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了解下基金。
货币基金没看,说下股票和债券基金。
股票和债券是金融市场上两种最基本的投资品,股票基金和债券基金是分别以这两者为主要标的的金融产品,所以基金的收益就是来源于股票和债券。
那么股票和债券的收益又来源于哪里?
股票收益=股票分红+市场差价
债券收益=债券利息+市场差价
股票分红是股票所属公司每年的给持股人的分红,如图2所示,迈瑞医疗2020年每10股会分给持股人25块的分红,也就是1股2.5块。已迈瑞最近的股价来看,取个大概值300块,那么只算股票分红,年收益就是2.5/300=0.0083333333,0.83%。
与之相比,1年定期存款的收益是2%以上。
但是这个分红是蛋糕变大的部分,是金融市场的本意——融资促进生产,分担风险。
市场差价就是交易时的收益,比如你10块买的股票,20块卖出去,挣的这10块钱就是市场差价。
股票价格的变动符合供求关系的影响,卖的人多就跌,买的人多就涨。
大家对市场预期不好或者对所属公司不看好,就会买股票,反之就会买,这个时候对股票的买卖所导致的收益或亏损,本质上是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并没有产生新的财富。
再直接一点,我的理解是,通过市场差价赚到的钱,本质上就是和其他投资者的赌博。比如股票交易的时候,买家肯定是认为市价低于股票价值才会买,卖家肯定是认为市价高于它的价值才会卖,一个压大,一个压小。
这个过程中,所属公司的融资规模并没有边,所以没有更多的资本投入到生产中,蛋糕没有因为一次股票交易而变大。
只是纯粹的金钱游戏。
上面算过,股票分红的收益并不大(我没查过其他股票,迈瑞是科创板大股,我想应该不会差),如果一只股票基金的收益很大,那么更多的就是来自于市场差价。
比如图1。
市场差价,其实就是挣别的投资者的钱,当然,收益为负的朋友的钱就是这么没的。
我感觉吧…还是投资债券有点普…
货币基金没看,说下股票和债券基金。
股票和债券是金融市场上两种最基本的投资品,股票基金和债券基金是分别以这两者为主要标的的金融产品,所以基金的收益就是来源于股票和债券。
那么股票和债券的收益又来源于哪里?
股票收益=股票分红+市场差价
债券收益=债券利息+市场差价
股票分红是股票所属公司每年的给持股人的分红,如图2所示,迈瑞医疗2020年每10股会分给持股人25块的分红,也就是1股2.5块。已迈瑞最近的股价来看,取个大概值300块,那么只算股票分红,年收益就是2.5/300=0.0083333333,0.83%。
与之相比,1年定期存款的收益是2%以上。
但是这个分红是蛋糕变大的部分,是金融市场的本意——融资促进生产,分担风险。
市场差价就是交易时的收益,比如你10块买的股票,20块卖出去,挣的这10块钱就是市场差价。
股票价格的变动符合供求关系的影响,卖的人多就跌,买的人多就涨。
大家对市场预期不好或者对所属公司不看好,就会买股票,反之就会买,这个时候对股票的买卖所导致的收益或亏损,本质上是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并没有产生新的财富。
再直接一点,我的理解是,通过市场差价赚到的钱,本质上就是和其他投资者的赌博。比如股票交易的时候,买家肯定是认为市价低于股票价值才会买,卖家肯定是认为市价高于它的价值才会卖,一个压大,一个压小。
这个过程中,所属公司的融资规模并没有边,所以没有更多的资本投入到生产中,蛋糕没有因为一次股票交易而变大。
只是纯粹的金钱游戏。
上面算过,股票分红的收益并不大(我没查过其他股票,迈瑞是科创板大股,我想应该不会差),如果一只股票基金的收益很大,那么更多的就是来自于市场差价。
比如图1。
市场差价,其实就是挣别的投资者的钱,当然,收益为负的朋友的钱就是这么没的。
我感觉吧…还是投资债券有点普…
对于发生在房屋登记制度尚不完善时的案件,在双方没有订立书面协议时,确认房屋买卖关系是否存在,应结合实际履行情况,考虑买受人是否支付了对价,房屋价值与支付的价格是否合理,出卖人交付房屋及房屋所有权证书或买受人对房屋是否长期占有,在此期间出卖人是否主张过权利,能否排除借用或租赁等关系,在此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判断。
杭州周海峰律师
杭州市律师协会商事专业委员会委员、刑事诉讼专业委员会委员
联系电话18768181350 (微信同步)
专业办理:买卖合同纠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劳务受伤责任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公司股权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继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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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善待不能成为挡箭牌#】近五年,我国在惩处人贩、打击拐卖行为方面不断加码,情节严重者可被判处死刑,但打拐形势依然严峻。在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上,范社岭委员表示,买方市场需求旺盛是拐卖犯罪屡打不绝的根本原因,而买主法律风险偏低更是助长了拐卖犯罪的嚣张气焰。#追诉拐卖人口犯罪将继续从严#
我国《刑法》第241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范社岭表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是构成犯罪的,但这一规定为买家撑开了“保护伞”。
“推动人口买卖同罪,强化对买方刑事责任追究至关重要。”范社岭说,买方善待被拐卖者不能成为其逃避刑事责任的挡箭牌。他呼吁,立法部门尽快修订《刑法》第241条规定,明确收买行为应负的刑事法律责任,如有虐待行为或者阻挠解救的应从重处罚。
范社岭说,当前,我国在人口买卖量刑方面,存在罪刑不相适应情况。拐卖妇女者往往结伙、多次、流窜作案,更有强迫卖淫、强迫生育等犯罪行为,其社会危害性显著重于绑架,处罚却未见更重。对于买方,尚存在买方责任小、社会危害性小于卖方的观念,在某些案件中正是买方在收买后长期实施强奸、强迫生育、强迫劳动、非法残害等严重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无法逃脱的困境,其社会危害性并不亚于卖方。范社岭建议,依据实际情况,刑事立法应提高对人口买卖双方的量刑,以加大对人口犯罪的打击力度。
不孕不育家庭的育儿需求,决定了拐卖人口的买方市场很难根除。范社岭说,在严厉打击非法收养的同时,可适当放宽合法收养条件,让有需求的家庭能通过合法渠道圆梦。他提出,应严格落实《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中对于民间送养行为的相关规定,鼓励合法收养。通过建立全国收养信息对接平台,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打破地域界限,实现拟收养人和可送养儿童之间的信息有效对接。同时,规范儿童福利机构接受收养捐赠有关工作,保障儿童福利和收养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人民政协网记者 高新国)
我国《刑法》第241条规定:“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按照被买妇女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不追究刑事责任。”范社岭表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是构成犯罪的,但这一规定为买家撑开了“保护伞”。
“推动人口买卖同罪,强化对买方刑事责任追究至关重要。”范社岭说,买方善待被拐卖者不能成为其逃避刑事责任的挡箭牌。他呼吁,立法部门尽快修订《刑法》第241条规定,明确收买行为应负的刑事法律责任,如有虐待行为或者阻挠解救的应从重处罚。
范社岭说,当前,我国在人口买卖量刑方面,存在罪刑不相适应情况。拐卖妇女者往往结伙、多次、流窜作案,更有强迫卖淫、强迫生育等犯罪行为,其社会危害性显著重于绑架,处罚却未见更重。对于买方,尚存在买方责任小、社会危害性小于卖方的观念,在某些案件中正是买方在收买后长期实施强奸、强迫生育、强迫劳动、非法残害等严重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无法逃脱的困境,其社会危害性并不亚于卖方。范社岭建议,依据实际情况,刑事立法应提高对人口买卖双方的量刑,以加大对人口犯罪的打击力度。
不孕不育家庭的育儿需求,决定了拐卖人口的买方市场很难根除。范社岭说,在严厉打击非法收养的同时,可适当放宽合法收养条件,让有需求的家庭能通过合法渠道圆梦。他提出,应严格落实《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中对于民间送养行为的相关规定,鼓励合法收养。通过建立全国收养信息对接平台,在保护隐私的前提下,打破地域界限,实现拟收养人和可送养儿童之间的信息有效对接。同时,规范儿童福利机构接受收养捐赠有关工作,保障儿童福利和收养事业健康有序发展。
(人民政协网记者 高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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