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联美食# 在淮海中路一间洒满阳光的厨房里,赵荣华热起锅子来。案板上的五花肉已经收拾停当。“我爸爸做菜是‘老三篇’,上海传统家常菜,最拿手的就是红烧肉,所以我骨子里面相信上海味道就是红烧肉,两个月必须吃一回解馋。”但赵荣华烧起菜来,已经和父辈大不相同。

他用平底锅爆香青葱和姜片,将五花肉煎到微黄。“猪油煸过以后特别香,而且高温可以封住肉里面的水分,肉质不容易老。但也不能煸太长时间,猪皮会硬。”他往锅里倒红酒——而非上海人家常用的料酒或是黄酒。“我们的红烧肉做得好,就和法国的鹅肝一样,软糯丰腴。

法国人用酸甜果味的东西来搭配鹅肝,找那个味道的平衡点。我做红烧肉也是这样。红酒有果香、有酸度,能够综合红烧肉里的甜味和油腻。”酱油、冰糖下锅,肉在锅里小火焖了三刻钟,眼见汤汁快要收干,赵荣华淋了些日本料理常用的味噌下去:“现在真正好的黄豆酱油很难找了。红烧肉酱香味要浓,味噌正好可以用来提味。”这一份肉,裹着亮晶晶的酱汁,甜得恰到好处,果然如他所说:“配一碗白米饭,一口闷,下饭菜,下得嚇死人。”

一道小时候“外婆常做”的面拖小黄鱼同样被赵荣华弄出了花样。他用全麦面粉和生粉混合做面浆,再向面浆里淋少许油——这是日本天妇罗的做法。锅里油温七成,他提溜着收拾好的小黄鱼,裹上面浆,在油锅里转一圈,用筷子蘸点面浆洒在正在烹炸的鱼上。这也是天妇罗的技巧,使外壳更加蓬松酥脆。

鱼出锅,赵荣华拿出浓稠的黑醋汁,在盘子里勾出线条。“七分意大利黑醋加三分冰糖,小火慢慢熬成,”他解释说,“混搭小黄鱼,味道会更丰富。前几天意大利米其林三星厨师西莫·博图拉(Massimo Bottura)来上海,我吃了他做的菜,其中用到了他珍藏40年的黑醋汁,于是就有了这样的灵感。”

不惑之年的赵荣华是土生土长的上海人。他对上海味道的改造与这座城市的变迁同步。从前,赵荣华家就住在现在上海新天地所在的位置,太平桥。

他记得小时候,家里出门的几条街上遍布小吃摊。一家叫“春园”的铺子有鲜美的小馄饨和黄芽菜肉丝春卷。那时候流行“小笼馒头”,“外面是发酵过的面皮,里面裹肉馅”。他爱吃大汤团,猪油芝麻的馅子,也爱“四大金刚”,呛饼、油墩子、粢饭团和粢饭糕。当然少不了生煎,“下面的底薄而脆,上面的皮薄而有弹性,肉馅结实,大口咬下去都是汤水,一不小心就会溅得一塌糊涂”。

普通人家的孩子并没有太多机会上餐馆,婚宴就是盛事。“我至今还记得一个场景,在一家饭店二楼,台子上有条很大很漂亮的松鼠鳜鱼。一桌菜好不好,就看一道松鼠鳜鱼。小孩子等着鱼上来,吃完可以下桌玩了。”

1996年,上海开始改造太平桥地区52公顷的旧城。也就是这一年,已经学了4年厨师,做惯了上海菜、广东菜的赵荣华赶上最时髦的一阵风,成了西餐厨师。那以后,意大利菜、日本菜、东南亚菜、美式餐饮他都上过手。他在外滩三号的一家西餐厅做热房主管。一天,一个美国女记者穿着厨师服到厨房里来采访,他负责向她介绍厨房的运作方式。临走时,她问他:什么时候可以一起吃顿饭?

认识赵荣华时,莫云刚刚开始在中国的美食记者生涯。她本就出生在一个跨文化背景的家庭。母亲是上海人,8岁离开上海去西班牙,随后到美国定居。

赵荣华描述岳父母家的厨房:“你能想到的世界各地的任何调味品,都能在那里找到。单单是芥末就有十几种之多。”在莫云记忆里,母亲“从来不会做两道一模一样的菜”。赵荣华赞叹岳母对食材充满想象:“比方做豆腐,她会放奶酪进去,让人意想不到,但是非常好吃。”

爱情在厨房破土,被美食滋养成长。两个背景完全不同的人在上海相遇,一拍即合。

赵荣华在外滩三号工作的时候,每天都要忙碌12个小时以上,但无论多晚回到家里,他都要给莫云做一道菜。莫云对他的手艺充满了赞叹。这让赵荣华大为惊讶:“从前我没有觉得厨师是个什么高尚的职业。我也给我以前的女朋友做吃的,她并不会赞美,甚至在向其他人介绍我的时候会羞于说我的工作。在莫云这里,我第一次感到这门手艺是值得尊重的。”

同样,赵荣华的经验和人脉为初入美食报道的莫云打开了厨房秘密的大门。相处的前10年,两人一起去上海各种餐馆试菜。“每天都去新的餐厅,认识新的厨师。”从5000元一位的分子料理餐厅到广园路菜场对面的灌汤包和辣肉面:“骑着一辆电动摩托车,两个人每天到处跑。”

莫云也爱上海味道,熏鱼、酒香草头、腌笃鲜,胃口好的时候,丈夫的红烧肉她能吃掉一整盘。但赵荣华家的餐桌,从来不会连续两天出现一种风味,那是一桌世界美食的流水席。1年前,赵荣华开了一家潮汕火锅店,那个时候上海吃四川火锅的风头刚过。没想到,一年来,沪上的各个档次的潮汕火锅“开了不下1000家”。生意之好令赵荣华大为意外,第二家分店已经开张。

今天的上海好像赵家的餐桌,在灯红酒绿的林立餐馆中,本帮菜反主为客,成了边缘角色。这倒并不奇怪。曹聚仁在《上海春秋》里回忆二三十年代的上海:“本来,天下美食佳味,集中在扬州,到了近百年间,才转到上海来。上海本地,并没有什么特色的菜味,可是,这个吃老虎奶长大的城市,她就吸取全国的精华,加上了海外奇珍,成为吃的总汇。”

听说我要寻找本帮菜,赵荣华带我去拜访了他的两位朋友。身材瘦削的孙伟轩原本是一位足球运动员,90年代初,他从市级队伍退下来,被安排进宾馆学厨4年,在一些本帮菜餐馆陆续烧了8年菜。他2010年创业做本帮菜馆“弄堂筵”。

2012年店面扩大时,他相中了武夷路附近一处小楼。把店面转手给他的上一位餐馆老板说,这里19世纪中叶的时候就有一家小酒馆,叫“悦宴九馆”。这个故事打动了他。小楼位置僻静,做的是回头客生意。他的顾客绝大多数是三四十岁的上海本地人,拖家带口的来吃家宴。

本帮菜馆大不易,孙伟轩觉得自己是讲情怀的。“上海各类餐饮输入非常多,论本帮菜,好餐馆两只手的指头就数得过来。消费人群年轻化,年轻人讲新鲜口味,喜欢外来的味道。从经营说,火锅是可以标准化的,本帮菜不能。

比如红烧,糖和黄豆酱油的比例怎么放,什么时候放,调料和火候的把控都是需要有功夫的。没有10年厨龄,烧出来的菜完全不能看。有些菜系的馆子可以开得大,可以有中央厨房,完成一道菜的前四个步骤,但本帮菜最多只能完成前两个步骤,只能进行原料粗加工。原料、人员,成本就都上去了。”

弄堂筵打“怀旧”牌,孙伟轩觉得,许多本帮菜馆为了迎合客人,已经将菜品的口味改得离谱了。他的初衷是做“不改良的本帮菜”。但事实上,“改良”似乎不可避免。

传统上,本帮菜用青鱼做熏鱼,但孙伟轩用三两到三两半的小鲳鱼,“肉质好、刺少、鱼身扁,容易入味”。鲳鱼块经过两次油炸:第一次定型,第二次炸酥。出锅的鱼块浸入孙伟轩留了十几年的“老卤”里。他嫌白糖腻,在老卤里放的是麦芽糖和冰糖。做松鼠鳜鱼,他借用了粤菜的糖醋汁,除了茄汁和冰片糖,还加了西餐常用的OK汁和微有辣味的喼汁。

一道油酱毛蟹,蟹下油锅前需要裹淀粉。他试验了许多回,选了一种荷兰土豆粉,“用量小,挂壁裹料作用好,蟹黄蟹膏不会流失”。不过他不会在这道菜里加更多新鲜调味料。毛蟹和年糕炸过之后下锅红烧,只放酱油、糖和水。“高汤都不用。毛蟹本来已经很鲜,放别的东西就抢味了。”孙伟轩最得意的改良,是把梅干菜和上海酱鸭一起烧。梅干菜吸满了浓厚丰润的酱汁,以上海人的标准看,“下饭最好”。

孙伟轩开的是平价餐厅,赵荣华的另一位朋友方元走的是高端路线。“福1088”餐厅在沪上的名头很响。镇宁路上,三栋奶黄色水泥拉毛墙的西班牙风格老宅子并排在一起。门口没有招牌。镇宁路一带是旧上海的富人区。这三栋老宅中的一栋原本是方家的祖宅。

方元的曾祖父方旭东任过张作霖的财政部长,后来专攻铁路地产等实业,攒足钱后来上海定居,买下这宅子。解放后,老洋房里搬进“72家房客”,方家也一直住在这里。20多年前,住户陆续搬离,方家重新收回房子,方元的母亲就着地方开了一家“福园”餐厅。餐厅的招牌菜是一道用硝、盐、酒等腌制的硝蹄。2006年,方家把相邻的两栋宅子也并进来——他们原本属于李鸿章的小儿子和上海阜新面粉厂老板孙多森。

走进今天的“福1088”餐厅和走进“摩登时代”老上海大户人家的宅邸没有多少区别。在一间用于招待VIP客人的房间里,一块“生福轩”的匾额挂在墙上,是书法家谭泽闿民国二十四年(1935)所题。拼花的瓷砖地板在灯光下显出油亮的包浆釉色,一只中西合璧的红木橱柜和一张梳妆台分立在房间的两头。它们都是上世纪20年代的老家具。梳妆台两侧各有一把30年代的单人皮沙发。瓷砖、吊灯、家具都是方元一家从古董商手里收来的。

“专门请人看过,确定是老上海的东西,”方元说,“并不是因为开店才这么做。有这个情结。房间风格的复原依据我爸爸妈妈小时候对宅子的记忆。这是自己的家,所以一切都做得特别细心。”他让我留意一人高的深棕色木质护墙板,房间里那些可能扎眼的电灯开关都小心地藏在了里面。

悉心打造的旧上海迷梦自然需要称得起的菜式。方元推荐一道金黄浓艳的金必多浓汤——20年代起风靡上海滩的海派西餐富贵菜。一条一尺半长的鲥鱼气势磅礴地端上桌来。鱼身上码了火腿片和醪糟,清蒸出一汪鹅黄清透的汤。火腿的咸香和醪糟的清甜衬着鱼鲜。鲥鱼没有去鳞——上海人的讲究,“鲥鱼吃鳞不吃肉”,“鳞片连接的地方有胶质,最美”。

贵价餐厅会在普通食材的菜肴上格外讲究些功夫。酒香豌豆尖,只取豌豆尖最嫩的那一截,确保口感无渣。九块红烧肉整整齐齐地码在一起,为取到最漂亮的五花,“一大块肚方,修掉一半”。

赵荣华最爱一道清炒豌豆:“小时候吃豌豆,我爸会先打招呼:‘给你炒个豌豆,时令货!’”方元的豌豆自然不同于家常货色。“豌豆太老的发干,太嫩的里面是一包水,我们只取恰到好处的那些。40斤云南豌豆,只能挑出10斤豆子。”小豌豆油亮亮、绿莹莹,小玉籽一般盛在瓷调羹里,放进嘴里,像鱼子酱一般崩裂开来,满口清甜。

“福1088”虽然走老上海的步调,但菜肴已经不完全局限于上海菜了。方元一方面觉得,传统本帮菜做不出太多花头,没有新鲜味道客人不会买账。另一方面他也曾试图去上海周边郊县发掘一些“老味道”,但又嫌加工方法“太原始”,“农家菜,上不得台面”。

毫无疑问,本帮味道在变。就像他小时候记忆里的那些东西:“从前的馄饨皮是碱水皮,发黄的”;现在最红的生煎“吃上去就是和小时候的完全不同。难吃谈不上,就是不对劲”。方元的坚持,是在厨房里无论如何要有土生土长的上海厨师:“真正的上海厨师长已经很少了。本帮菜的厨师算到现在已经有第五代。”

他提到84岁的本帮菜泰斗李伯荣:“李伯荣算第二代,他吃过第一代本帮菜大师的菜。他的徒弟又以他为蓝本,然后是第四代、第五代。”真正的本帮传统味道是什么?那好像已经是一个不可复制的遥远想象了。“据说,李伯荣黄金时代的手艺真的是非常好。”方元喝一口茶,幽幽地说。

《在上海,什么才是真正的“本帮滋味”?》作者 / 徐菁菁

今天的简陋的春天。春天最先开的是玉兰、在一家老式面包店门前有一棵、它是我的春信、但是今天呢、其他的花也开了、春天又盛了一点。一只黑到看不出脸的狗、一直用尾巴顶着一扇大红门。嵌着白草莓的奶油蛋糕、非常像雪山崩塌。面包内馅是花生酱、肉松是脆的、肉松上绿绿的是烤秋葵。在这样的夜晚、单单只看到她独自挥着粉色绸子转圈、我也觉得、春天来了。

青春故事:那年我拒绝的情书

故事微刊 2022-01-03 07:30
作者:(台湾)莫 非

       他追逐的也许不是爱情,而是爱。       他追逐的也许不是我,而是一个曾向他表示友善的影子。

       每一次想到他,我便会感到一阵颤栗,为他那锲而不舍的劲儿,是那样一种可怕的坚持,坚持不把我给忘记。

       原本,我们是两个世界的人。那个小区里,我家住1号楼,他家住10号楼。小学班上我坐前面,他坐最后一排。功课我常考第一,是班长、模范生;而他,永远是最后一名,老师从不提他、不正眼瞧他,不把他当回事。只除了一次,老师当堂点名:“宋××,你怎么退步了?不是每次都是倒数第一,这回却考了个倒数第二?”语带讥讽,在全班的哄笑中,将考卷摔在他的桌子上。当时他也跟着同学们在班上傻笑,好像分辨不出老师说的是反话。

       他长了个大头,有人说他笨,大概是因为他在家里跟妹妹睡上下铺,老由上铺摔到地上,所以给摔傻了。此话从没有人求证过,但他的头真的大,他也是大家公认的笨。所以我对于他,好学生对于笨学生,女生对于男生,在那个年纪是绝对井水不犯河水的。但有一天,母亲却向我问到他的成绩,然后对我说:“他爸生前和你爸是好朋友,所以你要在功课上帮他一把!”母亲又说自他父亲过世,他母亲便离家去了台北,从事秘书之类的工作。他和妹妹被小阿姨收留,而小阿姨又因在歌厅唱歌,认识了一个客人,后来就同居在一起,他们称他为“叔叔”。是那样一个畸零的家庭,不容易啊!所以我应该帮他,那一天,便找他一起做功课,约在他家。

       那天下午他家只有他。他带我参观了一下他家,然后带我到做功课的饭桌上,是个沾着油污的桌子,上面放着一盘冷馒头,一碟辣萝卜干。当时午后斜阳洒满一桌,成了房内最亮的地方,桌上像铺了块金色柔软的绸缎,什么东西都浸着温润色泽。

       他教我用馒头夹辣萝卜干吃。因为没吃过,也因为新奇,我吃了两口,觉得特别香,和他相视一笑。那天下午,我们友善地一起做着功课。偶尔,室内回响着“嘎巴!嘎巴!”萝卜干的脆嚼声,在那午后阳光的一个角落,天地一片宁静。

       但接连几天在学校,同学开始注意到他的变化了。“你看,宋××又在算人数了!”有人拍我肩要我注意。是在早晨的课间活动,学校安排我们跳土风舞,要流动换舞伴。排在另一头的他在等音乐时,会一个个数,看怎样换舞伴,可以换到和我在一起。我回头,果然望见他一脸认真地伸着手指,在一一点算。他个儿高、头又大,队列中很容易看见,但他对别人的注意浑然不知。当即我便羞愤了,真没想到数学那么差的他,会有这种脑筋?

       死心塌地的追逐
       我开始对他疏远,视如路人。不仅再没有邀他一起做功课,而且看他远远走来,我就闪在一边。我不喜欢同学把我和他联想到一块儿。但也有失算的时候。一天清晨上学路上,我骑着脚踏车一溜而过,转个弯后,赫然望见不远处,他正背着书包的背影。我只好硬着头皮往前骑,擦肩而过时,他抬了下头,发现是我,眼光闪了闪;我咬咬牙,假装视若无睹地继续往前骑。

       一会儿,却意外地听到背后传来快速沉重的跑步声。回头一望,暗叫不好,这个傻大个一手紧抱书包,一边喘着气,紧追着我的车跑。我吓得愈骑愈快,他也愈跑愈快,头上甩着汗珠子,嘴巴大声吐着气,却不肯开口招呼我,或喊一声停。这使我也没什么理由阻止,我假装没看见,紧抿着嘴,兀自低头赶路,像个不相干的路人。地上是一高一低、快速移动的身影,偶尔一个远远地抛下另一个,偶尔两个又紧紧相随。

       日后每次路上碰见,他一定撒开两脚,卖力地追赶着我的车。我从未问他为何要跟着我跑,他也从不招呼我停车等他一下!

       寻常情书
       暑期放假,我松了口气。不上学便见不到,我便很安全。

       一晚,我忽然被墙外轻轻的叫声给唤醒了,那是压抑又紧张的声音,又要我听到,又不能叫别人知道。一下在墙这头,一下又冒到墙那头:“莫非!莫非!你出来一下!”小偷似的。

       我听了,顿时噤声。有点兴奋,又有点不知所措。他叫我出去做什么?脑中一片空白。经验是新鲜的,但那个大头又叫我没太多想法,只好假装不在,可是又心虚,因为我知道他是知道我在的。他又叫了一阵,便也没声了。隔两天,又来叫,隔两天,再来。是那样不死心,探索、试探,叫魂似的叫。我烦透了。

       “莫非!你出来一下!”他又在墙外叫魂了,终于给哥哥听见,他不耐烦地走出去,很凶地喊:“叫什么叫?是哪家的狗在叫?不要在这儿吵!”很成功地遏止了那头的叫魂声。进屋时,老哥对我得意地挑挑眼:“怎么样?你老哥厉害吧!”

       但安静只持续了几天,信箱里却开始出现我的“情书”了。因为是住同一个小区,一定是他本人专送,每每门外信箱“咚!”一声响,然后便是一阵跑远的脚步声。

       说“情书”,其实是神近而非形似,全信不带任何与“情”有关的字眼,而且言语平常,简单几句话,算是小学生式的问候。信纸也是一张肮脏的作业纸,上面铅笔字迹歪七扭八,几句话写得挣扎痛苦非常,涂改痕迹历历在目,看得出他把一生的学问全用上了。是这样一封让人啼笑皆非的信,拿在手上,却惊心动魄,一颗想要表达什么的心,好像烫手指。

       我从没回过信。年龄上,我还是讨厌“臭男生”的年龄,情感上也还没开放,对这一连串浓烈的表示,只觉得莫名其妙的“倒霉”。他大约也看出我的烦恼,在学校不再数舞伴了,但上学路上仍是追着跑,信箱也仍时不时躺着封信。

       温柔大手
       隔年初夏,一场滂沱大雨,到处淹水,我必须步行上学。走到校门口时,因为是上坡,黄浊的大水迎面滚滚流下,竟泛滥成校门宽的一条大河。老师在门口指挥,一些学生脱了鞋涉水前进。我也涉入水中,浸在冰凉水中的脚,像被许多鱼由趾间溜过。

       我低头,在湍流水中摇摇晃晃地走,有点头晕,也有点害怕。走了一半,看着快速流过的水,忽然有点发昏,这时,一双手由后面伸来,是他。我因惧怕,一时摒除所有的矜持死命抓住,乖顺地由他牵我走到校门口。

       现在回想,那绝不是一只偶然冒出的手,而是一只在身后多时,伺机待发的手;那也不是一双小学生的手,而是一只有力又稳定的手,一只多年身为保护者,走过无数生活困境的手。是那样一只手,把我由大水中牵出。到了高处,他松了手,看也不看我便离开了,大约是感到我的不自在。望着他的背影,我着实发了阵呆。

       初中,我考到了私立学校。他与小阿姨一家搬走了,听说他被送进工厂去当学徒。高中,我又考到北部女中,一次回台中老家,看到他几封过期来信,地址是中坜,字迹仍是熟悉的,其中一封里他形容我是:飞上枝头做凤凰。有几个字是拼音注出来的。

       他只是向爱投奔
       女孩心的诡异之处,就在当自己对对方没感觉时,对方的一切追逐,都会被弃之如仇、逃之不及,对方再怎么掏心掏肺,也只是“我本有心向明月,奈何明月照清渠”。
     
 但在二十几年后,我渐渐有了不同的视野,我发现生命中的这一段,也许原本不是一般初恋式的追逐与被追逐。他追逐的也许不是爱情,而是爱。他追逐的也许不是我,而是一个曾向他表示友善的影子。他一生寻找的,是那属于人与人之间的关怀。

       因为是那样一个成长在寂寞中的孩子,世界对于他来说是破碎、不安、残酷的,在他童年的记忆里,是被泪与屈辱淹没的大海;因为内心的渴望,他把我当成山一样的指标,一次次如浪涌向岸边,毫不气馁地向爱投奔。

       而我给了他什么呢?一个阳光的下午?一个微笑?一个牵手?他不知道,当我骑着车飞快往前跑而他紧追不放时,他已把那一角阳光给逼退,给远远地抛在后方了。而我不知道的是,自己一个微小的友善表示,就是他生命中仅有的仁慈,就是他全部的阳光。

       他追逐的,是阳光的影子,阳光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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