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厦门五缘实验学校新校区落户同安新城】昨日,记者从同安区教育局获悉,同安新城教育迎来新的发展机遇:厦门五缘实验学校新校区落户同安新城,未来主要服务同安区生源。
据同安区教育局说,原先启动的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同安校区,调整为厦门五缘实验学校同安校区(小学部);厦门六中同安校区(初中部),调整为厦门五缘实验学校同安校区(初中部)。办学模式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规模为72班(其中小学48班,初中24班)。为了更好地推进厦门五缘实验学校同安校区,将按照一流学校硬件标准开展设计和建设工作。
同时,西柯中心小学将配套初中。为确保小升初学位数匹配,拟在西柯中心小学的基础上,增设24班规模的初中部,形成72班规模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以满足片区未来学位需求。via 厦门晚报
据同安区教育局说,原先启动的厦门外国语学校附属小学同安校区,调整为厦门五缘实验学校同安校区(小学部);厦门六中同安校区(初中部),调整为厦门五缘实验学校同安校区(初中部)。办学模式为九年一贯制学校,办学规模为72班(其中小学48班,初中24班)。为了更好地推进厦门五缘实验学校同安校区,将按照一流学校硬件标准开展设计和建设工作。
同时,西柯中心小学将配套初中。为确保小升初学位数匹配,拟在西柯中心小学的基础上,增设24班规模的初中部,形成72班规模的九年一贯制学校,以满足片区未来学位需求。via 厦门晚报
#西安教育##西安头条#曲江第八小学乱收费
有人投诉,曲江教育局和曲江第八小学乱收费。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曲江第八小学从第三方机构引入“莱奥足球”项目,一个人收费980元,违反了发改委、教育局和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转发我省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的名义做“搭车收费”。学校不得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增加收费项目,给小学生造成经济负担。
这个事情我们该如何解读呢?
曲江第八小学违反了好几个规定。
首先,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25条明文规定,学校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产品的方式谋取利益。曲江第八小学这么做,很明显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其推销莱奥足球的项目和推销商品或服务没有本质区别。
其次,《关于转发我省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第二条,学校不得自行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收取费用。
有国家法律,有地方的通知,曲江八小本应该认真的做好课后服务,不要在任何第三方机构上让学生掏钱。但曲江八小作为义务教育机构公然违反《义务教育法》,强迫让学生参加第三方机构的课后服务。可想而知,曲江八小的课后服务到了令利智昏的程度了。曲江八小必须停止其错误做法,向家长诚恳道歉。
有人投诉,曲江教育局和曲江第八小学乱收费。
这是怎么回事呢?原来,曲江第八小学从第三方机构引入“莱奥足球”项目,一个人收费980元,违反了发改委、教育局和财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转发我省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严禁学校以课后服务的名义做“搭车收费”。学校不得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增加收费项目,给小学生造成经济负担。
这个事情我们该如何解读呢?
曲江第八小学违反了好几个规定。
首先,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25条明文规定,学校不得以向学生推销或变相推销产品的方式谋取利益。曲江第八小学这么做,很明显违反了《义务教育法》。其推销莱奥足球的项目和推销商品或服务没有本质区别。
其次,《关于转发我省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第二条,学校不得自行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收取费用。
有国家法律,有地方的通知,曲江八小本应该认真的做好课后服务,不要在任何第三方机构上让学生掏钱。但曲江八小作为义务教育机构公然违反《义务教育法》,强迫让学生参加第三方机构的课后服务。可想而知,曲江八小的课后服务到了令利智昏的程度了。曲江八小必须停止其错误做法,向家长诚恳道歉。
【诱导超量点餐、暴饮暴食“网络吃播”等行为将受罚 《西安市反餐饮浪费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禁止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约束机关单位、学校等堂食浪费,禁止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等媒体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视频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3月23日,《西安市反餐饮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报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西安市约束餐饮浪费行为自此有了法律依据。
《条例》经1月27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共三十七条,主要从反餐饮浪费的原则和工作机制、政府及其部门等相关主体的责任、宣传教育引导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西安市反餐饮浪费工作进行了规范。
餐厅应提醒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条例》明确了餐饮服务经营者义务,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合理确定数量、分量,提供半份餐、小份餐、小量组合等不同规格选择;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提示消费者餐后打包剩余饭菜,提供打包服务;提供团体用餐服务或者宴席服务的,科学设计菜单、套餐,根据用餐人数和预订需求提出点餐建议;提供自助餐服务的,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提供不同规格餐具,提醒消费者按需、少量、多次取餐等。
同时,《条例》明确,禁止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强制消费或者变相强制消费,组织鼓励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违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良好风尚的推销活动,以提供套餐服务的方式,推销过量宴席等餐饮浪费行为。
《条例》还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反对餐饮浪费。比如在菜单上标注食品主辅配料、口味、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为消费者提供点餐提示;为消费者提供分餐服务;通过打折、积分、停车优惠等多种方式奖励节约用餐的消费者;明示厨余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并向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建设中央厨房、配送中心等,完善统一采购、统一加工、统一配送体系等。
公职人员等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学校要丰富套餐规格、口味
法规落实、风气养成,需要社会中坚力量做表率。《条例》要求,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教育工作者、社会公众人物应当带头倡导健康文明节俭的餐饮消费理念,在反餐饮浪费工作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公务活动用餐应当按照快捷、健康、节约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饭菜数量和用餐方式,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主要提供家常菜和不同地域通用的食品,可以根据用餐人数提供半份餐、小份餐、小量组合等不同规格选择。
除了机关、单位,条例也将目光投向校园和旅游景区等。《条例》明确,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应当根据学生的性别、年龄、民族、地域、体质情况改进供餐方式,丰富不同规格配餐和口味选择,满足不同的餐饮需求。
为旅游者提供餐饮服务的景区、饭店、民宿、农家乐等经营者应当将反餐饮浪费纳入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引导旅游者文明健康用餐。鼓励为旅游者提供量小样多的用餐服务,满足旅游者体验本地特色食品需求。旅行社及导游应当合理安排团队用餐,提醒旅游者适量点餐、取餐,引导旅游者文明节俭用餐。
《条例》还建议将每年八月第一个星期定为西安市反餐饮浪费宣传周。
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网络吃播”要受惩处
针对时兴的“网络吃播”领域,《条例》也作了规定。
《条例》明确,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等媒体,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加强节目、音视频信息管理,提倡节俭用餐,反对餐饮浪费;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停止提供信息服务。
《条例》明确,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由文化旅游、网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条例》经1月27日西安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通过,共三十七条,主要从反餐饮浪费的原则和工作机制、政府及其部门等相关主体的责任、宣传教育引导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对西安市反餐饮浪费工作进行了规范。
餐厅应提醒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
《条例》明确了餐饮服务经营者义务,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合理确定数量、分量,提供半份餐、小份餐、小量组合等不同规格选择;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提示消费者餐后打包剩余饭菜,提供打包服务;提供团体用餐服务或者宴席服务的,科学设计菜单、套餐,根据用餐人数和预订需求提出点餐建议;提供自助餐服务的,主动告知消费规则和防止食品浪费要求,提供不同规格餐具,提醒消费者按需、少量、多次取餐等。
同时,《条例》明确,禁止餐饮服务经营者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强制消费或者变相强制消费,组织鼓励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违背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良好风尚的推销活动,以提供套餐服务的方式,推销过量宴席等餐饮浪费行为。
《条例》还鼓励餐饮服务经营者采取有效措施,反对餐饮浪费。比如在菜单上标注食品主辅配料、口味、分量、规格、建议消费人数等信息,为消费者提供点餐提示;为消费者提供分餐服务;通过打折、积分、停车优惠等多种方式奖励节约用餐的消费者;明示厨余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并向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收取处理厨余垃圾的相应费用;建设中央厨房、配送中心等,完善统一采购、统一加工、统一配送体系等。
公职人员等要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学校要丰富套餐规格、口味
法规落实、风气养成,需要社会中坚力量做表率。《条例》要求,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教育工作者、社会公众人物应当带头倡导健康文明节俭的餐饮消费理念,在反餐饮浪费工作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公务活动用餐应当按照快捷、健康、节约的要求,科学合理安排饭菜数量和用餐方式,推行简餐和标准化饮食,主要提供家常菜和不同地域通用的食品,可以根据用餐人数提供半份餐、小份餐、小量组合等不同规格选择。
除了机关、单位,条例也将目光投向校园和旅游景区等。《条例》明确,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食堂,校外供餐单位应当根据学生的性别、年龄、民族、地域、体质情况改进供餐方式,丰富不同规格配餐和口味选择,满足不同的餐饮需求。
为旅游者提供餐饮服务的景区、饭店、民宿、农家乐等经营者应当将反餐饮浪费纳入服务流程和操作规范,引导旅游者文明健康用餐。鼓励为旅游者提供量小样多的用餐服务,满足旅游者体验本地特色食品需求。旅行社及导游应当合理安排团队用餐,提醒旅游者适量点餐、取餐,引导旅游者文明节俭用餐。
《条例》还建议将每年八月第一个星期定为西安市反餐饮浪费宣传周。
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网络吃播”要受惩处
针对时兴的“网络吃播”领域,《条例》也作了规定。
《条例》明确,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等媒体,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加强节目、音视频信息管理,提倡节俭用餐,反对餐饮浪费;禁止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发现用户有违反上述规定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相关信息;情节严重的,应当停止提供信息服务。
《条例》明确,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制作、发布、传播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等浪费食品的节目或者音视频信息的,由文化旅游、网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以责令暂停相关业务、停业整顿,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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