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S应用在生产为什么会不理想,这些问题弄清楚了吗?】
大多数公司信息化都是从ERP系统开始的,从财务账表的电子化到进销存的业财一体化,从excel表转变成MRP(物资需求计划)运算。很多公司也都卡在了怎么样才能用MRP运算的结果去下达生产计划,也被BOM表折磨的死去活来,也因为在走电子流程的同时还要保留手工账而怨声载道。财务部门不停的要数据,生产部门不断的要计划,计划部门还在抱怨电脑太卡。
但ERP侧重于财务和管理上,MES更侧重于生产方面。它是一个企业资源规划软件,企业的资源有什么?无外乎“人、机、料、法、环、能、信”,那又是什么让这些资源融合起来?是流程。
流程是过程节点及执行方式有序组成的过程。或者是说为达到预想的目标或产品而进行的一系列有序和完善的步骤或操作。
划重点:“节点、有序”。节点可以理解成糖葫芦上的每一颗山楂,有序表示各个节点是有顺序的。一串糖葫芦就是一个流程,上面的山楂要一颗一颗的串上去,吃的时候也是一颗一颗的咬下来。
回到公司的流程,节点就是一个个的人。如果一件事情要做好,需要经过3个人的处理,那么这件事的流程需要设定3个节点。这3个节点是有先后顺序的,而且一般这个顺序是要固化下来的。举个例子,一般来说办公用品的申购流程通常由使用部门文员申请,部门主管审核,采购主管审批,然后采购员执行购买。那么想获得办公用品就需要经过4个人的作业,然后先后的顺序必须是文员 → 使用部门领导 → 采购部门领导 → 采购员。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会认为流程没有什么难搞的,不就是安排处理的人和顺序吗?流程设定好了,MES程序按照这个编就是了。问题来了,同一件事情在不同的公司所需要的处理流程是不一样的,而MES有它固有的一些架构,怎么解决这个冲突和矛盾?
再多问一个问题,一个公司的流程是按照岗位来设定,还是按照现有的人员来设定?在一些具备一定规模的公司,部门、岗位划分的相对清楚,人们也大致清楚自己该干哪些事情。而更多的公司从几个人几台设备逐步发展起来,虽然看起来每年的产值过亿甚至超十亿,但公司很多业务流程都集中在少数几个人头上。
MES的实施都是从梳理业务流程开始的。
流程是怎么形成的?当一件事情只需要一个人就可以完成的时候,它是不需要流程的。比如个体户王老板经营一个小店,进货、卖货、资金全部是他自己一个人管理,去进货就直接去了,也不需要弄个什么采购流程,钱都是自己管,也不需要费用报销流程。
慢慢的这个店规模大了,老板请了堂弟小王专门负责进货,这就多了一个采购员的角色。这种情况下,流程也简单,采购员写个单子给老板,老板一看,可以,或者改一改数量,也就可以去买了。甚至过了一段时间,老板说:“小王呀,你也干了一段时间了,业务也都很熟悉了,活干的也不错,以后进货这件事你就全权处理,到月底拿单子结算就行。”这个时候也不需要什么流程,按老板指示办事就可以了。
生意越做越大,小王一个人开始应付不过来了,经过老板的同意,又找了两个小弟负责原有的业务线,自己则专注新的资源的开发。老板也觉得平时应酬太多,有些事情也顾不过来,就让老板娘来管理内部的事情,自己则专心跑市场。
这样一来,原本1个人的小店就变成了5个人的小公司,有人负责采购,有人负责供应链,有人负责市场开发、有人负责财务。那么当一个采购员买了东西需要付款的时候,就不能像从前一样只跟老板说一声就行了,就必须有一定的流程才能完成这件事情了。由采购员发起付款申请,采购主管小王完成审批,老板同意,老板娘付钱。如果老板完全授权老板娘,那么付钱这件事情老板就不用参与,小王审批后,老板娘确认没问题就直接付款。
我们来看,为什么会需要流程,因为人多了,所以才需要流程来管控。
流程中的有些节点只有建议权,有些节点只是执行不需要做判断,有些节点有审核权,有决策权的才是一个组织中核心的人。
回到MES实施的过程,因为从梳理业务流程开始,而每家企业的业务流程随着各自成长的过程或者人员与岗位配置的不同而不同,如何达成共识就成了第一个要跨越的障碍。这一步走偏了,今后的实施之路将越走越偏。
那么,作为甲方该如何更好的实施MES呢?
第一,公司现行的组织架构与管理流程是适合现状的,想要更上一层楼,必须有改善的决心,优化组织架构甚至替换部门领导,需要从人治走向流程化管理。
第二,基础工作很繁琐很费时间但是很重要。物料、BOM等基础数据整理工作,在确定规则之后,会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需要花数个月的时间来完善。不要觉得这些东西不重要,安排一两个人做做就好了,能把物料属性定义清楚就不是一两个人可以完成的事情,整个公司的所有部门都需要参与其中。
标准化物料属性的过程,其实也是建立标准规则的过程。有些公司在初期为了更快的上线,匆匆的把物料建立好,结果到实际运行的时候,各种流程走不通,跑一个表单,很多属性必须人工来调整才能生成,最后都归罪于软件不好用。
第三,实施MES的过程也是一个管理提升和人才培养的过程,除了信任实施团队,自身必须要配置专业的人员对应。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必须赋予较高的权力,可以调动公司相应的资源,直接对公司最高管理者汇报工作。核心的项目成员最好可以专职担任,公司所有部门的绩效指标都需要和MES实施的成果挂钩。
来源:劉小兀軍,有删改
#MES##生产管理##工厂管理##企业数字化转型##制造业#
大多数公司信息化都是从ERP系统开始的,从财务账表的电子化到进销存的业财一体化,从excel表转变成MRP(物资需求计划)运算。很多公司也都卡在了怎么样才能用MRP运算的结果去下达生产计划,也被BOM表折磨的死去活来,也因为在走电子流程的同时还要保留手工账而怨声载道。财务部门不停的要数据,生产部门不断的要计划,计划部门还在抱怨电脑太卡。
但ERP侧重于财务和管理上,MES更侧重于生产方面。它是一个企业资源规划软件,企业的资源有什么?无外乎“人、机、料、法、环、能、信”,那又是什么让这些资源融合起来?是流程。
流程是过程节点及执行方式有序组成的过程。或者是说为达到预想的目标或产品而进行的一系列有序和完善的步骤或操作。
划重点:“节点、有序”。节点可以理解成糖葫芦上的每一颗山楂,有序表示各个节点是有顺序的。一串糖葫芦就是一个流程,上面的山楂要一颗一颗的串上去,吃的时候也是一颗一颗的咬下来。
回到公司的流程,节点就是一个个的人。如果一件事情要做好,需要经过3个人的处理,那么这件事的流程需要设定3个节点。这3个节点是有先后顺序的,而且一般这个顺序是要固化下来的。举个例子,一般来说办公用品的申购流程通常由使用部门文员申请,部门主管审核,采购主管审批,然后采购员执行购买。那么想获得办公用品就需要经过4个人的作业,然后先后的顺序必须是文员 → 使用部门领导 → 采购部门领导 → 采购员。
看到这里大家可能会认为流程没有什么难搞的,不就是安排处理的人和顺序吗?流程设定好了,MES程序按照这个编就是了。问题来了,同一件事情在不同的公司所需要的处理流程是不一样的,而MES有它固有的一些架构,怎么解决这个冲突和矛盾?
再多问一个问题,一个公司的流程是按照岗位来设定,还是按照现有的人员来设定?在一些具备一定规模的公司,部门、岗位划分的相对清楚,人们也大致清楚自己该干哪些事情。而更多的公司从几个人几台设备逐步发展起来,虽然看起来每年的产值过亿甚至超十亿,但公司很多业务流程都集中在少数几个人头上。
MES的实施都是从梳理业务流程开始的。
流程是怎么形成的?当一件事情只需要一个人就可以完成的时候,它是不需要流程的。比如个体户王老板经营一个小店,进货、卖货、资金全部是他自己一个人管理,去进货就直接去了,也不需要弄个什么采购流程,钱都是自己管,也不需要费用报销流程。
慢慢的这个店规模大了,老板请了堂弟小王专门负责进货,这就多了一个采购员的角色。这种情况下,流程也简单,采购员写个单子给老板,老板一看,可以,或者改一改数量,也就可以去买了。甚至过了一段时间,老板说:“小王呀,你也干了一段时间了,业务也都很熟悉了,活干的也不错,以后进货这件事你就全权处理,到月底拿单子结算就行。”这个时候也不需要什么流程,按老板指示办事就可以了。
生意越做越大,小王一个人开始应付不过来了,经过老板的同意,又找了两个小弟负责原有的业务线,自己则专注新的资源的开发。老板也觉得平时应酬太多,有些事情也顾不过来,就让老板娘来管理内部的事情,自己则专心跑市场。
这样一来,原本1个人的小店就变成了5个人的小公司,有人负责采购,有人负责供应链,有人负责市场开发、有人负责财务。那么当一个采购员买了东西需要付款的时候,就不能像从前一样只跟老板说一声就行了,就必须有一定的流程才能完成这件事情了。由采购员发起付款申请,采购主管小王完成审批,老板同意,老板娘付钱。如果老板完全授权老板娘,那么付钱这件事情老板就不用参与,小王审批后,老板娘确认没问题就直接付款。
我们来看,为什么会需要流程,因为人多了,所以才需要流程来管控。
流程中的有些节点只有建议权,有些节点只是执行不需要做判断,有些节点有审核权,有决策权的才是一个组织中核心的人。
回到MES实施的过程,因为从梳理业务流程开始,而每家企业的业务流程随着各自成长的过程或者人员与岗位配置的不同而不同,如何达成共识就成了第一个要跨越的障碍。这一步走偏了,今后的实施之路将越走越偏。
那么,作为甲方该如何更好的实施MES呢?
第一,公司现行的组织架构与管理流程是适合现状的,想要更上一层楼,必须有改善的决心,优化组织架构甚至替换部门领导,需要从人治走向流程化管理。
第二,基础工作很繁琐很费时间但是很重要。物料、BOM等基础数据整理工作,在确定规则之后,会有大量的工作要做,需要花数个月的时间来完善。不要觉得这些东西不重要,安排一两个人做做就好了,能把物料属性定义清楚就不是一两个人可以完成的事情,整个公司的所有部门都需要参与其中。
标准化物料属性的过程,其实也是建立标准规则的过程。有些公司在初期为了更快的上线,匆匆的把物料建立好,结果到实际运行的时候,各种流程走不通,跑一个表单,很多属性必须人工来调整才能生成,最后都归罪于软件不好用。
第三,实施MES的过程也是一个管理提升和人才培养的过程,除了信任实施团队,自身必须要配置专业的人员对应。公司的项目负责人必须赋予较高的权力,可以调动公司相应的资源,直接对公司最高管理者汇报工作。核心的项目成员最好可以专职担任,公司所有部门的绩效指标都需要和MES实施的成果挂钩。
来源:劉小兀軍,有删改
#MES##生产管理##工厂管理##企业数字化转型##制造业#
我的夏天有三年
17年的夏天 刚刚高中毕业 做了很多高中没做的事 为了进大学形象变好努力减肥26斤
18年的夏天 慢慢从前一年的为专业的难过情绪中走出来 养了两只baby cats 去了三亚玩 假期还在做公众号推送
19年的夏天 去了上迪 拍照觉得自己太胖了又开始减肥 大概是非常成功的一次 从那年夏天开始人变自信了很多
大学前三年的每一年夏天,我都喜欢,我永远怀念
17年的夏天 刚刚高中毕业 做了很多高中没做的事 为了进大学形象变好努力减肥26斤
18年的夏天 慢慢从前一年的为专业的难过情绪中走出来 养了两只baby cats 去了三亚玩 假期还在做公众号推送
19年的夏天 去了上迪 拍照觉得自己太胖了又开始减肥 大概是非常成功的一次 从那年夏天开始人变自信了很多
大学前三年的每一年夏天,我都喜欢,我永远怀念
《刑法杨艳霞,一个"奇怪"的法律人》
陈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名为"刑法杨艳霞"的法律人士的观点引发关注,受到陈露除已逃遁的网络支持者的热捧。
刑法杨艳霞称,霍尊不应以"敲诈勒索罪"而应以"诽谤罪"报警,理由是前者对自身名誉无益。
这样的观点,实质是在对霍尊充满偏见下的产物。
众所周知,陈露发布小作文是因为没有全部拿到其索要的九百万,且索要钱财的时间是两人已经分手八个月以后,方式是拿着不知从何而来的群里的聊天记录,要钱的场景大家也在视频和各种聊天记录里都看到了,可谓触目惊心。
没有专业法律素养的普通人都能看出,陈露的行为首先涉嫌的就是数额特别巨大的敲诈勒索,作为专业刑法人的杨艳霞岂能看不出?公安机关的刑事强制措施出来,意味着陈露涉嫌敲诈勒索罪在警方看来已证据确凿,这有何异议吗?
如果按照杨艳霞的观点,不去追究陈露的敲诈勒索,那根据目前警方的结论,岂不是会造成包庇犯罪?作为专业法律人士,是要叫大家对涉嫌犯罪的行为视而不见吗?这样普法合适吗?
大家都知道,敲诈勒索罪是公诉案件,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哪个罪行更严重不言而喻。杨艳霞却建议受害人追究轻罪而非重罪,作为自称的"刑法人",难道是想对《刑法》的威严打个折扣?因陈露主动曝光而牵出的已成全网热点的涉嫌敲诈勒索的行为不被追究的话,法律还叫法律吗?
杨艳霞称,霍尊应该主动联系陈露发个分手联合声明,也许陈露就不会发那篇小作文了-------谁能相信,这还是从法律专业人士嘴里说出来的话?那请问杨刑法,霍尊该怎么主动联系才能让陈露愿意发这个声明?是不是得拎着陈露索要的剩下的835万才行?难道你也觉得陈露就凭那些聊天记录就该从前前男友身上得到这九百万?这就是你要霍尊应该追究诽谤罪的原因吗?
杨艳霞说,"这件事,对陈露伤害当然是巨大的",看看这小词用得,"伤害"。按照杨刑法的逻辑,所有涉嫌犯罪的人都受到了"巨大伤害",对吧?是不是还该对这些犯罪嫌疑人抱以"巨大同情"才对啊?他们不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法律能"伤害"他们?法律是惩治,不是伤害!法律人的屁股更不能坐歪!
霍尊无论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公民,有权力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被诽谤了该告,被敲诈了更该告!你却叫人别告敲诈去告诽谤,还口口声声理性,那换位思考下,你杨艳霞要是被敲诈900万,已经付了65万,你会就去告个诽谤?!就算被敲诈走的钱不要了,剩下的你还付吗?!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另外,是陈露把本属于两个人的私事搞得全网皆知。杨艳霞不顾这一事实,却指责霍尊把报警一事弄得全网皆知,怎么,陈露满篇假话的小作文你能忍,霍尊不过是据实接受采访报警了你就忍不了了?作为受害人的霍尊控告涉嫌犯罪的行为,怎么让你一个本应支持打击犯罪的刑法人还特别不爽了?能不能再歪一点啊?
网络总是千奇百怪,但像杨艳霞这样的怪论还实属少见。讨厌霍尊可以,但不要制造奇怪观点,这会误导很多人的。就这样。
#霍尊#
陈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名为"刑法杨艳霞"的法律人士的观点引发关注,受到陈露除已逃遁的网络支持者的热捧。
刑法杨艳霞称,霍尊不应以"敲诈勒索罪"而应以"诽谤罪"报警,理由是前者对自身名誉无益。
这样的观点,实质是在对霍尊充满偏见下的产物。
众所周知,陈露发布小作文是因为没有全部拿到其索要的九百万,且索要钱财的时间是两人已经分手八个月以后,方式是拿着不知从何而来的群里的聊天记录,要钱的场景大家也在视频和各种聊天记录里都看到了,可谓触目惊心。
没有专业法律素养的普通人都能看出,陈露的行为首先涉嫌的就是数额特别巨大的敲诈勒索,作为专业刑法人的杨艳霞岂能看不出?公安机关的刑事强制措施出来,意味着陈露涉嫌敲诈勒索罪在警方看来已证据确凿,这有何异议吗?
如果按照杨艳霞的观点,不去追究陈露的敲诈勒索,那根据目前警方的结论,岂不是会造成包庇犯罪?作为专业法律人士,是要叫大家对涉嫌犯罪的行为视而不见吗?这样普法合适吗?
大家都知道,敲诈勒索罪是公诉案件,诽谤罪是自诉案件,哪个罪行更严重不言而喻。杨艳霞却建议受害人追究轻罪而非重罪,作为自称的"刑法人",难道是想对《刑法》的威严打个折扣?因陈露主动曝光而牵出的已成全网热点的涉嫌敲诈勒索的行为不被追究的话,法律还叫法律吗?
杨艳霞称,霍尊应该主动联系陈露发个分手联合声明,也许陈露就不会发那篇小作文了-------谁能相信,这还是从法律专业人士嘴里说出来的话?那请问杨刑法,霍尊该怎么主动联系才能让陈露愿意发这个声明?是不是得拎着陈露索要的剩下的835万才行?难道你也觉得陈露就凭那些聊天记录就该从前前男友身上得到这九百万?这就是你要霍尊应该追究诽谤罪的原因吗?
杨艳霞说,"这件事,对陈露伤害当然是巨大的",看看这小词用得,"伤害"。按照杨刑法的逻辑,所有涉嫌犯罪的人都受到了"巨大伤害",对吧?是不是还该对这些犯罪嫌疑人抱以"巨大同情"才对啊?他们不去做违法犯罪的事,法律能"伤害"他们?法律是惩治,不是伤害!法律人的屁股更不能坐歪!
霍尊无论是公众人物还是普通公民,有权力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被诽谤了该告,被敲诈了更该告!你却叫人别告敲诈去告诽谤,还口口声声理性,那换位思考下,你杨艳霞要是被敲诈900万,已经付了65万,你会就去告个诽谤?!就算被敲诈走的钱不要了,剩下的你还付吗?!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
另外,是陈露把本属于两个人的私事搞得全网皆知。杨艳霞不顾这一事实,却指责霍尊把报警一事弄得全网皆知,怎么,陈露满篇假话的小作文你能忍,霍尊不过是据实接受采访报警了你就忍不了了?作为受害人的霍尊控告涉嫌犯罪的行为,怎么让你一个本应支持打击犯罪的刑法人还特别不爽了?能不能再歪一点啊?
网络总是千奇百怪,但像杨艳霞这样的怪论还实属少见。讨厌霍尊可以,但不要制造奇怪观点,这会误导很多人的。就这样。
#霍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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