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有感”化“好感” 使“不满”变“圆满”】合肥蜀山公安“鲁胜之工作室”化解矛盾纠纷二三事
地处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跑马场路的蜀山公安西园派出所,有个“鲁胜之工作室”,48岁的派出所教导员鲁胜之是工作室的金牌“主持”。如今,该工作室已成为蜀山公安有效化解信访、探索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
2021年以来,蜀山公安探索总结信访调解、矛盾化解“五定工作法”——通过当事人陈述、广泛走访的方式,在全面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对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类别进行准确“定性”;在事实清楚、当事人诉求稳定且明确的情况下,找准法律法规和政策界定,准确“定法”;依据事实和性质,明确当事人在案件中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后,准确“定责”;再依据化解案事件合法合情合理的处理意见和调处结论,准确“定调”;最后,结合信访人个性特点和家庭环境,按照“三到位”工作规范要求,出台化解方法解决路径,准确“定策”。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确保把问题解释通透、解决到位,让群众解气舒心,连续两年实现涉法涉诉信访人诉求在本地申报、问题在本地依法解决。
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遵循,落实在公安机关,就是做好群众工作。蜀山公安西园派出所“鲁胜之工作室”秉持“群众无小事”的工作理念,精准适用“五定工作法”,用汗水和智慧推动大量信访矛盾化解,温暖了辖区群众的心。
“接地气”才能“扬正气”
“鲁教,感谢你,以后我再也不会走这条路了。”3月的第一天,鲁胜之接到84岁老人汪某某的电话。至此,一起持续6年、8名当事人年纪加起来超过640岁的信访积案,终得化解,鲁胜之为之努力超过大半年,当事双方均对结果表示满意。这起信访积案的化解,让鲁胜之松了一口气。
84岁的老人汪某某系原合肥某厂退休职工,知悉该厂江某某等人在一笔经费开支上有“贪污”行为,从2016年开始,汪某某便多次前往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要求处理江某某等人。经调查,多家单位都认为这笔钱确实是正常的开支,无法认定对方有所谓的“贪污”行为。由于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汪某某就开始多次上访,形成缠访闹访的信访积案。
去年7月,鲁胜之一接手该案,就主动与群众同向同位思考:几位年纪这么大的人为什么会如此纠缠?身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和通过法考、项目管理师的鲁胜之陷入了沉思。
面对困难,鲁胜之仍信心满满。他先后十余次与汪某某等8位老人沟通交流,寻找突破口,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他找到了“门道”。虽然之前派出所等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老人十分执拗,不看文字答复也不听法条解释,要想解决问题,只能以老人能接受的方式进行释法说理。
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后,鲁胜之乘胜追击,他安排双方坐在一起,按照“五定工作法”的思路,主持谈话,让问题在现场先“煮沸”,最后抽丝剥茧,逐一解答,找到双方“共鸣点”。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汪某某也答应停访息诉。历时9个月,在鲁胜之的努力下,这起信访积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不忽悠”才能“见真情”
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就是要有真情实意,来不得半点虚假,鲁胜之说:“你忽悠群众,群众也会忽悠你;你把群众当朋友,群众就会把你当朋友。”
早在1987年,今年76岁的何某某就因房屋拆迁安置问题开始持续信访,至2021年已有35年。在信访过程中,何某某又因无理上访与某派出所发生纠纷,随后将上访矛头对准了派出所,希望借此让之前的信访问题更加得到重视。
“去年11月接手了这个案件,当时就感觉有难度,当事人信访了这么多年,心里肯定有积怨,一时可能难以化解。”鲁胜之说。在派出所第一次看到何某某的时候,鲁胜之就决定“少说多听”,双方大概交流了一个半小时,他一直在耐心倾听何某某的诉求。随后,鲁胜之找来何某某之前提供的所有信访材料,结合对方亲口叙述的诉求进行整理分析,从而对何某某的真实诉求有了充分的了解。
“心里有底了,再沟通就好对症下药了。”与何某某再次沟通时,鲁胜之就掌握了主动权,对于他无理的诉求给予逐一解释,对于他的一些实际困难也提供了解决方法和解决途径。
通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看着面前这个所想所说无不是设身处地为自己考虑的鲁胜之,何某某彻底“服气”,并表示今后要好好生活。这个持续了近40年的信访积案得以成功化解。
“抓源头”才能“遏苗头”
2021年1月至6月,蜀山某小区出现12次报警,反映某电梯安装公司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暗箱操作,擅自安装电梯,影响小区居住环境。涉及群体规模大,并多次发生肢体冲突,仅伤害治安案件就有4起,其间社居委、街道、派出所多次组织协调处理无果。
鲁胜之主动接下这个“硬骨头”。他按照“五定工作法”思路,安排专人查处具体治安案件,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落实案件查处工作;与社区民警通过现场走访街道、社区,向城建局咨询解答,联系专业律师团队分析老旧小区电梯安装政策及合同,找准纠纷的症结所在;与业主和电梯安装公司逐一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利用法律专业知识分析施工合同的政策依据和争论焦点,找到双方都认可的法律依据,促使双方认可解决方式;在充分做好双方思想工作的前提下,约定双方代表到派出所面对面和谈调解,街道、居委会全程参与解答;建立完善警民联系机制,由业委会、社区民警、居委会通过互联机制和网格化信息互享,加强小区动态舆情分析研判,防患于未然。
由于双方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鲁胜之随即通过社区民警、物业、业委会进行多方思想疏导工作,对具体治安案件当事人进行思想和法治教育,治安案件也及时依法得到办理,最终化解积怨,当事人均握手言和。
据了解,2021年,西园派出所成功办理“12345”投诉42个,民意工单84项,厅局长信箱(热线)1项,信访件6件。“12389”举报投诉信访件19件,目前已经全部办结,信访积案全部清零,受到辖区群众普遍赞誉。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记者李光明、通讯员 徐文太)
地处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跑马场路的蜀山公安西园派出所,有个“鲁胜之工作室”,48岁的派出所教导员鲁胜之是工作室的金牌“主持”。如今,该工作室已成为蜀山公安有效化解信访、探索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
2021年以来,蜀山公安探索总结信访调解、矛盾化解“五定工作法”——通过当事人陈述、广泛走访的方式,在全面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对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类别进行准确“定性”;在事实清楚、当事人诉求稳定且明确的情况下,找准法律法规和政策界定,准确“定法”;依据事实和性质,明确当事人在案件中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后,准确“定责”;再依据化解案事件合法合情合理的处理意见和调处结论,准确“定调”;最后,结合信访人个性特点和家庭环境,按照“三到位”工作规范要求,出台化解方法解决路径,准确“定策”。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确保把问题解释通透、解决到位,让群众解气舒心,连续两年实现涉法涉诉信访人诉求在本地申报、问题在本地依法解决。
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遵循,落实在公安机关,就是做好群众工作。蜀山公安西园派出所“鲁胜之工作室”秉持“群众无小事”的工作理念,精准适用“五定工作法”,用汗水和智慧推动大量信访矛盾化解,温暖了辖区群众的心。
“接地气”才能“扬正气”
“鲁教,感谢你,以后我再也不会走这条路了。”3月的第一天,鲁胜之接到84岁老人汪某某的电话。至此,一起持续6年、8名当事人年纪加起来超过640岁的信访积案,终得化解,鲁胜之为之努力超过大半年,当事双方均对结果表示满意。这起信访积案的化解,让鲁胜之松了一口气。
84岁的老人汪某某系原合肥某厂退休职工,知悉该厂江某某等人在一笔经费开支上有“贪污”行为,从2016年开始,汪某某便多次前往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要求处理江某某等人。经调查,多家单位都认为这笔钱确实是正常的开支,无法认定对方有所谓的“贪污”行为。由于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汪某某就开始多次上访,形成缠访闹访的信访积案。
去年7月,鲁胜之一接手该案,就主动与群众同向同位思考:几位年纪这么大的人为什么会如此纠缠?身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和通过法考、项目管理师的鲁胜之陷入了沉思。
面对困难,鲁胜之仍信心满满。他先后十余次与汪某某等8位老人沟通交流,寻找突破口,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他找到了“门道”。虽然之前派出所等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老人十分执拗,不看文字答复也不听法条解释,要想解决问题,只能以老人能接受的方式进行释法说理。
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后,鲁胜之乘胜追击,他安排双方坐在一起,按照“五定工作法”的思路,主持谈话,让问题在现场先“煮沸”,最后抽丝剥茧,逐一解答,找到双方“共鸣点”。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汪某某也答应停访息诉。历时9个月,在鲁胜之的努力下,这起信访积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不忽悠”才能“见真情”
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就是要有真情实意,来不得半点虚假,鲁胜之说:“你忽悠群众,群众也会忽悠你;你把群众当朋友,群众就会把你当朋友。”
早在1987年,今年76岁的何某某就因房屋拆迁安置问题开始持续信访,至2021年已有35年。在信访过程中,何某某又因无理上访与某派出所发生纠纷,随后将上访矛头对准了派出所,希望借此让之前的信访问题更加得到重视。
“去年11月接手了这个案件,当时就感觉有难度,当事人信访了这么多年,心里肯定有积怨,一时可能难以化解。”鲁胜之说。在派出所第一次看到何某某的时候,鲁胜之就决定“少说多听”,双方大概交流了一个半小时,他一直在耐心倾听何某某的诉求。随后,鲁胜之找来何某某之前提供的所有信访材料,结合对方亲口叙述的诉求进行整理分析,从而对何某某的真实诉求有了充分的了解。
“心里有底了,再沟通就好对症下药了。”与何某某再次沟通时,鲁胜之就掌握了主动权,对于他无理的诉求给予逐一解释,对于他的一些实际困难也提供了解决方法和解决途径。
通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看着面前这个所想所说无不是设身处地为自己考虑的鲁胜之,何某某彻底“服气”,并表示今后要好好生活。这个持续了近40年的信访积案得以成功化解。
“抓源头”才能“遏苗头”
2021年1月至6月,蜀山某小区出现12次报警,反映某电梯安装公司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暗箱操作,擅自安装电梯,影响小区居住环境。涉及群体规模大,并多次发生肢体冲突,仅伤害治安案件就有4起,其间社居委、街道、派出所多次组织协调处理无果。
鲁胜之主动接下这个“硬骨头”。他按照“五定工作法”思路,安排专人查处具体治安案件,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落实案件查处工作;与社区民警通过现场走访街道、社区,向城建局咨询解答,联系专业律师团队分析老旧小区电梯安装政策及合同,找准纠纷的症结所在;与业主和电梯安装公司逐一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利用法律专业知识分析施工合同的政策依据和争论焦点,找到双方都认可的法律依据,促使双方认可解决方式;在充分做好双方思想工作的前提下,约定双方代表到派出所面对面和谈调解,街道、居委会全程参与解答;建立完善警民联系机制,由业委会、社区民警、居委会通过互联机制和网格化信息互享,加强小区动态舆情分析研判,防患于未然。
由于双方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鲁胜之随即通过社区民警、物业、业委会进行多方思想疏导工作,对具体治安案件当事人进行思想和法治教育,治安案件也及时依法得到办理,最终化解积怨,当事人均握手言和。
据了解,2021年,西园派出所成功办理“12345”投诉42个,民意工单84项,厅局长信箱(热线)1项,信访件6件。“12389”举报投诉信访件19件,目前已经全部办结,信访积案全部清零,受到辖区群众普遍赞誉。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记者李光明、通讯员 徐文太)
【让“有感”化“好感” 使“不满”变“圆满”】合肥蜀山公安“鲁胜之工作室”化解矛盾纠纷二三事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本报记者 李光明
本报通讯员 徐文太
地处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跑马场路的蜀山公安西园派出所,有个“鲁胜之工作室”,48岁的派出所教导员鲁胜之是工作室的金牌“主持”。如今,该工作室已成为蜀山公安有效化解信访、探索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
2021年以来,蜀山公安探索总结信访调解、矛盾化解“五定工作法”——通过当事人陈述、广泛走访的方式,在全面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对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类别进行准确“定性”;在事实清楚、当事人诉求稳定且明确的情况下,找准法律法规和政策界定,准确“定法”;依据事实和性质,明确当事人在案件中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后,准确“定责”;再依据化解案事件合法合情合理的处理意见和调处结论,准确“定调”;最后,结合信访人个性特点和家庭环境,按照“三到位”工作规范要求,出台化解方法解决路径,准确“定策”。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确保把问题解释通透、解决到位,让群众解气舒心,连续两年实现涉法涉诉信访人诉求在本地申报、问题在本地依法解决。
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遵循,落实在公安机关,就是做好群众工作。蜀山公安西园派出所“鲁胜之工作室”秉持“群众无小事”的工作理念,精准适用“五定工作法”,用汗水和智慧推动大量信访矛盾化解,温暖了辖区群众的心。
“接地气”才能“扬正气”
“鲁教,感谢你,以后我再也不会走这条路了。”3月的第一天,鲁胜之接到84岁老人汪某某的电话。至此,一起持续6年、8名当事人年纪加起来超过640岁的信访积案,终得化解,鲁胜之为之努力超过大半年,当事双方均对结果表示满意。这起信访积案的化解,让鲁胜之松了一口气。
84岁的老人汪某某系原合肥某厂退休职工,知悉该厂江某某等人在一笔经费开支上有“贪污”行为,从2016年开始,汪某某便多次前往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要求处理江某某等人。经调查,多家单位都认为这笔钱确实是正常的开支,无法认定对方有所谓的“贪污”行为。由于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汪某某就开始多次上访,形成缠访闹访的信访积案。
去年7月,鲁胜之一接手该案,就主动与群众同向同位思考:几位年纪这么大的人为什么会如此纠缠?身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和通过法考、项目管理师的鲁胜之陷入了沉思。
面对困难,鲁胜之仍信心满满。他先后十余次与汪某某等8位老人沟通交流,寻找突破口,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他找到了“门道”。虽然之前派出所等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老人十分执拗,不看文字答复也不听法条解释,要想解决问题,只能以老人能接受的方式进行释法说理。
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后,鲁胜之乘胜追击,他安排双方坐在一起,按照“五定工作法”的思路,主持谈话,让问题在现场先“煮沸”,最后抽丝剥茧,逐一解答,找到双方“共鸣点”。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汪某某也答应停访息诉。历时9个月,在鲁胜之的努力下,这起信访积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不忽悠”才能“见真情”
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就是要有真情实意,来不得半点虚假,鲁胜之说:“你忽悠群众,群众也会忽悠你;你把群众当朋友,群众就会把你当朋友。”
早在1987年,今年76岁的何某某就因房屋拆迁安置问题开始持续信访,至2021年已有35年。在信访过程中,何某某又因无理上访与某派出所发生纠纷,随后将上访矛头对准了派出所,希望借此让之前的信访问题更加得到重视。
“去年11月接手了这个案件,当时就感觉有难度,当事人信访了这么多年,心里肯定有积怨,一时可能难以化解。”鲁胜之说。在派出所第一次看到何某某的时候,鲁胜之就决定“少说多听”,双方大概交流了一个半小时,他一直在耐心倾听何某某的诉求。随后,鲁胜之找来何某某之前提供的所有信访材料,结合对方亲口叙述的诉求进行整理分析,从而对何某某的真实诉求有了充分的了解。
“心里有底了,再沟通就好对症下药了。”与何某某再次沟通时,鲁胜之就掌握了主动权,对于他无理的诉求给予逐一解释,对于他的一些实际困难也提供了解决方法和解决途径。
通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看着面前这个所想所说无不是设身处地为自己考虑的鲁胜之,何某某彻底“服气”,并表示今后要好好生活。这个持续了近40年的信访积案得以成功化解。
“抓源头”才能“遏苗头”
2021年1月至6月,蜀山某小区出现12次报警,反映某电梯安装公司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暗箱操作,擅自安装电梯,影响小区居住环境。涉及群体规模大,并多次发生肢体冲突,仅伤害治安案件就有4起,其间社居委、街道、派出所多次组织协调处理无果。
鲁胜之主动接下这个“硬骨头”。他按照“五定工作法”思路,安排专人查处具体治安案件,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落实案件查处工作;与社区民警通过现场走访街道、社区,向城建局咨询解答,联系专业律师团队分析老旧小区电梯安装政策及合同,找准纠纷的症结所在;与业主和电梯安装公司逐一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利用法律专业知识分析施工合同的政策依据和争论焦点,找到双方都认可的法律依据,促使双方认可解决方式;在充分做好双方思想工作的前提下,约定双方代表到派出所面对面和谈调解,街道、居委会全程参与解答;建立完善警民联系机制,由业委会、社区民警、居委会通过互联机制和网格化信息互享,加强小区动态舆情分析研判,防患于未然。
由于双方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鲁胜之随即通过社区民警、物业、业委会进行多方思想疏导工作,对具体治安案件当事人进行思想和法治教育,治安案件也及时依法得到办理,最终化解积怨,当事人均握手言和。
据了解,2021年,西园派出所成功办理“12345”投诉42个,民意工单84项,厅局长信箱(热线)1项,信访件6件。“12389”举报投诉信访件19件,目前已经全部办结,信访积案全部清零,受到辖区群众普遍赞誉。
稿件来源: 法治日报平安中国
本报记者 李光明
本报通讯员 徐文太
地处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跑马场路的蜀山公安西园派出所,有个“鲁胜之工作室”,48岁的派出所教导员鲁胜之是工作室的金牌“主持”。如今,该工作室已成为蜀山公安有效化解信访、探索基层治理能力提升、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
2021年以来,蜀山公安探索总结信访调解、矛盾化解“五定工作法”——通过当事人陈述、广泛走访的方式,在全面了解事实的基础上,对信访事项的性质和类别进行准确“定性”;在事实清楚、当事人诉求稳定且明确的情况下,找准法律法规和政策界定,准确“定法”;依据事实和性质,明确当事人在案件中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责任、义务后,准确“定责”;再依据化解案事件合法合情合理的处理意见和调处结论,准确“定调”;最后,结合信访人个性特点和家庭环境,按照“三到位”工作规范要求,出台化解方法解决路径,准确“定策”。把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确保把问题解释通透、解决到位,让群众解气舒心,连续两年实现涉法涉诉信访人诉求在本地申报、问题在本地依法解决。
把群众合理合法的利益诉求解决好,是解决问题的根本遵循,落实在公安机关,就是做好群众工作。蜀山公安西园派出所“鲁胜之工作室”秉持“群众无小事”的工作理念,精准适用“五定工作法”,用汗水和智慧推动大量信访矛盾化解,温暖了辖区群众的心。
“接地气”才能“扬正气”
“鲁教,感谢你,以后我再也不会走这条路了。”3月的第一天,鲁胜之接到84岁老人汪某某的电话。至此,一起持续6年、8名当事人年纪加起来超过640岁的信访积案,终得化解,鲁胜之为之努力超过大半年,当事双方均对结果表示满意。这起信访积案的化解,让鲁胜之松了一口气。
84岁的老人汪某某系原合肥某厂退休职工,知悉该厂江某某等人在一笔经费开支上有“贪污”行为,从2016年开始,汪某某便多次前往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单位要求处理江某某等人。经调查,多家单位都认为这笔钱确实是正常的开支,无法认定对方有所谓的“贪污”行为。由于没有得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汪某某就开始多次上访,形成缠访闹访的信访积案。
去年7月,鲁胜之一接手该案,就主动与群众同向同位思考:几位年纪这么大的人为什么会如此纠缠?身为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和通过法考、项目管理师的鲁胜之陷入了沉思。
面对困难,鲁胜之仍信心满满。他先后十余次与汪某某等8位老人沟通交流,寻找突破口,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让他找到了“门道”。虽然之前派出所等单位做了大量的工作,但老人十分执拗,不看文字答复也不听法条解释,要想解决问题,只能以老人能接受的方式进行释法说理。
找到解决问题的“钥匙”后,鲁胜之乘胜追击,他安排双方坐在一起,按照“五定工作法”的思路,主持谈话,让问题在现场先“煮沸”,最后抽丝剥茧,逐一解答,找到双方“共鸣点”。最终,双方握手言和,汪某某也答应停访息诉。历时9个月,在鲁胜之的努力下,这起信访积案终于得到圆满解决。
“不忽悠”才能“见真情”
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就是要有真情实意,来不得半点虚假,鲁胜之说:“你忽悠群众,群众也会忽悠你;你把群众当朋友,群众就会把你当朋友。”
早在1987年,今年76岁的何某某就因房屋拆迁安置问题开始持续信访,至2021年已有35年。在信访过程中,何某某又因无理上访与某派出所发生纠纷,随后将上访矛头对准了派出所,希望借此让之前的信访问题更加得到重视。
“去年11月接手了这个案件,当时就感觉有难度,当事人信访了这么多年,心里肯定有积怨,一时可能难以化解。”鲁胜之说。在派出所第一次看到何某某的时候,鲁胜之就决定“少说多听”,双方大概交流了一个半小时,他一直在耐心倾听何某某的诉求。随后,鲁胜之找来何某某之前提供的所有信访材料,结合对方亲口叙述的诉求进行整理分析,从而对何某某的真实诉求有了充分的了解。
“心里有底了,再沟通就好对症下药了。”与何某某再次沟通时,鲁胜之就掌握了主动权,对于他无理的诉求给予逐一解释,对于他的一些实际困难也提供了解决方法和解决途径。
通过近两个小时的沟通,看着面前这个所想所说无不是设身处地为自己考虑的鲁胜之,何某某彻底“服气”,并表示今后要好好生活。这个持续了近40年的信访积案得以成功化解。
“抓源头”才能“遏苗头”
2021年1月至6月,蜀山某小区出现12次报警,反映某电梯安装公司未经全体业主同意,暗箱操作,擅自安装电梯,影响小区居住环境。涉及群体规模大,并多次发生肢体冲突,仅伤害治安案件就有4起,其间社居委、街道、派出所多次组织协调处理无果。
鲁胜之主动接下这个“硬骨头”。他按照“五定工作法”思路,安排专人查处具体治安案件,及时收集固定证据,落实案件查处工作;与社区民警通过现场走访街道、社区,向城建局咨询解答,联系专业律师团队分析老旧小区电梯安装政策及合同,找准纠纷的症结所在;与业主和电梯安装公司逐一进行谈心谈话,了解双方的诉求和意见,利用法律专业知识分析施工合同的政策依据和争论焦点,找到双方都认可的法律依据,促使双方认可解决方式;在充分做好双方思想工作的前提下,约定双方代表到派出所面对面和谈调解,街道、居委会全程参与解答;建立完善警民联系机制,由业委会、社区民警、居委会通过互联机制和网格化信息互享,加强小区动态舆情分析研判,防患于未然。
由于双方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鲁胜之随即通过社区民警、物业、业委会进行多方思想疏导工作,对具体治安案件当事人进行思想和法治教育,治安案件也及时依法得到办理,最终化解积怨,当事人均握手言和。
据了解,2021年,西园派出所成功办理“12345”投诉42个,民意工单84项,厅局长信箱(热线)1项,信访件6件。“12389”举报投诉信访件19件,目前已经全部办结,信访积案全部清零,受到辖区群众普遍赞誉。
文荼王的喪妻之痛
佛陀曾經這樣教導比丘們:
「有五件事,所有的人,包括女人、男人;在家或出家,都應當時常拿來自我警惕:
我會變老;我不能免於變老。
我會生病;我不能免於生病。
我會死亡;我不能免於死亡。
我所擁有的一切,都有離我而去的時候。
我所做過的惡業,終究是會由我來承擔。
這樣,可以警惕以年輕力壯、沒病痛、能活著、能擁有、心存僥倖作惡而自豪的人,免除他們的沉迷與行惡,引導他們走向出世的修學之路。」
摩揭陀國阿闍世王登基後第八年,佛陀入滅了。
摩揭陀國的文荼王,對他的第一夫人跋陀十分寵愛。
有一天,跋陀夫人去世了,噩耗傳來,讓文荼王哀痛不已,整天不吃不喝,不理朝政,憔悴邋遢地守著跋陀夫人的遺體,還交代他的親信侍從官披亞卡,將夫人的遺體浸泡在麻油槽中防腐,以方便他時時看望。
披亞卡特別去訂製了一個大鐵槽,按文荼王的意思辦了,但心想,這樣下去實在不是辦法,應當幫國王找一位可以親近的沙門或婆羅門,來幫國王拔除心中的憂鬱之箭。
那時,尊者那羅陀正好在摩揭陀國的首都華氏城遊化,住在一位長者的竹林園中。尊者那羅陀是一位博學識廣,辯才無礙,善於教化的大阿羅漢,深受當地人的敬重。
於是,披亞卡向文荼王稟報,建議國王去見尊者那羅陀。
文荼王同意了,差遣披亞卡先向尊者那羅陀求見,展現了當時王者敬重沙門、婆羅門修行者的風氣。
尊者那羅陀也同意了,願意隨時接受文荼王的來訪。
文荼王一行人莊嚴的車隊,來到了竹林園外,大家下車步行進入園內,見到了那羅陀尊者。一番問訊禮敬之後,尊者那羅陀說了:
「大王!不要因為那些像夢境、泡沫、雪堆、幻影般無常不實之事起憂愁,為什麼呢?因為所有的沙門、婆羅門、天、魔、梵等,世間一切眾生,有五件事最不可得。哪五件事呢?那就是:讓我不老、不病、不死、所擁有的不失、不滅,這是世尊的教說。
大王!一般不曾聽聞這個道理的人,當他老了、病了,遇到親人死了,所擁有的失去、壞滅了,他不去想這些情形又不是只有自己才如此,是一切眾生都一樣的,因而憂愁、苦惱、哀痛不已,甚至於搥胸號泣、食不知味、憔悴邋遢、反應遲鈍而陷於迷亂。如此一來,徒增親友的擔憂、怨敵的歡喜。這就像中了浸泡過毒液的憂愁之箭,全然是自尋煩惱。
又,聽聞世尊教化的賢聖弟子們,他們深知一切眾生都無法避免老、病、死、失去、壞滅,如果自己因此而憂愁、苦惱、哀痛,搥胸號泣、陷於迷亂,只是徒增親友的擔憂、怨敵的歡喜,賠掉了自己的健康,甚至於因而喪命而已。能這樣思惟,便能拔除那浸泡過毒液的憂愁之箭,解除生、老、病、死的災患苦惱了。」
對尊者那羅陀的這一番教說,文荼王聽進去了,便詢問尊者那羅陀:
「這個法門的名稱是什麼?應當如何修?」
「這就叫作除去憂愁禍患法門,應當從每一個念頭的思惟來修。」尊者那羅陀回答說。
「真是如您所說的,是除去憂愁禍患的法門。為什麼呢?因為我聽了以後,所有的愁苦都解除了。」文荼王作了這樣正面的回應,同時,邀請尊者那羅陀,能常到王宮教說,以使國家人民多多獲益,並且勸請尊者能將這個法門廣為教化流傳,使之永存於世。」
最後,文荼王表明要歸依尊者那羅陀。
「大王!不要歸依我,應當歸依佛。」尊者那羅陀說。
「誰是佛呢?」文荼王問。
「大王!迦毘羅衛國的悉達多太子,出家學道,修道成佛,號釋迦文,是您應當歸依的佛。」尊者那羅陀說。
「現在釋迦文佛在哪裡?離這裡有多遠呢?」
「釋迦文佛已經入滅了。」
「怎麼這麼快就入滅了呢?如果釋迦文佛還在世上,不論多遠,我都要去見釋迦文佛。」
然後,文荼王起身,合掌長跪,發願今生歸依佛、法、僧伽,願為在家佛弟子。
按語:
一、本則故事前段取材自《增支部第五集第五七經》,後段取材自《增壹阿含第三二品第七經》、《增支部第五集第五0經》。
二、文荼王相傳為繼頻婆娑羅王、阿闍世王、優婆耶王之後的摩揭陀國國王。頻婆娑羅王應與佛陀同輩,傳說與佛陀同日生,後來歸依佛陀成為在家佛弟子(參考《中華佛教百科全書》第五五六三頁)。依《長阿含第二七沙門果經》的記載,阿闍世王為頻婆娑羅王之子,弒父奪取王位,而其太子為優婆耶。頻婆娑羅王、阿闍世王、優婆耶王之間的關係,經典記載得比較明確,接下來的文荼王,是《阿育王傳》、《善見律》中記載阿育王王統中說到的,各典籍間略有歧異。由於文荼王與優婆耶王在位的時間都很短,不知是父子關係,還是兄弟叔姪關係。(參考印順法師著《佛教史地考論》〈佛滅紀年抉擇‧五阿育王中心的王系〉)
三、佛陀入滅的年代,依《善見律毘婆沙》記載:「爾時,阿闍世王登王位八年,佛涅槃。」(《大正藏第二四冊第六八七頁上欄)印順法師考為西元前三九0年(《佛教史地考論》〈佛滅紀年抉擇〉第一九四頁),後來又作西元前四三一年(《印度佛教思想史》第九頁)。
四、本則故事前、後段所引的「五事」,最後一事雖略有差異,實則,其內涵是相通的。老、病、死,是一切眾生都不能避免的,即使佛陀也沒有例外,這是《阿含經》中多處出現的教說。聖者超越一般凡夫之處,不在於不老、不病、不死,而在於面對自己或他人的老、病、死時,不會有憂、悲、惱、苦的心苦升起。如果想像佛──不論是指釋迦牟尼佛,還是另指其他什麼「古佛」,是不老、不病、不死的,不但與史實不符,也違反經教,更與佛法的心髓──緣起法、三法印相違,這樣的思想,抉擇為「非佛法」是不為過的。
五、一般凡夫的我們,如果遭遇了自己的老與病、至親好友的生離死別,心情難有不受影響的。但是,任何憂愁、哀痛、忿怒不平,都無濟於事,只是徒然傷身而已,既然沒有人能豁免,那就只有隨順了。期望本則故事,能有益於當事人憂悲惱苦的減輕與早日解除,並且能從中體認到憂悲惱苦的「集」──根源,是我執、我愛,早日踏上「古仙人道」。
六、故事末尾,關於尊者那羅陀告訴文荼王佛陀已經入滅一段,南傳本雖缺,但依文荼王的年代,判定這是可信的而納入,表示了本則故事是發生在佛陀入滅以後。這樣,本則故事至少提供了兩個可貴的訊息:之一、古來佛法的認定,是不限於佛親口所說的而已。之二、佛經的收集,也不只限於佛陀時代的教說。
佛陀曾經這樣教導比丘們:
「有五件事,所有的人,包括女人、男人;在家或出家,都應當時常拿來自我警惕:
我會變老;我不能免於變老。
我會生病;我不能免於生病。
我會死亡;我不能免於死亡。
我所擁有的一切,都有離我而去的時候。
我所做過的惡業,終究是會由我來承擔。
這樣,可以警惕以年輕力壯、沒病痛、能活著、能擁有、心存僥倖作惡而自豪的人,免除他們的沉迷與行惡,引導他們走向出世的修學之路。」
摩揭陀國阿闍世王登基後第八年,佛陀入滅了。
摩揭陀國的文荼王,對他的第一夫人跋陀十分寵愛。
有一天,跋陀夫人去世了,噩耗傳來,讓文荼王哀痛不已,整天不吃不喝,不理朝政,憔悴邋遢地守著跋陀夫人的遺體,還交代他的親信侍從官披亞卡,將夫人的遺體浸泡在麻油槽中防腐,以方便他時時看望。
披亞卡特別去訂製了一個大鐵槽,按文荼王的意思辦了,但心想,這樣下去實在不是辦法,應當幫國王找一位可以親近的沙門或婆羅門,來幫國王拔除心中的憂鬱之箭。
那時,尊者那羅陀正好在摩揭陀國的首都華氏城遊化,住在一位長者的竹林園中。尊者那羅陀是一位博學識廣,辯才無礙,善於教化的大阿羅漢,深受當地人的敬重。
於是,披亞卡向文荼王稟報,建議國王去見尊者那羅陀。
文荼王同意了,差遣披亞卡先向尊者那羅陀求見,展現了當時王者敬重沙門、婆羅門修行者的風氣。
尊者那羅陀也同意了,願意隨時接受文荼王的來訪。
文荼王一行人莊嚴的車隊,來到了竹林園外,大家下車步行進入園內,見到了那羅陀尊者。一番問訊禮敬之後,尊者那羅陀說了:
「大王!不要因為那些像夢境、泡沫、雪堆、幻影般無常不實之事起憂愁,為什麼呢?因為所有的沙門、婆羅門、天、魔、梵等,世間一切眾生,有五件事最不可得。哪五件事呢?那就是:讓我不老、不病、不死、所擁有的不失、不滅,這是世尊的教說。
大王!一般不曾聽聞這個道理的人,當他老了、病了,遇到親人死了,所擁有的失去、壞滅了,他不去想這些情形又不是只有自己才如此,是一切眾生都一樣的,因而憂愁、苦惱、哀痛不已,甚至於搥胸號泣、食不知味、憔悴邋遢、反應遲鈍而陷於迷亂。如此一來,徒增親友的擔憂、怨敵的歡喜。這就像中了浸泡過毒液的憂愁之箭,全然是自尋煩惱。
又,聽聞世尊教化的賢聖弟子們,他們深知一切眾生都無法避免老、病、死、失去、壞滅,如果自己因此而憂愁、苦惱、哀痛,搥胸號泣、陷於迷亂,只是徒增親友的擔憂、怨敵的歡喜,賠掉了自己的健康,甚至於因而喪命而已。能這樣思惟,便能拔除那浸泡過毒液的憂愁之箭,解除生、老、病、死的災患苦惱了。」
對尊者那羅陀的這一番教說,文荼王聽進去了,便詢問尊者那羅陀:
「這個法門的名稱是什麼?應當如何修?」
「這就叫作除去憂愁禍患法門,應當從每一個念頭的思惟來修。」尊者那羅陀回答說。
「真是如您所說的,是除去憂愁禍患的法門。為什麼呢?因為我聽了以後,所有的愁苦都解除了。」文荼王作了這樣正面的回應,同時,邀請尊者那羅陀,能常到王宮教說,以使國家人民多多獲益,並且勸請尊者能將這個法門廣為教化流傳,使之永存於世。」
最後,文荼王表明要歸依尊者那羅陀。
「大王!不要歸依我,應當歸依佛。」尊者那羅陀說。
「誰是佛呢?」文荼王問。
「大王!迦毘羅衛國的悉達多太子,出家學道,修道成佛,號釋迦文,是您應當歸依的佛。」尊者那羅陀說。
「現在釋迦文佛在哪裡?離這裡有多遠呢?」
「釋迦文佛已經入滅了。」
「怎麼這麼快就入滅了呢?如果釋迦文佛還在世上,不論多遠,我都要去見釋迦文佛。」
然後,文荼王起身,合掌長跪,發願今生歸依佛、法、僧伽,願為在家佛弟子。
按語:
一、本則故事前段取材自《增支部第五集第五七經》,後段取材自《增壹阿含第三二品第七經》、《增支部第五集第五0經》。
二、文荼王相傳為繼頻婆娑羅王、阿闍世王、優婆耶王之後的摩揭陀國國王。頻婆娑羅王應與佛陀同輩,傳說與佛陀同日生,後來歸依佛陀成為在家佛弟子(參考《中華佛教百科全書》第五五六三頁)。依《長阿含第二七沙門果經》的記載,阿闍世王為頻婆娑羅王之子,弒父奪取王位,而其太子為優婆耶。頻婆娑羅王、阿闍世王、優婆耶王之間的關係,經典記載得比較明確,接下來的文荼王,是《阿育王傳》、《善見律》中記載阿育王王統中說到的,各典籍間略有歧異。由於文荼王與優婆耶王在位的時間都很短,不知是父子關係,還是兄弟叔姪關係。(參考印順法師著《佛教史地考論》〈佛滅紀年抉擇‧五阿育王中心的王系〉)
三、佛陀入滅的年代,依《善見律毘婆沙》記載:「爾時,阿闍世王登王位八年,佛涅槃。」(《大正藏第二四冊第六八七頁上欄)印順法師考為西元前三九0年(《佛教史地考論》〈佛滅紀年抉擇〉第一九四頁),後來又作西元前四三一年(《印度佛教思想史》第九頁)。
四、本則故事前、後段所引的「五事」,最後一事雖略有差異,實則,其內涵是相通的。老、病、死,是一切眾生都不能避免的,即使佛陀也沒有例外,這是《阿含經》中多處出現的教說。聖者超越一般凡夫之處,不在於不老、不病、不死,而在於面對自己或他人的老、病、死時,不會有憂、悲、惱、苦的心苦升起。如果想像佛──不論是指釋迦牟尼佛,還是另指其他什麼「古佛」,是不老、不病、不死的,不但與史實不符,也違反經教,更與佛法的心髓──緣起法、三法印相違,這樣的思想,抉擇為「非佛法」是不為過的。
五、一般凡夫的我們,如果遭遇了自己的老與病、至親好友的生離死別,心情難有不受影響的。但是,任何憂愁、哀痛、忿怒不平,都無濟於事,只是徒然傷身而已,既然沒有人能豁免,那就只有隨順了。期望本則故事,能有益於當事人憂悲惱苦的減輕與早日解除,並且能從中體認到憂悲惱苦的「集」──根源,是我執、我愛,早日踏上「古仙人道」。
六、故事末尾,關於尊者那羅陀告訴文荼王佛陀已經入滅一段,南傳本雖缺,但依文荼王的年代,判定這是可信的而納入,表示了本則故事是發生在佛陀入滅以後。這樣,本則故事至少提供了兩個可貴的訊息:之一、古來佛法的認定,是不限於佛親口所說的而已。之二、佛經的收集,也不只限於佛陀時代的教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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