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字# 有的书上说,中医是水木之象,西医是金。
其实细细想来,中医是五行俱全的。
《黄帝内经·异法方宜》有云:“东方之域,其病皆为痈疡,其治宜砭石;西方者,其病生于内,其治宜毒药;北方者,藏寒生满病,其治宜灸焫;南方者,其病挛痺,其治宜微针;中央者,其病多痿厥寒热,其治宜导引按跷。”
其中,砭石为土,毒药(中药)为水木,灸为火,针为金。
医易同源。
其实细细想来,中医是五行俱全的。
《黄帝内经·异法方宜》有云:“东方之域,其病皆为痈疡,其治宜砭石;西方者,其病生于内,其治宜毒药;北方者,藏寒生满病,其治宜灸焫;南方者,其病挛痺,其治宜微针;中央者,其病多痿厥寒热,其治宜导引按跷。”
其中,砭石为土,毒药(中药)为水木,灸为火,针为金。
医易同源。
丙火生于十二月命运
正月丙火
常理:丙生寅月,印星当令;丙得长生,气自生旺。身强喜壬相济;惟印星司权,能化壬煞,故又须见庚,扫木存水;身强见壬庚两透,财滋弱煞,富贵定然;壬透庚藏,异途致贵,富多贵少。
变理:原局木多火塞,专用庚财破印,亦可致贵。
丙火最忌戊己晦光塞壬,丙旺极而用戊己泄者,一富而已。
若身弱者,当用甲印,真神得用,富贵必然;但仍要见壬为上格;甲木得壬,煞印相生,主贵。
壬多,煞强身轻(非弱),见戊制壬,柱见一二火,食神制煞,大富大贵。
身强方能用食伤,若煞强身弱用食伤,流氓之徒。
二月丙火
常理:丙生卯用,印星当令;母旺子相,丙火自强。身强专用壬水,更须庚辛相助;壬庚丙透,贵显之命;一透一藏,亦有名利;用壬,最忌丁合戊制。
变理: 如无壬癸,身旺用己泄,伤官生财,小富而已。
若然身弱,专用月令乙印,正气印星,富贵非轻;若以丙丁禄刃为助,敌煞则贵,分财主富,统以全局配合而定之。
三月丙火
常理:丙生辰月,食神当令,丙火渐强,专取壬水,戊土当令,浊水不贵,故三月丙火之用神取舍,必先观戊己出干与否而定;土一出干,必须见甲。
变理:身强,专用壬水,水弱,辅以庚辛;尤妙庚辛能泄气,食生财,财滋杀,富贵无疑。
身弱,先取甲木,仍须壬辅,煞印相生,富贵非轻。壬甲两透,富贵定然,一透一藏,亦有名利。
身强,无壬用癸;身弱,无甲用乙;惟配合略逊,富贵俱小。
身强用食伤泄者,富多贵少。
四月丙火
常理:丙生巳月,日元得禄,专用壬水,水弱要有庚辛发源;调候为急,无壬用癸;合配略差,富贵乃小;支见申字,亦有名利,亥子冲月,成中有败。
变理:总之四月之丙,炎威莫当;见庚壬两透,无戊制壬晦丙,富贵非轻;庚癸两透,富多贵少。
若满盘皆金,不见比劫,为“火长夏天金叠叠”,大富之命;岁运以西北为美,东南为殃。
丁火出干,支见午刃,又得壬透,名“羊刃合杀”,威权显赫。
若身弱者,不外用甲印,理同三月。
身弱用比劫亦可,敌煞则贵,分财则富,此乃命理通例。
五月丙火
常理:丙生午月,日元阳刃。身强,专用壬水,庚辛为辅,庚壬两透,富贵双全;一见丁合戊制,便为常人。
变理:支见申金,内有金水相生,得运相济,亦可小发。 身强若得二壬一庚出干,大富大贵,其余皆同四月。
四五六月夏火当令,甚少身弱之理,若然身弱,仍用甲印,但要壬辅为贵,煞印相生,富贵非轻。
若壬水太多,或支成水方水局,反取午中丁己为用,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柱无金水,支成火方火局,有甲乙透助,格成炎上,富贵上格;运行东南为福,西北为殃。
六月丙火
常理:丙生未月,伤官当令;大暑之前,火炎土燥,取用仍同五月。大暑之后,原局若属火土两旺者,用神仍不离壬庚,此即身强用财煞之理。若煞身弱,仍用甲印,亦须见壬,煞印相生,富贵有准。
变理:未月火土皆为旺气,若火强土更强 得金泄土旺气,火土伤官用财,必富之格;但首要身强,盖身弱不能任财也。
若原局土旺泄火,得甲乙出干,制土生身,名『火土伤官佩印』,运行北方润局,大贵奇格。因未中乙己丁,火土木皆有气,体用同宫,富贵非轻。
七月丙火
常理:丙生申月,财星当令,丙火退气,首在身强。若然身强,专用女令申中长生之壬,禄旺之庚,真神得用,富贵非轻。身强得一壬透,月令自有旺金生之,富贵无疑。身弱仍用甲木,但月令财星当令,财旺破印,故用甲印者,相机配以比劫制财方妙。
变理:财旺破印,或见煞来调解亦可,故身弱见壬甲无透,必贵之士。
身煞两强,月戊食制煞,多以武贵。
或壬多见一戊,必为秉权显宦。
财多身弱,专用比劫者富,但申月之丙,申中有壬,则其不止一富,抑又可贵。
八月丙火
常理:丙生酉月,财星当令,首在身强能任,支通寅巳午为美。
变理:身强得壬透,富贵两全;壬水暗藏,小名小利。
无壬用癸,但富贵不久。壬癸不见,功名无份。
身强用壬,如见戊破,转为食神生财,富而不贵。
若然身弱,仍用甲印方可取贵。壬甲两透,煞印相生,富贵有准;复得月财成“财煞相生不碍”,富贵非轻。
财多身弱,专用比刼分财者富而不贵;因酉月纯财,不比申月藏有壬煞兼可取贵。
九月丙火
常理:丙生戌月,食神当令,丙火入墓,最忌土晦。食神泄气,身弱,取甲为先,以印制食生身,次用壬水滋养甲木。壬甲两透,煞印相生,富贵功名,出于正途;无壬用癸,异路功名。
变理:若然身强,专用壬庚。
戊己不出干,甲木不须配用。
若支成火局,干见比劫,则又须壬庚参用。设若局无金水,一片木火,格成炎土上失时,运行东南,仍可富贵,运入西北,必主孤贫。
十月丙火
常理:丙生亥用,七杀当令,火纵叠见,亦属有利;尤妙根通寅午;身弱,专取甲木,月令有壬,煞印相生,富贵有准。
变理:若壬水出干,又要见戊;但食神制煞,首要身强,否则仍取印星化煞为美。
丙火支得禄刃,或成火方火局,专取月令壬水为用,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丙火以壬取贵,本忌戊已浊水,但十月丙弱壬强,无甲透者,见戊已出干,因亥中有甲,专取已火混壬培木,名“己土混壬格”,富贵奇格,运行南方,必主贵显。
若干见辛,支见辰,又见水多,名“化合得时”,大贵之格。
十一月丙火
常理:丙生子月,官星当令,水旺火弱,首要身强。若身强专取子中癸水为用,正气官星,富贵非轻。若身强煞亦强,见壬煞出干,则又须见戊,食神制煞,富贵必然。身弱.不可无甲出干化煞生身;若无甲木,名利皆虚。
变理:煞强身弱,无甲化煞,无戊制煞 专取己土伤官混壬,亦可得贵。若得甲出,己土混壬培木,富贵非轻。
支得一寅,内藏丙甲,亦主衣禄。
丙火无根,无印却来;壬煞太旺,无食伤出制;作弃命从煞格论,运走西北,富贵非轻。
十二月丙火
常理:丙生丑月,伤官当令;丙气被泄,身弱为虑。身弱专取甲木为用,又须见丙比暖局。大凡三之冬之命,取甲印为用者,首要局暖,否则湿木无焰,木火无相生之象。故身弱见甲丙两透,富贵定然。或甲透而支见寅午巳一字亦佳。
变理:若然身强,又喜壬庚。
身强见己火泄秀,无甲乙克破,主聪明性傲,小名小利;因火土伤官失令,格难取贵。
正月丙火
常理:丙生寅月,印星当令;丙得长生,气自生旺。身强喜壬相济;惟印星司权,能化壬煞,故又须见庚,扫木存水;身强见壬庚两透,财滋弱煞,富贵定然;壬透庚藏,异途致贵,富多贵少。
变理:原局木多火塞,专用庚财破印,亦可致贵。
丙火最忌戊己晦光塞壬,丙旺极而用戊己泄者,一富而已。
若身弱者,当用甲印,真神得用,富贵必然;但仍要见壬为上格;甲木得壬,煞印相生,主贵。
壬多,煞强身轻(非弱),见戊制壬,柱见一二火,食神制煞,大富大贵。
身强方能用食伤,若煞强身弱用食伤,流氓之徒。
二月丙火
常理:丙生卯用,印星当令;母旺子相,丙火自强。身强专用壬水,更须庚辛相助;壬庚丙透,贵显之命;一透一藏,亦有名利;用壬,最忌丁合戊制。
变理: 如无壬癸,身旺用己泄,伤官生财,小富而已。
若然身弱,专用月令乙印,正气印星,富贵非轻;若以丙丁禄刃为助,敌煞则贵,分财主富,统以全局配合而定之。
三月丙火
常理:丙生辰月,食神当令,丙火渐强,专取壬水,戊土当令,浊水不贵,故三月丙火之用神取舍,必先观戊己出干与否而定;土一出干,必须见甲。
变理:身强,专用壬水,水弱,辅以庚辛;尤妙庚辛能泄气,食生财,财滋杀,富贵无疑。
身弱,先取甲木,仍须壬辅,煞印相生,富贵非轻。壬甲两透,富贵定然,一透一藏,亦有名利。
身强,无壬用癸;身弱,无甲用乙;惟配合略逊,富贵俱小。
身强用食伤泄者,富多贵少。
四月丙火
常理:丙生巳月,日元得禄,专用壬水,水弱要有庚辛发源;调候为急,无壬用癸;合配略差,富贵乃小;支见申字,亦有名利,亥子冲月,成中有败。
变理:总之四月之丙,炎威莫当;见庚壬两透,无戊制壬晦丙,富贵非轻;庚癸两透,富多贵少。
若满盘皆金,不见比劫,为“火长夏天金叠叠”,大富之命;岁运以西北为美,东南为殃。
丁火出干,支见午刃,又得壬透,名“羊刃合杀”,威权显赫。
若身弱者,不外用甲印,理同三月。
身弱用比劫亦可,敌煞则贵,分财则富,此乃命理通例。
五月丙火
常理:丙生午月,日元阳刃。身强,专用壬水,庚辛为辅,庚壬两透,富贵双全;一见丁合戊制,便为常人。
变理:支见申金,内有金水相生,得运相济,亦可小发。 身强若得二壬一庚出干,大富大贵,其余皆同四月。
四五六月夏火当令,甚少身弱之理,若然身弱,仍用甲印,但要壬辅为贵,煞印相生,富贵非轻。
若壬水太多,或支成水方水局,反取午中丁己为用,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柱无金水,支成火方火局,有甲乙透助,格成炎上,富贵上格;运行东南为福,西北为殃。
六月丙火
常理:丙生未月,伤官当令;大暑之前,火炎土燥,取用仍同五月。大暑之后,原局若属火土两旺者,用神仍不离壬庚,此即身强用财煞之理。若煞身弱,仍用甲印,亦须见壬,煞印相生,富贵有准。
变理:未月火土皆为旺气,若火强土更强 得金泄土旺气,火土伤官用财,必富之格;但首要身强,盖身弱不能任财也。
若原局土旺泄火,得甲乙出干,制土生身,名『火土伤官佩印』,运行北方润局,大贵奇格。因未中乙己丁,火土木皆有气,体用同宫,富贵非轻。
七月丙火
常理:丙生申月,财星当令,丙火退气,首在身强。若然身强,专用女令申中长生之壬,禄旺之庚,真神得用,富贵非轻。身强得一壬透,月令自有旺金生之,富贵无疑。身弱仍用甲木,但月令财星当令,财旺破印,故用甲印者,相机配以比劫制财方妙。
变理:财旺破印,或见煞来调解亦可,故身弱见壬甲无透,必贵之士。
身煞两强,月戊食制煞,多以武贵。
或壬多见一戊,必为秉权显宦。
财多身弱,专用比劫者富,但申月之丙,申中有壬,则其不止一富,抑又可贵。
八月丙火
常理:丙生酉月,财星当令,首在身强能任,支通寅巳午为美。
变理:身强得壬透,富贵两全;壬水暗藏,小名小利。
无壬用癸,但富贵不久。壬癸不见,功名无份。
身强用壬,如见戊破,转为食神生财,富而不贵。
若然身弱,仍用甲印方可取贵。壬甲两透,煞印相生,富贵有准;复得月财成“财煞相生不碍”,富贵非轻。
财多身弱,专用比刼分财者富而不贵;因酉月纯财,不比申月藏有壬煞兼可取贵。
九月丙火
常理:丙生戌月,食神当令,丙火入墓,最忌土晦。食神泄气,身弱,取甲为先,以印制食生身,次用壬水滋养甲木。壬甲两透,煞印相生,富贵功名,出于正途;无壬用癸,异路功名。
变理:若然身强,专用壬庚。
戊己不出干,甲木不须配用。
若支成火局,干见比劫,则又须壬庚参用。设若局无金水,一片木火,格成炎土上失时,运行东南,仍可富贵,运入西北,必主孤贫。
十月丙火
常理:丙生亥用,七杀当令,火纵叠见,亦属有利;尤妙根通寅午;身弱,专取甲木,月令有壬,煞印相生,富贵有准。
变理:若壬水出干,又要见戊;但食神制煞,首要身强,否则仍取印星化煞为美。
丙火支得禄刃,或成火方火局,专取月令壬水为用,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丙火以壬取贵,本忌戊已浊水,但十月丙弱壬强,无甲透者,见戊已出干,因亥中有甲,专取已火混壬培木,名“己土混壬格”,富贵奇格,运行南方,必主贵显。
若干见辛,支见辰,又见水多,名“化合得时”,大贵之格。
十一月丙火
常理:丙生子月,官星当令,水旺火弱,首要身强。若身强专取子中癸水为用,正气官星,富贵非轻。若身强煞亦强,见壬煞出干,则又须见戊,食神制煞,富贵必然。身弱.不可无甲出干化煞生身;若无甲木,名利皆虚。
变理:煞强身弱,无甲化煞,无戊制煞 专取己土伤官混壬,亦可得贵。若得甲出,己土混壬培木,富贵非轻。
支得一寅,内藏丙甲,亦主衣禄。
丙火无根,无印却来;壬煞太旺,无食伤出制;作弃命从煞格论,运走西北,富贵非轻。
十二月丙火
常理:丙生丑月,伤官当令;丙气被泄,身弱为虑。身弱专取甲木为用,又须见丙比暖局。大凡三之冬之命,取甲印为用者,首要局暖,否则湿木无焰,木火无相生之象。故身弱见甲丙两透,富贵定然。或甲透而支见寅午巳一字亦佳。
变理:若然身强,又喜壬庚。
身强见己火泄秀,无甲乙克破,主聪明性傲,小名小利;因火土伤官失令,格难取贵。
观音菩萨的14种无畏功德!
一者,由我不自观音,以观观者,令彼十方苦恼众生,观其音声,即得解脱。
灭除苦恼(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苦恼难)逼迫外身,名苦;逼迫内心,名恼。菩萨不自观世间之音声,只观能观者是谁,所以智光不外照,不随声尘所起知见,没有虚妄,一切真寂,所以不受苦恼。因此,受苦众生,但能一心称菩萨名,菩萨则观其称念音声,寻声救苦,令其即得解脱苦恼,是为苦恼无畏。
二者,知见旋复,令诸众生,设入大火,火不能烧。
灭除火难(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大火难)知见旋复者,在心名叫“知”,在眼叫做“见”;“知”、“见”之性热,则属于火。众生执着知见,而菩萨则能旋转知见,回复真空,复归自性之真知真见,心体内寂,内见觉之火既息,而外间一切果报大火,恶业大火,烦恼大火,都不能烧,此即大士以自证之力加被众生,故一心称名者,即为大悲威光所摄,不堕火难,则大火难无畏矣。
三者,观听旋复,令诸众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灭除水难(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大水难)观听旋复者,“观”和“听”之性动,闻根是属于水,与一切水性相通,虚明湛寂,菩萨能够旋转观听,以复真空,闻业既除,所以水不能溺。是大士以自证之力加被众生,使众生之果报水、恶业水、烦恼水,一切都不能溺,灭除九界妄水,而登佛彼岸,是故大水难无畏。
四者,断灭妄想,心无杀害,令诸众生,入诸鬼国,鬼不能害。
脱除鬼难(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恶鬼及罗剎鬼国难)菩萨证悟实性,断灭妄想,妄想既灭,心无杀害念,完全超越鬼神的心理行为。若众生法自在,菩萨观机逗教为菩萨众生说辩才被逗设使众生入于罗剎鬼国,鬼亦不能害,如此则无畏罗剎恶鬼矣。
五者,熏闻成闻,六根销复,同于声听,能令众生,临当被害,刀段段坏,使其兵戈,犹如割水,亦如吹光,性无摇动。
脱除刑难(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刀兵刑具难)熏闻成闻者,是菩萨反闻自性,本觉内熏,返妄闻而归真闻,耳根既返源,六根同时清净。六根害人,与兵刃无异。菩萨六根既皆消灭,以复真空,一切尘境,同于声尘听闻之性。菩萨以此不动不坏的根本加被众生,众生临当被害,恭敬称念菩萨,则刀刃所加,段段折坏,纵然其刀不坏,其身亦无所损,犹如以刀割水,水无断痕,如风吹光,光不息灭,自然无畏刀兵刑罚之难矣。
六者,闻熏精明,明遍法界,则诸幽暗性不能全,能令众生,药叉罗剎,鸠盘茶鬼,及毗舍遮,富单那等,虽近其傍,目不能视。
脱除祟难(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鬼祟难)药叉(又名轻捷,食人之男鬼);罗剎(又名可畏,食人之女鬼)。人尸若臭,可以咒养令其新鲜而后食,属北方天王管辖。鸠盘茶(魇魅鬼),能魇魅于人,属南方增长天王管辖。毗舍(噉精气鬼),能噉人及五谷之精气,乃东方持国天王管辖。富单那(热病鬼),乃西方广目天王管辖。其余诸鬼,性皆幽暗。菩萨闻熏功深,达到极至时,本元真精,晶莹发光,明照法界,譬如烈日,幽暗即消;众生虽被药叉诸幽暗者来近其侧,然菩萨之精明能使药叉之目受明夺,自不能视,则诸鬼难亦无畏矣。
七者,音性圆销,观听返入,离诸尘妄,能令众生,禁系枷锁,所不能着。
脱除囚难(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枷锁难)音性圆销者,是当返闻时,音声动静二性,了然不生,观听返入,根尘双灭,如是内无所系,外无所拘束,是谓受虚妄声尘系缚,菩萨以此妙力加被众生,遇难人民,若能一心称念圣号,即成感应,禁系枷锁,(在颈名枷,练脚名锁)都不能着其身,自然而脱,此为枷锁难无畏矣。
八者,灭音圆闻,遍生慈力,能令众生,经过险路,贼不能劫。
脱除贼难(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贼难)灭音圆闻者,即菩萨反闻入流时,灭音而解脱声尘的结缚,反闻而圆证根性,外没有敌对,皆融于一心,故能遍生慈力,菩萨以此修行力,大利众生,令彼得乐,是故众生能志心称念圣号,经于险路如行坦途,或遇恶寇,惨心毒人者,悉化慈悲眷属,是为劫贼难无畏。
九者,熏闻离尘,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淫众生,远离贪欲。
离贪(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贪毒难)、瞋、痴,名为三时,能毒害法身慧命,甚可怖畏。熏闻离尘,色不能劫者,是菩萨因熏闻而离声尘,不被色尘所劫,六尘结缚齐解,随色现色,不为色所劫持,如镜现影,如水现形,能使一切性多淫念之人,远离贪爱欲乐。是以言三毒无畏者,非纵恶无所畏,乃由持菩萨名离毒,是为无畏。又贪瞋痴是三涂因,多贪众生堕地狱;多瞋众生堕饿鬼;多痴则堕畜生,故应常念观世音菩萨以消灭三毒。
十者,纯音无尘,根境圆融,无对所对,能令一切忿恨众生,离诸瞋恚。
离瞋(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瞋毒难)纯音无尘是纯一清净的闻音妙性,没有所对的声尘,外无所对之境,内也没有能对的根,根与境圆融一体;瞋怒生于拂逆敌对,既绝对待,瞋恚自无从而生。常念恭敬观世音菩萨,菩萨以自证的无瞋妙力,使心怀忿恨的众生,仗慈风扫除恚热,离诸瞋恚,自可无畏矣。
十一者,销尘旋明,法界身心,犹如琉璃,朗彻无碍,能令一切昏钝性障诸阿颠迦,永离痴暗。
离痴(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痴毒难)妄尘所蔽,无明所障,名之为痴。具足见惑为昏;具足思惑为钝;具足无明为性障。消尘旋明者,谓菩萨消除所缘之妄尘,旋复自性之本明,脱黏内伏,伏归元真,发本明耀,所以外之法界、内之身心,犹如琉璃宝,洞然朗照,内外明彻,无所障碍,菩萨以此自证之大智妙力,加被众生,能令一切无善心之昏迷愚痴众生远离痴暗钝愚。阿颠迦,又名无善心,痴之最重也。常念恭敬观世音菩萨,以正念而袪邪执,仗智日以破昏蒙,便得永离痴暗,则痴毒可无畏矣。
十二者,融形复闻,不动道场,涉入世间,不坏世界,能遍十方,供养微尘诸佛如来,各各佛边为法王子,能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男者,诞生福德智慧之男。
应求男(此段说菩萨应众生求男愿)世人如无儿子,必生三畏。一畏年老无人照料;二畏后事无人办理;三畏宗嗣无人继承,香灯断绝,由此三畏故必求生男。观世音菩萨大慈大悲,为满众生所愿,化四大假合的幻形,归返一真的闻性,浑身成一圆融清净宝觉,不动道场而涉入世间,随类现身,依理成事,又不破坏世间之假相,能遍至十方,供养微尘诸佛,禀承其法,各为法子,而能绍继法王,有男子之道,故能感而生男。礼拜供养观世音菩萨,菩萨以这种福慧妙力加被众生,能令法界无子众生,生德福智慧之男,此则为求男无畏矣。
十三者,六根圆通,明照无二,含十方界,立大圆镜空如来藏,承顺十方微尘如来,秘密法门,受领无失,能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女者,诞生端正福德柔顺,众人爱敬有相之女。
应求女(此段说菩萨应众生求女愿)古德云:男承内嗣,女结外亲,有男无女,亦非全美。菩萨六根圆通,明照无二,通达无碍,含摄法界,如大圆镜,以此承顺法门,受领无失。承顺即坤仪柔德,有女子之道,故能感而生女。果能礼拜供养观世音菩萨,菩萨以此自在妙力加被众生,能令法界无女之众生得端正福德柔顺之女,是为求女无畏。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世界百亿日月,现住世间诸法王子,有六十二恒河沙数,修法垂范,教化众生,随顺众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由我所得圆通本根,发妙耳门,然后身心微妙含容,周遍法界,能令众生持我名号,与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诸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无异。
持名得福(此段说持名菩萨施无畏)众生有以但持观世音菩萨名,不持诸菩萨名者,恐一名不及多名而生怖畏。此三千大千世界(指娑婆世界)百亿须弥山、有一百亿日月、有一百亿四天下、有六十二恒河沙数之多的法王子,住三界六道之内,随类化身,亲作式范,教化众生,随顺众生的根性,以方便智,用各种权宜方法,善巧教化。观音菩萨得真圆通,能使求福众生持彼名号,就等同持六十二恒河沙诸法王子名及持无数菩萨名号一样,是为持名无畏。
观音菩萨发十二大愿:救三灾(火、水、风)脱四难(难、鬼难、囚难、贼难)离三毒(贪、瞋、痴)应二求(求男、求女)持名得福。由斯十二大愿,演变为十四种无畏力施于众生。称观世音菩萨圣号,更可解脱其他地狱、饿鬼、畜生、生老病死、毒龙恶兽、咒诅毒药、怖畏军阵、苦恼死厄等难。持菩萨名号,能得如斯多之利益,众生何其愚昧而不行哉?
一者,由我不自观音,以观观者,令彼十方苦恼众生,观其音声,即得解脱。
灭除苦恼(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苦恼难)逼迫外身,名苦;逼迫内心,名恼。菩萨不自观世间之音声,只观能观者是谁,所以智光不外照,不随声尘所起知见,没有虚妄,一切真寂,所以不受苦恼。因此,受苦众生,但能一心称菩萨名,菩萨则观其称念音声,寻声救苦,令其即得解脱苦恼,是为苦恼无畏。
二者,知见旋复,令诸众生,设入大火,火不能烧。
灭除火难(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大火难)知见旋复者,在心名叫“知”,在眼叫做“见”;“知”、“见”之性热,则属于火。众生执着知见,而菩萨则能旋转知见,回复真空,复归自性之真知真见,心体内寂,内见觉之火既息,而外间一切果报大火,恶业大火,烦恼大火,都不能烧,此即大士以自证之力加被众生,故一心称名者,即为大悲威光所摄,不堕火难,则大火难无畏矣。
三者,观听旋复,令诸众生,大水所漂,水不能溺。
灭除水难(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大水难)观听旋复者,“观”和“听”之性动,闻根是属于水,与一切水性相通,虚明湛寂,菩萨能够旋转观听,以复真空,闻业既除,所以水不能溺。是大士以自证之力加被众生,使众生之果报水、恶业水、烦恼水,一切都不能溺,灭除九界妄水,而登佛彼岸,是故大水难无畏。
四者,断灭妄想,心无杀害,令诸众生,入诸鬼国,鬼不能害。
脱除鬼难(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恶鬼及罗剎鬼国难)菩萨证悟实性,断灭妄想,妄想既灭,心无杀害念,完全超越鬼神的心理行为。若众生法自在,菩萨观机逗教为菩萨众生说辩才被逗设使众生入于罗剎鬼国,鬼亦不能害,如此则无畏罗剎恶鬼矣。
五者,熏闻成闻,六根销复,同于声听,能令众生,临当被害,刀段段坏,使其兵戈,犹如割水,亦如吹光,性无摇动。
脱除刑难(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刀兵刑具难)熏闻成闻者,是菩萨反闻自性,本觉内熏,返妄闻而归真闻,耳根既返源,六根同时清净。六根害人,与兵刃无异。菩萨六根既皆消灭,以复真空,一切尘境,同于声尘听闻之性。菩萨以此不动不坏的根本加被众生,众生临当被害,恭敬称念菩萨,则刀刃所加,段段折坏,纵然其刀不坏,其身亦无所损,犹如以刀割水,水无断痕,如风吹光,光不息灭,自然无畏刀兵刑罚之难矣。
六者,闻熏精明,明遍法界,则诸幽暗性不能全,能令众生,药叉罗剎,鸠盘茶鬼,及毗舍遮,富单那等,虽近其傍,目不能视。
脱除祟难(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鬼祟难)药叉(又名轻捷,食人之男鬼);罗剎(又名可畏,食人之女鬼)。人尸若臭,可以咒养令其新鲜而后食,属北方天王管辖。鸠盘茶(魇魅鬼),能魇魅于人,属南方增长天王管辖。毗舍(噉精气鬼),能噉人及五谷之精气,乃东方持国天王管辖。富单那(热病鬼),乃西方广目天王管辖。其余诸鬼,性皆幽暗。菩萨闻熏功深,达到极至时,本元真精,晶莹发光,明照法界,譬如烈日,幽暗即消;众生虽被药叉诸幽暗者来近其侧,然菩萨之精明能使药叉之目受明夺,自不能视,则诸鬼难亦无畏矣。
七者,音性圆销,观听返入,离诸尘妄,能令众生,禁系枷锁,所不能着。
脱除囚难(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枷锁难)音性圆销者,是当返闻时,音声动静二性,了然不生,观听返入,根尘双灭,如是内无所系,外无所拘束,是谓受虚妄声尘系缚,菩萨以此妙力加被众生,遇难人民,若能一心称念圣号,即成感应,禁系枷锁,(在颈名枷,练脚名锁)都不能着其身,自然而脱,此为枷锁难无畏矣。
八者,灭音圆闻,遍生慈力,能令众生,经过险路,贼不能劫。
脱除贼难(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贼难)灭音圆闻者,即菩萨反闻入流时,灭音而解脱声尘的结缚,反闻而圆证根性,外没有敌对,皆融于一心,故能遍生慈力,菩萨以此修行力,大利众生,令彼得乐,是故众生能志心称念圣号,经于险路如行坦途,或遇恶寇,惨心毒人者,悉化慈悲眷属,是为劫贼难无畏。
九者,熏闻离尘,色所不劫,能令一切多淫众生,远离贪欲。
离贪(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贪毒难)、瞋、痴,名为三时,能毒害法身慧命,甚可怖畏。熏闻离尘,色不能劫者,是菩萨因熏闻而离声尘,不被色尘所劫,六尘结缚齐解,随色现色,不为色所劫持,如镜现影,如水现形,能使一切性多淫念之人,远离贪爱欲乐。是以言三毒无畏者,非纵恶无所畏,乃由持菩萨名离毒,是为无畏。又贪瞋痴是三涂因,多贪众生堕地狱;多瞋众生堕饿鬼;多痴则堕畜生,故应常念观世音菩萨以消灭三毒。
十者,纯音无尘,根境圆融,无对所对,能令一切忿恨众生,离诸瞋恚。
离瞋(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瞋毒难)纯音无尘是纯一清净的闻音妙性,没有所对的声尘,外无所对之境,内也没有能对的根,根与境圆融一体;瞋怒生于拂逆敌对,既绝对待,瞋恚自无从而生。常念恭敬观世音菩萨,菩萨以自证的无瞋妙力,使心怀忿恨的众生,仗慈风扫除恚热,离诸瞋恚,自可无畏矣。
十一者,销尘旋明,法界身心,犹如琉璃,朗彻无碍,能令一切昏钝性障诸阿颠迦,永离痴暗。
离痴(此段说菩萨施众生无畏痴毒难)妄尘所蔽,无明所障,名之为痴。具足见惑为昏;具足思惑为钝;具足无明为性障。消尘旋明者,谓菩萨消除所缘之妄尘,旋复自性之本明,脱黏内伏,伏归元真,发本明耀,所以外之法界、内之身心,犹如琉璃宝,洞然朗照,内外明彻,无所障碍,菩萨以此自证之大智妙力,加被众生,能令一切无善心之昏迷愚痴众生远离痴暗钝愚。阿颠迦,又名无善心,痴之最重也。常念恭敬观世音菩萨,以正念而袪邪执,仗智日以破昏蒙,便得永离痴暗,则痴毒可无畏矣。
十二者,融形复闻,不动道场,涉入世间,不坏世界,能遍十方,供养微尘诸佛如来,各各佛边为法王子,能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男者,诞生福德智慧之男。
应求男(此段说菩萨应众生求男愿)世人如无儿子,必生三畏。一畏年老无人照料;二畏后事无人办理;三畏宗嗣无人继承,香灯断绝,由此三畏故必求生男。观世音菩萨大慈大悲,为满众生所愿,化四大假合的幻形,归返一真的闻性,浑身成一圆融清净宝觉,不动道场而涉入世间,随类现身,依理成事,又不破坏世间之假相,能遍至十方,供养微尘诸佛,禀承其法,各为法子,而能绍继法王,有男子之道,故能感而生男。礼拜供养观世音菩萨,菩萨以这种福慧妙力加被众生,能令法界无子众生,生德福智慧之男,此则为求男无畏矣。
十三者,六根圆通,明照无二,含十方界,立大圆镜空如来藏,承顺十方微尘如来,秘密法门,受领无失,能令法界无子众生,欲求女者,诞生端正福德柔顺,众人爱敬有相之女。
应求女(此段说菩萨应众生求女愿)古德云:男承内嗣,女结外亲,有男无女,亦非全美。菩萨六根圆通,明照无二,通达无碍,含摄法界,如大圆镜,以此承顺法门,受领无失。承顺即坤仪柔德,有女子之道,故能感而生女。果能礼拜供养观世音菩萨,菩萨以此自在妙力加被众生,能令法界无女之众生得端正福德柔顺之女,是为求女无畏。
十四者,此三千大千世界百亿日月,现住世间诸法王子,有六十二恒河沙数,修法垂范,教化众生,随顺众生,方便智慧,各各不同,由我所得圆通本根,发妙耳门,然后身心微妙含容,周遍法界,能令众生持我名号,与彼共持六十二恒河沙诸法王子,二人福德正等无异。
持名得福(此段说持名菩萨施无畏)众生有以但持观世音菩萨名,不持诸菩萨名者,恐一名不及多名而生怖畏。此三千大千世界(指娑婆世界)百亿须弥山、有一百亿日月、有一百亿四天下、有六十二恒河沙数之多的法王子,住三界六道之内,随类化身,亲作式范,教化众生,随顺众生的根性,以方便智,用各种权宜方法,善巧教化。观音菩萨得真圆通,能使求福众生持彼名号,就等同持六十二恒河沙诸法王子名及持无数菩萨名号一样,是为持名无畏。
观音菩萨发十二大愿:救三灾(火、水、风)脱四难(难、鬼难、囚难、贼难)离三毒(贪、瞋、痴)应二求(求男、求女)持名得福。由斯十二大愿,演变为十四种无畏力施于众生。称观世音菩萨圣号,更可解脱其他地狱、饿鬼、畜生、生老病死、毒龙恶兽、咒诅毒药、怖畏军阵、苦恼死厄等难。持菩萨名号,能得如斯多之利益,众生何其愚昧而不行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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