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身边事#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在2017年出台的《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文件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鉴于空气质量联防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定为10日之内,有关意见请于2021年3月8日前书面反馈许昌市生态环境局(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 系 人: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王海江
邮 编:461000
联系电话:0374-6069523
邮 箱:hnxcydyk@126.com
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2017年划定的许昌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
1.北苑大道—许州路—陈庄街—玉兰路—昌达街—忠武路—花都路—中原路—新兴路—许州路—南外环路—西外环路—新兴路—盐洛高速—新绿街—西外环路—永昌西路—汉风路—农大路—劳动北路—农轩路—清河西路—魏武大道围成的封闭区域,西航路—北航路—东航路—新元大道围成的封闭区域,许昌市殡仪馆、香山公园、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均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具体范围见附件。
2.本市辖区内的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3.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按规定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标准
(一)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
本通告所指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发电机组等机械类型。
(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标准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规定,未安装污染物控制装置或者污染物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国Ⅲ)排放标准的,以及所有排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管理要求
1.禁用区内,禁止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家第三阶段(国Ⅲ)排放标准。鼓励和支持生产、销售、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2.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在禁用区内使用时,应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中Ⅲ类限值标准要求,目视不能有明显可见烟。
3.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在工作中落实本通知要求,并对本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进行监督管理。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四、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许昌市人民政府2017年11月6日发布的《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许昌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示意图
2022年2月26日
《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通告》编制说明
广大市民群众: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城市建成区扩大的实际,我局在2017年发布的《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调整许昌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7〕110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指导意见》(豫环文〔2017〕297号)文件要求,“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加快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城市建成区,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各相关部门应配合环境保护部门,以施工工地和港口码头、机场等为重点,每周进行巡查和不定期飞行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顶格处罚,并对业主单位依法实施按日计罚”。我市于2017年11月6日发布了《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1〕61号)文件要求,各地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扩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范围。
二、法律政策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第六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第五十九条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第五十六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行政、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六十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高排放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第一百一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二)政策依据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1〕61号)。
三、通告主要内容
通告共分四部分。
(一)划定了禁用区范围
1.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指导意见》关于“禁用区划定以城市建成区为主要区域,也可以根据环境质量形势,扩大禁用区范围”精神,参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许昌市2020年城市建成区范围示意图》,结合当前中心城区建设实际、环境质量形势和污染防治需要,本着人民群众能够识别、各级职能部门精准监管执法的原则,经实地勘查,对2017年划定的许昌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进行调整扩大。调整后的许昌市城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为:北苑大道—许州路—陈庄街—玉兰路—昌达街—忠武路—花都路—中原路—新兴路—许州路—南外环路—西外环路—新兴路—盐洛高速—新绿街—西外环路—永昌西路—汉风路—农大路—劳动北路—农轩路—清河西路—魏武大道围成的封闭区域,西航路—北航路—东航路—新元大道围成的封闭区域,许昌市殡仪馆、香山公园、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所在区域,包含魏都区、建安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
2.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管控要求,将辖区内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纳入高排放机械管理范围”之要求,将我市辖区内的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纳入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
3.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按规定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
(二)确定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和高排放认定标准
本通知所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据《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公告第5号)确定,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发电机组等机械类型。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规定,未安装污染物控制装置或者污染物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国Ⅲ)排放标准的,以及所有排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明确了禁用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要求
1.根据《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本市销售、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和第十四条“鼓励和支持生产、销售、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之规定,明确:禁用区内,禁止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家第三阶段(国Ⅲ)排放标准。鼓励和支持生产、销售、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2.《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的区域,限定区域内可选择执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烟度排放的III类限值(不能有可见烟)。
3.根据《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七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通过监督抽测和采用电子标签、电子围栏、排气监控等技术手段,对本市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进行监督管理”之规定,明确: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在工作中落实本通知要求,并对本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进行监督管理。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依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四)确定了“禁用区”实施时间
我市“禁用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许昌市生态环境局在2017年出台的《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文件基础上,根据新的形势任务要求,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鉴于空气质量联防防控工作的紧迫性,公开征求意见期限定为10日之内,有关意见请于2021年3月8日前书面反馈许昌市生态环境局(电子文档请同时发至联系人邮箱)。
联 系 人:许昌市生态环境局 王海江
邮 编:461000
联系电话:0374-6069523
邮 箱:hnxcydyk@126.com
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2017年划定的许昌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
1.北苑大道—许州路—陈庄街—玉兰路—昌达街—忠武路—花都路—中原路—新兴路—许州路—南外环路—西外环路—新兴路—盐洛高速—新绿街—西外环路—永昌西路—汉风路—农大路—劳动北路—农轩路—清河西路—魏武大道围成的封闭区域,西航路—北航路—东航路—新元大道围成的封闭区域,许昌市殡仪馆、香山公园、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均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具体范围见附件。
2.本市辖区内的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
3.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按规定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
二、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标准
(一)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
本通告所指非道路移动机械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发电机组等机械类型。
(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认定标准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规定,未安装污染物控制装置或者污染物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国Ⅲ)排放标准的,以及所有排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管理要求
1.禁用区内,禁止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家第三阶段(国Ⅲ)排放标准。鼓励和支持生产、销售、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2.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在禁用区内使用时,应符合《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中Ⅲ类限值标准要求,目视不能有明显可见烟。
3.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在工作中落实本通知要求,并对本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进行监督管理。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四、实施时间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许昌市人民政府2017年11月6日发布的《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附件:许昌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示意图
2022年2月26日
《关于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通告》编制说明
广大市民群众:
为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城市建成区扩大的实际,我局在2017年发布的《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基础上,起草了《关于调整许昌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减少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根据《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环大气〔2017〕110号)、《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指导意见》(豫环文〔2017〕297号)文件要求,“各地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加快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城市建成区,禁止使用冒黑烟高排放工程机械(含挖掘机、装载机、平地机、铺路机、压路机、叉车等)”“各相关部门应配合环境保护部门,以施工工地和港口码头、机场等为重点,每周进行巡查和不定期飞行检查,对违法行为依法实施顶格处罚,并对业主单位依法实施按日计罚”。我市于2017年11月6日发布了《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的通告》。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1〕61号)文件要求,各地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监管,扩大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范围。
二、法律政策依据
(一)法律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一条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第六十一条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第五十九条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安装污染控制装置或者污染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不能达标排放的,应当加装或者更换符合要求的污染控制装置;第五十六条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农业行政、水行政等有关部门对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检查,排放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六十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高排放机动车船、非道路移动机械提前报废;第一百一十四条违反本法规定,使用排放不合格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或者在用重型柴油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未按照规定加装、更换污染控制装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五千元的罚款。违反本法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二)政策依据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豫环办〔2021〕61号)。
三、通告主要内容
通告共分四部分。
(一)划定了禁用区范围
1.根据《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划定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的指导意见》关于“禁用区划定以城市建成区为主要区域,也可以根据环境质量形势,扩大禁用区范围”精神,参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供的《许昌市2020年城市建成区范围示意图》,结合当前中心城区建设实际、环境质量形势和污染防治需要,本着人民群众能够识别、各级职能部门精准监管执法的原则,经实地勘查,对2017年划定的许昌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进行调整扩大。调整后的许昌市城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为:北苑大道—许州路—陈庄街—玉兰路—昌达街—忠武路—花都路—中原路—新兴路—许州路—南外环路—西外环路—新兴路—盐洛高速—新绿街—西外环路—永昌西路—汉风路—农大路—劳动北路—农轩路—清河西路—魏武大道围成的封闭区域,西航路—北航路—东航路—新元大道围成的封闭区域,许昌市殡仪馆、香山公园、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所在区域,包含魏都区、建安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
2.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全省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各地要严格按照国家管控要求,将辖区内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纳入高排放机械管理范围”之要求,将我市辖区内的机场、港口、铁路货场、物流园区和工矿企业,纳入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
3.禹州市、长葛市、鄢陵县、襄城县按规定调整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范围。
(二)确定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种类和高排放认定标准
本通知所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据《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会公告第5号)确定,是指装配有发动机的移动机械和可运输工业设备,主要包括挖掘机、起重机、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平地机、叉车、桩工机械、堆高机、发电机组等机械类型。
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 36886—2018)规定,未安装污染物控制装置或者污染物控制装置不符合要求,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国Ⅲ)排放标准的,以及所有排放可见烟的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明确了禁用区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要求
1.根据《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本市销售、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标准,不得超过标准排放大气污染物”和第十四条“鼓励和支持生产、销售、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之规定,明确:禁用区内,禁止销售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和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新增非道路移动机械应达到国家第三阶段(国Ⅲ)排放标准。鼓励和支持生产、销售、使用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
2.《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城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划定并公布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的区域,限定区域内可选择执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烟度排放的III类限值(不能有可见烟)。
3.根据《许昌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七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会同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城市管理等有关部门,通过监督抽测和采用电子标签、电子围栏、排气监控等技术手段,对本市在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和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进行监督管理”之规定,明确:生态环境、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城市管理等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在工作中落实本通知要求,并对本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用区域进行监督管理。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依法予以处罚。依据《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在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区域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大气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停止使用,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四)确定了“禁用区”实施时间
我市“禁用区”自通告发布之日起施行。
【#打一场交通治堵的攻坚战# | 贵阳治堵成效显著 市民纷纷“点赞”】日前,百度地图交通大数据监测结果显示,从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2月29日,贵阳市百城工作日交通拥堵指数排名由2020年同期的第三降至第十二。其中,通勤高峰拥堵指数、持续拥堵时间等均明显下降。
1月10日至1月11日,记者前往紫林庵路口、宝山路口、五里冲立交、万达路口、贵阳市妇幼保健院五个堵点,探访交通治理的最新情况,了解市民对治堵成果的感受。
紫林庵路口晚高峰有短暂缓行
1月11日17:30,记者在紫林庵路口看到,该路口未见明显拥堵,但延安西路往紫林庵方向、紫林庵往金沙街方向、紫林庵往威清路方向的红绿灯处均有车辆排队的现象。其中,紫林庵往威清路方向和紫林庵往金沙街方向出现车辆溢流。其余方向的车道较为通畅,每个路口均有交警和协勤人员在现场疏导交通。
17:38,紫林庵往威清路方向、紫林庵往金沙街方向的车辆排队情况有所缓解;17:48,紫林庵往金沙街方向的车流基本恢复正常;17:55,紫林庵往威清路方向的车辆排队情况消失;18:10左右,紫林庵周边交通基本恢复正常。
在记者实地观察的40分钟内,紫林庵路口虽然交通流量较大,但未出现拥堵的情况,总体情况可控,交通状况较好。
对于紫林庵路口的交通情况,市民杨阿姨说,每周她都有两三天到该路口附近的环西小学接孙女。自从治堵以来,学校周边的交通改善不少,基本没有遇到堵车的情况,有时周一早上和周五下午有点缓行。
“我觉得紫林庵这边交通情况还可以,一般一个红绿灯就能通过。”每天都要驾车从次南门经过紫林庵路口的市民陈微说,紫林庵路口除了周五晚高峰偶尔会堵车,其他时候都挺通畅。
针对如何巩固紫林庵路口现有治理成果,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区分局二中队指导员孙啸说:“首先,我们还会保持目前的治堵力度,确保路口交通状况不反弹。其次,加强相关道路的管理,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同时加强对违停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道路通畅。另外,继续采取分段截流的方式,从延安西路头桥罗汉营红绿灯卡点,到延安西路拱背桥下方卡点都设置警力,根据车流变化进行交通管控、疏导,以确保延安西路以及各个路口的交通秩序。”
宝山路口交通整体较畅通
1月10日8:00,记者在宝山路口看到,该路口临近宝山路与中山东路交叉口,省医往文昌阁方向、省医往油榨街方向的车流量较大,车辆排队较长,但一两个信号灯周期内,车辆即可通过,在记者观察采访期间内未出现拥堵情况。
“省医这一段现在交通还不错,不算太堵,遇到下雨天时堵得比较严重,平常有缓行状况我们都能接受。”市民唐女士谈到宝山路口周边的交通情况时,对治堵的成效表示认可。
家住省医附近的市民孙先生说:“我基本上每天都看到有交警在执勤,辛苦地治理交通。现在在路边乱停揽客的出租车和黑车少了很多,交通也实实在在地改善了。”
治堵以来,南明交警多措并举,采取协调周边停车位、定人定岗疏导交通、在公交车站安装护栏实现人车分流、以及联合相关部门治理占道经营等措施,并后移省医东门前的人行横道,建设港湾式公交车站,使宝山路口的交通情况得到明显改善。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民警杨跃说:“我们会继续在宝山路口定人定岗指挥交通,及时处理突发交通事故,和相关部门继续治理占道经营行为,巩固治堵工作成效。现在蟠桃宫停车场已与省医完成协商,将为省医职工提供约350个停车位,届时更多送患者的车辆能停在省医内部的停车场,对缓解周边交通拥堵有一定帮助。”
五里冲立交未见拥堵
1月11日17:30,记者在五里冲立交附近看到,花果园大都会往甲秀南路(北)方向车流、西二环往甲秀南路(北)方向车流在逐渐增多。大约17:45,大都会往甲秀南路(北)方向发生一起轻微交通事故,现场交警迅速处理,用时仅约5分钟,未造成拥堵。
同时,甲秀南路往杨家山隧道方向、杨家山隧道往甲秀南路方向在采访期间均通畅,未见缓行、拥堵。
出租车驾驶员张师傅说:“五里冲立交现在只是高峰期间有一点缓行,不算堵。”
市民陈小湖说:“我上班都要从风雨桥这边去清镇,以前要一个多小时才能到,现在40分钟左右就能到了,变化很明显的。”
据了解,为治理五里冲立交的拥堵,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三中队通过走访、排查以及无人机监测等方法,对该处交通进行治理。采取了压缩车道、建设港湾式公交车站、增设车道隔离护栏、增设荧光柱等措施,减少车流交汇,提高了通行效率。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三中队指导员王颖介绍,南明交警将形成长效机制,定人定岗加强疏导,及时处置交通异常情况,避免拥堵情况恶化。同时,将不断改善周边交通情况,让市民有更好的出行体验。
万达路口通行效率提升
1月11日17:30至18:20期间,记者在观山湖区万达路口看到,各方向车辆都在有序排队等候通过,未见拥堵现象,交通状况较好。
每天上下班都要经过万达路口的市民刘先生说:“万达路口附近的交通情况改善很明显,现在通过路口只需要等个把红绿灯,这几个月治堵还是有效果的。”
据介绍,为缓解万达路口拥堵现象,贵阳市交管部门多措并举,对路口进行重新施划,在四个方向通过标线增设左转待转区域,将红绿灯放行模式由原来的直行、左转同时放行,改为先双向直行再双向左转放行,同时调整红绿灯配时。
“万达路口最主要的治理措施就是增加了左转待转车道,此举提高了通行效率,一个红绿灯周期有时可多通行7辆车左右。”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区分局一中队民警蔡维正说,改造完成后,该路口早晚高峰都提前了15至20分钟结束。该路口每天都有交警值守,帮助驾驶员更快地熟悉该路口的通行方式,同时也会根据车流量变化,实时调整红绿灯配时。
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周边基本畅通
1月11日7:30,记者在贵阳市妇幼保健院看到,随着进出站的公交车、上下客的出租车、进出医院的车辆逐渐增多,从瑞金南路往河滨公园方向的红绿灯处出现短暂缓行,但在交警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车辆逐渐有序通行,其余各向车辆均在有序排队等候红绿灯。一直到8:30,该路口未见明显拥堵。
“为了保障交通顺畅,请广大市民到出租车停靠点打车。”在贵阳市妇幼保健院门口,有语音提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指引乘客前往指定地点打车,在医院台阶以及进出口处,均设置有前往指定乘车点的相关提示。
“我们本来想在马路边直接招手打车,但执勤交警指引我们到指定的出租车、私家车停靠点等候出租车。我觉得这样很好,不会影响前面路口交通,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拥堵情况。”刚从妇幼保健院出来的市民马坤说,现在来妇幼保健院就诊时,交通情况比以前“清爽”多了,很高兴看到这样的变化。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二中队中队长杨立介绍,为改善贵阳市的道路交通拥堵情况,相关部门利用大数据采取了很多因地制宜的措施。就贵阳市妇幼保健院而言,采取了增加院内停车供给、建设接送病人通道、优化道路交通组织、优化路口配时方案、加强交通疏导等一系列措施。
“由于前期缺乏对乘客和出租车驾驶员的引导,有时贵阳市妇幼保健院门口有点拥堵。现在加强相关引导后,基本可以保持周边交通畅通。”杨立说,目前贵阳市妇幼保健院的接送病人通道还在试运行阶段,有相关工作人员在此加强对乘客和驾驶员的引导,请他们前往指定地点乘车、上下客等。#贵阳治堵保畅进行时#
1月10日至1月11日,记者前往紫林庵路口、宝山路口、五里冲立交、万达路口、贵阳市妇幼保健院五个堵点,探访交通治理的最新情况,了解市民对治堵成果的感受。
紫林庵路口晚高峰有短暂缓行
1月11日17:30,记者在紫林庵路口看到,该路口未见明显拥堵,但延安西路往紫林庵方向、紫林庵往金沙街方向、紫林庵往威清路方向的红绿灯处均有车辆排队的现象。其中,紫林庵往威清路方向和紫林庵往金沙街方向出现车辆溢流。其余方向的车道较为通畅,每个路口均有交警和协勤人员在现场疏导交通。
17:38,紫林庵往威清路方向、紫林庵往金沙街方向的车辆排队情况有所缓解;17:48,紫林庵往金沙街方向的车流基本恢复正常;17:55,紫林庵往威清路方向的车辆排队情况消失;18:10左右,紫林庵周边交通基本恢复正常。
在记者实地观察的40分钟内,紫林庵路口虽然交通流量较大,但未出现拥堵的情况,总体情况可控,交通状况较好。
对于紫林庵路口的交通情况,市民杨阿姨说,每周她都有两三天到该路口附近的环西小学接孙女。自从治堵以来,学校周边的交通改善不少,基本没有遇到堵车的情况,有时周一早上和周五下午有点缓行。
“我觉得紫林庵这边交通情况还可以,一般一个红绿灯就能通过。”每天都要驾车从次南门经过紫林庵路口的市民陈微说,紫林庵路口除了周五晚高峰偶尔会堵车,其他时候都挺通畅。
针对如何巩固紫林庵路口现有治理成果,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区分局二中队指导员孙啸说:“首先,我们还会保持目前的治堵力度,确保路口交通状况不反弹。其次,加强相关道路的管理,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同时加强对违停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道路通畅。另外,继续采取分段截流的方式,从延安西路头桥罗汉营红绿灯卡点,到延安西路拱背桥下方卡点都设置警力,根据车流变化进行交通管控、疏导,以确保延安西路以及各个路口的交通秩序。”
宝山路口交通整体较畅通
1月10日8:00,记者在宝山路口看到,该路口临近宝山路与中山东路交叉口,省医往文昌阁方向、省医往油榨街方向的车流量较大,车辆排队较长,但一两个信号灯周期内,车辆即可通过,在记者观察采访期间内未出现拥堵情况。
“省医这一段现在交通还不错,不算太堵,遇到下雨天时堵得比较严重,平常有缓行状况我们都能接受。”市民唐女士谈到宝山路口周边的交通情况时,对治堵的成效表示认可。
家住省医附近的市民孙先生说:“我基本上每天都看到有交警在执勤,辛苦地治理交通。现在在路边乱停揽客的出租车和黑车少了很多,交通也实实在在地改善了。”
治堵以来,南明交警多措并举,采取协调周边停车位、定人定岗疏导交通、在公交车站安装护栏实现人车分流、以及联合相关部门治理占道经营等措施,并后移省医东门前的人行横道,建设港湾式公交车站,使宝山路口的交通情况得到明显改善。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民警杨跃说:“我们会继续在宝山路口定人定岗指挥交通,及时处理突发交通事故,和相关部门继续治理占道经营行为,巩固治堵工作成效。现在蟠桃宫停车场已与省医完成协商,将为省医职工提供约350个停车位,届时更多送患者的车辆能停在省医内部的停车场,对缓解周边交通拥堵有一定帮助。”
五里冲立交未见拥堵
1月11日17:30,记者在五里冲立交附近看到,花果园大都会往甲秀南路(北)方向车流、西二环往甲秀南路(北)方向车流在逐渐增多。大约17:45,大都会往甲秀南路(北)方向发生一起轻微交通事故,现场交警迅速处理,用时仅约5分钟,未造成拥堵。
同时,甲秀南路往杨家山隧道方向、杨家山隧道往甲秀南路方向在采访期间均通畅,未见缓行、拥堵。
出租车驾驶员张师傅说:“五里冲立交现在只是高峰期间有一点缓行,不算堵。”
市民陈小湖说:“我上班都要从风雨桥这边去清镇,以前要一个多小时才能到,现在40分钟左右就能到了,变化很明显的。”
据了解,为治理五里冲立交的拥堵,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三中队通过走访、排查以及无人机监测等方法,对该处交通进行治理。采取了压缩车道、建设港湾式公交车站、增设车道隔离护栏、增设荧光柱等措施,减少车流交汇,提高了通行效率。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三中队指导员王颖介绍,南明交警将形成长效机制,定人定岗加强疏导,及时处置交通异常情况,避免拥堵情况恶化。同时,将不断改善周边交通情况,让市民有更好的出行体验。
万达路口通行效率提升
1月11日17:30至18:20期间,记者在观山湖区万达路口看到,各方向车辆都在有序排队等候通过,未见拥堵现象,交通状况较好。
每天上下班都要经过万达路口的市民刘先生说:“万达路口附近的交通情况改善很明显,现在通过路口只需要等个把红绿灯,这几个月治堵还是有效果的。”
据介绍,为缓解万达路口拥堵现象,贵阳市交管部门多措并举,对路口进行重新施划,在四个方向通过标线增设左转待转区域,将红绿灯放行模式由原来的直行、左转同时放行,改为先双向直行再双向左转放行,同时调整红绿灯配时。
“万达路口最主要的治理措施就是增加了左转待转车道,此举提高了通行效率,一个红绿灯周期有时可多通行7辆车左右。”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区分局一中队民警蔡维正说,改造完成后,该路口早晚高峰都提前了15至20分钟结束。该路口每天都有交警值守,帮助驾驶员更快地熟悉该路口的通行方式,同时也会根据车流量变化,实时调整红绿灯配时。
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周边基本畅通
1月11日7:30,记者在贵阳市妇幼保健院看到,随着进出站的公交车、上下客的出租车、进出医院的车辆逐渐增多,从瑞金南路往河滨公园方向的红绿灯处出现短暂缓行,但在交警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车辆逐渐有序通行,其余各向车辆均在有序排队等候红绿灯。一直到8:30,该路口未见明显拥堵。
“为了保障交通顺畅,请广大市民到出租车停靠点打车。”在贵阳市妇幼保健院门口,有语音提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指引乘客前往指定地点打车,在医院台阶以及进出口处,均设置有前往指定乘车点的相关提示。
“我们本来想在马路边直接招手打车,但执勤交警指引我们到指定的出租车、私家车停靠点等候出租车。我觉得这样很好,不会影响前面路口交通,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拥堵情况。”刚从妇幼保健院出来的市民马坤说,现在来妇幼保健院就诊时,交通情况比以前“清爽”多了,很高兴看到这样的变化。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二中队中队长杨立介绍,为改善贵阳市的道路交通拥堵情况,相关部门利用大数据采取了很多因地制宜的措施。就贵阳市妇幼保健院而言,采取了增加院内停车供给、建设接送病人通道、优化道路交通组织、优化路口配时方案、加强交通疏导等一系列措施。
“由于前期缺乏对乘客和出租车驾驶员的引导,有时贵阳市妇幼保健院门口有点拥堵。现在加强相关引导后,基本可以保持周边交通畅通。”杨立说,目前贵阳市妇幼保健院的接送病人通道还在试运行阶段,有相关工作人员在此加强对乘客和驾驶员的引导,请他们前往指定地点乘车、上下客等。#贵阳治堵保畅进行时#
【#打一场交通治堵的攻坚战# | 贵阳治堵成效显著 市民纷纷“点赞”】日前,百度地图交通大数据监测结果显示,从2021年10月25日至2021年12月29日,贵阳市百城工作日交通拥堵指数排名由2020年同期的第三降至第十二。其中,通勤高峰拥堵指数、持续拥堵时间等均明显下降。
1月10日至1月11日,记者前往紫林庵路口、宝山路口、五里冲立交、万达路口、贵阳市妇幼保健院五个堵点,探访交通治理的最新情况,了解市民对治堵成果的感受。
紫林庵路口晚高峰有短暂缓行
1月11日17:30,记者在紫林庵路口看到,该路口未见明显拥堵,但延安西路往紫林庵方向、紫林庵往金沙街方向、紫林庵往威清路方向的红绿灯处均有车辆排队的现象。其中,紫林庵往威清路方向和紫林庵往金沙街方向出现车辆溢流。其余方向的车道较为通畅,每个路口均有交警和协勤人员在现场疏导交通。
17:38,紫林庵往威清路方向、紫林庵往金沙街方向的车辆排队情况有所缓解;17:48,紫林庵往金沙街方向的车流基本恢复正常;17:55,紫林庵往威清路方向的车辆排队情况消失;18:10左右,紫林庵周边交通基本恢复正常。
在记者实地观察的40分钟内,紫林庵路口虽然交通流量较大,但未出现拥堵的情况,总体情况可控,交通状况较好。
对于紫林庵路口的交通情况,市民杨阿姨说,每周她都有两三天到该路口附近的环西小学接孙女。自从治堵以来,学校周边的交通改善不少,基本没有遇到堵车的情况,有时周一早上和周五下午有点缓行。
“我觉得紫林庵这边交通情况还可以,一般一个红绿灯就能通过。”每天都要驾车从次南门经过紫林庵路口的市民陈微说,紫林庵路口除了周五晚高峰偶尔会堵车,其他时候都挺通畅。
针对如何巩固紫林庵路口现有治理成果,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区分局二中队指导员孙啸说:“首先,我们还会保持目前的治堵力度,确保路口交通状况不反弹。其次,加强相关道路的管理,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同时加强对违停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道路通畅。另外,继续采取分段截流的方式,从延安西路头桥罗汉营红绿灯卡点,到延安西路拱背桥下方卡点都设置警力,根据车流变化进行交通管控、疏导,以确保延安西路以及各个路口的交通秩序。”
宝山路口交通整体较畅通
1月10日8:00,记者在宝山路口看到,该路口临近宝山路与中山东路交叉口,省医往文昌阁方向、省医往油榨街方向的车流量较大,车辆排队较长,但一两个信号灯周期内,车辆即可通过,在记者观察采访期间内未出现拥堵情况。
“省医这一段现在交通还不错,不算太堵,遇到下雨天时堵得比较严重,平常有缓行状况我们都能接受。”市民唐女士谈到宝山路口周边的交通情况时,对治堵的成效表示认可。
家住省医附近的市民孙先生说:“我基本上每天都看到有交警在执勤,辛苦地治理交通。现在在路边乱停揽客的出租车和黑车少了很多,交通也实实在在地改善了。”
治堵以来,南明交警多措并举,采取协调周边停车位、定人定岗疏导交通、在公交车站安装护栏实现人车分流、以及联合相关部门治理占道经营等措施,并后移省医东门前的人行横道,建设港湾式公交车站,使宝山路口的交通情况得到明显改善。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民警杨跃说:“我们会继续在宝山路口定人定岗指挥交通,及时处理突发交通事故,和相关部门继续治理占道经营行为,巩固治堵工作成效。现在蟠桃宫停车场已与省医完成协商,将为省医职工提供约350个停车位,届时更多送患者的车辆能停在省医内部的停车场,对缓解周边交通拥堵有一定帮助。”
五里冲立交未见拥堵
1月11日17:30,记者在五里冲立交附近看到,花果园大都会往甲秀南路(北)方向车流、西二环往甲秀南路(北)方向车流在逐渐增多。大约17:45,大都会往甲秀南路(北)方向发生一起轻微交通事故,现场交警迅速处理,用时仅约5分钟,未造成拥堵。
同时,甲秀南路往杨家山隧道方向、杨家山隧道往甲秀南路方向在采访期间均通畅,未见缓行、拥堵。
出租车驾驶员张师傅说:“五里冲立交现在只是高峰期间有一点缓行,不算堵。”
市民陈小湖说:“我上班都要从风雨桥这边去清镇,以前要一个多小时才能到,现在40分钟左右就能到了,变化很明显的。”
据了解,为治理五里冲立交的拥堵,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三中队通过走访、排查以及无人机监测等方法,对该处交通进行治理。采取了压缩车道、建设港湾式公交车站、增设车道隔离护栏、增设荧光柱等措施,减少车流交汇,提高了通行效率。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三中队指导员王颖介绍,南明交警将形成长效机制,定人定岗加强疏导,及时处置交通异常情况,避免拥堵情况恶化。同时,将不断改善周边交通情况,让市民有更好的出行体验。
万达路口通行效率提升
1月11日17:30至18:20期间,记者在观山湖区万达路口看到,各方向车辆都在有序排队等候通过,未见拥堵现象,交通状况较好。
每天上下班都要经过万达路口的市民刘先生说:“万达路口附近的交通情况改善很明显,现在通过路口只需要等个把红绿灯,这几个月治堵还是有效果的。”
据介绍,为缓解万达路口拥堵现象,贵阳市交管部门多措并举,对路口进行重新施划,在四个方向通过标线增设左转待转区域,将红绿灯放行模式由原来的直行、左转同时放行,改为先双向直行再双向左转放行,同时调整红绿灯配时。
“万达路口最主要的治理措施就是增加了左转待转车道,此举提高了通行效率,一个红绿灯周期有时可多通行7辆车左右。”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区分局一中队民警蔡维正说,改造完成后,该路口早晚高峰都提前了15至20分钟结束。该路口每天都有交警值守,帮助驾驶员更快地熟悉该路口的通行方式,同时也会根据车流量变化,实时调整红绿灯配时。
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周边基本畅通
1月11日7:30,记者在贵阳市妇幼保健院看到,随着进出站的公交车、上下客的出租车、进出医院的车辆逐渐增多,从瑞金南路往河滨公园方向的红绿灯处出现短暂缓行,但在交警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车辆逐渐有序通行,其余各向车辆均在有序排队等候红绿灯。一直到8:30,该路口未见明显拥堵。
“为了保障交通顺畅,请广大市民到出租车停靠点打车。”在贵阳市妇幼保健院门口,有语音提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指引乘客前往指定地点打车,在医院台阶以及进出口处,均设置有前往指定乘车点的相关提示。
“我们本来想在马路边直接招手打车,但执勤交警指引我们到指定的出租车、私家车停靠点等候出租车。我觉得这样很好,不会影响前面路口交通,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拥堵情况。”刚从妇幼保健院出来的市民马坤说,现在来妇幼保健院就诊时,交通情况比以前“清爽”多了,很高兴看到这样的变化。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二中队中队长杨立介绍,为改善贵阳市的道路交通拥堵情况,相关部门利用大数据采取了很多因地制宜的措施。就贵阳市妇幼保健院而言,采取了增加院内停车供给、建设接送病人通道、优化道路交通组织、优化路口配时方案、加强交通疏导等一系列措施。
“由于前期缺乏对乘客和出租车驾驶员的引导,有时贵阳市妇幼保健院门口有点拥堵。现在加强相关引导后,基本可以保持周边交通畅通。”杨立说,目前贵阳市妇幼保健院的接送病人通道还在试运行阶段,有相关工作人员在此加强对乘客和驾驶员的引导,请他们前往指定地点乘车、上下客等。#贵阳治堵保畅进行时#
1月10日至1月11日,记者前往紫林庵路口、宝山路口、五里冲立交、万达路口、贵阳市妇幼保健院五个堵点,探访交通治理的最新情况,了解市民对治堵成果的感受。
紫林庵路口晚高峰有短暂缓行
1月11日17:30,记者在紫林庵路口看到,该路口未见明显拥堵,但延安西路往紫林庵方向、紫林庵往金沙街方向、紫林庵往威清路方向的红绿灯处均有车辆排队的现象。其中,紫林庵往威清路方向和紫林庵往金沙街方向出现车辆溢流。其余方向的车道较为通畅,每个路口均有交警和协勤人员在现场疏导交通。
17:38,紫林庵往威清路方向、紫林庵往金沙街方向的车辆排队情况有所缓解;17:48,紫林庵往金沙街方向的车流基本恢复正常;17:55,紫林庵往威清路方向的车辆排队情况消失;18:10左右,紫林庵周边交通基本恢复正常。
在记者实地观察的40分钟内,紫林庵路口虽然交通流量较大,但未出现拥堵的情况,总体情况可控,交通状况较好。
对于紫林庵路口的交通情况,市民杨阿姨说,每周她都有两三天到该路口附近的环西小学接孙女。自从治堵以来,学校周边的交通改善不少,基本没有遇到堵车的情况,有时周一早上和周五下午有点缓行。
“我觉得紫林庵这边交通情况还可以,一般一个红绿灯就能通过。”每天都要驾车从次南门经过紫林庵路口的市民陈微说,紫林庵路口除了周五晚高峰偶尔会堵车,其他时候都挺通畅。
针对如何巩固紫林庵路口现有治理成果,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云岩区分局二中队指导员孙啸说:“首先,我们还会保持目前的治堵力度,确保路口交通状况不反弹。其次,加强相关道路的管理,及时处理交通事故,同时加强对违停等违法行为的查处,确保道路通畅。另外,继续采取分段截流的方式,从延安西路头桥罗汉营红绿灯卡点,到延安西路拱背桥下方卡点都设置警力,根据车流变化进行交通管控、疏导,以确保延安西路以及各个路口的交通秩序。”
宝山路口交通整体较畅通
1月10日8:00,记者在宝山路口看到,该路口临近宝山路与中山东路交叉口,省医往文昌阁方向、省医往油榨街方向的车流量较大,车辆排队较长,但一两个信号灯周期内,车辆即可通过,在记者观察采访期间内未出现拥堵情况。
“省医这一段现在交通还不错,不算太堵,遇到下雨天时堵得比较严重,平常有缓行状况我们都能接受。”市民唐女士谈到宝山路口周边的交通情况时,对治堵的成效表示认可。
家住省医附近的市民孙先生说:“我基本上每天都看到有交警在执勤,辛苦地治理交通。现在在路边乱停揽客的出租车和黑车少了很多,交通也实实在在地改善了。”
治堵以来,南明交警多措并举,采取协调周边停车位、定人定岗疏导交通、在公交车站安装护栏实现人车分流、以及联合相关部门治理占道经营等措施,并后移省医东门前的人行横道,建设港湾式公交车站,使宝山路口的交通情况得到明显改善。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民警杨跃说:“我们会继续在宝山路口定人定岗指挥交通,及时处理突发交通事故,和相关部门继续治理占道经营行为,巩固治堵工作成效。现在蟠桃宫停车场已与省医完成协商,将为省医职工提供约350个停车位,届时更多送患者的车辆能停在省医内部的停车场,对缓解周边交通拥堵有一定帮助。”
五里冲立交未见拥堵
1月11日17:30,记者在五里冲立交附近看到,花果园大都会往甲秀南路(北)方向车流、西二环往甲秀南路(北)方向车流在逐渐增多。大约17:45,大都会往甲秀南路(北)方向发生一起轻微交通事故,现场交警迅速处理,用时仅约5分钟,未造成拥堵。
同时,甲秀南路往杨家山隧道方向、杨家山隧道往甲秀南路方向在采访期间均通畅,未见缓行、拥堵。
出租车驾驶员张师傅说:“五里冲立交现在只是高峰期间有一点缓行,不算堵。”
市民陈小湖说:“我上班都要从风雨桥这边去清镇,以前要一个多小时才能到,现在40分钟左右就能到了,变化很明显的。”
据了解,为治理五里冲立交的拥堵,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三中队通过走访、排查以及无人机监测等方法,对该处交通进行治理。采取了压缩车道、建设港湾式公交车站、增设车道隔离护栏、增设荧光柱等措施,减少车流交汇,提高了通行效率。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三中队指导员王颖介绍,南明交警将形成长效机制,定人定岗加强疏导,及时处置交通异常情况,避免拥堵情况恶化。同时,将不断改善周边交通情况,让市民有更好的出行体验。
万达路口通行效率提升
1月11日17:30至18:20期间,记者在观山湖区万达路口看到,各方向车辆都在有序排队等候通过,未见拥堵现象,交通状况较好。
每天上下班都要经过万达路口的市民刘先生说:“万达路口附近的交通情况改善很明显,现在通过路口只需要等个把红绿灯,这几个月治堵还是有效果的。”
据介绍,为缓解万达路口拥堵现象,贵阳市交管部门多措并举,对路口进行重新施划,在四个方向通过标线增设左转待转区域,将红绿灯放行模式由原来的直行、左转同时放行,改为先双向直行再双向左转放行,同时调整红绿灯配时。
“万达路口最主要的治理措施就是增加了左转待转车道,此举提高了通行效率,一个红绿灯周期有时可多通行7辆车左右。”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观山湖区分局一中队民警蔡维正说,改造完成后,该路口早晚高峰都提前了15至20分钟结束。该路口每天都有交警值守,帮助驾驶员更快地熟悉该路口的通行方式,同时也会根据车流量变化,实时调整红绿灯配时。
贵阳市妇幼保健院周边基本畅通
1月11日7:30,记者在贵阳市妇幼保健院看到,随着进出站的公交车、上下客的出租车、进出医院的车辆逐渐增多,从瑞金南路往河滨公园方向的红绿灯处出现短暂缓行,但在交警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引导下,车辆逐渐有序通行,其余各向车辆均在有序排队等候红绿灯。一直到8:30,该路口未见明显拥堵。
“为了保障交通顺畅,请广大市民到出租车停靠点打车。”在贵阳市妇幼保健院门口,有语音提示以及相关工作人员指引乘客前往指定地点打车,在医院台阶以及进出口处,均设置有前往指定乘车点的相关提示。
“我们本来想在马路边直接招手打车,但执勤交警指引我们到指定的出租车、私家车停靠点等候出租车。我觉得这样很好,不会影响前面路口交通,很大程度上改善了拥堵情况。”刚从妇幼保健院出来的市民马坤说,现在来妇幼保健院就诊时,交通情况比以前“清爽”多了,很高兴看到这样的变化。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南明区分局二中队中队长杨立介绍,为改善贵阳市的道路交通拥堵情况,相关部门利用大数据采取了很多因地制宜的措施。就贵阳市妇幼保健院而言,采取了增加院内停车供给、建设接送病人通道、优化道路交通组织、优化路口配时方案、加强交通疏导等一系列措施。
“由于前期缺乏对乘客和出租车驾驶员的引导,有时贵阳市妇幼保健院门口有点拥堵。现在加强相关引导后,基本可以保持周边交通畅通。”杨立说,目前贵阳市妇幼保健院的接送病人通道还在试运行阶段,有相关工作人员在此加强对乘客和驾驶员的引导,请他们前往指定地点乘车、上下客等。#贵阳治堵保畅进行时#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