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父说:
有些事情
慈悲解决不了的
智慧解决不了的
不着急
交给时间来解决
佛法
教导我们
但做心性上的觉了
不作事相上的评判
若人识得心
大地无寸土
更谈什么
长短方圆
是非对错
《分别业报经》偈言
“修行大布施,急性多嗔怒,不依正忆念,后作大龙身”;
《长阿含经》云“先多嗔恚,不曲不端,犯戒斗诤,故生龙中”
不生气
不斗诤
正忆念
行正行
要不
以后每年二月二
整个朋友圈都是您的话题
有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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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着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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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做心性上的觉了
不作事相上的评判
若人识得心
大地无寸土
更谈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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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对错
《分别业报经》偈言
“修行大布施,急性多嗔怒,不依正忆念,后作大龙身”;
《长阿含经》云“先多嗔恚,不曲不端,犯戒斗诤,故生龙中”
不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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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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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每年二月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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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篇论文,发了中文发英文,算不算一稿多投?
同一篇论文,换一个语种发表,到底算不算“一稿多投”,很多科研人表示很疑惑,小鱼对此作一些补充说明,先放结论:合理的二次发表不属于“一稿多投”或“学术不端”。
二次发表是指使用同一种语言或另外一种语言再次发表,尤其是使用另外一种语言在另外一个国家再次发表。如果清晰注明了已发表论文的出处,征得两家期刊的同意且理由充分,二次发表是为学术界所接受的。
这种“合理的、可接受的二次发表”一般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作者已征得两个期刊编辑的同意
2.首次发表的需求优先,作者应与两家期刊的编辑协商确定二次发表与首次发表的间隔时间
3.二次发表的论文面向不同的读者群体,因此以简化形式发表就足够了
4.二次发表的版本需标明原版论文的作者、数据和解释
5.二次发表的版本需告知读者、同行和记录机构:该论文已全部或部分在其他地方发表
6.二次发表的版本标题应告知读者论文已在其他期刊上发表(完整或删减的再版或翻译)
虽然合理的二次发表是被允许的,但是一稿多投实打实是学术不端的行为。一般来说,相同研究成果出现重复发表并不多见,最常见的“重复发表”是作者就某个相同的课题发表多篇论文。对此,你怎么看?
专注南核,北核,sci发表,更多资讯欢迎关注@小鱼核心指导
#论文# #论文发表# https://t.cn/A6idZh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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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合理的、可接受的二次发表”一般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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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首次发表的需求优先,作者应与两家期刊的编辑协商确定二次发表与首次发表的间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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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二次发表的版本需告知读者、同行和记录机构:该论文已全部或部分在其他地方发表
6.二次发表的版本标题应告知读者论文已在其他期刊上发表(完整或删减的再版或翻译)
虽然合理的二次发表是被允许的,但是一稿多投实打实是学术不端的行为。一般来说,相同研究成果出现重复发表并不多见,最常见的“重复发表”是作者就某个相同的课题发表多篇论文。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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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历史故事#历史上的雍正,原来是这样的“腹黑”。
众所周知,雍正与年羹尧的关系可谓非同一般,两人既有“主仆之谊”,同时也有着“亲缘关系”,在外部支持力量非常有限的雍正阵营,年羹尧的地位和对于雍正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特别是在其平定了青海蒙古贵族罗卜藏丹津的叛乱,帮助雍正彻底稳固皇位后,年羹尧在朝堂上的地位到达了巅峰,就连雍正都将其看做是自己的“恩人”。
然而,也恰恰是从这个时候起,年羹尧开始了他的“作死”之路,一方面年羹尧居功自傲、目无君主、结党营私,严重威胁到了雍正的皇权统治,另一方面则是他贪赃枉法、生活奢靡,引得朝堂上下的非议。
尽管此时的雍正对于年羹尧有着诸多的不满,但是他对于处理年羹尧也是有着自己的担忧。当然,他担忧的并不是年羹尧的权势以及手中掌握的重兵,而是担心自己贸然处理年羹尧会引发朝堂舆论的动荡,威胁到自己的皇权统治。于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雍正便采取了一系列“腹黑”的举动,把年羹尧置于不利的舆论境地之下,进而最终一步步将其送往了生命的尽头。
首先,雍正借由年羹尧的“死对头”蔡珽,暗示自己的想法。
蔡珽与年羹尧的结怨是在康熙朝时期,当时年羹尧担任川陕总督并且署理四川巡抚事务,后来蔡珽到任四川巡抚,并与年羹尧在诸多方面产生了矛盾,两人关系就此交恶。在年羹尧平定罗卜藏丹津叛乱,权势地位到达巅峰的时候,他开始以权谋私对蔡珽进行了构陷与迫害,使得蔡珽被议罪并被判处了斩监侯。
这个时候的雍正已经对年羹尧产生了巨大的不满,于是他不仅赦免了蔡珽的死罪,还将其任命为左都御史,专门负责调查年羹尧的种种罪行。雍正将蔡珽赦免并委以重用这一举动,无疑是在告知朝堂官员自己想要动一动年羹尧的想法,而上至六部九卿,下至地方督抚的各级官员,对此也是心领神会。
其次,雍正借机将年羹尧调离他的“西北老巢”。
雍正三年(1725年)三月的时候,出现了“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 “祥瑞”之兆,使得群臣纷纷写诗做赋,敬上贺表,向雍正祝贺。这个时候的年羹尧也向雍正上疏庆贺,但是在他的文章中,误将“朝乾夕惕”写作了“夕惕朝乾”。于是雍正对此开始“大做文章”,认为年羹尧此举是大逆不道,将“朝”与“夕”调换位置就是在诅咒自己早点去世,好让新君得以继位。与此同时,雍正更是指出进士出身、有过翰林院任职经历的年羹尧犯这样的错误绝非“粗心”,而是完完全全就是“有意”而为之,对此雍正表现出了极大愤怒之情。
当然,这实际上纯粹是雍正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目的也非常明确,就是要找理由将年羹尧进行贬谪,从而名正言顺的将年羹尧从其势力盘根错节的西北“老巢”调离。就这样,年羹尧从“抚远大将军”的位置上掉了下来,被任命为杭州将军,统领军队的人数由十多万人,骤减到只有几千人。而在此期间,年羹尧的曾经的党羽与亲信,也遭到了雍正的打击,使得其在西北的固有势力土崩瓦解。
再次,就是雍正暗示、授意大臣们对年羹尧进行弹劾。
这一期间,此前被雍正安排调查年羹尧罪证的蔡珽,不断将年羹尧所犯的罪行予以披露,而雍正也借机“添油加醋”,进而鼓动官员们上疏弹劾,特别是那些年羹尧的同党、旧部或者与年羹尧有过交往和关联的官员们,更加对其强调现实的严重性。一时间,弹劾年羹尧的奏折如同雪花一样飞向了北京,所有官员一边痛斥年羹尧的不端行为,一边极力撇清与年羹尧的关系。
最后,雍正为年羹尧定下了“九十二条大罪”。
在这“九十二条大罪”中,包括大逆罪五条,欺罔罪九条,僭越罪十六条,狂悖罪十三条,专擅罪六条,忌刻罪六条,残忍罪四条,贪婪罪十八条,侵蚀罪十五条,这其中,抄家灭门、处以极刑的罪过多达三十条。但是雍正还是念及年羹尧的功劳以及同年家的特殊关系,仅仅是赐年羹尧自尽,杀掉其子年富,至于年家的其他人包括年羹尧的父亲年遐龄、兄长年希尧以及年羹尧的其他儿子,则没有过多的牵连。
纵观雍正的十三年帝王生涯,这一整套计谋与手段,可以说是雍正屡试不爽的“惯用伎俩”,在处置隆科多、三阿哥胤祉、八阿哥胤禩以及九阿哥胤禟的过程中,雍正都是用到的这样的方式。
整个过程总结起来就是:
第一步,先向朝臣暗示态度,制造舆论;
第二步,进行调离后者隔离,做好后续工作的铺垫;
第三步,暗示官员上疏弹劾,籍此营造“官场动荡”、“民怨沸腾”的舆论环境;
第四步,宣布大罪,但是予以一定的从轻处分,以显怀柔之道。
于是,雍正就这样,在每一次都看似是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迫不得已”的做出决定,而在最后的处置过程中,他还不忘以“宽和”与“仁德”为自己塑造正面的形象,这份“腹黑”可谓彰显无遗。
众所周知,雍正与年羹尧的关系可谓非同一般,两人既有“主仆之谊”,同时也有着“亲缘关系”,在外部支持力量非常有限的雍正阵营,年羹尧的地位和对于雍正的重要性显得尤为突出。特别是在其平定了青海蒙古贵族罗卜藏丹津的叛乱,帮助雍正彻底稳固皇位后,年羹尧在朝堂上的地位到达了巅峰,就连雍正都将其看做是自己的“恩人”。
然而,也恰恰是从这个时候起,年羹尧开始了他的“作死”之路,一方面年羹尧居功自傲、目无君主、结党营私,严重威胁到了雍正的皇权统治,另一方面则是他贪赃枉法、生活奢靡,引得朝堂上下的非议。
尽管此时的雍正对于年羹尧有着诸多的不满,但是他对于处理年羹尧也是有着自己的担忧。当然,他担忧的并不是年羹尧的权势以及手中掌握的重兵,而是担心自己贸然处理年羹尧会引发朝堂舆论的动荡,威胁到自己的皇权统治。于是在这样的情况下,雍正便采取了一系列“腹黑”的举动,把年羹尧置于不利的舆论境地之下,进而最终一步步将其送往了生命的尽头。
首先,雍正借由年羹尧的“死对头”蔡珽,暗示自己的想法。
蔡珽与年羹尧的结怨是在康熙朝时期,当时年羹尧担任川陕总督并且署理四川巡抚事务,后来蔡珽到任四川巡抚,并与年羹尧在诸多方面产生了矛盾,两人关系就此交恶。在年羹尧平定罗卜藏丹津叛乱,权势地位到达巅峰的时候,他开始以权谋私对蔡珽进行了构陷与迫害,使得蔡珽被议罪并被判处了斩监侯。
这个时候的雍正已经对年羹尧产生了巨大的不满,于是他不仅赦免了蔡珽的死罪,还将其任命为左都御史,专门负责调查年羹尧的种种罪行。雍正将蔡珽赦免并委以重用这一举动,无疑是在告知朝堂官员自己想要动一动年羹尧的想法,而上至六部九卿,下至地方督抚的各级官员,对此也是心领神会。
其次,雍正借机将年羹尧调离他的“西北老巢”。
雍正三年(1725年)三月的时候,出现了“日月合璧,五星联珠”的 “祥瑞”之兆,使得群臣纷纷写诗做赋,敬上贺表,向雍正祝贺。这个时候的年羹尧也向雍正上疏庆贺,但是在他的文章中,误将“朝乾夕惕”写作了“夕惕朝乾”。于是雍正对此开始“大做文章”,认为年羹尧此举是大逆不道,将“朝”与“夕”调换位置就是在诅咒自己早点去世,好让新君得以继位。与此同时,雍正更是指出进士出身、有过翰林院任职经历的年羹尧犯这样的错误绝非“粗心”,而是完完全全就是“有意”而为之,对此雍正表现出了极大愤怒之情。
当然,这实际上纯粹是雍正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目的也非常明确,就是要找理由将年羹尧进行贬谪,从而名正言顺的将年羹尧从其势力盘根错节的西北“老巢”调离。就这样,年羹尧从“抚远大将军”的位置上掉了下来,被任命为杭州将军,统领军队的人数由十多万人,骤减到只有几千人。而在此期间,年羹尧的曾经的党羽与亲信,也遭到了雍正的打击,使得其在西北的固有势力土崩瓦解。
再次,就是雍正暗示、授意大臣们对年羹尧进行弹劾。
这一期间,此前被雍正安排调查年羹尧罪证的蔡珽,不断将年羹尧所犯的罪行予以披露,而雍正也借机“添油加醋”,进而鼓动官员们上疏弹劾,特别是那些年羹尧的同党、旧部或者与年羹尧有过交往和关联的官员们,更加对其强调现实的严重性。一时间,弹劾年羹尧的奏折如同雪花一样飞向了北京,所有官员一边痛斥年羹尧的不端行为,一边极力撇清与年羹尧的关系。
最后,雍正为年羹尧定下了“九十二条大罪”。
在这“九十二条大罪”中,包括大逆罪五条,欺罔罪九条,僭越罪十六条,狂悖罪十三条,专擅罪六条,忌刻罪六条,残忍罪四条,贪婪罪十八条,侵蚀罪十五条,这其中,抄家灭门、处以极刑的罪过多达三十条。但是雍正还是念及年羹尧的功劳以及同年家的特殊关系,仅仅是赐年羹尧自尽,杀掉其子年富,至于年家的其他人包括年羹尧的父亲年遐龄、兄长年希尧以及年羹尧的其他儿子,则没有过多的牵连。
纵观雍正的十三年帝王生涯,这一整套计谋与手段,可以说是雍正屡试不爽的“惯用伎俩”,在处置隆科多、三阿哥胤祉、八阿哥胤禩以及九阿哥胤禟的过程中,雍正都是用到的这样的方式。
整个过程总结起来就是:
第一步,先向朝臣暗示态度,制造舆论;
第二步,进行调离后者隔离,做好后续工作的铺垫;
第三步,暗示官员上疏弹劾,籍此营造“官场动荡”、“民怨沸腾”的舆论环境;
第四步,宣布大罪,但是予以一定的从轻处分,以显怀柔之道。
于是,雍正就这样,在每一次都看似是在“被逼无奈”的情况下,“迫不得已”的做出决定,而在最后的处置过程中,他还不忘以“宽和”与“仁德”为自己塑造正面的形象,这份“腹黑”可谓彰显无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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