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行情好,你的存款被我买黄金了!”辽宁瓦房店,于女士在银行存了1310万元,可当去柜台取钱时,银行的副主任孙某,却授意柜员,将钱转到了自己的账户中,随后又欺骗于女士,称将于女士的钱买了黄金,并给于女士打了一张白条。
回去后的于女士越想越不对,投资买黄金,为什么没有凭证?察觉到事情有异样后,于女士打电话报警,警方到来后,确认了于女士的钱系被孙某私下转走。
而经过进一步查证,副主任孙某用同样的手段,欺骗了客户孙某3000万元(归还1818万元)、客户张某200万元。
2019年,于女士将银行告上法院,要求赔偿1310万元,但法院认为,孙某涉嫌刑事犯罪案尚未办结,驳回了于女士的诉求。
2021年7月,一审法院判决孙某有期徒刑19年,孙某提出上诉后,2021年11月,二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截止2022年3月29日,过去5年之久,此案仍然未等到回应,于女士的1310万元,银行方面也未进行任何赔偿。
@以案普法
1310万元,显然不是一笔小数目,却被孙某挪作归还钱款,纵使法律能够严惩孙某,但显然其已经没有了偿还能力,孙女士丢失的钱,又该谁来买单?
1.银行存在严重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商业银行法》第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通常情况下,储户将存款合法存入银行后,无论遇到何种情况,银行都应当加强自身管理、保护储户的安全。
这种加强自身管理,就包括银行对自身员工的管理,因为对于储户来讲,是无法准确分辨银行工作人员监守自盗的。
本案中,于女士到柜台取钱,可银行柜员在未取得于女士本人的同意下,就擅自听取孙某的命令,将本该属于储户的钱,离奇转走,这足以说明银行对员工的管理存在失责问题、存在严重过错。
《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本案中,无论是孙某、还是柜台的柜员,都在执行日常的工作任务,银行作为其劳动合同的主体,应当为员工的行为负责,至于事后是否应当向孙某追责,则是银行的问题,与被害人于女士无关。
2.“先刑后民”虽然是我国法律遵循的一项原则,但也有例外
通常情况下,在既有刑事、又有民事的纠纷案件中,通常会以刑事纠纷为主,随后在进行民事审理,即人们常说的“先刑后民”原则。
但个人认为,“先刑后民”原则应当适用的是同一诉讼主体,比如于女士要起诉孙某,就要等到孙某的刑事判罚,但就本案而言,于女士和银行的纠纷,完全可以视作独立的法律纠纷,因此不必须遵循先刑后民。
换句话说,刑事案件的审判结果,只会对孙某和银行产生影响,并不会影响于女士和银行的法律关系,所以可以支持于女士索赔。
最后,银行作为大公司、大企业,应该有足够的担当,而不是总是用“离柜概不负责”的思维解决问题。
你们怎么看这样的事?
回去后的于女士越想越不对,投资买黄金,为什么没有凭证?察觉到事情有异样后,于女士打电话报警,警方到来后,确认了于女士的钱系被孙某私下转走。
而经过进一步查证,副主任孙某用同样的手段,欺骗了客户孙某3000万元(归还1818万元)、客户张某200万元。
2019年,于女士将银行告上法院,要求赔偿1310万元,但法院认为,孙某涉嫌刑事犯罪案尚未办结,驳回了于女士的诉求。
2021年7月,一审法院判决孙某有期徒刑19年,孙某提出上诉后,2021年11月,二审法院认定事实不清,将案件发回一审法院重审。
截止2022年3月29日,过去5年之久,此案仍然未等到回应,于女士的1310万元,银行方面也未进行任何赔偿。
@以案普法
1310万元,显然不是一笔小数目,却被孙某挪作归还钱款,纵使法律能够严惩孙某,但显然其已经没有了偿还能力,孙女士丢失的钱,又该谁来买单?
1.银行存在严重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商业银行法》第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
通常情况下,储户将存款合法存入银行后,无论遇到何种情况,银行都应当加强自身管理、保护储户的安全。
这种加强自身管理,就包括银行对自身员工的管理,因为对于储户来讲,是无法准确分辨银行工作人员监守自盗的。
本案中,于女士到柜台取钱,可银行柜员在未取得于女士本人的同意下,就擅自听取孙某的命令,将本该属于储户的钱,离奇转走,这足以说明银行对员工的管理存在失责问题、存在严重过错。
《民法典》规定,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用人单位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追偿。
本案中,无论是孙某、还是柜台的柜员,都在执行日常的工作任务,银行作为其劳动合同的主体,应当为员工的行为负责,至于事后是否应当向孙某追责,则是银行的问题,与被害人于女士无关。
2.“先刑后民”虽然是我国法律遵循的一项原则,但也有例外
通常情况下,在既有刑事、又有民事的纠纷案件中,通常会以刑事纠纷为主,随后在进行民事审理,即人们常说的“先刑后民”原则。
但个人认为,“先刑后民”原则应当适用的是同一诉讼主体,比如于女士要起诉孙某,就要等到孙某的刑事判罚,但就本案而言,于女士和银行的纠纷,完全可以视作独立的法律纠纷,因此不必须遵循先刑后民。
换句话说,刑事案件的审判结果,只会对孙某和银行产生影响,并不会影响于女士和银行的法律关系,所以可以支持于女士索赔。
最后,银行作为大公司、大企业,应该有足够的担当,而不是总是用“离柜概不负责”的思维解决问题。
你们怎么看这样的事?
#小米11ultra# 前几天说了小米11ultra要官降1500,那么,上市一年的手机值不值得买呢?我说下我的看法。
首先,这台机器上市一年,售价上也来到了4k大关,本事机器硬件配置是不错了。纵使888差人强意,但是小米11ultra的综合硬件水平是达到第一梯队的,包括工艺上,我觉得笔现有的12好些。
其次,这个价格入手陶瓷机身,第一梯队的影像表现,ip68防水机器,三星e4屏幕,屏幕观感是好于***的。
那么我们需要考虑哪些点呢?第一个是重量,陶瓷机身带来的234g重量,还是比较压手的。888的CPU多多少少会有些温暖,如果你就想要买一台拍照很能打的机器,这个还是不错的选择,前提接受我刚刚说的俩点。
我身边很多摄影师和爱好者好几位入手了这台机器,无论主力机还是备用,模拟构图还是很不错。好了,以上我的观点。如果你最近考虑这款,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微博新知博主#
首先,这台机器上市一年,售价上也来到了4k大关,本事机器硬件配置是不错了。纵使888差人强意,但是小米11ultra的综合硬件水平是达到第一梯队的,包括工艺上,我觉得笔现有的12好些。
其次,这个价格入手陶瓷机身,第一梯队的影像表现,ip68防水机器,三星e4屏幕,屏幕观感是好于***的。
那么我们需要考虑哪些点呢?第一个是重量,陶瓷机身带来的234g重量,还是比较压手的。888的CPU多多少少会有些温暖,如果你就想要买一台拍照很能打的机器,这个还是不错的选择,前提接受我刚刚说的俩点。
我身边很多摄影师和爱好者好几位入手了这台机器,无论主力机还是备用,模拟构图还是很不错。好了,以上我的观点。如果你最近考虑这款,希望可以帮助到你。#微博新知博主#
多少次,
用文字来完成心的交错,
一种岁月,
两份喜悦的收获。
多少次,
用心堆积起的快乐,
不为求结果,
只为轻轻一句懂得。
红尘的路,
只是山一程水一程的寂寞,
纵使菩提花落泪仍旧幸福着,
我们,没有错过。
浮华一载,
半世蹉跎,
这红尘中的一笔纠葛,
若忘了,
对于我,
对于岁月,
那是最好不过。
若记得,
请务必留意寻我,
广漠的浑荒里有我,
我只做一棵树,
云里,雾里,
都为你站成永恒的寂寞。
用文字来完成心的交错,
一种岁月,
两份喜悦的收获。
多少次,
用心堆积起的快乐,
不为求结果,
只为轻轻一句懂得。
红尘的路,
只是山一程水一程的寂寞,
纵使菩提花落泪仍旧幸福着,
我们,没有错过。
浮华一载,
半世蹉跎,
这红尘中的一笔纠葛,
若忘了,
对于我,
对于岁月,
那是最好不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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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务必留意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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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做一棵树,
云里,雾里,
都为你站成永恒的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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