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眼睛真的要瞎了 清了点内存够明天就可以了 我好烦 昨晚上难过失眠到五点半才睡 八点又醒了 到现在我还是睡不着 文茜说我要把我自己折磨死 真的要吧 我根本就没有精力去跟任何人描述我的不开心的情绪 我连自己在这个号上都说不出我到底有好难过 昨天晚上我过得像是过了几天那么久 眼睛明明就很痛很痛 闭上眼睛都在流泪了 我就是莫法入睡 我昨晚上还喝了那么多酒回来还吃了五颗褪黑素 三点多又吃了三颗 我都没有办法让自己睡 就是这个伤害对我来说太深了 我好像没有办法原谅 忍耐还是撤退都一样可悲 我真的很难过很难过
倒影作为学生代表最后一次在运动会发言了,好像和以前每一年都一样,他宣誓他注视,好像却也一点也不一样 ,因为台上的人还有个新身份——正选的男朋友。
两个人打小就认识了,是好朋友。倒影幼儿园的时候天天跟在正选后面,像个小跟屁虫,每天都吵着我要玩这个,弟弟陪我玩,我要吃这个 ,弟弟买给我……正选无奈只能照做,所以照顾他好像就成为了一种本能。后来慢慢长大了,倒影不再缠着他不说,班长,大队长,学生会会长一个也没落下,每次看着他在台上讲话,在选都会小声嘀咕“怎么就变了这么多呢,小时候明明很喜欢缠着我的。” 心底弥漫出一些不甘。日子久了,这种不甘逐渐演变成不安,正选总发现有小姑娘跟在倒影身后问这问那。倒影胃不好,容易胃不舒服,正选常备着温水也是这个原因,但后来他的温水派上的用处越来越少了。他忍一直忍终于在去年运动会上爆发了。
去年的运动会,倒影毫无意外地作为学生代表发言宣誓,等倒影下台之后,两个人一起去长跑检录处检录。
“一定要逞能吗?你平时跑两圈就累了,这次怎么一定要来?”正选问
“我可以啊,为什么不行,我最近都有好好锻炼。你看着吧,我要是跑下来了,晚上你请我吃饭。”
“好啊,一言为定。”反正正选正好有话要讲。
倒影好像一直想做的都能做得很好,这次也毫不例外。成绩虽然不如正选,但也是位列第三。结束后,又是那个姑娘来给倒影送水,倒影累急了,也没管水凉不凉,就一口气一瓶下肚了。正选刚拿着保温杯准备过来,看见了这一幕急了的喊:“金倒影,你长不长记性啊,喝这么多凉的,你胃疼别喊我。”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倒影愣了,心想,今天怎么生这么大气,但是还是要把人哄回来才行。倒影拿出手机打电话,打了一次两次到第三次才通,倒影笑了笑,因为他们俩的约定从小就是不管做什么都事不过三,生气不接电话也是。
“说好的请我吃饭呢?不是说一言为定?”
“我没忘,老地方,我到了,你慢慢来,注意安全。”
果然还是幼儿园旁,这么多年这个门脸已经数不清换了几家店了,但是正选就是爱来。
“又换新店主了啊?”
“嗯。本来想请你吃顿好的,但是我生气,下次再去吃吧。”
“对不起,我下次不喝凉的了,别生气。”
“不是气这个,笨蛋。”揉了揉倒影的头。然后低着头小声说“小时候你总爱缠着我的,虽然我才是弟弟,但是我喜欢你缠着我,后来你突然就变了,一路升官,有时候一周里,明明在一个学校,可是我连人都见不到一面。还有那么多姑娘在、你、后、面跟着,连我的水壶都失宠了,以前,你最爱我的水壶的。你不要我的热水了,说不要就不要了。我生气,可是生气不酷,你不喜欢,所以我现在不生气了,你要喜欢我的水壶,也要喜欢我。” 说完,抬起头,像变脸一样说 ,“刚刚鬼上身了,那个不是我。”
倒影哭笑不得说:“那怎么办呀,我好像喜欢的是个鬼。”过了两秒道“不过没关系,我以后缠着他就好了。”毫不意外被对方狠狠瞪了。思考良久说
“那个姑娘我之前帮助她,她就对我很好 ,但我们就只是好朋友,你不喜欢我保持距离就是了,你不说我也猜不到你怎么想。还有我哪里有变,我还是很想跟在你后面,像小时候,但是我觉得这样不好,小时候我不像你那么开朗,后来觉得你也不会喜欢老有人缠着你的,老要你帮忙。而且你能做到,我为什么做不到,我就逼着自己变。偷偷告诉你,这个长跑也是我主动要跑的,我想跟你一起跑一次,你能跑我也行。”倒影硬气完了,低下头,不敢看正选。
正选笑了说:“一点也看不出来我们小营这么要强。”又说那我问你三个问题
“那你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的胃吗。”
“要。”
“那你以后要不要只喝我保温杯的热水。”
“要。”
“那你要不要当我男朋友。”
倒影不耐烦道“要要要,你说什么都要。” 又说“你说什么?”
正选笑了,“我不管,我录音了,小营说他要当我男朋友。”
“当就当,谁怕谁。”倒影笑着说。
一年了,原来在一起一年了,但是认识很久很久很久了。正选看着宣誓人倒影,像小太阳,然后又笑了,想着以后婚礼也会这么宣誓的吧。
后来,正选一直对他说,去发光去成为你想成为的,不要有顾虑,你永远发光,我永远爱你。可是他心里想的是,就算你不发光,我也一样爱你,就算你无法照亮别人 ,也依然是我的太阳。
青春是一场盛大的暗恋。有人说,爱,总要被爱,才不可悲。幸运的是,在这场无声的战争中,他们都是决胜者。
两个人打小就认识了,是好朋友。倒影幼儿园的时候天天跟在正选后面,像个小跟屁虫,每天都吵着我要玩这个,弟弟陪我玩,我要吃这个 ,弟弟买给我……正选无奈只能照做,所以照顾他好像就成为了一种本能。后来慢慢长大了,倒影不再缠着他不说,班长,大队长,学生会会长一个也没落下,每次看着他在台上讲话,在选都会小声嘀咕“怎么就变了这么多呢,小时候明明很喜欢缠着我的。” 心底弥漫出一些不甘。日子久了,这种不甘逐渐演变成不安,正选总发现有小姑娘跟在倒影身后问这问那。倒影胃不好,容易胃不舒服,正选常备着温水也是这个原因,但后来他的温水派上的用处越来越少了。他忍一直忍终于在去年运动会上爆发了。
去年的运动会,倒影毫无意外地作为学生代表发言宣誓,等倒影下台之后,两个人一起去长跑检录处检录。
“一定要逞能吗?你平时跑两圈就累了,这次怎么一定要来?”正选问
“我可以啊,为什么不行,我最近都有好好锻炼。你看着吧,我要是跑下来了,晚上你请我吃饭。”
“好啊,一言为定。”反正正选正好有话要讲。
倒影好像一直想做的都能做得很好,这次也毫不例外。成绩虽然不如正选,但也是位列第三。结束后,又是那个姑娘来给倒影送水,倒影累急了,也没管水凉不凉,就一口气一瓶下肚了。正选刚拿着保温杯准备过来,看见了这一幕急了的喊:“金倒影,你长不长记性啊,喝这么多凉的,你胃疼别喊我。”然后头也不回地走了。倒影愣了,心想,今天怎么生这么大气,但是还是要把人哄回来才行。倒影拿出手机打电话,打了一次两次到第三次才通,倒影笑了笑,因为他们俩的约定从小就是不管做什么都事不过三,生气不接电话也是。
“说好的请我吃饭呢?不是说一言为定?”
“我没忘,老地方,我到了,你慢慢来,注意安全。”
果然还是幼儿园旁,这么多年这个门脸已经数不清换了几家店了,但是正选就是爱来。
“又换新店主了啊?”
“嗯。本来想请你吃顿好的,但是我生气,下次再去吃吧。”
“对不起,我下次不喝凉的了,别生气。”
“不是气这个,笨蛋。”揉了揉倒影的头。然后低着头小声说“小时候你总爱缠着我的,虽然我才是弟弟,但是我喜欢你缠着我,后来你突然就变了,一路升官,有时候一周里,明明在一个学校,可是我连人都见不到一面。还有那么多姑娘在、你、后、面跟着,连我的水壶都失宠了,以前,你最爱我的水壶的。你不要我的热水了,说不要就不要了。我生气,可是生气不酷,你不喜欢,所以我现在不生气了,你要喜欢我的水壶,也要喜欢我。” 说完,抬起头,像变脸一样说 ,“刚刚鬼上身了,那个不是我。”
倒影哭笑不得说:“那怎么办呀,我好像喜欢的是个鬼。”过了两秒道“不过没关系,我以后缠着他就好了。”毫不意外被对方狠狠瞪了。思考良久说
“那个姑娘我之前帮助她,她就对我很好 ,但我们就只是好朋友,你不喜欢我保持距离就是了,你不说我也猜不到你怎么想。还有我哪里有变,我还是很想跟在你后面,像小时候,但是我觉得这样不好,小时候我不像你那么开朗,后来觉得你也不会喜欢老有人缠着你的,老要你帮忙。而且你能做到,我为什么做不到,我就逼着自己变。偷偷告诉你,这个长跑也是我主动要跑的,我想跟你一起跑一次,你能跑我也行。”倒影硬气完了,低下头,不敢看正选。
正选笑了说:“一点也看不出来我们小营这么要强。”又说那我问你三个问题
“那你以后要好好照顾自己的胃吗。”
“要。”
“那你以后要不要只喝我保温杯的热水。”
“要。”
“那你要不要当我男朋友。”
倒影不耐烦道“要要要,你说什么都要。” 又说“你说什么?”
正选笑了,“我不管,我录音了,小营说他要当我男朋友。”
“当就当,谁怕谁。”倒影笑着说。
一年了,原来在一起一年了,但是认识很久很久很久了。正选看着宣誓人倒影,像小太阳,然后又笑了,想着以后婚礼也会这么宣誓的吧。
后来,正选一直对他说,去发光去成为你想成为的,不要有顾虑,你永远发光,我永远爱你。可是他心里想的是,就算你不发光,我也一样爱你,就算你无法照亮别人 ,也依然是我的太阳。
青春是一场盛大的暗恋。有人说,爱,总要被爱,才不可悲。幸运的是,在这场无声的战争中,他们都是决胜者。
#俞灏明[超话]# [爱你]#14天安利俞灏明#
最喜欢的角色,那就是让我入坑的二叔吧[笑而不语]
《大明风华》真的是部很值得剧,让我粉上了你~二叔这个人物真的是我除了瞻基以外最喜欢的,有很多人说你粘了胡子以后认不出你了,确实啊,你的演技真的提高太多了,在我看来,你比很多科班出身的还要优秀[爱你]
二叔这个人物,仿佛让我看到了自己。我懂他的抱负,懂他的努力,懂他的辛苦,心疼他的伤,感叹他的可悲~在我看来,他的心里有远大的抱负,他渴望认可,为此他付出了太多,换来了一身的伤。最后那一句,“老头,原来你没糊涂啊!”我是真的泪目了!如果不是最后事不遂人愿,估计他也不会很想造反吧,毕竟造反终究逃不了一死,谁能活着却偏偏愿意死呢?其实我和他都一样,都是拼尽全力只为求得一个认可的人,我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很可悲,如果我们觉得这值得的话,那它就是值得的~
人生难得一知己,尤其是在尘封的历史里寻到知己,自从看到你那一刻起,你就是我的知己,我的本命,我的上辈子[干杯]@俞灏明
最喜欢的角色,那就是让我入坑的二叔吧[笑而不语]
《大明风华》真的是部很值得剧,让我粉上了你~二叔这个人物真的是我除了瞻基以外最喜欢的,有很多人说你粘了胡子以后认不出你了,确实啊,你的演技真的提高太多了,在我看来,你比很多科班出身的还要优秀[爱你]
二叔这个人物,仿佛让我看到了自己。我懂他的抱负,懂他的努力,懂他的辛苦,心疼他的伤,感叹他的可悲~在我看来,他的心里有远大的抱负,他渴望认可,为此他付出了太多,换来了一身的伤。最后那一句,“老头,原来你没糊涂啊!”我是真的泪目了!如果不是最后事不遂人愿,估计他也不会很想造反吧,毕竟造反终究逃不了一死,谁能活着却偏偏愿意死呢?其实我和他都一样,都是拼尽全力只为求得一个认可的人,我不知道这样是不是很可悲,如果我们觉得这值得的话,那它就是值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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