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个医护人员错过之前支付宝大礼包,错过DR各种小礼品,各种中奖绝缘体,确在这场看不见硝烟的病毒中奖,疫情防控员。晚上跟大哥聊天,他问我对未来的打算,要不要回泉州发展,我说我不会离开厦门,哪个漂泊在他乡的人不想在那个城市有属于自己的家。不争气的眼泪,任他飞扬。冲鸭,我是一个对未来充满信心的叶小胖。此时依然是守夜人。愿疫情退散,人间皆安[心][心][心][心][心]
之前有个好友问我,某个新晋的UP主做的任天堂视频值不值得推荐,我跟他说看是可以看,但我不会全部推荐给我好友。他问我为什么,我说很多新人UP主没有一个一两年沉淀,是看不出结果的,尤其是当下各种自媒体雨后春笋冒出的这种势头,而且很多新UP一开始风气还不错,过了两年就开始各种翻车,不管是生活风评还是视频内容上,所以都得沉淀这么个一两年,我才会推荐给其他好友或者亲戚看看。
现在我不后悔对他说出这段话。
现在我不后悔对他说出这段话。
遇事不决可问春风,那,遇事不平呢?
给大家分享一个离谱又无语的事情。
2021.12.17日晚八点十三分零六秒,我骑非机动车载着我女朋友从人行横道过马路(马路是三车道的,中间是BRT快速车道只走公交车),因为是绿灯,所以在没车的情况下我直接横穿的马路,结果就是,被一个走BRT车道闯红灯的名为张桂林的50多岁男子撞到,我骑车的车所以我本人没有受伤,他撞到了我女朋友的腿!我当时很愤怒,因为担心又心疼我女朋友,所以我大声斥责他为什么要走BRT为什么要闯红灯!!!但其态度不屑,很不情愿道歉,也无意向带我女朋友去医院检查,甚至骑车欲逃!于是我便拨打了报警电话,交警叔叔大概八点三十二左右到达,两位警官很亲切,且明确表示张桂林责任大于我。备案后警官告诉我们于2021.12.18日去洪山区车管所找吴警官。备完案后我带我女朋友去医院检查,大概两个半小时检查完,确定为软组织损伤且无大碍后,遂骑车回家。我和张桂林约定于18日上午9点到洪山车管所,找到吴警官后他让我们写事情经过,写完后就张桂林开始嘤嘤狂吠,甚至想“反客为主”!他质问我:“你为什么要从这里横穿马路?你骑快一点或者让着我一点不就撞不到了,没这事了?”他说:“我儿子女儿都比你大,他们在家都不会吼我不会大声斥责我,我昨天都跟你道歉了,你还想怎样?”他还说:“我也受伤了啊,我老婆还让我今天去医院检查一下,我的腿今天也是红肿的。”我只想说“竖子休叫”!简直滑天下之大稽,离天下之大普!!!首先,我是在三个人行横道的灯全绿后骑车准备过去的,其次张桂林在闯红灯,走BRT车道的情况下撞到我们的!再者我大声斥责他,是他撞到我女朋友了,我心疼且担心我女朋友,还有他对我女朋友的态度,以及他处理问题的能力和责任心,一般情况下撞到人不是先道歉,然后带去医院检查?他就想随便道个歉?甚至说了就一句我都说对不起了你还想怎样就想骑车逃走?天下没有这样的道理!
所以我们就调了监控,但是车管所的交通监控灯只能调查违停的,并不能直接看到他撞到我们的画面,只能从监控画面大范围,最边上的角落看到他撞到我们!我反复的看了又看,十分确信张桂林在2021.12.17日晚20:13分06-09时间段闯了红灯撞到我们的!但是张桂林表示他没有闯红灯,而是在“黄灯”的时候冲向BRT车道的,甚至连吴警官都表示在这十多米的范围内张桂林,可能是闯了“黄灯”,而且吴警官声称“现在交通法表明,黄灯可以通行,也可以等!”于是我质疑吴警官,我说:“您可以看正对着BRT车道的灯啊”。可能是我的质疑有问题导致吴警官愤怒的转过电脑显示屏对着我大声说到“我已经反反复复看了几遍了,你要是觉得不对你来看,要不我这碗饭不吃了,把衣服脱了给你,你来看?”我说好,对不起不应该质疑您,我来看,又经过我仔细的盯着屏幕看,十分确信张桂林闯了红灯!但是吴警官还是表示没有充裕的证据证明,张桂林闯了红灯,张桂也在旁边附和着说交警就是干这个不比你有经验?。我接着又说:“那就调正对着BRT车道的灯啊”但是吴警官又表示他们的监控只能看到违停!事情到这,甚是窝囊啊!
吴警官说:“这不是什么大事,沟通解决一下就行了,他要是说去医院检查一下,说这不舒服那不舒服啊,做个全身检查啊,你还是要跟他平摊检查费,何必呢?”想想自己和女朋友都是学生,经济没那么独立,最终选择和张桂林平摊检查费!
在此我表示我骑车带人违反了交通规定,确实是我的不对,我接受处罚!但是,让我心有不平的是,凭什么张桂林为老不尊,可以觉得他闯红灯走BRT撞到人就对了?还理直气壮的!任法律无私如铁我亦自身逍遥?!还有吴警官的一句话让我印象特别深刻:“我们讲道理,讲证据”!道理就是监控我看了,证据就是监控看不真切排除不了他闯红灯?甚至还说要是去法院法院还是要像“这样看监控”像“这样找证据”?
也许大家会觉得这是小事,对!虽为事小,但不妨让我们来管中窥豹,试想一下,如果我们学生,我们打工人,都遇到这样的事情,谁为我们明委屈,谁又能为我们诉不平?所以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又或许是法律的……? https://t.cn/R2WxQ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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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们就调了监控,但是车管所的交通监控灯只能调查违停的,并不能直接看到他撞到我们的画面,只能从监控画面大范围,最边上的角落看到他撞到我们!我反复的看了又看,十分确信张桂林在2021.12.17日晚20:13分06-09时间段闯了红灯撞到我们的!但是张桂林表示他没有闯红灯,而是在“黄灯”的时候冲向BRT车道的,甚至连吴警官都表示在这十多米的范围内张桂林,可能是闯了“黄灯”,而且吴警官声称“现在交通法表明,黄灯可以通行,也可以等!”于是我质疑吴警官,我说:“您可以看正对着BRT车道的灯啊”。可能是我的质疑有问题导致吴警官愤怒的转过电脑显示屏对着我大声说到“我已经反反复复看了几遍了,你要是觉得不对你来看,要不我这碗饭不吃了,把衣服脱了给你,你来看?”我说好,对不起不应该质疑您,我来看,又经过我仔细的盯着屏幕看,十分确信张桂林闯了红灯!但是吴警官还是表示没有充裕的证据证明,张桂林闯了红灯,张桂也在旁边附和着说交警就是干这个不比你有经验?。我接着又说:“那就调正对着BRT车道的灯啊”但是吴警官又表示他们的监控只能看到违停!事情到这,甚是窝囊啊!
吴警官说:“这不是什么大事,沟通解决一下就行了,他要是说去医院检查一下,说这不舒服那不舒服啊,做个全身检查啊,你还是要跟他平摊检查费,何必呢?”想想自己和女朋友都是学生,经济没那么独立,最终选择和张桂林平摊检查费!
在此我表示我骑车带人违反了交通规定,确实是我的不对,我接受处罚!但是,让我心有不平的是,凭什么张桂林为老不尊,可以觉得他闯红灯走BRT撞到人就对了?还理直气壮的!任法律无私如铁我亦自身逍遥?!还有吴警官的一句话让我印象特别深刻:“我们讲道理,讲证据”!道理就是监控我看了,证据就是监控看不真切排除不了他闯红灯?甚至还说要是去法院法院还是要像“这样看监控”像“这样找证据”?
也许大家会觉得这是小事,对!虽为事小,但不妨让我们来管中窥豹,试想一下,如果我们学生,我们打工人,都遇到这样的事情,谁为我们明委屈,谁又能为我们诉不平?所以到底是人性的扭曲?还是道德的沦丧?又或许是法律的……? https://t.cn/R2WxQO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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