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水资源条例》获通过 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小布播报# 31日,记者从四川省水利厅获悉,《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本次审议通过的《条例》包括总则、储备与涵养、管控与调度、取水和用水、法律责任、附则6章,共58条。《条例》明确和重申了水资源工作的重要制度,要求协调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需求,依法实现水资源取水许可、用途管制和有偿使用制度。对强化取用水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加强取水许可管理,推进区域水资源论证,强化节约用水。(红星新闻)#公园城市知多少#
【《四川省水资源条例》获通过 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小布播报# 31日,记者从四川省水利厅获悉,《四川省水资源条例》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三次审议并全票表决通过,将于7月1日正式施行。本次审议通过的《条例》包括总则、储备与涵养、管控与调度、取水和用水、法律责任、附则6章,共58条。《条例》明确和重申了水资源工作的重要制度,要求协调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需求,依法实现水资源取水许可、用途管制和有偿使用制度。对强化取用水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要求加强取水许可管理,推进区域水资源论证,强化节约用水。(红星新闻)#公园城市知多少#
#黄冈# 【我市出台措施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3月18日,市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养老服务业发展若干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养老事业产业协同发展,有效满足全市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
《措施》共有八条,主要内容为:降低养老服务市场准入门槛。养老机构实行备案制度。内资外资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享受同等待遇。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在同一县(市、区)区域增设营业场所实行“一照多址”;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一个有影响力的养老服务品牌;深入推进医养融合。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提升社区医养结合能力;强化用地要素保障。分级分区制定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建设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凭登记机关发给的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和其他法定材料申请划拨供地;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引导国有资本、社会优质资本等广泛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允许营利性养老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施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丰富人力资源供给。鼓励支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等级鉴定,对获得养老护理员初级、中级、高级技能等级证书且交纳养老保险的职工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补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机构,新建每张床位给予不低于150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改造和租赁用房建设的,每张床位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养老机构不区分经营性质,运营1年以上的,经辖区民政部门审定,护理型养老床位收住失能老年人的,按收住失能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2600元、其他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给予运营补贴;强化行业信用建设。建立完善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机制,严厉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政策全文→https://t.cn/A66pagAZ
《措施》共有八条,主要内容为:降低养老服务市场准入门槛。养老机构实行备案制度。内资外资发展养老服务产业享受同等待遇。营利性养老服务企业在同一县(市、区)区域增设营业场所实行“一照多址”;推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到2025年,每个县(市、区)至少培育一个有影响力的养老服务品牌;深入推进医养融合。支持养老机构开展医疗服务、医疗机构开展养老服务,提升社区医养结合能力;强化用地要素保障。分级分区制定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有效衔接。建设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可凭登记机关发给的社会服务机构登记证书和其他法定材料申请划拨供地;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引导国有资本、社会优质资本等广泛参与发展养老服务业。允许营利性养老机构以有偿取得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设施等资产进行抵押融资;丰富人力资源供给。鼓励支持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职业等级鉴定,对获得养老护理员初级、中级、高级技能等级证书且交纳养老保险的职工给予1000元、1500元和2000元补贴;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非营利性社会办养老机构,新建每张床位给予不低于1500元的一次性补贴,对改造和租赁用房建设的,每张床位给予不低于1000元的一次性补贴。养老机构不区分经营性质,运营1年以上的,经辖区民政部门审定,护理型养老床位收住失能老年人的,按收住失能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2600元、其他对象每人每年不低于1000元给予运营补贴;强化行业信用建设。建立完善养老服务监测分析与发展评价机制,严厉查处侵害老年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政策全文→https://t.cn/A66pagAZ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