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疫情# 【沈阳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开辟绿色通道处理 全链条闭环管理】3月29日,在“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六十二场新闻发布会上,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袁斌发布了沈阳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有关工作情况。
本轮疫情发生后,按照市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市城管执法系统立即启动环境卫生管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环卫系统全面进入战时状态,做到“疫”不容辞、直面疫情,强化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管理,实现全市生活垃圾清运及时、无积存,筑牢疫情“环卫防线”,树好“打大仗、打硬仗、打胜仗”的“沈阳城管”光荣形象。目前,我市城区日均清运生活垃圾6500吨,全部送至3座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尤其是对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开辟专门绿色通道,优先焚烧,做全链条闭环管理。目前,全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平稳、有序运行。
[话筒]保卫城市,确保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高效、规范、安全运行
一是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及时制定出台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标准制度流程。以市防指的名义下发《关于对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提级收运处理的通知》,从行业的角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卫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沈阳市环卫行业新冠疫情日常防控指导手册》《关于加强环卫设施设备防疫消杀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精准消毒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强化对环卫部门的业务培训,指导各地区环卫作业人员规范收运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在保障生活垃圾有序清运的同时,确保环卫作业人员的防护安全。
二是组建应急队伍,保障城市平稳运行。按照每区100人、10台车的标准,在市内十区(含经开区)组建了疫情防控应急队伍,目前,由1062人、118台垃圾压缩车组成的环卫应急队伍已全部到位,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明确了各地区调度负责人,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随时进入封控区进行支援。另外,全市2.9万余名环卫人员全部到岗就位,1389台垃圾收运车辆,311个垃圾收集站,3座生活垃圾焚烧厂有序运行,城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设施设备消杀到位。
(一)一般生活垃圾单独收运日产日清。对一般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合理调整收运路线,密闭运输,车辆每次装卸垃圾后严格消毒。同时,严格区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由专业单位单独收运处置。
(二)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上门收集提级管理。按照市防指《关于进一步加强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9号)要求,目前沈阳市对封控区、管控区居民生活垃圾进行提级收运处理,出动2182名作业人员、143台直运车辆全程闭环实名管理。
在垃圾收集环节:
采取专人收集:居民定时将生活垃圾套袋放置门口,环卫或物业指定专人每日3次定时上门收集。
两遍消杀:收集前进行消杀,收集后统一装袋,再次进行消杀。
双层装袋:将垃圾装袋密封后,再次装袋,密闭扎袋。
在垃圾转运环节:采取专人专车单独收运方式,指定司机、指定运输车辆按照指定的路线运输,严格按照“收集点——焚烧厂”两点一线运输管理。在垃圾接收时、排放后,运输车辆要进行2次消杀处理。
在垃圾处理环节:在垃圾焚烧厂开设绿色通道,设置专用卸料口。卸料入仓后不再进行混合搅拌存放,做到优先焚烧处理。在厂区内做好人员防护和厂区消杀。
[话筒]保护自己,妥善做好环卫职工个人防护
全市环卫系统严格落实“保护自己、保卫城市”疫情防控要求,在保障城市运行的同时,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教育环卫职工切实做好个人防护,以个人“小健康”守卫社会“大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环卫工人健康管理。环卫工人在每日上岗前进行体温监测和记录,核验健康码、核酸报告,跟踪环卫工人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情况,并实行日报制度。要求在封控区、管控区作业的一线环卫工人每日进行核酸检测,随时掌握职工健康状况。
二是加强环卫职工作业防护。专门制定《沈阳市环卫行业疫情防控指导手册》,要求一线职工在作业时必须佩戴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在作业前后及时洗手、更换个人防护用品,加强身体状况监测,做好办公区、环卫工人休息室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消毒。对在封控区、管控区内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严格执行垃圾消杀封袋规范,作业人员必须佩戴N95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一次性帽子、护目镜、防护面屏、鞋套、手套、医用防护服,全方位保障个人作业安全。
三是保障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市、区两级环卫监管部门每日对作业人员个人防护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一线人员防护物资配备到位,安全防护措施规范、标准落实到位。同时,组织各区环卫部门对储备防护物资进行统计,及时补充缺口,确保环卫工人防护物资配发充足。
[话筒]进一步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消毒工作
同时,为进一步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消毒工作,特别加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消杀措施落实,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参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下发的《关于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3月24日,市城管执法局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精准消毒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全市开展消杀工作,《意见》主要有5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消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消毒是落实“人-物-环境同防”、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的有效措施和手段,事关疫情防控效果。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消毒工作重要性和关键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要科学精准开展消毒工作,从严从细抓好各项消毒措施落实。
二是压实消毒工作主体责任。各地区要严格落实辖区、行业部门、单位、人员“四方责任”,对本地区、本系统消毒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细化、再落实,建立日常环境卫生和消毒管理监督制度。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大检查力度,对各单位、各场所环境卫生和消毒进行全面评估,开展查漏洞补短板大排查,即查即改,将环境卫生和消毒措施布置到位、落实到位、效果到位。各区政府要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区域环境消毒工作方案,特别强化封控区、管控区精准消毒措施,并严格执行。
三是科学精准开展消毒工作。各地区应当合理组织使用消毒剂,遵循“五要”,即:隔离病区、病人住所要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医院、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频次;高频接触的门把手、电梯按钮等要加强清洁消毒;垃圾、粪便和污水要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要做好个人手卫生。遵循“七不”,即:不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不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对水塘、水库、人工湖等环境中投加消毒剂进行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不用戊二醛对环境进行擦拭和喷雾消毒;不使用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做预防性消毒。
四是做好环卫作业全程消毒防护。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收集,实行两遍消毒,收集前进行消毒,收集后统一装袋,再次进行消毒。垃圾转运车辆在垃圾接收时、排放后进行2次消毒。其他区域的果皮箱、小区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要随满随清随消毒;垃圾收集站每天对墙面、地面、站台,压缩装置、周围环境消毒4-6次;公共厕所每天对厕内环境至少消毒4-6次,按人次对门把手、厕间、洗手台等高频接触部位进行消毒。
五是做好消毒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各地区要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好封控区、管控区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消毒工作,确保消毒效果,控制消毒质量。所用消毒产品要合法有效,并严格遵循产品说明书使用。要根据消毒对象的特点,选择可靠的消毒方法及消毒剂量,对终末消毒,各级疾控部门要做好消毒效果评价。
当前正值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全市环卫系统将尽锐出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在此,再一次感谢广大市民对环卫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请广大市民朋友对当日产生的垃圾做好密闭包装,投放到指定点位,不随处乱扔垃圾,爱护环境降低风险,同心协力抗击疫情,保护自己、保卫城市,守护我们的家园。
指尖沈阳、沈报全媒体记者 唐子匀
本轮疫情发生后,按照市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要求,全市城管执法系统立即启动环境卫生管理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环卫系统全面进入战时状态,做到“疫”不容辞、直面疫情,强化城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管理,实现全市生活垃圾清运及时、无积存,筑牢疫情“环卫防线”,树好“打大仗、打硬仗、打胜仗”的“沈阳城管”光荣形象。目前,我市城区日均清运生活垃圾6500吨,全部送至3座垃圾焚烧厂焚烧处理;尤其是对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开辟专门绿色通道,优先焚烧,做全链条闭环管理。目前,全市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平稳、有序运行。
[话筒]保卫城市,确保城市生活垃圾收运体系高效、规范、安全运行
一是根据疫情发展态势,及时制定出台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的标准制度流程。以市防指的名义下发《关于对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提级收运处理的通知》,从行业的角度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卫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沈阳市环卫行业新冠疫情日常防控指导手册》《关于加强环卫设施设备防疫消杀工作的通知》《关于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精准消毒工作的指导意见》,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强化对环卫部门的业务培训,指导各地区环卫作业人员规范收运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在保障生活垃圾有序清运的同时,确保环卫作业人员的防护安全。
二是组建应急队伍,保障城市平稳运行。按照每区100人、10台车的标准,在市内十区(含经开区)组建了疫情防控应急队伍,目前,由1062人、118台垃圾压缩车组成的环卫应急队伍已全部到位,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明确了各地区调度负责人,将根据疫情发展形势随时进入封控区进行支援。另外,全市2.9万余名环卫人员全部到岗就位,1389台垃圾收运车辆,311个垃圾收集站,3座生活垃圾焚烧厂有序运行,城市生活垃圾日产日清、设施设备消杀到位。
(一)一般生活垃圾单独收运日产日清。对一般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收集,合理调整收运路线,密闭运输,车辆每次装卸垃圾后严格消毒。同时,严格区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严禁将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由专业单位单独收运处置。
(二)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上门收集提级管理。按照市防指《关于进一步加强封控区、管控区和防范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第29号)要求,目前沈阳市对封控区、管控区居民生活垃圾进行提级收运处理,出动2182名作业人员、143台直运车辆全程闭环实名管理。
在垃圾收集环节:
采取专人收集:居民定时将生活垃圾套袋放置门口,环卫或物业指定专人每日3次定时上门收集。
两遍消杀:收集前进行消杀,收集后统一装袋,再次进行消杀。
双层装袋:将垃圾装袋密封后,再次装袋,密闭扎袋。
在垃圾转运环节:采取专人专车单独收运方式,指定司机、指定运输车辆按照指定的路线运输,严格按照“收集点——焚烧厂”两点一线运输管理。在垃圾接收时、排放后,运输车辆要进行2次消杀处理。
在垃圾处理环节:在垃圾焚烧厂开设绿色通道,设置专用卸料口。卸料入仓后不再进行混合搅拌存放,做到优先焚烧处理。在厂区内做好人员防护和厂区消杀。
[话筒]保护自己,妥善做好环卫职工个人防护
全市环卫系统严格落实“保护自己、保卫城市”疫情防控要求,在保障城市运行的同时,采取多项措施,加强一线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教育环卫职工切实做好个人防护,以个人“小健康”守卫社会“大安全”。
一是严格落实环卫工人健康管理。环卫工人在每日上岗前进行体温监测和记录,核验健康码、核酸报告,跟踪环卫工人疫苗接种、核酸检测情况,并实行日报制度。要求在封控区、管控区作业的一线环卫工人每日进行核酸检测,随时掌握职工健康状况。
二是加强环卫职工作业防护。专门制定《沈阳市环卫行业疫情防控指导手册》,要求一线职工在作业时必须佩戴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在作业前后及时洗手、更换个人防护用品,加强身体状况监测,做好办公区、环卫工人休息室等公共区域的卫生消毒。对在封控区、管控区内作业人员,进行专门培训,严格执行垃圾消杀封袋规范,作业人员必须佩戴N95或以上防护级别口罩、一次性帽子、护目镜、防护面屏、鞋套、手套、医用防护服,全方位保障个人作业安全。
三是保障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市、区两级环卫监管部门每日对作业人员个人防护情况进行检查,确保一线人员防护物资配备到位,安全防护措施规范、标准落实到位。同时,组织各区环卫部门对储备防护物资进行统计,及时补充缺口,确保环卫工人防护物资配发充足。
[话筒]进一步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消毒工作
同时,为进一步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消毒工作,特别加强封控区、管控区、防范区消杀措施落实,坚决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参照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下发的《关于全面精准开展环境卫生和消毒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消毒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3月24日,市城管执法局下发了《关于全面开展环境卫生精准消毒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在全市开展消杀工作,《意见》主要有5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消毒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消毒是落实“人-物-环境同防”、切断病毒传播途径的有效措施和手段,事关疫情防控效果。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对消毒工作重要性和关键性的认识,增强工作责任感。要科学精准开展消毒工作,从严从细抓好各项消毒措施落实。
二是压实消毒工作主体责任。各地区要严格落实辖区、行业部门、单位、人员“四方责任”,对本地区、本系统消毒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细化、再落实,建立日常环境卫生和消毒管理监督制度。要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加大检查力度,对各单位、各场所环境卫生和消毒进行全面评估,开展查漏洞补短板大排查,即查即改,将环境卫生和消毒措施布置到位、落实到位、效果到位。各区政府要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区域环境消毒工作方案,特别强化封控区、管控区精准消毒措施,并严格执行。
三是科学精准开展消毒工作。各地区应当合理组织使用消毒剂,遵循“五要”,即:隔离病区、病人住所要进行随时消毒和终末消毒;医院、机场、车站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环境物体表面要增加消毒频次;高频接触的门把手、电梯按钮等要加强清洁消毒;垃圾、粪便和污水要进行收集和无害化处理;要做好个人手卫生。遵循“七不”,即:不对室外环境开展大规模的消毒;不对外环境进行空气消毒;不直接使用消毒剂对人员进行消毒;不对水塘、水库、人工湖等环境中投加消毒剂进行消毒;不在有人条件下对空气使用化学消毒剂消毒;不用戊二醛对环境进行擦拭和喷雾消毒;不使用高浓度的含氯消毒剂做预防性消毒。
四是做好环卫作业全程消毒防护。封控区、管控区生活垃圾收集,实行两遍消毒,收集前进行消毒,收集后统一装袋,再次进行消毒。垃圾转运车辆在垃圾接收时、排放后进行2次消毒。其他区域的果皮箱、小区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容器要随满随清随消毒;垃圾收集站每天对墙面、地面、站台,压缩装置、周围环境消毒4-6次;公共厕所每天对厕内环境至少消毒4-6次,按人次对门把手、厕间、洗手台等高频接触部位进行消毒。
五是做好消毒质量控制和效果评价。各地区要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组织好封控区、管控区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消毒工作,确保消毒效果,控制消毒质量。所用消毒产品要合法有效,并严格遵循产品说明书使用。要根据消毒对象的特点,选择可靠的消毒方法及消毒剂量,对终末消毒,各级疾控部门要做好消毒效果评价。
当前正值抗击疫情的关键时刻,全市环卫系统将尽锐出战,采取有效措施,做好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在此,再一次感谢广大市民对环卫工作的理解和支持,请广大市民朋友对当日产生的垃圾做好密闭包装,投放到指定点位,不随处乱扔垃圾,爱护环境降低风险,同心协力抗击疫情,保护自己、保卫城市,守护我们的家园。
指尖沈阳、沈报全媒体记者 唐子匀
【#豫同心再战疫# 新乡通告!所有来新乡人员需提前3天报】当前,国内疫情多点多源并发,呈现传播隐匿、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的特点,我省个别地市已出现输入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新乡全市人民身体健康,现通告如下:
一、 落实来(返)新人员服务管理措施
所有来(返)新人员需提前3天通过“放新办”公众号或电话向目的地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备。到新后,应在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酒店报告,同时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分类健康管理措施。
所有省外来(返)新人员、以及省内有病例报告地市来(返)新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高速下口等临时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后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入新。入新后48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非必要不外出。超过48小时未进行核酸检测的将赋黄码。
1.境外人员
境外入新人员须主动配合完成“点对点”转运、核酸检测、健康筛查等疫情防控措施。在第一入境点已完成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执行“7+‘2’”措施,即返新后再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之后再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在第一入境点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返新后落实“7+7+‘2’”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之后再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
2.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和街道旅居史的来(返)新人员,实施“14+7”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2、7天);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且除上述乡镇或者街道之外的来(返)新人员,实施“7+7”措施,即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进行4次核酸检测(第1、4、7、14天)。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来(返)新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2、7天)。均为阴性的,恢复正常活动。
3.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出现本地传播疫情,尚未划定风险等级的地市,以及行程卡带*(星号)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2、7天)。当地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后,按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行分类管理。
4.无本土病例地区人员
无本土病例地区来(返)新人员,实施自我健康监测7天,一旦出现可疑症状,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
二、加强主动健康监测、严格个人健康管理
1.新乡市域外来(返)新人员抵新后,7天内主动减少外出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到餐饮、超市等公共场所活动,避免参加聚会,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如接到流行病学调查,提示本人是密接、次密接等风险人员后,请立即停止参加人员聚集活动,立即停止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立刻向本人所在地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落实措施。
3.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进入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配合做好戴口罩、测体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并主动扫码亮码后入内。选购、加工冷链食品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并做好手部卫生。
4.非必要不邮购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物品,收发邮件快递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用手触碰口、眼、鼻。
5.关注个人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跨省、不跨市、不跨县,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城市。如确需出行,请务必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及时关注自身健康码、行程卡状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新前主动报备。
三、严格公共场所、特殊场所、重点人员管理
1.棋牌室、KTV、网吧、影院等通风条件差、人群聚集的密闭场所暂停开放。
2.高校、中职等寄宿制学校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出校、不离校,校内少流动、少聚集。中小学、幼儿园要从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进出管理、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
全市各级各类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一律暂时关停,停止线下培训活动(服务),不得组织任何聚集性活动。
3.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探视。
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凡进必扫场所码并亮码和查验行程卡,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一米线及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并设立门岗及流动哨加以监督。
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高速下口需按要求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现红码、黄码以及带“*”人员,需及时向其现住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酒店宾馆、洗浴中心、民宿等具有留宿功能的场所,要对住宿人员的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拍照留存。
5.全市各旅游景区、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原则上室内接待人员上限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室外不超过容载量的75%。
6.新冠疫情防控27类重点人员须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不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将被赋予黄码。
四、严格管理聚集性活动
1.聚集性活动要按照“一事一报”“谁举办谁负责”原则,50人以内活动要制订防控方案,自觉严格执行防控措施;50人以上活动须提前10天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申报。经同意举办的聚集性活动,要在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进行。
2.倡导市民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缩小规模,须向属地社区(村)报备,承办宴会不超过5桌(每桌不超过10人)。
3.清明即将来临,提倡预约祭扫、限流分时分区祭扫和网络祭扫,避免人员聚集。
五、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所有市场主体要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建立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尤其对14天内存在中高风险地区或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人员,要及时向其现住地所属社区(村)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尽早完成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预防新冠病毒感染最经济、有效的手段之一。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请尽快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请积极接种加强针。60岁以上老人为易感人群,无明显接种禁忌的,应尽快接种。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健康排查、扫码、亮码、验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对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一、 落实来(返)新人员服务管理措施
所有来(返)新人员需提前3天通过“放新办”公众号或电话向目的地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备。到新后,应在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酒店报告,同时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分类健康管理措施。
所有省外来(返)新人员、以及省内有病例报告地市来(返)新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高速下口等临时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后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入新。入新后48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非必要不外出。超过48小时未进行核酸检测的将赋黄码。
1.境外人员
境外入新人员须主动配合完成“点对点”转运、核酸检测、健康筛查等疫情防控措施。在第一入境点已完成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执行“7+‘2’”措施,即返新后再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之后再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在第一入境点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返新后落实“7+7+‘2’”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之后再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
2.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和街道旅居史的来(返)新人员,实施“14+7”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2、7天);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且除上述乡镇或者街道之外的来(返)新人员,实施“7+7”措施,即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进行4次核酸检测(第1、4、7、14天)。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来(返)新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2、7天)。均为阴性的,恢复正常活动。
3.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出现本地传播疫情,尚未划定风险等级的地市,以及行程卡带*(星号)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2、7天)。当地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后,按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行分类管理。
4.无本土病例地区人员
无本土病例地区来(返)新人员,实施自我健康监测7天,一旦出现可疑症状,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
二、加强主动健康监测、严格个人健康管理
1.新乡市域外来(返)新人员抵新后,7天内主动减少外出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到餐饮、超市等公共场所活动,避免参加聚会,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如接到流行病学调查,提示本人是密接、次密接等风险人员后,请立即停止参加人员聚集活动,立即停止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立刻向本人所在地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落实措施。
3.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进入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配合做好戴口罩、测体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并主动扫码亮码后入内。选购、加工冷链食品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并做好手部卫生。
4.非必要不邮购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物品,收发邮件快递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用手触碰口、眼、鼻。
5.关注个人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跨省、不跨市、不跨县,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城市。如确需出行,请务必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及时关注自身健康码、行程卡状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新前主动报备。
三、严格公共场所、特殊场所、重点人员管理
1.棋牌室、KTV、网吧、影院等通风条件差、人群聚集的密闭场所暂停开放。
2.高校、中职等寄宿制学校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出校、不离校,校内少流动、少聚集。中小学、幼儿园要从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进出管理、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
全市各级各类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一律暂时关停,停止线下培训活动(服务),不得组织任何聚集性活动。
3.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探视。
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凡进必扫场所码并亮码和查验行程卡,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一米线及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并设立门岗及流动哨加以监督。
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高速下口需按要求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现红码、黄码以及带“*”人员,需及时向其现住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酒店宾馆、洗浴中心、民宿等具有留宿功能的场所,要对住宿人员的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拍照留存。
5.全市各旅游景区、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原则上室内接待人员上限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室外不超过容载量的75%。
6.新冠疫情防控27类重点人员须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不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将被赋予黄码。
四、严格管理聚集性活动
1.聚集性活动要按照“一事一报”“谁举办谁负责”原则,50人以内活动要制订防控方案,自觉严格执行防控措施;50人以上活动须提前10天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申报。经同意举办的聚集性活动,要在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进行。
2.倡导市民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缩小规模,须向属地社区(村)报备,承办宴会不超过5桌(每桌不超过10人)。
3.清明即将来临,提倡预约祭扫、限流分时分区祭扫和网络祭扫,避免人员聚集。
五、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所有市场主体要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建立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尤其对14天内存在中高风险地区或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人员,要及时向其现住地所属社区(村)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尽早完成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预防新冠病毒感染最经济、有效的手段之一。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请尽快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请积极接种加强针。60岁以上老人为易感人群,无明显接种禁忌的,应尽快接种。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健康排查、扫码、亮码、验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对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新乡通告!#所有来新乡人员需提前3天报备#】当前,国内疫情多点多源并发,呈现传播隐匿、传染性强、传播速度快的特点,我省个别地市已出现输入性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和“动态清零”总方针,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保障新乡全市人民身体健康,现通告如下:
一、 落实来(返)新人员服务管理措施
所有来(返)新人员需提前3天通过“放新办”公众号或电话向目的地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备。到新后,应在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酒店报告,同时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分类健康管理措施。
所有省外来(返)新人员、以及省内有病例报告地市来(返)新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高速下口等临时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后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入新。入新后48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非必要不外出。超过48小时未进行核酸检测的将赋黄码。
1.境外人员
境外入新人员须主动配合完成“点对点”转运、核酸检测、健康筛查等疫情防控措施。在第一入境点已完成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执行“7+‘2’”措施,即返新后再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之后再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在第一入境点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返新后落实“7+7+‘2’”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之后再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
2.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和街道旅居史的来(返)新人员,实施“14+7”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2、7天);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且除上述乡镇或者街道之外的来(返)新人员,实施“7+7”措施,即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进行4次核酸检测(第1、4、7、14天)。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来(返)新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2、7天)。均为阴性的,恢复正常活动。
3.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出现本地传播疫情,尚未划定风险等级的地市,以及行程卡带*(星号)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2、7天)。当地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后,按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行分类管理。
4.无本土病例地区人员
无本土病例地区来(返)新人员,实施自我健康监测7天,一旦出现可疑症状,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
二、加强主动健康监测、严格个人健康管理
1.新乡市域外来(返)新人员抵新后,7天内主动减少外出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到餐饮、超市等公共场所活动,避免参加聚会,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如接到流行病学调查,提示本人是密接、次密接等风险人员后,请立即停止参加人员聚集活动,立即停止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立刻向本人所在地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落实措施。
3.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进入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配合做好戴口罩、测体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并主动扫码亮码后入内。选购、加工冷链食品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并做好手部卫生。
4.非必要不邮购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物品,收发邮件快递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用手触碰口、眼、鼻。
5.关注个人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跨省、不跨市、不跨县,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城市。如确需出行,请务必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及时关注自身健康码、行程卡状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新前主动报备。
三、严格公共场所、特殊场所、重点人员管理
1.棋牌室、KTV、网吧、影院等通风条件差、人群聚集的密闭场所暂停开放。
2.高校、中职等寄宿制学校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出校、不离校,校内少流动、少聚集。中小学、幼儿园要从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进出管理、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
全市各级各类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一律暂时关停,停止线下培训活动(服务),不得组织任何聚集性活动。
3.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探视。
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凡进必扫场所码并亮码和查验行程卡,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一米线及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并设立门岗及流动哨加以监督。
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高速下口需按要求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现红码、黄码以及带“*”人员,需及时向其现住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酒店宾馆、洗浴中心、民宿等具有留宿功能的场所,要对住宿人员的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拍照留存。
5.全市各旅游景区、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原则上室内接待人员上限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室外不超过容载量的75%。
6.新冠疫情防控27类重点人员须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不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将被赋予黄码。
四、严格管理聚集性活动
1.聚集性活动要按照“一事一报”“谁举办谁负责”原则,50人以内活动要制订防控方案,自觉严格执行防控措施;50人以上活动须提前10天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申报。经同意举办的聚集性活动,要在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进行。
2.倡导市民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缩小规模,须向属地社区(村)报备,承办宴会不超过5桌(每桌不超过10人)。
3.清明即将来临,提倡预约祭扫、限流分时分区祭扫和网络祭扫,避免人员聚集。
五、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所有市场主体要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建立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尤其对14天内存在中高风险地区或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人员,要及时向其现住地所属社区(村)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尽早完成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预防新冠病毒感染最经济、有效的手段之一。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请尽快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请积极接种加强针。60岁以上老人为易感人群,无明显接种禁忌的,应尽快接种。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健康排查、扫码、亮码、验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对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⑯#郑州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河南修武发现5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一、 落实来(返)新人员服务管理措施
所有来(返)新人员需提前3天通过“放新办”公众号或电话向目的地所在单位、社区(村)报备。到新后,应在12小时内主动向所在单位、社区(村)或所住酒店报告,同时积极配合属地落实分类健康管理措施。
所有省外来(返)新人员、以及省内有病例报告地市来(返)新人员,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未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在汽车站、火车站、高铁站、高速下口等临时检测点进行核酸检测,检测后需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入新。入新后48小时内,再做一次核酸检测,结果未出前非必要不外出。超过48小时未进行核酸检测的将赋黄码。
1.境外人员
境外入新人员须主动配合完成“点对点”转运、核酸检测、健康筛查等疫情防控措施。在第一入境点已完成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执行“7+‘2’”措施,即返新后再进行7天居家健康监测,之后再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在第一入境点已完成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人员,返新后落实“7+7+‘2’”措施,即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之后再进行2次核酸检测(每7天1次)。
2.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对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乡镇和街道旅居史的来(返)新人员,实施“14+7”措施,即14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7天居家健康监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2、7天);对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市、区、旗),且除上述乡镇或者街道之外的来(返)新人员,实施“7+7”措施,即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和7天居家健康监测,进行4次核酸检测(第1、4、7、14天)。自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来(返)新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2、7天)。均为阴性的,恢复正常活动。
3.暂未划定中高风险地区人员
出现本地传播疫情,尚未划定风险等级的地市,以及行程卡带*(星号)的人员,实施7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进行2次核酸检测(第2、7天)。当地划定中高风险地区后,按照“中高风险地区人员”进行分类管理。
4.无本土病例地区人员
无本土病例地区来(返)新人员,实施自我健康监测7天,一旦出现可疑症状,立即到就近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排查。
二、加强主动健康监测、严格个人健康管理
1.新乡市域外来(返)新人员抵新后,7天内主动减少外出并做好自我健康监测,尽量避免到餐饮、超市等公共场所活动,避免参加聚会,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2.如接到流行病学调查,提示本人是密接、次密接等风险人员后,请立即停止参加人员聚集活动,立即停止前往人员密集场所,立刻向本人所在地社区报告,做好个人防护,按照工作人员要求落实措施。
3.请广大市民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进入商场、超市等公共场所,配合做好戴口罩、测体温、一米线等防控措施,并主动扫码亮码后入内。选购、加工冷链食品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避免用手直接接触,要生熟分开、煮熟煮透,并做好手部卫生。
4.非必要不邮购境外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的物品,收发邮件快递时,务必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用手触碰口、眼、鼻。
5.关注个人及家人身体健康状况,一旦出现发热、咳嗽、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可疑症状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或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并如实告知个人旅居史、活动史和接触史,就诊途中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6.请广大市民非必要不跨省、不跨市、不跨县,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城市。如确需出行,请务必提前了解当地疫情防控政策,及时关注自身健康码、行程卡状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新前主动报备。
三、严格公共场所、特殊场所、重点人员管理
1.棋牌室、KTV、网吧、影院等通风条件差、人群聚集的密闭场所暂停开放。
2.高校、中职等寄宿制学校严格执行封闭管理,原则上不出校、不离校,校内少流动、少聚集。中小学、幼儿园要从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进出管理、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措施。
全市各级各类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校外培训机构、托管机构一律暂时关停,停止线下培训活动(服务),不得组织任何聚集性活动。
3.养老院、福利院、监所、精神卫生机构实行封闭管理,暂停探视。
4.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村)、医疗机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常态化防控措施,凡进必扫场所码并亮码和查验行程卡,严格落实戴口罩、测温、一米线及场所消毒等防控措施,并设立门岗及流动哨加以监督。
高铁站、火车站、汽车站、高速下口需按要求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发现红码、黄码以及带“*”人员,需及时向其现住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酒店宾馆、洗浴中心、民宿等具有留宿功能的场所,要对住宿人员的健康码、行程卡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拍照留存。
5.全市各旅游景区、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场所落实“限量、预约、错峰”要求,原则上室内接待人员上限不得超过容载量的50%,室外不超过容载量的75%。
6.新冠疫情防控27类重点人员须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不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将被赋予黄码。
四、严格管理聚集性活动
1.聚集性活动要按照“一事一报”“谁举办谁负责”原则,50人以内活动要制订防控方案,自觉严格执行防控措施;50人以上活动须提前10天向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申报。经同意举办的聚集性活动,要在属地疫情防控部门的指导、监督下进行。
2.倡导市民不聚集、不聚会、不聚餐。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缩小规模,须向属地社区(村)报备,承办宴会不超过5桌(每桌不超过10人)。
3.清明即将来临,提倡预约祭扫、限流分时分区祭扫和网络祭扫,避免人员聚集。
五、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所有市场主体要制订疫情防控方案,建立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各项疫情防控规定,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落细,尤其对14天内存在中高风险地区或疫情发生地旅居史的人员,要及时向其现住地所属社区(村)报备并主动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六、尽早完成疫苗接种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目前预防新冠病毒感染最经济、有效的手段之一。符合接种条件的市民,请尽快完成疫苗全程接种,已完成全程接种满6个月的,请积极接种加强针。60岁以上老人为易感人群,无明显接种禁忌的,应尽快接种。
请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健康排查、扫码、亮码、验码等疫情防控措施。对刻意隐瞒行程、拒绝接受核酸检测或不配合防控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视疫情形势变化适时调整。
新乡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18日
⑯#郑州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河南修武发现5例新冠肺炎无症状感染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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