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境内外市场互联互通,3月25日,沪深交易所正式发布《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和相关跨境转换、做市业务的配套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暂行办法》,境外发行人申请中国存托凭证首次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发行申请日前120个交易日按基础股票收盘价计算的境外发行人平均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境外上市满3年、申请上市的中国存托凭证不少于5000万份且对应的基础股票市值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
中国存托凭证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为10%。交易所全天休市达到或者超过7个自然日的,其后首个交易日的涨跌幅为20%。投资者当日买入的中国存托凭证,当日不得卖出,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时,个人投资者参与中国存托凭证交易,应满足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不存在严重的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境内法律、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禁止或者限制参与证券交易的情形。
深交所称,该三项配套规则发布后,还将继续制定和发布相关实施细则。接下来将继续认真做好细则就绪、技术系统改造、市场服务后续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深交所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申请赴英国、瑞士、德国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支持来自上述市场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申请在深交所发行融资型中国存托凭证,有序拓宽境内外企业双向融资渠道,扎实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高水平开放。
这是向欧洲拓展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一个重要支点,“无论是中英之间,还是中德之间,存托凭证的互联互通其实是架设了联通中欧投资市场的渠道,有利于中欧之间的资本往来,资本市场的合作,以及中欧投资者互惠共享对方市场、企业的发展成果。”就是4月1日中欧投资协议谈判的绣球……https://t.cn/A675O5Do
根据《暂行办法》,境外发行人申请中国存托凭证首次在沪深交易所上市,发行申请日前120个交易日按基础股票收盘价计算的境外发行人平均市值不低于人民币200亿元、境外上市满3年、申请上市的中国存托凭证不少于5000万份且对应的基础股票市值不少于人民币5亿元。
中国存托凭证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为10%。交易所全天休市达到或者超过7个自然日的,其后首个交易日的涨跌幅为20%。投资者当日买入的中国存托凭证,当日不得卖出,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同时,个人投资者参与中国存托凭证交易,应满足申请权限开通前20个交易日证券账户及资金账户内的资产日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不包括该投资者通过融资融券交易融入的资金和证券);参与证券交易24个月以上;不存在严重的不良诚信记录;不存在境内法律、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的禁止或者限制参与证券交易的情形。
深交所称,该三项配套规则发布后,还将继续制定和发布相关实施细则。接下来将继续认真做好细则就绪、技术系统改造、市场服务后续工作,支持符合条件的深交所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申请赴英国、瑞士、德国发行全球存托凭证,支持来自上述市场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申请在深交所发行融资型中国存托凭证,有序拓宽境内外企业双向融资渠道,扎实推进资本市场制度型开放、高水平开放。
这是向欧洲拓展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一个重要支点,“无论是中英之间,还是中德之间,存托凭证的互联互通其实是架设了联通中欧投资市场的渠道,有利于中欧之间的资本往来,资本市场的合作,以及中欧投资者互惠共享对方市场、企业的发展成果。”就是4月1日中欧投资协议谈判的绣球……https://t.cn/A675O5Do
【上交所发布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细则】3月25日,上交所正式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和相关跨境转换、做市业务的配套指引,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所谓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在境内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在本所主板上市,以及符合条件的在本所上市的境内上市公司在境外发行存托凭证并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在适用范围、上市审核安排、终止上市情形与程序、持续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等方面进行调整。https://t.cn/A66KiNwi
所谓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是指符合条件的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境外基础证券发行人在境内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在本所主板上市,以及符合条件的在本所上市的境内上市公司在境外发行存托凭证并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
在适用范围、上市审核安排、终止上市情形与程序、持续信息披露监管要求、投资者适当性要求等方面进行调整。https://t.cn/A66KiNwi
【沪深交易所发布互联互通存托凭证暂行办法: 申报境外企业需不低于200亿元市值、上市年限满3年】
3月25日,沪深交所同步发布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以及相关配套规则。《办法》显示,沪深交易所将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申请赴英国、瑞士、德国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支持来自上述市场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申请在沪深交易所发行融资型中国存托凭证,有序拓宽境内外企业双向融资渠道。
《办法》明确了境外企业申请中国存托凭证上市的上市条件,包括公开发行条件、市值标准(市值 不低于 200 亿元)、上市年限(境外上市满3年)、初始规模(5000万份及5亿元市值以上)。解读详见:https://t.cn/A66KvpK6 (21财经)
3月25日,沪深交所同步发布与境外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以及相关配套规则。《办法》显示,沪深交易所将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申请赴英国、瑞士、德国发行全球存托凭证,并支持来自上述市场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申请在沪深交易所发行融资型中国存托凭证,有序拓宽境内外企业双向融资渠道。
《办法》明确了境外企业申请中国存托凭证上市的上市条件,包括公开发行条件、市值标准(市值 不低于 200 亿元)、上市年限(境外上市满3年)、初始规模(5000万份及5亿元市值以上)。解读详见:https://t.cn/A66KvpK6 (21财经)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