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招商事# 【宁强成功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1年12月3日,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成功获批为宁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这是去年全省唯一一家升创获批新设立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也是《陕西省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认定管理办法》颁布以来首家升创成功的省级高新区。
  作为全县经济产业高地,近年来,宁强县循环经济产业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持续优化园区发展环境,着力提升园区承载力和吸引力,目前已成为全县最具经济质量效益、最具创新发展活力的增长极。2020年,园区实现工业总产值67.1亿元,其中21户规上企业实现产值65.1亿元。
  挂牌后,这里将是陕甘川毗邻县域首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对宁强县抢抓“十四五”发展机遇,加快构建“一核多点两轴三区”,全面建设现代化创业创新之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项目与科创同行新产业新业态集聚初冬的宁强寒意渐浓,沿园区大道一路穿行,透过秀颀的行道树望去,两侧厂房鳞次栉比,园区建设奋战正酣。
  这是一道风景线,更是一条发展线。“经过多年的发展和沉淀,园区为成功创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打下扎实的基础和积蓄了显著的优势。”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董事长杜本武说。
  据了解,园区成立于2008年12月,坐落于宁强县高寨子街道办,交通便利,环境优美。2009年被省政府确定为“全省重点县域工业园区”,2018年被列入国家开发区目录,2018、2019连续两年被评为“省级示范县域工业集中区”。目前,已形成生物医药、绿色食品、新材料三大主导产业体系,入驻企业49户。
  杜本武介绍,近年来,园区立足宁强县得天独厚的资源和区位优势,通过“以申促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现代中医药、绿色食品等产业集聚发展,打造科技创新高地成效凸显。
  宁强县山间沟谷相连,生物资源多样,天麻、茶叶、香菇、核桃等品质上乘。立足这一资源优势,近年来,园区围绕中药材和农特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等全产业链,积极招引落地天洋制药、汉水绿梦等一批创新型企业,建立起天麻、银杏等系列中药有效成分提取、现代中药研发、中药保健食品和动物医药等产业链,发展以食用菌、茶叶等农特产品精深加工体系,打造了“巧姑妈牌”香菇酱、“青木川牌”茶叶等国内知名品牌,带动全县特色农业快速发展,主动服务和融入“医养在汉中”发展战略。
  宁强县地界三省、襟陇带蜀,园区利用独特的区位优势,引进盛发钢管,利用陕钢集团汉中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原材料,加工后将成品销往成都等地,推动绿色材料产业发展。同时,建成电商网红培育孵化基地,引进团团科技网络公司,构筑起工业互联网生态圈,打造未来工业竞争新优势。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园区聚焦产业关键环节技术创新,建成秦川大厨等市级企业研发中心和五丁生物食用植物酵素研发与检测市级重点实验室,培育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30家、高新技术企业5家,并与7所高校合作,聘请32位专家,建成院士工作站1个、专家工作站5个。
  建设与招引并重书写园区发展新速度近日,记者在园区标准化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现场见到,一期3栋标准化厂房已正式交付使用,部分招引企业已入驻装修。“从地基打桩作业到厂房主体结构封顶仅用74天。园区管委会抢时间拼速度,稳稳扭住项目建设‘牛鼻子’,跑出了项目建设宁强产业园区加速度。”杜本武说。
  没有优越的投资环境,没有完善的配套设施,规划再超前,政策再优惠,优质产业也将是空中楼阁无法落地。对此,园区管委会按照产城融合战略,累计投入6.94亿元,铺设道路13.5公里,完成水、电、路、讯、绿化、治污、场地平整等“七通一平”基础设施建设;建成标准化厂房11幢4.7万平方米,建成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启动2.1万平方米生活配套用房建设,物流电商、餐饮住宿、休闲购物等配套服务日趋完善。
  厂房建设与招商引资齐头并进,园区走“边建设、边招商”的路子,紧盯“链主”企业开展产业链招商,聘请专业机构开展以商招商,组建专业队伍开展叩门招商,建设过程中问需于企,在标准化厂房建设项目交付使用之际已签约项目8个,实现筑巢与引凤无缝衔接。
  在新建的标准化厂房一楼,记者见到正忙着装修的陕西瑞拓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郭勇。他告诉记者,以前在江苏打工学到一些技术,了解到家乡政策扶持大,于2018年回乡创业,在园区租了一栋楼做高端空调出风口生产线项目。“工厂平时用工60人左右,人均工资3000至5000元。这两年效益一直不错,就想着扩大生产,多增加一些就业岗位,带动更多周边群众增收致富。”郭勇说。
  随着基础设施日益完善,经济产能的聚集能力不断提高,优质企业先后落户,园区建设走上了加快发展的康庄大道,产城融合、生态宜居的现代化绿色园区已现雏形。
  管理与服务融合营造优质营商环境企业引进来,落地是关键。然而,一个项目要落地,有着繁复的程序,如何提升项目落地效率?在企业落地建设中,园区管委会变跟跑者为领跑者,全面实行“帮办代跑”,项目前期手续实行一站式办结,投资客商拎包即可入驻。
  为了帮企业降低运营成本,园区根据企业税收情况,量身制定房租优惠政策。同时,还创新企业融资方式,设立担保贷款及过桥贷基金,累计开展业务50笔,为企业争取1.37亿元贷款支持,多渠道、全方位破解企业“资金难”问题。
  优良的营商环境是吸引产业和项目的“软实力”。宁强县出台《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实施方案》,并成立县政务服务中心园区分中心。园区推行政务服务自助网办、急事约办、特事特办、不见面办理等模式和容缺办理、告知承诺等制度,企业项目手续实现“一站式”办理,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项目落地快,还有一个关键因素,目前园区推行“管委会+公司”,按照现代化企业发展思路,组建公司架构,凝聚优秀人才,创新实施亲商助企走访调研机制,建立“检查、督办、考核”信息指挥平台,实行“月+年”绩效考核制度,让全园21名干部42只脚跑起来,全面激发干事创业激情。
  “我们今年累计办理备案、环评、规划等手续30余件,走访企业1000余人次,解决企业用工、生产销售、信贷融资等问题100余个,全力破解企业在生产经营、要素供给、项目建设等方面的困难和问题,持续创优营商环境,努力当好金牌‘店小二’。”杜本武说。
  擘画蓝图砥砺前行,声声号角催人奋进。杜本武表示,接下来,园区将以高新区升创作为全新起点,坚持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营造良好创新创业生态为抓手,强化以企业为主体的政产学研协同创新,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努力把宁强高新区打造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示范区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汉中日报 )

原股东未认缴注册资本,新股东需要承担认缴责任吗?

2014年新《公司法》有一条划时代意义的条款:将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这也就是民间所说的0元可以开公司,这条法律促进了创业企业的的发展,新登记公司成倍增长,极大地激发了市场的活力。但是认缴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1 未实缴股东权利: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按实缴

假设一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甲认缴500万元实缴0元,乙认缴500万元实缴500万元。甲一分钱未出就占有了公司50%的股份。公司经过长期运行发展良好,年终红利100万元,那这时候甲是否有权利分得50万元红利呢?

让我们记住民法的一条基本原则:法无禁止即为允许。只要甲乙约定,哪怕未出一分钱的甲分得100%的红利也是可以的,法律赋予了他们自主约定的权利。但是如果没约定的情况下呢?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

1)公司没有外债,不想经营,想注销了不需要,公司没有外债时,不涉及补偿别人的损失。直接走正常的注销流程即可,不需要把钱补全后再注销。

2)公司有外债,不想经营了需要,需要把欠别人的钱还上。认缴只是不用现在一次性把钱交出来,但是承担的法律责任是在的。你需要按照你所占的股权比例,承担对应的债务责任。

总的来说,公司的认缴资金不到位能注销,但是前提必须要没有债务。一旦有债务风险,还是要进行实缴。

比如这家注册资本为100万的公司,你占70%股权,别人占30%的股权。

后来公司经营不善,欠了1000万的外债。那么你最多只需用70万的出资额来承担责任,超出的部分就和你没关系了。

只要股东完成了出资义务,那就不需要承担公司产生的债务,一旦企业宣布破产之后,就算企业清算所得不足以偿还债务,也不会涉及到个人财产的安全,个人资产仍然属于个人不会受到影响。除非你自己愿意以个人财产偿还公司的债务。

02 未实缴股权的转让

还是上面的案例,现甲作价700万元转让自己50%股权给丙。丙支付了700万元转让款给甲,并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这个时候甲已经和公司没有任何联系,但是甲认缴的500万元自始至终没有缴纳。那这时候缴纳500万元的义务由谁来承担呢?

首先还是不违反法律自由约定的基本原则,甲丙当然可以约定由谁来实缴。但是如果甲丙对此未做约定,丙不知道甲未实缴,根据某省高院:《关于审理适用公司法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58条的规定:“订立合同时转让方隐瞒未足额出资或抽逃出资的事实的,受让方可以请求撤销合同。”则甲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股权转让合同。

如果丙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甲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则和甲一起要承担连带责任。当然需要说明的是,出资最终义务人仍然是甲,如果丙承担出资义务后,有权利向甲追偿。

03 认缴和实缴的区别在哪儿

虽然实行“认缴制”后注册登记不需要验资报告,但是这两者之间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的。

第一、认缴就是延长缴款的时间,不是不缴,就好比现在流行的贷款消费,先交首付,余款分期付款,到期之前,资金必须全部缴齐。

第二、注册资金与所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当,注册资金越多你承担的法律责任就越大,反之注册资金越少责任也越小,因此,注册资金要选择适当,不是越多越好。

第三、值得注意的是,为了规避风险有些特殊行业仍然保持原来的实缴制,要求注册时资金要全部到位。

第四、注册资金与法律责任挂钩,当然也跟公司实力相当,注册资金越大表明公司实力越大,反之注册资金越少公司实力也不会很大。

第五、分期付款首先要遵守契约时间,如果注册资金不按时上缴的话,企业会被工商局拉入失信企业的黑名单。

第六、如果公司发生债务纠纷导致破产清算,股东(发起人)即使未缴足出资,也必须根据其认缴的出资数额承担连带责任。

认缴制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中小企业的注册资金问题,但是注册门槛调低并不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企业仍要按其缴纳相应的注册资本。即使不需要验资注册,也不能随便填写注册资本,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公司的注册资本。

04 认缴到期后未实缴出资有何风险?

如果认缴出资期限届满未出资,需要对在未出资或未全面出资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补充责任。对出资有约定的依照约定;无约定的,承担后可向原股东追偿。

详见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受让人对此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公司请求该股东履行出资义务、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债权人依照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二款向该股东提起诉讼,同时请求前述受让人对此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受让人根据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向该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追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05 支持使用无形资产来实缴公司注册资本

实缴公司注册资本是非常普遍的企业资本操作行为,公司法在2005年就已经支持无形资产出资,但是有比例限制,直到14年新修订的公司取消了比例限制,也就是说,无形资产可以百分之百进行出资实缴;企业增资也非常普遍,增资是提高公司注册资本,提高公司注册资本有很多好处,这里不提及。详情点击:企业发展的关键资本-无形资产

采取无形资产出资实缴的操作主要有六大好处:

一、摊销节税,无形资产出资的部分可以正常入账,分10年摊销,如果1000万的话就是每年可以为公司增加100万的管理成本,从而节约25万的企业所得税。同样,采取过桥垫资的实缴行为也会给公司带来巨大的财务风险和虚假出资的风险;

二、 风险赔偿的好处,后期如果企业涉及到债务纠纷,我们可以多一种赔偿方式的选择,我们可以选择知识产权进行赔付去承担相对应的社会责任。

三、实缴注册资本有助于企业在融资的过程中更加容易被筛选中从而得到资方的青睐。包括在部分项目合作竞争中,也会更加容易得到合作方的认可。

四、融资谈判的过程中,提前做好实缴和增资,可以充分的增加谈判筹码,避免股权被过渡的稀释从而影响对企业的控制权。

五、现在部分投标项目和银行对企业是有一定要求的,实缴公司注册资本,优化企业资产配置,可以提升企业投标和银行借贷能力。

六、减轻现金流压力,后期就不需要拿出现金来完成股东的实缴义务了,也提升企业对外形象和实力,同时可以美化财务报表,增加净资产,降低负债率。 七:无形资产评估作价完成实缴后,企业可向股东借款的方式作为企业发展资金,后期企业盈利后以归还借款的方式降低甚至减免企业所得税和个税! 八:获取国家知识产权奖励、补助、优惠、减免、税收政策!也可以用来高新企业认定,提高企业形象,提高公司利润。 https://t.cn/Rt5qRxf

员工下班途中被洪水冲走死亡,算不算工伤?上班第一天辞职以后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人社局:不算,一审:算,二审:不算,高院一锤定音
来源于东方资讯https://t.cn/A6IZv8SJ 08:50 每日经济新闻
近日,全国多地遭遇极端特大暴雨,打工人下班路上出现意外死亡,算不算工伤?下面这则法院判决可能给你答案。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一则行政判决书显示,张XX系死者杜某的妻子,2016年3月1日杜某与第三人石家庄市XXXX煤炭贸易有限公司签订期限为三年的劳动合同。

2016年7月19日18时左右,杜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下班回家途中,行至石家庄市井陉县小作镇漫水桥被洪水冲走。

县气象局的气象证明载明:“2016年7月18-20日XX县普降暴雨,局部达到特大暴雨。小作镇小作村累积雨量达380.9毫米”。法院民事判决审理查明:“……2016年7月19日18时许,杜某在下班途中,遇到特大洪灾,在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县漫水桥被水冲走,政府和家人三个多月四处寻找打捞,没有任何结果……”。

2017年4月7日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向张XX及第三人公司进行了送达。

杜某的妻子张XX不服,向法院起诉。

公司出具的事故经过:“我厂职工杜某在2016年7月19日18点下班后,在回家途中于18点40分左右至矿区高速口建鑫加油加气站时,遇到本村村民郭某和高某在面包车里等着过桥,杜某和他们在车里避了会雨后回家心切,说我先骑摩托过去,一会用铲车过来端你们。在过桥途中被洪水冲走,洪水过后已找到摩托,人一直没找到”。
一审判决:依据河北高院《关于我省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处理的参考意见》第六部分第17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以外的伤害,如受到歹徒袭击、遭遇自然灾害、制止他人犯罪等,只要不是由于劳动者的故意造成的,应按工伤对待

一审法院认为:张XX、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在2016年7月19日18时左右,杜某下班回家途中,遭遇自然灾害被洪水冲走,于2017年2月13日被宣告死亡的事实没有异议,予以确认。

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进行工伤认定调查时,未向以上二人核实相关情况,没有确认杜某的行为性质,属于事实不清;张XX主张即便不能定性杜某的行为,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可以依据现已查明的事实依照《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河北省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处理的参考意见》第六部分第17条的规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以外的伤害,如受到歹徒袭击、遭遇自然灾害、制止他人犯罪等,只要不是由于劳动者的故意造成的,应按工伤对待”,认定杜某为工伤,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没有认定属于适用法规不当。

因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未全面查实事实,适用法律法规的基础未落实,不符合工伤认定的规定。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伤认定工作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针对杜某工伤认定,只有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并结合河北省工伤保险认定中相关规定,作出工伤认定的判断。
故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未完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对杜某遭受的伤害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缺乏事实依据。

一审法院判决撤销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责令人社局在法定期限内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人社局不服,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杜某系下班回家途中被洪水冲走死亡,不属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

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

本案中,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证据能够证明张XX之夫杜某系下班回家途中,遭遇自然灾害被洪水冲走死亡,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的情形。张XX称杜某在下班回家必经的路段因自然灾害意外死亡属于交通事故,该观点没有法律依据;张XX称杜某具有自发救灾行为,该事实仅有公司单方说明,且当事人郭某和高某出具的证明均未提起此事,该事实可信度较低,不予采信。因此,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杜某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是正确的,一审判决予以撤销不妥,应予以纠正;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上诉理由成立,予以支持。

石家庄中院判决撤销一审判决,驳回原审原告张XX的诉讼请求。

张XX向河北高院申请再审。

高院判决:确实不能认定工伤,我院并未印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处理的参考意见》

高院再审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张XX称杜某在下班回家必经的路段因自然灾害意外死亡属于交通事故,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故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情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视同工伤。
张XX称杜某具有自发救灾和救人的行为,该事实在原审中仅有公司单方说明,当事人郭某和高某出具的证明中均未提起此事。

在本案再审期间,张XX虽提交了公司于2018年7月22日出具的关于本次事故的补充说明、郭某的补充证明、高某的补充证明等证据,但证人均未出庭作证,也未对证明中前后不一致的情况进行说明与解释,该系列证据不足以证明杜某有抢险救灾的事实,亦不足以证明杜某的行为系在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故亦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视同工伤的情形。

原二审法院认定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杜某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正确,本院予以支持。另经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并未印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我省劳动争议案件若干疑难问题处理的参考意见》,一审采用该参考意见作为判决依据错误。

因此,张XX再审请求不能成立,原二审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规定,判决如下:

综上所述,高院判决维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行政判决。

员工下班途中被洪水冲走死亡,算不算工伤?人社局:不算,一审:算,二审:不算,高院一锤定音
延伸阅读

员工上班第1天就辞职 回家途中车祸死亡 法院:算工伤

员工离职实属正常,若入职第一天就离职且回家途中死亡算不算工伤,来看看这则判例。

近日,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2017年7月28日,王某与悦X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于同年7月31日被派遣至中X公司工作。
同年7月31日,王某参加了中X公司的员工岗前培训,当天中午11时17分刷卡在食堂就餐,吃完午饭后,向中X公司提交辞职申请,辞职理由是“不想做”。

中X公司同意了王某的辞职申请,并办理了离职手续。不过,天降横祸。2017年7月31日13时23分许,王某驾驶电动自行车在XX大道XX路东约150米处与一重型自卸货车相撞,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王某在该起事故中不承担责任。

王某家属于2017年12月5日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浦东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018年2月4日,浦东区人社局作出决定:悦X公司派遣至中X公司员工王某于2017年7月31日中午办完离职手续后离开公司,在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承担事故责任,后经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2017年7月31日死亡。王某同志的情况符合规定,属于工伤认定范围,现予以认定为工伤。

经审理后,市人社局于2018年5月9日作出沪人社复决字[2018]第55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以下简称:被诉行政复议决定),维持了浦东区人社局作出的被诉工伤认定决定并予以送达。悦X公司、中X公司不服,以浦东区人社局作出的被诉工伤认定决定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等为由,诉至原审法院。

一审判决:虽事发当日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之后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视为下班

一审法院认为,关于第一个争议焦点,王某离职当天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属于下班途中。

首先,员工从用工单位离职当日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下班。虽然事发当日王某与用工单位中X公司已经办理了离职手续,但劳动者离职当日完成的交接工作等也是其工作组成部分,之后其离开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视为下班。

其次,员工向用工单位申请辞职,并不当然发生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律效力。根据本案证据,王某向中X公司提出辞职申请,并未说明要与悦X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故应当认定王某在离开中X公司之时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仍然存续。因此,事发当日王某离开用工单位中X公司回家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下班,发生交通事故理应认定为下班途中。

关于第二个争议焦点,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是否属于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

法院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的“上下班途中”,系指以上下班为目的往返于单位和住处之间的途中。根据在案证据,事发当日王某在离开中X公司几分钟内、在去往回家方向的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其离开时间和行经路线属于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并且王某不承担事故责任,理应认定为工伤。
综上,一审判决驳回公司的诉讼请求。

判决后,两公司还是不服,提起上诉。

二审判决:一审判得非常正确,且已作了详细的阐述,本院予以认可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根据人社局提供的证据,可以证明2017年7月31日悦X公司工作人员在下班途中发生了其不承担责任的交通事故,故被上诉人浦东区人社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之规定,作出被诉工伤认定决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关于王某于2017年7月31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是否在下班途中以及上述交通事故是否发生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等两个问题,原审法院已作了详细的阐述,本院予以认可,不再赘述。在本案审理过程中,上诉人悦X公司、中X公司向本院申请调取2017年7月31日上午7时整至13时30分位于XX路(靠近XX大道XX号)的道路交通视频。本院认为,根据被上诉人浦东区人社局提供的上述证据已能充分证明2017年7月31日悦X公司工作人员王某在下班途中发生了其不承担责任的交通事故等事实,故对于上诉人的上述调取证据申请,本院不予准许。

综上,上诉人悦X公司、中X公司的上诉请求缺乏相应的依据,本院不予支持。原审判决驳回上诉人悦X公司、中X公司的诉讼请求并无不当,本院应予维持。据此,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员工下班途中被洪水冲走死亡,算不算工伤?人社局:不算,一审:算,二审:不算,高院一锤定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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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春佳节,村子里的油菜花儿也来“凑热闹”成片的油菜花悄然绽放,一幅美丽动人的乡村图徐徐展开……(记者:郑旭)【#多地生育补贴与购房补贴挂钩# 专家:刺激生育率、
  • 图1.又见面了,靓仔,幸会,还是一样两手插兜,谁都不理[doge] 图2.是个很有想法的艺术品[赞] 图3.偶然在过年期间发现的欣赏风景端庄的留守狗崽(也
  • 十二生肖谁最爱自己 第一名:鼠    属鼠的人相对自私,都说贼眉鼠眼,鼠目寸光,属鼠的人多少有点影响。    第三名:龙    属龙的人跟属虎的人一样,天生优越
  • #钢笔淡彩[超话]#馒头就口蘑炒鸡蛋(炒出来好像黑暗料理,不过闻起来像生蚝,看起来像花甲肉)这种盒子边边好容易划伤手不过闺蜜叫我消毒贴创口贴的时候她已经愈合了,
  • 首映礼揭开帷幕,观众们的老朋友胡迪、巴斯光年和牧羊女雕塑早早地就在华特迪士尼大剧院大厅,而同他们一起出现的还有《玩具总动员4》中的新朋友“叉叉”吸引不少观众和他
  • 怎么说呢,这种人真的不是很配得到别人的尊重,你办不好代购那你就不要淌这个水,最后什么交代都没有就直接消失了,我不懂这种人良心怎么过得去,回应什么的一直是模糊不清
  • 找房初始,不懂行情的我斗胆看了二三环附近的一居,高昂的价格几乎逼近我一个月的工资,吓得我果断关掉了网页。开始还舌灿莲花、不断吹嘘该房子多好多好的管家有点难堪,只
  • 工作中吃了亏或者遇到糟心事没有任何部门或机构可以解决,放假在家想安静休息会,却被社区施工噪音吵到要神经衰弱,打了所谓tousu电话,态度很好但一点效果都没有。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