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菜市场买菜,你被“潜规则”没】每天到农贸市场买菜,是多数市民的日常。3月中旬,记者走访发现,海口部分农贸市场存在公平秤无法正常使用、个别摊主短斤缺两等现象。
(记者 廖自如 吴佳穗 文/图)
买菜多付几毛钱,不少市民认为钱不多不追究
3月18日10时38分,记者来到海口南沙路的坡博农贸市场,看到一位大姐正在选购小金线鱼,便建议她到旁边的公平秤复称。于是,大姐把刚在摊位买的一斤金线鱼放上公平秤,实际重量确实轻一点,根据公平秤显示结果,她多付了0.3元。“算了,也就3毛钱。”大姐觉得再回去找摊主理论,既麻烦又浪费时间,便直接回家了。
3月20日12时许,在海口坡巷路的城金农贸市场,记者来到一台可以使用的公平秤前,建议一位刚买了虾的女士用公平秤复称。她称完一算,摊主多收了0.5元。随后,一位老人主动来到公平秤前复称刚买的猪肉,发现摊主多收了0.8元。于是,老人返回摊位要求退钱,摊主表示:“我切掉了猪肉上的皮才给你的,重量肯定不一样。”
有摊主向记者透露,短斤少两的情况一般出现在卖海鲜和肉类的摊位,“如果你买鱼,让摊主现场破鱼清理内脏,即便他短斤少两,你复称也拿他没办法。”
记者在海口培龙市场看到,门口处设有公平秤,一大姐将手中的排骨放上公平秤后,抱怨了几句。记者上前了解得知,她买的排骨35元/斤,付给摊主91元,而按照公平秤上显示的重量,她实际需付88.9元。“算了,也没多少钱,就不回去找摊主理论了。”大姐说。
在海口城东农贸市场,莴笋5元一斤,生菜5元一斤。记者购买了1.3斤莴笋、0.8斤生菜,总共付了11元。而根据公平秤显示重量,摊主多收了0.5元。
在海口新埠岛海鲜大世界,一摊位的基围虾38元/斤。在记者购买过程中,老板从水池里捞出一些虾放进塑料袋,表示含袋重1斤,共38元。接过袋子后记者发现,袋子内除了虾还有一些水。随后,记者准备到公平秤上复称,但在海鲜大世界走了一圈都没找到公平秤。随后,记者来到新埠岛菜市场,将在海鲜大世界买的虾放上公平秤复称,发现重量确为1斤。记者将袋内的水倒出来后再称,重量少了50克。
买肉遭遇“捆绑销售”,不好拒绝只能无奈接受
3月21日,记者来到海口白龙综合市场一羊肉摊上,让摊主推荐适合涮火锅的羊肉。摊主推荐了羊前腿肉,售价45元/公斤。记者要求称一斤,摊主将一块羊肉放上秤后,又放了一点羊肝,说道:“2.6斤,总共52.4元,收你50元吧,肉都是一整块卖的。”记者询问为何搭配羊肝出售,摊主表示,放羊肝是为了“凑整”。当记者准备扫码付钱时,摊主称算错钱了,应该收58.5元,可以便宜一点,收55元。
就在记者付钱时,一位市民也过来购买羊腿,并表示不需要羊肝。“羊肝是为了‘凑整’,市场都这样卖。”听罢摊主的话,该市民只好无奈接受。“羊肝多少钱一斤?”该市民询问。摊主含糊其辞:“跟羊肉价格差不多,30多元/斤。”记者在一旁注意到,摊位并未对羊肝明码标价。
随后,记者拿着买来的羊腿肉到市场门口的公平秤复称发现,羊肉和羊肝确为2.6斤,其中羊肝80g。
部分农贸市场公平秤形同虚设
记者走访过程中发现,部分农贸市场的公平秤形同虚设。
3月17日11时50分,在南沙路的坡博农贸市场,记者在一楼蔬菜区找到一台公平秤,但无法显示数据,一旁的摊主表示,可能是没有电池了。记者了解到,该市场一楼放置了2台公平秤,二楼海鲜肉类区也放有一台公平秤。3月18日,记者再次来到坡博农贸市场,一楼其中一台公平秤依然无法使用,其他两台公平秤可正常使用。
3月17日12时许,记者在城东农贸市场找到3台公平秤,其中两台可以显示数据。但记者准备复称时,发现其中一台公平秤无法正常工作,1斤生菜放上去显示仅0.01斤。
3月18日11时50分,记者在海垦路汇鑫农贸菜市场看到,二楼海鲜肉类区的公平秤黑屏,无法使用。
3月20日11时48分,记者在坡巷路城金农贸市场看到,虽然一楼大门处放置了一台公平秤,但不能显示数据。
海口市市监局:短斤缺两不能纵容,消费者可拨12345投诉
针对走访农贸市场发现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科负责人周勇。他介绍,“我们要求每个农贸市场经营者必须设置公平秤,并不定期对农贸市场的公平秤进行检查,也安排专门的检测机构对公平秤进行检测,合格后才可以使用。对于部分农贸市场存在个别公平秤不显示,不能够使用的问题,我们会责成农贸市场经营者及时更换电池,确保正常使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于短斤缺两问题,消费者发现后,可以及时拨打12345投诉,我们会及时赶到现场处理,对作弊的摊主进行查处。消费者对短斤缺两问题,不论多少都应该较真索赔,不能纵容这种行为。摊主应该合法合规诚信经营,不要踩短斤缺两的红线。对短斤缺两这种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相关法规
销售商品须使用合格计量器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零售商品经销者销售商品时,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其最大允许误差应当优于或等于所销售商品的负偏差。零售商品经销者使用称重计量器具当场称重商品,必须按照称重计量器具的实际示值结算,保证商品量计量合格。零售商品经销者使用称重计量器具每次当场称重商品,在本办法称重范围内,经核称商品的实际重量值与结算重量值之差不得超过规定的负偏差。
(记者 廖自如 吴佳穗 文/图)
买菜多付几毛钱,不少市民认为钱不多不追究
3月18日10时38分,记者来到海口南沙路的坡博农贸市场,看到一位大姐正在选购小金线鱼,便建议她到旁边的公平秤复称。于是,大姐把刚在摊位买的一斤金线鱼放上公平秤,实际重量确实轻一点,根据公平秤显示结果,她多付了0.3元。“算了,也就3毛钱。”大姐觉得再回去找摊主理论,既麻烦又浪费时间,便直接回家了。
3月20日12时许,在海口坡巷路的城金农贸市场,记者来到一台可以使用的公平秤前,建议一位刚买了虾的女士用公平秤复称。她称完一算,摊主多收了0.5元。随后,一位老人主动来到公平秤前复称刚买的猪肉,发现摊主多收了0.8元。于是,老人返回摊位要求退钱,摊主表示:“我切掉了猪肉上的皮才给你的,重量肯定不一样。”
有摊主向记者透露,短斤少两的情况一般出现在卖海鲜和肉类的摊位,“如果你买鱼,让摊主现场破鱼清理内脏,即便他短斤少两,你复称也拿他没办法。”
记者在海口培龙市场看到,门口处设有公平秤,一大姐将手中的排骨放上公平秤后,抱怨了几句。记者上前了解得知,她买的排骨35元/斤,付给摊主91元,而按照公平秤上显示的重量,她实际需付88.9元。“算了,也没多少钱,就不回去找摊主理论了。”大姐说。
在海口城东农贸市场,莴笋5元一斤,生菜5元一斤。记者购买了1.3斤莴笋、0.8斤生菜,总共付了11元。而根据公平秤显示重量,摊主多收了0.5元。
在海口新埠岛海鲜大世界,一摊位的基围虾38元/斤。在记者购买过程中,老板从水池里捞出一些虾放进塑料袋,表示含袋重1斤,共38元。接过袋子后记者发现,袋子内除了虾还有一些水。随后,记者准备到公平秤上复称,但在海鲜大世界走了一圈都没找到公平秤。随后,记者来到新埠岛菜市场,将在海鲜大世界买的虾放上公平秤复称,发现重量确为1斤。记者将袋内的水倒出来后再称,重量少了50克。
买肉遭遇“捆绑销售”,不好拒绝只能无奈接受
3月21日,记者来到海口白龙综合市场一羊肉摊上,让摊主推荐适合涮火锅的羊肉。摊主推荐了羊前腿肉,售价45元/公斤。记者要求称一斤,摊主将一块羊肉放上秤后,又放了一点羊肝,说道:“2.6斤,总共52.4元,收你50元吧,肉都是一整块卖的。”记者询问为何搭配羊肝出售,摊主表示,放羊肝是为了“凑整”。当记者准备扫码付钱时,摊主称算错钱了,应该收58.5元,可以便宜一点,收55元。
就在记者付钱时,一位市民也过来购买羊腿,并表示不需要羊肝。“羊肝是为了‘凑整’,市场都这样卖。”听罢摊主的话,该市民只好无奈接受。“羊肝多少钱一斤?”该市民询问。摊主含糊其辞:“跟羊肉价格差不多,30多元/斤。”记者在一旁注意到,摊位并未对羊肝明码标价。
随后,记者拿着买来的羊腿肉到市场门口的公平秤复称发现,羊肉和羊肝确为2.6斤,其中羊肝80g。
部分农贸市场公平秤形同虚设
记者走访过程中发现,部分农贸市场的公平秤形同虚设。
3月17日11时50分,在南沙路的坡博农贸市场,记者在一楼蔬菜区找到一台公平秤,但无法显示数据,一旁的摊主表示,可能是没有电池了。记者了解到,该市场一楼放置了2台公平秤,二楼海鲜肉类区也放有一台公平秤。3月18日,记者再次来到坡博农贸市场,一楼其中一台公平秤依然无法使用,其他两台公平秤可正常使用。
3月17日12时许,记者在城东农贸市场找到3台公平秤,其中两台可以显示数据。但记者准备复称时,发现其中一台公平秤无法正常工作,1斤生菜放上去显示仅0.01斤。
3月18日11时50分,记者在海垦路汇鑫农贸菜市场看到,二楼海鲜肉类区的公平秤黑屏,无法使用。
3月20日11时48分,记者在坡巷路城金农贸市场看到,虽然一楼大门处放置了一台公平秤,但不能显示数据。
海口市市监局:短斤缺两不能纵容,消费者可拨12345投诉
针对走访农贸市场发现的问题,记者采访了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计量科负责人周勇。他介绍,“我们要求每个农贸市场经营者必须设置公平秤,并不定期对农贸市场的公平秤进行检查,也安排专门的检测机构对公平秤进行检测,合格后才可以使用。对于部分农贸市场存在个别公平秤不显示,不能够使用的问题,我们会责成农贸市场经营者及时更换电池,确保正常使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对于短斤缺两问题,消费者发现后,可以及时拨打12345投诉,我们会及时赶到现场处理,对作弊的摊主进行查处。消费者对短斤缺两问题,不论多少都应该较真索赔,不能纵容这种行为。摊主应该合法合规诚信经营,不要踩短斤缺两的红线。对短斤缺两这种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处理,绝不姑息!”
相关法规
销售商品须使用合格计量器
《零售商品称重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要求,零售商品经销者销售商品时,必须使用合格的计量器具,其最大允许误差应当优于或等于所销售商品的负偏差。零售商品经销者使用称重计量器具当场称重商品,必须按照称重计量器具的实际示值结算,保证商品量计量合格。零售商品经销者使用称重计量器具每次当场称重商品,在本办法称重范围内,经核称商品的实际重量值与结算重量值之差不得超过规定的负偏差。
32岁女子哭诉遭18岁小伙侵犯致怀孕:他一晚上强迫我做了四次
昨天基哥看到一篇很有警示意义的新闻,在这边给你们分享一下,避免你们也踩雷。
广东佛山,32岁的黄女士曾有过一段婚姻,但因为跟丈夫三观不合,前几年一直都处于离婚的纠纷当中。
在近期她如愿以偿的恢复了单身,孩子的话经协调沟通由前夫抚养,但是她可以在节假日和周末去看望。
离婚后,这样的生活令她比较满意,没有孩子打扰,也不会再因为观念不合与丈夫吵架。
一开始她过的还较为舒心,但是没多久她的心态就出现了微妙的变化,在她每次看到别人一家三口去逛街买菜时,心里总是会有点不是滋味,也愈发觉得有些孤单。
“是时候给自己找个对象了。”
她滋生出这般的念头,但因为本身交际圈较小,没有多少接触异性的机会,于是她便开始去酒吧这类的场所扩展一下自己的交际圈,因缘际会之下,她认识了18岁的小申。
两人相谈甚欢,生活观点和三观都很契合,黄女士也没想到自己会跟一个小14岁的男生聊的如此合拍,她动心了。
为了抓住这次机会,她并没有告诉对方自己的真实年龄,所以小申也一直以为她跟自己差不多大。
两个人谈了几个月的恋爱,因为出现无法调和的矛盾,最后分道扬镳。
可令黄女士没想到的是,小申在与她分手后,竟趁她酒醉,强行跟她发生了关系。
一晚上,小申整整折腾了她四次。
第二天黄女士觉得自己无法接受这种情况,就报警了。
更令她难以接受的是,次月她发现自己居然怀孕了。
而后她找到一名记者,希望对方能帮自己摆平此事,让小申承担他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并向自己道歉。
记者接到求助后,立马就去联系了小申,而在他那边,这事情又是另外一种说法。
“她是自愿的。”
记者刚联系到小申他就开口否认,并且宣称发生关系是对方自愿的。
“如果是侵犯的话,警方早就逮捕我了。”
小申说的很有底气,记者一时之间也无法下定论,只能告诉他黄女士怀孕了,不料小申听到这个信息后强调孩子不是他的。
小申表示两个人已经分开好几个月,如今跟他说怀孕,孩子很大可能不是自己的,而且他也表示自己的年龄还小,没有能力去负担养育一个孩子的重担,不过愿意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两人都无法提供确切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论述。
对此,记者还专门去咨询了一下律师,这类的事情如何解决,律师则是表示,目前因为都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再加上警方已经做过调查没有判定小申强J,所以这已经并不能算是一起刑事案件。
对于黄女士的诉求,律师建议她通过民事诉讼渠道进行维权。
开头基哥就说过了,这件事情很有警示意义。
其一:现在跨龄姐弟恋不是没有,如果有人真的觉得对方合拍的话,那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对基础的信息有所隐瞒。
从一开始就有所欺骗,到后来露馅那不管感情再好,都会出现裂痕,甚至像他们那般闹到如此不堪的境地。
大部分有所欺瞒的感情,最后都会惨淡收场,毕竟没有多少人能容忍自己被欺骗。
其二:黄女士称自己是醉酒后被侵犯,当时小申送她到小区门口,而后尾随进她的屋子实施侵犯。
这其中就有很值得推敲的一个点,既然她自己的信息最终曝光,并且小申已经很明确的表示自己无法接受这种情况,为什么她在醉酒的状态下,还会是小申送自己回家?
能理解她失恋的苦楚,但一切已经无法挽回的局面,还尝试与前男友藕断丝连?
而且本身在醉酒的状态下让一个男生送自己回家就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不要看电视剧里面男主都很圣人,但那些都是编剧的脑洞,生活中想要遇到这样的人,还真的看运气。
不信的话你去搜一搜新闻,醉酒后有多少把女孩子送回家或者领回家的人,不会发生点事情?
其三:如果真的是被强制侵犯,那么在事后就应该保留切实的证据。
按道理来说,她次日报警,现场该有的证据都会有,如果小申拿不出切实的证据证明对方不是自愿的,那么就很大可能会被判有罪。
如果黄女士所说的都是真的,那比较大的可能就是,她醒来之后洗了个澡,把证据都洗没了。
缺乏证据的情况下,想要起诉别人是很难的,也只能吃个哑巴亏。
想要维权,那么最起码的法律知识要懂得一些。
另外还有一个令基哥比较好奇的点,一个32岁的女人居然能被18岁的男生当成同龄人...
是一方长着娃娃脸,还是另一方长得太着急?
这段感情能开始,基哥也觉得比较神奇。
简而言之,谈恋爱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对方的基础信息,省的错付自己的感情,也省的浪费自己的时间。
如果分开了,就不要藕断丝连,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下一个更好,下一个更乖。
女生外出喝酒,尽可能不要喝到断片或者意识模糊,醉酒的情况下不要让异性送回家,当然有心营造的就另当别论。
如果不慎被侵犯,即便再不适也不要急于清洗,而是直接去警察局报警,在警方取证过后再行清洗。
最后,不管是男生或者女生,在外面都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因为都有可能被盯上,散会。
昨天基哥看到一篇很有警示意义的新闻,在这边给你们分享一下,避免你们也踩雷。
广东佛山,32岁的黄女士曾有过一段婚姻,但因为跟丈夫三观不合,前几年一直都处于离婚的纠纷当中。
在近期她如愿以偿的恢复了单身,孩子的话经协调沟通由前夫抚养,但是她可以在节假日和周末去看望。
离婚后,这样的生活令她比较满意,没有孩子打扰,也不会再因为观念不合与丈夫吵架。
一开始她过的还较为舒心,但是没多久她的心态就出现了微妙的变化,在她每次看到别人一家三口去逛街买菜时,心里总是会有点不是滋味,也愈发觉得有些孤单。
“是时候给自己找个对象了。”
她滋生出这般的念头,但因为本身交际圈较小,没有多少接触异性的机会,于是她便开始去酒吧这类的场所扩展一下自己的交际圈,因缘际会之下,她认识了18岁的小申。
两人相谈甚欢,生活观点和三观都很契合,黄女士也没想到自己会跟一个小14岁的男生聊的如此合拍,她动心了。
为了抓住这次机会,她并没有告诉对方自己的真实年龄,所以小申也一直以为她跟自己差不多大。
两个人谈了几个月的恋爱,因为出现无法调和的矛盾,最后分道扬镳。
可令黄女士没想到的是,小申在与她分手后,竟趁她酒醉,强行跟她发生了关系。
一晚上,小申整整折腾了她四次。
第二天黄女士觉得自己无法接受这种情况,就报警了。
更令她难以接受的是,次月她发现自己居然怀孕了。
而后她找到一名记者,希望对方能帮自己摆平此事,让小申承担他应有的责任和义务,并向自己道歉。
记者接到求助后,立马就去联系了小申,而在他那边,这事情又是另外一种说法。
“她是自愿的。”
记者刚联系到小申他就开口否认,并且宣称发生关系是对方自愿的。
“如果是侵犯的话,警方早就逮捕我了。”
小申说的很有底气,记者一时之间也无法下定论,只能告诉他黄女士怀孕了,不料小申听到这个信息后强调孩子不是他的。
小申表示两个人已经分开好几个月,如今跟他说怀孕,孩子很大可能不是自己的,而且他也表示自己的年龄还小,没有能力去负担养育一个孩子的重担,不过愿意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
双方各执一词,僵持不下,两人都无法提供确切的证据证明自己的论述。
对此,记者还专门去咨询了一下律师,这类的事情如何解决,律师则是表示,目前因为都无法提供确凿的证据,再加上警方已经做过调查没有判定小申强J,所以这已经并不能算是一起刑事案件。
对于黄女士的诉求,律师建议她通过民事诉讼渠道进行维权。
开头基哥就说过了,这件事情很有警示意义。
其一:现在跨龄姐弟恋不是没有,如果有人真的觉得对方合拍的话,那从一开始就不应该对基础的信息有所隐瞒。
从一开始就有所欺骗,到后来露馅那不管感情再好,都会出现裂痕,甚至像他们那般闹到如此不堪的境地。
大部分有所欺瞒的感情,最后都会惨淡收场,毕竟没有多少人能容忍自己被欺骗。
其二:黄女士称自己是醉酒后被侵犯,当时小申送她到小区门口,而后尾随进她的屋子实施侵犯。
这其中就有很值得推敲的一个点,既然她自己的信息最终曝光,并且小申已经很明确的表示自己无法接受这种情况,为什么她在醉酒的状态下,还会是小申送自己回家?
能理解她失恋的苦楚,但一切已经无法挽回的局面,还尝试与前男友藕断丝连?
而且本身在醉酒的状态下让一个男生送自己回家就是存在一定风险的,不要看电视剧里面男主都很圣人,但那些都是编剧的脑洞,生活中想要遇到这样的人,还真的看运气。
不信的话你去搜一搜新闻,醉酒后有多少把女孩子送回家或者领回家的人,不会发生点事情?
其三:如果真的是被强制侵犯,那么在事后就应该保留切实的证据。
按道理来说,她次日报警,现场该有的证据都会有,如果小申拿不出切实的证据证明对方不是自愿的,那么就很大可能会被判有罪。
如果黄女士所说的都是真的,那比较大的可能就是,她醒来之后洗了个澡,把证据都洗没了。
缺乏证据的情况下,想要起诉别人是很难的,也只能吃个哑巴亏。
想要维权,那么最起码的法律知识要懂得一些。
另外还有一个令基哥比较好奇的点,一个32岁的女人居然能被18岁的男生当成同龄人...
是一方长着娃娃脸,还是另一方长得太着急?
这段感情能开始,基哥也觉得比较神奇。
简而言之,谈恋爱前,一定要了解清楚对方的基础信息,省的错付自己的感情,也省的浪费自己的时间。
如果分开了,就不要藕断丝连,有句话怎么说来着:下一个更好,下一个更乖。
女生外出喝酒,尽可能不要喝到断片或者意识模糊,醉酒的情况下不要让异性送回家,当然有心营造的就另当别论。
如果不慎被侵犯,即便再不适也不要急于清洗,而是直接去警察局报警,在警方取证过后再行清洗。
最后,不管是男生或者女生,在外面都一定要保护好自己...因为都有可能被盯上,散会。
#开示悟入佛知佛见[超话]# 阿难!如是流性,不因空生,不因水有,亦非水性,非离空水。如是阿难!若因空生,则诸十方无尽虚空,成无尽流,世界自然俱受沦溺。若因水有,则此暴流,性应非水。有所有相,今应现在。若即水性,则澄清时,应非水体。若离空水,空非有外,水外无流。是故当知,行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如是流性:这是讲的「流性」,流性跟水性不一样,水性就是水性,很平和的在那里,流性就带有动作、造作,它流的速度有多快?佛讲了,它一念就有1280万亿亿次的生住异灭。这么快!我们平时如果一个人眼睛眨一眨就想一个主意,人家就讲这是个机灵鬼。以此就想一想,我们的心力多么不可思议啊!我们现在却把心浪费在这六种意识心上,是不是在这磨洋工啊?我们一念之间可以创造一个大千世界。
不因空生,不因水有,亦非水性,非离空水:「不因空生」,这个行阴的现前,不是自然而然就现前。我们不起心动念,它能不能现前啊?叫「不因空生」,不是自然而有。「不因水有」,水流是不是一种因缘和合啊?它也不是因缘和合而产生的。如果我们本性中没有这种飞快的流性,你这个水再怎么样,它能不能产生暴流啊?不能的。「亦非水性」,水性是平和的,它没有流性。如果我们在这里不打妄想的话,我们会不会受行阴的那种造化啊?「非离空水」,实际这里还是在重复那个非自然、非因缘,没有水、没有这种缘,那行阴能不能显现出来啊?
若因空生,则诸十方无尽虚空,成无尽流,世界自然俱受沦溺:这个流性不是自然而有。如果是虚空能生暴流的话,那完蛋了,我们大家都是大难临头。
若因水有,则此暴流,性应非水。有所有相,今应现在:水是静性,暴流是流性,如果因水有的话,是不是形成了能所的关系啊?因水而有就是能所。我们能看的是这个眼睛,所看的是不是灯啊?眼睛跟灯同时存在。那现在因为水性而有流性,是不是两个东西应该存在啊?「有所有相」,「有」,是水性,是能有,它能产生流性;「所有」,是暴流的流性,是不是两个东西在这里?「今应现在」,应该现在明明白白地现在眼前。那么当水变成暴流的时候,你能不能把它分成不动和动这两种情况?不能,这是打比喻。
若即水性,则澄清时,应非水体:那么现在从第二个角度来讲。如果这个暴流就是水流的话,那么当这个暴流流尽了以后,还应该有没有水了?是不是应该就没有了?可是暴流尽了,那个水它消失了没有?它还在啊。
所以这段比喻,如果第七识就是第八识的话,那么阿罗汉破除了第七识证得了四果罗汉,他是不是应该就是明心见性的菩萨啊?可是他还没有明心见性啊!他识阴第八识还没有破除。所以我们看到这个水不动的时候,是不是第八识好像不动?其实属于打比方,不能全部当真。其实第八识来讲呢,比这个第七识速度还要快,还要微细,简直是不可思议。正因为它太快太细,我们觉察不到它的动,光速比飞机是不是快无量倍?你能不能看到太阳光在飞?看不到,因为它太快了。你看到太阳光是不是很静止?
行阴不是由识阴变出来的,也不是由我们的真心本来面目直接变出来的。我们的真心本来面目本来就是个行阴,但是你如果不造业,它就不能显现出妙用。那么如果我们真心本来面目不是个行阴,你再怎么造业,它能不能显现出行阴的妙用啊?还是归根到一句话,成佛成菩萨、做鬼做畜生,不从修得,为什么?我本来是佛,我本来是鬼,我本来是畜生,不从修得;但是呢,不修也不得。如果你不造佛业就不能成佛,不造鬼业就不能做鬼。
若离空水,空非有外,水外无流:离开了空,离开了水,行不行啊?不行。非空、非水,因为它是本来就有,是自然,是自性。「若离空水」,就是自性。你不要忘记了,它还能随缘呢。如果不能随缘的话,它是不是我啊?它妙不妙啊?所以「若离空水」,离开了空和水,暴流也不能形成。离开了十法界生住异灭种种的现象,我们也不能成佛,也不能做天,也不能做鬼,无从谈起。所以心法不可思议,妙不可言。
所以「若离空水,空非有外,水外无流」,是不是我们经常讲的心外无法,法外无心?离开了心什么也没有。
是故当知,行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譬如有人,取频伽瓶,塞其两孔,满中擎空,千里远行,用饷他国。识阴当知,亦复如是。
这段经文,是佛开示识阴的问题。识阴也叫阿赖耶识,也叫含藏识,也叫心田,也叫种子仓库,它是真妄和合之心。
六根所共同的依靠就是我们的见分、见相,也就是第七识,有些人因此把第七识就解释为意根(即意根之性,也是前面五根之性),这样也可以,看怎么讲法。如果把六根作为内六尘来讲,那么意根就是指我们的一个心脏,它与眼、耳、鼻、舌、身这五根是平等的,都是尘法。
请看下面开悟的楞严经,成佛的妙法莲华经,收藏好慢慢看,受益无穷,功德无量,生生世世大解脱,大法难闻,人生难得,请珍惜自己的法身慧命,阿弥陀佛
1⃣️ 《过五关度六将证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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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流性:这是讲的「流性」,流性跟水性不一样,水性就是水性,很平和的在那里,流性就带有动作、造作,它流的速度有多快?佛讲了,它一念就有1280万亿亿次的生住异灭。这么快!我们平时如果一个人眼睛眨一眨就想一个主意,人家就讲这是个机灵鬼。以此就想一想,我们的心力多么不可思议啊!我们现在却把心浪费在这六种意识心上,是不是在这磨洋工啊?我们一念之间可以创造一个大千世界。
不因空生,不因水有,亦非水性,非离空水:「不因空生」,这个行阴的现前,不是自然而然就现前。我们不起心动念,它能不能现前啊?叫「不因空生」,不是自然而有。「不因水有」,水流是不是一种因缘和合啊?它也不是因缘和合而产生的。如果我们本性中没有这种飞快的流性,你这个水再怎么样,它能不能产生暴流啊?不能的。「亦非水性」,水性是平和的,它没有流性。如果我们在这里不打妄想的话,我们会不会受行阴的那种造化啊?「非离空水」,实际这里还是在重复那个非自然、非因缘,没有水、没有这种缘,那行阴能不能显现出来啊?
若因空生,则诸十方无尽虚空,成无尽流,世界自然俱受沦溺:这个流性不是自然而有。如果是虚空能生暴流的话,那完蛋了,我们大家都是大难临头。
若因水有,则此暴流,性应非水。有所有相,今应现在:水是静性,暴流是流性,如果因水有的话,是不是形成了能所的关系啊?因水而有就是能所。我们能看的是这个眼睛,所看的是不是灯啊?眼睛跟灯同时存在。那现在因为水性而有流性,是不是两个东西应该存在啊?「有所有相」,「有」,是水性,是能有,它能产生流性;「所有」,是暴流的流性,是不是两个东西在这里?「今应现在」,应该现在明明白白地现在眼前。那么当水变成暴流的时候,你能不能把它分成不动和动这两种情况?不能,这是打比喻。
若即水性,则澄清时,应非水体:那么现在从第二个角度来讲。如果这个暴流就是水流的话,那么当这个暴流流尽了以后,还应该有没有水了?是不是应该就没有了?可是暴流尽了,那个水它消失了没有?它还在啊。
所以这段比喻,如果第七识就是第八识的话,那么阿罗汉破除了第七识证得了四果罗汉,他是不是应该就是明心见性的菩萨啊?可是他还没有明心见性啊!他识阴第八识还没有破除。所以我们看到这个水不动的时候,是不是第八识好像不动?其实属于打比方,不能全部当真。其实第八识来讲呢,比这个第七识速度还要快,还要微细,简直是不可思议。正因为它太快太细,我们觉察不到它的动,光速比飞机是不是快无量倍?你能不能看到太阳光在飞?看不到,因为它太快了。你看到太阳光是不是很静止?
行阴不是由识阴变出来的,也不是由我们的真心本来面目直接变出来的。我们的真心本来面目本来就是个行阴,但是你如果不造业,它就不能显现出妙用。那么如果我们真心本来面目不是个行阴,你再怎么造业,它能不能显现出行阴的妙用啊?还是归根到一句话,成佛成菩萨、做鬼做畜生,不从修得,为什么?我本来是佛,我本来是鬼,我本来是畜生,不从修得;但是呢,不修也不得。如果你不造佛业就不能成佛,不造鬼业就不能做鬼。
若离空水,空非有外,水外无流:离开了空,离开了水,行不行啊?不行。非空、非水,因为它是本来就有,是自然,是自性。「若离空水」,就是自性。你不要忘记了,它还能随缘呢。如果不能随缘的话,它是不是我啊?它妙不妙啊?所以「若离空水」,离开了空和水,暴流也不能形成。离开了十法界生住异灭种种的现象,我们也不能成佛,也不能做天,也不能做鬼,无从谈起。所以心法不可思议,妙不可言。
所以「若离空水,空非有外,水外无流」,是不是我们经常讲的心外无法,法外无心?离开了心什么也没有。
是故当知,行阴虚妄,本非因缘,非自然性。
阿难!譬如有人,取频伽瓶,塞其两孔,满中擎空,千里远行,用饷他国。识阴当知,亦复如是。
这段经文,是佛开示识阴的问题。识阴也叫阿赖耶识,也叫含藏识,也叫心田,也叫种子仓库,它是真妄和合之心。
六根所共同的依靠就是我们的见分、见相,也就是第七识,有些人因此把第七识就解释为意根(即意根之性,也是前面五根之性),这样也可以,看怎么讲法。如果把六根作为内六尘来讲,那么意根就是指我们的一个心脏,它与眼、耳、鼻、舌、身这五根是平等的,都是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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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过五关度六将证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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