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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根据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处理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关于提供数据的请求。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批准,境内的组织、个人不得向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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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根据有关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或者按照平等互惠原则,处理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关于提供数据的请求。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主管机关批准,境内的组织、个人不得向外国司法或者执法机构提供存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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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共处五项原则_百度百科》1953年12月31日周恩来总理在接见印度政府代表团时,首次完整地提出了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领土主权(在亚非会议上改为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在中印、中缅联合声明中改为平等互利)和和平共处,得到了印方https://t.cn/A66M6Wsm
《道德经》第六十一章:大国者下流。天下之牝,天下之交。牝常以静胜牡,以静为下。故大国以下小国,则取小国;小国以下大国,则取大国。故或下以取,或下而取。大国不过欲兼畜人,小国不过欲入事人。夫两者各得所欲,大者宜为下。
周恩来1953年12月31日同印度政府代表团谈话时,首次完整提出了我国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和平共处。 https://t.cn/AigL1q8q
周恩来1953年12月31日同印度政府代表团谈话时,首次完整提出了我国的“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领土主权、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惠和和平共处。 https://t.cn/AigL1q8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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