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里钓起长江鲟不听劝带回家被判刑# 这鱼价值25万一尾】钓友过把瘾,哪知钓起一尾长江鲟,钓友劝他放生,他却执意将其带回了家。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案件,法庭当庭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去年9月8日,张某如往常一样拿着手杆前往重庆市巴南区巴滨路水坝子码头的长江边,想要趁着涨水期间钓几条鱼过过瘾。大约过了一个钟头,张某钓到了一条长得很好看的鱼,这条鱼大约30厘米长,黑黑的、头很尖。旁边的钓友看见张某钓到了一条奇鱼,纷纷围观。有经验比较丰富的钓友告诉张某,这条鱼可能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鲟”。
尽管有钓友已经告诉张某这条鱼可能是长江鲟,但张某却一心想先拿回家养着,等渔政部门找到自己以后再说。于是,张某带着鱼回了家。
“我当时就告诉他这是国家一级或是二级保护动物,要放生。”证人刘某说道,“旁边的老钓友也说不仅要放生还要录视频证明他放生了。我看他不听,还执意将这条鱼带走,就举报了他。”
接到举报电话后,巴南区渔政部门联合水上派出所,电话通知张某带上钓获鲟鱼到捕获现场,将这条右胸鳍已受损的疑似“长江鲟”查扣并交给相关机构保护性暂养。
随后,四川楠山林业局司法鉴定中心经过司法鉴定,确认此鱼为长江鲟,原名达氏鲟,为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物种整体价值约为25万元一尾。https://t.cn/A66ODCGr
去年9月8日,张某如往常一样拿着手杆前往重庆市巴南区巴滨路水坝子码头的长江边,想要趁着涨水期间钓几条鱼过过瘾。大约过了一个钟头,张某钓到了一条长得很好看的鱼,这条鱼大约30厘米长,黑黑的、头很尖。旁边的钓友看见张某钓到了一条奇鱼,纷纷围观。有经验比较丰富的钓友告诉张某,这条鱼可能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鲟”。
尽管有钓友已经告诉张某这条鱼可能是长江鲟,但张某却一心想先拿回家养着,等渔政部门找到自己以后再说。于是,张某带着鱼回了家。
“我当时就告诉他这是国家一级或是二级保护动物,要放生。”证人刘某说道,“旁边的老钓友也说不仅要放生还要录视频证明他放生了。我看他不听,还执意将这条鱼带走,就举报了他。”
接到举报电话后,巴南区渔政部门联合水上派出所,电话通知张某带上钓获鲟鱼到捕获现场,将这条右胸鳍已受损的疑似“长江鲟”查扣并交给相关机构保护性暂养。
随后,四川楠山林业局司法鉴定中心经过司法鉴定,确认此鱼为长江鲟,原名达氏鲟,为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其物种整体价值约为25万元一尾。https://t.cn/A66ODCGr
【全国首例!10条长江鲟惨遭厄运,8人被推上被告席】3月29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市五中法院)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非法捕捞、贩卖、食用长江鲟等野生鱼的生态破坏公益诉讼案件5起。该系列案件是全国首例非法捕捞、贩卖、食用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鲟的重大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因案由相同、法律关系相近或有牵连关系,市五中法院依法进行合并审理。详情https://t.cn/A660CWZY(记者 叶惠娟)
【全国首例!5起非法捕捞贩卖食用长江鲟等重大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同时开庭】3月29日, 重庆市五中法院公开开庭合并审理了非法捕捞、贩卖、食用长江鲟等野生鱼的生态破坏公益诉讼案5起案件。据悉,该系列案是全国首例非法捕捞、贩卖、食用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长江鲟的重大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因案由相同、法律关系相近或有牵连关系,该院依法进行合并审理。现场,有三起案件当庭达成了调解协议,三被告现场缴纳了相关生态修复费用和相关鉴定费。https://t.cn/A66pvx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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