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易新闻[超话]#长治市黎城县上遥乡幸福庄村借修养老院盗采国家资源
在2021年7月9号,接到群众反应,在长治市黎城县上遥乡幸福庄村存在借用开发养老院盗取国家资源。
试问建筑工程需要什么手续,上遥乡幸福庄村借用修养老院直接把挖出来的石头出售,有没有合法手续呢?,有土地使用证,有开采证吗?还是有没有土地使用权,黎城县住建局给批了吗?国土局知道吗?
上遥乡政府知道吗?,给黎城县住建局申报了吗?本网带着疑问就给长治市政府热线12345打电话举报,后来就有一位自称上遥乡镇府的人员给我们回复,
说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知道,这个乱修乱建我们前两年就知道,他们没有合法手续,让停了,怎么又干开了吗?还反问我们了,我们调查了在给你们回复,在幸福庄村大胆的私挖乱采,而且借修养老院知名出售采出来的石头,当地乡镇府就不知道吗?
还是就不管,这样违规违法乱建借用修养老院知名,盗取国家资源,让个人腰包鼓起来,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请问幸福庄村这个违法建筑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申报了吗?
两天以后,自称上遥乡镇府人员给我们回复说,相关合法手续让我们去黎城县土地局查看,他也管不了,难道是上遥乡镇府人员就这样工作办事了,还是和幸福庄村这个违法工程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在2021年7月9号,接到群众反应,在长治市黎城县上遥乡幸福庄村存在借用开发养老院盗取国家资源。
试问建筑工程需要什么手续,上遥乡幸福庄村借用修养老院直接把挖出来的石头出售,有没有合法手续呢?,有土地使用证,有开采证吗?还是有没有土地使用权,黎城县住建局给批了吗?国土局知道吗?
上遥乡政府知道吗?,给黎城县住建局申报了吗?本网带着疑问就给长治市政府热线12345打电话举报,后来就有一位自称上遥乡镇府的人员给我们回复,
说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知道,这个乱修乱建我们前两年就知道,他们没有合法手续,让停了,怎么又干开了吗?还反问我们了,我们调查了在给你们回复,在幸福庄村大胆的私挖乱采,而且借修养老院知名出售采出来的石头,当地乡镇府就不知道吗?
还是就不管,这样违规违法乱建借用修养老院知名,盗取国家资源,让个人腰包鼓起来,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请问幸福庄村这个违法建筑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申报了吗?
两天以后,自称上遥乡镇府人员给我们回复说,相关合法手续让我们去黎城县土地局查看,他也管不了,难道是上遥乡镇府人员就这样工作办事了,还是和幸福庄村这个违法工程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网易新闻[超话]#长治市黎城县上遥乡幸福庄村借修养老院盗采国家资源
在2021年7月9号,接到群众反应,在长治市黎城县上遥乡幸福庄村存在借用开发养老院盗取国家资源。
试问建筑工程需要什么手续,上遥乡幸福庄村借用修养老院直接把挖出来的石头出售,有没有合法手续呢?,有土地使用证,有开采证吗?还是有没有土地使用权,黎城县住建局给批了吗?国土局知道吗?
上遥乡政府知道吗?,给黎城县住建局申报了吗?本网带着疑问就给长治市政府热线12345打电话举报,后来就有一位自称上遥乡镇府的人员给我们回复,
说你们反映的问题我们知道,这个乱修乱建我们前两年就知道,他们没有合法手续,让停了,怎么又干开了吗?还反问我们了,我们调查了在给你们回复,在幸福庄村大胆的私挖乱采,而且借修养老院知名出售采出来的石头,当地乡镇府就不知道吗?
还是就不管,这样违规违法乱建借用修养老院知名,盗取国家资源,让个人腰包鼓起来,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请问幸福庄村这个违法建筑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申报了吗?

两天以后,自称上遥乡镇府人员给我们回复说,相关合法手续让我们去黎城县土地局查看,他也管不了,难道是上遥乡镇府人员就这样工作办事了,还是和幸福庄村这个违法工程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在2021年7月9号,接到群众反应,在长治市黎城县上遥乡幸福庄村存在借用开发养老院盗取国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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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就不管,这样违规违法乱建借用修养老院知名,盗取国家资源,让个人腰包鼓起来,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请问幸福庄村这个违法建筑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申报了吗?

两天以后,自称上遥乡镇府人员给我们回复说,相关合法手续让我们去黎城县土地局查看,他也管不了,难道是上遥乡镇府人员就这样工作办事了,还是和幸福庄村这个违法工程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
第六十六条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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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2021年7月9号,接到群众反应,在长治市黎城县上遥乡幸福庄村存在借用开发养老院盗取国家资源。
试问建筑工程需要什么手续,上遥乡幸福庄村借用修养老院直接把挖出来的石头出售,有没有合法手续呢?,有土地使用证,有开采证吗?还是有没有土地使用权,黎城县住建局给批了吗?国土局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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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就不管,这样违规违法乱建借用修养老院知名,盗取国家资源,让个人腰包鼓起来,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 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请问幸福庄村这个违法建筑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申报了吗?

两天以后,自称上遥乡镇府人员给我们回复说,相关合法手续让我们去黎城县土地局查看,他也管不了,难道是上遥乡镇府人员就这样工作办事了,还是和幸福庄村这个违法工程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
在2021年7月9号,接到群众反应,在长治市黎城县上遥乡幸福庄村存在借用开发养老院盗取国家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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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应当提交使用土地的有关证明文件、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等材料。需要建设单位编制修建性详细规划的建设项目,还应当提交修建性详细规划。对符合控制性详细规划和规划条件的,由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请问幸福庄村这个违法建筑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申报了吗?

两天以后,自称上遥乡镇府人员给我们回复说,相关合法手续让我们去黎城县土地局查看,他也管不了,难道是上遥乡镇府人员就这样工作办事了,还是和幸福庄村这个违法工程有什么不可告人的秘密吗?
《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
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五条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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