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乐音响虚假陈述案关于交易和损失因果关系之裁判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飞乐音响虚假陈述侵权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对于飞乐音响公司被行政处罚的行为构成民事上的虚假陈述行为,以及虚假陈述行为的实施日、揭露日和基准日、基准价均无异议。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第一,被告虚假陈述行为与原告买入被告股票是否存在交易上的因果关系,即原告买入股票是否受虚假陈述行为诱导所致;
第二,被告虚假陈述行为与原告的损失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损失金额如何确定,其中包括原告的损失或部分损失是否由证券市场风险因素导致,如果存在证券市场风险因素的影响,应当如何确定其影响程度及相应的扣除比例;
一、关于交易因果关系的认定
“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投资人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投资人所投资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二)投资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三)投资人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即“虚假陈述司法解释”推定在虚假陈述对市场产生影响的时段内进行相关股票交易的投资者,是基于对虚假陈述的信赖而进行的交易。本案中,根据双方当事人均已认可的各原告证券持有变更记录,原告均于涉案虚假陈述实施日(含)至揭露日(不含)期间买入飞乐音响股票,并在揭露日(含)后因卖出或继续持有产生亏损,应当推定其买入行为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交易因果关系。对于上述推定,飞乐音响公司可以提出反证,以否定交易因果关系的存在。本案中,飞乐音响提供了产业发展规划和收购公告,以证明原告主要是受宏观利好政策和被告自身经营性利好消息吸引而买入股票,并主张部分原告在揭露日后仍多次买入,其交易行为并非出于对虚假信息的信赖。本院认为,被告提供的上述证据仅能证明在半导体照明行业曾存在利好政策以及被告存在收购事宜,而未能证明原告实际作出交易决策时,系基于前述因素的考虑买入飞乐音响股票。部分原告在揭露日后有买入行为,亦有可能是基于降低持仓成本等多种因素考虑,不能证明其此前的交易行为并非出于对涉案虚假陈述行为的信赖。现被告不能证明原告明知虚假陈述行为的存在仍买入股票,也不能证明原告的交易行为未受到虚假陈述行为的影响,故其该项抗辩主张尚不足以推翻依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确立的推定因果关系。
二、损失因果关系的判断
对于损失因果关系的认定,“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亦采纳推定信赖的立场,推定在虚假陈述对市场产生影响的时段内进行相关股票交易的投资者,因此产生的损失与该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同时,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告举证证明投资者的损失或部分损失是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所导致的,则应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或部分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在证券市场中,个股股价除受其自身价值影响外,还同时受到市场风险因素的影响。如果被告有证据证明原告损失的形成存在其他致损因素,该等因素对股价的波动具有相当的影响程度,且与虚假陈述行为无关,则应当认定该等因素所导致的损失不属于被告的赔偿责任范围。飞乐音响公司提供了上证指数历史行情、同类企业历史行情等证据,以证明本案实施日到基准日期间A股市场存在整体波动,飞乐音响股价受此影响同步下跌。本院认为,被告提供的证据能够初步证明原告损失受到了证券市场风险因素的影响,对于该等因素所造成的损失部分,应当认定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至于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造成的影响比例,应根据专业分析核定扣除。
被告飞乐音响公司还主张,投资者的部分损失系因被告个股经营风险所致,属于“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十九条所规定的“其他因素”,并为此提供了两份证据。本院认为,为因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受到损失的投资者提供民事赔偿救济,其目的在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证券市场行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因此,对于“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的“其他因素”的适用,应严格把握。股票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商品,公司经营状况与股票的价值密切相关,但是,股价的形成和波动是综合宏观环境、行业发展、公司业绩、股东构成变化、市场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的结果。在判断是否存在个股经营风险因素造成投资者损失时,应当评判有关信息是否对市场产生或可能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市场中影响股票价格的因素众多,既包括利空因素也包括利多因素,如果仅考虑利空因素对股价的影响而扣减投资者获赔比例,对于投资者而言亦不公平。本案中,对于被告提供的2018年年度报告,该报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并不在涉案虚假陈述行为所影响的时间区间内。即便如被告所言,2018年季报、半年报也反映了其亏损情况,被告亦未提出合理理由和相关证据证明该等情况对股价是否产生影响、影响程度如何。对于被告提供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查,该报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报告指出的重大缺陷与被告2018年4月13日发布的《2017年年度业绩预减及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所披露的虚假陈述内容基本一致,均指向PPP项目工程进度监控不到位、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已实施等情况,对于报告指出的一般缺陷,公司已组织整改,对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该报告并未披露涉案虚假陈述行为以外的其他重大信息,其发布并不属于涉案虚假陈述行为以外的影响股价的“其他因素”。综上,被告未能提供有效的初步证据证明原告损失或部分损失系“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十九条所规定的“其他因素”所致,对其该项主张,本院难以支持,亦无法委托损失核定机构予以核定。
尚未参与的投资者在阅读本文后建议积极维权,准备证据材料,参与小程序“俞强律师”飞乐音响索赔登记申请后,帮助投资者顺利诉讼,获得赔偿!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团队代理飞乐音响股民成功索赔,年前裁决案件已经全部足额获赔,本月上旬律师团队代理新的股民完成立案工作。飞乐音响索赔条件:在2017年8月26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间买入飞乐音响股票或债券,并在2018年4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尚未提起诉讼的股民,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在本案诉讼时效截止前(2022年11月)继续参与索赔。https://t.cn/R2YUPi9
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是指信息披露义务人违反证券法律规定,在证券发行或者交易过程中,对重大事件作出违背事实真相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在披露信息时发生重大遗漏、不正当披露信息的行为。飞乐音响虚假陈述侵权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对于飞乐音响公司被行政处罚的行为构成民事上的虚假陈述行为,以及虚假陈述行为的实施日、揭露日和基准日、基准价均无异议。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
第一,被告虚假陈述行为与原告买入被告股票是否存在交易上的因果关系,即原告买入股票是否受虚假陈述行为诱导所致;
第二,被告虚假陈述行为与原告的损失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损失金额如何确定,其中包括原告的损失或部分损失是否由证券市场风险因素导致,如果存在证券市场风险因素的影响,应当如何确定其影响程度及相应的扣除比例;
一、关于交易因果关系的认定
“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十八条规定:“投资人具有以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一)投资人所投资的是与虚假陈述直接关联的证券;(二)投资人在虚假陈述实施日及以后,至揭露日或者更正日之前买入该证券;(三)投资人在虚假陈述揭露日或者更正日及以后,因卖出该证券发生亏损,或者因持续持有该证券而产生亏损。”即“虚假陈述司法解释”推定在虚假陈述对市场产生影响的时段内进行相关股票交易的投资者,是基于对虚假陈述的信赖而进行的交易。本案中,根据双方当事人均已认可的各原告证券持有变更记录,原告均于涉案虚假陈述实施日(含)至揭露日(不含)期间买入飞乐音响股票,并在揭露日(含)后因卖出或继续持有产生亏损,应当推定其买入行为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存在交易因果关系。对于上述推定,飞乐音响公司可以提出反证,以否定交易因果关系的存在。本案中,飞乐音响提供了产业发展规划和收购公告,以证明原告主要是受宏观利好政策和被告自身经营性利好消息吸引而买入股票,并主张部分原告在揭露日后仍多次买入,其交易行为并非出于对虚假信息的信赖。本院认为,被告提供的上述证据仅能证明在半导体照明行业曾存在利好政策以及被告存在收购事宜,而未能证明原告实际作出交易决策时,系基于前述因素的考虑买入飞乐音响股票。部分原告在揭露日后有买入行为,亦有可能是基于降低持仓成本等多种因素考虑,不能证明其此前的交易行为并非出于对涉案虚假陈述行为的信赖。现被告不能证明原告明知虚假陈述行为的存在仍买入股票,也不能证明原告的交易行为未受到虚假陈述行为的影响,故其该项抗辩主张尚不足以推翻依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确立的推定因果关系。
二、损失因果关系的判断
对于损失因果关系的认定,“虚假陈述司法解释”亦采纳推定信赖的立场,推定在虚假陈述对市场产生影响的时段内进行相关股票交易的投资者,因此产生的损失与该虚假陈述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同时,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告举证证明投资者的损失或部分损失是由证券市场系统风险等其他因素所导致的,则应认定虚假陈述与损害结果或部分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在证券市场中,个股股价除受其自身价值影响外,还同时受到市场风险因素的影响。如果被告有证据证明原告损失的形成存在其他致损因素,该等因素对股价的波动具有相当的影响程度,且与虚假陈述行为无关,则应当认定该等因素所导致的损失不属于被告的赔偿责任范围。飞乐音响公司提供了上证指数历史行情、同类企业历史行情等证据,以证明本案实施日到基准日期间A股市场存在整体波动,飞乐音响股价受此影响同步下跌。本院认为,被告提供的证据能够初步证明原告损失受到了证券市场风险因素的影响,对于该等因素所造成的损失部分,应当认定与虚假陈述行为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至于证券市场风险因素所造成的影响比例,应根据专业分析核定扣除。
被告飞乐音响公司还主张,投资者的部分损失系因被告个股经营风险所致,属于“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十九条所规定的“其他因素”,并为此提供了两份证据。本院认为,为因证券市场虚假陈述受到损失的投资者提供民事赔偿救济,其目的在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证券市场行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公开、公平、公正。因此,对于“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十九条规定的“其他因素”的适用,应严格把握。股票是一种特殊的金融商品,公司经营状况与股票的价值密切相关,但是,股价的形成和波动是综合宏观环境、行业发展、公司业绩、股东构成变化、市场供求关系等多种因素的结果。在判断是否存在个股经营风险因素造成投资者损失时,应当评判有关信息是否对市场产生或可能产生重要影响。同时,市场中影响股票价格的因素众多,既包括利空因素也包括利多因素,如果仅考虑利空因素对股价的影响而扣减投资者获赔比例,对于投资者而言亦不公平。本案中,对于被告提供的2018年年度报告,该报告发布时间为2019年4月20日,并不在涉案虚假陈述行为所影响的时间区间内。即便如被告所言,2018年季报、半年报也反映了其亏损情况,被告亦未提出合理理由和相关证据证明该等情况对股价是否产生影响、影响程度如何。对于被告提供的《2017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经查,该报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4月28日,报告指出的重大缺陷与被告2018年4月13日发布的《2017年年度业绩预减及股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所披露的虚假陈述内容基本一致,均指向PPP项目工程进度监控不到位、项目未履行招投标程序已实施等情况,对于报告指出的一般缺陷,公司已组织整改,对体系运行不构成实质性影响,因此,该报告并未披露涉案虚假陈述行为以外的其他重大信息,其发布并不属于涉案虚假陈述行为以外的影响股价的“其他因素”。综上,被告未能提供有效的初步证据证明原告损失或部分损失系“虚假陈述司法解释”第十九条所规定的“其他因素”所致,对其该项主张,本院难以支持,亦无法委托损失核定机构予以核定。
尚未参与的投资者在阅读本文后建议积极维权,准备证据材料,参与小程序“俞强律师”飞乐音响索赔登记申请后,帮助投资者顺利诉讼,获得赔偿!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俞强律师团队代理飞乐音响股民成功索赔,年前裁决案件已经全部足额获赔,本月上旬律师团队代理新的股民完成立案工作。飞乐音响索赔条件:在2017年8月26日至2018年4月12日期间买入飞乐音响股票或债券,并在2018年4月13日及之后卖出或继续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尚未提起诉讼的股民,按照法律规定,可以在本案诉讼时效截止前(2022年11月)继续参与索赔。https://t.cn/R2YUPi9
#陕西# 【陕西多地发布紧急通知】
【宝鸡市:划定封控区11个 管控区24个防范区8个】
3月8日,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对外发布宝鸡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管控区域。
封控区(11个):高新区高新佳园二期、火炬路华夏盛世佳园、陈仓园金九商务酒店、宝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太白家园高层小区、火炬路陕开幼儿园、华夏盛世SOHO吾幼儿童教育、英达路飞燕舞蹈、高新区高新四路美墅、渭滨区峪泉北路城建新村、宝鸡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管控区(24个):建国饭店、行政中路东北饺子馆、石鼓·太阳市、左岸新城西门隔壁高新佳园小区对面刀削面馆、高新三路口盲人按摩店、铁五处医院、英达路大浴堂、兰宝小区米皮店、卧龙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盛世广场民族饭庄、恒源酒店后面的路边摊位、西府老街、东风路浦记川菜馆、太白佳园、火炬路华夏盛世佳园小区门口大肉泡烧肉面皮店、华润万家超市(火炬路店)、长青路鸿运水族店、御品轩面包店(创业路)、莱金澳皮具维护店(华夏盛世佳园)、市体育馆乒乓球馆、肯德基高新店、桥南“令氏家外家”、火炬路闽粤海鲜馆、陈仓园金九商务斜对面胡辣汤店。
防范区(8个):金台区卧龙寺街道、渭滨区马营镇街道、渭滨区桥南街道、金台区东风路街道、金台区十里铺街道、渭滨区石鼓镇、金台区中山西路街道、渭滨区经二路街道。
【延安市:疾控中心 关于西安市来延返延人员的风险提示】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根据省应对办《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风险地区来人管控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延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示广大市民:
一、3月1日以来,西安市曲江新区曲江池东路988号凯悦酒店、新城区长乐中路街道汉庭酒店(万寿路地铁站店)、碑林区文艺路街道文北二社区金色城市小区1号楼来延返延人员(赋红码)需执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措施,期间开展4次(第1、3、7、13天)核酸检测(隔离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时间计算,费用自理)。
二、3月1日以来,西安市曲江新区曲江街道、新城区长乐中路街道、碑林区文艺路街道除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来延返延人员(赋黄码)需执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措施,期间开展3次(第1、7、13天)核酸检测(隔离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时间计算)。
三、全市各火车站、客运站、机场等“两站一场”,高速路口和有关公路入口处,必须坚持“逢车必查、逢人必查”,对西安市来延返延人员严格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和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社区要加强网格化摸排,特别是对3月1日以来有西安市旅居史的人员要落实7天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
四、3月1日以来,有西安市旅居史的市民朋友要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居住的宾馆报备,积极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拒不配合防疫管理,谎报瞒报个人旅行史、接触史、密接史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区,如必须前往,应向现居住地社区(村组)或所在单位报备,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安康市: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当前,国际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国有 26个省(市)出现了本土疫情,确诊病例数、聚集性疫情、中高风险区都在持续增加,特别是省内西安等地再次报告本土病例,且扩散和外溢的风险很大,安康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底线,根据省应对办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安康市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必须从“快”
要多渠道、网络化盯紧重点风险人员,快速排查管控,管控措施要坚决跑在病毒的前面。对境外入境人员,必须做到提前掌握行程、点对点转运、全封闭管理。对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高风险岗位返乡人员、密接次密接和时空伴随人员、省市推送的各类大数据信息等,必须24小时内落地查人,快速分级分类管控到位。
“两站一场”、高速路口等交通卡点要坚决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查,第一时间发现、分流、转运各类风险人员。各县(区、市)即要利用好大数据信息,更需要主动开展社区排查工作,督促指导各镇(办)、村(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对近期有西安和外省旅居史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快速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措施。
各镇(办)、村(社区)要对辖区内常住人口全面摸排,建立常住人员台账,特别是城镇租房户、老弱孕残等特殊群体要全面掌握,为应对突发疫情做好准备。
二、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必须从“严”
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家庭个人”的四方责任,切实管住管好各类重点场所。属地、行业都要履行好监管职责,监督指导各级各类重点场所从严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一米距、常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旅游景区、影院剧院、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限流、戴口罩、扫码测温等措施;发热门诊、定点医院规范落实院级、病区、班次三级院感防控管理制度;学校和培训机构要落实晨午检登记、缺课缺勤报告等措施;精神卫生机构、养老机构,羁押场所等重点场所实施封闭管理,提倡视频探视;对隔离场所,严格落实“三区两通道”和闭环管理要求。
三、人员聚集活动管控必须从“紧”
近期,各类人员聚集活动要收“紧”,常态化防控措施要落“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
提倡大型会议、培训、论坛等采取线上方式举行,举办50人以上的线下会议、培训、论坛等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在举办活动5个工作日前向属地县(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申请,不邀请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人员参加线下活动。
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集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的个人,需向属地村(社区)报备。
四、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必须从“细”
要从严从细落实重点人员、环境核酸检测要求,切实提升“早发现”能力。各县(区、市)要进一步摸清人员底数,建立21类重点人员和场所“应检尽检”工作台账,对从事入境人员和货物管理的一线人员、定点医院医务人员等高风险人员,每2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落实闭环管理措施;其他21类重点人群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只能增加、不能降低。
根据省应对办要求,对近期发生疫情省份和西安市来安返安人员,由属地在其抵达后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日常健康监测。要把机场、隔离酒店、定点医院周边居民等重点人群纳入检测范围,倡导窗口服务等各类重点人员“愿检尽检”。对购买“一退两抗”药品人员做到检测全覆盖。要加大核酸样本采集人员、检测人员培训力度,严格规范采样和检测流程,保证样本质量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五、应急处置能力储备必须从“实”
要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把困难想深、预案做细、准备做足、演练做实,按照2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每个县区不少于100名流调队员、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或者不少于20间/万人口)、定点医院储备满负荷运转30天的医疗物资的基本要求,对流调队伍、隔离场所、全员检测、应急物资、指挥体系等5项应急储备能力再排查,迅速补齐短板弱项,将工作责任、标准要求落实到具体点位和人员,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要快速果断处置疫情,坚持“逢阳必报、逢阳即管、接报即查”,坚决杜绝迟报、瞒报事件,一旦发现初筛阳性立即上报、提级指挥、扁平化管理,按照“先管后筛”的原则,第一时间就地对涉疫人员、物品隔离管控,第一时间划定管控区域、开展核酸检测,第一时间调集最强力量,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控、复核复检,充分利用黄金24小时处置时间,加快落实流调、转运、隔离、检测、封控、救治等措施,以最快速度、最小成本、最短时间控制疫情。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记“国之大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清醒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各级应急指挥体系要始终保持应急状态,24小时值班值守,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要下沉党员干部,落实领导干部“三级包保”、部门单位包联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包抓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包帮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联县督导组要迅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科学、精准、人文、有效”的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切实筑牢“外防输入”的坚固防线。
【宝鸡市:划定封控区11个 管控区24个防范区8个】
3月8日,宝鸡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对外发布宝鸡市新冠肺炎疫情风险管控区域。
封控区(11个):高新区高新佳园二期、火炬路华夏盛世佳园、陈仓园金九商务酒店、宝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太白家园高层小区、火炬路陕开幼儿园、华夏盛世SOHO吾幼儿童教育、英达路飞燕舞蹈、高新区高新四路美墅、渭滨区峪泉北路城建新村、宝鸡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管控区(24个):建国饭店、行政中路东北饺子馆、石鼓·太阳市、左岸新城西门隔壁高新佳园小区对面刀削面馆、高新三路口盲人按摩店、铁五处医院、英达路大浴堂、兰宝小区米皮店、卧龙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盛世广场民族饭庄、恒源酒店后面的路边摊位、西府老街、东风路浦记川菜馆、太白佳园、火炬路华夏盛世佳园小区门口大肉泡烧肉面皮店、华润万家超市(火炬路店)、长青路鸿运水族店、御品轩面包店(创业路)、莱金澳皮具维护店(华夏盛世佳园)、市体育馆乒乓球馆、肯德基高新店、桥南“令氏家外家”、火炬路闽粤海鲜馆、陈仓园金九商务斜对面胡辣汤店。
防范区(8个):金台区卧龙寺街道、渭滨区马营镇街道、渭滨区桥南街道、金台区东风路街道、金台区十里铺街道、渭滨区石鼓镇、金台区中山西路街道、渭滨区经二路街道。
【延安市:疾控中心 关于西安市来延返延人员的风险提示】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根据省应对办《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风险地区来人管控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延安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示广大市民:
一、3月1日以来,西安市曲江新区曲江池东路988号凯悦酒店、新城区长乐中路街道汉庭酒店(万寿路地铁站店)、碑林区文艺路街道文北二社区金色城市小区1号楼来延返延人员(赋红码)需执行集中隔离观察14天措施,期间开展4次(第1、3、7、13天)核酸检测(隔离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时间计算,费用自理)。
二、3月1日以来,西安市曲江新区曲江街道、新城区长乐中路街道、碑林区文艺路街道除上述地区以外的其他区域来延返延人员(赋黄码)需执行居家隔离观察14天措施,期间开展3次(第1、7、13天)核酸检测(隔离时间从离开上述地区时间计算)。
三、全市各火车站、客运站、机场等“两站一场”,高速路口和有关公路入口处,必须坚持“逢车必查、逢人必查”,对西安市来延返延人员严格查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健康码和48 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社区要加强网格化摸排,特别是对3月1日以来有西安市旅居史的人员要落实7天健康监测,期间开展3次核酸检测(第1、4、7天)。
四、3月1日以来,有西安市旅居史的市民朋友要立即主动向所在社区、工作单位、居住的宾馆报备,积极配合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对拒不配合防疫管理,谎报瞒报个人旅行史、接触史、密接史的人员,造成疫情传播风险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
五、请广大市民朋友密切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如非必要近期不要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疫情发生地区,如必须前往,应向现居住地社区(村组)或所在单位报备,途中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安康市:关于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当前,国际国内疫情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国有 26个省(市)出现了本土疫情,确诊病例数、聚集性疫情、中高风险区都在持续增加,特别是省内西安等地再次报告本土病例,且扩散和外溢的风险很大,安康市“外防输入”压力持续加大。为巩固来之不易的疫情防控成果,坚决守住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底线,根据省应对办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安康市做好近期疫情防控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重点人员排查管控必须从“快”
要多渠道、网络化盯紧重点风险人员,快速排查管控,管控措施要坚决跑在病毒的前面。对境外入境人员,必须做到提前掌握行程、点对点转运、全封闭管理。对中高风险地区人员、高风险岗位返乡人员、密接次密接和时空伴随人员、省市推送的各类大数据信息等,必须24小时内落地查人,快速分级分类管控到位。
“两站一场”、高速路口等交通卡点要坚决做到逢车必查、逢人必查,第一时间发现、分流、转运各类风险人员。各县(区、市)即要利用好大数据信息,更需要主动开展社区排查工作,督促指导各镇(办)、村(社区)和机关企事业单位,对近期有西安和外省旅居史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快速落实隔离管控、核酸检测等措施。
各镇(办)、村(社区)要对辖区内常住人口全面摸排,建立常住人员台账,特别是城镇租房户、老弱孕残等特殊群体要全面掌握,为应对突发疫情做好准备。
二、重点场所常态化防控必须从“严”
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家庭个人”的四方责任,切实管住管好各类重点场所。属地、行业都要履行好监管职责,监督指导各级各类重点场所从严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一米距、常消毒”等常态化防控措施。
旅游景区、影院剧院、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要严格落实限流、戴口罩、扫码测温等措施;发热门诊、定点医院规范落实院级、病区、班次三级院感防控管理制度;学校和培训机构要落实晨午检登记、缺课缺勤报告等措施;精神卫生机构、养老机构,羁押场所等重点场所实施封闭管理,提倡视频探视;对隔离场所,严格落实“三区两通道”和闭环管理要求。
三、人员聚集活动管控必须从“紧”
近期,各类人员聚集活动要收“紧”,常态化防控措施要落“细”。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减少农村集市规模和频次。
提倡大型会议、培训、论坛等采取线上方式举行,举办50人以上的线下会议、培训、论坛等活动,应制定防控方案,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原则,在举办活动5个工作日前向属地县(区、市)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备申请,不邀请中高风险地区所在设区市人员参加线下活动。
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集活动的餐饮单位须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的个人,需向属地村(社区)报备。
四、重点人员核酸检测必须从“细”
要从严从细落实重点人员、环境核酸检测要求,切实提升“早发现”能力。各县(区、市)要进一步摸清人员底数,建立21类重点人员和场所“应检尽检”工作台账,对从事入境人员和货物管理的一线人员、定点医院医务人员等高风险人员,每2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落实闭环管理措施;其他21类重点人群每周开展2次核酸检测;重点人员核酸检测频次只能增加、不能降低。
根据省应对办要求,对近期发生疫情省份和西安市来安返安人员,由属地在其抵达后第1、4、7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并做好日常健康监测。要把机场、隔离酒店、定点医院周边居民等重点人群纳入检测范围,倡导窗口服务等各类重点人员“愿检尽检”。对购买“一退两抗”药品人员做到检测全覆盖。要加大核酸样本采集人员、检测人员培训力度,严格规范采样和检测流程,保证样本质量和检测结果的准确性。
五、应急处置能力储备必须从“实”
要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把困难想深、预案做细、准备做足、演练做实,按照2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每个县区不少于100名流调队员、一个感染者备用100间隔离房间(或者不少于20间/万人口)、定点医院储备满负荷运转30天的医疗物资的基本要求,对流调队伍、隔离场所、全员检测、应急物资、指挥体系等5项应急储备能力再排查,迅速补齐短板弱项,将工作责任、标准要求落实到具体点位和人员,确保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要快速果断处置疫情,坚持“逢阳必报、逢阳即管、接报即查”,坚决杜绝迟报、瞒报事件,一旦发现初筛阳性立即上报、提级指挥、扁平化管理,按照“先管后筛”的原则,第一时间就地对涉疫人员、物品隔离管控,第一时间划定管控区域、开展核酸检测,第一时间调集最强力量,派出专家组指导防控、复核复检,充分利用黄金24小时处置时间,加快落实流调、转运、隔离、检测、封控、救治等措施,以最快速度、最小成本、最短时间控制疫情。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记“国之大者”,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清醒认识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各级应急指挥体系要始终保持应急状态,24小时值班值守,主要领导靠前指挥。要下沉党员干部,落实领导干部“三级包保”、部门单位包联村(社区)、行业主管部门包抓重点场所的疫情防控包帮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大执纪监督力度,联县督导组要迅速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各项防控措施“科学、精准、人文、有效”的落实到最后一公里,切实筑牢“外防输入”的坚固防线。
#收到时空伴随者提示短信的正确做法# 【@ 西安人 别慌!收到“时空伴随者”提示短信这样做[话筒][加油]】近期,有不少市民先后收到西安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提示短信,被告知与新冠确诊病例同时空伴随,要求在收到短信之日起,72小时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其间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逾期未做核酸,一码通将赋黄码,并按照相关疫情防控政策进行管理。
针对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疾控专家。疾控专家表示,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时空伴随者。
时空伴随者,是指14天内,与确诊患者在同一个时间和空间网格内(通常以800米×800米为检测范围),共同停留过10分钟的人。通俗地说,比如感染者14天内到过某地,而你这14天的轨迹与他有过交集,无论是身体上擦肩而过,还是通信信号上的漂移,都可能被认定为时空伴随。专家表示,筛查“时空伴随者”可以最大程度发现潜在风险人群,将更多存在“时空重合”而有可能感染的人群纳入到重点排查中,真正做到早期发现和防控关口前移。
那么,接到被标记为“时空伴随者”的提示短信后应该怎么办?
专家回应,一方面先不要紧张,“时空伴随者”代表您近期可能与新冠病毒感染者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接触;另一方面一定要引起重视,应配合进行以下操作:
一是立即主动联系您所在的社区、单位或入住的宾馆酒店,及时告知本短信情况,并按照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二是做好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告知医生相关情况。就医途中请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是积极配合完成社区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义务。
疫情防控需要每一位居民齐心协力。专家呼吁广大居民朋友一定要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遵守并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
针对相关问题,记者采访了疾控专家。疾控专家表示,首先要明确什么是时空伴随者。
时空伴随者,是指14天内,与确诊患者在同一个时间和空间网格内(通常以800米×800米为检测范围),共同停留过10分钟的人。通俗地说,比如感染者14天内到过某地,而你这14天的轨迹与他有过交集,无论是身体上擦肩而过,还是通信信号上的漂移,都可能被认定为时空伴随。专家表示,筛查“时空伴随者”可以最大程度发现潜在风险人群,将更多存在“时空重合”而有可能感染的人群纳入到重点排查中,真正做到早期发现和防控关口前移。
那么,接到被标记为“时空伴随者”的提示短信后应该怎么办?
专家回应,一方面先不要紧张,“时空伴随者”代表您近期可能与新冠病毒感染者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接触;另一方面一定要引起重视,应配合进行以下操作:
一是立即主动联系您所在的社区、单位或入住的宾馆酒店,及时告知本短信情况,并按照要求落实核酸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
二是做好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等症状,要及时就近到医疗机构就诊,并告知医生相关情况。就医途中请做好个人防护,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三是积极配合完成社区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义务。
疫情防控需要每一位居民齐心协力。专家呼吁广大居民朋友一定要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遵守并落实好各项防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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