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面馆在某团上出售两份凉菜收入27元,被市监局以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网络食品经营为由罚款50000元,面馆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凉菜售价仅为27元,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处罚过当。”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某面馆取得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接入某团开展外卖业务。某日,其在某团上出售了“凉拌金针菇一份,15元;素什锦一份,12元。”
面馆的这一行为被市监局发现,市监局对此开展了调查,经查,面馆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中,不含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等经营项目。
市监局认为,面馆实施了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规定,拟给予面馆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面馆得知后,赶紧进行了陈述申辩,并申请了听证,声称认识到了错误,已在积极采取改正措施,情节较轻,希望能够少罚点。
但是市监局未采纳面馆的意见,最后还是作出了罚款50000元的处罚决定。
之后,双方为此打了三场官司,高院一锤定音,才最终尘埃落定。
那么,面馆本就是经营食品的,为什么卖了两份凉菜会换来如此高额的罚款呢?
这是因为《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16条规定,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
也就是说到网上开展外卖业务,《餐饮服务许可证》里注明能卖哪些东西就只能卖哪些,一旦出售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食品,就属于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网络食品经营。
具体到本案中,面馆取得了熟食的餐饮服务许可,在网络上卖面条等熟食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因为没有取得凉菜的许可,所以其在网上出售凉菜,就构成了上述违法行为。
而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规定,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网络食品经营,就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22条的规定处罚。
该条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根据这一规定,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网络食品的处罚按照货值金额分为不足一万元和一万元以上两个档次。
本案中,面馆售卖的凉菜收入27元,属于不满一万元的档次,按照规定,应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从以上分析,实际上我们就能看出,市监局最后给予面馆罚款50000元的处罚,实际上已经是考虑了金额较少等因素,按照法定最低限进行的处罚。
但这就意味着罚款50000元是合理的吗?其实也不尽然。
因为,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不仅要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也要遵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而后者还规定了一些比较特殊的情节,应减轻处罚,也就是说要在最低限以下确定一个金额给予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5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面馆就认为5万元的罚款太重,在法庭上诉称,仅仅出售了两份凉菜,收入也只有27元,也没有造成伤害客人健康的实际危害。
在被调查后,认识到了错误,立即停止出售未取得许可的食品,事后又重新申请了许可证,取得了出售凉菜的资格,属积极改正错误。
因此,面馆认为违法行为情节轻微,请求减轻处罚。
市监局则认为,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过罚相当,请求法院维持。
一审法院没有采纳面馆的理由,维持了市监局的处罚决定,面馆败诉,不过面馆还是不服,又上诉到了中院,事情出现了转机。
二审法院认为,食品违法案件查处中,应当综合运用《食品安全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处罚法定、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可以按照《行政处罚法》中从轻、减轻及不予处罚的规定执行。
本案中,面馆销售超过许可事项的凉菜售价仅为27元,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且在行政机关立案查处后立刻停止违法行为,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应予减轻处罚。
二审法院判决,变更市监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中“罚款五万元”为“罚款一万元”。
二审判决变更罚款金额后,市监局不服,向高院申请再审。
最后,高院作出裁定,驳回了市监局的再审申请,维持了二审判决。
本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呢?这是因为,《行政处罚法》第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所以,处罚不是目的,教育公民自觉守法才是初衷,只要能实现教育的目的,金额不在于多少,就像本案一样,罚款1万元也足以让商家警醒,并积极地改正。
对此,您怎么看?
(来源: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某面馆取得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接入某团开展外卖业务。某日,其在某团上出售了“凉拌金针菇一份,15元;素什锦一份,12元。”
面馆的这一行为被市监局发现,市监局对此开展了调查,经查,面馆取得的餐饮服务许可中,不含凉菜、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等经营项目。
市监局认为,面馆实施了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网络食品经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规定,拟给予面馆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
面馆得知后,赶紧进行了陈述申辩,并申请了听证,声称认识到了错误,已在积极采取改正措施,情节较轻,希望能够少罚点。
但是市监局未采纳面馆的意见,最后还是作出了罚款50000元的处罚决定。
之后,双方为此打了三场官司,高院一锤定音,才最终尘埃落定。
那么,面馆本就是经营食品的,为什么卖了两份凉菜会换来如此高额的罚款呢?
这是因为《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16条规定,入网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食品经营。
也就是说到网上开展外卖业务,《餐饮服务许可证》里注明能卖哪些东西就只能卖哪些,一旦出售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的食品,就属于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网络食品经营。
具体到本案中,面馆取得了熟食的餐饮服务许可,在网络上卖面条等熟食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因为没有取得凉菜的许可,所以其在网上出售凉菜,就构成了上述违法行为。
而根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的规定,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网络食品经营,就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22条的规定处罚。
该条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
根据这一规定,超过许可的经营项目范围从事网络食品的处罚按照货值金额分为不足一万元和一万元以上两个档次。
本案中,面馆售卖的凉菜收入27元,属于不满一万元的档次,按照规定,应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从以上分析,实际上我们就能看出,市监局最后给予面馆罚款50000元的处罚,实际上已经是考虑了金额较少等因素,按照法定最低限进行的处罚。
但这就意味着罚款50000元是合理的吗?其实也不尽然。
因为,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不仅要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也要遵守《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而后者还规定了一些比较特殊的情节,应减轻处罚,也就是说要在最低限以下确定一个金额给予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5条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面馆就认为5万元的罚款太重,在法庭上诉称,仅仅出售了两份凉菜,收入也只有27元,也没有造成伤害客人健康的实际危害。
在被调查后,认识到了错误,立即停止出售未取得许可的食品,事后又重新申请了许可证,取得了出售凉菜的资格,属积极改正错误。
因此,面馆认为违法行为情节轻微,请求减轻处罚。
市监局则认为,处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过罚相当,请求法院维持。
一审法院没有采纳面馆的理由,维持了市监局的处罚决定,面馆败诉,不过面馆还是不服,又上诉到了中院,事情出现了转机。
二审法院认为,食品违法案件查处中,应当综合运用《食品安全法》和《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处罚法定、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可以按照《行政处罚法》中从轻、减轻及不予处罚的规定执行。
本案中,面馆销售超过许可事项的凉菜售价仅为27元,未造成实际危害后果,且在行政机关立案查处后立刻停止违法行为,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应予减轻处罚。
二审法院判决,变更市监局作出的处罚决定中“罚款五万元”为“罚款一万元”。
二审判决变更罚款金额后,市监局不服,向高院申请再审。
最后,高院作出裁定,驳回了市监局的再审申请,维持了二审判决。
本案为什么会有这样的结果呢?这是因为,《行政处罚法》第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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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动态##交通在线##交通线上看江苏##奋斗的交通人最美#同心协契战疫情 烈火淬炼践初心——徐州公交集团以实际行动彰显国企抗疫担当。
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徐州公交集团党委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和市交控集团党委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排头兵”“压舱石”作用,勇担国企抗疫责任,贡献国企力量。
响应全员核检,有序安全停运
疫情发生后,为切实保障广大乘客和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徐州公交集团实时高度关注我市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3月28日晚,我市展开第一轮全民核酸检测,公交集团迅速响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通过微信工作群等渠道,层层部署通知全员,要求员工积极配合到就近点完成首轮检测,各级管理人员层层把控,并逐一反馈核检情况。
3月29日,按照徐州市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12号)要求,3月30日零时至4月2日零时,市区公交线路暂停营运。接到通知后,公交集团当即成立车辆停运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紧急部署会立即谋划,出台《公交线路停运工作方案》,全力做好停运期间车辆安全管理、人员防控等工作,有效阻止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今夜公交人无眠。为确保所有运营车辆有序停运、安全停放,各基层单位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当晚指挥车辆有序停放指定车场和区域,并逐车检查至凌晨近1点。接着,各单位又迅速部署落实停运后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车辆看管,严格执行车场巡查制度,做好进出场实名登记工作,确保车场车辆停放安全,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车场24小时巡查制度,做到每日“一检查一通报”;做好停驶车辆机务状况监控、维护工作,确保车辆机务状况良好,随时准备复运。
筑牢疫情防线,成立应急队随时待命
公交集团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应对疫情新形势,细化管控措施,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慎终如始,不折不扣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着力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除加强全员疫情防控跟踪管理工作,逐个叮嘱每名员工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全市核检工作外,公交集团严格做好首末站、调度室以及办公场所等地点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检查和跟踪工作;及时进行防疫物资采购和储备,确保防疫物资储备充足;结合实际情况,成立疫情防控应急保障志愿队伍,提高内外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分别成立了100人、200人和300人,含60多名党员的三级应急响应“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队”,根据疫情管控程度,分三个等级做好督导落实车场、站台及车辆各项防控举措,以及信息报送、协调、调度防控物资等工作。
停运不停工,党员战疫冲在前
3月29日,公交集团党委迅速传达市国资委党委《致全市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倡议书》和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关于深化“党旗飘在一线、堡垒筑在一线、党员冲在一线”突击行动坚决打赢交通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精神,号召全体党员众志成城、凝心聚力发挥旗帜作用,让党旗在抗疫一线高高飘扬,让党徽在工作一线熠熠生辉。
公交车停运当晚,各级党员管理人员逐个车场对车辆电源、门窗关闭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各车场夜班保卫人员进行安全防疫提醒,并检查车辆停放情况,确保停运期间后方安全;基层党支部连夜号召全体党员成立党员突击队,全面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3月30日公交停运第一天,集团两级值守人员提前到岗对办公区域做好消杀工作;经营信息部门实时关注徐州主城区各小区封控和确诊病例的分布情况,并根据封控情况提前制定4月2日后线路恢复运营方案,帮助营运公司相关线路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和公示工作;服务部购置防疫物资发放基层;各级党员干部分别到各个车场、调度室进行了车辆安全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
与此同时,公交广大党员积极响应上级党委号召,就近积极投身防疫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党员志愿者们为社区医务人员送矿泉水;协助社区做好防疫帐篷搭建、人员信息收集、现场秩序维护及公共卫生清洁工作;监督市民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工作。其中,曾获“徐州市五一劳动奖章”、“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的64路线四星级党员驾驶员刘艳军也投身抗疫一线,他身披红马甲,手持喇叭,为社区核酸检测队伍画标“1米线”,维持检测人员队伍秩序;省厅“最美交通人”、入党积极分子驾驶员王艳身着防护服在社区为居民做核测;有着28年党龄、退伍老兵、公交督导员张艳秋主动请缨参与社区志愿活动,3月29日凌晨2:00,已经连续工作5个小时的张艳秋仍一遍遍、不厌其烦地逐一向居民宣传核酸检测注意事项……
在这特殊时期,他们挺身而出争当这座城市的“义务救助员”,他们胸前的党徽更加光彩夺目,他们是疫情的最美逆行者。据统计,停运第一天,公交集团仍坚守岗位党员350人,参加志愿服务党员、积极分子人数47人。
敢打硬仗、能打硬仗,一直以来是徐州公交人优良的工作作风。如果说,闻令而动、逆行而上是徐州公交人在抗疫战斗中的真实写照,那么,为了早日战胜疫情,为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的生命健康,公交的党员同志更是不舍昼夜、始终战斗在疫情防控最前沿,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新时代的党员精神,用责任担当彰显着坚决打赢这场无硝烟战争的信心和决心!@江苏交通 @中国交通
面对当前严峻复杂的疫情防控形势,徐州公交集团党委坚决贯彻市委市政府、市国资委和市交控集团党委的决策部署,提高政治站位,将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工作重中之重,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排头兵”“压舱石”作用,勇担国企抗疫责任,贡献国企力量。
响应全员核检,有序安全停运
疫情发生后,为切实保障广大乘客和员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徐州公交集团实时高度关注我市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和相关要求。3月28日晚,我市展开第一轮全民核酸检测,公交集团迅速响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通过微信工作群等渠道,层层部署通知全员,要求员工积极配合到就近点完成首轮检测,各级管理人员层层把控,并逐一反馈核检情况。
3月29日,按照徐州市疫情防控通告(2022年第12号)要求,3月30日零时至4月2日零时,市区公交线路暂停营运。接到通知后,公交集团当即成立车辆停运工作领导小组,召集紧急部署会立即谋划,出台《公交线路停运工作方案》,全力做好停运期间车辆安全管理、人员防控等工作,有效阻止疫情扩散,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安全。
今夜公交人无眠。为确保所有运营车辆有序停运、安全停放,各基层单位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级管理人员当晚指挥车辆有序停放指定车场和区域,并逐车检查至凌晨近1点。接着,各单位又迅速部署落实停运后的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工作。加强车辆看管,严格执行车场巡查制度,做好进出场实名登记工作,确保车场车辆停放安全,认真执行24小时值班值守和车场24小时巡查制度,做到每日“一检查一通报”;做好停驶车辆机务状况监控、维护工作,确保车辆机务状况良好,随时准备复运。
筑牢疫情防线,成立应急队随时待命
公交集团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应对疫情新形势,细化管控措施,对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慎终如始,不折不扣落实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着力筑牢疫情防控安全防线。除加强全员疫情防控跟踪管理工作,逐个叮嘱每名员工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全市核检工作外,公交集团严格做好首末站、调度室以及办公场所等地点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检查和跟踪工作;及时进行防疫物资采购和储备,确保防疫物资储备充足;结合实际情况,成立疫情防控应急保障志愿队伍,提高内外疫情防控应急能力,分别成立了100人、200人和300人,含60多名党员的三级应急响应“疫情防控志愿服务队”,根据疫情管控程度,分三个等级做好督导落实车场、站台及车辆各项防控举措,以及信息报送、协调、调度防控物资等工作。
停运不停工,党员战疫冲在前
3月29日,公交集团党委迅速传达市国资委党委《致全市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倡议书》和市交通运输局党委《关于深化“党旗飘在一线、堡垒筑在一线、党员冲在一线”突击行动坚决打赢交通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通知》精神,号召全体党员众志成城、凝心聚力发挥旗帜作用,让党旗在抗疫一线高高飘扬,让党徽在工作一线熠熠生辉。
公交车停运当晚,各级党员管理人员逐个车场对车辆电源、门窗关闭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对各车场夜班保卫人员进行安全防疫提醒,并检查车辆停放情况,确保停运期间后方安全;基层党支部连夜号召全体党员成立党员突击队,全面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3月30日公交停运第一天,集团两级值守人员提前到岗对办公区域做好消杀工作;经营信息部门实时关注徐州主城区各小区封控和确诊病例的分布情况,并根据封控情况提前制定4月2日后线路恢复运营方案,帮助营运公司相关线路做好复工复产准备和公示工作;服务部购置防疫物资发放基层;各级党员干部分别到各个车场、调度室进行了车辆安全和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全面检查……
与此同时,公交广大党员积极响应上级党委号召,就近积极投身防疫一线,参与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党员志愿者们为社区医务人员送矿泉水;协助社区做好防疫帐篷搭建、人员信息收集、现场秩序维护及公共卫生清洁工作;监督市民规范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测量体温等疫情防控工作。其中,曾获“徐州市五一劳动奖章”、“江苏省五一劳动奖章”的64路线四星级党员驾驶员刘艳军也投身抗疫一线,他身披红马甲,手持喇叭,为社区核酸检测队伍画标“1米线”,维持检测人员队伍秩序;省厅“最美交通人”、入党积极分子驾驶员王艳身着防护服在社区为居民做核测;有着28年党龄、退伍老兵、公交督导员张艳秋主动请缨参与社区志愿活动,3月29日凌晨2:00,已经连续工作5个小时的张艳秋仍一遍遍、不厌其烦地逐一向居民宣传核酸检测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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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日本是唯一遭核打击国家却支持美核威慑#】据报道,美国防部3月28日向国会提交了机密版《核态势审议报告》,表明拜登政府将维持既有核威慑政策,日方强烈支持报告中关于维持和增强核威慑的表述。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31日表示,拜登政府没有兑现其竞选承诺,放弃首先使用核武器政策。这将对全球战略稳定和国际核裁军进程产生消极影响。日本作为唯一遭受过核打击的国家,一方面宣扬建立无核武器世界,另一方面却“强烈支持”美以首先使用核武器为基础的核威慑政策,这充分暴露了其政策的虚伪性和双重标准。(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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