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明錤爆猛料:苹果汽车项目团队已解散!
美国当地时间3月15日22:15分,天风国际分析师郭明錤在Twitter上发布了关于苹果汽车项目的最新消息——苹果汽车项目团队已经解散一段时间了,为了在2025年之前实现批量生产的目标,需要在3-6个月内进行重组。
作为苹果产品爆料王的郭明錤,对苹果公司跟踪已久,关于苹果产品及供应链的信息,尤其是此前提前发布的苹果手机的信息,最终绝大部分都被证实了。从这个角度来看,郭明錤关于苹果汽车项目已经解散了一段时间的信息,也是值得被信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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苹果汽车项目真的是一波三折,从2014年开始以代号为“Titan”项目运作来,苹果汽车此前在造车和研发完全自动驾驶系统之间摇摆,负责Titan项目的负责人也几经更迭,直到2021年11月18日,Bloomberg报道称苹果决定造车,计划在2025年前量产。此外,还在全球范围内寻找供应商和车企合作,让行业对苹果汽车翘首以待。
但是,郭明錤关于苹果汽车项目已解散的消息,给苹果汽车在2025年前量产蒙上了新的阴影,最善于定义智能硬件的苹果,在智能汽车上遇到了什么样的难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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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谁能领导苹果定义智能汽车?
从2014年开始,苹果汽车项目Titan的负责人屡次更迭,如果郭明錤的消息属实,那意味着2021年9月接任Doug Field成为第五任负责人的Apple Watch负责人Kevin Lynch有可能已经被换掉。
那么,到底什么样的人能够领导苹果来定义智能汽车呢?
从2014年苹果启动汽车项目Titan以来,苹果就一直摇摆在造车和只研发自动驾驶系统之间摇摆。直到2018年苹果从特斯拉挖来了主导Model 3量产的高级工程副总裁Doug Field后,并且挖来了一票车企的底盘、内外饰、造型、系统等负责人,外界开始认为苹果是要自己造车。有报道称,苹果CEO Cook在2019年批准苹果造车,
彼时,Doug Field从苹果跳槽特斯拉历练了五年后,也曾经出任过高级工程副总裁,直接负责特斯拉最畅销车型Model 3的量产工作,这样的履历被认为是最适合领导苹果重新定义智能汽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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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2021年9月,Doug Field在重回苹果三年后,再次离开了苹果,被传统车企福特挖角了,出任福特的首席先进技术和嵌入式系统官。Doug Field的离开,接任者是苹果Apple Watch负责人Kevin Lynch。
一个几乎没有汽车行业从业经验的人,接替了履历看起来非常完美的Doug Field,这也没有问题,毕竟,智能汽车是一个全新的物种,到底长啥样谁也看不清摸不透,就看谁能率先定义智能汽车,谁就是鼻祖。这个负责人倒是是一个个人,还是一个集体,现在还不清楚。
值得一提的是,在Doug Field之前,苹果汽车项目负责人是Bob Mansfield,Bob是智能硬件的专家,是Mac硬件高级工程副总裁,曾经设计出世界最薄的电脑MacBook Air。接替Doug Field的是Apple Watch负责人Kevin Lynch。
从过去三任苹果汽车项目负责人的履历来看,有能够设计出MacBook Air这样的硬件大神,也有最成功电动车特斯拉的量产负责人、更有最成功可穿戴设备的负责人,这些人给苹果汽车带来的设计理念和产品思路,最终能否很好的融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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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有人形容智能汽车是一台有着四个轮子的电脑、是和人生活细细相关的智能硬件,更是一台合格甚至是体验极其出色的出行工具。这样的期待,也让苹果汽车项目的负责人亚历山大。
但,苹果汽车的难产,最大的责任人,有可能是苹果的现任CEO Cook。
02、库克该背锅吗?
2011年,Tim Cook从苹果创始人Steven Job手里借过了CEO一职,这一年,Cook在苹果呆了13年,刚加入苹果上,Cook是主管苹果电脑制造业务的副总裁,进入苹果前,Cook在IBM供职12年,一直在IBM的PC部门。
和天才设计师的Jobs不同,Cook更善于守江山。Jobs可以领导苹果设计出iPhone、MacBook Air这样让人惊艳的产品。在Cook治下的苹果,似乎失去了这种能力,在iPhone上,Cook治下的苹果一直缺乏创新,但在一些小配件上,苹果还是有一定建树,如TWS无线耳机、手表等。
但Cook是华尔街喜欢的CEO,在其治下,苹果的营收从2011年的1080亿美元增长到2021年的3650亿美元,净利润从260亿美元增长到950亿美元,苹果也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市值突破1万亿美元、2万亿美元和3万亿美元的科技公司。
在如何管理一家公司上,Cook绝对是出色的职业经理人。但,Cook不是一个能够开创全新市场的CEO。在手机业务这个支柱业务外,苹果在汽车领域的投入很早也很大,但除了一个手机车机互联系统CarPlay外,还没有看到最让人期待的苹果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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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和苹果汽车战略摇摆不定有莫大的关系,这个锅似乎Cook是丢不掉的。毕竟,从现金储备来看,在2021年底就拥有超过2500亿美元现金的苹果,最不缺钱去挖最好的人、予以最好的待遇去定义一款智能汽车,时间也是足够的,但最终没有出来。
甚至时至今日,苹果汽车项目团队被解散。这是否意味着Cook的战略又出现摇摆,还是Titan项目迄今为止没有拿出一款让Cook觉得“wow”的产品呢?
在2021年11月,Bloomberg报道称苹果要在2025年量产完全无人驾驶汽车,在2021年3月,美国政府官宣取消方向盘、刹车踏板等为人类司机准备的设计,这在法律上为苹果等公司量产完全无人驾驶汽车扫清了障碍。
但是,苹果汽车还能在2025年前面世吗?按照郭明錤的判断,苹果需要在3-6个月时间内重构团队,Cook自己下场定义智能汽车是不指望的了,但能请来真正能够定义智能汽车的掌舵人吗?
原创 Michael Yuan 车智 2022-03-16 01:52
美国当地时间3月15日22:15分,天风国际分析师郭明錤在Twitter上发布了关于苹果汽车项目的最新消息——苹果汽车项目团队已经解散一段时间了,为了在2025年之前实现批量生产的目标,需要在3-6个月内进行重组。
作为苹果产品爆料王的郭明錤,对苹果公司跟踪已久,关于苹果产品及供应链的信息,尤其是此前提前发布的苹果手机的信息,最终绝大部分都被证实了。从这个角度来看,郭明錤关于苹果汽车项目已经解散了一段时间的信息,也是值得被信任的。
图片01
苹果汽车项目真的是一波三折,从2014年开始以代号为“Titan”项目运作来,苹果汽车此前在造车和研发完全自动驾驶系统之间摇摆,负责Titan项目的负责人也几经更迭,直到2021年11月18日,Bloomberg报道称苹果决定造车,计划在2025年前量产。此外,还在全球范围内寻找供应商和车企合作,让行业对苹果汽车翘首以待。
但是,郭明錤关于苹果汽车项目已解散的消息,给苹果汽车在2025年前量产蒙上了新的阴影,最善于定义智能硬件的苹果,在智能汽车上遇到了什么样的难题呢?
图片02
01、谁能领导苹果定义智能汽车?
从2014年开始,苹果汽车项目Titan的负责人屡次更迭,如果郭明錤的消息属实,那意味着2021年9月接任Doug Field成为第五任负责人的Apple Watch负责人Kevin Lynch有可能已经被换掉。
那么,到底什么样的人能够领导苹果来定义智能汽车呢?
从2014年苹果启动汽车项目Titan以来,苹果就一直摇摆在造车和只研发自动驾驶系统之间摇摆。直到2018年苹果从特斯拉挖来了主导Model 3量产的高级工程副总裁Doug Field后,并且挖来了一票车企的底盘、内外饰、造型、系统等负责人,外界开始认为苹果是要自己造车。有报道称,苹果CEO Cook在2019年批准苹果造车,
彼时,Doug Field从苹果跳槽特斯拉历练了五年后,也曾经出任过高级工程副总裁,直接负责特斯拉最畅销车型Model 3的量产工作,这样的履历被认为是最适合领导苹果重新定义智能汽车的。
图片03
但是,在2021年9月,Doug Field在重回苹果三年后,再次离开了苹果,被传统车企福特挖角了,出任福特的首席先进技术和嵌入式系统官。Doug Field的离开,接任者是苹果Apple Watch负责人Kevin Lynch。
一个几乎没有汽车行业从业经验的人,接替了履历看起来非常完美的Doug Field,这也没有问题,毕竟,智能汽车是一个全新的物种,到底长啥样谁也看不清摸不透,就看谁能率先定义智能汽车,谁就是鼻祖。这个负责人倒是是一个个人,还是一个集体,现在还不清楚。
值得一提的是,在Doug Field之前,苹果汽车项目负责人是Bob Mansfield,Bob是智能硬件的专家,是Mac硬件高级工程副总裁,曾经设计出世界最薄的电脑MacBook Air。接替Doug Field的是Apple Watch负责人Kevin Lynch。
从过去三任苹果汽车项目负责人的履历来看,有能够设计出MacBook Air这样的硬件大神,也有最成功电动车特斯拉的量产负责人、更有最成功可穿戴设备的负责人,这些人给苹果汽车带来的设计理念和产品思路,最终能否很好的融合呢?
图片04
毕竟,有人形容智能汽车是一台有着四个轮子的电脑、是和人生活细细相关的智能硬件,更是一台合格甚至是体验极其出色的出行工具。这样的期待,也让苹果汽车项目的负责人亚历山大。
但,苹果汽车的难产,最大的责任人,有可能是苹果的现任CEO Cook。
02、库克该背锅吗?
2011年,Tim Cook从苹果创始人Steven Job手里借过了CEO一职,这一年,Cook在苹果呆了13年,刚加入苹果上,Cook是主管苹果电脑制造业务的副总裁,进入苹果前,Cook在IBM供职12年,一直在IBM的PC部门。
和天才设计师的Jobs不同,Cook更善于守江山。Jobs可以领导苹果设计出iPhone、MacBook Air这样让人惊艳的产品。在Cook治下的苹果,似乎失去了这种能力,在iPhone上,Cook治下的苹果一直缺乏创新,但在一些小配件上,苹果还是有一定建树,如TWS无线耳机、手表等。
但Cook是华尔街喜欢的CEO,在其治下,苹果的营收从2011年的1080亿美元增长到2021年的3650亿美元,净利润从260亿美元增长到950亿美元,苹果也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市值突破1万亿美元、2万亿美元和3万亿美元的科技公司。
在如何管理一家公司上,Cook绝对是出色的职业经理人。但,Cook不是一个能够开创全新市场的CEO。在手机业务这个支柱业务外,苹果在汽车领域的投入很早也很大,但除了一个手机车机互联系统CarPlay外,还没有看到最让人期待的苹果汽车。
图片05
这和苹果汽车战略摇摆不定有莫大的关系,这个锅似乎Cook是丢不掉的。毕竟,从现金储备来看,在2021年底就拥有超过2500亿美元现金的苹果,最不缺钱去挖最好的人、予以最好的待遇去定义一款智能汽车,时间也是足够的,但最终没有出来。
甚至时至今日,苹果汽车项目团队被解散。这是否意味着Cook的战略又出现摇摆,还是Titan项目迄今为止没有拿出一款让Cook觉得“wow”的产品呢?
在2021年11月,Bloomberg报道称苹果要在2025年量产完全无人驾驶汽车,在2021年3月,美国政府官宣取消方向盘、刹车踏板等为人类司机准备的设计,这在法律上为苹果等公司量产完全无人驾驶汽车扫清了障碍。
但是,苹果汽车还能在2025年前面世吗?按照郭明錤的判断,苹果需要在3-6个月时间内重构团队,Cook自己下场定义智能汽车是不指望的了,但能请来真正能够定义智能汽车的掌舵人吗?
原创 Michael Yuan 车智 2022-03-16 01:52
2022.01.10,济南12345市民服务热线网上受理平台投诉
附:1、回顾玉清湖派出所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
回顾玉清湖派出所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答应出警而不出警
2021年8月4日,时值二伏,酷热。考虑到我的事不属紧急情况,不必占用110警力资源,所以,我于上午十时半前往玉清湖派出所投诉邻居饲养动物扰民,请公安机关介入依法处理。我向值班民警讲明事情概况,值班民警称110民警出警,待出警民警回所后,将把此事通报给他们,会有民警上门调查处理。于是,我返家等候。(注:没有履行正式的登记手续,只是在“来访登记簿”上留下联系方式。)
午饭后,我感到有点儿不放心,于是在下午近四时再次冒酷暑前往派出所,询问是否确定有民警于当日上门处理,值班民警(还是上午接待我的民警)再次确定会有民警上门处理,不过时间可能会晚一点儿,我表示理解和接受。于是,再次回家等候。
然而,当日,派出所方面不仅无民警上门处理,就连电话也无一个。
等至次日(8月5日)上午十时,我对派出所的“言而无信”感到失望和气愤,于是拨打110电话进行反映、投诉,并要求及时出警处置。
直到8月27日,派出所民警才打来电话,称《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指养鸡扰民)无明确规定。我给其进行解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对“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有明确的规定……民警称可能需要我予以配合,将尽快依法处理。
二、向分局督察大队所述与事实不符
2021年8月31日,槐荫公安分局督察大队来电话,称玉清湖派出所给督察大队反馈的信息是:在我前往派出所投诉邻居饲养动物扰民的次日(8月5日),派出所社区民警即联系我村村主任及街道办邱老师三者一道前往动物饲养人家中进行调查,或,社区民警联系我村村主任及街道办邱老师由后二者前往动物饲养人家中进行调查。(因为督察大队这位警官前后表述略有差异,故有此表述。)
我再三请这位督察大队警官确认,是否明确是“8月5日”入村入户进行调查,得到肯定答复。
然而,事实是:我村村主任(及另一村干部)与街道办邱老师入村入户调查的日期是8月3日,而非8月5日!
与督察大队警官通完电话,我立即赶往玉清湖街道办,找邱老师核实。邱老师确定只于8月3日来过我村一次。(我再三请邱老师确认来村日期及次数,以至引起他的不满。)
也就是说,玉清湖派出所给槐荫公安分局督察大队反馈的信息与事实不符。
2021年9月1日,派出所两位民警入村入户实地调查。在村委交谈时,我与在场的民警、村主任及邱老师提及“入村入户调查是8月3日而非8月5日”一事,他们表示“过去的事情不要提了”!
三、不寻常的报案与受案
2021年9月8日,在派出所时,民警用手机向我展示动物饲养人已购进新鸡笼,新鸡笼设有隔离栅,以防止鸡与鸡之间打架;晚上,动物饲养人连夜“挑灯夜战”更换鸡笼。我认为动物饲养人的这种行为有些不合情理(因为连夜换新鸡笼实非必要),必须立即进入法定处理程序,否则无异于浪费时间。
2021年9月9日晚,在我的“强烈要求”下,终于得以报案(当时忘记索要“《报案回执》”了)。
2021年9月10日上午,我前往派出所索要“《报案回执》”,民警一开始满口答应,称一会儿就给我开一份。过一会儿又表示我这事儿属于“纠纷”,不属于“案件”。继而让我在“《接报案登记表》”上签字,称《接报案登记表》即“相当于”《报案回执》。而《接报案登记表》上“受理结果”一栏有两个选项(可在选项前面勾选):一个是“按照法定程序处置或办理”,另一个是“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请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投诉或投案”。当我要求办案民警自己在这两个选项中进行选择时,却无人选择。我要求派出所要么给我出具《报案回执》,要么给我出具《受案回执》,二者其一均可。而民警称要请示领导,在等了半个多小时后,民警给我出具了“《受案回执》”。
四、这算什么“案情重大、复杂”案件?
受案(2021年9月10日)后第59天,即2021年11月8日,玉清湖派出所终于给动物饲养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治案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这本是一件事实清楚(实地查看、一目了然)、证据确凿(有照片、有录音)、关系简单(不涉及第三人)普通的治安案件(处结时限30日),但派出所将其作为“案情重大、复杂”的治安案件来处理,不知其依据为何,又是否经过了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批准?
将一个普通的治安案件强作为“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来办理,且用去59天(案情重大、复杂案处结时限60天),这还不算,到最后,还制作出一份有错漏的《处罚决定书》:
1、错——违法行为人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而《处罚决定书》上写的是第五十八条的内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2、漏——《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违法行为人当场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上“执行方式和期限”一项没有要求违法行为人“限期改正”的内容。
如果这份《处罚决定书》是当场作出(制作)的,那还情有可原;作为一件耗时59天才作出处理的“案情重大、复杂”的治安案件,最后作出这样一份《处罚决定书》,实在有点儿说不过去吧?!
五、从“拖延”到“回避”
2021年11月8日作出“警告”后,违法行为人未做改正,其饲养的动物扰民依旧。
2021年12月9日,我向派出所办案民警提交了“警告后拒不改正”的“事实证据”(噪声音频录音记录)及“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要求派出所依法作出进一步处理(罚款)。未获回复。
2021年12月17日,给派出所办案民警打电话,其表示将尽快依法进一步处理,未见行动。
2021年12月31日,再次电话联系办案民警,其先是不接电话,继而将我列入其电话“黑名单”。(先后拨打七次)
就玉清湖派出所在处理此“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案中的表现来说,以前是采取遮遮掩掩、拖拖拉拉、不情不愿的拖延政策,而现在已变成“不作为、不解释、不回复、不沟通”的回避政策。
现在,用十六个字总结玉清湖派出所在处理此“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案中的表现,就是——
有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究。(只所以用“?”号,是表示“究”还是“不究”,派出所说了算)
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于2022年1月9日星期日 匆就
附:1、回顾玉清湖派出所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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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玉清湖派出所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答应出警而不出警
2021年8月4日,时值二伏,酷热。考虑到我的事不属紧急情况,不必占用110警力资源,所以,我于上午十时半前往玉清湖派出所投诉邻居饲养动物扰民,请公安机关介入依法处理。我向值班民警讲明事情概况,值班民警称110民警出警,待出警民警回所后,将把此事通报给他们,会有民警上门调查处理。于是,我返家等候。(注:没有履行正式的登记手续,只是在“来访登记簿”上留下联系方式。)
午饭后,我感到有点儿不放心,于是在下午近四时再次冒酷暑前往派出所,询问是否确定有民警于当日上门处理,值班民警(还是上午接待我的民警)再次确定会有民警上门处理,不过时间可能会晚一点儿,我表示理解和接受。于是,再次回家等候。
然而,当日,派出所方面不仅无民警上门处理,就连电话也无一个。
等至次日(8月5日)上午十时,我对派出所的“言而无信”感到失望和气愤,于是拨打110电话进行反映、投诉,并要求及时出警处置。
直到8月27日,派出所民警才打来电话,称《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指养鸡扰民)无明确规定。我给其进行解释——《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对“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有明确的规定……民警称可能需要我予以配合,将尽快依法处理。
二、向分局督察大队所述与事实不符
2021年8月31日,槐荫公安分局督察大队来电话,称玉清湖派出所给督察大队反馈的信息是:在我前往派出所投诉邻居饲养动物扰民的次日(8月5日),派出所社区民警即联系我村村主任及街道办邱老师三者一道前往动物饲养人家中进行调查,或,社区民警联系我村村主任及街道办邱老师由后二者前往动物饲养人家中进行调查。(因为督察大队这位警官前后表述略有差异,故有此表述。)
我再三请这位督察大队警官确认,是否明确是“8月5日”入村入户进行调查,得到肯定答复。
然而,事实是:我村村主任(及另一村干部)与街道办邱老师入村入户调查的日期是8月3日,而非8月5日!
与督察大队警官通完电话,我立即赶往玉清湖街道办,找邱老师核实。邱老师确定只于8月3日来过我村一次。(我再三请邱老师确认来村日期及次数,以至引起他的不满。)
也就是说,玉清湖派出所给槐荫公安分局督察大队反馈的信息与事实不符。
2021年9月1日,派出所两位民警入村入户实地调查。在村委交谈时,我与在场的民警、村主任及邱老师提及“入村入户调查是8月3日而非8月5日”一事,他们表示“过去的事情不要提了”!
三、不寻常的报案与受案
2021年9月8日,在派出所时,民警用手机向我展示动物饲养人已购进新鸡笼,新鸡笼设有隔离栅,以防止鸡与鸡之间打架;晚上,动物饲养人连夜“挑灯夜战”更换鸡笼。我认为动物饲养人的这种行为有些不合情理(因为连夜换新鸡笼实非必要),必须立即进入法定处理程序,否则无异于浪费时间。
2021年9月9日晚,在我的“强烈要求”下,终于得以报案(当时忘记索要“《报案回执》”了)。
2021年9月10日上午,我前往派出所索要“《报案回执》”,民警一开始满口答应,称一会儿就给我开一份。过一会儿又表示我这事儿属于“纠纷”,不属于“案件”。继而让我在“《接报案登记表》”上签字,称《接报案登记表》即“相当于”《报案回执》。而《接报案登记表》上“受理结果”一栏有两个选项(可在选项前面勾选):一个是“按照法定程序处置或办理”,另一个是“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范围,请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投诉或投案”。当我要求办案民警自己在这两个选项中进行选择时,却无人选择。我要求派出所要么给我出具《报案回执》,要么给我出具《受案回执》,二者其一均可。而民警称要请示领导,在等了半个多小时后,民警给我出具了“《受案回执》”。
四、这算什么“案情重大、复杂”案件?
受案(2021年9月10日)后第59天,即2021年11月8日,玉清湖派出所终于给动物饲养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治案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九条:公安机关办理治安案件的期限,自受理之日起不得超过三十日;案情重大、复杂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
这本是一件事实清楚(实地查看、一目了然)、证据确凿(有照片、有录音)、关系简单(不涉及第三人)普通的治安案件(处结时限30日),但派出所将其作为“案情重大、复杂”的治安案件来处理,不知其依据为何,又是否经过了上一级公安机关的批准?
将一个普通的治安案件强作为“案情重大、复杂”的案件来办理,且用去59天(案情重大、复杂案处结时限60天),这还不算,到最后,还制作出一份有错漏的《处罚决定书》:
1、错——违法行为人违反的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而《处罚决定书》上写的是第五十八条的内容“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2、漏——《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五条:实施行政处罚时,应当责令违法行为人当场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上“执行方式和期限”一项没有要求违法行为人“限期改正”的内容。
如果这份《处罚决定书》是当场作出(制作)的,那还情有可原;作为一件耗时59天才作出处理的“案情重大、复杂”的治安案件,最后作出这样一份《处罚决定书》,实在有点儿说不过去吧?!
五、从“拖延”到“回避”
2021年11月8日作出“警告”后,违法行为人未做改正,其饲养的动物扰民依旧。
2021年12月9日,我向派出所办案民警提交了“警告后拒不改正”的“事实证据”(噪声音频录音记录)及“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要求派出所依法作出进一步处理(罚款)。未获回复。
2021年12月17日,给派出所办案民警打电话,其表示将尽快依法进一步处理,未见行动。
2021年12月31日,再次电话联系办案民警,其先是不接电话,继而将我列入其电话“黑名单”。(先后拨打七次)
就玉清湖派出所在处理此“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案中的表现来说,以前是采取遮遮掩掩、拖拖拉拉、不情不愿的拖延政策,而现在已变成“不作为、不解释、不回复、不沟通”的回避政策。
现在,用十六个字总结玉清湖派出所在处理此“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案中的表现,就是——
有法可依,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究。(只所以用“?”号,是表示“究”还是“不究”,派出所说了算)
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五条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或者放任动物恐吓他人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驱使动物伤害他人的,依照本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以上于2022年1月9日星期日 匆就
啊啊啊啊啊好爱!无论看书还是看剧的时候好像都一直没有发现lenu的闪光点…好像她就只是一个平平凡凡普普通通的读书求学的少女…和万千平凡的我们一样…真正天才的应该是从小就对一切不公予以抗争…即使上不了学求学的欲望也会驱使她同时用全家好多人的名字去借书并且凭借读书量同时拿下一二三四名…永远不屈服任何强权和暴力的lila…
却从来没想过…长久以来对命运的抗争…坚定想要打破阶级束缚本身就是不可多得的天才心态
以前爱上lenu是因为求学的渴望平凡的命运太相似了…现在多了一层含义…
想起小林一茶写的“小蜗牛,爬上那富士山顶吧”
却从来没想过…长久以来对命运的抗争…坚定想要打破阶级束缚本身就是不可多得的天才心态
以前爱上lenu是因为求学的渴望平凡的命运太相似了…现在多了一层含义…
想起小林一茶写的“小蜗牛,爬上那富士山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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