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普法---教唆犯(黑子们越来越刑的日子)
#人民的公义##著名制片人李学政质疑中演协程序正义# 教唆犯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因此,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教唆罪之成立,应具备下列四要件:1.须有教唆之故意即被教唆者因教唆而生特定犯罪之意或至于实行,为教唆者所能预见,倘不能预见者,则非故意,对于其犯罪行为,自不成立教唆罪。是以基于自己过失之行为,致惹起他人犯罪之原因者,不得谓为教唆罪。例如:(1)某甲与某乙闲谈,无意中提及某丙家中藏有黄金,某乙因而前往丙宅行窃,某乙之行为,固由于某甲之谈话所引起,但某甲并无教唆之故意,自难令负教唆罪责;(2)母亲误解孩子(已满14岁)的情况下,孩子解释时,由于母亲不听解释,而造成孩子犯罪,法院也不能视为在“母亲的教唆下犯罪”,因为误解孩子即使是在孩子解释而不听的情况下也不属于故意。2.须有教唆之行为教唆罪在客观上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之行为,其方法如何,法律并无加以限制。在解释上,认为须能达到教唆之目的为已足。举凡以言语、文字或举动,为明示或默示,要皆不失为教唆,惟不得以强暴或胁迫之方法出之,因为以强暴或胁迫使被教唆人丧失自由意志,而为犯罪之行为者,则应绳以间接正犯之罪。3.须被教唆者为特定之人在煽惑罪所煽惑者,为多数之不特定人。例如以文字或演说发布其犯罪行为之煽惑,其受煽惑者当非特定之人,而教唆罪系以对特定人为之,故被教唆者必为特定之人;此乃与煽惑罪主要区别之点。4.须被教唆者为有责任能力盖被教唆者以有自行判断之能力为限,教唆者仅予以犯意令其自为采择而已,设被教唆者无责任能力,则必乏自由采择之权,不过等于机械作用,其教唆者不啻自为其行为,而成为间接正犯矣。我现行刑法关于教唆罪,系采主观主义,因其恶性重大,宜予独立处罚,此观乎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及第三项之规定,即足以显示教唆罪之独立性也。法律上并没有教唆罪的定义,而只有教唆犯。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或者虽有犯意但不坚定的人,使其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的目的的人。对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所谓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指教唆行为在共同犯罪中所占的地位和它的实际危害,即教唆犯教唆的方法、手段、教唆的程度,对完成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及其在实施所教唆的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由于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其行为的危害程度也不同,在处罚上也应有所不同,对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应按照刑法关于主犯的处罚规定处罚。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这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的发育不够成熟,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易受坏人教唆而陷入犯罪的歧途,所以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为了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打击坏人对他们的腐蚀,法律作了特别规定。 3.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谓“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教唆犯的教唆没有起到使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作用,被教唆人既没有实施教唆犯教唆的犯罪,也没有实施其他犯罪,其教唆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危害结果。二是被教唆人没有犯所教唆的罪,而犯了其他罪。不论哪一种情况,都是教唆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由于被教唆人没有实施所教唆的罪,教唆犯的教唆行为尚未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或者虽造成危害结果,但与其教唆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因而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注意但是教唆犯并不必然是主犯,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三点:一般原则凡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其次要作用的是从犯。从重原则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从轻减轻原则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区分教唆犯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和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如果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或者教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法律规定以外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由于这些被教唆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在这些情况下,教唆犯和被教唆的人之间不发生共犯关系,教唆犯应对其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所实施的犯罪承担全部刑事责任。特点责任特点唆使他人犯罪,本人无实行行为;责任(1)被教唆人犯被教唆罪的,按共犯处罚,主从视作用而定。(2)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罪:可以从轻减轻处罚。(3)教唆不满18岁的人犯罪从重处罚。教唆未达责任年龄人犯罪的,通常解释为间接正犯。
#人民的公义##著名制片人李学政质疑中演协程序正义# 教唆犯教唆罪,是指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等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罪意图的人,致使其按教唆人的犯罪意图实施犯罪,教唆人,即构成教唆犯罪。教唆罪的特征是教唆人并不亲自实施犯罪,而是教唆其他人去实施自己的犯罪意图。教唆犯和被教唆犯罪的人形成共犯关系,因此,教唆犯所教唆的对象应当是具有刑事违法行为和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教唆不满十四周岁或者有精神病的人,不构成共犯关系,只对教唆人单独定罪量刑。教唆罪之成立,应具备下列四要件:1.须有教唆之故意即被教唆者因教唆而生特定犯罪之意或至于实行,为教唆者所能预见,倘不能预见者,则非故意,对于其犯罪行为,自不成立教唆罪。是以基于自己过失之行为,致惹起他人犯罪之原因者,不得谓为教唆罪。例如:(1)某甲与某乙闲谈,无意中提及某丙家中藏有黄金,某乙因而前往丙宅行窃,某乙之行为,固由于某甲之谈话所引起,但某甲并无教唆之故意,自难令负教唆罪责;(2)母亲误解孩子(已满14岁)的情况下,孩子解释时,由于母亲不听解释,而造成孩子犯罪,法院也不能视为在“母亲的教唆下犯罪”,因为误解孩子即使是在孩子解释而不听的情况下也不属于故意。2.须有教唆之行为教唆罪在客观上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之行为,其方法如何,法律并无加以限制。在解释上,认为须能达到教唆之目的为已足。举凡以言语、文字或举动,为明示或默示,要皆不失为教唆,惟不得以强暴或胁迫之方法出之,因为以强暴或胁迫使被教唆人丧失自由意志,而为犯罪之行为者,则应绳以间接正犯之罪。3.须被教唆者为特定之人在煽惑罪所煽惑者,为多数之不特定人。例如以文字或演说发布其犯罪行为之煽惑,其受煽惑者当非特定之人,而教唆罪系以对特定人为之,故被教唆者必为特定之人;此乃与煽惑罪主要区别之点。4.须被教唆者为有责任能力盖被教唆者以有自行判断之能力为限,教唆者仅予以犯意令其自为采择而已,设被教唆者无责任能力,则必乏自由采择之权,不过等于机械作用,其教唆者不啻自为其行为,而成为间接正犯矣。我现行刑法关于教唆罪,系采主观主义,因其恶性重大,宜予独立处罚,此观乎刑法第二十九条第二项及第三项之规定,即足以显示教唆罪之独立性也。法律上并没有教唆罪的定义,而只有教唆犯。教唆犯,是指故意唆使他人犯罪的犯罪分子。即以劝说、利诱、授意、怂恿、收买、威胁以及其他方法,将自己的犯罪意图灌输给本来没有犯意或者虽有犯意但不坚定的人,使其决意实施自己所劝说、授意的犯罪,以达到犯罪的目的的人。对于教唆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的规定,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教唆他人犯罪,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所谓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是指教唆行为在共同犯罪中所占的地位和它的实际危害,即教唆犯教唆的方法、手段、教唆的程度,对完成共同犯罪所起的作用,及其在实施所教唆的犯罪中所起的作用。由于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不同,其行为的危害程度也不同,在处罚上也应有所不同,对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应按照刑法关于主犯的处罚规定处罚。 2.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重处罚。这主要是因为未成年人的发育不够成熟,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易受坏人教唆而陷入犯罪的歧途,所以教唆未成年人犯罪本身就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具有更大的社会危害性。为了保护青少年的健康成长,打击坏人对他们的腐蚀,法律作了特别规定。 3.如果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谓“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包括两种情况:一是教唆犯的教唆没有起到使被教唆人产生犯罪意图,实施犯罪的作用,被教唆人既没有实施教唆犯教唆的犯罪,也没有实施其他犯罪,其教唆行为没有造成任何实际危害结果。二是被教唆人没有犯所教唆的罪,而犯了其他罪。不论哪一种情况,都是教唆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但由于被教唆人没有实施所教唆的罪,教唆犯的教唆行为尚未造成实际的危害结果,或者虽造成危害结果,但与其教唆行为没有因果关系,因而对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教唆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注意但是教唆犯并不必然是主犯,确定教唆犯的刑事责任应当注意以下三点:一般原则凡是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是对教唆犯处罚的一般原则,因此,教唆犯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其次要作用的是从犯。从重原则教唆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应当从重处罚。从轻减轻原则如果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对于教唆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区分教唆犯教唆的对象,必须是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和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如果教唆不满14周岁的人犯罪,或者教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法律规定以外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由于这些被教唆的人不负刑事责任,因此,在这些情况下,教唆犯和被教唆的人之间不发生共犯关系,教唆犯应对其利用无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所实施的犯罪承担全部刑事责任。特点责任特点唆使他人犯罪,本人无实行行为;责任(1)被教唆人犯被教唆罪的,按共犯处罚,主从视作用而定。(2)被教唆人没有犯被教唆罪:可以从轻减轻处罚。(3)教唆不满18岁的人犯罪从重处罚。教唆未达责任年龄人犯罪的,通常解释为间接正犯。
【 #北京最新计生条例# 再解读:#女方生育假可调配给男方#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已于2021年11月26日公布(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五届〕第65号,官网地址https://t.cn/zYeWLsT)并实施,公告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为及时回应市民和单位咨询,今日,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特别邀请社会保障与劳动法专家金晓莲就有关《条例》执行的热点问题进行解答。
一、《条例》规定的假期种类及适用范围
《条例》规定了夫妻办理结婚登记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7日假期,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待遇,同时男方享受15天陪产假待遇。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二人每年各享有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护理的,其子女可有每年10个工作日的护理假。
《条例》中规定的各个假期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性质的单位,不仅包括中央和本市各级机关和公务员之间、事业单位和聘任聘用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包括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符合规定生育的情况。
二、女方生育假期
1.构成:女方生育子女的假期分为三段,第一段为产假,就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产假,包括女职工自然分娩的98天产假、难产增加的15天产假及生育多胞胎增加的产假;第二段为《条例》规定的延长生育假,2016年修订条例的时候增加了30日的延长生育假,而此次修订是将原来的30日假期增加到60日;第三段为《条例》规定的增加假期,这也是在2016年修订《条例》的时候就已经增加的假期,女方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再增加为期一至三个月的假期。这个假既可以是单位直接规定让女职工休假,也可以是单位与职工进行协商一致后休的假期。这里所说的天、日是指自然日。生育假期一般连续享受。
2.待遇:女方在第一段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医保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女职工在第二段休延长生育假期间,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原有的30天的生育津贴,还是由医保基金按照生育津贴的标准支付。剩余30天延长生育假的生育津贴,在医保部门没有发布通知前,可以由各单位比照生育津贴给予支付发放。在女职工休第三段增加假期间,工资待遇可以和单位进行协商,建议单位支付的待遇不要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的80%。
3.能否享受延长生育假:此次修改条例取消了2016年规定的生育奖励假,修改为延长生育假,假期也由30天延长到60天。条例实施时间从2021年11月26日开始。因此,如果女职工在2021年11月24日24时之前已经休假结束,就不再补休增加的延长生育假。如果女职工休假结束时间在2021年11月25日0时之后的,就可以享受增加的生育假。举个例子:女职工A2021年11月24日生育假是最后一天,那么她应在11月25日回单位上班,不能享受本次条例增加的假期。如果是11月25日是休假的最后一天,她就可以享受增加的假期。
4.能否给男方:经双方单位同意,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天数。建议单位修改完善休假管理制度,可以通过双方单位开证明等方式实现夫妻双方之间调整假期分配。
三、男方陪产假
1.天数:15日,这里也是指自然日,且一般应连续享受。
2.待遇:男方休假期间,单位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且工资不得降低。男职工休陪产假期间,视同出勤,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3.能否给女方:设立陪产假是为鼓励男方在妻子生育前后照顾妻子和新生儿为目的,因此这个假只能由男方休,男方不休的也不能转给女方。
四、育儿假
1.天数:条例中规定了育儿假,育儿假是那些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5个工作日假期。育儿假可以连续享受,也可以分次享受。假期天数则是按照3岁以下子女数量累加,比如夫妻有两个3岁以下子女的,夫妻每人每年就可以各享受10个工作日的育儿假;夫妻有三个3岁以下子女的,夫妻每人每年可以享受到1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2.计算方式:育儿假是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不是按照自然年计算。如何计算满周岁,根据《民法典》的原则,我们通常理解是从孩子出生之后每年的生日就是满周岁的时间。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个周岁以内,夫妻每人每年都有5个工作日育儿假。育儿假当年未休的,一般不再延续至下一年。如子女2021年6月1日出生,夫妻在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每人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每人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在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每人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3.待遇:育儿假休假期间视同出勤,待遇由单位按本人正常出勤发放。
4.夫妻之间假期分配:夫妻双方若想调整育儿假假期的分配,应分别与各自的单位协商,并经单位同意,方可进行育儿假的调配,但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建议单位修改完善休假管理制度,可以通过双方单位开证明等方式实现夫妻双方之间育儿假期的分配调整。
五、护理假
1.天数: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护理的,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可以连续享受,也可以分次享受。每年是指自然年。
2.待遇:护理假休假期间视同出勤,待遇由单位按本人正常出勤发放。
3.夫妻之间能否调整假期分配:护理假由父母需要护理的独生子女本人享受,不能在夫妻之间调整假期分配。
4.需要护理怎么认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相关部门的失能评估结果等均可作为单位认定的依据,具体由单位通过修改完善本单位休假管理制度来认定。
5.独生子女身份怎么认定:独生子女是指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即2015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存活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于2015年12月31日前均死亡。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后,该子女经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由一方抚养并长期共同生活,抚养方未再生育但非抚养方再生育的,该子女申请护理抚养方的父(母)时,可以视为独生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且本人无亲生子女,继子女为独生子女的,该子女可以申请享受护理继父(母)假期。享受护理假时,不需要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单位可以通过个人档案、履历表或承诺书等文件认定职工的独生子女身份。
六、关于工会或职工协商代表可以与单位协商假期待遇的具体落实方式
《条例》对法定婚假之外的假期、法定产假之外的生育假、陪产假、育儿假及护理假的天数、待遇有规定的,单位应执行相关规定,不能限缩职工的合法权益,条例的规定是单位执行假期的最低标准。
支持用人单位在天数、待遇、方式等假期执行方面采取更为灵活、更具弹性、更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方式,无需咨询或征求行政部门意见。(新京报)
一、《条例》规定的假期种类及适用范围
《条例》规定了夫妻办理结婚登记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7日假期,女职工符合规定生育子女,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待遇,同时男方享受15天陪产假待遇。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夫妻二人每年各享有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护理的,其子女可有每年10个工作日的护理假。
《条例》中规定的各个假期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性质的单位,不仅包括中央和本市各级机关和公务员之间、事业单位和聘任聘用的工作人员之间,也包括用人单位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符合规定生育的情况。
二、女方生育假期
1.构成:女方生育子女的假期分为三段,第一段为产假,就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规定的产假,包括女职工自然分娩的98天产假、难产增加的15天产假及生育多胞胎增加的产假;第二段为《条例》规定的延长生育假,2016年修订条例的时候增加了30日的延长生育假,而此次修订是将原来的30日假期增加到60日;第三段为《条例》规定的增加假期,这也是在2016年修订《条例》的时候就已经增加的假期,女方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再增加为期一至三个月的假期。这个假既可以是单位直接规定让女职工休假,也可以是单位与职工进行协商一致后休的假期。这里所说的天、日是指自然日。生育假期一般连续享受。
2.待遇:女方在第一段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医保基金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如果没有参加生育保险,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进行支付。女职工在第二段休延长生育假期间,已参加生育保险的,原有的30天的生育津贴,还是由医保基金按照生育津贴的标准支付。剩余30天延长生育假的生育津贴,在医保部门没有发布通知前,可以由各单位比照生育津贴给予支付发放。在女职工休第三段增加假期间,工资待遇可以和单位进行协商,建议单位支付的待遇不要低于本市最低工资的80%。
3.能否享受延长生育假:此次修改条例取消了2016年规定的生育奖励假,修改为延长生育假,假期也由30天延长到60天。条例实施时间从2021年11月26日开始。因此,如果女职工在2021年11月24日24时之前已经休假结束,就不再补休增加的延长生育假。如果女职工休假结束时间在2021年11月25日0时之后的,就可以享受增加的生育假。举个例子:女职工A2021年11月24日生育假是最后一天,那么她应在11月25日回单位上班,不能享受本次条例增加的假期。如果是11月25日是休假的最后一天,她就可以享受增加的假期。
4.能否给男方:经双方单位同意,女方自愿减少延长生育假的,男方享受的陪产假可以增加相应天数。建议单位修改完善休假管理制度,可以通过双方单位开证明等方式实现夫妻双方之间调整假期分配。
三、男方陪产假
1.天数:15日,这里也是指自然日,且一般应连续享受。
2.待遇:男方休假期间,单位不得将其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且工资不得降低。男职工休陪产假期间,视同出勤,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劳动报酬。
3.能否给女方:设立陪产假是为鼓励男方在妻子生育前后照顾妻子和新生儿为目的,因此这个假只能由男方休,男方不休的也不能转给女方。
四、育儿假
1.天数:条例中规定了育儿假,育儿假是那些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人每年享受5个工作日假期。育儿假可以连续享受,也可以分次享受。假期天数则是按照3岁以下子女数量累加,比如夫妻有两个3岁以下子女的,夫妻每人每年就可以各享受10个工作日的育儿假;夫妻有三个3岁以下子女的,夫妻每人每年可以享受到1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2.计算方式:育儿假是每年按照子女满周岁计算,不是按照自然年计算。如何计算满周岁,根据《民法典》的原则,我们通常理解是从孩子出生之后每年的生日就是满周岁的时间。子女满三周岁前每个周岁以内,夫妻每人每年都有5个工作日育儿假。育儿假当年未休的,一般不再延续至下一年。如子女2021年6月1日出生,夫妻在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间每人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在2022年6月1日至2023年5月31日期间每人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在2023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期间每人享受5个工作日的育儿假。
3.待遇:育儿假休假期间视同出勤,待遇由单位按本人正常出勤发放。
4.夫妻之间假期分配:夫妻双方若想调整育儿假假期的分配,应分别与各自的单位协商,并经单位同意,方可进行育儿假的调配,但夫妻双方享受的育儿假合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建议单位修改完善休假管理制度,可以通过双方单位开证明等方式实现夫妻双方之间育儿假期的分配调整。
五、护理假
1.天数:独生子女父母需要护理的,独生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0个工作日,可以连续享受,也可以分次享受。每年是指自然年。
2.待遇:护理假休假期间视同出勤,待遇由单位按本人正常出勤发放。
3.夫妻之间能否调整假期分配:护理假由父母需要护理的独生子女本人享受,不能在夫妻之间调整假期分配。
4.需要护理怎么认定: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证明、相关部门的失能评估结果等均可作为单位认定的依据,具体由单位通过修改完善本单位休假管理制度来认定。
5.独生子女身份怎么认定:独生子女是指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即2015年12月31日之前)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存活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于2015年12月31日前均死亡。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婚后,该子女经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由一方抚养并长期共同生活,抚养方未再生育但非抚养方再生育的,该子女申请护理抚养方的父(母)时,可以视为独生子女。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且本人无亲生子女,继子女为独生子女的,该子女可以申请享受护理继父(母)假期。享受护理假时,不需要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单位可以通过个人档案、履历表或承诺书等文件认定职工的独生子女身份。
六、关于工会或职工协商代表可以与单位协商假期待遇的具体落实方式
《条例》对法定婚假之外的假期、法定产假之外的生育假、陪产假、育儿假及护理假的天数、待遇有规定的,单位应执行相关规定,不能限缩职工的合法权益,条例的规定是单位执行假期的最低标准。
支持用人单位在天数、待遇、方式等假期执行方面采取更为灵活、更具弹性、更有利于职工平衡工作和家庭关系的方式,无需咨询或征求行政部门意见。(新京报)
#洛阳24小时# 【今日至6月4日,洛阳考生可网上填报中招志愿】今日0时0分0秒至6月4日24时0分0秒,洛阳考生可网上填报中招志愿,填报时间共计7天;6月4日24时0时0分志愿填报结束,平台将自动关闭,考生、家长无法再修改或填报志愿。
第一步 登录平台
今年,我市中招考生网上报名有两条途径:
1.登录“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在首页点击“中招学生”进入“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页面。
2.直接访问https://t.cn/A6tFmWtb,进入“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页面。
考生进入网站后,可在平台首页导航中点击“普通高中”,进入考生登录界面。考生可根据个人报考类型,选择“普通高中”或“普通中专”,进入相应登录页面。
省招办推荐使用IE8浏览器、360浏览器、QQ浏览器、火狐浏览器、搜狗浏览器等。请注意,一台电脑无法同时登录多个账号。
登录平台时,考生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1)微信扫二维码登录。
二维码有效期为30秒,30秒后系统会自动更新,须重新扫。登录时须与考生账号绑定微信号,一个微信号只能绑定一名考生,如果需要更换,须解绑后再重新绑定。
(2)账号登录。
考生输入登录账号(即中招考号)、密码(考生在注册时设置的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进入志愿填报界面。
【温馨提示】
若考生忘记登录账号和密码,可通过以下方式找回:
●忘记账号:考生可到所在初中学校查询,由学校登录中招管理系统,点击“报名信息管理”菜单下“考生报名管理”页面进行查看考生信息。
●忘记密码或密码丢失:之前采集中招信息时,平台与考生预留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已经绑定,可向账号绑定手机发送短信,帮助考生找回密码。考生可根据登录页面提示,通过电子邮箱或者手机号码两种方式找回密码。
如果密码依旧无法找回,可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携带考生学生证或户口簿,到考生所在初中的教务处办理密码重置;社会青年考生可到市中招办(中州中路211号市三中)现场办理密码重置。
第二步 照顾对象申请
考生登录后,点击左侧“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菜单,即可进入志愿填报页面。填报志愿前,首先要进行照顾对象申请,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照顾类型,若符合多项照顾条件,可选择其中照顾力度较大的一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要如实选择照顾类型;若不具备照顾条件,可直接选择“无”。
【温馨提示】
志愿填报过程中,市中招办会根据前一阶段审核的结果,对考生此次提交的加分照顾条件再次进行网上审核。
第三步 志愿填报
考生按照系统提示,点击选择框的倒三角弹出志愿学校列表框,考生可在列表框中选择要报考的学校(点击学校名称前的圆点即可)。
如果考生需要删除本批志愿,可以点击打开本批次志愿列表,然后点击页面上方的“清除”。选择完成后,点击“保存”,会出现“2021年中招考试承诺书”界面,点击“同意”即可完成填报。
考生选择志愿时,考生可按照我市中招志愿填报要求,选择相应高中报考。需要提醒的是,由于该平台为全省统一平台,我市无法更改设置选项,因此考生在志愿填报界面看到的批次设置和我市志愿批次为以下对应关系:
●提前批志愿
面向本市的第一志愿:市提前一批志愿;
面向本市的第二志愿:市提前二批第一志愿;
面向本市的第三志愿:市提前二批第二志愿;
●批次志愿
第一批统招志愿的第一志愿:市一批第一志愿;
第一批统招志愿的第二志愿:市一批第二志愿;
第二批统招志愿的第一志愿:市二批志愿。
【温馨提示】
以下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能参加网上志愿填报:不是2021年的中招考生的;未采集综合素质毕业总评信息和未审核通过的考生;未报名的考生和报名后未审核通过的考生。
志愿填报最后一项为“是否同意调剂”选项,该项为必填项。虽然我市中招政策中并未涉及调剂志愿等内容,但因该平台为全省统一平台,我市无法更改设置选项,因此考生须选择“同意”后方可保存。
第四步 修改志愿
在网上志愿填报结束前,考生可不限次数修改志愿,以最后一次填报的志愿为准。每次修改志愿,须在最近一次修改的半小时后进行,否则系统不会出现“编辑”选项。
【温馨提示】
6月4日24时0分0秒,我市中招志愿网上填报平台将自动关闭,之后就无法修改、填报志愿了。
填报志愿时,一台电脑无法同时登录多个账号,选择完成后要点击“保存”;考生操作结束后,要点击“退出”按钮退出,以防密码丢失或被篡改。退出后间隔30分钟,其他同学才能操作。
若志愿填报时出现了红色叹号,则说明该选项输入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可将鼠标放在该项目上,按照给出的提示说明进行修改。
志愿信息保存成功后,考生可点击“查看详情”,进入志愿信息查看界面,核对自己填报的志愿信息是否有误。
第五步 志愿确认
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志愿登记表,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将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考生、家长要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确认。
【温馨提示】
对系统生成的志愿登记表,考生要仔细核对,看看信息是否有误;如需要修改,必须在志愿填报有效期内点击“编辑”,修改、完善自己的志愿信息;每次修改时,考生可对此前所填报的志愿全部清除后再次填报,以减小出错概率。
“需要提醒的是,大家一定要把握好时间。”市教育局中招办相关负责人说,在往年志愿填报过程中,不少家长总是很纠结——不到最后一刻决定不了。虽然在规定时间内,早报志愿与晚报没区别,但根据往年情况,志愿填报结束前的一段时间,平台访问量会大增,往年曾出现过访问量突增造成平台拥堵。希望家长和考生合理规划时间,以防后期扎堆填报志愿受阻。
关于中考,如果您有疑问,可拨打18638851265与记者联系,也可以关注洛阳晚报教育周刊微信公众号(lywbjyzk)获取权威信息。
(首席记者 焦琳)
第一步 登录平台
今年,我市中招考生网上报名有两条途径:
1.登录“河南省普通高中综合信息管理系统”网站,在首页点击“中招学生”进入“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页面。
2.直接访问https://t.cn/A6tFmWtb,进入“河南省高中阶段教育招生信息服务平台”页面。
考生进入网站后,可在平台首页导航中点击“普通高中”,进入考生登录界面。考生可根据个人报考类型,选择“普通高中”或“普通中专”,进入相应登录页面。
省招办推荐使用IE8浏览器、360浏览器、QQ浏览器、火狐浏览器、搜狗浏览器等。请注意,一台电脑无法同时登录多个账号。
登录平台时,考生可选择以下两种方式:
(1)微信扫二维码登录。
二维码有效期为30秒,30秒后系统会自动更新,须重新扫。登录时须与考生账号绑定微信号,一个微信号只能绑定一名考生,如果需要更换,须解绑后再重新绑定。
(2)账号登录。
考生输入登录账号(即中招考号)、密码(考生在注册时设置的密码)和验证码,点击“登录”即可进入志愿填报界面。
【温馨提示】
若考生忘记登录账号和密码,可通过以下方式找回:
●忘记账号:考生可到所在初中学校查询,由学校登录中招管理系统,点击“报名信息管理”菜单下“考生报名管理”页面进行查看考生信息。
●忘记密码或密码丢失:之前采集中招信息时,平台与考生预留的手机号码、电子邮箱已经绑定,可向账号绑定手机发送短信,帮助考生找回密码。考生可根据登录页面提示,通过电子邮箱或者手机号码两种方式找回密码。
如果密码依旧无法找回,可由学生本人或家长携带考生学生证或户口簿,到考生所在初中的教务处办理密码重置;社会青年考生可到市中招办(中州中路211号市三中)现场办理密码重置。
第二步 照顾对象申请
考生登录后,点击左侧“普通高中志愿填报”菜单,即可进入志愿填报页面。填报志愿前,首先要进行照顾对象申请,考生可根据个人情况选择照顾类型,若符合多项照顾条件,可选择其中照顾力度较大的一项。符合照顾条件的考生要如实选择照顾类型;若不具备照顾条件,可直接选择“无”。
【温馨提示】
志愿填报过程中,市中招办会根据前一阶段审核的结果,对考生此次提交的加分照顾条件再次进行网上审核。
第三步 志愿填报
考生按照系统提示,点击选择框的倒三角弹出志愿学校列表框,考生可在列表框中选择要报考的学校(点击学校名称前的圆点即可)。
如果考生需要删除本批志愿,可以点击打开本批次志愿列表,然后点击页面上方的“清除”。选择完成后,点击“保存”,会出现“2021年中招考试承诺书”界面,点击“同意”即可完成填报。
考生选择志愿时,考生可按照我市中招志愿填报要求,选择相应高中报考。需要提醒的是,由于该平台为全省统一平台,我市无法更改设置选项,因此考生在志愿填报界面看到的批次设置和我市志愿批次为以下对应关系:
●提前批志愿
面向本市的第一志愿:市提前一批志愿;
面向本市的第二志愿:市提前二批第一志愿;
面向本市的第三志愿:市提前二批第二志愿;
●批次志愿
第一批统招志愿的第一志愿:市一批第一志愿;
第一批统招志愿的第二志愿:市一批第二志愿;
第二批统招志愿的第一志愿:市二批志愿。
【温馨提示】
以下不符合规定的考生,不能参加网上志愿填报:不是2021年的中招考生的;未采集综合素质毕业总评信息和未审核通过的考生;未报名的考生和报名后未审核通过的考生。
志愿填报最后一项为“是否同意调剂”选项,该项为必填项。虽然我市中招政策中并未涉及调剂志愿等内容,但因该平台为全省统一平台,我市无法更改设置选项,因此考生须选择“同意”后方可保存。
第四步 修改志愿
在网上志愿填报结束前,考生可不限次数修改志愿,以最后一次填报的志愿为准。每次修改志愿,须在最近一次修改的半小时后进行,否则系统不会出现“编辑”选项。
【温馨提示】
6月4日24时0分0秒,我市中招志愿网上填报平台将自动关闭,之后就无法修改、填报志愿了。
填报志愿时,一台电脑无法同时登录多个账号,选择完成后要点击“保存”;考生操作结束后,要点击“退出”按钮退出,以防密码丢失或被篡改。退出后间隔30分钟,其他同学才能操作。
若志愿填报时出现了红色叹号,则说明该选项输入的内容不符合要求,可将鼠标放在该项目上,按照给出的提示说明进行修改。
志愿信息保存成功后,考生可点击“查看详情”,进入志愿信息查看界面,核对自己填报的志愿信息是否有误。
第五步 志愿确认
完成网上志愿填报后,系统会自动生成志愿登记表,考生所在初中学校将打印志愿信息确认表,考生、家长要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确认。
【温馨提示】
对系统生成的志愿登记表,考生要仔细核对,看看信息是否有误;如需要修改,必须在志愿填报有效期内点击“编辑”,修改、完善自己的志愿信息;每次修改时,考生可对此前所填报的志愿全部清除后再次填报,以减小出错概率。
“需要提醒的是,大家一定要把握好时间。”市教育局中招办相关负责人说,在往年志愿填报过程中,不少家长总是很纠结——不到最后一刻决定不了。虽然在规定时间内,早报志愿与晚报没区别,但根据往年情况,志愿填报结束前的一段时间,平台访问量会大增,往年曾出现过访问量突增造成平台拥堵。希望家长和考生合理规划时间,以防后期扎堆填报志愿受阻。
关于中考,如果您有疑问,可拨打18638851265与记者联系,也可以关注洛阳晚报教育周刊微信公众号(lywbjyzk)获取权威信息。
(首席记者 焦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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