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新闻客户端开展“致敬抗疫战士 我想说”活动#英雄城同心战疫##抗击疫情江西在行动##南昌战疫日记#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破了江西的宁静,也让我们看到了许多平凡而伟大的身影。“3月26日,南昌本轮突发疫情实现社会面基本清零”“3月28日起,南昌除封控区、管控区外全面恢复到常态化防控阶段 ”……这一阶段性成果的背后,是无数医护人员、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抗疫战士的辛勤付出,你想对他们说些什么吗?你又有什么抗疫故事想讲述呢?3月30日,江西新闻客户端开展“致敬抗疫战士 我想说”活动,邀请你分享,让你感动的“抗疫瞬间”。
本次活动于3月30日开启,活动期间内,每个人都可以在活动页面(点击此处即可前往)留下你想讲述的话、你想表达的感谢,我们都将在活动页面一一展示。同时,江西新闻客户端将赠送每一位参与活动的网友一本书籍《疫路愈心:抗疫心理手记》。
《疫路愈心:抗疫心理手记》是由江西新闻客户端和江西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联合出品,作者舒曼作为华东交通大学心理素质教育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一直积极参与心理抗疫工作。书籍以积极心理学为理论视野,为心理抗疫浇灌了更多的希望,迎合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用心理技术来点亮生命,营造安全的心理环境。
同时,在活动期间,江西新闻客户端还将带着《疫路愈心:抗疫心理手记》走进南昌的管控社区,让书籍纾解疫情给人们带来的焦虑和彷惶,让书香为社区居民带来一批“精神文化食粮”。
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打破了江西的宁静,也让我们看到了许多平凡而伟大的身影。“3月26日,南昌本轮突发疫情实现社会面基本清零”“3月28日起,南昌除封控区、管控区外全面恢复到常态化防控阶段 ”……这一阶段性成果的背后,是无数医护人员、志愿者、社区工作者等抗疫战士的辛勤付出,你想对他们说些什么吗?你又有什么抗疫故事想讲述呢?3月30日,江西新闻客户端开展“致敬抗疫战士 我想说”活动,邀请你分享,让你感动的“抗疫瞬间”。
本次活动于3月30日开启,活动期间内,每个人都可以在活动页面(点击此处即可前往)留下你想讲述的话、你想表达的感谢,我们都将在活动页面一一展示。同时,江西新闻客户端将赠送每一位参与活动的网友一本书籍《疫路愈心:抗疫心理手记》。
《疫路愈心:抗疫心理手记》是由江西新闻客户端和江西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辅导中心联合出品,作者舒曼作为华东交通大学心理素质教育研究院常务副院长,一直积极参与心理抗疫工作。书籍以积极心理学为理论视野,为心理抗疫浇灌了更多的希望,迎合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追求,用心理技术来点亮生命,营造安全的心理环境。
同时,在活动期间,江西新闻客户端还将带着《疫路愈心:抗疫心理手记》走进南昌的管控社区,让书籍纾解疫情给人们带来的焦虑和彷惶,让书香为社区居民带来一批“精神文化食粮”。
“emo”这个词一开始还是跟00后学的,后来才知道emo来自英文单词“emotion”,原意是情绪和情感,后来逐渐成为网友表达“心累”的流行词。
成年人的“emo”,往往是无声的。如今许多人感觉压力大,偶尔“emo”一下也是一种自我纾解,但如果长期如此,就需要自我重视,找到问题所在。
可能是缺乏自信,可能是由于过于在意他人,可能是对自己要求太高,还可能是做事过于看重结果。
细看来,人之所以会烦恼,根源常常在于想得太多而做得太少,尽管很多人内心也许并不认可。#女人##成长#
成年人的“emo”,往往是无声的。如今许多人感觉压力大,偶尔“emo”一下也是一种自我纾解,但如果长期如此,就需要自我重视,找到问题所在。
可能是缺乏自信,可能是由于过于在意他人,可能是对自己要求太高,还可能是做事过于看重结果。
细看来,人之所以会烦恼,根源常常在于想得太多而做得太少,尽管很多人内心也许并不认可。#女人##成长#
【法官说法】业主物业有矛盾 法院调解化纠纷
近日,振安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一系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民事审判庭干警们的不懈沟通、耐心调解,大部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已经调解或撤诉结案,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丹东市振安区某小区物业公司以该小区部分业主不缴纳物业费为由将其诉至振安区人民法院。因涉案被告众多,且被告情绪均较为激动,民事审判庭庭长王柯丁迅速组织承办该系列案件的几名法官,共同阅卷,共同传唤原、被告到法院了解案情。经调查得知,被告之所以拖欠物业费,在于其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职责,而原告认为被告未按期缴纳物业费,已严重影响物业管理工作,损害了原告及其他众多业主的利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各执一词,各抒己见。为使双方纠纷尽快得到化解,办案法官们对原、被告双方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一方面督促原告物业服务公司听取业主意见,改进工作不足,提升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向被告业主详细阐述法律规定,在物业公司按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责任的情况下,被告拒绝交纳物业费是不符法律规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是否达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并不以单个业主的感受为标准。经过法官从中调解,促使原、被告双方有效沟通,达成调解意见。
针对个别被告诉讼前曾与物业保安发生过争执,进而双方大打出手,导致被告受伤且一直拒交物业费的问题,办案法官在调解过程中,耐心安抚被告情绪,然后向其说明其与物业保安的争执属于治安案件,与物业服务合同并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并指导其采取正确的法律途径维权。双方的矛盾纠纷虽然起于物业服务合同,但并不局限于物业服务合同。办案法官们从业主的需求出发,从根本上化解物业服务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切实做到聚焦民生,纾解百姓痛点。
法官说法
业主不满意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可以不交物业服务费吗?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逐年上升,越来越多的案情简单、涉案标的额较小的物业纠纷,困扰着部分业主与物业企业。
法官告诉您,对于业主来说,能够拒交物业费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2、物业服务公司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责任的,且有有力的证据;3、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明显达不到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标准(不以单个业主的感受为标准);4、物业服务合同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近日,振安区法院民事审判庭受理了一系列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通过民事审判庭干警们的不懈沟通、耐心调解,大部分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已经调解或撤诉结案,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案情回顾
丹东市振安区某小区物业公司以该小区部分业主不缴纳物业费为由将其诉至振安区人民法院。因涉案被告众多,且被告情绪均较为激动,民事审判庭庭长王柯丁迅速组织承办该系列案件的几名法官,共同阅卷,共同传唤原、被告到法院了解案情。经调查得知,被告之所以拖欠物业费,在于其认为物业公司未尽到管理职责,而原告认为被告未按期缴纳物业费,已严重影响物业管理工作,损害了原告及其他众多业主的利益,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双方各执一词,各抒己见。为使双方纠纷尽快得到化解,办案法官们对原、被告双方采取背对背的方式进行调解,一方面督促原告物业服务公司听取业主意见,改进工作不足,提升服务质量;另一方面向被告业主详细阐述法律规定,在物业公司按约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责任的情况下,被告拒绝交纳物业费是不符法律规定的,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是否达到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并不以单个业主的感受为标准。经过法官从中调解,促使原、被告双方有效沟通,达成调解意见。
针对个别被告诉讼前曾与物业保安发生过争执,进而双方大打出手,导致被告受伤且一直拒交物业费的问题,办案法官在调解过程中,耐心安抚被告情绪,然后向其说明其与物业保安的争执属于治安案件,与物业服务合同并不属于同一法律关系,并指导其采取正确的法律途径维权。双方的矛盾纠纷虽然起于物业服务合同,但并不局限于物业服务合同。办案法官们从业主的需求出发,从根本上化解物业服务公司与业主之间的矛盾,切实做到聚焦民生,纾解百姓痛点。
法官说法
业主不满意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可以不交物业服务费吗?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不断加快,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逐年上升,越来越多的案情简单、涉案标的额较小的物业纠纷,困扰着部分业主与物业企业。
法官告诉您,对于业主来说,能够拒交物业费的情况有以下几种: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2、物业服务公司未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责任的,且有有力的证据;3、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明显达不到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标准(不以单个业主的感受为标准);4、物业服务合同擅自增加的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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