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看待成年人的崩溃#
顶梁柱也可能顶不 住,重压之下成年人也会崩溃的。
我想到电影《闪灵》中,男主角是个平庸的、失意的中年人。当他发现无法靠写作获得收入,以维系社会赋予的一 个丈夫、父亲应有的正面形象。终于,他崩溃了,像一 个气急败坏的孩子,为自己的无 能找个粗糙但简单的理由,愤怒地一遍又一遍地打下了那句话:
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 jack a dull boy
崩溃之后,他挥斧砍向自己的至亲,最终自己迷失、自绝于树林迷宫。
“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己的无 能的愤怒。”
人非圣贤,理想我和现实我之间总会有差距凸显的时刻,让人力不从心,让人痛苦。
很多人,面对痛苦,能一忍再忍,或得到有效帮助,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有些人,忍无可忍,抽刀向弱者,酿成世间悲剧。
希望社会更有温度,能温暖人心,让成年人也能找到心灵的归宿。
#微博新知博主#
顶梁柱也可能顶不 住,重压之下成年人也会崩溃的。
我想到电影《闪灵》中,男主角是个平庸的、失意的中年人。当他发现无法靠写作获得收入,以维系社会赋予的一 个丈夫、父亲应有的正面形象。终于,他崩溃了,像一 个气急败坏的孩子,为自己的无 能找个粗糙但简单的理由,愤怒地一遍又一遍地打下了那句话:
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 jack a dull boy
崩溃之后,他挥斧砍向自己的至亲,最终自己迷失、自绝于树林迷宫。
“人的一切痛苦,本质上都是对自己的无 能的愤怒。”
人非圣贤,理想我和现实我之间总会有差距凸显的时刻,让人力不从心,让人痛苦。
很多人,面对痛苦,能一忍再忍,或得到有效帮助,终于守得云开见月明。
有些人,忍无可忍,抽刀向弱者,酿成世间悲剧。
希望社会更有温度,能温暖人心,让成年人也能找到心灵的归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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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廖寒婧来说,来到燕教授是因为希望自己有更大的舞台与发展,而不是在局限于仍然做一个简单的小卖家。
所以他愿意从一个做了8年的服装店主转型。
燕教授给了她价值感、成就感、无上限的发展空间和倍增收入,她也专注在燕教授投入自己饱满的热爱,这个被雨涵总裁钦点势头很“猛”
的女生,下图就是她忠于燕教授的原因。#燕教授[超话]##燕教授#
所以他愿意从一个做了8年的服装店主转型。
燕教授给了她价值感、成就感、无上限的发展空间和倍增收入,她也专注在燕教授投入自己饱满的热爱,这个被雨涵总裁钦点势头很“猛”
的女生,下图就是她忠于燕教授的原因。#燕教授[超话]##燕教授#
云南曲靖,一男子到银行汇款2.5万余元,银行柜员失误,错打款25万余元,多汇款23万多。事后,银行要求退还多打的钱,汇款人和收款人均“离柜概不负责”!银行起诉至法院,三诉三败,难道真的可以“离柜概不负责”,不还啦?
(来源:曲靖市人民法院)
事情看似复杂,其实简单。事发当日,李某到银行给龙某汇款,本来是要汇款25918元,填单子的时候填错了,多写了一个0,填成了为259180元。
然后,李某把25918元钱和单子一起递给了银行的柜员,柜员也没好好数数,对一对单子和收到的现金,直接按照单子上填的数字,向龙某的账户汇款259180元。
李某回去后,发现自己填错了,银行多打了23万多,就赶紧让公司会计联系银行。没想到,银行工作人员还爱理不理,这让李某也生气了,反正钱是你的,打错了自己承担,爱咋咋,也就不管这事了。
晚上盘点的时候,银行对账怎么都对不上,仔细一查,发现了多打款23万的事情,再去看龙某的账户时,钱全部被取走了。
这下,银行急了,心想钱是被龙某取走的,应该让龙某还回来,赶紧联系龙某,要求龙某把多支取的23万多还回来。不曾想,龙某说钱是李某打的,让银行去找李某,找不到自己,拒不退还。
银行一看钱拿不回来,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就把龙某给告到了法院,要求龙某退还不当得利。
可是,让银行更加意外的是,法院也认为,这是银行和李某的委托存款关系,龙某不是合同当事人,银行找龙某还钱没有法律依据,应去找李某,驳回了银行的诉讼请求。
败诉后,银行觉得既然法院让找李某还,那就找李某还吧,转头又把李某给告到了法院。
银行认为,李某欠了龙某钱,银行帮助李某还了钱,清偿了债务,李某不当得利,导致了银行损失了23万多,所以,李某应当把这钱还给银行。
银行的这一观点,李某一听就不乐意了,当时发现汇款不对就告诉银行了,银行态度恶劣,爱理不理,现在有事又来告自己,真是岂有此理!
李先生辩称,自己没有欠龙某25万多,只是有2.5万多的货款没结,当天就是要和龙某结算货款,才按龙某要求到银行办无卡存款手续。
虽然单子填错了存在失误,但在汇款过程中,递给柜员的钱就是2.5万多,柜员自己不审核一下,数一数,汇错了钱,主要责任在柜员,与自己无关。
而且,钱是汇给了龙某,也是龙某取走的,自己一分钱好处没有,何来的不当得利?
让银行更加懵掉的是,法院审理后认为,汇款账户不是李某的,李某收到业务回单后,与其办理无卡存款业务所产生的结果即脱离关系,无法控制该笔款项。
李某没有实际获得利益,因此也不存在不当得利,这钱还是得去找实际受益人龙某还。
一审法院驳回了银行让李某还钱的诉求,银行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至此,银行三诉三败,损失的23万多打了三场官司都没能拿回来。
看到这里,就会有人问了,在这件事中,银行是实实在在损失了23万多。但是告李某,让告龙某,告龙某,让找李某,这不是踢皮球嘛,到底该找谁还这钱呢?
难道还真的是“离柜概不负责”,让银行自负损失,不用还了?
实际上,不是这样的,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局面,还是银行自己造成的,银行的操作真的让人看不懂,难以理解!
《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在这个案件中,银行遭受损失23万多这个事情是清楚的,问题的关键是,到底是谁取得了不当利益。
银行起诉龙某败诉的原因是,只起诉了龙某,而龙某认为这钱是李某还自己的,自己拿钱有法律依据,至于银行多打了钱,还是少打了钱,那是银行和李某的事情,和自己无关。
而李某和龙某之间到底有没有债务纠纷,因为李某没有参加诉讼,法院也不知道,所以,就查不清楚龙某是不是不当得利。导致银行败诉。
银行起诉李某败诉的原因,也差不多,还是因为银行只起诉了李某,而李某不承认欠了龙某的钱,银行失误,钱被龙某取走。
占有银行财产的是龙某,李某没有得到利益,而李某和龙某是否存在债权债务纠纷,龙某没有参加诉讼,也查不清楚。
因此,同样无法确定李某和龙某谁才是真正的不当得利者?所以,银行又败了。
可能有人会觉得,那法院为什么不在诉讼中查一查李某和龙某有没有债务纠纷,查清楚了,谁不当得利,让他还银行不就行了?
民事诉讼中法院只会在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范围内进行审理,也就是说银行没诉求,法院就不会去审理。
所以,这事要怪,还是怪银行自己的骚操作,怪不到法院头上。
银行应该怎么做呢?银行可以同时起诉李某和龙某,或者把其中之一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在庭审中把李某和龙某之间的关系也给一并查清楚,确定下来到底谁是不当得利者,然后法院才会判决这个不当得利者还钱。
对此,您怎么看?
欢迎留言评论
(来源:曲靖市人民法院)
事情看似复杂,其实简单。事发当日,李某到银行给龙某汇款,本来是要汇款25918元,填单子的时候填错了,多写了一个0,填成了为259180元。
然后,李某把25918元钱和单子一起递给了银行的柜员,柜员也没好好数数,对一对单子和收到的现金,直接按照单子上填的数字,向龙某的账户汇款259180元。
李某回去后,发现自己填错了,银行多打了23万多,就赶紧让公司会计联系银行。没想到,银行工作人员还爱理不理,这让李某也生气了,反正钱是你的,打错了自己承担,爱咋咋,也就不管这事了。
晚上盘点的时候,银行对账怎么都对不上,仔细一查,发现了多打款23万的事情,再去看龙某的账户时,钱全部被取走了。
这下,银行急了,心想钱是被龙某取走的,应该让龙某还回来,赶紧联系龙某,要求龙某把多支取的23万多还回来。不曾想,龙某说钱是李某打的,让银行去找李某,找不到自己,拒不退还。
银行一看钱拿不回来,无奈之下,一纸诉状就把龙某给告到了法院,要求龙某退还不当得利。
可是,让银行更加意外的是,法院也认为,这是银行和李某的委托存款关系,龙某不是合同当事人,银行找龙某还钱没有法律依据,应去找李某,驳回了银行的诉讼请求。
败诉后,银行觉得既然法院让找李某还,那就找李某还吧,转头又把李某给告到了法院。
银行认为,李某欠了龙某钱,银行帮助李某还了钱,清偿了债务,李某不当得利,导致了银行损失了23万多,所以,李某应当把这钱还给银行。
银行的这一观点,李某一听就不乐意了,当时发现汇款不对就告诉银行了,银行态度恶劣,爱理不理,现在有事又来告自己,真是岂有此理!
李先生辩称,自己没有欠龙某25万多,只是有2.5万多的货款没结,当天就是要和龙某结算货款,才按龙某要求到银行办无卡存款手续。
虽然单子填错了存在失误,但在汇款过程中,递给柜员的钱就是2.5万多,柜员自己不审核一下,数一数,汇错了钱,主要责任在柜员,与自己无关。
而且,钱是汇给了龙某,也是龙某取走的,自己一分钱好处没有,何来的不当得利?
让银行更加懵掉的是,法院审理后认为,汇款账户不是李某的,李某收到业务回单后,与其办理无卡存款业务所产生的结果即脱离关系,无法控制该笔款项。
李某没有实际获得利益,因此也不存在不当得利,这钱还是得去找实际受益人龙某还。
一审法院驳回了银行让李某还钱的诉求,银行不服,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至此,银行三诉三败,损失的23万多打了三场官司都没能拿回来。
看到这里,就会有人问了,在这件事中,银行是实实在在损失了23万多。但是告李某,让告龙某,告龙某,让找李某,这不是踢皮球嘛,到底该找谁还这钱呢?
难道还真的是“离柜概不负责”,让银行自负损失,不用还了?
实际上,不是这样的,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局面,还是银行自己造成的,银行的操作真的让人看不懂,难以理解!
《民法典》第122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在这个案件中,银行遭受损失23万多这个事情是清楚的,问题的关键是,到底是谁取得了不当利益。
银行起诉龙某败诉的原因是,只起诉了龙某,而龙某认为这钱是李某还自己的,自己拿钱有法律依据,至于银行多打了钱,还是少打了钱,那是银行和李某的事情,和自己无关。
而李某和龙某之间到底有没有债务纠纷,因为李某没有参加诉讼,法院也不知道,所以,就查不清楚龙某是不是不当得利。导致银行败诉。
银行起诉李某败诉的原因,也差不多,还是因为银行只起诉了李某,而李某不承认欠了龙某的钱,银行失误,钱被龙某取走。
占有银行财产的是龙某,李某没有得到利益,而李某和龙某是否存在债权债务纠纷,龙某没有参加诉讼,也查不清楚。
因此,同样无法确定李某和龙某谁才是真正的不当得利者?所以,银行又败了。
可能有人会觉得,那法院为什么不在诉讼中查一查李某和龙某有没有债务纠纷,查清楚了,谁不当得利,让他还银行不就行了?
民事诉讼中法院只会在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范围内进行审理,也就是说银行没诉求,法院就不会去审理。
所以,这事要怪,还是怪银行自己的骚操作,怪不到法院头上。
银行应该怎么做呢?银行可以同时起诉李某和龙某,或者把其中之一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在庭审中把李某和龙某之间的关系也给一并查清楚,确定下来到底谁是不当得利者,然后法院才会判决这个不当得利者还钱。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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