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凝酶,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也可用来预防出血,注射 1 单位的血凝酶后 20 分钟,健康正常成年人的出血时间测定会缩短至 1/2 或 1/3,这种止血功能能维持 2~3 天。鉴于血凝酶品种较多,为方便临床使用,归纳整理各种血凝酶特点,以期对临床有些许帮助。
一、来源
血凝酶是自蛇毒中分离和纯化而来,不含神经毒素及其它毒素。不同品种来源不同,从药品的名字中可以窥探一二,比如矛头蝮蛇血凝酶来自巴西矛头蝮蛇,白眉蛇毒血凝酶来自长白山白眉蝮蛇,尖吻蝮蛇血凝酶来自尖吻蝮蛇;也有不好区分的,比如蛇毒血凝酶来自蝰蛇科蛇,普通血凝酶(诸如立芷雪、巴曲亭)来自巴西矛头蝮蛇。
二、适应症
各种血凝酶适应症大同小异,主要用于需减少流血或止血的各种医疗情况,如:外科、内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等临床科室的出血及出血性疾病:也可用来预防出血,如手术前用药,可避免或减少手术部位及手术后出血。尖吻蝮蛇血凝酶仅批准用于外科手术浅表创面渗血的止血。
三、规格
血凝酶规格多为 1~2 个克氏单位(KU),一个克氏单位是指在体外 37℃ 下,使 1 ml 标准人血浆在 60±20 秒内凝固的血凝酶活性量。
四、用法用量
除尖吻蝮蛇血凝酶外,其他血凝酶用法用量大致相同,静注、肌肉或皮下注射均可,也可局部用药,用药期间应注意观察病人的出、凝血时间,防止用药过量,否则疗效会下降。
各种情形用量如下:
①一般出血:成人 1~2 单位;儿童 0.3~0.5 单位。
②紧急出血:立即静注 0.25~0.5 单位,同时肌肉注射 1 单位。
③各类外科手术:术前一天晚肌注 1 单位,术前 1 小时肌注 1 单位,术前 15 分钟静注 1 单位,术后 3 天,每天肌注 1 单位。
④咯血:每 12 小时皮下注射 1 单位,必要时,开始时再加静注 1 单位,最好是加入 10 ml 的 0.9%NaCl 液中,混合注射。
⑤异常出血:剂量加倍,间隔 6 小时肌注 1 单位,至出血完全停止。
尖吻蝮蛇血凝酶为单次静脉注射给药,每次 2 单位,用 2 ml 注射用水溶解后缓慢静脉注射,注射时间不少于 1 分钟,术前 15-20 分钟给药。
五、安全性
1. 血凝酶不良反应发生率低,偶见过敏样反应,应及时处理。
2. 除非紧急情况,孕期妇女不宜使用,儿童药量酌减,老年患者用药无禁忌。
3. 血凝酶仅具有止血功能,并不影响血液的凝血酶原数目,无血栓形成危险,但为安全起见,有血栓病史者禁用。
4. 大、中动脉,大静脉受损的出血,必须首先用外科手术处理;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导致的出血时慎用;血液中缺乏血小板或某些凝血因子时,宜在补充血小板、凝血因子或输注新鲜血液的基础上应用。
5. 为防止药效降低,不宜与其它药物混合静注。
六、药物过量
根据文献报道,在大剂量 (50~100KU/次) 时则具有较强的去纤维蛋白原作用,能明显降低血液中的纤维蛋白原,而使血液粘度及凝血性下降。其中,白眉蛇毒血凝酶动物试验结果显示,小剂量时表现为促凝作用,大剂量时表现为抗凝作用。
七、药代动力学
血凝酶给药后 5~30 分钟即可产生止血作用,作用可持续 48~72 小时,与血浆蛋白结合,逐渐成为无活性的复合物,其代谢产物由肾脏排泄,3~4 天即可全部清除。其中,尖吻蝮蛇血凝酶体内清除较快,消除半衰期约为 2.5 小时左右,不随给药剂量变化而变化。
八、贮藏
多数血凝酶需凉暗处保存 (避光并不超过 20℃),其中蛇毒血凝酶需在冷处 (2~10℃) 保存,血凝酶(立芷雪)在 30℃ 以下避光保存,具体情况请参照药品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