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的眼睛就是“尺”!同安“变化美”“人心美”线上征集,来了~】#有奖征集# #工作动态# 高楼簇起,华灯掩映,自同安街道城乡环境治理推进以来,记忆中的那方故土,在悄无声息之间,骤然发生了如此巨大的变化。@广大同安人 请将此刻同安的锦绣瑰丽、山川楼宇,亦或那一幕感人至深的瞬间,定格在你们的相机中吧~
征集时间:2022年3月21-4月6日
活动主题:本次征集活动以同安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所呈现的“变化美”或者“人心美”为主题,展现出同安人多元视角下的大美同安 。
作品征集要求:扫描海报中二维码可提交报名信息,具体请移步“阳光同安”(微信号:lqytajd)微信公众号了解。
征集奖励:本次征集活动奖品为大运会吉祥物蓉宝公仔,将为评选出的10个优秀作品的作者送出,请保持报名信息中提交的联系电话通话畅通。
征集时间:2022年3月21-4月6日
活动主题:本次征集活动以同安街道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所呈现的“变化美”或者“人心美”为主题,展现出同安人多元视角下的大美同安 。
作品征集要求:扫描海报中二维码可提交报名信息,具体请移步“阳光同安”(微信号:lqytajd)微信公众号了解。
征集奖励:本次征集活动奖品为大运会吉祥物蓉宝公仔,将为评选出的10个优秀作品的作者送出,请保持报名信息中提交的联系电话通话畅通。
楚雄市人民法院关于楚雄鸿鑫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申报债权的公告
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2)云2301破1号
本院根据楚雄鸿鑫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3月2日裁定受理楚雄鸿鑫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2年3月2日指定楚雄鸿鑫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楚雄鸿鑫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楚雄鸿鑫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5月31日前,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楚雄鸿鑫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1.线上债权申报方式。(1)电脑登录破易通破产办案工作平台https://t.cn/A66wEyIl申报债权,本案件识别码112414;或(2)手机微信搜索“破易通”或扫描本公告后附的二维码关注公众号,点击“服务中心”——“债权申报”进行登录,申报债权,本案件识别码112414;债权人通过线上申报后应当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给管理人核查;2.线下债权申报方式。通信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100号北浦伟业广场4栋16楼管理人办公室;邮编:675000;联系方式:艾律师、李律师,0878-3374897、0878-3899248;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可在楚雄鸿鑫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微信公众号平台(微信号名称:鸿鑫商业管理人,微信号:hxsyguanliren)下载债权申报表格及相关申报资料。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楚雄鸿鑫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楚雄鸿鑫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事宜本院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2)云2301破1号
本院根据楚雄鸿鑫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申请于2022年3月2日裁定受理楚雄鸿鑫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22年3月2日指定楚雄鸿鑫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楚雄鸿鑫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
楚雄鸿鑫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于2022年5月31日前,通过线上或线下方式向楚雄鸿鑫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申报债权(1.线上债权申报方式。(1)电脑登录破易通破产办案工作平台https://t.cn/A66wEyIl申报债权,本案件识别码112414;或(2)手机微信搜索“破易通”或扫描本公告后附的二维码关注公众号,点击“服务中心”——“债权申报”进行登录,申报债权,本案件识别码112414;债权人通过线上申报后应当提交纸质申报材料给管理人核查;2.线下债权申报方式。通信地址:云南省楚雄市团结路100号北浦伟业广场4栋16楼管理人办公室;邮编:675000;联系方式:艾律师、李律师,0878-3374897、0878-3899248;办公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14:30-18:00)。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人可在楚雄鸿鑫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的微信公众号平台(微信号名称:鸿鑫商业管理人,微信号:hxsyguanliren)下载债权申报表格及相关申报资料。
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计划草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依法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楚雄鸿鑫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楚雄鸿鑫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等事宜本院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约新茶?司机接到订单发现涉黄暗语加好友更震惊,货拉拉:正调查】近日,浙江杭州。近日一位网友爆料称:货拉拉平台订单约“新茶”,疑似涉黄。该网友认为:是个人都知道,“新茶”是暗语,不就是涉黄么。根据网友提供的订单信息,记者添加了该微信号,其朋友圈有一个穿护士服跳舞的女生,视频文案为:留言你的要求,稍后一一回复。对此货拉拉平台相关负责人表示:技术部门正在排查杭州地区的订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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