人,对受理的举报人信息将严格保密,对恶意举报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二)受理后的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且相关人员情况未在已掌握范围内的,根据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三)对从中高风险来(返)曲被举报人员,隔离费用自理,并根据产生的社会影响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四)对群众举报的违反疫情防控相关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问责。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微观曲周)
【绿色祭扫!足不出户缅怀英烈】在清明节即将到来之际,昨天,梅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发出通知,进一步做好清明期间全市英雄烈士祭扫疫情防控工作。梅州前期发出了通过“中华英烈网”、“广东英烈网”、“粤省事英烈在线祭扫”等平台进行网上祭扫的倡议。通知倡议广大烈士亲属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2022·奋进·网上祭英烈”的活动,践行足不出户缅怀英烈的祭扫,可通过为英雄烈士敬献鲜花、留言寄语、跟着英烈事迹学党史等方式,表达对英烈的敬仰和追思。详情戳:https://t.cn/A66lAk38#梅州身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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