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带娃”来了!郑州计划2025年每个社区都有托育机构】#郑州官方带娃来了# !#郑州计划2025年每个社区都有托育机构#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加大托幼等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在规划、用地、用房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
日前,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力争在2025年,全市每个社区都要有婴幼儿托育机构。
目前,郑州市的托育机构建设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
政策:到2025年 郑州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6个
“做好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能够解决群众家中婴幼儿无人照料的忧虑,是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要措施。”郑州市卫生健康委二级调研员张中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托育服务工作已纳入国家“十四五”战略目标规划,随着三孩政策的落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贯彻实施,全国上下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郑州市目前已经做了一些努力,以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例,因为政策全面、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社会各界还是比较认可的。在卫生健康系统内部也已经先行开办普惠型的托育机构试点。”张中建告诉记者。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处长高坤华介绍,郑州市按照就近可及、普惠公平的原则,以构建公办机构为引领、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为主体、多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普惠托育发展体系为目标,“十四五”期间实现“五年三跨越”,即每千人口托位数分阶段达到“2、4、6”个。其中,到2025年,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6个,全市普惠托位数占比不低于90%。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中提到,到2025年,我国努力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郑州设立每千人托位数达到6个的目标,高于国家标准。
探访:政府参与建设,既是扶持也是约束
目前,郑州市的托育机构建设情况如何?记者实地走访了几家托育机构。
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永恒理想名苑小区,有一所坐落在小区内的普惠型公建民营托育中心——西堡社区·华爱婴童托育中心,符合《意见》中“半径300米托育服务圈”的要求。
记者消毒、登记后进入华爱婴童托育中心,看到一块可显示16块监控区域的大屏幕放置在显眼的区域。“我们园区内的监控可实现无死角全覆盖,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在保障孩子安全的同时,也能做到让家长放心。”华爱婴童负责人桂静说道。据《意见》显示,托育机构的监控报警系统要24小时设防,对托育区域视频全覆盖,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托育机构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的,依法给予处罚。
华爱婴童托育中心针对3岁以下不同年龄段的孩子设置了爱婴班、爱幼班、爱童班,共计约60个托位,可为周边居民家庭0~3岁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家庭养育等多元化照护服务。
当记者问及价格时,桂静介绍道:“托育中心是响应国家推行普惠托育的趋势,每个孩子单月托费不超过2000元,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为我们提供了这个场地,为保障合理运营签订了6年的无偿使用协议。作为管城区第一家公办民营的社区托育机构,我们优惠的价格主要依托于政府的扶持。”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瀚海泰苑小区的小当家麦芽儿托育中心,这是一家在社区门口的民办公助托育机构。
“多亏政府的政策支持,我们园区的运营压力小了很多。园区的46个普惠托位,一次性申请到了46万的财政补贴。这部分补贴我们会正向反馈给孩子,一方面降低价位,另一方面引进更多教学、娱乐设施。”小当家麦芽儿托育中心负责人王璐宁向记者说道。“政府的支持不仅是底气,也是约束,让我们更好地运营下去。”
记者看到小当家麦芽儿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合作周期为10年,合作期内,小当家麦芽儿需要以普惠托育服务的价格,提供满足家庭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有了政府监管,前来小当家麦芽儿考察的不少家长表示更安心,安全感和幸福感都有了保障。
愿景:尽快形成政策完善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为助力郑州市托育机构更好更快地发展,郑州市做了不少努力。“托育机构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存在的困难及时反馈给卫健部门共同解决。”张中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
他强调,郑州市正在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开展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工作。各类托育服务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实施登记备案制,针对托育机构在备案时遇到的困难,卫健部门也会联合其他部门,根据各类托育机构的实际情况共同解决。
针对郑州着力构建公办机构为引领、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为主体、多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普惠托育发展体系,河南省托育学会副秘书长、河南省托育联盟发展中心主任刘书坊表示:“公办的参与,某种程度上是政府在进行托底,为的是让居民们放心。”《意见》中指出,建设社区普惠托育机构的三个主力——公办、公建民营、民办公助,都有“公”字的身影,这无非是在释放一个信号,各部门的愿景是尽快建成足够的、让大家放心的、上得起的托育机构,形成政策完善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大河健康报记者 孟蕾)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加大托幼等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在规划、用地、用房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
日前,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力争在2025年,全市每个社区都要有婴幼儿托育机构。
目前,郑州市的托育机构建设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
政策:到2025年 郑州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6个
“做好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能够解决群众家中婴幼儿无人照料的忧虑,是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要措施。”郑州市卫生健康委二级调研员张中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托育服务工作已纳入国家“十四五”战略目标规划,随着三孩政策的落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贯彻实施,全国上下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郑州市目前已经做了一些努力,以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例,因为政策全面、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社会各界还是比较认可的。在卫生健康系统内部也已经先行开办普惠型的托育机构试点。”张中建告诉记者。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处长高坤华介绍,郑州市按照就近可及、普惠公平的原则,以构建公办机构为引领、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为主体、多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普惠托育发展体系为目标,“十四五”期间实现“五年三跨越”,即每千人口托位数分阶段达到“2、4、6”个。其中,到2025年,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6个,全市普惠托位数占比不低于90%。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中提到,到2025年,我国努力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郑州设立每千人托位数达到6个的目标,高于国家标准。
探访:政府参与建设,既是扶持也是约束
目前,郑州市的托育机构建设情况如何?记者实地走访了几家托育机构。
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永恒理想名苑小区,有一所坐落在小区内的普惠型公建民营托育中心——西堡社区·华爱婴童托育中心,符合《意见》中“半径300米托育服务圈”的要求。
记者消毒、登记后进入华爱婴童托育中心,看到一块可显示16块监控区域的大屏幕放置在显眼的区域。“我们园区内的监控可实现无死角全覆盖,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在保障孩子安全的同时,也能做到让家长放心。”华爱婴童负责人桂静说道。据《意见》显示,托育机构的监控报警系统要24小时设防,对托育区域视频全覆盖,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托育机构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的,依法给予处罚。
华爱婴童托育中心针对3岁以下不同年龄段的孩子设置了爱婴班、爱幼班、爱童班,共计约60个托位,可为周边居民家庭0~3岁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家庭养育等多元化照护服务。
当记者问及价格时,桂静介绍道:“托育中心是响应国家推行普惠托育的趋势,每个孩子单月托费不超过2000元,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为我们提供了这个场地,为保障合理运营签订了6年的无偿使用协议。作为管城区第一家公办民营的社区托育机构,我们优惠的价格主要依托于政府的扶持。”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瀚海泰苑小区的小当家麦芽儿托育中心,这是一家在社区门口的民办公助托育机构。
“多亏政府的政策支持,我们园区的运营压力小了很多。园区的46个普惠托位,一次性申请到了46万的财政补贴。这部分补贴我们会正向反馈给孩子,一方面降低价位,另一方面引进更多教学、娱乐设施。”小当家麦芽儿托育中心负责人王璐宁向记者说道。“政府的支持不仅是底气,也是约束,让我们更好地运营下去。”
记者看到小当家麦芽儿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合作周期为10年,合作期内,小当家麦芽儿需要以普惠托育服务的价格,提供满足家庭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有了政府监管,前来小当家麦芽儿考察的不少家长表示更安心,安全感和幸福感都有了保障。
愿景:尽快形成政策完善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为助力郑州市托育机构更好更快地发展,郑州市做了不少努力。“托育机构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存在的困难及时反馈给卫健部门共同解决。”张中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
他强调,郑州市正在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开展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工作。各类托育服务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实施登记备案制,针对托育机构在备案时遇到的困难,卫健部门也会联合其他部门,根据各类托育机构的实际情况共同解决。
针对郑州着力构建公办机构为引领、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为主体、多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普惠托育发展体系,河南省托育学会副秘书长、河南省托育联盟发展中心主任刘书坊表示:“公办的参与,某种程度上是政府在进行托底,为的是让居民们放心。”《意见》中指出,建设社区普惠托育机构的三个主力——公办、公建民营、民办公助,都有“公”字的身影,这无非是在释放一个信号,各部门的愿景是尽快建成足够的、让大家放心的、上得起的托育机构,形成政策完善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大河健康报记者 孟蕾)
#关注2022全国两会# 【专访全国人大代表韩德云:#网暴本身不是立法可解决的问题#, 更应该从道德规范去约束】网络暴力依旧凶猛,“按键伤人”的现象时有发生。
从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到网红“罗小猫猫子”直播中喝农药自杀悲剧,再到近期的寻亲男孩刘学州事件,网络暴力一次次露出狰狞的面孔,让人防不胜防。
近期,北京青年报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中联律师事务所重庆办公室执行合伙人韩德云。
北青报:目前,对网络暴力的界定是怎样的?
韩德云:网络暴力是一个通俗的说法,通常指人们在网上使用非正常的、可能涉及人身伤害的侮辱性语言,对他人进行人格攻击的行为。
所有网络暴力事件的背后其实是不同价值观、不同人生经历、方方面各不相同的个人,对同一件事发表的不同看法。如果这些不同看法在言语表达上超出了正常探讨、发表意见的平和限度,使用了不礼貌,甚至侮辱性、攻击性的言语,就会上升为“暴力”行为。
“网络暴力”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用语。从法律上讲,网络暴力不过是一种集中了一堆难听、粗俗、肮脏言辞的群体骂人行为,受害人被侵害的是自己的人格权,涉及民法典的“人格权保护”条款。现实生活中,网络暴力给很多人造成的伤害后果可能很严重,比如我们看到了不少因不堪忍受网暴而自杀的人如刘学州,但是法律上对网暴进行惩罚的力度其实是比较轻的。就像两个人当街骂架,如果一方或多方使用了不好听的、甚至侮辱人格的语言,在民法典规定的范围内,就构成了人身受辱为主要内容的人身权侵害事件,法律会要求侵权人主要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不外乎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有时还涉及经济补偿性的赔偿责任,但基本不触及刑事责任。所以我们也很少见到因为谁骂谁构成了“犯罪”。只有在特定的情形下,比如说,对英雄烈士进行的侮辱性表达,就可能容易构成了犯罪。但对一般人的人身权侵害来讲,很少会产生构成“犯罪”的后果。
北青报:有代表建议,网络暴力事件应该可公诉、或者专门立法,您怎么看待这个建议?
韩德云:这不是法律立法可以解决的问题。现行法律本身是有规定的,比如宪法,尤其是民法典等,都是有规定而且规定得很清楚的。一个人或一群人在网上骂和在线下骂,其实没什么太大区别。不过,线上骂的话,因为互联网传播的开放性,很容易引起暴风骤雨般的激烈效果,造成的人格伤害也就非同小可。
我认为,除了针对英雄烈士等特定个体引发的网暴,可能构成犯罪并提起公诉之外,网暴本身不是立法要解决的问题,而是我们应该怎么看待“网暴”这种现象,以及该从哪里去制止、制约网络暴力现象的产生,这才是比较重要的话题。
北青报:您觉得如果法律规定已经有了,还要靠哪些行为才能制约网暴呢?道德吗?道德本身肯定很重要的。
韩德云:是的。网络暴力总体是一个被网络放大了的语言暴力,不是现实中扔石头、打耳光这样直接的人身侵害。这种情况下如何去制约?我认为更多还是要从道德上去规范、去引领,只有当我们整个社会更多人变得更文明,网暴才会减少。
现实中一些受到网络暴力的人,如果认为自己受到了人身伤害,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可以去追究相关人的民事责任。如果觉得媒体对他造成了伤害,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追究媒体的责任。
事实上我们已经看到了类似不少这样的案例。在现实生活中,比如平台公司、传媒,对有些名人传播谣言构成人身侵害,基本是一告一个准,这种案例各地都有。
北青报:我们注意到,最近很多个案都与网络暴力有关,比如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比如寻亲男孩刘学州事件,网络暴力一次次露出狰狞的面孔,让人防不胜防。您怎么看这些事件?
韩德云:第一,我们的社会因为互联网正成为一个开放的社会,没有任何一个人一件事的评价,只有一种声音。如果我们希望通过互联网去发表言论,不管是评价别人的行为,还是把自己的行为或观点曝光给整个社会知晓,从而寻求社会的理解、同情或支持,就一定要意识到这个社会是多元的,从来就不会只有一种声音,没有任何一种行为或观点可以得到一边倒的赞美和肯定。这个社会愈来愈复杂,同一件事一定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不管这些看法是真的假的,但一定是不同的。
所以,一个人如果要通过互联网表达观点,一定要有一个心理准备,就是接受不同情你、不理解你,甚至还要批评你、攻击你的这么一种观点的表述。
第二,在互联网媒介愈来愈发达的公共社会,一定要注意不要轻易把自己的隐私暴露给社会公众。社会公众对个人隐私有天生的探究、评说爱好,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任何一个人如果不是发表观点,而是自己把隐私暴露给社会,就要有强大的心理能力去接受一个多元的社会对你隐私的追踪和评价。如果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我奉劝大家不要轻易在互联网上讲自己的故事。珍惜个人隐私,比什么都重要,这个社会有多少流量、有多少荣誉、有多少金钱,是值得你用隐私去换取的。
第三,即使有涉世不深的人,不管因什么原因暴露了自己的隐私,希望得到社会的同情和理解,在面对整个社会有不同看法的情况下,我们的媒体媒介平台一定要用正确的社会伦理价值观,去为舆论引航导向。不应该把某个人的隐私去刻意曝光,更不应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推波助澜。
最后,我们利用互联网来表达对他人的看法,对他人的经历、观点进行评判,同时我们也要学会接受他人对我们的经历观点的不理解、不同情,甚至指责与批驳,面对一个网络让人轻易就可表达观点的世界,我们都要有一个更加独立的人格,更为平常的心态。
当然,不同观点的交汇交锋,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发表,这样这个社会才是一个文明的社会,而这除了要靠法律,更多的还要靠道德规范。你能让法律去追究每一个不同情刘学州的人吗?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北青报:很多人觉得,在网络虚拟空间骂别人一句,对方也不知道自己是谁。
韩德云:现在的网络社会,虚拟已经是一个表象。自从IP地址实名化之后,所有的网上言论都是实名的,都是可溯的。君不见,所有的谣言为何很快就公开了造谣者的身份。今天你要告谁,你都能查得到他的真实姓名和身份,不管你在网上取什么名字,今天的后台,所有人的IP地址都是可循的。
北青报:平台没有责任吗?
韩德云:平台不是说没有责任。比如,对于极端侮辱性的言语、字句,平台理论上是应该删掉的。
但平台更多的是提供了平台而已,如果我们要把所有发表言论的责任包括不当言论的责任归咎于平台,我估计任何一个平台经营者都会感到很困难,也许我们就再也没有平台了。
我们必须看到平台本身的中立性,很多时候平台也不能关掉一种声音,只允许另外一种声音存在。
北青报:网络暴力产生之后,是不是只能事后救济?这是不是助长了“网络喷子”“网络水军”“键盘侠”的气焰?
韩德云:怎么去事前救济呢?事前救济就很容易导致不准说、不准评价、不准发言。表达自由,评价、发言是每个人的宪法权利。
所以,我认为制约网暴的核心不是法律的问题,法律已经提供了救济渠道,任何人受到伤害,该告的就要告,该要侵权人赔的就让他们赔。但是,构建一个文明的社会,我们更需要伦理规范的约束。法律只是对伦理当中最必需的、最基本的规范进行了强制性要求,大量的社会规则还是需要用伦理规范去解决的,虽然我们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互联网社会提供了非常开放的、各自表达意见的场合,在这种场合从来不会只有一种声音,任何人要介入这个场合的话,不仅应该想到这一点,而且也应该首先学会适应这一点。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从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到网红“罗小猫猫子”直播中喝农药自杀悲剧,再到近期的寻亲男孩刘学州事件,网络暴力一次次露出狰狞的面孔,让人防不胜防。
近期,北京青年报记者专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中联律师事务所重庆办公室执行合伙人韩德云。
北青报:目前,对网络暴力的界定是怎样的?
韩德云:网络暴力是一个通俗的说法,通常指人们在网上使用非正常的、可能涉及人身伤害的侮辱性语言,对他人进行人格攻击的行为。
所有网络暴力事件的背后其实是不同价值观、不同人生经历、方方面各不相同的个人,对同一件事发表的不同看法。如果这些不同看法在言语表达上超出了正常探讨、发表意见的平和限度,使用了不礼貌,甚至侮辱性、攻击性的言语,就会上升为“暴力”行为。
“网络暴力”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用语。从法律上讲,网络暴力不过是一种集中了一堆难听、粗俗、肮脏言辞的群体骂人行为,受害人被侵害的是自己的人格权,涉及民法典的“人格权保护”条款。现实生活中,网络暴力给很多人造成的伤害后果可能很严重,比如我们看到了不少因不堪忍受网暴而自杀的人如刘学州,但是法律上对网暴进行惩罚的力度其实是比较轻的。就像两个人当街骂架,如果一方或多方使用了不好听的、甚至侮辱人格的语言,在民法典规定的范围内,就构成了人身受辱为主要内容的人身权侵害事件,法律会要求侵权人主要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不外乎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有时还涉及经济补偿性的赔偿责任,但基本不触及刑事责任。所以我们也很少见到因为谁骂谁构成了“犯罪”。只有在特定的情形下,比如说,对英雄烈士进行的侮辱性表达,就可能容易构成了犯罪。但对一般人的人身权侵害来讲,很少会产生构成“犯罪”的后果。
北青报:有代表建议,网络暴力事件应该可公诉、或者专门立法,您怎么看待这个建议?
韩德云:这不是法律立法可以解决的问题。现行法律本身是有规定的,比如宪法,尤其是民法典等,都是有规定而且规定得很清楚的。一个人或一群人在网上骂和在线下骂,其实没什么太大区别。不过,线上骂的话,因为互联网传播的开放性,很容易引起暴风骤雨般的激烈效果,造成的人格伤害也就非同小可。
我认为,除了针对英雄烈士等特定个体引发的网暴,可能构成犯罪并提起公诉之外,网暴本身不是立法要解决的问题,而是我们应该怎么看待“网暴”这种现象,以及该从哪里去制止、制约网络暴力现象的产生,这才是比较重要的话题。
北青报:您觉得如果法律规定已经有了,还要靠哪些行为才能制约网暴呢?道德吗?道德本身肯定很重要的。
韩德云:是的。网络暴力总体是一个被网络放大了的语言暴力,不是现实中扔石头、打耳光这样直接的人身侵害。这种情况下如何去制约?我认为更多还是要从道德上去规范、去引领,只有当我们整个社会更多人变得更文明,网暴才会减少。
现实中一些受到网络暴力的人,如果认为自己受到了人身伤害,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可以去追究相关人的民事责任。如果觉得媒体对他造成了伤害,完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去追究媒体的责任。
事实上我们已经看到了类似不少这样的案例。在现实生活中,比如平台公司、传媒,对有些名人传播谣言构成人身侵害,基本是一告一个准,这种案例各地都有。
北青报:我们注意到,最近很多个案都与网络暴力有关,比如杭州取快递女子被造谣出轨案,比如寻亲男孩刘学州事件,网络暴力一次次露出狰狞的面孔,让人防不胜防。您怎么看这些事件?
韩德云:第一,我们的社会因为互联网正成为一个开放的社会,没有任何一个人一件事的评价,只有一种声音。如果我们希望通过互联网去发表言论,不管是评价别人的行为,还是把自己的行为或观点曝光给整个社会知晓,从而寻求社会的理解、同情或支持,就一定要意识到这个社会是多元的,从来就不会只有一种声音,没有任何一种行为或观点可以得到一边倒的赞美和肯定。这个社会愈来愈复杂,同一件事一定有很多不同的看法,不管这些看法是真的假的,但一定是不同的。
所以,一个人如果要通过互联网表达观点,一定要有一个心理准备,就是接受不同情你、不理解你,甚至还要批评你、攻击你的这么一种观点的表述。
第二,在互联网媒介愈来愈发达的公共社会,一定要注意不要轻易把自己的隐私暴露给社会公众。社会公众对个人隐私有天生的探究、评说爱好,不管出于什么样的原因,任何一个人如果不是发表观点,而是自己把隐私暴露给社会,就要有强大的心理能力去接受一个多元的社会对你隐私的追踪和评价。如果没有足够的心理准备,我奉劝大家不要轻易在互联网上讲自己的故事。珍惜个人隐私,比什么都重要,这个社会有多少流量、有多少荣誉、有多少金钱,是值得你用隐私去换取的。
第三,即使有涉世不深的人,不管因什么原因暴露了自己的隐私,希望得到社会的同情和理解,在面对整个社会有不同看法的情况下,我们的媒体媒介平台一定要用正确的社会伦理价值观,去为舆论引航导向。不应该把某个人的隐私去刻意曝光,更不应为追求轰动效应而推波助澜。
最后,我们利用互联网来表达对他人的看法,对他人的经历、观点进行评判,同时我们也要学会接受他人对我们的经历观点的不理解、不同情,甚至指责与批驳,面对一个网络让人轻易就可表达观点的世界,我们都要有一个更加独立的人格,更为平常的心态。
当然,不同观点的交汇交锋,都应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发表,这样这个社会才是一个文明的社会,而这除了要靠法律,更多的还要靠道德规范。你能让法律去追究每一个不同情刘学州的人吗?这是不可能的事情。
北青报:很多人觉得,在网络虚拟空间骂别人一句,对方也不知道自己是谁。
韩德云:现在的网络社会,虚拟已经是一个表象。自从IP地址实名化之后,所有的网上言论都是实名的,都是可溯的。君不见,所有的谣言为何很快就公开了造谣者的身份。今天你要告谁,你都能查得到他的真实姓名和身份,不管你在网上取什么名字,今天的后台,所有人的IP地址都是可循的。
北青报:平台没有责任吗?
韩德云:平台不是说没有责任。比如,对于极端侮辱性的言语、字句,平台理论上是应该删掉的。
但平台更多的是提供了平台而已,如果我们要把所有发表言论的责任包括不当言论的责任归咎于平台,我估计任何一个平台经营者都会感到很困难,也许我们就再也没有平台了。
我们必须看到平台本身的中立性,很多时候平台也不能关掉一种声音,只允许另外一种声音存在。
北青报:网络暴力产生之后,是不是只能事后救济?这是不是助长了“网络喷子”“网络水军”“键盘侠”的气焰?
韩德云:怎么去事前救济呢?事前救济就很容易导致不准说、不准评价、不准发言。表达自由,评价、发言是每个人的宪法权利。
所以,我认为制约网暴的核心不是法律的问题,法律已经提供了救济渠道,任何人受到伤害,该告的就要告,该要侵权人赔的就让他们赔。但是,构建一个文明的社会,我们更需要伦理规范的约束。法律只是对伦理当中最必需的、最基本的规范进行了强制性要求,大量的社会规则还是需要用伦理规范去解决的,虽然我们在这方面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互联网社会提供了非常开放的、各自表达意见的场合,在这种场合从来不会只有一种声音,任何人要介入这个场合的话,不仅应该想到这一点,而且也应该首先学会适应这一点。
文/北京青年报记者 孟亚旭
【“官方带娃”来了!郑州计划2025年每个社区都有托育机构】#郑州官方带娃来了# !#郑州计划2025年每个社区都有托育机构#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加大托幼等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在规划、用地、用房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
日前,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力争在2025年,全市每个社区都要有婴幼儿托育机构。
目前,郑州市的托育机构建设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
政策:到2025年 郑州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6个
“做好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能够解决群众家中婴幼儿无人照料的忧虑,是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要措施。”郑州市卫生健康委二级调研员张中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托育服务工作已纳入国家“十四五”战略目标规划,随着三孩政策的落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贯彻实施,全国上下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郑州市目前已经做了一些努力,以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例,因为政策全面、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社会各界还是比较认可的。在卫生健康系统内部也已经先行开办普惠型的托育机构试点。”张中建告诉记者。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处长高坤华介绍,郑州市按照就近可及、普惠公平的原则,以构建公办机构为引领、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为主体、多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普惠托育发展体系为目标,“十四五”期间实现“五年三跨越”,即每千人口托位数分阶段达到“2、4、6”个。其中,到2025年,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6个,全市普惠托位数占比不低于90%。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中提到,到2025年,我国努力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郑州设立每千人托位数达到6个的目标,高于国家标准。
探访:政府参与建设,既是扶持也是约束
目前,郑州市的托育机构建设情况如何?记者实地走访了几家托育机构。
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永恒理想名苑小区,有一所坐落在小区内的普惠型公建民营托育中心——西堡社区·华爱婴童托育中心,符合《意见》中“半径300米托育服务圈”的要求。
记者消毒、登记后进入华爱婴童托育中心,看到一块可显示16块监控区域的大屏幕放置在显眼的区域。“我们园区内的监控可实现无死角全覆盖,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在保障孩子安全的同时,也能做到让家长放心。”华爱婴童负责人桂静说道。据《意见》显示,托育机构的监控报警系统要24小时设防,对托育区域视频全覆盖,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托育机构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的,依法给予处罚。
华爱婴童托育中心针对3岁以下不同年龄段的孩子设置了爱婴班、爱幼班、爱童班,共计约60个托位,可为周边居民家庭0~3岁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家庭养育等多元化照护服务。
当记者问及价格时,桂静介绍道:“托育中心是响应国家推行普惠托育的趋势,每个孩子单月托费不超过2000元,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为我们提供了这个场地,为保障合理运营签订了6年的无偿使用协议。作为管城区第一家公办民营的社区托育机构,我们优惠的价格主要依托于政府的扶持。”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瀚海泰苑小区的小当家麦芽儿托育中心,这是一家在社区门口的民办公助托育机构。
“多亏政府的政策支持,我们园区的运营压力小了很多。园区的46个普惠托位,一次性申请到了46万的财政补贴。这部分补贴我们会正向反馈给孩子,一方面降低价位,另一方面引进更多教学、娱乐设施。”小当家麦芽儿托育中心负责人王璐宁向记者说道。“政府的支持不仅是底气,也是约束,让我们更好地运营下去。”
记者看到小当家麦芽儿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合作周期为10年,合作期内,小当家麦芽儿需要以普惠托育服务的价格,提供满足家庭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有了政府监管,前来小当家麦芽儿考察的不少家长表示更安心,安全感和幸福感都有了保障。
愿景:尽快形成政策完善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为助力郑州市托育机构更好更快地发展,郑州市做了不少努力。“托育机构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存在的困难及时反馈给卫健部门共同解决。”张中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
他强调,郑州市正在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开展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工作。各类托育服务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实施登记备案制,针对托育机构在备案时遇到的困难,卫健部门也会联合其他部门,根据各类托育机构的实际情况共同解决。
针对郑州着力构建公办机构为引领、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为主体、多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普惠托育发展体系,河南省托育学会副秘书长、河南省托育联盟发展中心主任刘书坊表示:“公办的参与,某种程度上是政府在进行托底,为的是让居民们放心。”《意见》中指出,建设社区普惠托育机构的三个主力——公办、公建民营、民办公助,都有“公”字的身影,这无非是在释放一个信号,各部门的愿景是尽快建成足够的、让大家放心的、上得起的托育机构,形成政策完善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大河健康报记者 孟蕾)
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完善三孩生育政策配套措施,将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纳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减轻家庭养育负担。加大托幼等配套设施建设力度,在规划、用地、用房等方面给予更多支持。
日前,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力争在2025年,全市每个社区都要有婴幼儿托育机构。
目前,郑州市的托育机构建设情况如何?记者进行了实地走访。
政策:到2025年 郑州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6个
“做好0~3岁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能够解决群众家中婴幼儿无人照料的忧虑,是增强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的重要措施。”郑州市卫生健康委二级调研员张中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托育服务工作已纳入国家“十四五”战略目标规划,随着三孩政策的落地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的贯彻实施,全国上下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郑州市目前已经做了一些努力,以中共郑州市委办公厅、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为例,因为政策全面、措施具体、可操作性强,社会各界还是比较认可的。在卫生健康系统内部也已经先行开办普惠型的托育机构试点。”张中建告诉记者。
郑州市卫生健康委人口家庭处处长高坤华介绍,郑州市按照就近可及、普惠公平的原则,以构建公办机构为引领、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为主体、多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普惠托育发展体系为目标,“十四五”期间实现“五年三跨越”,即每千人口托位数分阶段达到“2、4、6”个。其中,到2025年,每千人口托位数达到6个,全市普惠托位数占比不低于90%。
《“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中提到,到2025年,我国努力实现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郑州设立每千人托位数达到6个的目标,高于国家标准。
探访:政府参与建设,既是扶持也是约束
目前,郑州市的托育机构建设情况如何?记者实地走访了几家托育机构。
在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永恒理想名苑小区,有一所坐落在小区内的普惠型公建民营托育中心——西堡社区·华爱婴童托育中心,符合《意见》中“半径300米托育服务圈”的要求。
记者消毒、登记后进入华爱婴童托育中心,看到一块可显示16块监控区域的大屏幕放置在显眼的区域。“我们园区内的监控可实现无死角全覆盖,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在保障孩子安全的同时,也能做到让家长放心。”华爱婴童负责人桂静说道。据《意见》显示,托育机构的监控报警系统要24小时设防,对托育区域视频全覆盖,录像资料保存期不少于90天。托育机构违反托育服务相关标准和规范的,依法给予处罚。
华爱婴童托育中心针对3岁以下不同年龄段的孩子设置了爱婴班、爱幼班、爱童班,共计约60个托位,可为周边居民家庭0~3岁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家庭养育等多元化照护服务。
当记者问及价格时,桂静介绍道:“托育中心是响应国家推行普惠托育的趋势,每个孩子单月托费不超过2000元,郑州市管城区紫荆山南路街道办事处为我们提供了这个场地,为保障合理运营签订了6年的无偿使用协议。作为管城区第一家公办民营的社区托育机构,我们优惠的价格主要依托于政府的扶持。”
随后,记者又来到位于郑州市金水区瀚海泰苑小区的小当家麦芽儿托育中心,这是一家在社区门口的民办公助托育机构。
“多亏政府的政策支持,我们园区的运营压力小了很多。园区的46个普惠托位,一次性申请到了46万的财政补贴。这部分补贴我们会正向反馈给孩子,一方面降低价位,另一方面引进更多教学、娱乐设施。”小当家麦芽儿托育中心负责人王璐宁向记者说道。“政府的支持不仅是底气,也是约束,让我们更好地运营下去。”
记者看到小当家麦芽儿与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政府签订的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合作周期为10年,合作期内,小当家麦芽儿需要以普惠托育服务的价格,提供满足家庭多层次、多样化的服务需求。有了政府监管,前来小当家麦芽儿考察的不少家长表示更安心,安全感和幸福感都有了保障。
愿景:尽快形成政策完善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
为助力郑州市托育机构更好更快地发展,郑州市做了不少努力。“托育机构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存在的困难及时反馈给卫健部门共同解决。”张中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道。
他强调,郑州市正在逐步建立全市统一的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制度,定期开展托育机构质量评估工作。各类托育服务机构要按照相关规定实施登记备案制,针对托育机构在备案时遇到的困难,卫健部门也会联合其他部门,根据各类托育机构的实际情况共同解决。
针对郑州着力构建公办机构为引领、公建民营和民办公助为主体、多种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普惠托育发展体系,河南省托育学会副秘书长、河南省托育联盟发展中心主任刘书坊表示:“公办的参与,某种程度上是政府在进行托底,为的是让居民们放心。”《意见》中指出,建设社区普惠托育机构的三个主力——公办、公建民营、民办公助,都有“公”字的身影,这无非是在释放一个信号,各部门的愿景是尽快建成足够的、让大家放心的、上得起的托育机构,形成政策完善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大河健康报记者 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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