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 【市统计局提升“四个服务”为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献“计”出力】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重大决策部署,市统计局围绕市委“登高望远、奋力争先”总要求,按照市委“统计工作要为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的指示要求,以做好“数说发展”服务文章和锻造“泰数先锋”统计力量为抓手,深入开展“服务创新年”活动,持续提升“四个服务”,为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贡献统计力量。
服务企业,找准服务创新出发点
“过硬”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服务创新的基础。聚焦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统计数据需求,市统计局紧紧围绕提升源头数据质量这个核心,按照《全市主要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定期核验制度》《关于建立全市开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统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的通知》要求,着力打造全员全域全程数据质量闭环管控体系,把好随报、随审第一关口,加强对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的审核力度,做到全方位、无死角审核监测。今年以来,市统计局动态监测1139家新型工业化强市重点产业链企业,现场核查重点企业、项目近200家,对企业开展“面对面”培训指导,为企业“上门送法”,纠治数据质量风险隐患,增强企业依法依规统计意识和统计能力。市统计局积极推动政策、资金、力量向重点企业倾斜,推广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经验做法,夯实新型工业化强市重点企业统计基础。同时,市统计局不断完善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制度,鼓励出台企业统计人员补贴政策,提升企业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及职业获得感,形成人员稳定、业务提升、数据规范的良性循环。
服务基层,抓住服务创新根本点
基层和基础工作是统计事业的两大根基,市统计局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做强根基支撑。坚持人才强基,市统计局扎实推进“双定向”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积极评选、推送省市级统计人才培育工程人选,稳定基层队伍;开展市、县、乡统计人员“大培训”“大比武”,推动“学法考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积极参与全省统计业务知识竞赛,促进统计法治意识及业务水平提升;做实数据来源,强化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重点产业链企业资源挖潜,成立纳统服务专班,有效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充实“种子培育库”“准四上企业库”“达规预备库”,及时更新完善统计单位名录。针对部分重点企业(项目)纳统难题,市统计局主动靠前服务,及时掌握企业、项目建设进展,实现精准指导,提高纳统效率,做到应纳尽纳、应统尽统,为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服务部门,把握服务创新着力点
市统计局坚持系统联动,积极主动与部门沟通协调,着力加强部门统计业务。按照《山东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要求,市统计局服务部门统计“五有”“五化”落实,健全部门统计管理制度,推动部门行政记录与统计基本名录信息交换,拓展部门信息共享范围,增强部门统计工作支撑力。同时,利用好“泰安统计信息网”“泰安统计”微信公众号,强化《中国信息报》阵地作用,促进“统计+新媒体”融合,及时跟进反映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成果。在此基础上,市统计局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定期通报制度,会同经济主管部门、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深入企业调研,把主要经济指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压力传导到部门和县市区,形成合力,共谋发展,共筑“大统计”,为全市重点产业链的平稳健康运行贡献统计力量。
服务决策,做优服务创新关键点
市统计局充分发挥“用数据说话,为发展服务”职能作用,融入发展,科学监测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实施成效。聚焦原材料价格上涨、能源供给趋紧、粗钢产量压减等新形势,积极探索统计数据背后反映的问题,提高统计预警研判水平;创新推出《统计内参》等专题解析报告,开发《泰安新型工业化强市重点产业链监测月报》等统计产品,及时、主动、准确地报送统计监测情况,提前分析研判指标运行趋势。同时,市统计局积极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充分开发统计数据库,围绕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积极推动统计由“数库”向“智库”转变,为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智慧。
据了解,下一步,市统计局将坚持“站高谋远”的眼光和“严真细实快”的作风,高点强攻,创新突破,凝心聚力,积极作为,以各项统计工作的真抓实干、落实落细,赋能全市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
服务企业,找准服务创新出发点
“过硬”统计数据质量是统计服务创新的基础。聚焦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统计数据需求,市统计局紧紧围绕提升源头数据质量这个核心,按照《全市主要统计数据质量管控制度》《全市规模以上工业统计数据定期核验制度》《关于建立全市开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纳统情况定期通报制度的通知》要求,着力打造全员全域全程数据质量闭环管控体系,把好随报、随审第一关口,加强对重点产业链龙头企业的审核力度,做到全方位、无死角审核监测。今年以来,市统计局动态监测1139家新型工业化强市重点产业链企业,现场核查重点企业、项目近200家,对企业开展“面对面”培训指导,为企业“上门送法”,纠治数据质量风险隐患,增强企业依法依规统计意识和统计能力。市统计局积极推动政策、资金、力量向重点企业倾斜,推广企业统计规范化建设示范点经验做法,夯实新型工业化强市重点企业统计基础。同时,市统计局不断完善基层统计人才培育制度,鼓励出台企业统计人员补贴政策,提升企业统计人员业务素质及职业获得感,形成人员稳定、业务提升、数据规范的良性循环。
服务基层,抓住服务创新根本点
基层和基础工作是统计事业的两大根基,市统计局坚持重心下移、资源下沉,做强根基支撑。坚持人才强基,市统计局扎实推进“双定向”统计专业技术职称聘任,积极评选、推送省市级统计人才培育工程人选,稳定基层队伍;开展市、县、乡统计人员“大培训”“大比武”,推动“学法考法”“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积极参与全省统计业务知识竞赛,促进统计法治意识及业务水平提升;做实数据来源,强化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重点产业链企业资源挖潜,成立纳统服务专班,有效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充实“种子培育库”“准四上企业库”“达规预备库”,及时更新完善统计单位名录。针对部分重点企业(项目)纳统难题,市统计局主动靠前服务,及时掌握企业、项目建设进展,实现精准指导,提高纳统效率,做到应纳尽纳、应统尽统,为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提供坚实的统计保障。
服务部门,把握服务创新着力点
市统计局坚持系统联动,积极主动与部门沟通协调,着力加强部门统计业务。按照《山东省部门统计工作规范》要求,市统计局服务部门统计“五有”“五化”落实,健全部门统计管理制度,推动部门行政记录与统计基本名录信息交换,拓展部门信息共享范围,增强部门统计工作支撑力。同时,利用好“泰安统计信息网”“泰安统计”微信公众号,强化《中国信息报》阵地作用,促进“统计+新媒体”融合,及时跟进反映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成果。在此基础上,市统计局完善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及定期通报制度,会同经济主管部门、重点产业链牵头部门深入企业调研,把主要经济指标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压力传导到部门和县市区,形成合力,共谋发展,共筑“大统计”,为全市重点产业链的平稳健康运行贡献统计力量。
服务决策,做优服务创新关键点
市统计局充分发挥“用数据说话,为发展服务”职能作用,融入发展,科学监测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实施成效。聚焦原材料价格上涨、能源供给趋紧、粗钢产量压减等新形势,积极探索统计数据背后反映的问题,提高统计预警研判水平;创新推出《统计内参》等专题解析报告,开发《泰安新型工业化强市重点产业链监测月报》等统计产品,及时、主动、准确地报送统计监测情况,提前分析研判指标运行趋势。同时,市统计局积极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联合,充分开发统计数据库,围绕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开展专题调研和课题研究,积极推动统计由“数库”向“智库”转变,为新型工业化强市战略科学决策提供统计智慧。
据了解,下一步,市统计局将坚持“站高谋远”的眼光和“严真细实快”的作风,高点强攻,创新突破,凝心聚力,积极作为,以各项统计工作的真抓实干、落实落细,赋能全市新型工业化强市建设。
华晨集团公布重整进展:正有序开展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职工安置工作
中国债券信息网3月23日消息,3月22日,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截至2022年3月21日,管理人共接受6027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67亿元,其中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或暂缓确认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13亿元。公司目前正在管理人的监督下有序开展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的职工安置工作。
中国债券信息网3月23日消息,3月22日,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重整进展情况的公告:截至2022年3月21日,管理人共接受6027家债权人申报债权,申报债权总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67亿元,其中管理人初步审查确认或暂缓确认的金额合计为人民币513亿元。公司目前正在管理人的监督下有序开展华晨集团等12家企业的职工安置工作。
【小米以“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辞退员工终审败诉】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日前公开北京小米移动软件有限公司与前员工何某相关劳动争议二审判决结果,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维持一审原判,小米公司需与何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天眼查App显示,何某于2019年5月27日入职小米公司,双方签订了期限至2022年5月31日的劳动合同。小米公司主张因何某绩效考核分数较低,属于不能胜任工作,于2020年11月4日式告知何某改进计划不达标,属于经培训后其仍不能胜任工作,并向其邮寄了解除协议,小米认为与何某解除劳动合同应属合法。
何某要求小米公司与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该委以京海劳人仲字[2021]第2848号裁决书裁决小米公司与何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小米公司不服仲裁裁决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定小米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以何某不能胜任工作,2020年9月邀请何某进入绩效改进计划进行培训,但小米公司与何某签订的《绩效改进计划》,明显属于其公司制定的工作计划和目标,而非培训。小米公司在未对何某进行培训或者调岗的情况下,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一审法院判决小米公司应继续履行与何某的劳动合同关系。
小米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二审维持原判。
天眼查App显示,何某于2019年5月27日入职小米公司,双方签订了期限至2022年5月31日的劳动合同。小米公司主张因何某绩效考核分数较低,属于不能胜任工作,于2020年11月4日式告知何某改进计划不达标,属于经培训后其仍不能胜任工作,并向其邮寄了解除协议,小米认为与何某解除劳动合同应属合法。
何某要求小米公司与其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向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该委以京海劳人仲字[2021]第2848号裁决书裁决小米公司与何某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小米公司不服仲裁裁决结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审法院认定小米公司于2020年11月4日以何某不能胜任工作,2020年9月邀请何某进入绩效改进计划进行培训,但小米公司与何某签订的《绩效改进计划》,明显属于其公司制定的工作计划和目标,而非培训。小米公司在未对何某进行培训或者调岗的情况下,直接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一审法院判决小米公司应继续履行与何某的劳动合同关系。
小米公司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日前二审维持原判。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