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电影##甲方乙方[电影]#
慢而琐碎的故事,几乎没有高潮,贯穿着属于上个世纪的幽默情调。
影片完全没有今天的影视作品中那种焦虑感和紧张感,比如情节要跌宕起伏,运镜要别出心裁,画面要逼真精致(最好能看见毛孔),意义要丰富深刻。
并不是说《甲方乙方》作为电影不够成熟(显然不是),只是这种“粗糙感”让人放松,它不会用物质和技术淹没你。它真诚、直率、温情,有时甚至有点傻气,但它比任何刻意还原九十年代的作品都更加真实。让我好像也能体会到摇着扇子喝茶是一种什么心情。
今天的电影(或许更多的东西)与之不同,总是让人紧张,兴奋,疲惫。发生改变的并不只是电影,观影方式变了,观众也变了。也许我的感动仍是名为“怀旧”的幽灵在作祟吧。“那天我们都喝醉了,也都哭了,互相说了许多肝胆相照的话,真是难忘的一夜。”“1997年过去了,我很怀念它。”
#微博新知博主#
慢而琐碎的故事,几乎没有高潮,贯穿着属于上个世纪的幽默情调。
影片完全没有今天的影视作品中那种焦虑感和紧张感,比如情节要跌宕起伏,运镜要别出心裁,画面要逼真精致(最好能看见毛孔),意义要丰富深刻。
并不是说《甲方乙方》作为电影不够成熟(显然不是),只是这种“粗糙感”让人放松,它不会用物质和技术淹没你。它真诚、直率、温情,有时甚至有点傻气,但它比任何刻意还原九十年代的作品都更加真实。让我好像也能体会到摇着扇子喝茶是一种什么心情。
今天的电影(或许更多的东西)与之不同,总是让人紧张,兴奋,疲惫。发生改变的并不只是电影,观影方式变了,观众也变了。也许我的感动仍是名为“怀旧”的幽灵在作祟吧。“那天我们都喝醉了,也都哭了,互相说了许多肝胆相照的话,真是难忘的一夜。”“1997年过去了,我很怀念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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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公安厅联合发布关于严格履行法律义务维护常态化疫情防控秩序的通告】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公安厅
关于严格履行法律义务维护常态化疫情防控秩序的通告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疫情防控秩序,提高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单位和公民个人遵守法律规定、履行法律义务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和社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承担参与、支持、配合疫情防控法律义务,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得妨碍、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不得实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二、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安排,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疫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情况。
三、公民应当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和疫情防控部门规定及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个人出现与新冠肺炎疫情相符的特定症状时,应当实时向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报告,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安排检测,并第一时间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疫情扩散传播,有关个人应当配合,按照要求接受必要的隔离治疗、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
四、公民应当自觉接受、严格落实有关卫生检疫、人员疏散或隔离、限制或停止聚集活动、场所封闭、传染病疫区封锁等紧急措施以及其他疫情防控措施。
五、任何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公民个人发现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严禁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六、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按规定协助疫情防控工作,协助保障新冠肺炎病人、病毒携带者和疑似病人的生活需要,除疫情防控紧急且必要外,不得损害其合法权利。
七、任何单位和公民个人均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或者拖延提供疫情防控必需的情况和信息,亦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侵犯他人与疫情防控无关的隐私,严禁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或非法买卖、提供、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严禁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中知悉的个人隐私。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疫情发展或者应急处置的虚假信息,不得谎报疫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不得阻挠有关部门、单位正常的疫情防控工作。
九、任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违反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
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履行相关疫情防控法律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相关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公安厅
2022年3月24日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公安厅
关于严格履行法律义务维护常态化疫情防控秩序的通告
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有效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疫情防控秩序,提高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现就单位和公民个人遵守法律规定、履行法律义务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和社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自觉承担参与、支持、配合疫情防控法律义务,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不得妨碍、扰乱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不得实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二、公民应当服从人民政府、村(居)民委员会或者所属单位的指挥、安排,依法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疫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与疫情防控有关的单位和个人情况。
三、公民应当按照各级人民政府和疫情防控部门规定及要求做好自我防护。个人出现与新冠肺炎疫情相符的特定症状时,应当实时向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报告,所在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及时安排检测,并第一时间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疫情扩散传播,有关个人应当配合,按照要求接受必要的隔离治疗、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
四、公民应当自觉接受、严格落实有关卫生检疫、人员疏散或隔离、限制或停止聚集活动、场所封闭、传染病疫区封锁等紧急措施以及其他疫情防控措施。
五、任何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公民个人发现确诊或疑似新冠肺炎病人时,都应当及时向主管部门和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严禁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六、单位(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按规定协助疫情防控工作,协助保障新冠肺炎病人、病毒携带者和疑似病人的生活需要,除疫情防控紧急且必要外,不得损害其合法权利。
七、任何单位和公民个人均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拒不提供或者拖延提供疫情防控必需的情况和信息,亦不得以疫情防控为由侵犯他人与疫情防控无关的隐私,严禁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或非法买卖、提供、公开他人个人信息,严禁泄露疫情防控工作中知悉的个人隐私。
八、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疫情发展或者应急处置的虚假信息,不得谎报疫情或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不得阻挠有关部门、单位正常的疫情防控工作。
九、任何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不得违反有关市场经营、价格管理等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牟取暴利。
十、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不履行相关疫情防控法律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相关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河南省人民检察院
河南省公安厅
2022年3月24日
#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古田会议会址】古田会议会址是一座清朝宗祠建筑,过去曾是廖氏宗祠,又称万源祠。
时间拨回到1929年的12月,中国共产党工农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在这里召开,这一彪炳史册的会议是建党建军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创建之初的人民军队在这里实现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古田会议的召开,为我们党和军队可以说注入了灵魂信念,开启了我们党的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和政治化的新历程,同时古田会议也开启了政治建军、党指挥枪的新的历程,开启了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的新的历程。”古田会议纪念馆馆长曾汉辉说道,古田会议精神对党的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961年3月,国务院将古田会议会址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62年,对会址进行全面维修,复原了当年会场原貌。
时间拨回到1929年的12月,中国共产党工农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在这里召开,这一彪炳史册的会议是建党建军史上的一个里程碑,创建之初的人民军队在这里实现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古田会议的召开,为我们党和军队可以说注入了灵魂信念,开启了我们党的建设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和政治化的新历程,同时古田会议也开启了政治建军、党指挥枪的新的历程,开启了实事求是、群众路线的新的历程。”古田会议纪念馆馆长曾汉辉说道,古田会议精神对党的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1961年3月,国务院将古田会议会址列为第一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62年,对会址进行全面维修,复原了当年会场原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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