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出消费者的声音,让各界重视消费者,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与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该权益日能切实发挥宣传作用,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交往,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消费者权益日#
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求教获知权、依法结社权、维护尊严权、批评监督权。消费者应经济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同过设立组织、举报监督等打击商家不正之风。
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求教获知权、依法结社权、维护尊严权、批评监督权。消费者应经济合法维护自身权益,同过设立组织、举报监督等打击商家不正之风。
为充分发出消费者的声音,让各界重视消费者,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与3月15日定为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该权益日能切实发挥宣传作用,促进各国消费者组织的合作交往,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315消费者权益日#
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求教获知权、依法结社权、维护尊严权、批评监督权。消费者要积极合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设立组织、举报监督等打击商家不正之风 https://t.cn/z8AUlO0
我国消费者享有安全保障权、知悉真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求教获知权、依法结社权、维护尊严权、批评监督权。消费者要积极合法维护自身权益,通过设立组织、举报监督等打击商家不正之风 https://t.cn/z8AUlO0
#极目锐评#【江歌妈妈哭求调查自己,是时候将一切交给法律了】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3月13日,针对网友@作家陈岚 公开投诉江女士涉嫌侮辱诽谤、巨额善款不公开、非法获取公民信息一事,江歌妈妈发布视频,痛哭请求调查自己资金来源及去向。她说:我真的搞不清楚大家帮助我多少钱,都怎么来的。我也搞不清这些钱都怎么花的,有很多支出都没有票据。(据3月14日极目新闻)#江歌妈妈 善款#
2016年,留日女生江歌被闺蜜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引发公众关注。独自抚养女儿长大后痛失爱女的江歌妈妈,也因坚持为女儿讨公道,不懈追究凶手及刘鑫的责任,而数次成为舆论焦点。如今,案件已经过去了5年多,凶手已伏法,但无论是江歌妈妈内心的伤痛和怨愤,还是由此案件衍生出的各种纠葛,都依然不曾平息。
江歌妈妈与刘鑫的是非恩怨,也由两人之间的对立,演变为各自支持和反对方的争论。此次与 “作家陈岚”的纠纷,也是因此而起。一个言辞激烈,不断抛出质疑和谴责,一个痛哭失声,请求自己被调查,而双方过往所有言辞与痕迹,都被网友翻出来,成为评判是非的“佐证”,事情逐渐脱离原本的起因,而变成了对于江歌妈妈和“作家陈岚”个人人品的网络“审判”。
争论之中,网友的态度呈现两个极端:同情和支持江歌妈妈的人表示:捐款本身就是自愿,捐给别人了就是别人的钱,别人爱怎么用就怎么用,何必将苦命人逼成这样?但也有人表示,为江歌讨回公道和公布善款用途是两回事,江歌案关注度持久,江歌妈妈所收善款一直不透明,应该给公众一个交代。
看到他人遭遇不幸,感到同情,伸出援手,本来是珍贵的美德。但近年来,从林生斌到江歌妈妈,“受害者家属”成为公众人物,接受公众捐助后被质疑的反转,从“太可怜了”到“卖惨”、“消费死者”,舆论往往翻脸如翻书,温柔的爱心可能瞬间变成紧勒的绳索,其中有太多人性的幽微与复杂,在事实缺失的情况下,很难判断谁是谁非。
但是,法律是有衡量尺度的。根据《慈善法》规定,类似于江歌妈妈这样的情况,应属于个人求助的范畴,不属于慈善募捐,不在民政部法定监管职责范围内。其求助内容的真实性由发布个人负责,但是发布平台需履行风险防范提示义务。而从法律上来说,对个人求助的善款属于赠予,行为一旦产生,善款就属个人所有,如何处理、是否公开完全取决于个人。也就是说,虽然“作家陈岚”要求江歌妈妈公布善款用途,江歌妈妈也自己哭求调查资金去向,但如果真的要调查和公布,按照法律,只能由江歌妈妈自己找审计机构来完成。
当然,捐赠者可以对求助信息的真实性提出质疑。个人求助中,如果存在隐瞒事实,捏造真相,博取他人同情的情况,则可能涉嫌诈骗,捐赠者可以通过报警或提起法律诉讼,来维护自身的知情权。光在网络上争吵,是不可能达成统一意见,也不可能抵达真相的。
而在事实不明确的前提下,随意地质疑一个失去女儿的母亲吃“人血馒头”,发起网络暴力对其进行攻击和谩骂,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是绝对不可取的。
“江歌案”发展至今,舆论风波频起,公众的情绪被牵动,从单纯的同情,变得复杂,生发出厌倦,质疑和失望,掺杂了太多非理性的因素,不利于公益精神的传播,也时常会让公共讨论陷入各执一词,互相攻击的困局。这起案件让很多人牵挂,感慨,因为我们希望从其中看到对善的保护和坚持,对世道人心的匡扶,所以,不如在舆论场上止戈息武,将一切交给法律。
事实上,江歌妈妈之所以会有如此多的支持者,也是因为她在面临非常艰难的状况时,依然选择了相信法律,用法律途径为女儿讨公道,这样的态度是正确的,也是值得坚持的,过度地被卷入舆论当中,一定会被舆论所伤,也不利于事情的解决。
案件受害者家属屡屡成为“公众人物”,引发争议,也值得所有人反思。在复杂的案件面前,无论是就事件发声还是捐款献爱心,都要更为慎重。在个人网络求助的真实性和正当性存疑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向合法正规的慈善组织捐赠善款,从而更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但如果说,出于信任和同情捐了款,也要相信,付出爱心本身就是一种幸福。让善良变得更为理性和沉稳,社会才能更清晰地感触到善良的温度。#洞见计划#https://t.cn/A66VnbRZ
极目新闻评论员 屈旌
3月13日,针对网友@作家陈岚 公开投诉江女士涉嫌侮辱诽谤、巨额善款不公开、非法获取公民信息一事,江歌妈妈发布视频,痛哭请求调查自己资金来源及去向。她说:我真的搞不清楚大家帮助我多少钱,都怎么来的。我也搞不清这些钱都怎么花的,有很多支出都没有票据。(据3月14日极目新闻)#江歌妈妈 善款#
2016年,留日女生江歌被闺蜜刘鑫的前男友陈世峰用匕首杀害,引发公众关注。独自抚养女儿长大后痛失爱女的江歌妈妈,也因坚持为女儿讨公道,不懈追究凶手及刘鑫的责任,而数次成为舆论焦点。如今,案件已经过去了5年多,凶手已伏法,但无论是江歌妈妈内心的伤痛和怨愤,还是由此案件衍生出的各种纠葛,都依然不曾平息。
江歌妈妈与刘鑫的是非恩怨,也由两人之间的对立,演变为各自支持和反对方的争论。此次与 “作家陈岚”的纠纷,也是因此而起。一个言辞激烈,不断抛出质疑和谴责,一个痛哭失声,请求自己被调查,而双方过往所有言辞与痕迹,都被网友翻出来,成为评判是非的“佐证”,事情逐渐脱离原本的起因,而变成了对于江歌妈妈和“作家陈岚”个人人品的网络“审判”。
争论之中,网友的态度呈现两个极端:同情和支持江歌妈妈的人表示:捐款本身就是自愿,捐给别人了就是别人的钱,别人爱怎么用就怎么用,何必将苦命人逼成这样?但也有人表示,为江歌讨回公道和公布善款用途是两回事,江歌案关注度持久,江歌妈妈所收善款一直不透明,应该给公众一个交代。
看到他人遭遇不幸,感到同情,伸出援手,本来是珍贵的美德。但近年来,从林生斌到江歌妈妈,“受害者家属”成为公众人物,接受公众捐助后被质疑的反转,从“太可怜了”到“卖惨”、“消费死者”,舆论往往翻脸如翻书,温柔的爱心可能瞬间变成紧勒的绳索,其中有太多人性的幽微与复杂,在事实缺失的情况下,很难判断谁是谁非。
但是,法律是有衡量尺度的。根据《慈善法》规定,类似于江歌妈妈这样的情况,应属于个人求助的范畴,不属于慈善募捐,不在民政部法定监管职责范围内。其求助内容的真实性由发布个人负责,但是发布平台需履行风险防范提示义务。而从法律上来说,对个人求助的善款属于赠予,行为一旦产生,善款就属个人所有,如何处理、是否公开完全取决于个人。也就是说,虽然“作家陈岚”要求江歌妈妈公布善款用途,江歌妈妈也自己哭求调查资金去向,但如果真的要调查和公布,按照法律,只能由江歌妈妈自己找审计机构来完成。
当然,捐赠者可以对求助信息的真实性提出质疑。个人求助中,如果存在隐瞒事实,捏造真相,博取他人同情的情况,则可能涉嫌诈骗,捐赠者可以通过报警或提起法律诉讼,来维护自身的知情权。光在网络上争吵,是不可能达成统一意见,也不可能抵达真相的。
而在事实不明确的前提下,随意地质疑一个失去女儿的母亲吃“人血馒头”,发起网络暴力对其进行攻击和谩骂,这本身就是违法行为,是绝对不可取的。
“江歌案”发展至今,舆论风波频起,公众的情绪被牵动,从单纯的同情,变得复杂,生发出厌倦,质疑和失望,掺杂了太多非理性的因素,不利于公益精神的传播,也时常会让公共讨论陷入各执一词,互相攻击的困局。这起案件让很多人牵挂,感慨,因为我们希望从其中看到对善的保护和坚持,对世道人心的匡扶,所以,不如在舆论场上止戈息武,将一切交给法律。
事实上,江歌妈妈之所以会有如此多的支持者,也是因为她在面临非常艰难的状况时,依然选择了相信法律,用法律途径为女儿讨公道,这样的态度是正确的,也是值得坚持的,过度地被卷入舆论当中,一定会被舆论所伤,也不利于事情的解决。
案件受害者家属屡屡成为“公众人物”,引发争议,也值得所有人反思。在复杂的案件面前,无论是就事件发声还是捐款献爱心,都要更为慎重。在个人网络求助的真实性和正当性存疑的情况下,可以考虑向合法正规的慈善组织捐赠善款,从而更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但如果说,出于信任和同情捐了款,也要相信,付出爱心本身就是一种幸福。让善良变得更为理性和沉稳,社会才能更清晰地感触到善良的温度。#洞见计划#https://t.cn/A66Vnb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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