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暖意融融。为迎接“三八”妇女节的到来,3月8日上午,济宁市生态环境局嘉祥县分局在盛世花园小区开展了送法进社区宣传活动。在活动现场,巾帼志愿者们设置了法律咨询点、悬挂了宣传横幅、铺设了宣传展板,并向社区居民发放法律法规宣传册,讲解相关环保法律知识,耐心细致地为群众答疑解惑。此次活动的开展,增强了群众遵纪守法意识,营造尊法守法学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准格尔旗人民法院龙口人民法庭联合龙口镇派出所、龙口镇司法所召开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讨论活动征求意见座谈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法机关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着力发现、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3月3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龙口人民法庭联合龙口镇派出所、龙口镇司法所召开“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特别邀请龙口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杨军参加。
座谈会上,来自各行各业的十个企业家代表们在这里畅所欲言,立足各自行业特点,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围绕企业发展经营中面临的法律问题和需求等方面对政法机关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检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努力方向。与此同时,受邀人员还填写了龙口人民法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征求意见表。
李满达庭长表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企业家代表们的宝贵意见,是我们日后工作开展的重点任务,我们将认真梳理意见建议,制定整改台账,细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准确把握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责使命,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利益,有效对接当地司法所、派出所,加强沟通交流,多部门联合执法,全面发挥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优势,快速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更好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杨军同志强调,聚焦企业发展,提升执法效能,优化法律服务是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积极为企业解决各类纠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座谈会上,企业普遍反映了法律宣传不够普遍频繁的问题,我们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全民普法,营造尊法、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各企业家们一定要注意遵纪守法,务必做到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携手共建诚实守信、公正法治、服务高效的营商环境,扎实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安排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法机关依法办事、依法行政能力,着力发现、解决制约企业发展的痛点、难点、堵点问题,充分发挥法治对营商环境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3月3日,准格尔旗人民法院龙口人民法庭联合龙口镇派出所、龙口镇司法所召开“迎接二十大、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征求意见座谈会。会议特别邀请龙口镇党委副书记、政法委员杨军参加。
座谈会上,来自各行各业的十个企业家代表们在这里畅所欲言,立足各自行业特点,结合当前实际情况,围绕企业发展经营中面临的法律问题和需求等方面对政法机关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深入检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明确了下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努力方向。与此同时,受邀人员还填写了龙口人民法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征求意见表。
李满达庭长表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是增强企业和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推动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企业家代表们的宝贵意见,是我们日后工作开展的重点任务,我们将认真梳理意见建议,制定整改台账,细化责任落实,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准确把握法院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职责使命,切实保护企业和企业家利益,有效对接当地司法所、派出所,加强沟通交流,多部门联合执法,全面发挥诉前调解和诉调对接优势,快速高效化解矛盾纠纷,更好为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杨军同志强调,聚焦企业发展,提升执法效能,优化法律服务是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要积极为企业解决各类纠纷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座谈会上,企业普遍反映了法律宣传不够普遍频繁的问题,我们要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大全民普法,营造尊法、学法、用法的良好社会环境,各企业家们一定要注意遵纪守法,务必做到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依法维权,携手共建诚实守信、公正法治、服务高效的营商环境,扎实推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再上新台阶。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教师享有的六大权利: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指导评价权,获取报酬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
六大义务(遵教思尊保提) 遵纪守法义务,教育教学义务,思想教育义务,尊重学生人格义务,保护学生权益义务,提高自身水平义务。
第四条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原则:"应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 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①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②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③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④适应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⑤听取未成年人意见⑥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https://t.cn/RyhTQQo
教师享有的六大权利:教育教学权,科学研究权,指导评价权,获取报酬权,参与管理权,进修培训权。
六大义务(遵教思尊保提) 遵纪守法义务,教育教学义务,思想教育义务,尊重学生人格义务,保护学生权益义务,提高自身水平义务。
第四条规定了保护未成年人原则:"应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 处理涉及未成年人事项,应当符合下列要求:①给予未成年人特殊、优先保护②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严③保护未成年人隐私权和个人信息④适应符合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⑤听取未成年人意见⑥保护与教育相结合 https://t.cn/RyhTQQ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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