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丨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开始申报啦!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各市管慈善组织(基金会):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函﹝2022﹞11号)、《山东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下统称2020年至2021年),在我国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贡献较大、影响广泛的单位、个人、志愿服务等爱心团队(以下简称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本通知所称慈善活动,应当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
二、奖项设置和评选标准
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共设置四类奖项: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全国表彰名额总计不超过150个。其中:
慈善楷模奖,原则上不超过30个。表彰在我国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包括慈善工作者)和爱心团队(非法人)。评选时综合考虑慈善事迹的感召力和示范性等,如长期从事或参与慈善工作、志愿服务,事迹特别突出,有良好社会影响等;不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对从事慈善工作的专职人员,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一般不评选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干部,且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原则上不超过50个。表彰在我国慈善领域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评选时综合考虑实施时间、资金规模、慈善效益、社会影响等因素。
捐赠企业奖,原则上不超过40个。表彰2020年至2021年向我国境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境)内外企业,同时参考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方式和效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员工参与慈善事业情况等(已经获得疫情防控领域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捐赠企业奖项的可以继续参评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但相应的捐赠数额不再计入在内,只作参考)。
捐赠个人奖,原则上不超过30个。表彰2020年至2021年向我国境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境)内外个人,同时参考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年限、社会评价、捐赠方式创新等情况(已经获得疫情防控领域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捐赠个人奖项的可以继续参评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但相应的捐赠数额不再计入在内,只作参考)
三、参评方式
有意参评“中华慈善奖”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首先由所在单位履行推荐、考察程序,并在本单位公示(境外单位和个人除外)无异议后,向各级民政部门或者其他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以下统称推荐单位)进行申报。市民政局原则上不接受单位和个人自荐,只接受以下几种推荐:
1.各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关于其行政区域内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等的推荐。各县区需严格参照民函〔2022〕11号要求完成初选工作,统一向临沂市民政局推荐候选对象;
2.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参评“中华慈善奖”的,由推荐对象的主管部门完成初选工作后向市民政局推荐;
3.市管社会组织参评的,可直接向市民政局申报。
各县区、各有关推荐单位要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严格按名额推荐。市级有关推荐单位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若无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也可放弃推荐。曾经获得过“中华慈善奖”表彰的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一般不再参评。曾经获得过“中华慈善奖”表彰的捐赠企业和捐赠个人,可重复参评。
四、推荐要求
我市“中华慈善奖”评选推荐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各县区民政局和有关推荐单位向市民政局推荐申报;二是市民政局对推荐对象进行筛选,确定我市的推荐候选对象,上报山东省民政厅。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分配
我市参评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的推荐名额不超过5个,推荐名额不分配到县区,对每类奖项的具体名额不作限制。每个县区、相关部门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如有事迹特别突出的推荐名额可以酌情增加。
(二)推荐前征求意见的要求
1.推荐单位在推荐前,应当根据推荐对象的类别和情况,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1)所有的推荐对象,均需征求宣传、公安、安全等部门的意见。
(2)对推荐的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要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统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审计、税务、市场监管、行业主管等部门意见,并填写《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6)。
(3)对推荐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并填写《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见附件7)。
(4)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所在企业涉及外贸的,需要征求海关的意见。
(5)推荐的企业为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需要征求国资部门的意见。
(6)推荐的企业和个人为港澳台的,需要征求港澳台事务部门的意见。
(7)推荐的企业和个人为国外的,需要征求外事部门意见。
(8)推荐的社会组织实施的慈善项目,需要征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意见。
(9)推荐的慈善信托,需要征求慈善信托备案机关的意见。
除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需要征求意见的单位逐一加盖公章外,其他征求意见的单位,应当书面征求意见,但不需要逐一加盖公章。所有征求意见的情况要详细填写在《关于推荐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的函》(见附件1)中。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1.市民政局接受推荐的起止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4月12日,逾期不再接受任何单位的推荐。
2.推荐单位应当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方式,将下列附件以及作为证明的文字和影音材料提交至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
(1)《关于推荐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的函》(须加盖公章,见附件1)。
(2)推荐对象的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5)。
(3)参评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须提交《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6,相关征求意见的单位须逐一加盖公章)。
(4)参评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交《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见附件7,相关征求意见的单位须逐一加盖公章)。
3.推荐单位线上报送材料请发至公务邮箱,邮件请注明:**(推荐单位)参评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推荐材料。线上填报的推荐材料内容须与线下寄送的材料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推荐材料应真实、准确、详细,涉及的评选期内捐赠金额须与提供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等证明相符。
五、有关安排和要求
(一)“中华慈善奖”是我国慈善领域政府最高奖,做好相关评选表彰工作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评选表彰工作务必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严格把关,务求实效,服从服务好“两个大局”。
(二)各县区全面开展宣传和动员,挖掘先进典型,扩大活动影响,吸引各方参与,提高推荐质量。
(三)推荐单位是推荐候选对象的第一责任部门,在确定推荐候选对象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认真审核,特别要做好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社会公示等工作,推荐的候选对象要经得起社会公众和历史的检验。
(四)推荐单位要重点推荐在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
(五)参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和慈善项目、慈善信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1.填报参评材料时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在网络投票中弄虚作假的。
2.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在慈善捐赠活动中有失信行为的下列单位、个人:
(1)被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2)被民政部门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3)在通过社会组织捐赠中失信,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定承担责任的捐赠人。
(4)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假借慈善名义或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单位、个人。
附件
1.关于推荐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的函
2.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慈善楷模申报表
3.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申报表
4.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捐赠企业申报表
5.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捐赠个人申报表
6.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7.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
临沂市民政局
2022年3月17日
各县区民政局、高新区民政卫生工作办公室,各市管慈善组织(基金会):
根据《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民函﹝2022﹞11号)、《山东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评选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以下统称2020年至2021年),在我国慈善活动中事迹突出、贡献较大、影响广泛的单位、个人、志愿服务等爱心团队(以下简称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等。本通知所称慈善活动,应当符合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
二、奖项设置和评选标准
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共设置四类奖项: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全国表彰名额总计不超过150个。其中:
慈善楷模奖,原则上不超过30个。表彰在我国慈善领域事迹突出、社会影响良好、具有感召力、公信力、示范性的个人(包括慈善工作者)和爱心团队(非法人)。评选时综合考虑慈善事迹的感召力和示范性等,如长期从事或参与慈善工作、志愿服务,事迹特别突出,有良好社会影响等;不以捐赠款物情况为主要依据。对从事慈善工作的专职人员,评选表彰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一般不评选副司局级或者相当于副司局级以上干部,且县处级干部原则上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奖,原则上不超过50个。表彰在我国慈善领域具有创新性、示范性、推广性的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评选时综合考虑实施时间、资金规模、慈善效益、社会影响等因素。
捐赠企业奖,原则上不超过40个。表彰2020年至2021年向我国境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境)内外企业,同时参考企业参与慈善活动的年限、方式和效果,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情况,员工参与慈善事业情况等(已经获得疫情防控领域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捐赠企业奖项的可以继续参评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但相应的捐赠数额不再计入在内,只作参考)。
捐赠个人奖,原则上不超过30个。表彰2020年至2021年向我国境内捐赠数额较大、贡献突出的国(境)内外个人,同时参考个人参与慈善事业年限、社会评价、捐赠方式创新等情况(已经获得疫情防控领域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捐赠个人奖项的可以继续参评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但相应的捐赠数额不再计入在内,只作参考)
三、参评方式
有意参评“中华慈善奖”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首先由所在单位履行推荐、考察程序,并在本单位公示(境外单位和个人除外)无异议后,向各级民政部门或者其他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以下统称推荐单位)进行申报。市民政局原则上不接受单位和个人自荐,只接受以下几种推荐:
1.各县级民政部门负责关于其行政区域内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等的推荐。各县区需严格参照民函〔2022〕11号要求完成初选工作,统一向临沂市民政局推荐候选对象;
2.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参评“中华慈善奖”的,由推荐对象的主管部门完成初选工作后向市民政局推荐;
3.市管社会组织参评的,可直接向市民政局申报。
各县区、各有关推荐单位要坚持优中选优原则,严格按名额推荐。市级有关推荐单位在职责和业务范围内若无符合条件的推荐对象,也可放弃推荐。曾经获得过“中华慈善奖”表彰的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一般不再参评。曾经获得过“中华慈善奖”表彰的捐赠企业和捐赠个人,可重复参评。
四、推荐要求
我市“中华慈善奖”评选推荐工作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各县区民政局和有关推荐单位向市民政局推荐申报;二是市民政局对推荐对象进行筛选,确定我市的推荐候选对象,上报山东省民政厅。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分配
我市参评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的推荐名额不超过5个,推荐名额不分配到县区,对每类奖项的具体名额不作限制。每个县区、相关部门推荐名额不超过2个,如有事迹特别突出的推荐名额可以酌情增加。
(二)推荐前征求意见的要求
1.推荐单位在推荐前,应当根据推荐对象的类别和情况,征求有关单位意见。
(1)所有的推荐对象,均需征求宣传、公安、安全等部门的意见。
(2)对推荐的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要按照管理权限,征求纪检监察、统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审计、税务、市场监管、行业主管等部门意见,并填写《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6)。
(3)对推荐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要按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并填写《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见附件7)。
(4)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所在企业涉及外贸的,需要征求海关的意见。
(5)推荐的企业为国有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的,需要征求国资部门的意见。
(6)推荐的企业和个人为港澳台的,需要征求港澳台事务部门的意见。
(7)推荐的企业和个人为国外的,需要征求外事部门意见。
(8)推荐的社会组织实施的慈善项目,需要征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的意见。
(9)推荐的慈善信托,需要征求慈善信托备案机关的意见。
除推荐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机关事业单位干部需要征求意见的单位逐一加盖公章外,其他征求意见的单位,应当书面征求意见,但不需要逐一加盖公章。所有征求意见的情况要详细填写在《关于推荐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的函》(见附件1)中。
(三)申报时间和材料要求。
1.市民政局接受推荐的起止时间为: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2年4月12日,逾期不再接受任何单位的推荐。
2.推荐单位应当通过线下线上两种方式,将下列附件以及作为证明的文字和影音材料提交至市民政局慈善社工科:
(1)《关于推荐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的函》(须加盖公章,见附件1)。
(2)推荐对象的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慈善楷模、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捐赠企业、捐赠个人申报表(见附件2—5)。
(3)参评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须提交《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见附件6,相关征求意见的单位须逐一加盖公章)。
(4)参评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须提交《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见附件7,相关征求意见的单位须逐一加盖公章)。
3.推荐单位线上报送材料请发至公务邮箱,邮件请注明:**(推荐单位)参评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推荐材料。线上填报的推荐材料内容须与线下寄送的材料一致,否则视为无效申报。
推荐材料应真实、准确、详细,涉及的评选期内捐赠金额须与提供的公益事业捐赠票据等证明相符。
五、有关安排和要求
(一)“中华慈善奖”是我国慈善领域政府最高奖,做好相关评选表彰工作是推动慈善事业发展的重要措施。评选表彰工作务必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严格把关,务求实效,服从服务好“两个大局”。
(二)各县区全面开展宣传和动员,挖掘先进典型,扩大活动影响,吸引各方参与,提高推荐质量。
(三)推荐单位是推荐候选对象的第一责任部门,在确定推荐候选对象的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认真审核,特别要做好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和社会公示等工作,推荐的候选对象要经得起社会公众和历史的检验。
(四)推荐单位要重点推荐在民生保障、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慈善项目、慈善信托。
(五)参评单位、个人、爱心团队和慈善项目、慈善信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参评资格:
1.填报参评材料时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在网络投票中弄虚作假的。
2.存在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3.在慈善捐赠活动中有失信行为的下列单位、个人:
(1)被民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
(2)被民政部门列入社会组织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和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3)在通过社会组织捐赠中失信,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定承担责任的捐赠人。
(4)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假借慈善名义或假冒慈善组织骗取财产的单位、个人。
附件
1.关于推荐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候选对象的函
2.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慈善楷模申报表
3.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慈善项目和慈善信托申报表
4.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捐赠企业申报表
5.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捐赠个人申报表
6.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
7.第十二届“中华慈善奖”参评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征求意见表
临沂市民政局
2022年3月17日
橙子维生素含量丰富,但是很多人可能不知,清晨喝杯鲜橙汁能缓解便秘、有利稳定血压,每天一杯鲜橙汁,补充身体所需维生素,使用MOCCAHOUSE破壁机,不仅仅可以随时喝到热豆浆,鲜榨果汁更省时,切成小块的橙子放在破壁机中,使用果汁模式只需要两分钟,鲜榨果汁就做好了,而且细腻无渣,鲜榨美味,营养不流失。
无论是搭配早餐,还是享受午后阳光的同时,都可以自己动手轻松搞定一杯鲜美果汁,破壁机快速、静音,而且非常容易清洗,使用清洗模式1分钟即可,如果是榨果汁,直接用清水冲洗就能很干净。
无论是搭配早餐,还是享受午后阳光的同时,都可以自己动手轻松搞定一杯鲜美果汁,破壁机快速、静音,而且非常容易清洗,使用清洗模式1分钟即可,如果是榨果汁,直接用清水冲洗就能很干净。
【#吉林疫情八问#】连日来,吉林疫情形势严峻,多地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数量持续增加。3月14日0-24时,全省新增本土确诊病例3076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991例。为减少跨省跨市流动带来疫情外溢和传播,从2022年3月14日起,吉林省禁止本省人员跨省、跨地区流动。
吉林省全省范围内的疫情管控再次升级,引发公众关注。半月谈记者梳理了网友关注的八大焦点问题,有关部门进行了权威解答。
1
此次病毒和传播有何特点?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疫情防控组组长张艳说,通过病毒全基因组测序分析,本次省内疫情病毒株为奥密克戎变异株BA.2进化分支。结合基因组测序和前期报告感染者的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分析,初步判断此次疫情为2月下旬输入吉林并在本地传播。
据介绍,本次疫情传播隐匿,病毒传染力强,传播速度快,有的感染者在感染1天后即具有传染性,病毒的传代间隔短。疫情发生时间正值春季开学季,人员跨区域流动增加,进一步加快了疫情的传播扩散,有的学校出现了聚集性疫情,社区防控、校园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控难度大。此外,农村地区群众的聚餐、集市等活动,也加速了疫情传播,部分农村区域出现了聚集性疫情。
同时,此次疫情波及地区多、范围广。吉林市、长春市九台区疫情出现社区传播,处于快速上升期,随着当地接续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短时间内筛查发现的感染者数仍将快速增加。此外,本次疫情的感染者临床症状不明显,主要是无症状或表现出轻微症状,感染者早期难以发现。
2
传播链条是否已经清楚?
吉林省疾控中心应急办主任赵庆龙说,吉林省近期疫情存在两条疫情传播链。一是2月28日珲春市通过高铁乘客落地即检发现,于3月1日确诊报告。二是3月2日吉林市在主动就诊人员中发现,于3月3日确诊报告。随后各地在对风险人员排查中又陆续发现新的感染者。
据介绍,吉林省疾控中心对早期报告的珲春市、吉林市感染者,以及辽源市、长春市、四平市等地送检的共90名感染者标本完成新冠病毒全基因组测序,均属于奥密克戎变异株(BA.2 进化分支),经国家疾控中心比对,病毒基因序列高度同源。结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此次疫情为一起新的境外输入新冠病毒,引入吉林造成的本地传播。
赵庆龙说,被奥密克戎BA.2变异株感染后,许多病例表现为无症状或轻微症状,大规模人群免疫接种,人群免疫力增强,无症状感染者比例也会上升,很难在主动就诊和愿检尽检人群中发现早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导致输入潜在途径增多,吉林市疫情发现时病毒已在社区隐匿传播。无症状感染者的增加,往往会使流调过程中出现传播链条缺失或断链的情况,导致溯源难度的进一步加大。
3
物资保障是否充足?
吉林省工信厅副厅长宋晓辉说,省内新一轮疫情发生以后,吉林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通过加大省内企业生产组织、扩大省外采购等方式,千方百计筹集防疫医疗物资,全力保障防疫医疗物资供应。
吉林省商务厅副厅长迟闯说,目前各大商超门店生活物资储备充分、供应稳定,请广大居民理性购买。部分蔬菜价格波动主要是受油价影响,增加企业的运输、人工等成本引起零售市场波动,总体看价格还是比较平稳的。近日,还有市民担心疫情防控影响物流运输问题,这方面保障,相关部门也采取了措施,全力确保生活物资运输畅通。
4
定点医疗机构床位够吗?
目前吉林省对新冠病毒初筛阳性人员已经落实管控措施。因医疗资源扩容尚需一定时间,吉林正在抓紧增设定点医疗机构,做好以上人员明确诊断和相关诊疗工作。
在吉林市,当地正增建3家方舱医院共1万张床位。在长春,定点医院床位储备也在持续增加。姜洪波介绍,目前已经增加床位3459张,其中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增加900张,吉林省肝胆病医院增加700张,吉林省人民医院增加1500张。此外,3月10日开工建设的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方舱医院,以及正在筹备的由长春中医药大学和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托管的长春通源医院将增加4000张床位。
5
特殊群体就医需求如何保障?
吉林省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王永杰说,孕产妇、特殊治疗和急危重症患者如有诊疗需求,可以按照公示的接诊分娩助产机构前往就诊;血液透析、肿瘤化疗、婴幼儿等特殊治疗病人按风险等级到对应医院就诊;需要说明的是,急危重症患者,不管是哪类人群,均可直接拨打120呼叫急救车紧急就医。
为保障疫情期间百姓就医需求,长春市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副主任姜洪波表示,疫情期间,该市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6
要开展多少轮核酸检测才算够?
吉林省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王永杰表示,开展多轮全员核酸检测,主要是为了筛出阳性感染者。开展几轮核酸检测工作,要根据疫情传播趋势,科学判定和组织。在疫情前期,在风险来源不明的情况下,至少应该开展3轮的全员核酸检测;之后,根据流调溯源情况、社区封控范围、核酸检测结果等综合研判,确定后续的检测范围和频次。
7
推广“抗原筛查、核酸诊断”监测
进展如何?
吉林省工信厅副厅长宋晓辉表示,目前,核酸检测依然是新冠肺炎病毒感染的确诊依据,而抗原检测作为补充手段,可以用于特定人群的筛查,有利于提高“早发现”能力。抗原检测操作简单,个人在家就可以做到,只需15-20分钟就能出结果,能够更方便检测自己是否感染新冠肺炎病毒。
采用核酸和抗原检测相结合,有利于提升检测能力,优化组织实施,尽快摸清疫情本底。为尽快采购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吉林紧急与抗原试剂生产企业沟通对接,短时间在全国范围内订购了1200万人份抗原检测试剂。
8
百姓应该怎么做?
吉林省疾控中心应急办主任赵庆龙说,目前吉林省总体疫情处在快速上升期,针对当前的奥密克戎变异株,现有的防护措施只要落实到位仍能非常有效阻断病毒传播。为降低感染风险,每个人应该继续做好戴口罩、勤洗手,注意室内通风,避免去人群聚集和密集的地方,打喷嚏的时候应该掩住口鼻,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这些措施的有效落实,将会起到一个很好的保护作用。(新华网)
吉林省全省范围内的疫情管控再次升级,引发公众关注。半月谈记者梳理了网友关注的八大焦点问题,有关部门进行了权威解答。
1
此次病毒和传播有何特点?
吉林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疫情防控组组长张艳说,通过病毒全基因组测序分析,本次省内疫情病毒株为奥密克戎变异株BA.2进化分支。结合基因组测序和前期报告感染者的流行病学调查情况分析,初步判断此次疫情为2月下旬输入吉林并在本地传播。
据介绍,本次疫情传播隐匿,病毒传染力强,传播速度快,有的感染者在感染1天后即具有传染性,病毒的传代间隔短。疫情发生时间正值春季开学季,人员跨区域流动增加,进一步加快了疫情的传播扩散,有的学校出现了聚集性疫情,社区防控、校园防控形势严峻复杂,防控难度大。此外,农村地区群众的聚餐、集市等活动,也加速了疫情传播,部分农村区域出现了聚集性疫情。
同时,此次疫情波及地区多、范围广。吉林市、长春市九台区疫情出现社区传播,处于快速上升期,随着当地接续开展区域核酸检测,短时间内筛查发现的感染者数仍将快速增加。此外,本次疫情的感染者临床症状不明显,主要是无症状或表现出轻微症状,感染者早期难以发现。
2
传播链条是否已经清楚?
吉林省疾控中心应急办主任赵庆龙说,吉林省近期疫情存在两条疫情传播链。一是2月28日珲春市通过高铁乘客落地即检发现,于3月1日确诊报告。二是3月2日吉林市在主动就诊人员中发现,于3月3日确诊报告。随后各地在对风险人员排查中又陆续发现新的感染者。
据介绍,吉林省疾控中心对早期报告的珲春市、吉林市感染者,以及辽源市、长春市、四平市等地送检的共90名感染者标本完成新冠病毒全基因组测序,均属于奥密克戎变异株(BA.2 进化分支),经国家疾控中心比对,病毒基因序列高度同源。结合流行病学调查情况,此次疫情为一起新的境外输入新冠病毒,引入吉林造成的本地传播。
赵庆龙说,被奥密克戎BA.2变异株感染后,许多病例表现为无症状或轻微症状,大规模人群免疫接种,人群免疫力增强,无症状感染者比例也会上升,很难在主动就诊和愿检尽检人群中发现早期的无症状感染者,导致输入潜在途径增多,吉林市疫情发现时病毒已在社区隐匿传播。无症状感染者的增加,往往会使流调过程中出现传播链条缺失或断链的情况,导致溯源难度的进一步加大。
3
物资保障是否充足?
吉林省工信厅副厅长宋晓辉说,省内新一轮疫情发生以后,吉林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通过加大省内企业生产组织、扩大省外采购等方式,千方百计筹集防疫医疗物资,全力保障防疫医疗物资供应。
吉林省商务厅副厅长迟闯说,目前各大商超门店生活物资储备充分、供应稳定,请广大居民理性购买。部分蔬菜价格波动主要是受油价影响,增加企业的运输、人工等成本引起零售市场波动,总体看价格还是比较平稳的。近日,还有市民担心疫情防控影响物流运输问题,这方面保障,相关部门也采取了措施,全力确保生活物资运输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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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医疗机构床位够吗?
目前吉林省对新冠病毒初筛阳性人员已经落实管控措施。因医疗资源扩容尚需一定时间,吉林正在抓紧增设定点医疗机构,做好以上人员明确诊断和相关诊疗工作。
在吉林市,当地正增建3家方舱医院共1万张床位。在长春,定点医院床位储备也在持续增加。姜洪波介绍,目前已经增加床位3459张,其中长春市传染病医院增加900张,吉林省肝胆病医院增加700张,吉林省人民医院增加1500张。此外,3月10日开工建设的长春国际会展中心方舱医院,以及正在筹备的由长春中医药大学和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托管的长春通源医院将增加4000张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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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群体就医需求如何保障?
吉林省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王永杰说,孕产妇、特殊治疗和急危重症患者如有诊疗需求,可以按照公示的接诊分娩助产机构前往就诊;血液透析、肿瘤化疗、婴幼儿等特殊治疗病人按风险等级到对应医院就诊;需要说明的是,急危重症患者,不管是哪类人群,均可直接拨打120呼叫急救车紧急就医。
为保障疫情期间百姓就医需求,长春市卫健委新闻发言人、副主任姜洪波表示,疫情期间,该市急诊实行首诊负责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推诿急诊患者,确保急诊救治及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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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开展多少轮核酸检测才算够?
吉林省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主任王永杰表示,开展多轮全员核酸检测,主要是为了筛出阳性感染者。开展几轮核酸检测工作,要根据疫情传播趋势,科学判定和组织。在疫情前期,在风险来源不明的情况下,至少应该开展3轮的全员核酸检测;之后,根据流调溯源情况、社区封控范围、核酸检测结果等综合研判,确定后续的检测范围和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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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广“抗原筛查、核酸诊断”监测
进展如何?
吉林省工信厅副厅长宋晓辉表示,目前,核酸检测依然是新冠肺炎病毒感染的确诊依据,而抗原检测作为补充手段,可以用于特定人群的筛查,有利于提高“早发现”能力。抗原检测操作简单,个人在家就可以做到,只需15-20分钟就能出结果,能够更方便检测自己是否感染新冠肺炎病毒。
采用核酸和抗原检测相结合,有利于提升检测能力,优化组织实施,尽快摸清疫情本底。为尽快采购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吉林紧急与抗原试剂生产企业沟通对接,短时间在全国范围内订购了1200万人份抗原检测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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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应该怎么做?
吉林省疾控中心应急办主任赵庆龙说,目前吉林省总体疫情处在快速上升期,针对当前的奥密克戎变异株,现有的防护措施只要落实到位仍能非常有效阻断病毒传播。为降低感染风险,每个人应该继续做好戴口罩、勤洗手,注意室内通风,避免去人群聚集和密集的地方,打喷嚏的时候应该掩住口鼻,保持“一米线”社交距离。这些措施的有效落实,将会起到一个很好的保护作用。(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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