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从一品的直隶总督,权力非常大,为何管不了正三品的顺天府尹?
清朝入关后,为了便于管理地方,也为了上传下达的效率更高,延续了明朝的总督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设了八大总督。
不过,清朝的总督与明朝的总督仅仅是名字一样,其权利范围和所能行使的职责大相径庭。
明朝的总督,相当于一个特派员,哪里遇到了麻烦事儿,需要朝廷出面处理时,朝廷就会派出一位大臣,领总督衔,去处理相关事务,处理完毕后,大臣回京,总督衔取消。
而清朝的总督,就是一个常年驻守地方的封疆大吏,换句话说就是一个常设职位,地方上的军政等事务,都归该地区的总督负责。因此,清朝的总督手中的权力很大,像我们比较熟悉的湖广总督、两广总督,不仅是真正意义上的封疆大吏,在朝中的地位都相当显赫。除了湖广、两广等这些总督外,清朝还有个位置十分关键的直隶总督,其负责的区域,在京畿周边,同样也是朝中大员。
不过,虽说直隶总督权力大地位高,但有一个品阶比他低的地方长官,他却管不了。这个地方长官,就是清朝的顺天府尹,一个品阶只有正三品的知府。
如果单从品阶上来看,直隶总督要比顺天府尹高上两级。前文讲过,清朝共有八大总督,分别是直隶 、两江、陕甘、闽浙、两湖(即湖广)、两广、四川、云贵,这些总督的品阶,按清朝的制度,属于是正二品。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清朝的总督,一般都是从一品,比正二品高一个级别。
为什么呢?因为清朝朝廷在授予官员总督衔时,通常会加上另外一个头衔,比如兵部尚书、右都御史等。这样一来,两个头衔相加,总督的品阶就变成了从一品。(“总督。从一品。掌厘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
举个例子,像我们十分熟悉的曾国藩,在咸丰十一年(公元1861年)9月的时候,被咸丰皇帝授予两江总督一职,在他被授封之前,朝廷就是先赏加他兵部尚书衔,之后再授予了两江总督。也就是说,清朝的总督加另一个头衔,已经成了惯例。
相比之下,顺天府尹的品阶,在总督面前并不占优势,根据清朝相关制度,顺天府尹的品阶,通常都定为正三品。正三品的官衔,在清朝不算高也不算低,属于中等地位,而与总督的从一品对比,双方则差着从二品和正二品这两个级别。
按理说,品阶低的官员,应当受到品阶高的官员管束,比如两江总督就能管住湖南某个地方上的知府,双方是上下级的关系。但这种情况,在直隶总督和顺天府尹身上,却根本不会出现,双方不仅不是上下级,甚至还能平起平坐。
而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大致分为以下几点:
其一,顺天府尹所管辖的位置比较特殊。
按照清制,直隶总督所能管辖的范围,是整个直隶省,其范围就是如今的首都、天津两市,外加河北大部分,以及山东、河南两省的小部分区域。另外,在康熙之后,直隶总督的管辖范围,还囊括了部分内蒙古的区域。如果在地图上标注的话,清朝直隶总督的管辖范围,就是以京城为中心,上下左右辐射,涉及到如今的四个省、两个市的行政区域。
而顺天府尹的管辖范围在哪里呢?简单来说,就是包括京城以及京城近郊的几个州县。像如今的通州、宛平、大兴等,当年都是顺天府尹的管辖范围,换句话说,就是皇城以及皇城周边。从地理位置上来讲,顺天府尹的管辖范围,是处在直隶总督范围之内,因此,按照常规,顺天府尹是直隶总督的下级才对。
但这里就有一个特殊的情况,就是顺天府尹管辖的中心区域,包括了皇城在内。皇城也就是紫禁城,乃是全国的最高权力中心,也就是说,顺天府尹的职责区域,就是我们常说的京畿地区。
这个位置,从明朝定都之后,就十分重要,清朝同样也是如此,因此,该地区在全国的行政地位,历来就高出其他地区。所以,管辖这里的行政长官,虽说在级别上也是知府这一级,但其地位却不是其他知府所能比的。比如,同样都是府级长官,但顺天府的最高负责人叫做“府尹”,其他府衙的长官只能叫做知府,别小看这一个“尹”字,这是历朝历代赋予京畿地区行政长官的特权。
因此,虽说直隶总督负责管辖的范围中,含有京畿地区,但这里却并不受其直接管辖,而是单独列了出来,就好比我们今天的直辖市一样。既然是直辖市,自然双方就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直隶总督也就无权管理顺天府尹。
其二,因为管辖位置的特殊,朝廷授予顺天府尹的权力极大。
顺天府尹的级别,清朝时规定得十分清楚,其行政地位,是高于其他府衙的知府的,并且,很多时候还和直隶总督不相上下。比如清朝时,在很多皇帝的诏谕中,经常会把直隶总督和是顺天府尹并列。
嘉庆年间,嘉庆皇帝就曾下过一道诏令,诏令中明确要求,顺天府所辖州县的官员任免,均由顺天府尹自行挑选报备,而直隶总督只能是协同办理。这种与总督并列的情况,在其他省份是不可能出现的,比如广州知府不会和两广总督并列。
除此之外,顺天府还有一个特权,就是可以直接上殿面君,也就是其能享受“直达圣听”的高级待遇。不要小看这种待遇,在清朝,也只有朝中大员才能有资格面圣,像地方上的布政使、按察使,如果没有旨意召见,想见皇帝那难得很。
还有,顺天府在当时,可以承接来自全国各地的诉状,要知道这可是刑部干的活,因此,清朝的顺天府,还有个绰号,叫做“小刑部”。换句话说,清朝的顺天府,拥有着高于地方府衙的行政特权,并且还能“直达圣听”,而这种特权来源的根本,也是因为其管辖位置的特殊。
前文讲过,顺天府的管辖范围就是皇城以及周边,而这里是全国的权力中心,而这里什么人最多?自然是皇族成员以及八旗子弟最多。我们都知道,清朝的根本就在于八旗,因此,在清朝入关之后,那些曾经跟着打天下的八旗子弟,摇身一变,就成了皇亲贵胄。
但皇亲贵胄中,也不是没有不法之徒,这些人平日除了吃喝玩乐之外,指不定还会惹出什么事情来。而一旦惹出事情,总得有人去管吧。谁来管?皇帝自然不可能去,毕竟是九五之尊,其他的王爷什么的,同样也不会,因为犯不上。所以,就必须得有个地面上的官员出面,来处理这些事情。
但问题是,如果这个官员权力太小和级别太低,就会被轻视,继而就无法管理。因此,朝廷就有必要赋予顺天府和顺天府尹较高的权力,以此来镇住那些惹事的八旗子弟,让这些人不敢轻视这个地方官。
这个例子,同样也说明了顺天府尹的特殊性,而这种特殊性,就决定了其和寻常的知府不一样。因此,直隶总督管不了顺天府尹,也是十分正常的。
其三,清朝的朝廷,对于顺天府尹的高度重视,让其有了超然的地位。
从清军入关开始,就对顺天府尹这个官职极为重视,毕竟这个位置关系到自身安危,因此就不得不慎之又慎。重视到什么程度呢?在最早的时候,清朝选择顺天府尹,有着“非亲近人不授”的原则。换句话说,在清军刚入关的时候,出任顺天府尹的官员,必须是清廷信得过的人,也就是所谓的“自己人”。
什么是“自己人”呢?当然是旗人,也就是八旗中的一员。比如在整个顺治朝前后十八年的历史中,所有担任顺天府尹的,其出身均是汉军旗的人,其他外人即便是能力再强,也没有资格担任该职位。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清朝刚入关时,天下的局势尚且不太稳定,甚至还曾几度威胁到清朝政权的统治,当时的清政府,始终都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所以,作为京畿地区,清政府自然是极为重视。毕竟这里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紫禁城的安危。因此,只能是选拔靠得住的人担任这里的长官。直到康熙中期,随着局势的逐渐稳固,顺天府尹才打破了只允许汉军旗人出任的传统。
正是出于朝廷对该地区的高度重视,因此顺天府尹不管在朝堂上,还是在皇帝的心中,其分量都十分不一般。同样也是源自于皇帝的重视,因此,直隶总督也就不可能凌驾于顺天府尹之上。虽说顺天府尹有着诸多特权和非比寻常的地位,但也不是没有任何约束,清朝的皇帝为了稳固统治,同时也为了防止顺天府尹有不臣之心,也做有相应的防备手段。
从雍正登基开始,雍正帝就对顺天府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首先,雍正皇帝要求,凡是直隶籍贯的官员,不得任职于顺天府内。换句话说,就是本地的官员不得在其中任职。这个规定的好处,就是能有效防止官员以权谋私,并且杜绝当地的官员仗着在本地做官的优势,形成一个由本地势力组成的组织。
另外,也是从雍正开始,经常会派六部的堂官去顺天府,以本职兼管顺天府的各项事务。这种六部堂官来兼管的方式,在当时有个单独的官职,叫做“兼尹”。意思就是兼职的府尹,其与常设的府尹一起,共同处理顺天府的事务
需要注意的是,“兼尹”虽说大部分是六部的堂官,品阶也比顺天府的常设府尹高,但双方同样不存在上下级关系,至少在顺天府内,两者的地位都是一样。而之所以会有“兼尹”的存在,根本原因就是为了让朝廷放心。
毕竟顺天府管辖的是皇城,其本身具有的权力,就已经很高,如果把对其进行监控的话,保不齐会滋生不臣之心,因此,朝廷才会特意设置了一个所谓的“兼尹”,让双方有所牵制,起到互相监视的效果。
总而言之,清朝的顺天府尹,其地位十分特殊,虽说直隶总督在品阶上要高其两级,但却无权对其管理,归根结底,就是因为顺天府尹所管辖的范围是皇城以及周边,这个位置,决定了其特殊性和超然的地位,因此,直隶总督只能与其平起平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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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朝入关后,为了便于管理地方,也为了上传下达的效率更高,延续了明朝的总督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设了八大总督。
不过,清朝的总督与明朝的总督仅仅是名字一样,其权利范围和所能行使的职责大相径庭。
明朝的总督,相当于一个特派员,哪里遇到了麻烦事儿,需要朝廷出面处理时,朝廷就会派出一位大臣,领总督衔,去处理相关事务,处理完毕后,大臣回京,总督衔取消。
而清朝的总督,就是一个常年驻守地方的封疆大吏,换句话说就是一个常设职位,地方上的军政等事务,都归该地区的总督负责。因此,清朝的总督手中的权力很大,像我们比较熟悉的湖广总督、两广总督,不仅是真正意义上的封疆大吏,在朝中的地位都相当显赫。除了湖广、两广等这些总督外,清朝还有个位置十分关键的直隶总督,其负责的区域,在京畿周边,同样也是朝中大员。
不过,虽说直隶总督权力大地位高,但有一个品阶比他低的地方长官,他却管不了。这个地方长官,就是清朝的顺天府尹,一个品阶只有正三品的知府。
如果单从品阶上来看,直隶总督要比顺天府尹高上两级。前文讲过,清朝共有八大总督,分别是直隶 、两江、陕甘、闽浙、两湖(即湖广)、两广、四川、云贵,这些总督的品阶,按清朝的制度,属于是正二品。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清朝的总督,一般都是从一品,比正二品高一个级别。
为什么呢?因为清朝朝廷在授予官员总督衔时,通常会加上另外一个头衔,比如兵部尚书、右都御史等。这样一来,两个头衔相加,总督的品阶就变成了从一品。(“总督。从一品。掌厘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
举个例子,像我们十分熟悉的曾国藩,在咸丰十一年(公元1861年)9月的时候,被咸丰皇帝授予两江总督一职,在他被授封之前,朝廷就是先赏加他兵部尚书衔,之后再授予了两江总督。也就是说,清朝的总督加另一个头衔,已经成了惯例。
相比之下,顺天府尹的品阶,在总督面前并不占优势,根据清朝相关制度,顺天府尹的品阶,通常都定为正三品。正三品的官衔,在清朝不算高也不算低,属于中等地位,而与总督的从一品对比,双方则差着从二品和正二品这两个级别。
按理说,品阶低的官员,应当受到品阶高的官员管束,比如两江总督就能管住湖南某个地方上的知府,双方是上下级的关系。但这种情况,在直隶总督和顺天府尹身上,却根本不会出现,双方不仅不是上下级,甚至还能平起平坐。
而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大致分为以下几点:
其一,顺天府尹所管辖的位置比较特殊。
按照清制,直隶总督所能管辖的范围,是整个直隶省,其范围就是如今的首都、天津两市,外加河北大部分,以及山东、河南两省的小部分区域。另外,在康熙之后,直隶总督的管辖范围,还囊括了部分内蒙古的区域。如果在地图上标注的话,清朝直隶总督的管辖范围,就是以京城为中心,上下左右辐射,涉及到如今的四个省、两个市的行政区域。
而顺天府尹的管辖范围在哪里呢?简单来说,就是包括京城以及京城近郊的几个州县。像如今的通州、宛平、大兴等,当年都是顺天府尹的管辖范围,换句话说,就是皇城以及皇城周边。从地理位置上来讲,顺天府尹的管辖范围,是处在直隶总督范围之内,因此,按照常规,顺天府尹是直隶总督的下级才对。
但这里就有一个特殊的情况,就是顺天府尹管辖的中心区域,包括了皇城在内。皇城也就是紫禁城,乃是全国的最高权力中心,也就是说,顺天府尹的职责区域,就是我们常说的京畿地区。
这个位置,从明朝定都之后,就十分重要,清朝同样也是如此,因此,该地区在全国的行政地位,历来就高出其他地区。所以,管辖这里的行政长官,虽说在级别上也是知府这一级,但其地位却不是其他知府所能比的。比如,同样都是府级长官,但顺天府的最高负责人叫做“府尹”,其他府衙的长官只能叫做知府,别小看这一个“尹”字,这是历朝历代赋予京畿地区行政长官的特权。
因此,虽说直隶总督负责管辖的范围中,含有京畿地区,但这里却并不受其直接管辖,而是单独列了出来,就好比我们今天的直辖市一样。既然是直辖市,自然双方就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直隶总督也就无权管理顺天府尹。
其二,因为管辖位置的特殊,朝廷授予顺天府尹的权力极大。
顺天府尹的级别,清朝时规定得十分清楚,其行政地位,是高于其他府衙的知府的,并且,很多时候还和直隶总督不相上下。比如清朝时,在很多皇帝的诏谕中,经常会把直隶总督和是顺天府尹并列。
嘉庆年间,嘉庆皇帝就曾下过一道诏令,诏令中明确要求,顺天府所辖州县的官员任免,均由顺天府尹自行挑选报备,而直隶总督只能是协同办理。这种与总督并列的情况,在其他省份是不可能出现的,比如广州知府不会和两广总督并列。
除此之外,顺天府还有一个特权,就是可以直接上殿面君,也就是其能享受“直达圣听”的高级待遇。不要小看这种待遇,在清朝,也只有朝中大员才能有资格面圣,像地方上的布政使、按察使,如果没有旨意召见,想见皇帝那难得很。
还有,顺天府在当时,可以承接来自全国各地的诉状,要知道这可是刑部干的活,因此,清朝的顺天府,还有个绰号,叫做“小刑部”。换句话说,清朝的顺天府,拥有着高于地方府衙的行政特权,并且还能“直达圣听”,而这种特权来源的根本,也是因为其管辖位置的特殊。
前文讲过,顺天府的管辖范围就是皇城以及周边,而这里是全国的权力中心,而这里什么人最多?自然是皇族成员以及八旗子弟最多。我们都知道,清朝的根本就在于八旗,因此,在清朝入关之后,那些曾经跟着打天下的八旗子弟,摇身一变,就成了皇亲贵胄。
但皇亲贵胄中,也不是没有不法之徒,这些人平日除了吃喝玩乐之外,指不定还会惹出什么事情来。而一旦惹出事情,总得有人去管吧。谁来管?皇帝自然不可能去,毕竟是九五之尊,其他的王爷什么的,同样也不会,因为犯不上。所以,就必须得有个地面上的官员出面,来处理这些事情。
但问题是,如果这个官员权力太小和级别太低,就会被轻视,继而就无法管理。因此,朝廷就有必要赋予顺天府和顺天府尹较高的权力,以此来镇住那些惹事的八旗子弟,让这些人不敢轻视这个地方官。
这个例子,同样也说明了顺天府尹的特殊性,而这种特殊性,就决定了其和寻常的知府不一样。因此,直隶总督管不了顺天府尹,也是十分正常的。
其三,清朝的朝廷,对于顺天府尹的高度重视,让其有了超然的地位。
从清军入关开始,就对顺天府尹这个官职极为重视,毕竟这个位置关系到自身安危,因此就不得不慎之又慎。重视到什么程度呢?在最早的时候,清朝选择顺天府尹,有着“非亲近人不授”的原则。换句话说,在清军刚入关的时候,出任顺天府尹的官员,必须是清廷信得过的人,也就是所谓的“自己人”。
什么是“自己人”呢?当然是旗人,也就是八旗中的一员。比如在整个顺治朝前后十八年的历史中,所有担任顺天府尹的,其出身均是汉军旗的人,其他外人即便是能力再强,也没有资格担任该职位。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清朝刚入关时,天下的局势尚且不太稳定,甚至还曾几度威胁到清朝政权的统治,当时的清政府,始终都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所以,作为京畿地区,清政府自然是极为重视。毕竟这里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紫禁城的安危。因此,只能是选拔靠得住的人担任这里的长官。直到康熙中期,随着局势的逐渐稳固,顺天府尹才打破了只允许汉军旗人出任的传统。
正是出于朝廷对该地区的高度重视,因此顺天府尹不管在朝堂上,还是在皇帝的心中,其分量都十分不一般。同样也是源自于皇帝的重视,因此,直隶总督也就不可能凌驾于顺天府尹之上。虽说顺天府尹有着诸多特权和非比寻常的地位,但也不是没有任何约束,清朝的皇帝为了稳固统治,同时也为了防止顺天府尹有不臣之心,也做有相应的防备手段。
从雍正登基开始,雍正帝就对顺天府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首先,雍正皇帝要求,凡是直隶籍贯的官员,不得任职于顺天府内。换句话说,就是本地的官员不得在其中任职。这个规定的好处,就是能有效防止官员以权谋私,并且杜绝当地的官员仗着在本地做官的优势,形成一个由本地势力组成的组织。
另外,也是从雍正开始,经常会派六部的堂官去顺天府,以本职兼管顺天府的各项事务。这种六部堂官来兼管的方式,在当时有个单独的官职,叫做“兼尹”。意思就是兼职的府尹,其与常设的府尹一起,共同处理顺天府的事务
需要注意的是,“兼尹”虽说大部分是六部的堂官,品阶也比顺天府的常设府尹高,但双方同样不存在上下级关系,至少在顺天府内,两者的地位都是一样。而之所以会有“兼尹”的存在,根本原因就是为了让朝廷放心。
毕竟顺天府管辖的是皇城,其本身具有的权力,就已经很高,如果把对其进行监控的话,保不齐会滋生不臣之心,因此,朝廷才会特意设置了一个所谓的“兼尹”,让双方有所牵制,起到互相监视的效果。
总而言之,清朝的顺天府尹,其地位十分特殊,虽说直隶总督在品阶上要高其两级,但却无权对其管理,归根结底,就是因为顺天府尹所管辖的范围是皇城以及周边,这个位置,决定了其特殊性和超然的地位,因此,直隶总督只能与其平起平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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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守正创新,争创一流”
南宁高新区2021年绩效展示之六
【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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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营造安心放心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2021年,南宁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域,突击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违法行为。共抽检食品药品794批次、重点领域现场快速检测974批次,阳性样品8批次;完成食品安全配套抽检项目896批次;完成药品质量监督抽检10批次;完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21例;完成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26例。共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立案101个,结案29个,累计罚没金额2.8万元。开展打击活牛走私专项行动,共出动人员15人次,5车次,检查经营户16户次。全面启用“八桂冷链通”“广西餐安”“食安八桂”“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风险防控平台”等智慧监管APP和平台。辖区38家冷库均已开通并使用“八桂冷链通”APP;餐饮食品安全从业人员互联网培训考核平台“广西餐安”注册率、培训率、考核率分别为86.79%、84.91%、80.19%,目前“三率”均排名南宁市第一;餐饮、食品经营单位风险等级评定率均已达到100%,日常监管覆盖率分别为67.56%,73.99%,日常监管覆盖率排名分别为南宁市第三、第四。
扎实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021年“3.15”期间,南宁高新区共组织开展“3.15”线下现场宣讲活动6场次、线下体验活动2场次。多次开展消费知识讲解和“邕”有诚信消费无忧主题宣讲活动,向社区群众讲解消费陷阱知识,引导社区居民理性消费。活动累计开展30场次,讲解1200人次,发放宣传册20000余份。
2021年以来南宁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国12315平台接到各类投诉举报共计2657件,其中投诉1583件,举报1074件,同比增长40%。投诉举报处置率100%,投诉调解成功率6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累计82.1万余元,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佳绩
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服务能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1年9月,南宁高新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累计达4444件,全市排名第一,占全市比重达45%。同年6月,南宁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开展的“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项目代表南宁高新区参加南宁市年度优秀改革创新项目评选,成功入围,并获得中共南宁市委、市政府的通报表扬。
培育优势企业,不断提高园区知识产权建设核心竞争力
南宁高新区拥有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累计达18家,占南宁市的39.1%;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40家;121家企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6家企业获批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1家企业拥有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占南宁市的33.3%;基于优势企业集聚的良好基础,广西交科集团获得一项国际发明专利,广西曼彻彼斯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获得一项中国专利优秀奖。同时,2家企业申报的两项专利获自治区局推荐参评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
改革创新,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实践基地
广西市场监管局推荐南宁高新区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员实践基地,这是继柳州高新区之后,广西第2家高新区申报“国字号”的知识产权审查员实践基地。南宁高新区将借助实践基地这一平台,充分利用优质审查资源,对接辖区企业需求,加大企业专利挖掘力度,优化全区企业专利布局和专利质量,实现实践基地品牌效应由“点到点”向“点到面”的深度发展,使实践基地成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重要资源。同时,发挥审查员自身专业优势,结合南宁高新区产业最新发展趋势,对企业进行专业指导,切实提高企业的专利检索、专利申请水平,建立高质量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改进企业登记流程 助力营造营商环境
持续做好企业开办。南宁高新区在“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的基础上,新设企业的信息通过“多证合一”途径同步推送到社会保险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部门,同步完成登记,同时推进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和企业开办环节无缝对接,实现0.5个工作日办结。全力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引导企业网上申办业务,减少企业往返奔波,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尤其是在疫情期间,通过“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有效手段,进一步压减登记注册环节、时间和成本。同时,对园区重点招商项目及相关企业,采取提前介入服务,实行专人负责,从名称登记到领取营业执照进行全程跟踪服务。
截至2021年9月30日,南宁高新区市场主体存量57822户,其中内资私营企业31427户,个体工商户26230户,外资企业14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7户,总注册资本2940.65亿元。市场主体存量和总注册资本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3.3%和14.9%。
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8961户,总注册资金35.6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5.1%和20.2%。其中,新设立内资私营企业3978户,个体工商户4983户,外资企业16户,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8.1%、43.3%和60%。
惠企便民“微改革” 优化服务“暖民心”
聚焦企业和群众期盼,以企业需求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南宁高新区推出一系列政务服务惠企便民改革举措。努力让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得更舒心,让来办事的群众感到更方便,让企业和群众感到更满意,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取企业群众的“幸福指数”和“满意指数”,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荣获全区数字广西建设和政务服务工作突出贡献奖,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新成效,助力南宁高新区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对外开放发展引领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高质量完成各项审批任务。2021年,南宁高新区完成各类审批14868件,项目建设类审批3967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11本,办理预售许可59本,预售面积约135万㎡,总建筑面积约416.7万㎡,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104家,助推园区重大产业项目加快开工建设;社会事务类审批10901件,外出现场踏勘2799件(次)。
进一步深化社会民生领域审批改革,创新推出“一窗综合服务区”“5+9”审批服务模式。南宁高新区以“一窗通办”综合服务模式深化“简易办”改革,编撰《高新区“一窗通办”收件审查要点手册》,努力将“一窗综合服务区”打造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该项改革举措获各级媒体持续关注报道,多次在南宁电视台《南宁新闻》、南宁晚报、今日头条中刊播。
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南宁高新区社会类投资项目4个阶段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政府投资类项目4个阶段审批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施工许可阶段消防设计审查可同步办理,办理时限为2个自然日。
进一步优化服务企业措施,开辟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高新绿色通道”。南宁高新区已在综保区、中关村科技园开展地质灾害、节能审查、水土保持、地震安全性、环境评价等事项区域评估,实现区域整体评价评估成果由区域内建设项目共享共用,助企降本减负。
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改革,解决群众办事难点。南宁高新区及时梳理动态调整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在南宁高新区电子政务网上公布《高新区本级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
高站位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南宁高新区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标对表,狠抓《2021年南宁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特别是《2021年高新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1年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等方案确定的30项重点任务,176项考核指标细则的逐项落实,确保做一项成一项巩固一项。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座谈会(综保区专场)等多场政企互动恳谈会,及时解决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营商环境系列专题辅导,持续加强纵向沟通横向协调,不断提升各成员单位业务骨干的综合业务水平。
畅通自贸区综合专窗政策渠道。南宁高新区印发《关于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综合保税区内)开展惠企政策兑现“免申即办”服务工作方案》,通过“政策找人、奖励找企、政府全程代办”的惠企政策兑现方式,让企业“坐享”政策红利,让“一次不用跑”“免申即办”成为常态。协调承接122项自治区及市级委托或下放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审批事项。开通“自贸区南宁片区综合服务大厅高新分厅”端口,整合高新区本级涉及自贸区(综保区)区域内的审批事项纳入综合服务窗。(绩效督查局)
图片:2021年南宁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获得2020年度全区数字广西建设和政务服务工作突出贡献奖
南宁高新区2021年绩效展示之六
【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优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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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营造安心放心食品药品安全环境
2021年,南宁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地域,突击打击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添加剂违法行为。共抽检食品药品794批次、重点领域现场快速检测974批次,阳性样品8批次;完成食品安全配套抽检项目896批次;完成药品质量监督抽检10批次;完成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21例;完成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26例。共对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立案101个,结案29个,累计罚没金额2.8万元。开展打击活牛走私专项行动,共出动人员15人次,5车次,检查经营户16户次。全面启用“八桂冷链通”“广西餐安”“食安八桂”“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风险防控平台”等智慧监管APP和平台。辖区38家冷库均已开通并使用“八桂冷链通”APP;餐饮食品安全从业人员互联网培训考核平台“广西餐安”注册率、培训率、考核率分别为86.79%、84.91%、80.19%,目前“三率”均排名南宁市第一;餐饮、食品经营单位风险等级评定率均已达到100%,日常监管覆盖率分别为67.56%,73.99%,日常监管覆盖率排名分别为南宁市第三、第四。
扎实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021年“3.15”期间,南宁高新区共组织开展“3.15”线下现场宣讲活动6场次、线下体验活动2场次。多次开展消费知识讲解和“邕”有诚信消费无忧主题宣讲活动,向社区群众讲解消费陷阱知识,引导社区居民理性消费。活动累计开展30场次,讲解1200人次,发放宣传册20000余份。
2021年以来南宁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国12315平台接到各类投诉举报共计2657件,其中投诉1583件,举报1074件,同比增长40%。投诉举报处置率100%,投诉调解成功率68%,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累计82.1万余元,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知识产权工作取得佳绩
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服务能力,助推高质量发展
截至2021年9月,南宁高新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累计达4444件,全市排名第一,占全市比重达45%。同年6月,南宁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开展的“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园区”项目代表南宁高新区参加南宁市年度优秀改革创新项目评选,成功入围,并获得中共南宁市委、市政府的通报表扬。
培育优势企业,不断提高园区知识产权建设核心竞争力
南宁高新区拥有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累计达18家,占南宁市的39.1%;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40家;121家企业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6家企业获批自治区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单位;1家企业拥有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占南宁市的33.3%;基于优势企业集聚的良好基础,广西交科集团获得一项国际发明专利,广西曼彻彼斯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获得一项中国专利优秀奖。同时,2家企业申报的两项专利获自治区局推荐参评第二十二届中国专利奖。
改革创新,积极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查员实践基地
广西市场监管局推荐南宁高新区申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员实践基地,这是继柳州高新区之后,广西第2家高新区申报“国字号”的知识产权审查员实践基地。南宁高新区将借助实践基地这一平台,充分利用优质审查资源,对接辖区企业需求,加大企业专利挖掘力度,优化全区企业专利布局和专利质量,实现实践基地品牌效应由“点到点”向“点到面”的深度发展,使实践基地成为知识产权强区建设的重要资源。同时,发挥审查员自身专业优势,结合南宁高新区产业最新发展趋势,对企业进行专业指导,切实提高企业的专利检索、专利申请水平,建立高质量的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改进企业登记流程 助力营造营商环境
持续做好企业开办。南宁高新区在“企业登记、印章刻制、申领发票”的基础上,新设企业的信息通过“多证合一”途径同步推送到社会保险登记、住房公积金缴存开户登记部门,同步完成登记,同时推进企业银行基本账户开户和企业开办环节无缝对接,实现0.5个工作日办结。全力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引导企业网上申办业务,减少企业往返奔波,实现“最多跑一次”或“一次不用跑”。尤其是在疫情期间,通过“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有效手段,进一步压减登记注册环节、时间和成本。同时,对园区重点招商项目及相关企业,采取提前介入服务,实行专人负责,从名称登记到领取营业执照进行全程跟踪服务。
截至2021年9月30日,南宁高新区市场主体存量57822户,其中内资私营企业31427户,个体工商户26230户,外资企业147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7户,总注册资本2940.65亿元。市场主体存量和总注册资本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3.3%和14.9%。
新设立各类市场主体8961户,总注册资金35.6亿元,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25.1%和20.2%。其中,新设立内资私营企业3978户,个体工商户4983户,外资企业16户,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8.1%、43.3%和60%。
惠企便民“微改革” 优化服务“暖民心”
聚焦企业和群众期盼,以企业需求为出发点,以群众满意为落脚点,南宁高新区推出一系列政务服务惠企便民改革举措。努力让各类市场主体发展得更舒心,让来办事的群众感到更方便,让企业和群众感到更满意,用我们的“辛苦指数”换取企业群众的“幸福指数”和“满意指数”,以实际行动践行“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荣获全区数字广西建设和政务服务工作突出贡献奖,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新成效,助力南宁高新区加快建设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对外开放发展引领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
高质量完成各项审批任务。2021年,南宁高新区完成各类审批14868件,项目建设类审批3967件,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111本,办理预售许可59本,预售面积约135万㎡,总建筑面积约416.7万㎡,服务重大项目重点企业104家,助推园区重大产业项目加快开工建设;社会事务类审批10901件,外出现场踏勘2799件(次)。
进一步深化社会民生领域审批改革,创新推出“一窗综合服务区”“5+9”审批服务模式。南宁高新区以“一窗通办”综合服务模式深化“简易办”改革,编撰《高新区“一窗通办”收件审查要点手册》,努力将“一窗综合服务区”打造成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该项改革举措获各级媒体持续关注报道,多次在南宁电视台《南宁新闻》、南宁晚报、今日头条中刊播。
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南宁高新区社会类投资项目4个阶段审批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政府投资类项目4个阶段审批时限压缩至30个工作日。社会投资低风险产业类项目施工许可阶段消防设计审查可同步办理,办理时限为2个自然日。
进一步优化服务企业措施,开辟重大项目重点企业“高新绿色通道”。南宁高新区已在综保区、中关村科技园开展地质灾害、节能审查、水土保持、地震安全性、环境评价等事项区域评估,实现区域整体评价评估成果由区域内建设项目共享共用,助企降本减负。
进一步推进“减证便民”改革,解决群众办事难点。南宁高新区及时梳理动态调整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并在南宁高新区电子政务网上公布《高新区本级容缺受理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进一步提升审批效率。
高站位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南宁高新区统筹协调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标对表,狠抓《2021年南宁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特别是《2021年高新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2021年高新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任务清单》等方案确定的30项重点任务,176项考核指标细则的逐项落实,确保做一项成一项巩固一项。组织召开优化营商环境企业座谈会(综保区专场)等多场政企互动恳谈会,及时解决重点企业、重大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组织开展营商环境系列专题辅导,持续加强纵向沟通横向协调,不断提升各成员单位业务骨干的综合业务水平。
畅通自贸区综合专窗政策渠道。南宁高新区印发《关于在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综合保税区内)开展惠企政策兑现“免申即办”服务工作方案》,通过“政策找人、奖励找企、政府全程代办”的惠企政策兑现方式,让企业“坐享”政策红利,让“一次不用跑”“免申即办”成为常态。协调承接122项自治区及市级委托或下放中国(广西)自贸试验区南宁片区审批事项。开通“自贸区南宁片区综合服务大厅高新分厅”端口,整合高新区本级涉及自贸区(综保区)区域内的审批事项纳入综合服务窗。(绩效督查局)
图片:2021年南宁高新区行政审批局获得2020年度全区数字广西建设和政务服务工作突出贡献奖
清朝从一品的直隶总督,权力非常大,为何管不了正三品的顺天府尹?
清朝入关后,为了便于管理地方,也为了上传下达的效率更高,延续了明朝的总督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设了八大总督。
不过,清朝的总督与明朝的总督仅仅是名字一样,其权利范围和所能行使的职责大相径庭。
明朝的总督,相当于一个特派员,哪里遇到了麻烦事儿,需要朝廷出面处理时,朝廷就会派出一位大臣,领总督衔,去处理相关事务,处理完毕后,大臣回京,总督衔取消。
而清朝的总督,就是一个常年驻守地方的封疆大吏,换句话说就是一个常设职位,地方上的军政等事务,都归该地区的总督负责。因此,清朝的总督手中的权力很大,像我们比较熟悉的湖广总督、两广总督,不仅是真正意义上的封疆大吏,在朝中的地位都相当显赫。除了湖广、两广等这些总督外,清朝还有个位置十分关键的直隶总督,其负责的区域,在京畿周边,同样也是朝中大员。
不过,虽说直隶总督权力大地位高,但有一个品阶比他低的地方长官,他却管不了。这个地方长官,就是清朝的顺天府尹,一个品阶只有正三品的知府。
如果单从品阶上来看,直隶总督要比顺天府尹高上两级。前文讲过,清朝共有八大总督,分别是直隶 、两江、陕甘、闽浙、两湖(即湖广)、两广、四川、云贵,这些总督的品阶,按清朝的制度,属于是正二品。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清朝的总督,一般都是从一品,比正二品高一个级别。
为什么呢?因为清朝朝廷在授予官员总督衔时,通常会加上另外一个头衔,比如兵部尚书、右都御史等。这样一来,两个头衔相加,总督的品阶就变成了从一品。(“总督。从一品。掌厘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
举个例子,像我们十分熟悉的曾国藩,在咸丰十一年(公元1861年)9月的时候,被咸丰皇帝授予两江总督一职,在他被授封之前,朝廷就是先赏加他兵部尚书衔,之后再授予了两江总督。也就是说,清朝的总督加另一个头衔,已经成了惯例。
相比之下,顺天府尹的品阶,在总督面前并不占优势,根据清朝相关制度,顺天府尹的品阶,通常都定为正三品。正三品的官衔,在清朝不算高也不算低,属于中等地位,而与总督的从一品对比,双方则差着从二品和正二品这两个级别。
按理说,品阶低的官员,应当受到品阶高的官员管束,比如两江总督就能管住湖南某个地方上的知府,双方是上下级的关系。但这种情况,在直隶总督和顺天府尹身上,却根本不会出现,双方不仅不是上下级,甚至还能平起平坐。
而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大致分为以下几点:
其一,顺天府尹所管辖的位置比较特殊。
按照清制,直隶总督所能管辖的范围,是整个直隶省,其范围就是如今的首都、天津两市,外加河北大部分,以及山东、河南两省的小部分区域。另外,在康熙之后,直隶总督的管辖范围,还囊括了部分内蒙古的区域。如果在地图上标注的话,清朝直隶总督的管辖范围,就是以京城为中心,上下左右辐射,涉及到如今的四个省、两个市的行政区域。
而顺天府尹的管辖范围在哪里呢?简单来说,就是包括京城以及京城近郊的几个州县。像如今的通州、宛平、大兴等,当年都是顺天府尹的管辖范围,换句话说,就是皇城以及皇城周边。从地理位置上来讲,顺天府尹的管辖范围,是处在直隶总督范围之内,因此,按照常规,顺天府尹是直隶总督的下级才对。
但这里就有一个特殊的情况,就是顺天府尹管辖的中心区域,包括了皇城在内。皇城也就是紫禁城,乃是全国的最高权力中心,也就是说,顺天府尹的职责区域,就是我们常说的京畿地区。
这个位置,从明朝定都之后,就十分重要,清朝同样也是如此,因此,该地区在全国的行政地位,历来就高出其他地区。所以,管辖这里的行政长官,虽说在级别上也是知府这一级,但其地位却不是其他知府所能比的。比如,同样都是府级长官,但顺天府的最高负责人叫做“府尹”,其他府衙的长官只能叫做知府,别小看这一个“尹”字,这是历朝历代赋予京畿地区行政长官的特权。
因此,虽说直隶总督负责管辖的范围中,含有京畿地区,但这里却并不受其直接管辖,而是单独列了出来,就好比我们今天的直辖市一样。既然是直辖市,自然双方就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直隶总督也就无权管理顺天府尹。
其二,因为管辖位置的特殊,朝廷授予顺天府尹的权力极大。
顺天府尹的级别,清朝时规定得十分清楚,其行政地位,是高于其他府衙的知府的,并且,很多时候还和直隶总督不相上下。比如清朝时,在很多皇帝的诏谕中,经常会把直隶总督和是顺天府尹并列。
嘉庆年间,嘉庆皇帝就曾下过一道诏令,诏令中明确要求,顺天府所辖州县的官员任免,均由顺天府尹自行挑选报备,而直隶总督只能是协同办理。这种与总督并列的情况,在其他省份是不可能出现的,比如广州知府不会和两广总督并列。
除此之外,顺天府还有一个特权,就是可以直接上殿面君,也就是其能享受“直达圣听”的高级待遇。不要小看这种待遇,在清朝,也只有朝中大员才能有资格面圣,像地方上的布政使、按察使,如果没有旨意召见,想见皇帝那难得很。
还有,顺天府在当时,可以承接来自全国各地的诉状,要知道这可是刑部干的活,因此,清朝的顺天府,还有个绰号,叫做“小刑部”。换句话说,清朝的顺天府,拥有着高于地方府衙的行政特权,并且还能“直达圣听”,而这种特权来源的根本,也是因为其管辖位置的特殊。
前文讲过,顺天府的管辖范围就是皇城以及周边,而这里是全国的权力中心,而这里什么人最多?自然是皇族成员以及八旗子弟最多。我们都知道,清朝的根本就在于八旗,因此,在清朝入关之后,那些曾经跟着打天下的八旗子弟,摇身一变,就成了皇亲贵胄。
但皇亲贵胄中,也不是没有不法之徒,这些人平日除了吃喝玩乐之外,指不定还会惹出什么事情来。而一旦惹出事情,总得有人去管吧。谁来管?皇帝自然不可能去,毕竟是九五之尊,其他的王爷什么的,同样也不会,因为犯不上。所以,就必须得有个地面上的官员出面,来处理这些事情。
但问题是,如果这个官员权力太小和级别太低,就会被轻视,继而就无法管理。因此,朝廷就有必要赋予顺天府和顺天府尹较高的权力,以此来镇住那些惹事的八旗子弟,让这些人不敢轻视这个地方官。
这个例子,同样也说明了顺天府尹的特殊性,而这种特殊性,就决定了其和寻常的知府不一样。因此,直隶总督管不了顺天府尹,也是十分正常的。
其三,清朝的朝廷,对于顺天府尹的高度重视,让其有了超然的地位。
从清军入关开始,就对顺天府尹这个官职极为重视,毕竟这个位置关系到自身安危,因此就不得不慎之又慎。重视到什么程度呢?在最早的时候,清朝选择顺天府尹,有着“非亲近人不授”的原则。换句话说,在清军刚入关的时候,出任顺天府尹的官员,必须是清廷信得过的人,也就是所谓的“自己人”。
什么是“自己人”呢?当然是旗人,也就是八旗中的一员。比如在整个顺治朝前后十八年的历史中,所有担任顺天府尹的,其出身均是汉军旗的人,其他外人即便是能力再强,也没有资格担任该职位。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清朝刚入关时,天下的局势尚且不太稳定,甚至还曾几度威胁到清朝政权的统治,当时的清政府,始终都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所以,作为京畿地区,清政府自然是极为重视。毕竟这里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紫禁城的安危。因此,只能是选拔靠得住的人担任这里的长官。直到康熙中期,随着局势的逐渐稳固,顺天府尹才打破了只允许汉军旗人出任的传统。
正是出于朝廷对该地区的高度重视,因此顺天府尹不管在朝堂上,还是在皇帝的心中,其分量都十分不一般。同样也是源自于皇帝的重视,因此,直隶总督也就不可能凌驾于顺天府尹之上。虽说顺天府尹有着诸多特权和非比寻常的地位,但也不是没有任何约束,清朝的皇帝为了稳固统治,同时也为了防止顺天府尹有不臣之心,也做有相应的防备手段。
从雍正登基开始,雍正帝就对顺天府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首先,雍正皇帝要求,凡是直隶籍贯的官员,不得任职于顺天府内。换句话说,就是本地的官员不得在其中任职。这个规定的好处,就是能有效防止官员以权谋私,并且杜绝当地的官员仗着在本地做官的优势,形成一个由本地势力组成的组织。
另外,也是从雍正开始,经常会派六部的堂官去顺天府,以本职兼管顺天府的各项事务。这种六部堂官来兼管的方式,在当时有个单独的官职,叫做“兼尹”。意思就是兼职的府尹,其与常设的府尹一起,共同处理顺天府的事务
需要注意的是,“兼尹”虽说大部分是六部的堂官,品阶也比顺天府的常设府尹高,但双方同样不存在上下级关系,至少在顺天府内,两者的地位都是一样。而之所以会有“兼尹”的存在,根本原因就是为了让朝廷放心。
毕竟顺天府管辖的是皇城,其本身具有的权力,就已经很高,如果把对其进行监控的话,保不齐会滋生不臣之心,因此,朝廷才会特意设置了一个所谓的“兼尹”,让双方有所牵制,起到互相监视的效果。
总而言之,清朝的顺天府尹,其地位十分特殊,虽说直隶总督在品阶上要高其两级,但却无权对其管理,归根结底,就是因为顺天府尹所管辖的范围是皇城以及周边,这个位置,决定了其特殊性和超然的地位,因此,直隶总督只能与其平起平坐。
#历史那些事#
清朝入关后,为了便于管理地方,也为了上传下达的效率更高,延续了明朝的总督制度,在全国范围内设了八大总督。
不过,清朝的总督与明朝的总督仅仅是名字一样,其权利范围和所能行使的职责大相径庭。
明朝的总督,相当于一个特派员,哪里遇到了麻烦事儿,需要朝廷出面处理时,朝廷就会派出一位大臣,领总督衔,去处理相关事务,处理完毕后,大臣回京,总督衔取消。
而清朝的总督,就是一个常年驻守地方的封疆大吏,换句话说就是一个常设职位,地方上的军政等事务,都归该地区的总督负责。因此,清朝的总督手中的权力很大,像我们比较熟悉的湖广总督、两广总督,不仅是真正意义上的封疆大吏,在朝中的地位都相当显赫。除了湖广、两广等这些总督外,清朝还有个位置十分关键的直隶总督,其负责的区域,在京畿周边,同样也是朝中大员。
不过,虽说直隶总督权力大地位高,但有一个品阶比他低的地方长官,他却管不了。这个地方长官,就是清朝的顺天府尹,一个品阶只有正三品的知府。
如果单从品阶上来看,直隶总督要比顺天府尹高上两级。前文讲过,清朝共有八大总督,分别是直隶 、两江、陕甘、闽浙、两湖(即湖广)、两广、四川、云贵,这些总督的品阶,按清朝的制度,属于是正二品。但在大多数情况下,清朝的总督,一般都是从一品,比正二品高一个级别。
为什么呢?因为清朝朝廷在授予官员总督衔时,通常会加上另外一个头衔,比如兵部尚书、右都御史等。这样一来,两个头衔相加,总督的品阶就变成了从一品。(“总督。从一品。掌厘治军民,综制文武,察举官吏,修饬封疆。”)
举个例子,像我们十分熟悉的曾国藩,在咸丰十一年(公元1861年)9月的时候,被咸丰皇帝授予两江总督一职,在他被授封之前,朝廷就是先赏加他兵部尚书衔,之后再授予了两江总督。也就是说,清朝的总督加另一个头衔,已经成了惯例。
相比之下,顺天府尹的品阶,在总督面前并不占优势,根据清朝相关制度,顺天府尹的品阶,通常都定为正三品。正三品的官衔,在清朝不算高也不算低,属于中等地位,而与总督的从一品对比,双方则差着从二品和正二品这两个级别。
按理说,品阶低的官员,应当受到品阶高的官员管束,比如两江总督就能管住湖南某个地方上的知府,双方是上下级的关系。但这种情况,在直隶总督和顺天府尹身上,却根本不会出现,双方不仅不是上下级,甚至还能平起平坐。
而造成这种局面的主要原因,大致分为以下几点:
其一,顺天府尹所管辖的位置比较特殊。
按照清制,直隶总督所能管辖的范围,是整个直隶省,其范围就是如今的首都、天津两市,外加河北大部分,以及山东、河南两省的小部分区域。另外,在康熙之后,直隶总督的管辖范围,还囊括了部分内蒙古的区域。如果在地图上标注的话,清朝直隶总督的管辖范围,就是以京城为中心,上下左右辐射,涉及到如今的四个省、两个市的行政区域。
而顺天府尹的管辖范围在哪里呢?简单来说,就是包括京城以及京城近郊的几个州县。像如今的通州、宛平、大兴等,当年都是顺天府尹的管辖范围,换句话说,就是皇城以及皇城周边。从地理位置上来讲,顺天府尹的管辖范围,是处在直隶总督范围之内,因此,按照常规,顺天府尹是直隶总督的下级才对。
但这里就有一个特殊的情况,就是顺天府尹管辖的中心区域,包括了皇城在内。皇城也就是紫禁城,乃是全国的最高权力中心,也就是说,顺天府尹的职责区域,就是我们常说的京畿地区。
这个位置,从明朝定都之后,就十分重要,清朝同样也是如此,因此,该地区在全国的行政地位,历来就高出其他地区。所以,管辖这里的行政长官,虽说在级别上也是知府这一级,但其地位却不是其他知府所能比的。比如,同样都是府级长官,但顺天府的最高负责人叫做“府尹”,其他府衙的长官只能叫做知府,别小看这一个“尹”字,这是历朝历代赋予京畿地区行政长官的特权。
因此,虽说直隶总督负责管辖的范围中,含有京畿地区,但这里却并不受其直接管辖,而是单独列了出来,就好比我们今天的直辖市一样。既然是直辖市,自然双方就不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因此直隶总督也就无权管理顺天府尹。
其二,因为管辖位置的特殊,朝廷授予顺天府尹的权力极大。
顺天府尹的级别,清朝时规定得十分清楚,其行政地位,是高于其他府衙的知府的,并且,很多时候还和直隶总督不相上下。比如清朝时,在很多皇帝的诏谕中,经常会把直隶总督和是顺天府尹并列。
嘉庆年间,嘉庆皇帝就曾下过一道诏令,诏令中明确要求,顺天府所辖州县的官员任免,均由顺天府尹自行挑选报备,而直隶总督只能是协同办理。这种与总督并列的情况,在其他省份是不可能出现的,比如广州知府不会和两广总督并列。
除此之外,顺天府还有一个特权,就是可以直接上殿面君,也就是其能享受“直达圣听”的高级待遇。不要小看这种待遇,在清朝,也只有朝中大员才能有资格面圣,像地方上的布政使、按察使,如果没有旨意召见,想见皇帝那难得很。
还有,顺天府在当时,可以承接来自全国各地的诉状,要知道这可是刑部干的活,因此,清朝的顺天府,还有个绰号,叫做“小刑部”。换句话说,清朝的顺天府,拥有着高于地方府衙的行政特权,并且还能“直达圣听”,而这种特权来源的根本,也是因为其管辖位置的特殊。
前文讲过,顺天府的管辖范围就是皇城以及周边,而这里是全国的权力中心,而这里什么人最多?自然是皇族成员以及八旗子弟最多。我们都知道,清朝的根本就在于八旗,因此,在清朝入关之后,那些曾经跟着打天下的八旗子弟,摇身一变,就成了皇亲贵胄。
但皇亲贵胄中,也不是没有不法之徒,这些人平日除了吃喝玩乐之外,指不定还会惹出什么事情来。而一旦惹出事情,总得有人去管吧。谁来管?皇帝自然不可能去,毕竟是九五之尊,其他的王爷什么的,同样也不会,因为犯不上。所以,就必须得有个地面上的官员出面,来处理这些事情。
但问题是,如果这个官员权力太小和级别太低,就会被轻视,继而就无法管理。因此,朝廷就有必要赋予顺天府和顺天府尹较高的权力,以此来镇住那些惹事的八旗子弟,让这些人不敢轻视这个地方官。
这个例子,同样也说明了顺天府尹的特殊性,而这种特殊性,就决定了其和寻常的知府不一样。因此,直隶总督管不了顺天府尹,也是十分正常的。
其三,清朝的朝廷,对于顺天府尹的高度重视,让其有了超然的地位。
从清军入关开始,就对顺天府尹这个官职极为重视,毕竟这个位置关系到自身安危,因此就不得不慎之又慎。重视到什么程度呢?在最早的时候,清朝选择顺天府尹,有着“非亲近人不授”的原则。换句话说,在清军刚入关的时候,出任顺天府尹的官员,必须是清廷信得过的人,也就是所谓的“自己人”。
什么是“自己人”呢?当然是旗人,也就是八旗中的一员。比如在整个顺治朝前后十八年的历史中,所有担任顺天府尹的,其出身均是汉军旗的人,其他外人即便是能力再强,也没有资格担任该职位。
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清朝刚入关时,天下的局势尚且不太稳定,甚至还曾几度威胁到清朝政权的统治,当时的清政府,始终都保持着高度的警惕。所以,作为京畿地区,清政府自然是极为重视。毕竟这里稳定与否,直接关系到紫禁城的安危。因此,只能是选拔靠得住的人担任这里的长官。直到康熙中期,随着局势的逐渐稳固,顺天府尹才打破了只允许汉军旗人出任的传统。
正是出于朝廷对该地区的高度重视,因此顺天府尹不管在朝堂上,还是在皇帝的心中,其分量都十分不一般。同样也是源自于皇帝的重视,因此,直隶总督也就不可能凌驾于顺天府尹之上。虽说顺天府尹有着诸多特权和非比寻常的地位,但也不是没有任何约束,清朝的皇帝为了稳固统治,同时也为了防止顺天府尹有不臣之心,也做有相应的防备手段。
从雍正登基开始,雍正帝就对顺天府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
首先,雍正皇帝要求,凡是直隶籍贯的官员,不得任职于顺天府内。换句话说,就是本地的官员不得在其中任职。这个规定的好处,就是能有效防止官员以权谋私,并且杜绝当地的官员仗着在本地做官的优势,形成一个由本地势力组成的组织。
另外,也是从雍正开始,经常会派六部的堂官去顺天府,以本职兼管顺天府的各项事务。这种六部堂官来兼管的方式,在当时有个单独的官职,叫做“兼尹”。意思就是兼职的府尹,其与常设的府尹一起,共同处理顺天府的事务
需要注意的是,“兼尹”虽说大部分是六部的堂官,品阶也比顺天府的常设府尹高,但双方同样不存在上下级关系,至少在顺天府内,两者的地位都是一样。而之所以会有“兼尹”的存在,根本原因就是为了让朝廷放心。
毕竟顺天府管辖的是皇城,其本身具有的权力,就已经很高,如果把对其进行监控的话,保不齐会滋生不臣之心,因此,朝廷才会特意设置了一个所谓的“兼尹”,让双方有所牵制,起到互相监视的效果。
总而言之,清朝的顺天府尹,其地位十分特殊,虽说直隶总督在品阶上要高其两级,但却无权对其管理,归根结底,就是因为顺天府尹所管辖的范围是皇城以及周边,这个位置,决定了其特殊性和超然的地位,因此,直隶总督只能与其平起平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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