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桥专家孔庆普先生关于赵州桥(安济桥)修缮前后的回忆文章。从修缮方式的讨论上,可以看出各方处于不同考虑,希望采取的修缮方式也不同,特别是何为“整旧如旧”“修旧如旧”的讨论,到现在依然是辨不清楚的一件事,原文摘于《中国古桥结构考察》第六章《古代桥梁结构考察》:
安济桥位于河北省赵县大石桥村,俗称赵州大石桥,跨于洨河上。建于隋代大业年间(605-616),是全世界现存最古老、跨度最大的一座圆弧形敞肩式石拱桥。1953年5月上旬,李尚德、王文俊和我去参加安济桥基础探査作业。此次探查,在河床中发现许多旧石件。因为没有施工机械,全靠人工作业,施工很困难,挖掘面未达到计划挖掘范围,找到旧石件数十件,包括桥栏杆望柱、栏板、拱碹石等。还发现一个地基钻探用的工具,北京称“勺钻”,钻头长22公分,上端有木钻杆儿(折断)。钻探工作尚未按计划完成,汛期过后继续挖掘。
1954年6月,北京代表组(李尚德、王文俊、孔庆普、李卓屏)列席参加安济桥大修工程技术研讨会(在赵县县城)。又见到郭瑞恒和朱士文。据介绍,1952年年底,河北省公路局正式向省交通厅报告,建议安济桥进行大修。省长办公会对保护安济桥的事情很重视,时值解放初期,当前需要做的工程很多,省财政较紧,近期尚难安排安济桥大修工程资金,可以先安排一部分资金,先行实施一部分准备工作,嗣后可分期安排。省政府要求公路局先进行安济桥勘测及制订修理方案,做出工程概算。
河北省公路局又与省文化局商量,由文化局给文化部社会文化管理局打报告说明安济桥是一座1000多年的文物古桥,年久失修,拱碹已损坏局部,应该进行大修。省财政当前有困难,社会文化局可否资助?社会文化局遂派人调查安济桥,认为安济桥确实应该进行大修,于是向文化部提出资助大修安济桥的建议。
1953年4月,桥梁专家茅以升先生的助手罗英来河北省公路局了解安济桥及河北省的古桥情况。得知河北省公路局正为安济桥大修工程费用发愁,罗英看过安济桥以后,将安济桥的现状和河北省公路局正为安济桥大修工程费用发愁的事向茅以升先生报告。茅以升先生于是给交通部部长章伯钩写信,汇报安济桥的现状,说明大修的必要性,希望交通部对河北省给予支持。不久,交通部通知河北省交通厅,安济桥大修工程投资将列人1954年计划。1954年,交通部和文化部先后拨专款给河北省,安济桥得以实施大修工程。
郭瑞恒和朱士文拿出安济桥的技术资料介绍。安济桥又名赵州桥,俗称大石桥,或赵州大石桥。据史料记载,该桥建于隋代大业(隋炀帝杨广)年间(605一616),是一座单跨圆弧形敞肩式石拱桥,主拱碹是圆弧形并列式结构,由28道拱碹石并列构成,净跨径37公尺多(东西两边稍有出人),矢高7.23公尺,拱圈半径为27.30-27.70公尺(拱圈整体有变形),属于坦型拱。桥梁全长50.83公尺,全宽约9公尺(局部损坏)。拱碹厚11.15公尺(拱背的上面不平),有效厚度1公尺。拱上两端各有2个小孔洞(通称复拱),也是圆弧形并列式结构,南端的1个小孔拱碹是27道拱碹石,其余3个小孔拱碹均为28道拱碹石。外侧小孔的净跨径是3.80公尺,内侧小孔的净跨径是2.85公尺,拱碹厚65公分。桥台基础属于石砌实体浅基础,拱脚以下有5层石板,其厚(高)度约1.60公尺,宽度约5.80公尺,长约9.60公尺。基础表面未发现裂缝,两头的高程差很小,基本上处于水平状态。经探查,桥台下面未发现木桩,桥台直接落在天然土基上。
安济桥大修工程方案,几经讨论,安济桥大修的原则与基本做法得以确定:一,上部结构全部拆卸,桥台和基础原样利用。二,桥梁主体,原则上按照原结构、原形式修复,内部构造方面可以使用新型材料,初步计划在拱背上浇注一层钢筋混凝土。三,凡是可利用的旧石件,原则上按原件原位安装。四,需要添配的石件,选择同种类优质石料,按照同种石件的形式和规格雕作,一律不进行“作旧处理”。五,桥栏杆的形式暂时不定,待进一步发掘完成以后,再行设定。六,石件拆卸时,必须逐件编号登记,按顺序码放。检査旧石件中必须更换的石年.做特别记号,测量其尺寸,详细登记。七,拆卸时间,计划在今年(1954)下汛以后,修复时间安排在明年(1955)汛期以前。
后两次研讨会主要是研究具体技术问题,提出以下八个主要问题:一,现有的拱圈整体有些变形,是千年来逐渐形成的状况,修复时要不要调正?如果调正,必将有几道拱圈的长度产生变化,而且其变量极具微小,如何解决?是更换部分拱碹石?还是在接缝中加人高强度结合材料?加入什么材科为最好?二,主拱圈中每块拱碹石的对接缝两侧各有一对银锭形铁锔子,拱背上拱圈的拼缝上也有铁锔子,拱碹石均为受压件,联结铁件(铁鍋子)开不起作用,是保留还是取消?三,拱背上浇注钢筋混凝土层,算不算改变古桥的原结构?四,拱背上的横向联结铁杠,浇注拱背混凝土时,铁杠是全部保留,还是取消中段,保留端部(勾头)?五,拱背混凝土的上面要不要加铺防水层?六,东侧的局部拱碹已经损坏,必须配制新拱碹,而西面外边的拱碹完整,是保持原样,还是将旧件表面加工见新?七,旧仰天石(金边线)和地伏石损坏数量较多,是将旧石件用于同一边,另一边配制新件?还是全部更新?或新旧件混合使用?如果全部更新,则失夫古桥原貌,如果将旧石件全部利用,不足部分添配新石件,必将出现新旧不一致现象。八,拱架的设计是按照原拱圈的实有情况,还是按照平衡状态设计?为落架所设的支撑点,是采用千斤顶,还是使用抄手楔或沙箱?等等。
1954年6月下旬,召开安济桥大修工程技术研究扩大会议,北京市出席会议的代表组成员有王文俊、李尚德、孔庆普。文化部出席会议的代表组成员有俞同魁、祁英涛、陈继宗。
关于安济桥大修的原则问题,又有人提出应该按照梁思成先生的“整旧如旧”原则修复,大修古桥应该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施工,应该将添配的新石件进行“特殊技术处理”,使得古桥大修以后依然像是一座千年古桥。
文化部代表和北京代表,以及省里的几位工程技术人员坚决反对。有一位清华大学毕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说,梁思成先生的确讲过,在古建修缮工程中应该按照“整旧如旧”的原则施工。梁先生对“整旧如旧”有解释,他说,“整旧如旧”的意思是,古代建筑在修理过程中一定要保持古建的原结构、原形式。“整旧如旧”并非“修旧如旧”。
主持安济桥大修工程施工的一位工程师说,我们这里有几位老石匠,他们部有“修旧如旧”的经验。就是把新石件加工完成以后,经过“作旧处理”,使新但件变得如同旧石件一样,这是造假的一种技术手法。在古桥修理工程中,万万不可“修旧如旧”。
俞同魁提出,古代建筑修缮工程,讲究历史的纪实性和可读性,在古代桥梁修理工程中也应该遵循这个精神。
河北省公路局的一位负责同志说,安济桥难得一次大修机会,从长远考虑,可换可不换的旧石件尽量更换,所有新石件一律不进行“作旧处理”,但是,总体上要保持古桥的原样。
北京的代表和文整会的代表认为,旧桥面石板应该全部利用,如此可以记录古桥的原貌。缺点是桥面高低不平,游人行走不便。
最后确定的大修工程设计,桥面上的旧石板全部更新,在桥面上人工磨出一道“车辙沟”和一个“驴蹄印”。1000多年的桥面石板被废弃。
1955年,安济桥大修工程施工期间,在朱士文的帮助下,看到研究安济桥大修工程的一些文件。
(1)安济桥的建成年代是隋代,距今已有1300多年。据《水经注》记载,晋朝太康三年(282)建成石拱桥——“旅人桥”,这是史书记载中国最早的石拱桥,根据安济桥结构状况,从晋朝太康三年(282)到隋代大业(605-616)才300多年的历史,由小跨径的半圆形拱桥发展到大跨径的圆弧形拱桥,而且是坦拱敞肩结构、其进步过程至少应该经过500年以上的历史,也就是说,拱形结构在中国桥梁上的应用应该在西汉或东汉时期已经实现。
(2)安济桥为什么不采用木桩基础?一个可能是当时尚未学会打桩技术,另一个可能是认为洨河水较为平缓,河床土质比较坚硬。
(3)如此坦拱敞肩的圆弧拱,其水平推力相当大,桥台后背的长度和宽度,按照现代力学理论计算尚有潜力,当初是如何确定的?难道曾有计算?如果是凭经验所定,在此以前必然还曾做过此类结构的石拱桥。
(4)中国古代北方石拱桥的主拱圈结构,以纵联式为最多,纵联式拱碹基本属于整体性构造,稳定性好。并列式拱圈属于多道独立的拱碹构成整体拱圈,稳定性不如纵联式结构。李春竟然敢大胆地采用此种并列式做法,此人必然对桥梁结构具有相当多的经验,可谓一位了不起的桥梁专家。
(5)每道拱碹石接缝的两侧嵌有1对银锭铁,建桥者是想用这些银锭铁加强拱圈的纵向整体性。根据力学分析,主拱圈的受力主要是压力,因此银锭铁不起作用。
(6)拱圈的整体自下而上向内稍有收分,拱顶的宽度比拱脚处的宽度小约60公分,由于总收分很小,每道碹石的厚度差难以测出,当初可能也是出于从拱圈整体的稳定性考虑而采取此种做法。实际上此种措施对拱圈整体的稳定性并
不起作用。但是,此举对拱碹石的加工制作增加很大难度。
(7)每块拱碹石的端面加工非常平,而且端面均垂直于拱圈的中心线,这一点古代匠人做得非常好,完全符合结构力学原理。
(8)安济桥全桥所用的石料均为石灰岩,石灰岩的抗压和抗腐蚀性能远不面如花岗岩。据调查,赵县的西边,临城、赞、元氏、获鹿等县的山上都是石灰岩,可能是为就近取材而采用石灰岩。从桥梁内外石料的风化程度来看,虽然已经有1000多年的历史,石料的风化腐蚀程度并非多么严重。可能与赵县的气候、面河水的水质有关。
(9)安济桥主拱圈的厚度,按照现代结构力学理论计算,其厚度偏大,可以理解。主拱圈上面两端的小孔洞,其跨径的设计基本合理,也就是说,两跨小孔之间的墩墙位置正确,使得拱圈内的受力拱轴线全部在拱圈断面三分点以里。@文物医院 @新水令 @看碟听雨 @蘸盐
安济桥位于河北省赵县大石桥村,俗称赵州大石桥,跨于洨河上。建于隋代大业年间(605-616),是全世界现存最古老、跨度最大的一座圆弧形敞肩式石拱桥。1953年5月上旬,李尚德、王文俊和我去参加安济桥基础探査作业。此次探查,在河床中发现许多旧石件。因为没有施工机械,全靠人工作业,施工很困难,挖掘面未达到计划挖掘范围,找到旧石件数十件,包括桥栏杆望柱、栏板、拱碹石等。还发现一个地基钻探用的工具,北京称“勺钻”,钻头长22公分,上端有木钻杆儿(折断)。钻探工作尚未按计划完成,汛期过后继续挖掘。
1954年6月,北京代表组(李尚德、王文俊、孔庆普、李卓屏)列席参加安济桥大修工程技术研讨会(在赵县县城)。又见到郭瑞恒和朱士文。据介绍,1952年年底,河北省公路局正式向省交通厅报告,建议安济桥进行大修。省长办公会对保护安济桥的事情很重视,时值解放初期,当前需要做的工程很多,省财政较紧,近期尚难安排安济桥大修工程资金,可以先安排一部分资金,先行实施一部分准备工作,嗣后可分期安排。省政府要求公路局先进行安济桥勘测及制订修理方案,做出工程概算。
河北省公路局又与省文化局商量,由文化局给文化部社会文化管理局打报告说明安济桥是一座1000多年的文物古桥,年久失修,拱碹已损坏局部,应该进行大修。省财政当前有困难,社会文化局可否资助?社会文化局遂派人调查安济桥,认为安济桥确实应该进行大修,于是向文化部提出资助大修安济桥的建议。
1953年4月,桥梁专家茅以升先生的助手罗英来河北省公路局了解安济桥及河北省的古桥情况。得知河北省公路局正为安济桥大修工程费用发愁,罗英看过安济桥以后,将安济桥的现状和河北省公路局正为安济桥大修工程费用发愁的事向茅以升先生报告。茅以升先生于是给交通部部长章伯钩写信,汇报安济桥的现状,说明大修的必要性,希望交通部对河北省给予支持。不久,交通部通知河北省交通厅,安济桥大修工程投资将列人1954年计划。1954年,交通部和文化部先后拨专款给河北省,安济桥得以实施大修工程。
郭瑞恒和朱士文拿出安济桥的技术资料介绍。安济桥又名赵州桥,俗称大石桥,或赵州大石桥。据史料记载,该桥建于隋代大业(隋炀帝杨广)年间(605一616),是一座单跨圆弧形敞肩式石拱桥,主拱碹是圆弧形并列式结构,由28道拱碹石并列构成,净跨径37公尺多(东西两边稍有出人),矢高7.23公尺,拱圈半径为27.30-27.70公尺(拱圈整体有变形),属于坦型拱。桥梁全长50.83公尺,全宽约9公尺(局部损坏)。拱碹厚11.15公尺(拱背的上面不平),有效厚度1公尺。拱上两端各有2个小孔洞(通称复拱),也是圆弧形并列式结构,南端的1个小孔拱碹是27道拱碹石,其余3个小孔拱碹均为28道拱碹石。外侧小孔的净跨径是3.80公尺,内侧小孔的净跨径是2.85公尺,拱碹厚65公分。桥台基础属于石砌实体浅基础,拱脚以下有5层石板,其厚(高)度约1.60公尺,宽度约5.80公尺,长约9.60公尺。基础表面未发现裂缝,两头的高程差很小,基本上处于水平状态。经探查,桥台下面未发现木桩,桥台直接落在天然土基上。
安济桥大修工程方案,几经讨论,安济桥大修的原则与基本做法得以确定:一,上部结构全部拆卸,桥台和基础原样利用。二,桥梁主体,原则上按照原结构、原形式修复,内部构造方面可以使用新型材料,初步计划在拱背上浇注一层钢筋混凝土。三,凡是可利用的旧石件,原则上按原件原位安装。四,需要添配的石件,选择同种类优质石料,按照同种石件的形式和规格雕作,一律不进行“作旧处理”。五,桥栏杆的形式暂时不定,待进一步发掘完成以后,再行设定。六,石件拆卸时,必须逐件编号登记,按顺序码放。检査旧石件中必须更换的石年.做特别记号,测量其尺寸,详细登记。七,拆卸时间,计划在今年(1954)下汛以后,修复时间安排在明年(1955)汛期以前。
后两次研讨会主要是研究具体技术问题,提出以下八个主要问题:一,现有的拱圈整体有些变形,是千年来逐渐形成的状况,修复时要不要调正?如果调正,必将有几道拱圈的长度产生变化,而且其变量极具微小,如何解决?是更换部分拱碹石?还是在接缝中加人高强度结合材料?加入什么材科为最好?二,主拱圈中每块拱碹石的对接缝两侧各有一对银锭形铁锔子,拱背上拱圈的拼缝上也有铁锔子,拱碹石均为受压件,联结铁件(铁鍋子)开不起作用,是保留还是取消?三,拱背上浇注钢筋混凝土层,算不算改变古桥的原结构?四,拱背上的横向联结铁杠,浇注拱背混凝土时,铁杠是全部保留,还是取消中段,保留端部(勾头)?五,拱背混凝土的上面要不要加铺防水层?六,东侧的局部拱碹已经损坏,必须配制新拱碹,而西面外边的拱碹完整,是保持原样,还是将旧件表面加工见新?七,旧仰天石(金边线)和地伏石损坏数量较多,是将旧石件用于同一边,另一边配制新件?还是全部更新?或新旧件混合使用?如果全部更新,则失夫古桥原貌,如果将旧石件全部利用,不足部分添配新石件,必将出现新旧不一致现象。八,拱架的设计是按照原拱圈的实有情况,还是按照平衡状态设计?为落架所设的支撑点,是采用千斤顶,还是使用抄手楔或沙箱?等等。
1954年6月下旬,召开安济桥大修工程技术研究扩大会议,北京市出席会议的代表组成员有王文俊、李尚德、孔庆普。文化部出席会议的代表组成员有俞同魁、祁英涛、陈继宗。
关于安济桥大修的原则问题,又有人提出应该按照梁思成先生的“整旧如旧”原则修复,大修古桥应该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施工,应该将添配的新石件进行“特殊技术处理”,使得古桥大修以后依然像是一座千年古桥。
文化部代表和北京代表,以及省里的几位工程技术人员坚决反对。有一位清华大学毕业的工程技术人员说,梁思成先生的确讲过,在古建修缮工程中应该按照“整旧如旧”的原则施工。梁先生对“整旧如旧”有解释,他说,“整旧如旧”的意思是,古代建筑在修理过程中一定要保持古建的原结构、原形式。“整旧如旧”并非“修旧如旧”。
主持安济桥大修工程施工的一位工程师说,我们这里有几位老石匠,他们部有“修旧如旧”的经验。就是把新石件加工完成以后,经过“作旧处理”,使新但件变得如同旧石件一样,这是造假的一种技术手法。在古桥修理工程中,万万不可“修旧如旧”。
俞同魁提出,古代建筑修缮工程,讲究历史的纪实性和可读性,在古代桥梁修理工程中也应该遵循这个精神。
河北省公路局的一位负责同志说,安济桥难得一次大修机会,从长远考虑,可换可不换的旧石件尽量更换,所有新石件一律不进行“作旧处理”,但是,总体上要保持古桥的原样。
北京的代表和文整会的代表认为,旧桥面石板应该全部利用,如此可以记录古桥的原貌。缺点是桥面高低不平,游人行走不便。
最后确定的大修工程设计,桥面上的旧石板全部更新,在桥面上人工磨出一道“车辙沟”和一个“驴蹄印”。1000多年的桥面石板被废弃。
1955年,安济桥大修工程施工期间,在朱士文的帮助下,看到研究安济桥大修工程的一些文件。
(1)安济桥的建成年代是隋代,距今已有1300多年。据《水经注》记载,晋朝太康三年(282)建成石拱桥——“旅人桥”,这是史书记载中国最早的石拱桥,根据安济桥结构状况,从晋朝太康三年(282)到隋代大业(605-616)才300多年的历史,由小跨径的半圆形拱桥发展到大跨径的圆弧形拱桥,而且是坦拱敞肩结构、其进步过程至少应该经过500年以上的历史,也就是说,拱形结构在中国桥梁上的应用应该在西汉或东汉时期已经实现。
(2)安济桥为什么不采用木桩基础?一个可能是当时尚未学会打桩技术,另一个可能是认为洨河水较为平缓,河床土质比较坚硬。
(3)如此坦拱敞肩的圆弧拱,其水平推力相当大,桥台后背的长度和宽度,按照现代力学理论计算尚有潜力,当初是如何确定的?难道曾有计算?如果是凭经验所定,在此以前必然还曾做过此类结构的石拱桥。
(4)中国古代北方石拱桥的主拱圈结构,以纵联式为最多,纵联式拱碹基本属于整体性构造,稳定性好。并列式拱圈属于多道独立的拱碹构成整体拱圈,稳定性不如纵联式结构。李春竟然敢大胆地采用此种并列式做法,此人必然对桥梁结构具有相当多的经验,可谓一位了不起的桥梁专家。
(5)每道拱碹石接缝的两侧嵌有1对银锭铁,建桥者是想用这些银锭铁加强拱圈的纵向整体性。根据力学分析,主拱圈的受力主要是压力,因此银锭铁不起作用。
(6)拱圈的整体自下而上向内稍有收分,拱顶的宽度比拱脚处的宽度小约60公分,由于总收分很小,每道碹石的厚度差难以测出,当初可能也是出于从拱圈整体的稳定性考虑而采取此种做法。实际上此种措施对拱圈整体的稳定性并
不起作用。但是,此举对拱碹石的加工制作增加很大难度。
(7)每块拱碹石的端面加工非常平,而且端面均垂直于拱圈的中心线,这一点古代匠人做得非常好,完全符合结构力学原理。
(8)安济桥全桥所用的石料均为石灰岩,石灰岩的抗压和抗腐蚀性能远不面如花岗岩。据调查,赵县的西边,临城、赞、元氏、获鹿等县的山上都是石灰岩,可能是为就近取材而采用石灰岩。从桥梁内外石料的风化程度来看,虽然已经有1000多年的历史,石料的风化腐蚀程度并非多么严重。可能与赵县的气候、面河水的水质有关。
(9)安济桥主拱圈的厚度,按照现代结构力学理论计算,其厚度偏大,可以理解。主拱圈上面两端的小孔洞,其跨径的设计基本合理,也就是说,两跨小孔之间的墩墙位置正确,使得拱圈内的受力拱轴线全部在拱圈断面三分点以里。@文物医院 @新水令 @看碟听雨 @蘸盐
公告丨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开始申报啦!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各市管慈善组织(基金会):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函﹝2022﹞11号)、《山东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下统称2020年至2021年),在我国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贡献较大、影响广泛的单位、个人、志愿服务等爱心团队(以下简称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本通知所称慈善活动,应当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
二、奖项设置和评选标准
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共设置四类奖项: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全国表彰名额总计不超过150个。其中:
慈善楷模奖,原则上不超过30个。表彰在我国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包括慈善工作者)和爱心团队(非法人)。评选时综合考虑慈善事迹的感召力和示范性等,如长期从事或参与慈善工作、志愿服务,事迹特别突出,有良好社会影响等;不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对从事慈善工作的专职人员,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一般不评选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干部,且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原则上不超过50个。表彰在我国慈善领域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评选时综合考虑实施时间、资金规模、慈善效益、社会影响等因素。
捐赠企业奖,原则上不超过40个。表彰2020年至2021年向我国境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境)内外企业,同时参考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方式和效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员工参与慈善事业情况等(已经获得疫情防控领域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捐赠企业奖项的可以继续参评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但相应的捐赠数额不再计入在内,只作参考)。
捐赠个人奖,原则上不超过30个。表彰2020年至2021年向我国境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境)内外个人,同时参考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年限、社会评价、捐赠方式创新等情况(已经获得疫情防控领域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捐赠个人奖项的可以继续参评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但相应的捐赠数额不再计入在内,只作参考)
三、参评方式
有意参评“中华慈善奖”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首先由所在单位履行推荐、考察程序,并在本单位公示(境外单位和个人除外)无异议后,向各级民政部门或者其他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以下统称推荐单位)进行申报。市民政局原则上不接受单位和个人自荐,只接受以下几种推荐:
1.各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关于其行政区域内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等的推荐。各县区需严格参照民函〔2022〕11号要求完成初选工作,统一向临沂市民政局推荐候选对象;
2.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参评“中华慈善奖”的,由推荐对象的主管部门完成初选工作后向市民政局推荐;
3.市管社会组织参评的,可直接向市民政局申报。
各县区、各有关推荐单位要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严格按名额推荐。市级有关推荐单位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若无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也可放弃推荐。曾经获得过“中华慈善奖”表彰的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一般不再参评。曾经获得过“中华慈善奖”表彰的捐赠企业和捐赠个人,可重复参评。
四、推荐要求
我市“中华慈善奖”评选推荐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各县区民政局和有关推荐单位向市民政局推荐申报;二是市民政局对推荐对象进行筛选,确定我市的推荐候选对象,上报山东省民政厅。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分配
我市参评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的推荐名额不超过5个,推荐名额不分配到县区,对每类奖项的具体名额不作限制。每个县区、相关部门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如有事迹特别突出的推荐名额可以酌情增加。
(二)推荐前征求意见的要求
1.推荐单位在推荐前,应当根据推荐对象的类别和情况,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1)所有的推荐对象,均需征求宣传、公安、安全等部门的意见。
(2)对推荐的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要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统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审计、税务、市场监管、行业主管等部门意见,并填写《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6)。
(3)对推荐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并填写《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见附件7)。
(4)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所在企业涉及外贸的,需要征求海关的意见。
(5)推荐的企业为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需要征求国资部门的意见。
(6)推荐的企业和个人为港澳台的,需要征求港澳台事务部门的意见。
(7)推荐的企业和个人为国外的,需要征求外事部门意见。
(8)推荐的社会组织实施的慈善项目,需要征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意见。
(9)推荐的慈善信托,需要征求慈善信托备案机关的意见。
除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需要征求意见的单位逐一加盖公章外,其他征求意见的单位,应当书面征求意见,但不需要逐一加盖公章。所有征求意见的情况要详细填写在《关于推荐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的函》(见附件1)中。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1.市民政局接受推荐的起止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4月12日,逾期不再接受任何单位的推荐。
2.推荐单位应当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方式,将下列附件以及作为证明的文字和影音材料提交至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
(1)《关于推荐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的函》(须加盖公章,见附件1)。
(2)推荐对象的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5)。
(3)参评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须提交《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6,相关征求意见的单位须逐一加盖公章)。
(4)参评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交《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见附件7,相关征求意见的单位须逐一加盖公章)。
3.推荐单位线上报送材料请发至公务邮箱,邮件请注明:**(推荐单位)参评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推荐材料。线上填报的推荐材料内容须与线下寄送的材料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推荐材料应真实、准确、详细,涉及的评选期内捐赠金额须与提供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等证明相符。
五、有关安排和要求
(一)“中华慈善奖”是我国慈善领域政府最高奖,做好相关评选表彰工作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评选表彰工作务必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严格把关,务求实效,服从服务好“两个大局”。
(二)各县区全面开展宣传和动员,挖掘先进典型,扩大活动影响,吸引各方参与,提高推荐质量。
(三)推荐单位是推荐候选对象的第一责任部门,在确定推荐候选对象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认真审核,特别要做好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社会公示等工作,推荐的候选对象要经得起社会公众和历史的检验。
(四)推荐单位要重点推荐在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
(五)参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和慈善项目、慈善信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1.填报参评材料时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在网络投票中弄虚作假的。
2.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在慈善捐赠活动中有失信行为的下列单位、个人:
(1)被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2)被民政部门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3)在通过社会组织捐赠中失信,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定承担责任的捐赠人。
(4)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假借慈善名义或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单位、个人。
附件
1.关于推荐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的函
2.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慈善楷模申报表
3.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申报表
4.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捐赠企业申报表
5.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捐赠个人申报表
6.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7.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
临沂市民政局
2022年3月17日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各市管慈善组织(基金会):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函﹝2022﹞11号)、《山东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下统称2020年至2021年),在我国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贡献较大、影响广泛的单位、个人、志愿服务等爱心团队(以下简称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本通知所称慈善活动,应当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
二、奖项设置和评选标准
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共设置四类奖项: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全国表彰名额总计不超过150个。其中:
慈善楷模奖,原则上不超过30个。表彰在我国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包括慈善工作者)和爱心团队(非法人)。评选时综合考虑慈善事迹的感召力和示范性等,如长期从事或参与慈善工作、志愿服务,事迹特别突出,有良好社会影响等;不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对从事慈善工作的专职人员,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一般不评选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干部,且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原则上不超过50个。表彰在我国慈善领域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评选时综合考虑实施时间、资金规模、慈善效益、社会影响等因素。
捐赠企业奖,原则上不超过40个。表彰2020年至2021年向我国境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境)内外企业,同时参考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方式和效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员工参与慈善事业情况等(已经获得疫情防控领域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捐赠企业奖项的可以继续参评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但相应的捐赠数额不再计入在内,只作参考)。
捐赠个人奖,原则上不超过30个。表彰2020年至2021年向我国境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境)内外个人,同时参考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年限、社会评价、捐赠方式创新等情况(已经获得疫情防控领域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捐赠个人奖项的可以继续参评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但相应的捐赠数额不再计入在内,只作参考)
三、参评方式
有意参评“中华慈善奖”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首先由所在单位履行推荐、考察程序,并在本单位公示(境外单位和个人除外)无异议后,向各级民政部门或者其他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以下统称推荐单位)进行申报。市民政局原则上不接受单位和个人自荐,只接受以下几种推荐:
1.各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关于其行政区域内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等的推荐。各县区需严格参照民函〔2022〕11号要求完成初选工作,统一向临沂市民政局推荐候选对象;
2.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参评“中华慈善奖”的,由推荐对象的主管部门完成初选工作后向市民政局推荐;
3.市管社会组织参评的,可直接向市民政局申报。
各县区、各有关推荐单位要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严格按名额推荐。市级有关推荐单位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若无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也可放弃推荐。曾经获得过“中华慈善奖”表彰的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一般不再参评。曾经获得过“中华慈善奖”表彰的捐赠企业和捐赠个人,可重复参评。
四、推荐要求
我市“中华慈善奖”评选推荐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各县区民政局和有关推荐单位向市民政局推荐申报;二是市民政局对推荐对象进行筛选,确定我市的推荐候选对象,上报山东省民政厅。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分配
我市参评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的推荐名额不超过5个,推荐名额不分配到县区,对每类奖项的具体名额不作限制。每个县区、相关部门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如有事迹特别突出的推荐名额可以酌情增加。
(二)推荐前征求意见的要求
1.推荐单位在推荐前,应当根据推荐对象的类别和情况,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1)所有的推荐对象,均需征求宣传、公安、安全等部门的意见。
(2)对推荐的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要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统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审计、税务、市场监管、行业主管等部门意见,并填写《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6)。
(3)对推荐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并填写《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见附件7)。
(4)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所在企业涉及外贸的,需要征求海关的意见。
(5)推荐的企业为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需要征求国资部门的意见。
(6)推荐的企业和个人为港澳台的,需要征求港澳台事务部门的意见。
(7)推荐的企业和个人为国外的,需要征求外事部门意见。
(8)推荐的社会组织实施的慈善项目,需要征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意见。
(9)推荐的慈善信托,需要征求慈善信托备案机关的意见。
除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需要征求意见的单位逐一加盖公章外,其他征求意见的单位,应当书面征求意见,但不需要逐一加盖公章。所有征求意见的情况要详细填写在《关于推荐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的函》(见附件1)中。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1.市民政局接受推荐的起止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4月12日,逾期不再接受任何单位的推荐。
2.推荐单位应当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方式,将下列附件以及作为证明的文字和影音材料提交至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
(1)《关于推荐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的函》(须加盖公章,见附件1)。
(2)推荐对象的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5)。
(3)参评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须提交《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6,相关征求意见的单位须逐一加盖公章)。
(4)参评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交《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见附件7,相关征求意见的单位须逐一加盖公章)。
3.推荐单位线上报送材料请发至公务邮箱,邮件请注明:**(推荐单位)参评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推荐材料。线上填报的推荐材料内容须与线下寄送的材料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推荐材料应真实、准确、详细,涉及的评选期内捐赠金额须与提供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等证明相符。
五、有关安排和要求
(一)“中华慈善奖”是我国慈善领域政府最高奖,做好相关评选表彰工作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评选表彰工作务必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严格把关,务求实效,服从服务好“两个大局”。
(二)各县区全面开展宣传和动员,挖掘先进典型,扩大活动影响,吸引各方参与,提高推荐质量。
(三)推荐单位是推荐候选对象的第一责任部门,在确定推荐候选对象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认真审核,特别要做好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社会公示等工作,推荐的候选对象要经得起社会公众和历史的检验。
(四)推荐单位要重点推荐在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
(五)参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和慈善项目、慈善信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1.填报参评材料时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在网络投票中弄虚作假的。
2.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在慈善捐赠活动中有失信行为的下列单位、个人:
(1)被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2)被民政部门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3)在通过社会组织捐赠中失信,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定承担责任的捐赠人。
(4)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假借慈善名义或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单位、个人。
附件
1.关于推荐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的函
2.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慈善楷模申报表
3.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申报表
4.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捐赠企业申报表
5.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捐赠个人申报表
6.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7.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
临沂市民政局
2022年3月17日
【英国大学叒要罢工了?有没有你的学校】英国大学学院工会(UCU)宣布,除非取消养老金削减并满足教职人员有关薪酬和工作条件的要求,否则英国有68所大学将在本月面临罢工,超过50,000名大学员工将在后两周采取5天的罢工行动。罢工的第一周将从3月21日星期一开始,有39所大学将先参与这周的5天罢工,而在第二周,剩下29所大学将从3月28日星期一开始罢工;部分学校的罢工时长不止5天。#国际教育择校展##英国留学#
Via:weibo/新浪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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