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的通知
根据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的通知》(呼医保发〔2022〕6号)文件精神,因疫情和内蒙古医疗保障平台上线影响,部分群众未能如期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为充分保障我旗城乡居民医疗需求,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保障城乡居民应保尽保,更好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现决定延长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至2022年5月20日,望广大城乡居民相互告知。
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18日
根据呼伦贝尔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延长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的通知》(呼医保发〔2022〕6号)文件精神,因疫情和内蒙古医疗保障平台上线影响,部分群众未能如期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为充分保障我旗城乡居民医疗需求,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保障城乡居民应保尽保,更好维护广大群众利益,现决定延长2022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征缴期至2022年5月20日,望广大城乡居民相互告知。
鄂伦春自治旗医疗保障局
2022年3月18日
(第97号)鄂伦春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关于在公共场所使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场所码”的通告
当前,国内多个省市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高效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最小单元防疫管控措施,鄂伦春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对旗内重点公共场所推广使用“场所码”,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场所码”功能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是国家推荐使用、全国范围内互通互认的个人健康信息电子凭证,能提供本人防疫健康信息相关查询服务。“场所码”为微信小程序“国家健康码”新增的“场所到访人信息登记码”功能模块。场所申领时能标记该场所的类型、名称、地址等信息。居民选择“本人扫描登记”,可自动跳转至本人健康码页面,方便工作人员查验,同时记录其本人进出该场所的时间,为疫情发生后快速精准追溯排查涉疫风险人员提供数据支撑。扫描场所码,是核验居民健康状况、有效记录行动轨迹的重要手段,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有着重要作用。
二、“场所码”使用特点
居民通过扫描“场所码”后,可进行电子登记,无须重复进行个人健康状况的手工填报,且能够快速链接“国家健康码”“国务院行程卡”“蒙速办”等小程序,方便快捷,效率更高,无需接触纸笔,大大缩短查验时间,少聚集、更安全。
三、“场所码”使用范围
1.所有交通枢纽(含火车站、客运站、交通卡口)出入口,旗内运营的客车、公交车辆和出租车;
2.所有药店、个体诊所、酒店宾馆、商场超市、景区景点、农贸市场、培训机构、文体娱乐、理发洗浴等经营性场所;
3.所有冷链食品、餐饮旅游、交通运输和物流快递等重点行业领域场所;
4.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党群服务中心、学校、托幼机构、医院、核酸检测点、疫苗接种点等重点区域场所;
5.旗指挥部确定需要使用的其他场所。
四、“场所码”申请流程
打开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点击“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点击“立即申领/您已申领,立即查看”→点击“场所到访人信息登记码申领”→点击“同意”→填写申领人相关信息→勾选“协议”同意按钮→完成步骤,生成二维码,按要求张贴在醒目位置。
五、推广使用要求
1.凡纳入使用范围的公共场所要积极申领并张贴“场所码”,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5日前为“场所码”试运行阶段,各公共场所要及时完成“场所码”申领并张贴于明显位置,设置一米线,避免人员聚集,配备专人引导进入人员扫描“场所码”。针对居民进入公共场所未配合扫码工作的,场所管理者有权拒绝其进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开通了“老幼健康码助查询”功能,对于未成年人、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以及没有智能手机的群众仍保留纸质登记服务,可由亲朋好友代领助查。所有居民要配合查验,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
2.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共同监督指导所辖地区、所辖领域重点场所启用使用好“场所码”,并于3月26日起组织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场所经营者和责任人责任。
3.各相关单位、部门和重点场所在使用“场所码”时,需明确专人负责“场所码”的申请和数据管理工作,同时保持管理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将管理人员的个人信息向行业监管部门报备。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换“场所码”管理人员,需将变更后管理人员的个人信息向行业监管部门报备。
鄂伦春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1日
当前,国内多个省市发生本土聚集性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为高效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落实最小单元防疫管控措施,鄂伦春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决定对旗内重点公共场所推广使用“场所码”,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场所码”功能
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是国家推荐使用、全国范围内互通互认的个人健康信息电子凭证,能提供本人防疫健康信息相关查询服务。“场所码”为微信小程序“国家健康码”新增的“场所到访人信息登记码”功能模块。场所申领时能标记该场所的类型、名称、地址等信息。居民选择“本人扫描登记”,可自动跳转至本人健康码页面,方便工作人员查验,同时记录其本人进出该场所的时间,为疫情发生后快速精准追溯排查涉疫风险人员提供数据支撑。扫描场所码,是核验居民健康状况、有效记录行动轨迹的重要手段,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有着重要作用。
二、“场所码”使用特点
居民通过扫描“场所码”后,可进行电子登记,无须重复进行个人健康状况的手工填报,且能够快速链接“国家健康码”“国务院行程卡”“蒙速办”等小程序,方便快捷,效率更高,无需接触纸笔,大大缩短查验时间,少聚集、更安全。
三、“场所码”使用范围
1.所有交通枢纽(含火车站、客运站、交通卡口)出入口,旗内运营的客车、公交车辆和出租车;
2.所有药店、个体诊所、酒店宾馆、商场超市、景区景点、农贸市场、培训机构、文体娱乐、理发洗浴等经营性场所;
3.所有冷链食品、餐饮旅游、交通运输和物流快递等重点行业领域场所;
4.所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政务服务大厅、党群服务中心、学校、托幼机构、医院、核酸检测点、疫苗接种点等重点区域场所;
5.旗指挥部确定需要使用的其他场所。
四、“场所码”申请流程
打开微信→搜索→“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微信小程序→点击“防疫健康信息码服务”→点击“立即申领/您已申领,立即查看”→点击“场所到访人信息登记码申领”→点击“同意”→填写申领人相关信息→勾选“协议”同意按钮→完成步骤,生成二维码,按要求张贴在醒目位置。
五、推广使用要求
1.凡纳入使用范围的公共场所要积极申领并张贴“场所码”,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3月25日前为“场所码”试运行阶段,各公共场所要及时完成“场所码”申领并张贴于明显位置,设置一米线,避免人员聚集,配备专人引导进入人员扫描“场所码”。针对居民进入公共场所未配合扫码工作的,场所管理者有权拒绝其进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防疫健康信息码”开通了“老幼健康码助查询”功能,对于未成年人、老年人、视障听障残疾人以及没有智能手机的群众仍保留纸质登记服务,可由亲朋好友代领助查。所有居民要配合查验,自觉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
2.各乡镇要落实属地责任,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共同监督指导所辖地区、所辖领域重点场所启用使用好“场所码”,并于3月26日起组织人员开展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场所经营者和责任人责任。
3.各相关单位、部门和重点场所在使用“场所码”时,需明确专人负责“场所码”的申请和数据管理工作,同时保持管理人员稳定,不得随意更换,将管理人员的个人信息向行业监管部门报备。如有特殊情况需更换“场所码”管理人员,需将变更后管理人员的个人信息向行业监管部门报备。
鄂伦春自治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3月21日
#每日卫星图[超话]# 2022年3月16日卫星影像:
图1:内蒙古呼伦贝尔鄂伦春加格达奇(黑龙江大兴安岭加格达奇)
图2:内蒙古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
图3:内蒙古呼伦贝尔根河
图4:辽宁阜新、锦州北镇
图5:黑龙江哈尔滨
图6:甘肃武威天祝、临夏刘家峡水库
图7:日本静冈
拍摄于2022年3月16日。
#每日卫星图# #卫星影像#
图1:内蒙古呼伦贝尔鄂伦春加格达奇(黑龙江大兴安岭加格达奇)
图2:内蒙古呼伦贝尔鄂伦春自治旗
图3:内蒙古呼伦贝尔根河
图4:辽宁阜新、锦州北镇
图5:黑龙江哈尔滨
图6:甘肃武威天祝、临夏刘家峡水库
图7:日本静冈
拍摄于2022年3月16日。
#每日卫星图# #卫星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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