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剪梅 故鄉情懷
月隨雲伴三十秋。
閩海擊水,長風逆流。
點點滴滴憶不休。
游子北顧,天地何求。
覽鏡嫣然笑白首。
凝眸桑梓,鐵石心柔。
惆悵鴻雁寄相思。
青梅竹馬,牽衣折柳。
蒔蘭齋主於廈門古玉研究中心 https://t.cn/EyPFKKk
月隨雲伴三十秋。
閩海擊水,長風逆流。
點點滴滴憶不休。
游子北顧,天地何求。
覽鏡嫣然笑白首。
凝眸桑梓,鐵石心柔。
惆悵鴻雁寄相思。
青梅竹馬,牽衣折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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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真道又称全真派,与正一道并为道教两大派别。金代王重阳(见王重阳条)创立,主张儒、佛、道三教合一,即以“三教圆融、识心见性、独全其真”为宗旨,奉《道德经》、《清静经》、《孝经》、《心经》、《全真立教十五论》等为主要经典。
道教自南北朝寇谦之、陆修静改革、整顿后,历隋唐五代宋的漫长岁月,尤其到北宋末年,已呈现颓势。以符箓派为主流的道教,支派争流,一些道流徇末遗本,流弊时现。在这种历史条件下,王重阳创立了全真道教。王重阳以新的宗旨、修持方法对道教进行了大量的改革,进一步把老庄清静无为的思想贯彻到教义中。
据载金正隆四年(1159),王重阳弃家外游,在甘河镇遇异人,授以修炼真诀,于是悟道出家。在南时村筑墓,住在墓穴中两年多,自称为“活死人墓”。金大定七年(1167),离开陕西,前往山东传道度人。先后收马丹阳、谭处端、刘处玄、丘处机、王处一、郝大通、孙不二为徒,在文登、宁海、福山、登州(今蓬莱)、莱州(今掖县)建立三教七宝会、金莲会、三光会、玉华会等。因王重阳在山东宁海自题其庵名为“全真堂”,故入道者都称为全真道士。
全真道初传时期,遵行“以无为为主”的教旨,即注重个人修炼,而不注重发展教徒、营造宫观,组织规模和力量也比较小。自刘处玄于金大定二十六年(1186)、丘处机于金泰和四年(1204)相继掌教以后,始逐渐重视创立宫观和收徒活动。经过二三十年的发展,全真道组织已具有相当的规模,它在鲁、豫、秦、冀等地,具备了相当深厚的组织基础。
金元之交,直至南宋覆灭的数十年间,是中国大地铁骑纵横、血火纷飞,生民涂炭的苦难年代,但也是全真道的鼎盛时期。鼎盛局面的积极推动者为丘处机,转变的契机则是成吉思汗的召见。丘处机不辞年届73岁的高龄,甘冒风沙大雪之苦,经历两年多的万里跋涉,终于在1222年到达西域大雪山(今阿富汗境内都库什山)成吉思汗的军营。成吉思汗对其到来慰勉有加,三次召见并作长谈。丘处机对成吉思汗所问为治之方及长生久视之道,皆作了仔细的回答,深得后者的礼敬,尊称其为“丘神仙”。当丘处机于1223年请准东归时,成吉思汗令其“掌管天下的出家人”,并敕免全真门下道士的差役赋税。
1224年丘处机返抵燕京,礼请住持大天长观(亦名太极宫,后改名长春宫),从此这里成为全真道活动的中心,“由是玄风大振,四方翕然,道俗景仰,学徒云集”。丘处机乃不失时机地着手全真道的大发展工作。全真弟子们大建宫观、广收门徒的活动,就以空前的规模开展起来了。大约经过三十余年的经营,全真道的宫观、弟子遍布于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等广大地区。《清虚宫重显子返真碑铭》称:“东尽海,南薄汉淮,西北历广漠,虽十庐之聚,必有香火一席之奉。”1228年安葬丘处机时,“四方来会之道俗逾万人,至有司卫之以甲兵”。尹志平于1236年去陕西营建祖庭时,“时陕右甫定,遗民犹有保栅未下者,闻师至,相先归附,师为抚慰,皆按堵如故”。
尽管尹志平利用宗教的号召力,为元统治者效劳,但因其影响过大,引起了元统治者的猜忌。因此在元宪宗时期的佛、道“化胡经”之争中,元统治者持明显的袒佛立场,使全真道在(宪宗八年和至元十八年)佛道大辩论中两次败北,予全真道以沉重的打击。全真道发展的鼎盛局面,亦随之宣告结束。
这之后,全真道处境十分困难,教徒的发展受到限制,斋醮被禁止举行。直至成宗即位后的元贞元年(1295)禁令解除,全真道方从从艰难处境中解脱出来。
全真道的发展尽管有低谷,但并没有停滞。元朝实现南北统一后,为原在北方的全真道提供了南传的条件。武当山首先成为全真道的重要据点。继武当山之后,全真道继续南传至苏、浙、闽、赣等地区。全真道的南传,使原来互相隔绝、但却同源于钟吕金丹派的南、北二宗增加了接触的机会,逐渐产生了合为一宗的要求,特别是组织松散、势力弱小的南宗更有回归全真道的愿望。在陈致虚的积极推动下,元代中后期二宗合并,共尊东华帝君、钟离权、吕洞宾、刘海蟾、王重阳为五祖,传北七真(即全真七子:马钰、谭处端、刘处玄、丘处机、王处一、郝大通、孙不二)、南七真(张伯端、刘永年、石泰、薛道光、陈楠、白玉蟾、彭耜)。南北宗合并后仍称全真道。全真道除合并南宗以外,元代中后期又合并了真大道、楼观道和部分净明道,成为唯一的一个丹鼎大派,与符箓大派正一道平行发展。
自元成宗即位解除了对全真道的禁令后,全真道每任掌教皆授被封为真人、演教大宗师、知集贤院道教事。
入明以后,明太祖对正一派表现出强烈的支持意向,道录司各级道官也大都以他们充任,全真道士被召见和受委任者极少。全真道遂分裂为诸多小派各自活动。
清朝初年,全真道龙门派宗师王常月应运而出,以振兴道教,恢复祖风自任,传戒弘教,使明代沉寂已久的全真龙门派出现了中兴景象。
道教自南北朝寇谦之、陆修静改革、整顿后,历隋唐五代宋的漫长岁月,尤其到北宋末年,已呈现颓势。以符箓派为主流的道教,支派争流,一些道流徇末遗本,流弊时现。在这种历史条件下,王重阳创立了全真道教。王重阳以新的宗旨、修持方法对道教进行了大量的改革,进一步把老庄清静无为的思想贯彻到教义中。
据载金正隆四年(1159),王重阳弃家外游,在甘河镇遇异人,授以修炼真诀,于是悟道出家。在南时村筑墓,住在墓穴中两年多,自称为“活死人墓”。金大定七年(1167),离开陕西,前往山东传道度人。先后收马丹阳、谭处端、刘处玄、丘处机、王处一、郝大通、孙不二为徒,在文登、宁海、福山、登州(今蓬莱)、莱州(今掖县)建立三教七宝会、金莲会、三光会、玉华会等。因王重阳在山东宁海自题其庵名为“全真堂”,故入道者都称为全真道士。
全真道初传时期,遵行“以无为为主”的教旨,即注重个人修炼,而不注重发展教徒、营造宫观,组织规模和力量也比较小。自刘处玄于金大定二十六年(1186)、丘处机于金泰和四年(1204)相继掌教以后,始逐渐重视创立宫观和收徒活动。经过二三十年的发展,全真道组织已具有相当的规模,它在鲁、豫、秦、冀等地,具备了相当深厚的组织基础。
金元之交,直至南宋覆灭的数十年间,是中国大地铁骑纵横、血火纷飞,生民涂炭的苦难年代,但也是全真道的鼎盛时期。鼎盛局面的积极推动者为丘处机,转变的契机则是成吉思汗的召见。丘处机不辞年届73岁的高龄,甘冒风沙大雪之苦,经历两年多的万里跋涉,终于在1222年到达西域大雪山(今阿富汗境内都库什山)成吉思汗的军营。成吉思汗对其到来慰勉有加,三次召见并作长谈。丘处机对成吉思汗所问为治之方及长生久视之道,皆作了仔细的回答,深得后者的礼敬,尊称其为“丘神仙”。当丘处机于1223年请准东归时,成吉思汗令其“掌管天下的出家人”,并敕免全真门下道士的差役赋税。
1224年丘处机返抵燕京,礼请住持大天长观(亦名太极宫,后改名长春宫),从此这里成为全真道活动的中心,“由是玄风大振,四方翕然,道俗景仰,学徒云集”。丘处机乃不失时机地着手全真道的大发展工作。全真弟子们大建宫观、广收门徒的活动,就以空前的规模开展起来了。大约经过三十余年的经营,全真道的宫观、弟子遍布于河北、河南、山东、山西、陕西、甘肃等广大地区。《清虚宫重显子返真碑铭》称:“东尽海,南薄汉淮,西北历广漠,虽十庐之聚,必有香火一席之奉。”1228年安葬丘处机时,“四方来会之道俗逾万人,至有司卫之以甲兵”。尹志平于1236年去陕西营建祖庭时,“时陕右甫定,遗民犹有保栅未下者,闻师至,相先归附,师为抚慰,皆按堵如故”。
尽管尹志平利用宗教的号召力,为元统治者效劳,但因其影响过大,引起了元统治者的猜忌。因此在元宪宗时期的佛、道“化胡经”之争中,元统治者持明显的袒佛立场,使全真道在(宪宗八年和至元十八年)佛道大辩论中两次败北,予全真道以沉重的打击。全真道发展的鼎盛局面,亦随之宣告结束。
这之后,全真道处境十分困难,教徒的发展受到限制,斋醮被禁止举行。直至成宗即位后的元贞元年(1295)禁令解除,全真道方从从艰难处境中解脱出来。
全真道的发展尽管有低谷,但并没有停滞。元朝实现南北统一后,为原在北方的全真道提供了南传的条件。武当山首先成为全真道的重要据点。继武当山之后,全真道继续南传至苏、浙、闽、赣等地区。全真道的南传,使原来互相隔绝、但却同源于钟吕金丹派的南、北二宗增加了接触的机会,逐渐产生了合为一宗的要求,特别是组织松散、势力弱小的南宗更有回归全真道的愿望。在陈致虚的积极推动下,元代中后期二宗合并,共尊东华帝君、钟离权、吕洞宾、刘海蟾、王重阳为五祖,传北七真(即全真七子:马钰、谭处端、刘处玄、丘处机、王处一、郝大通、孙不二)、南七真(张伯端、刘永年、石泰、薛道光、陈楠、白玉蟾、彭耜)。南北宗合并后仍称全真道。全真道除合并南宗以外,元代中后期又合并了真大道、楼观道和部分净明道,成为唯一的一个丹鼎大派,与符箓大派正一道平行发展。
自元成宗即位解除了对全真道的禁令后,全真道每任掌教皆授被封为真人、演教大宗师、知集贤院道教事。
入明以后,明太祖对正一派表现出强烈的支持意向,道录司各级道官也大都以他们充任,全真道士被召见和受委任者极少。全真道遂分裂为诸多小派各自活动。
清朝初年,全真道龙门派宗师王常月应运而出,以振兴道教,恢复祖风自任,传戒弘教,使明代沉寂已久的全真龙门派出现了中兴景象。
全 真 派 戒 律 的 形 成 : 全 真 派 指 的 是 金 代 初 年 由 王 重 阳 创 立 的 道 教 新 宗 派 , 与 元 代 大 德 年 间 形 成 的 正 一 派 同 称 为 道 教 的 两 大 教 派 。 王 重 阳 创 立 的 全 真 派 , 针 对 宋 末 天 师 道 出 现 的 种 种 弊 端 , 借 鉴 佛 教 的 思 想 和 制 度 , 提 出 三 教 合 一 的 宗 旨 , 提 倡 苦 己 利 人 , 主 张 以 内 丹 修 炼 为 手 段 , 达 到 修 真 成 仙 的 目 的 。 王 重 阳 创 教 之 初 , 就 对 全 真 派 的 立 教 原 则 作 了 阐 述 , 有 《 重 阳 立 教 十 五 论 》 传 世 , 其 中 对 全 真 道 士 的 信 仰 生 活 和 行 为 准 则 作 了 全 面 的 规 定 。 王 重 阳 的 几 名 弟 子 , 如 马 丹 阳 有 「 十 劝 」 语 录 , 劝 勉 门 人 的 行 为 举 止 ; 邱 处 机 仿 照 佛 教 的 三 戒 之 制 , 立 「 三 坛 大 戒 」 。 元 明 之 际 , 全 真 派 有 较 大 的 发 展 , 创 建 了 一 系 列 全 真 道 观 。 随 著 道 派 和 道 观 的 增 多 , 全 真 派 参 照 佛 教 寺 庙 的 管 理 , 制 订 了 《 全 真 清 规 》 。 清 代 全 真 派 高 道 王 常 月 在 主 持 北 京 白 云 观 期 间 , 按 照 邱 处 机 制 订 的 「 三 坛 大 戒 」 制 度 , 在 白 云 观 开 坛 传 戒 , 广 度 弟 子 , 於 是 全 真 龙 门 派 大 振 , 而 龙 门 派 的 传 戒 制 度 也 一 直 施 行 至 今 。
十 五 论
《 重 阳 立 教 十 五 论 》 中 有 关 全 真 道 士 修 持 生 活 的 内 容 , 包 括 住 庵 、 云 游 、 学 书 、 合 药 、 盖 造 、 合 道 伴 等 等 。 规 定 道 士 所 住 茅 庵 草 舍 , 不 得 大 殿 高 堂 和 雕 梁 峻 宇 , 只 要 「 身 有 依 倚 , 心 渐 得 安 , 气 神 和 畅 」 即 可 。 至 於 学 书 , 则 反 对 「 寻 文 而 乱 目 」 , 「 只 欲 记 多 念 广 , 人 前 谈 说 夸 才 俊 」 。 对 於 交 友 , 则 「 不 可 顺 人 情 , 不 可 取 相 貌 」 等 等 。 《 重 阳 立 教 十 五 论 》 中 的 戒 律 内 容 既 反 映 了 王 重 阳 从 严 治 教 的 思 想 , 也 为 全 真 教 派 的 戒 律 奠 定 了 基 础 。
全 真 清 规
明 代 正 统 《 道 藏 》 中 收 有 出 於 元 明 之 际 的 《 全 真 清 规 》 。 原 题 作 元 朝 全 真 道 士 通 玄 子 陆 道 和 编 集 。 《 全 真 清 规 》 一 书 共 十 二 篇 , 包 括 有 礼 仪 、 杂 文 和 规 戒 等 。 其 中 《 教 主 重 阳 帝 君 责 罚 榜 》 十 条 , 规 定 道 士 如 犯 过 失 , 要 按 照 轻 重 , 分 别 给 予 「 迁 出 」 、 「 罚 出 」 、 「 罚 斋 」 、 「 罚 香 」 、 「 罚 油 」 、 「 罚 茶 」 、 「 罚 拜 」 等 处 罚 。 《 长 春 真 人 规 榜 》 则 列 举 邱 处 机 所 定 的 教 规 , 规 定 不 可 贪 求 、 不 起 嗔 心 , 不 泥 於 声 色 等 。
三 堂 大 戒
三 堂 大 戒 , 又 称 三 坛 大 戒 , 指 的 是 由 「 初 真 戒 」 、 「 中 极 戒 」 、 「 天 仙 大 戒 」 组 成 对 全 真 教 派 的 传 授 戒 法 。 据 全 真 龙 门 派 第 七 代 律 师 王 常 月 的 《 钵 鉴 》 称 , 三 坛 大 戒 源 自 全 真 龙 门 派 祖 师 邱 处 机 。 邱 处 机 按 照 佛 教 的 沙 弥 戒 、 比 丘 戒 和 菩 萨 戒 的 三 戒 制 度 , 制 订 了 全 真 教 派 的 传 授 戒 法 。 不 过 只 是 单 传 秘 授 。 王 常 月 主 持 北 京 白 云 观 时 , 改 变 了 邱 处 机 的 做 法 , 创 立 戒 坛 , 公 开 传 授 , 自 顺 治 十 三 年 ( 1 6 5 6 年 ) 起 , 广 收 弟 子 , 登 坛 说 戒 , 度 弟 子 千 馀 人 。 一 时 全 真 龙 门 派 之 声 威 大 振 当 时 受 戒 道 士 需 经 过 一 百 天 的 戒 期 , 因 此 , 三 堂 大 戒 又 称 「 百 日 圆 满 三 坛 大 戒 」 。 辛 亥 革 命 以 後 , 道 教 全 真 教 派 的 传 戒 由 於 种 种 原 因 而 停 止 。 公 元 1 9 8 9 年 1 1 月 1 2 日 北 京 白 云 观 重 开 戒 坛 , 全 真 教 派 恢 复 了 停 止 有 半 个 世 纪 的 传 戒 活 动 。
十 五 论
《 重 阳 立 教 十 五 论 》 中 有 关 全 真 道 士 修 持 生 活 的 内 容 , 包 括 住 庵 、 云 游 、 学 书 、 合 药 、 盖 造 、 合 道 伴 等 等 。 规 定 道 士 所 住 茅 庵 草 舍 , 不 得 大 殿 高 堂 和 雕 梁 峻 宇 , 只 要 「 身 有 依 倚 , 心 渐 得 安 , 气 神 和 畅 」 即 可 。 至 於 学 书 , 则 反 对 「 寻 文 而 乱 目 」 , 「 只 欲 记 多 念 广 , 人 前 谈 说 夸 才 俊 」 。 对 於 交 友 , 则 「 不 可 顺 人 情 , 不 可 取 相 貌 」 等 等 。 《 重 阳 立 教 十 五 论 》 中 的 戒 律 内 容 既 反 映 了 王 重 阳 从 严 治 教 的 思 想 , 也 为 全 真 教 派 的 戒 律 奠 定 了 基 础 。
全 真 清 规
明 代 正 统 《 道 藏 》 中 收 有 出 於 元 明 之 际 的 《 全 真 清 规 》 。 原 题 作 元 朝 全 真 道 士 通 玄 子 陆 道 和 编 集 。 《 全 真 清 规 》 一 书 共 十 二 篇 , 包 括 有 礼 仪 、 杂 文 和 规 戒 等 。 其 中 《 教 主 重 阳 帝 君 责 罚 榜 》 十 条 , 规 定 道 士 如 犯 过 失 , 要 按 照 轻 重 , 分 别 给 予 「 迁 出 」 、 「 罚 出 」 、 「 罚 斋 」 、 「 罚 香 」 、 「 罚 油 」 、 「 罚 茶 」 、 「 罚 拜 」 等 处 罚 。 《 长 春 真 人 规 榜 》 则 列 举 邱 处 机 所 定 的 教 规 , 规 定 不 可 贪 求 、 不 起 嗔 心 , 不 泥 於 声 色 等 。
三 堂 大 戒
三 堂 大 戒 , 又 称 三 坛 大 戒 , 指 的 是 由 「 初 真 戒 」 、 「 中 极 戒 」 、 「 天 仙 大 戒 」 组 成 对 全 真 教 派 的 传 授 戒 法 。 据 全 真 龙 门 派 第 七 代 律 师 王 常 月 的 《 钵 鉴 》 称 , 三 坛 大 戒 源 自 全 真 龙 门 派 祖 师 邱 处 机 。 邱 处 机 按 照 佛 教 的 沙 弥 戒 、 比 丘 戒 和 菩 萨 戒 的 三 戒 制 度 , 制 订 了 全 真 教 派 的 传 授 戒 法 。 不 过 只 是 单 传 秘 授 。 王 常 月 主 持 北 京 白 云 观 时 , 改 变 了 邱 处 机 的 做 法 , 创 立 戒 坛 , 公 开 传 授 , 自 顺 治 十 三 年 ( 1 6 5 6 年 ) 起 , 广 收 弟 子 , 登 坛 说 戒 , 度 弟 子 千 馀 人 。 一 时 全 真 龙 门 派 之 声 威 大 振 当 时 受 戒 道 士 需 经 过 一 百 天 的 戒 期 , 因 此 , 三 堂 大 戒 又 称 「 百 日 圆 满 三 坛 大 戒 」 。 辛 亥 革 命 以 後 , 道 教 全 真 教 派 的 传 戒 由 於 种 种 原 因 而 停 止 。 公 元 1 9 8 9 年 1 1 月 1 2 日 北 京 白 云 观 重 开 戒 坛 , 全 真 教 派 恢 复 了 停 止 有 半 个 世 纪 的 传 戒 活 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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