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多多“砍一刀”砍到“铁板”】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在拼多多上“砍一刀”,还差0.9%就成功。
近日,曾状告拼多多在“砍价免费拿”活动中使用虚假数据隐瞒规则,欺诈消费者的上海律师刘宇航在社交平台上公开了案情的更多细节。
相关截图显示,对于刘宇航当初耗费大量精力,砍价距离成功始终差0.9%的结果,拼多多方面在庭审时解释称,系由于页面显示百分比位数有限,把0.9996427%直接省略显示为0.9%。其实刘宇航砍价后,结果并非没变化,只不过改变的是小数点后六位。
https://t.cn/A6JQSJCp
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而是我在拼多多上“砍一刀”,还差0.9%就成功。
近日,曾状告拼多多在“砍价免费拿”活动中使用虚假数据隐瞒规则,欺诈消费者的上海律师刘宇航在社交平台上公开了案情的更多细节。
相关截图显示,对于刘宇航当初耗费大量精力,砍价距离成功始终差0.9%的结果,拼多多方面在庭审时解释称,系由于页面显示百分比位数有限,把0.9996427%直接省略显示为0.9%。其实刘宇航砍价后,结果并非没变化,只不过改变的是小数点后六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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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拼多多砍价永远差一刀# 拼多多法庭上回复:小数点后有 6 位】[吃惊][吃惊][吃惊]
长江日报在 1 月 14 日报道称,“拼多多砍价,但始终差0.9%”,这一话题再次登上知乎热搜。
去年3月,上海律师刘宇航参加了拼多多的“砍价免费拿”活动,领取了一张“超级免单卡”,但邀请多人砍价后,始终差“0.9%”。为何次次第一名却总是无法砍价成功?觉得平台数据不真实后,刘宇航以拼多多在提供网络服务时涉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使用虚假数据隐瞒规则已构成欺诈为由,向法院递交了起诉材料。
在案件审理中,针对刘宇航的起诉以及由此引发的质疑,拼多多表示,因页面显示百分比位数有限,所以他们把一个至少小数点后有6位数以上的百分比,省略显示为0.9%,砍价页面显示的0.9%不是0.9%,而是0.9996427%。当法庭问为什么不在页面显示完整百分比时,拼多多称是因为显示屏有限,而且这个数是除不尽的所以做了省略。#拼多多法庭上回复砍价不成功原因#
长江日报在 1 月 14 日报道称,“拼多多砍价,但始终差0.9%”,这一话题再次登上知乎热搜。
去年3月,上海律师刘宇航参加了拼多多的“砍价免费拿”活动,领取了一张“超级免单卡”,但邀请多人砍价后,始终差“0.9%”。为何次次第一名却总是无法砍价成功?觉得平台数据不真实后,刘宇航以拼多多在提供网络服务时涉嫌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使用虚假数据隐瞒规则已构成欺诈为由,向法院递交了起诉材料。
在案件审理中,针对刘宇航的起诉以及由此引发的质疑,拼多多表示,因页面显示百分比位数有限,所以他们把一个至少小数点后有6位数以上的百分比,省略显示为0.9%,砍价页面显示的0.9%不是0.9%,而是0.9996427%。当法庭问为什么不在页面显示完整百分比时,拼多多称是因为显示屏有限,而且这个数是除不尽的所以做了省略。#拼多多法庭上回复砍价不成功原因#
受益人已死亡情况下,慈善基金会捐赠资金该如何处理?
中国某捐赠基金会定向某医疗机构捐赠某患儿治疗费十万元,但该医疗机构反馈给我们信息说患儿已经去世,问该笔捐赠资金如何处理,具体问题如下:
一问:是否可以作为遗产交付给死亡患儿父母?
答:不能。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继承的前提是被继承人有所有权,而该基金会定向某医疗机构捐赠某患儿治疗费十万元,即是以治疗该患儿为目的和用途,该治疗费用并不是患儿的个人财产,对该财产没有所有权的,自然不存在继承一说。在患儿死亡后,不能作为遗产由患儿父母继承。
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五十九条 慈善组织根据需要可以与受益人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慈善财产的用途、数额和使用方式等内容。从捐款的目的看,捐款的目的是为了扶贫济困,而并不是使受赠人或其亲友从中谋取利益。从捐款的用途来看,捐款是有明确的、特殊的公益用途的,即治病救人。如果受捐赠人去世了,捐款还有剩余或者捐款尚未使用,捐款的特殊目的不能得到实现,捐款也不应该由其继承人继承或者挪作他用。
二问:该慈善基金会作为医院的收入?
答:不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二条 捐赠人可以与受赠人就捐赠财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等内容订立捐赠协议。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
基金会捐赠的这十万元是用于患儿的治疗,即医院对患儿施舍治疗的过程所产生的费用由以笔捐款支付,医院只能通过治疗行为取得该笔捐款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捐款才会成为医院的合法收入。在患儿死亡后,捐款的用途和目的便不存在了,医院无不能直接将该笔捐款作为自己的收入。
三问:与基金会沟通协商,退还?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八条 受赠人与捐赠人订立了捐赠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捐赠财产,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的同意。在原先的用途不存在了的情况下,医院可及时与基金会协商该笔捐款的用途,是退还还是作为其他捐款项目。
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同类的公益事业的捐款,如医院可将其作为其他需要资助的患者的治疗费。但这均需得到基金会的明确同意,未征得捐赠人同意的,该行为是无效的。
四问:您认为的合规方式有哪些?
答:在患儿死亡后,捐赠的特定目的或者用途已经消灭,对于此情况下,捐款如何处理便成为了一个问题,我国法律对此尚未有明确规定。
但根据公序良俗原则、捐款的公益性、伦理道德的判断,我们应当达成的共识是:捐赠财产的使用要尊重捐赠者的意愿,符合公益目的,不得挪作他用。在明确这十万元捐款是用于患儿的治疗费的情况下,即使该患儿已经死亡,该财产也应当用作同类的公益事业,而不是被个人继承作为个人的财产或者直接成为医院的直接收入来源。
北京君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生命科学与健康医疗法律部
许诺 韦海龙律师 宋胜云律师
#慈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大使王源##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声明##捐赠#
中国某捐赠基金会定向某医疗机构捐赠某患儿治疗费十万元,但该医疗机构反馈给我们信息说患儿已经去世,问该笔捐赠资金如何处理,具体问题如下:
一问:是否可以作为遗产交付给死亡患儿父母?
答:不能。
首先,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继承的前提是被继承人有所有权,而该基金会定向某医疗机构捐赠某患儿治疗费十万元,即是以治疗该患儿为目的和用途,该治疗费用并不是患儿的个人财产,对该财产没有所有权的,自然不存在继承一说。在患儿死亡后,不能作为遗产由患儿父母继承。
再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五十九条 慈善组织根据需要可以与受益人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约定慈善财产的用途、数额和使用方式等内容。从捐款的目的看,捐款的目的是为了扶贫济困,而并不是使受赠人或其亲友从中谋取利益。从捐款的用途来看,捐款是有明确的、特殊的公益用途的,即治病救人。如果受捐赠人去世了,捐款还有剩余或者捐款尚未使用,捐款的特殊目的不能得到实现,捐款也不应该由其继承人继承或者挪作他用。
二问:该慈善基金会作为医院的收入?
答:不能。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二条 捐赠人可以与受赠人就捐赠财产的种类、质量、数量和用途等内容订立捐赠协议。捐赠人有权决定捐赠的数量、用途和方式。
基金会捐赠的这十万元是用于患儿的治疗,即医院对患儿施舍治疗的过程所产生的费用由以笔捐款支付,医院只能通过治疗行为取得该笔捐款的所有权,在这种情况下,捐款才会成为医院的合法收入。在患儿死亡后,捐款的用途和目的便不存在了,医院无不能直接将该笔捐款作为自己的收入。
三问:与基金会沟通协商,退还?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十八条 受赠人与捐赠人订立了捐赠协议的,应当按照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捐赠财产,不得擅自改变捐赠财产的用途。如果确需改变用途的,应当征得捐赠人的同意。在原先的用途不存在了的情况下,医院可及时与基金会协商该笔捐款的用途,是退还还是作为其他捐款项目。
一般情况下,可以作为同类的公益事业的捐款,如医院可将其作为其他需要资助的患者的治疗费。但这均需得到基金会的明确同意,未征得捐赠人同意的,该行为是无效的。
四问:您认为的合规方式有哪些?
答:在患儿死亡后,捐赠的特定目的或者用途已经消灭,对于此情况下,捐款如何处理便成为了一个问题,我国法律对此尚未有明确规定。
但根据公序良俗原则、捐款的公益性、伦理道德的判断,我们应当达成的共识是:捐赠财产的使用要尊重捐赠者的意愿,符合公益目的,不得挪作他用。在明确这十万元捐款是用于患儿的治疗费的情况下,即使该患儿已经死亡,该财产也应当用作同类的公益事业,而不是被个人继承作为个人的财产或者直接成为医院的直接收入来源。
北京君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生命科学与健康医疗法律部
许诺 韦海龙律师 宋胜云律师
#慈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大使王源##韩红爱心慈善基金会声明##捐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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