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国多地多点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3月以来,疫情发生频次明显增加,感染人数快速增长,已波及28个省份。 一向注重科学防控、精准防控的上海市,此次也发生了疫情。3月1日至15日14时,上海市累计报告本土确诊病例94例、无症状感染者861例。 本次上海疫情源头是什么?疫情发生反映上海哪些地方存在管理疏漏?上海是否有必要“封城”? 存在管理疏漏,将严肃追责 “感染来源聚焦于:境外输入病例携带的病毒污染环境,由于管理疏漏引发本土感染并导致传播。”3月11日,上海市公布疫情溯源结果,松江、嘉定、闵行、黄浦、徐汇、宝山、浦东新区等区疫情中均存在明确的流行病学关联,病毒基因测序显示高度同源。 哪里出现了管理疏漏?“上海发布”微信公众号在留言区回复网友提问时坦承:“是中风险地区漕溪北路1200号(华亭宾馆)”。 在15日举行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上海市政府副秘书长、上海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顾洪辉表示,上海已成立调查组,正对华亭宾馆集中隔离点开展专项调查。 顾洪辉说,此次疫情也暴露出常态化疫情防控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薄弱环节。比如,个别隔离场所闭环管理执行存在漏洞,一些高风险岗位人员个人防护不规范,人流密集场所管理还有短板,集中隔离房源储备不足,应急处置期间公共服务保障不够到位,对奥密克戎变异株特性和规律的认识还不够。 顾洪辉表示,要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严格落实隔离点等高风险岗位工作人员的闭环管理。对失职人员,上海将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后续将适时公布调查进展情况。 经流行病学调查、基因测序比对和专家组综合研判分析,上海这波本土病例所感染的新冠病毒均为奥密克戎变异株。奥密克戎变异株易扩散、易传染、难发现,此轮疫情中无症状感染者比例显著升高,这也是短时间内难以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的重要原因。 针对疫情新变化,强调“早、快、准、全” 上海本轮疫情报告的感染者中,约90%是无症状感染者。由于没有症状,无症状感染者在外活动时间可能更久,密切接触者更多,给流调工作带来更多的变数和挑战,从而引发较大面积的社会管控。 针对疫情新变化,上海近期更加强调“早、快、准、全”策略,主动筛查发现“潜伏者”。 “病例数虽然在增加,但是大多数是在管控期间发现的,换句话说,无症状感染者已处于隔离管控中,虽具有传播力,但是传播途径已经被打破了,这是一个非常好的事情。”中国工程院院士、上海交大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院长宁光表示,各级疾控部门大量的流行病学调查及相关管控措施的落实,使上海尽早发现并且管控了传播源,切断了传播途径,减少了疫情传播的风险。 截至15日14时,本轮疫情上海市已经累计排查管控密切接触者1.3万人、密接的密接3.8万人。 疫情发生以来,管控社区、高风险岗位人群核酸筛查频次不断增加,市民日常核酸检测需求不断攀升。有市民反映,不少检测点都在排队,检测结果出得慢。 对此,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陆韬宏说:“正在采取措施,积极改进。”具体包括,调集医疗机构后备科室医护力量充实一线,增加采样点位;延长采样服务时间,优化调整检测方式;通过网络等多种方式向市民提供详细的检测服务信息等。 目前没有采取“封城”“停摆”等措施 顾洪辉15日下午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疫情发生以来,上海市按照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没有采取“封城”“停摆”等措施。 顾洪辉表示,上海市始终坚持主动防控、精准防控、科学防控、综合防控,因时因势因情调整防控策略,努力将疫情对市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影响降到最低。 “目前,我们没有‘封城’,现在也不必‘封城’。”顾洪辉说,鉴于当前疫情形势,将根据区域风险等情况,划定若干重点区域,实行切块式、网格化核酸筛查,进一步强化社会面防控。重点区域之外,各单位、各企业根据自身特点错峰上下班,有条件的尽量阶段性实施居家办公,减少人员流动,以帮助尽快实现社会面“动态清零”,让市民群众恢复如常生活。 疫情期间,上海往日熙熙攘攘的街道、车水马龙的高架桥,变得冷清许多,许多人主动选择留在家中、减少聚集。记者在交通行业一线采访了解到,目前上海市内交通运行平稳有序,市民出行基本没有受影响。 为减少跨省市流动带来疫情外溢风险,14日起,上海全部客运站暂停营运。机场和铁路方面也在加强疫情防控举措。上海市交通委副主任王晓杰表示,请市民非必要不离沪,确需离沪的人员须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沪返沪的人员同样须持有抵沪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市民生活有保障,中小学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 12日起,上海中小学全部调整为线上教学,幼儿园、托儿所停止幼儿入园,各类培训机构和托育机构不得开展线下培训和托育服务。 13日起,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等十余所高校启动校园封闭或准封闭管理。为减少人员流动,上海理工大学为闭环管理区域师生定时定点送餐上门,口罩、消杀物资、检测设备等供应充足,校内超市定时补货,全力满足师生需要。 疫情下,有上海市民发现,打开手机买菜,平时30分钟就能送货的App显示当日预约已满。上海是不是缺菜了? 记者实地走访发现,上海物资供应较为充足,配送小哥短时运力不均带来的“最后一公里”问题也在快速缓解。 叮咚买菜城市分选中心运营总监张苑海介绍,叮咚买菜不仅全员上岗、24小时运转,还新招聘了300多名员工,保障上海市民的“菜篮子”“米袋子”。目前,叮咚买菜大仓的供货产能大幅提升超50%,其中,重点民生保障商品如蔬菜、肉、蛋、奶等供应量增长超过100%。 盒马方面也表示,平台的商品供给非常充足,但一些门店的店员、配送员正在封控中,同时需求量激增、运力吃紧,希望大家不要过度囤货,商品供应肯定不会少。
【“2021年度天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件大事”公布】2021年,是天津市启动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元年。记者从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总结展现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彰显“诚信天津”建设亮点,3月11日,“2021年度天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件大事”公布。
一、《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正式实施
2021年1月1日,《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信用条例》)正式施行,这是继上海、山东、河南之后,全国省级第四部社会信用方面的综合性法规。《信用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天津市诚信建设进入法治化轨道的标志性成果,是我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的重要支撑,将有助于以法治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天津高质量发展。
二、《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出台
2021年6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津发改信用〔2021〕180号),明确了新时代天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的新定位,提出“128”发展思路,即:一个总目标,打响“诚信天津”品牌;两大任务,服务实现城市功能定位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八大举措,健全信用法规标准体系、提升信用信息基础设施、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繁荣信用服务市场、完善信用便民惠企体系、推进信用试点示范建设、推动京津冀信用体系协同发展。
三、天津市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网通办”改革取得实效
2021年1月,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委与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关于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 保障信用主体权益的通知》,实现了全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网通办”。解决“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道”问题,实现信用网站与市场主体公示系统信用修复信息同步共享,该项举措在全国领先。截至2021年12月,共受理信用修复申请14316件。
四、天津市信用平台(网站)荣获全国三项奖牌
持续完善“1+16+N”的全市信用信息系统架构,围绕“123X”总体思路启动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不断优化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应用服务功能,打牢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桩”。202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办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门户网站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现场总观摩会,天津市信用平台、信用天津网站首次进入总观摩,并取得全国第六名的好成绩,被授予省级“示范平台网站”,天津市“信易贷”平台被授予“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特色平台”,北辰区信用平台网站被授予地市级“特色平台网站”。
五、天津市推动构建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深入实施《天津市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方案》,推动在全市50个重点行业领域,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搭建天津市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系统,实现“系统建设集约化、模型构建多元化、评价结果共享化,分级监管科学化”。截至目前,在交通客运、节能、企业环境等43个行业(领域)出台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
六、天津市滨海新区入选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天津滨海新区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高位推动,加强基础建设,聚焦核心工作,完善信用生态,“诚信滨海”建设成效初现。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天津滨海新区成功获批示范区,这是我市首个国家级信用建设示范区。
七、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成效显著
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多方资源,基于企业信用信息,利用云存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充分挖掘、全面发挥信用信息的应用价值,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贷前引流准入筛选、贷中信用评级服务、贷后实时风险预警等全信贷周期服务,实现“信用越好,贷款越容易”。截至2021年12月,平台已入驻51家金融机构,上线129款信用贷款产品,累计为9.7万户守信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919.3亿元。
八、天津市探索开展政务诚信第三方评价
为深入贯彻《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引导各级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加大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的失信治理。我市研究制定《2021年度天津市政务诚信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方式,探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新路径,提升政府部门公信力,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九、天津市八个诚信案例入选“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
2021年9月,我市组织开展“一言立信•诚铸津门”诚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征集政府部门在信用监管、信用创新应用方面案例47个,诚信企业案例106个,守信个人案例53个。评选出的优秀案例和示范案例,申报了第三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信用案例评选活动,其中,“津曲说信”微视频荣获“最具创新传播奖”,《厚植诚信文化 涵养“诚信天津”》《荣程集团“三个坚持”擦亮诚信品牌》《天津创新精准信用修复让失信主体“少跑腿”“少费心”“少等待”》等7个案例荣获全国优秀信用案例。
十、天津市将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天津市信用协会成为全国首家拥有“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的行业协会类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天津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市将面向社会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进一步推进我市信用服务专业人才的培育,为“诚信天津”建设夯实人才基础。https://t.cn/A665HgvN
一、《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正式实施
2021年1月1日,《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信用条例》)正式施行,这是继上海、山东、河南之后,全国省级第四部社会信用方面的综合性法规。《信用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天津市诚信建设进入法治化轨道的标志性成果,是我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的重要支撑,将有助于以法治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天津高质量发展。
二、《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出台
2021年6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津发改信用〔2021〕180号),明确了新时代天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的新定位,提出“128”发展思路,即:一个总目标,打响“诚信天津”品牌;两大任务,服务实现城市功能定位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八大举措,健全信用法规标准体系、提升信用信息基础设施、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繁荣信用服务市场、完善信用便民惠企体系、推进信用试点示范建设、推动京津冀信用体系协同发展。
三、天津市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网通办”改革取得实效
2021年1月,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委与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关于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 保障信用主体权益的通知》,实现了全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网通办”。解决“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道”问题,实现信用网站与市场主体公示系统信用修复信息同步共享,该项举措在全国领先。截至2021年12月,共受理信用修复申请14316件。
四、天津市信用平台(网站)荣获全国三项奖牌
持续完善“1+16+N”的全市信用信息系统架构,围绕“123X”总体思路启动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不断优化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应用服务功能,打牢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桩”。202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办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门户网站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现场总观摩会,天津市信用平台、信用天津网站首次进入总观摩,并取得全国第六名的好成绩,被授予省级“示范平台网站”,天津市“信易贷”平台被授予“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特色平台”,北辰区信用平台网站被授予地市级“特色平台网站”。
五、天津市推动构建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深入实施《天津市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方案》,推动在全市50个重点行业领域,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搭建天津市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系统,实现“系统建设集约化、模型构建多元化、评价结果共享化,分级监管科学化”。截至目前,在交通客运、节能、企业环境等43个行业(领域)出台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
六、天津市滨海新区入选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天津滨海新区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高位推动,加强基础建设,聚焦核心工作,完善信用生态,“诚信滨海”建设成效初现。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天津滨海新区成功获批示范区,这是我市首个国家级信用建设示范区。
七、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成效显著
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多方资源,基于企业信用信息,利用云存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充分挖掘、全面发挥信用信息的应用价值,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贷前引流准入筛选、贷中信用评级服务、贷后实时风险预警等全信贷周期服务,实现“信用越好,贷款越容易”。截至2021年12月,平台已入驻51家金融机构,上线129款信用贷款产品,累计为9.7万户守信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919.3亿元。
八、天津市探索开展政务诚信第三方评价
为深入贯彻《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引导各级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加大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的失信治理。我市研究制定《2021年度天津市政务诚信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方式,探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新路径,提升政府部门公信力,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九、天津市八个诚信案例入选“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
2021年9月,我市组织开展“一言立信•诚铸津门”诚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征集政府部门在信用监管、信用创新应用方面案例47个,诚信企业案例106个,守信个人案例53个。评选出的优秀案例和示范案例,申报了第三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信用案例评选活动,其中,“津曲说信”微视频荣获“最具创新传播奖”,《厚植诚信文化 涵养“诚信天津”》《荣程集团“三个坚持”擦亮诚信品牌》《天津创新精准信用修复让失信主体“少跑腿”“少费心”“少等待”》等7个案例荣获全国优秀信用案例。
十、天津市将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天津市信用协会成为全国首家拥有“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的行业协会类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天津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市将面向社会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进一步推进我市信用服务专业人才的培育,为“诚信天津”建设夯实人才基础。https://t.cn/A665HgvN
“2021年度天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件大事”公布
津云新闻讯:2021年,是天津市启动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元年。记者从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总结展现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彰显“诚信天津”建设亮点,3月11日,“2021年度天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件大事”公布。
一、《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正式实施
2021年1月1日,《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信用条例》)正式施行,这是继上海、山东、河南之后,全国省级第四部社会信用方面的综合性法规。《信用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天津市诚信建设进入法治化轨道的标志性成果,是我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的重要支撑,将有助于以法治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天津高质量发展。
二、《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出台
2021年6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津发改信用〔2021〕180号),明确了新时代天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的新定位,提出“128”发展思路,即:一个总目标,打响“诚信天津”品牌;两大任务,服务实现城市功能定位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八大举措,健全信用法规标准体系、提升信用信息基础设施、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繁荣信用服务市场、完善信用便民惠企体系、推进信用试点示范建设、推动京津冀信用体系协同发展。
三、天津市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网通办”改革取得实效
2021年1月,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委与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关于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 保障信用主体权益的通知》,实现了全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网通办”。解决“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道”问题,实现信用网站与市场主体公示系统信用修复信息同步共享,该项举措在全国领先。截至2021年12月,共受理信用修复申请14316件。
四、天津市信用平台(网站)荣获全国三项奖牌
持续完善“1+16+N”的全市信用信息系统架构,围绕“123X”总体思路启动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不断优化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应用服务功能,打牢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桩”。202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办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门户网站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现场总观摩会,天津市信用平台、信用天津网站首次进入总观摩,并取得全国第六名的好成绩,被授予省级“示范平台网站”,天津市“信易贷”平台被授予“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特色平台”,北辰区信用平台网站被授予地市级“特色平台网站”。
五、天津市推动构建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深入实施《天津市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方案》,推动在全市50个重点行业领域,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搭建天津市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系统,实现“系统建设集约化、模型构建多元化、评价结果共享化,分级监管科学化”。截至目前,在交通客运、节能、企业环境等43个行业(领域)出台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
六、天津市滨海新区入选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天津滨海新区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高位推动,加强基础建设,聚焦核心工作,完善信用生态,“诚信滨海”建设成效初现。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天津滨海新区成功获批示范区,这是我市首个国家级信用建设示范区。
七、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成效显著
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多方资源,基于企业信用信息,利用云存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充分挖掘、全面发挥信用信息的应用价值,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贷前引流准入筛选、贷中信用评级服务、贷后实时风险预警等全信贷周期服务,实现“信用越好,贷款越容易”。截至2021年12月,平台已入驻51家金融机构,上线129款信用贷款产品,累计为9.7万户守信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919.3亿元。
八、天津市探索开展政务诚信第三方评价
为深入贯彻《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引导各级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加大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的失信治理。我市研究制定《2021年度天津市政务诚信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方式,探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新路径,提升政府部门公信力,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九、天津市八个诚信案例入选“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
2021年9月,我市组织开展“一言立信•诚铸津门”诚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征集政府部门在信用监管、信用创新应用方面案例47个,诚信企业案例106个,守信个人案例53个。评选出的优秀案例和示范案例,申报了第三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信用案例评选活动,其中,“津曲说信”微视频荣获“最具创新传播奖”,《厚植诚信文化 涵养“诚信天津”》《荣程集团“三个坚持”擦亮诚信品牌》《天津创新精准信用修复让失信主体“少跑腿”“少费心”“少等待”》等7个案例荣获全国优秀信用案例。
十、天津市将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天津市信用协会成为全国首家拥有“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的行业协会类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天津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市将面向社会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进一步推进我市信用服务专业人才的培育,为“诚信天津”建设夯实人才基础。(津云新闻记者 田巧梅)
津云新闻讯:2021年,是天津市启动实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的元年。记者从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获悉,为总结展现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成效,彰显“诚信天津”建设亮点,3月11日,“2021年度天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件大事”公布。
一、《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正式实施
2021年1月1日,《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信用条例》)正式施行,这是继上海、山东、河南之后,全国省级第四部社会信用方面的综合性法规。《信用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天津市诚信建设进入法治化轨道的标志性成果,是我市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提升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的重要支撑,将有助于以法治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社会氛围,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助力天津高质量发展。
二、《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出台
2021年6月,市发展改革委印发《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津发改信用〔2021〕180号),明确了新时代天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展的新定位,提出“128”发展思路,即:一个总目标,打响“诚信天津”品牌;两大任务,服务实现城市功能定位和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八大举措,健全信用法规标准体系、提升信用信息基础设施、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加强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繁荣信用服务市场、完善信用便民惠企体系、推进信用试点示范建设、推动京津冀信用体系协同发展。
三、天津市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网通办”改革取得实效
2021年1月,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市场监管委与市诚信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共同研究制定《关于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 保障信用主体权益的通知》,实现了全市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一口受理、一网通办”。解决“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少跑道”问题,实现信用网站与市场主体公示系统信用修复信息同步共享,该项举措在全国领先。截至2021年12月,共受理信用修复申请14316件。
四、天津市信用平台(网站)荣获全国三项奖牌
持续完善“1+16+N”的全市信用信息系统架构,围绕“123X”总体思路启动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不断优化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应用服务功能,打牢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基础桩”。2021年1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举办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门户网站和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建设现场总观摩会,天津市信用平台、信用天津网站首次进入总观摩,并取得全国第六名的好成绩,被授予省级“示范平台网站”,天津市“信易贷”平台被授予“全国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特色平台”,北辰区信用平台网站被授予地市级“特色平台网站”。
五、天津市推动构建重点行业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
深入实施《天津市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方案》,推动在全市50个重点行业领域,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搭建天津市行业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系统,实现“系统建设集约化、模型构建多元化、评价结果共享化,分级监管科学化”。截至目前,在交通客运、节能、企业环境等43个行业(领域)出台了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
六、天津市滨海新区入选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天津滨海新区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坚持高位推动,加强基础建设,聚焦核心工作,完善信用生态,“诚信滨海”建设成效初现。2021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联合发布了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天津滨海新区成功获批示范区,这是我市首个国家级信用建设示范区。
七、天津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成效显著
市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整合多方资源,基于企业信用信息,利用云存储、大数据分析等技术,充分挖掘、全面发挥信用信息的应用价值,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提供贷前引流准入筛选、贷中信用评级服务、贷后实时风险预警等全信贷周期服务,实现“信用越好,贷款越容易”。截至2021年12月,平台已入驻51家金融机构,上线129款信用贷款产品,累计为9.7万户守信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919.3亿元。
八、天津市探索开展政务诚信第三方评价
为深入贯彻《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加快推进政务诚信建设,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引导各级政府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中发挥表率作用,加大在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的失信治理。我市研究制定《2021年度天津市政务诚信评价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政务诚信建设第三方评价,通过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方式,探索推进政务诚信建设新路径,提升政府部门公信力,推进我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九、天津市八个诚信案例入选“新华信用杯”全国优秀信用案例
2021年9月,我市组织开展“一言立信•诚铸津门”诚信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征集政府部门在信用监管、信用创新应用方面案例47个,诚信企业案例106个,守信个人案例53个。评选出的优秀案例和示范案例,申报了第三届“新华信用杯”全国信用案例评选活动,其中,“津曲说信”微视频荣获“最具创新传播奖”,《厚植诚信文化 涵养“诚信天津”》《荣程集团“三个坚持”擦亮诚信品牌》《天津创新精准信用修复让失信主体“少跑腿”“少费心”“少等待”》等7个案例荣获全国优秀信用案例。
十、天津市将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经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天津市信用协会成为全国首家拥有“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资质的行业协会类社会培训评价组织。按照《天津市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我市将面向社会开展“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服务,进一步推进我市信用服务专业人才的培育,为“诚信天津”建设夯实人才基础。(津云新闻记者 田巧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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