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花顺要闻# 【财报前瞻 | 美团Q4外卖增速或放缓 但变现率提升 政策影响有限】
近期,中概股迎来了史诗级的行情。美方“预退市名单”造成市场恐慌,中概股出现暴跌,此后在我国监管的严正关切下,美方态度有所缓和,且中概股公司纷纷掏出真金白银回购,抄底资金大举入场,中概股又迎来一波暴力反弹。
本周五,美团将公布2021年Q4及全年业绩。国海证券预计美团Q4总营收495亿元,同比增长31%,环比增长1%;净亏损50亿元,由盈转亏。
从K线图上看,美团近期未走出独立行情,跟随中概股大势波动。
核心外卖业务:宏观环境或致订单增速降档 但变现率提升
中信证券表示,去年四季度宏观环境或致美团外卖订单增速下滑,主要系疫情管控影响,叠加消费市场整体承压下,中低收入的价格敏感型用户需求有所波动,但仍将位于指引上限。预计美团去年Q4外卖订单量约39亿单,同比增长17%,处于公司此前指引约15%-17%订单增长的上限。
国海证券预测,美团Q4餐饮外卖业务营收255亿元,同比增长18%,环比下滑4%,主要受宏观经济疲软叠加疫情影响,需求端承压。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订单量增速不尽人意,但公司更注重高质量增长。中信证券预计,针对核心会员补贴力度维持下Q4综合补贴率环比收窄至2.8%(三季度约3.3%),外卖整体变现率环比回升至13.7%(三季度约13.3%),增厚公司盈利能力。国海证券则预计,去年Q4外卖整体变现率环比提升0.1%,至13.5%。
中信证券表示,公司阶段性收缩了20元左右低客单价订单,以及价格敏感用户补贴率,主要考虑该群体用户基数较大,但是粘性低、外卖需求可替代性强,现阶段盲目补贴并不能够有效的刺激单量增长。
若不考虑疫情造成的基数影响,过去2年外卖、到店业务收入端CAGR(年复合增长率)仍然能够实现24%、19%的增长,在整个互联网板块中已体现了较强的刚需属性特征。
到店业务:大概率符合预期 疫情阶段性影响可控
中信证券预计,美团到店业务Q4营收同比增长约21.3%,但环比有所下滑;经营性利润率维持约40.5%,对应调整后经营利润约为35.1亿元。增速环比下降主要受疫情管控下的酒旅业务拖累影响。预计到店综合业务延续快速增长,占整体收入比重稳步提升至60%以上。
国海证券则较为乐观,预计美团Q4到店、酒店及旅游业务营收88亿元,同比增长23%,环比增长2%),经营溢利率40%(同比持平,环比下滑4%)。该券商指出,酒旅业务受疫情影响较大,10月受国庆节假日刺激抬升,11月开始受局部疫情反复而回落;但业务整体更具韧性,看好长期在疫情管控放松下的业绩反弹。
新业务:营收仍保持高速增长 技术投入、年底营销等致亏损环比扩大
国海证券预计,美团Q4新业务营收152 亿元(同比+65%,环比+11%),经营亏损115亿元,同环比均有所扩大;经营溢利率-76%,环比有小幅收窄。
经营亏损额环比增加主要源于:无人车增加技术性投入;单车、电单车业务冬季周转率下降叠加电池减值损失;临近年底针对美团APP的营销投放增加;买菜、快驴、打车等新业务规模增长带来的亏损额上涨等。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美团优选已逐渐将战略目标由GMV和订单量,转向对件单价、毛利率的优化和亏损率的改善,预计此后亏损将逐步收窄。
政策影响趋于稳定 对美团边际影响有限
今年2月18日,多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要求“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导致当日美团股价大跌。该政策虽不会对美团Q4业绩产生影响,但仍引发了市场担忧。
中信证券表示,美团的基础服务费率在国内及全球看来,均已处很低水平;且疫情发生以来,
美团对困难商户给予优惠、加大补贴。该券商认为,发改委等部门并非有意一刀切要求外卖平台降费,初衷主要在于帮助商户在困难时期降低一定的经营成本,而降成本不等于降费率,基本面层面影响有限。
具体投资建议
中信证券指出,竞争壁垒稳定、平台生态不断扩容逻辑下,更有利于满足资金的长线配置型需求。考虑发改委制定的阶段性纾困政策或对当期外卖业务盈利水平造成一定影响,预计2021――2023年调整后净利润为-148.4/-57.0/153.9亿元;
SOTP 估值对应2023 年合理市值16,612亿元人民币,基于折现至一年期目标价308.5港元,维持“买入”评级。
近期,中概股迎来了史诗级的行情。美方“预退市名单”造成市场恐慌,中概股出现暴跌,此后在我国监管的严正关切下,美方态度有所缓和,且中概股公司纷纷掏出真金白银回购,抄底资金大举入场,中概股又迎来一波暴力反弹。
本周五,美团将公布2021年Q4及全年业绩。国海证券预计美团Q4总营收495亿元,同比增长31%,环比增长1%;净亏损50亿元,由盈转亏。
从K线图上看,美团近期未走出独立行情,跟随中概股大势波动。
核心外卖业务:宏观环境或致订单增速降档 但变现率提升
中信证券表示,去年四季度宏观环境或致美团外卖订单增速下滑,主要系疫情管控影响,叠加消费市场整体承压下,中低收入的价格敏感型用户需求有所波动,但仍将位于指引上限。预计美团去年Q4外卖订单量约39亿单,同比增长17%,处于公司此前指引约15%-17%订单增长的上限。
国海证券预测,美团Q4餐饮外卖业务营收255亿元,同比增长18%,环比下滑4%,主要受宏观经济疲软叠加疫情影响,需求端承压。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订单量增速不尽人意,但公司更注重高质量增长。中信证券预计,针对核心会员补贴力度维持下Q4综合补贴率环比收窄至2.8%(三季度约3.3%),外卖整体变现率环比回升至13.7%(三季度约13.3%),增厚公司盈利能力。国海证券则预计,去年Q4外卖整体变现率环比提升0.1%,至13.5%。
中信证券表示,公司阶段性收缩了20元左右低客单价订单,以及价格敏感用户补贴率,主要考虑该群体用户基数较大,但是粘性低、外卖需求可替代性强,现阶段盲目补贴并不能够有效的刺激单量增长。
若不考虑疫情造成的基数影响,过去2年外卖、到店业务收入端CAGR(年复合增长率)仍然能够实现24%、19%的增长,在整个互联网板块中已体现了较强的刚需属性特征。
到店业务:大概率符合预期 疫情阶段性影响可控
中信证券预计,美团到店业务Q4营收同比增长约21.3%,但环比有所下滑;经营性利润率维持约40.5%,对应调整后经营利润约为35.1亿元。增速环比下降主要受疫情管控下的酒旅业务拖累影响。预计到店综合业务延续快速增长,占整体收入比重稳步提升至60%以上。
国海证券则较为乐观,预计美团Q4到店、酒店及旅游业务营收88亿元,同比增长23%,环比增长2%),经营溢利率40%(同比持平,环比下滑4%)。该券商指出,酒旅业务受疫情影响较大,10月受国庆节假日刺激抬升,11月开始受局部疫情反复而回落;但业务整体更具韧性,看好长期在疫情管控放松下的业绩反弹。
新业务:营收仍保持高速增长 技术投入、年底营销等致亏损环比扩大
国海证券预计,美团Q4新业务营收152 亿元(同比+65%,环比+11%),经营亏损115亿元,同环比均有所扩大;经营溢利率-76%,环比有小幅收窄。
经营亏损额环比增加主要源于:无人车增加技术性投入;单车、电单车业务冬季周转率下降叠加电池减值损失;临近年底针对美团APP的营销投放增加;买菜、快驴、打车等新业务规模增长带来的亏损额上涨等。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美团优选已逐渐将战略目标由GMV和订单量,转向对件单价、毛利率的优化和亏损率的改善,预计此后亏损将逐步收窄。
政策影响趋于稳定 对美团边际影响有限
今年2月18日,多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要求“引导外卖等互联网平台企业进一步下调餐饮业商户服务费标准”,导致当日美团股价大跌。该政策虽不会对美团Q4业绩产生影响,但仍引发了市场担忧。
中信证券表示,美团的基础服务费率在国内及全球看来,均已处很低水平;且疫情发生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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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这些场所落实疫情防控责任不规范不到位被曝光】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专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我市各县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个体诊所、零售药店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持续督查,现将第二批责任落实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场所(39家)予以公开曝光,被曝光的单位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对于问题严重尤其是涉嫌弄虚作假的,有关县区和工作专班要及时处理,督查专班将持续跟进督查。
1.兰考县巴洛克酒店未严格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双码等措施,部分省内入住人员未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顾客入住登记表上登记核酸结果为阴性,存在弄虚作假嫌疑。
2.兰考县迎宾大道万家乐连锁超市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未落实测温、验码等防疫措施,无体温监测和消毒消杀记录。
3.兰考县中山大道木子造型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未测温、验码,年后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无体温监测记录。
4.兰考县中山路怡人汗蒸美容美体养生会所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未落实测温、扫码等措施;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且新冠疫苗第三针加强针还未接种;无体温监测和消毒消杀记录。
5.兰考县裕禄大道红旗商场未落实测温、扫码等措施,工作人员均未佩戴口罩,无体温监测记录,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6.杞县中州商务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部分工作人员无体温监测记录;部分外省住宿人员未签订《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未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工作人员未能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7.杞县红豆豆购物中心入店人员信息表登记不全,未登记身份证号和详细地址;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防疫物资手消毒剂等储备不足。
8.杞县高阳镇后岗尾村诚信购物广场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未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措施;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防疫物资储备不足。
9.杞县金城大道西53号新峰超市超市内多人口罩佩戴不规范;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10.杞县万都国际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防疫物资手消毒剂、75%酒精、84消毒液储备较少,口罩非医用外科口罩;临时隔离房间设置不合理。
11.通许县御凯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公共区域消毒消杀记录;《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填写不规范;工作人员未按要求进行体温监测,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有行程码带*人员入住但未报告至社区进行备案登记。
12.通许县文卫路锦宏购物未要求顾客测温、扫码;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消毒消杀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13.通许县冯庄乡七里湾卫生室退热药(对乙酰氨基酚片、安乃近片、VC银翘片、氯芬黄敏片、清开灵颗粒)、止咳药(咳特灵片)未及时封存。
14.通许县咸平街道东水沃社区卫生室退热药(布洛芬片、氨咖黄敏胶囊)、止咳药(小儿化痰止咳颗粒)未及时封存。
15.通许县紫荆华府汉庭酒店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登记不全;《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签署不全。
16.祥符区兆祥购物广场(北街店)未落实扫码、测温等防疫措施,店内多人口罩佩戴不规范;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防疫物资储备不足;临时隔离房间堆放杂物较多,卫生条件较差。
17.祥符区汉庭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未落实扫码、测温等防疫措施。
18.祥符区人民路袁楼诊所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未落实扫码、测温等防疫措施;无消毒消杀记录;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未能正确分类;发热药品(氯芬黄敏片、银黄颗粒、复方金银花颗粒)随意摆放,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拒接发热患者;未落实消炎药、感冒药的实名制登记。
19.祥符区祥符大道尚客优连锁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临时隔离房间;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部分外省入住人员未留存双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20.祥符区人民路金玺源电竞快捷酒店疫情防控岗把控不严;《疫情防控个人安全责任书》签订不全;部分外省入住人员未留存双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防疫物资储备不足,手消较少;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21.示范区星光天地部分工作人员和顾客未佩戴口罩或佩戴口罩不规范;电影院疫情防控台无专人值守,未落实扫码、测温措施;永辉超市东入口疫情防控岗把控不严,值守人员未对进入顾客进行测温、验码,超市内部分工作人员和顾客佩戴口罩不规范,收银台前排队等待结账的顾客未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
22.示范区来旺达酒店、中州颐和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23.龙亭区刷绒街聚鑫源足道未设置疫情防控台,未要求测温、扫码,工作人员均未佩戴口罩;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和核酸检测凭证,无消毒消杀记录。
24.龙亭区劳动路北段杨东诊所接诊登记表中有咽痛、咳嗽、腹泻症状患者,未按疫情防控要求规范引导至定点医院就诊;止咳药(溴已新、咳特灵片)及退烧药(布洛芬片)未按要求下架;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规范。
25.龙亭区怡馨乐居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公共区域消毒消杀记录,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签署不全。
26.龙亭区劳动汉庭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
27.顺河区劳动路腾龙体育竞技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无人测量体温、查验双码,工作人员和顾客普遍未佩戴口罩,且人员聚集严重,座无虚席;工作人员无体温监测记录,且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28.顺河区劳动路豫爱家超市未严格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双码的防疫措施;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不实,存在超前登记的现象;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详细、不及时。
29.顺河区劳动路甄牛肚火锅存在工作人员口罩佩戴不规范的情况,体温监测记录登记不及时。
30.顺河区汴京路煌极温泉酒店疫情服务台无人值守;部分外省入住人员双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未打印留存,存在个别外省入住人员核酸检测报告已超过48小时仍为其办理入住手续的乱象;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前台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临时隔离房间设置不合理,与其他房间共用;防疫物资储备不足,且存放混乱;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实,存在超前登记现象。
31.顺河区汴京路高济百氏康药店疫情服务台无人值守,未落实测温、验码措施;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2.鼓楼区锦江之星酒店疫情防控岗形同虚设,未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措施,工作人员和大厅顾客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
33.鼓楼区大润发购物中心疫情防控岗形同虚设,未落实扫码、测温措施,店内部分顾客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制订不规范,未落实具体责任人及领导小组名单;部分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4.鼓楼区自由路如家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详细,未记录消毒液名称及浓度;前台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5.鼓楼区三毛超市(西司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制订不规范;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详细,未标明消毒液名称;无临时隔离房间;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6.禹王台区悦鲜生活超市疫情防控台无人值守,部分工作人员及顾客未佩戴口罩或佩戴不规范,无人提醒;无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工作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37.禹王台区豫东建材大世界(滨河路东段店)疫情防控台形同虚设,未配备消毒剂,未查验双码、测量体温,店内部分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无消毒消杀记录,无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8.禹王台区汪屯乡金峰超市、1+1购物广场疫情服务台形同虚设,未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双码”等刚性措施。
39.禹王台区三毛超市(繁塔店)疫情防控台无人值守,部分工作人员及顾客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一米线措施、消毒消杀工作落实不到位。
40.部分出租车存在未严格落实全程佩戴口罩、提醒乘客佩戴口罩、提醒乘客后排就坐等疫情防控措施等问题。如:出租车豫BT0039、豫BT1905、豫BD36162、豫BT2931、豫BT3760、豫BT1096、豫BT0862、豫BT2096、豫BT3083驾驶员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豫BT4820、豫BT4578乘客未佩戴口罩;豫BT4780前排坐有乘客,且未配戴口罩。
开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在此提醒存在问题的相关场所、行业部门要对照问题,全面整改;广大商户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登记、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落到实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专班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压实“四方责任”,对督查中发现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坚决把好疫情防控安全关口。
2022年3月17日
为全面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开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专班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对我市各县区宾馆酒店、商场超市、个体诊所、零售药店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进行了持续督查,现将第二批责任落实不规范、不到位的问题场所(39家)予以公开曝光,被曝光的单位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对于问题严重尤其是涉嫌弄虚作假的,有关县区和工作专班要及时处理,督查专班将持续跟进督查。
1.兰考县巴洛克酒店未严格落实测量体温、查验双码等措施,部分省内入住人员未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但顾客入住登记表上登记核酸结果为阴性,存在弄虚作假嫌疑。
2.兰考县迎宾大道万家乐连锁超市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未落实测温、验码等防疫措施,无体温监测和消毒消杀记录。
3.兰考县中山大道木子造型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未测温、验码,年后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无体温监测记录。
4.兰考县中山路怡人汗蒸美容美体养生会所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未落实测温、扫码等措施;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且新冠疫苗第三针加强针还未接种;无体温监测和消毒消杀记录。
5.兰考县裕禄大道红旗商场未落实测温、扫码等措施,工作人员均未佩戴口罩,无体温监测记录,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6.杞县中州商务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部分工作人员无体温监测记录;部分外省住宿人员未签订《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未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工作人员未能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7.杞县红豆豆购物中心入店人员信息表登记不全,未登记身份证号和详细地址;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防疫物资手消毒剂等储备不足。
8.杞县高阳镇后岗尾村诚信购物广场未设置疫情防控岗,未落实扫码、测温、戴口罩措施;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防疫物资储备不足。
9.杞县金城大道西53号新峰超市超市内多人口罩佩戴不规范;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10.杞县万都国际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防疫物资手消毒剂、75%酒精、84消毒液储备较少,口罩非医用外科口罩;临时隔离房间设置不合理。
11.通许县御凯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公共区域消毒消杀记录;《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填写不规范;工作人员未按要求进行体温监测,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有行程码带*人员入住但未报告至社区进行备案登记。
12.通许县文卫路锦宏购物未要求顾客测温、扫码;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消毒消杀记录不规范、不完整。
13.通许县冯庄乡七里湾卫生室退热药(对乙酰氨基酚片、安乃近片、VC银翘片、氯芬黄敏片、清开灵颗粒)、止咳药(咳特灵片)未及时封存。
14.通许县咸平街道东水沃社区卫生室退热药(布洛芬片、氨咖黄敏胶囊)、止咳药(小儿化痰止咳颗粒)未及时封存。
15.通许县紫荆华府汉庭酒店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登记不全;《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签署不全。
16.祥符区兆祥购物广场(北街店)未落实扫码、测温等防疫措施,店内多人口罩佩戴不规范;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防疫物资储备不足;临时隔离房间堆放杂物较多,卫生条件较差。
17.祥符区汉庭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未落实扫码、测温等防疫措施。
18.祥符区人民路袁楼诊所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未落实扫码、测温等防疫措施;无消毒消杀记录;医疗废物处置不规范,未能正确分类;发热药品(氯芬黄敏片、银黄颗粒、复方金银花颗粒)随意摆放,未按照疫情防控要求拒接发热患者;未落实消炎药、感冒药的实名制登记。
19.祥符区祥符大道尚客优连锁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临时隔离房间;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疫情防控个人安全承诺书》;部分外省入住人员未留存双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20.祥符区人民路金玺源电竞快捷酒店疫情防控岗把控不严;《疫情防控个人安全责任书》签订不全;部分外省入住人员未留存双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防疫物资储备不足,手消较少;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21.示范区星光天地部分工作人员和顾客未佩戴口罩或佩戴口罩不规范;电影院疫情防控台无专人值守,未落实扫码、测温措施;永辉超市东入口疫情防控岗把控不严,值守人员未对进入顾客进行测温、验码,超市内部分工作人员和顾客佩戴口罩不规范,收银台前排队等待结账的顾客未保持一米线安全距离。
22.示范区来旺达酒店、中州颐和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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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顺河区劳动路甄牛肚火锅存在工作人员口罩佩戴不规范的情况,体温监测记录登记不及时。
30.顺河区汴京路煌极温泉酒店疫情服务台无人值守;部分外省入住人员双码和48小时核酸阴性检测证明未打印留存,存在个别外省入住人员核酸检测报告已超过48小时仍为其办理入住手续的乱象;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前台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临时隔离房间设置不合理,与其他房间共用;防疫物资储备不足,且存放混乱;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实,存在超前登记现象。
31.顺河区汴京路高济百氏康药店疫情服务台无人值守,未落实测温、验码措施;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2.鼓楼区锦江之星酒店疫情防控岗形同虚设,未严格落实扫码、测温措施,工作人员和大厅顾客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
33.鼓楼区大润发购物中心疫情防控岗形同虚设,未落实扫码、测温措施,店内部分顾客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制订不规范,未落实具体责任人及领导小组名单;部分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4.鼓楼区自由路如家酒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详细,未记录消毒液名称及浓度;前台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5.鼓楼区三毛超市(西司店)疫情防控岗无人值守;无疫情防控工作方案,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制订不规范;无《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消毒消杀记录登记不详细,未标明消毒液名称;无临时隔离房间;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6.禹王台区悦鲜生活超市疫情防控台无人值守,部分工作人员及顾客未佩戴口罩或佩戴不规范,无人提醒;无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工作人员未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37.禹王台区豫东建材大世界(滨河路东段店)疫情防控台形同虚设,未配备消毒剂,未查验双码、测量体温,店内部分工作人员未佩戴口罩;无消毒消杀记录,无疫情防控应急处置预案及《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承诺书》;无工作人员体温监测记录;工作人员未按照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
38.禹王台区汪屯乡金峰超市、1+1购物广场疫情服务台形同虚设,未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查验“双码”等刚性措施。
39.禹王台区三毛超市(繁塔店)疫情防控台无人值守,部分工作人员及顾客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一米线措施、消毒消杀工作落实不到位。
40.部分出租车存在未严格落实全程佩戴口罩、提醒乘客佩戴口罩、提醒乘客后排就坐等疫情防控措施等问题。如:出租车豫BT0039、豫BT1905、豫BD36162、豫BT2931、豫BT3760、豫BT1096、豫BT0862、豫BT2096、豫BT3083驾驶员未佩戴口罩或口罩佩戴不规范;豫BT4820、豫BT4578乘客未佩戴口罩;豫BT4780前排坐有乘客,且未配戴口罩。
开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在此提醒存在问题的相关场所、行业部门要对照问题,全面整改;广大商户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测温、扫码、戴口罩、登记、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各项疫情防控规定落到实处。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督查专班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持续压实“四方责任”,对督查中发现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的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坚决把好疫情防控安全关口。
2022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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