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城市治理#【阳春三月暖风吹 垃圾分类“护”绿意】为进一步深化曲江新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理念,倡导绿色、低碳、环保的生活方式。近日,曲江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垃圾分分类,资源不浪费”为主题,在金辉公园里小区开展了《西安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普法宣传暨垃圾分类知识讲解活动。
本次活动通过讲师宣讲、发放宣传彩页、分类大转盘、互动小游戏等多种方式,从生活细节出发、用通俗的语言,为广大市民普及《条例》内容,进一步提高小区居民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准确率,倡导绿色低碳、健康环保的生活理念。
本次活动通过讲师宣讲、发放宣传彩页、分类大转盘、互动小游戏等多种方式,从生活细节出发、用通俗的语言,为广大市民普及《条例》内容,进一步提高小区居民垃圾分类的参与率和准确率,倡导绿色低碳、健康环保的生活理念。
#城市品质#【小志愿者回社区报到守桶 街道校社联手宣传垃圾分类】“厨余垃圾里有塑料袋,应该拣出来扔进其他垃圾桶里。”日前,广渠门中学附属花市小学20名学生来到东花市街道忠实里社区,为投放垃圾的居民讲解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定时定点投放,倡导居民做好三部曲,即“家里分好类,定时下楼,定点精准投”的社区“源头分类,定时投放”的垃圾分类理念。#垃圾分类看东城#
来宾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关于
启动污染天气黄色(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2022年3月9日—3月11日,受地面高压控制及弱偏南气流影响,大气扩散条件不利,预测环境空气质量为“良-中度污染”(85-170),首要污染物为PM2.5和臭氧。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2022年3月8日18时起,全市启动污染天气黄色(Ⅲ级)应急响应(期间可根据空气质量状况适度调整响应措施),解除时间根据空气质量情况另行通知。为做好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秸秆焚烧污染源及油烟和垃圾焚烧污染源控制措施
1.加强秸秆焚烧和“炼山”管控。全面做好用火管控,兴宾区辖区内禁止焚烧秸秆和“炼山”行为。要加大巡查力度,污染天气期间一旦发现焚烧火点,要及时扑灭、处理,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焚烧行为。加快蔗叶打包离田速度,从源头切断污染;强化“炼山”管控巡查,已发许可的及时叫停。(兴宾区政府、市糖业发展局、农业投资集团、红河农场负责跟踪落实)
2.强化城市生活垃圾管控。城区建筑工地排查,禁止建筑工地内一切焚烧建筑垃圾行为,对城区及周边区域和工业园区进行巡查,禁止一切焚烧生活垃圾、树叶(树枝)、杂草行为。(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兴宾区政府、来宾市工业园区管委负责落实)
3.严控油烟污染源。从3月8日晚开始对来宾二中、来宾技工学校、兴宾区政府周边2公里范围内进行巡查和整治,坚决取缔一切露天烧烤行为,停止没有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店营业,禁止旅馆、酒店燃烧煤炭和柴火,减少污染物积累。(市城市管理局、兴宾区人民政府负责跟踪落实)
(二)工业源停限产措施
1.全面检查城区及周边重点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以河南工业园区燃煤锅炉(已实施超低排放的火电机组除外)、生物质锅炉、燃油锅炉的企业为重点,全面督查废气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确保企业烟气排放浓度稳定达标排放,生产负荷在预警前的基础上减少30%。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减少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各县(市、区)、工业园区管委要提前通知辖区企业采取应对措施,并加强应急期间对企业的管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跟踪落实)
2.各县(市、区)抓好水泥企业(含粉磨站)、砖瓦企业烟(粉)尘管控,确保落实降尘措施、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市区及周边(含兴宾区、来宾市工业园区)的水泥企业(含粉磨站)在预警前的生产负荷基础上减少30%、砖瓦企业减少新进砖坯50%(生产的炉窑减少为现实际生产的一半);全面排查城区周边企业,未能及时停产的连续性生产企业确保治污设施正常投运并落实逐渐减产、停产措施。按照应急管理清单标注为B、C类的企业要严格落实限产、停产措施。[各县(市、区)负责重点督查辖区砖瓦行业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
3.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的监督管理,确保降尘设施正常投运,在预警前的生产负荷基础上减少30%。(市工信局负责跟踪落实)
(三)扬尘源控制措施
1.所有工地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喷淋设施正常运行。各工地、交通物流、港口、码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压路机、铺装机、叉车、铲车、旋挖机、植保机械、打桩机、装卸搬运机械等)暂停作业。(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跟踪落实)
2.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加大道路洒水清扫频次及强度,降低道路积尘;对城市主要干道(包括环城路)、来宾二中、来宾技工学校、兴宾区人民政府3公里范围内的道路、城区周边城乡结合部及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易产生扬尘路段进行彻底清扫;重点区域每天9-18时进行雾炮作业。(市城市管理局、兴宾区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负责跟踪落实)
3.巡查组加大巡查频次,坚决查处渣土车道路遗撒等行为,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置。(市城市管理局、兴宾区政府负责跟踪落实)
4.城区周边企业,自行加大厂区内洒水降尘,确保厂区内不起尘。对园区未移交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应急响应期间确保园区重点路面24小时保持湿润。(市工业园区管委负责跟踪落实)
(四)移动源限行措施
1.严格按照《关于来宾市城区道路实行禁行限行管理的公告》落实管制措施,重点区域,严禁柴油货车驶入。(市公安局负责跟踪落实)
2.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巡查,坚决查处渣土车违规运输行为,坚决查处重型货车、农用柴油车、拖拉机违规驶入中心城区禁行区行为。(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跟踪落实)
(五)科学研判,多途径减低污染物强化会商研判,在具备条件时实施人工降雨。(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负责落实)
二、强化污染天气应急监管各县(市、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管控需要制定本辖区应急要求。各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22号)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加强污染源监管和重点领域污染联防联控,严格执法,切实降低污染天气污染影响。市直有关部门要以污染天气预警为令,加强监督执法,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企业和个人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对监管不力的部门一律严肃问责。各县(市、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响应情况,各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于每日18时前,将本单位当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含图片)报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72-6497910,传真:0772-6497885,邮箱:lbsjpb@163.com)。
三、加强公众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多途径向社会发布预警应急响应信息,积极宣传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来宾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2年3月8日
启动污染天气黄色(Ⅲ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自治区环境空气质量预报,2022年3月9日—3月11日,受地面高压控制及弱偏南气流影响,大气扩散条件不利,预测环境空气质量为“良-中度污染”(85-170),首要污染物为PM2.5和臭氧。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自2022年3月8日18时起,全市启动污染天气黄色(Ⅲ级)应急响应(期间可根据空气质量状况适度调整响应措施),解除时间根据空气质量情况另行通知。为做好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应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应急响应减排措施
(一)秸秆焚烧污染源及油烟和垃圾焚烧污染源控制措施
1.加强秸秆焚烧和“炼山”管控。全面做好用火管控,兴宾区辖区内禁止焚烧秸秆和“炼山”行为。要加大巡查力度,污染天气期间一旦发现焚烧火点,要及时扑灭、处理,从严查处违法违规焚烧行为。加快蔗叶打包离田速度,从源头切断污染;强化“炼山”管控巡查,已发许可的及时叫停。(兴宾区政府、市糖业发展局、农业投资集团、红河农场负责跟踪落实)
2.强化城市生活垃圾管控。城区建筑工地排查,禁止建筑工地内一切焚烧建筑垃圾行为,对城区及周边区域和工业园区进行巡查,禁止一切焚烧生活垃圾、树叶(树枝)、杂草行为。(市住建局、市城市管理局、兴宾区政府、来宾市工业园区管委负责落实)
3.严控油烟污染源。从3月8日晚开始对来宾二中、来宾技工学校、兴宾区政府周边2公里范围内进行巡查和整治,坚决取缔一切露天烧烤行为,停止没有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的餐饮店营业,禁止旅馆、酒店燃烧煤炭和柴火,减少污染物积累。(市城市管理局、兴宾区人民政府负责跟踪落实)
(二)工业源停限产措施
1.全面检查城区及周边重点企业治污设施运行情况。以河南工业园区燃煤锅炉(已实施超低排放的火电机组除外)、生物质锅炉、燃油锅炉的企业为重点,全面督查废气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确保企业烟气排放浓度稳定达标排放,生产负荷在预警前的基础上减少30%。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减少污染物无组织排放。各县(市、区)、工业园区管委要提前通知辖区企业采取应对措施,并加强应急期间对企业的管理。(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跟踪落实)
2.各县(市、区)抓好水泥企业(含粉磨站)、砖瓦企业烟(粉)尘管控,确保落实降尘措施、环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市区及周边(含兴宾区、来宾市工业园区)的水泥企业(含粉磨站)在预警前的生产负荷基础上减少30%、砖瓦企业减少新进砖坯50%(生产的炉窑减少为现实际生产的一半);全面排查城区周边企业,未能及时停产的连续性生产企业确保治污设施正常投运并落实逐渐减产、停产措施。按照应急管理清单标注为B、C类的企业要严格落实限产、停产措施。[各县(市、区)负责重点督查辖区砖瓦行业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
3.加强混凝土搅拌站的监督管理,确保降尘设施正常投运,在预警前的生产负荷基础上减少30%。(市工信局负责跟踪落实)
(三)扬尘源控制措施
1.所有工地严格按照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喷淋设施正常运行。各工地、交通物流、港口、码头内非道路移动机械(包括但不限于装载机、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压路机、铺装机、叉车、铲车、旋挖机、植保机械、打桩机、装卸搬运机械等)暂停作业。(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跟踪落实)
2.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加大道路洒水清扫频次及强度,降低道路积尘;对城市主要干道(包括环城路)、来宾二中、来宾技工学校、兴宾区人民政府3公里范围内的道路、城区周边城乡结合部及工业园区主要道路易产生扬尘路段进行彻底清扫;重点区域每天9-18时进行雾炮作业。(市城市管理局、兴宾区政府、市工业园区管委负责跟踪落实)
3.巡查组加大巡查频次,坚决查处渣土车道路遗撒等行为,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置。(市城市管理局、兴宾区政府负责跟踪落实)
4.城区周边企业,自行加大厂区内洒水降尘,确保厂区内不起尘。对园区未移交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应急响应期间确保园区重点路面24小时保持湿润。(市工业园区管委负责跟踪落实)
(四)移动源限行措施
1.严格按照《关于来宾市城区道路实行禁行限行管理的公告》落实管制措施,重点区域,严禁柴油货车驶入。(市公安局负责跟踪落实)
2.应急响应期间加强巡查,坚决查处渣土车违规运输行为,坚决查处重型货车、农用柴油车、拖拉机违规驶入中心城区禁行区行为。(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跟踪落实)
(五)科学研判,多途径减低污染物强化会商研判,在具备条件时实施人工降雨。(市生态环境局、市气象局负责落实)
二、强化污染天气应急监管各县(市、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管控需要制定本辖区应急要求。各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要按照《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来政办发〔2019〕22号)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应急响应措施,加强污染源监管和重点领域污染联防联控,严格执法,切实降低污染天气污染影响。市直有关部门要以污染天气预警为令,加强监督执法,发现问题立即督办整改,确保整改到位。对不按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的企业和个人一律依法从严查处,对监管不力的部门一律严肃问责。各县(市、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决定启动应急响应情况,各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于每日18时前,将本单位当日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含图片)报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电话:0772-6497910,传真:0772-6497885,邮箱:lbsjpb@163.com)。
三、加强公众宣传工作各新闻媒体多途径向社会发布预警应急响应信息,积极宣传公众防护措施和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倡导全社会共同做好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来宾市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代章)
2022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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