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身边事#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重点工作及责任分解的通知 !
下面27条和合肥关系密切 ~
(1)支持办好“1024开发者节”。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部省共同推进安徽智能语音产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2)加强国家实验室服务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国家实验室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推进深空探测实验室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4)扩大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力量布局,加快大科学装置集中区建设,组建环境、未来技术、数据空间等研究院,建设一批前沿交叉研究机构。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合肥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等。
(5)高水平建设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合肥、芜湖、蚌埠、安庆、六安市人民政府。
(6)建强用好安徽科技大市场。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数据资源局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7)办好中国(安徽)科交会。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科交会组委会成员单位。
(8)启动“科大硅谷”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9)启动建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产业组织学院,高起点建设科技型商学院,培养从科技研发到产业转化的专业化组织人才队伍。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0)支持合肥争创首批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等。
(11)推进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合肥海关、省邮政管理局、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民航安徽监管局、省民航机场集团等。
(12)争创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合肥海关等。
(13)支持合肥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14)开工建设引江济淮二期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引江济淮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省引江济淮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5)加快实施合肥—新沂高铁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6)加快实施合肥新桥机场改扩建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省民航机场集团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17)深度共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加强G60科创走廊建设,设立运行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安徽中心,开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领域联合攻关。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G60科创走廊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单位。
(18)加快建设沿江高铁武汉—合肥—上海段。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9)推进合肥都市圈提质升级,开展合六经济走廊、合淮产业走廊专项建设行动,实施一批一体化工程,加快形成空间联系紧凑、功能高度协同的发展格局。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合肥、六安、淮南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合肥都市圈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支持合肥空港综保区、蚌埠综保区、芜湖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建。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省外汇管理局等,合肥、芜湖、蚌埠市人民政府。
(21)提升世界制造业大会影响力。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外办(港澳办)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22)办好全球科创资本(安徽)大会。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研究中心、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行、省能源集团、国元金控集团、省投资集团、华安证券、徽商银行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23)办好“天下徽商”圆桌会。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等,省政府驻北京、上海、广州办事处。
(24)办好国际商协会高峰会议。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贸促会。
协同责任单位: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25)加快新一轮巢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进度。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26)加快合肥骆岗中央公园建设进度。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等。
(27)建设一批智慧博物馆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下面27条和合肥关系密切 ~
(1)支持办好“1024开发者节”。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部省共同推进安徽智能语音产业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
(2)加强国家实验室服务保障。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国家实验室服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3)推进深空探测实验室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委军民融合办。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4)扩大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力量布局,加快大科学装置集中区建设,组建环境、未来技术、数据空间等研究院,建设一批前沿交叉研究机构。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合肥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等。
(5)高水平建设合芜蚌国家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区。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合肥、芜湖、蚌埠、安庆、六安市人民政府。
(6)建强用好安徽科技大市场。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数据资源局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7)办好中国(安徽)科交会。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科交会组委会成员单位。
(8)启动“科大硅谷”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国资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
(9)启动建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科技产业组织学院,高起点建设科技型商学院,培养从科技研发到产业转化的专业化组织人才队伍。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
(10)支持合肥争创首批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等。
(11)推进合肥国际航空货运集散中心建设。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合肥海关、省邮政管理局、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民航安徽监管局、省民航机场集团等。
(12)争创国家中欧班列集结中心示范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合肥海关等。
(13)支持合肥创建国际消费中心城市。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14)开工建设引江济淮二期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引江济淮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同责任单位:省引江济淮工程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5)加快实施合肥—新沂高铁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6)加快实施合肥新桥机场改扩建工程。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国资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安徽出入境边检总站、省民航机场集团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17)深度共建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加强G60科创走廊建设,设立运行长三角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安徽中心,开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等领域联合攻关。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科技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推动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G60科创走廊建设重点任务责任单位。
(18)加快建设沿江高铁武汉—合肥—上海段。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
协同责任单位:省铁路建设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9)推进合肥都市圈提质升级,开展合六经济走廊、合淮产业走廊专项建设行动,实施一批一体化工程,加快形成空间联系紧凑、功能高度协同的发展格局。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合肥、六安、淮南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合肥都市圈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支持合肥空港综保区、蚌埠综保区、芜湖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申建。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市场监管局、合肥海关、省税务局、省外汇管理局等,合肥、芜湖、蚌埠市人民政府。
(21)提升世界制造业大会影响力。
牵头负责领导:何树山。
牵头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商务厅、省外办(港澳办)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22)办好全球科创资本(安徽)大会。
牵头负责领导:张红文。
牵头责任单位: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发展研究中心、人行合肥中心支行、安徽银保监局、安徽证监局行、省能源集团、国元金控集团、省投资集团、华安证券、徽商银行等,合肥市人民政府。
(23)办好“天下徽商”圆桌会。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商务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工商联等,省政府驻北京、上海、广州办事处。
(24)办好国际商协会高峰会议。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省贸促会。
协同责任单位:省十大新兴产业推进组工作专班成员单位。
(25)加快新一轮巢湖综合治理工程建设进度。
牵头负责领导:周喜安。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
(26)加快合肥骆岗中央公园建设进度。
牵头负责领导:刘惠。
牵头责任单位:合肥市人民政府。
协同责任单位: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林业局等。
(27)建设一批智慧博物馆等新型公共文化空间。
牵头负责领导:杨光荣。
牵头责任单位:省文化和旅游厅。
协同责任单位:省科技厅、省数据资源局等。
【我省两部门明确企业破产涉税事项处理意见】近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企业破产程序中有关涉税事项处理的意见》。《意见》从便利破产企业涉税事项处理、依法清收税收债权、支持企业破产重整、其他涉税事项处理等四个方面,就社会各界反映的破产涉税实务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回应关切】您咨询和反映的问题已办理回复,请查收
群众留言:
值此年末,六安至霍山105国道从霍山运输沙石车辆较多,存在以下交通安全隐患:1.部分车辆处于满载状态,车速快,甚至存在超速行驶;2.大部分挂车存在后部牌照污损,车牌不清现象;3.半挂车外部分红绿灯路口闯红灯,随意变道现象;以上情况对正常行驶的车辆及行人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同时对年尾交通安全存在一定影响。
办理回复:
你好!你所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调查,你所反映的运输砂石车辆往返情况确实存在,并有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针对此类交通隐患,我队经申报,正在三尖铺街道安装一处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并在国道105线下符桥境内新增三处交通交通警示灯。同时,我队已启动下符桥交警执法站,严查货车“三超一疲劳”,闯红灯、逆行、故意污损车辆号牌等违法行为,努力形成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12月29日上午,我队办公室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解释,您本人表示理解。感谢你对交管工作的支持与关心,如有其他疑问,请与霍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办公室联系:0564-3902399。
霍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2022年1月4日
群众留言:
请问现在在霍山购房需要缴纳哪些契税,比率分别多少?
办理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以上为契税优惠政策。 如果个人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再适用契税优惠政策,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适用税率的通知》(财税法[2019]120号)文件规定,适用3%的税率征收契税。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霍山县税务局联系,电话:0564-5038816。
国家税务总局霍山县税务局
2022年1月7日
群众留言:
您好,开发区幸福花园小区回迁已经有十几年了,什么时候能够帮我们办理房产证等相关产证?
办理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开发区幸福花园小区24栋住宅楼分别于2003年—2009年分五期建设,2010年办理了土地使用证,2016年为鉴定房屋结构安全及办理房产证需要,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对幸福花园小区24栋住宅楼进行鉴定,因小区部分群众不同意导致鉴定工作未能完成,但是不动产证件必须待房屋鉴定后才能办理。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群众沟通,努力做好群众工作,早日完成房屋质量鉴定工作,推进幸福花园小区办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果您还有其它疑问,请与衡山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64-5022032。
衡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4日
群众留言:
本人与2021年8月办理五险,2021年9月开始显示已缴费,(9,10,11,12,1,2,)到2022年2月是否算满6个月? 我的预产期在2022年3月末4月初(应该已过6个月生育待遇等待期),是否可以进行生育登记和享受生育保险?
办理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参保缴费以到账日期开始连续满6个月,可享受生育报销政策,根据您的参保信息,您可于2022年3月缴费到账后,至霍山县医疗保险中心办理生育登记。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联系霍山县医保局,电话:0564-3912167。
霍山县医保局
2022年1月6日
群众留言:
值此年末,六安至霍山105国道从霍山运输沙石车辆较多,存在以下交通安全隐患:1.部分车辆处于满载状态,车速快,甚至存在超速行驶;2.大部分挂车存在后部牌照污损,车牌不清现象;3.半挂车外部分红绿灯路口闯红灯,随意变道现象;以上情况对正常行驶的车辆及行人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同时对年尾交通安全存在一定影响。
办理回复:
你好!你所反映的事项已收悉,现回复如下:经调查,你所反映的运输砂石车辆往返情况确实存在,并有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针对此类交通隐患,我队经申报,正在三尖铺街道安装一处不礼让行人抓拍设备,并在国道105线下符桥境内新增三处交通交通警示灯。同时,我队已启动下符桥交警执法站,严查货车“三超一疲劳”,闯红灯、逆行、故意污损车辆号牌等违法行为,努力形成严打重罚的高压态势。12月29日上午,我队办公室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解释,您本人表示理解。感谢你对交管工作的支持与关心,如有其他疑问,请与霍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办公室联系:0564-3902399。
霍山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2022年1月4日
群众留言:
请问现在在霍山购房需要缴纳哪些契税,比率分别多少?
办理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文件规定: (一)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二)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 以上为契税优惠政策。 如果个人购买家庭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不再适用契税优惠政策,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关于调整契税适用税率的通知》(财税法[2019]120号)文件规定,适用3%的税率征收契税。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国家税务总局霍山县税务局联系,电话:0564-5038816。
国家税务总局霍山县税务局
2022年1月7日
群众留言:
您好,开发区幸福花园小区回迁已经有十几年了,什么时候能够帮我们办理房产证等相关产证?
办理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核查,开发区幸福花园小区24栋住宅楼分别于2003年—2009年分五期建设,2010年办理了土地使用证,2016年为鉴定房屋结构安全及办理房产证需要,县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委托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第二监督检测站对幸福花园小区24栋住宅楼进行鉴定,因小区部分群众不同意导致鉴定工作未能完成,但是不动产证件必须待房屋鉴定后才能办理。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与群众沟通,努力做好群众工作,早日完成房屋质量鉴定工作,推进幸福花园小区办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果您还有其它疑问,请与衡山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564-5022032。
衡山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4日
群众留言:
本人与2021年8月办理五险,2021年9月开始显示已缴费,(9,10,11,12,1,2,)到2022年2月是否算满6个月? 我的预产期在2022年3月末4月初(应该已过6个月生育待遇等待期),是否可以进行生育登记和享受生育保险?
办理回复:
网友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参保缴费以到账日期开始连续满6个月,可享受生育报销政策,根据您的参保信息,您可于2022年3月缴费到账后,至霍山县医疗保险中心办理生育登记。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和理解!如果您还有其他疑问,请联系霍山县医保局,电话:0564-3912167。
霍山县医保局
2022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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