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交通一体化#【河北与京津打通拓宽“对接路”2089公里,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8087公里】冀时客户端报道 (河北台刘兆敏 刘知府 岳召玺)今天(2月22日),记者从河北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的“着力推进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实现新突破”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八年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着力补齐设施短板、完善服务功能、提升质量效益,京津冀交通一体化实现了率先突破,并向广度深度拓展。
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扎实推进雄安新区对外骨干路网建设。2020年12月通车的津石高速和2021年5月通车的京雄、荣乌新线、京德高速一期3条对外通道及容易、安大普通干线2条建材粮道,标志着千秋之城“四纵三横”交通大动脉全面打通。
在刚刚成功举办的北京冬奥会中,我们坚持简约、安全、精彩的办赛要求,圆满完成了赛前筹办和赛事期间交通运送保障任务。
一是保通有力。建成冬奥会主通道延崇高速公路及延伸工程、赤城支线,冬奥赛区核心区“6+1”项目和张家口机场改扩建工程。全面完善京礼、张承、京张、京藏4条段高速公路管养维护,确保了赛时良好的运行状态。以铁路公路为主、航空为辅的冬奥综合运输网络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冬奥会运输服务保障系统发挥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
二是保运有序。精准编制、严格执行赛时整体交通设施和交通组织方案、交通保障方案、冬奥公共交通和公交专线使用政策。赛时开通88条巴士运行线路,投入1565辆交通保障车辆,累计发车6.7万趟次,运送57万余人次,赛时交通运行平稳有序。清河至太子城高铁站开行高铁150对次,运送注册人员1.4万余人次,有力保障跨赛区交通通行。8个交通场站累计消杀3.2万余辆次,全力保障赛区车辆干净运行。
三是保畅有效。建立冬奥交通指挥调度系统,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疫情防控、舆情应对、极端天气、重要节点保通保畅等方案预案,对涉奥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全方位实现实时监控,配备大型除雪设备300台、人员842人,有效应对比赛期间多场降雪,做到随下随清、雪停路净,确保涉奥道路全线畅通。
四是服务有心。进一步完善和平驿站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赛时服务功能,高标准提升大海陀等7个高速服务区的无障碍设施,对涞源北服务区进行重装,增添浓厚冬奥气氛。建立微信扫码赛区交通运行投诉平台,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受理解决相关问题,全部涉外班线大巴车安装双语播报系统。服务保障团队、场站运维团队、运输团队共计4075人坚守在一线,用心用情完成好各项服务保障任务。
廊坊北三县与通州区互联互通取得新突破。
京秦高速京冀接线段贯通,密涿高速万庄连接线、燕郊潮白河大桥通车,北三县与通州区交通瓶颈得到较大缓解。北运河廊坊段与北京段实现同步通航,4条跨界骨干道路签署接线协议,其中安石路、厂通路开工建设。
“轨道上的京津冀”初步形成。与京津连通铁路达到23条,“轨道上的京津冀”主骨架基本成型。随着京张高铁、津秦高铁、京沈高铁、京雄城际、津保城际等建成通车,实现市市通高铁。
互联互通的公路网络全面构筑。与京津打通拓宽“对接路”34条段、2089公里,与京津连通干线公路达到47条、74个接口。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北京大外环)、太行山高速等项目建成通车。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8087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普通干线2万公里,全省网格化布局基本成型;农村公路18.1万公里,实现乡(镇)、建制村至少有一条通行客车的硬化路。
津冀港口群协作成效日益凸显。全省沿海港口生产性泊位242个,港口设计通过能力达11.3亿吨,年吞吐量突破12亿吨。河北港口集团与天津港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冀津港口间集装箱外贸内支线统筹调度,形成干支联动、相互支撑的有力格局。
京津冀机场群布局加速完善。全省机场总数达到16个,“一枢多支多点”机场布局体系初步形成。2015年,河北机场集团以委托管理形式加入首都机场集团,京津冀主要机场实现统一管理。三省市主要机场协作机制基本形成。
综合运输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加快实施铁路专用线工程,推进集装箱铁水联运拓展,自2018年开展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以来,累计开通多式联运线路25条、建成内陆港31个、完成地方铁路货运量19.51亿吨、多式联运集装箱运量144.34万标箱,全省淘汰清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27万余辆。
交通一卡通实现全省全覆盖。在全省11个设区市市区公交及石家庄地铁实现交通一卡通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交通一卡通向县级延伸,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实现全省全覆盖。
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取得新进展。省域道路客运售票系统联网工程建设完成,电子客票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县城30公里范围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行率达到95.3%。四是交通信息互联共享水平大幅提升。省交通运输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中心(TOCC)建成投用,与京津建立交通信息资源共享长效机制,打通数据传输链路,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充分发挥协调对接机制作用,畅通对接渠道,强化沟通协调,有力推动交通一体化部署加速落地。
建立河北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联席会议机制,优化京津冀三省市区域交通一体化领导小组工作规程,毗邻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成立联合工作专班,形成涵盖“国家-省部-厅委-区市”四个层级的协同发展工作机制。
协调对接日益深入。与京津主动对接,召开各类协调对接会议、专题联席会议60余次,签署合作协议17份、接线协议23份,开展项目方案研究、智慧公路建设、新业态发展、信息互通共享专项研讨120余次。
破解难题闯出“新路径”。大兴机场北线高速公路推广安检新模式,京冀双方在廊坊市设立联合安全检查站,廊坊段与北京东延段同步连通运营。
交通行业协同治理更加规范
规范性文件实时交叉备案67件,制定5米以下小型船舶检验等技术标准9项,《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河北省公路条例》设置区域协同发展专章,联合组织应急演练、联合治超、劳动竞赛、养护作业、除雪保畅、联网收费等专项行动60余次,形成“通武廊”等京津冀毗邻区域联合治超长效工作机制。https://t.cn/A66vx0F7
坚持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扎实推进雄安新区对外骨干路网建设。2020年12月通车的津石高速和2021年5月通车的京雄、荣乌新线、京德高速一期3条对外通道及容易、安大普通干线2条建材粮道,标志着千秋之城“四纵三横”交通大动脉全面打通。
在刚刚成功举办的北京冬奥会中,我们坚持简约、安全、精彩的办赛要求,圆满完成了赛前筹办和赛事期间交通运送保障任务。
一是保通有力。建成冬奥会主通道延崇高速公路及延伸工程、赤城支线,冬奥赛区核心区“6+1”项目和张家口机场改扩建工程。全面完善京礼、张承、京张、京藏4条段高速公路管养维护,确保了赛时良好的运行状态。以铁路公路为主、航空为辅的冬奥综合运输网络和以公共交通为导向的冬奥会运输服务保障系统发挥了强有力的保障作用。
二是保运有序。精准编制、严格执行赛时整体交通设施和交通组织方案、交通保障方案、冬奥公共交通和公交专线使用政策。赛时开通88条巴士运行线路,投入1565辆交通保障车辆,累计发车6.7万趟次,运送57万余人次,赛时交通运行平稳有序。清河至太子城高铁站开行高铁150对次,运送注册人员1.4万余人次,有力保障跨赛区交通通行。8个交通场站累计消杀3.2万余辆次,全力保障赛区车辆干净运行。
三是保畅有效。建立冬奥交通指挥调度系统,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制定疫情防控、舆情应对、极端天气、重要节点保通保畅等方案预案,对涉奥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全方位实现实时监控,配备大型除雪设备300台、人员842人,有效应对比赛期间多场降雪,做到随下随清、雪停路净,确保涉奥道路全线畅通。
四是服务有心。进一步完善和平驿站住宿、餐饮、购物、娱乐等赛时服务功能,高标准提升大海陀等7个高速服务区的无障碍设施,对涞源北服务区进行重装,增添浓厚冬奥气氛。建立微信扫码赛区交通运行投诉平台,公布投诉电话,及时受理解决相关问题,全部涉外班线大巴车安装双语播报系统。服务保障团队、场站运维团队、运输团队共计4075人坚守在一线,用心用情完成好各项服务保障任务。
廊坊北三县与通州区互联互通取得新突破。
京秦高速京冀接线段贯通,密涿高速万庄连接线、燕郊潮白河大桥通车,北三县与通州区交通瓶颈得到较大缓解。北运河廊坊段与北京段实现同步通航,4条跨界骨干道路签署接线协议,其中安石路、厂通路开工建设。
“轨道上的京津冀”初步形成。与京津连通铁路达到23条,“轨道上的京津冀”主骨架基本成型。随着京张高铁、津秦高铁、京沈高铁、京雄城际、津保城际等建成通车,实现市市通高铁。
互联互通的公路网络全面构筑。与京津打通拓宽“对接路”34条段、2089公里,与京津连通干线公路达到47条、74个接口。首都地区环线高速(北京大外环)、太行山高速等项目建成通车。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8087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普通干线2万公里,全省网格化布局基本成型;农村公路18.1万公里,实现乡(镇)、建制村至少有一条通行客车的硬化路。
津冀港口群协作成效日益凸显。全省沿海港口生产性泊位242个,港口设计通过能力达11.3亿吨,年吞吐量突破12亿吨。河北港口集团与天津港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冀津港口间集装箱外贸内支线统筹调度,形成干支联动、相互支撑的有力格局。
京津冀机场群布局加速完善。全省机场总数达到16个,“一枢多支多点”机场布局体系初步形成。2015年,河北机场集团以委托管理形式加入首都机场集团,京津冀主要机场实现统一管理。三省市主要机场协作机制基本形成。
综合运输服务水平持续提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推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加快实施铁路专用线工程,推进集装箱铁水联运拓展,自2018年开展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以来,累计开通多式联运线路25条、建成内陆港31个、完成地方铁路货运量19.51亿吨、多式联运集装箱运量144.34万标箱,全省淘汰清理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27万余辆。
交通一卡通实现全省全覆盖。在全省11个设区市市区公交及石家庄地铁实现交通一卡通的基础上,积极推进交通一卡通向县级延伸,交通一卡通互联互通实现全省全覆盖。
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取得新进展。省域道路客运售票系统联网工程建设完成,电子客票试点工作进展顺利,县城30公里范围内农村客运班线公交化运行率达到95.3%。四是交通信息互联共享水平大幅提升。省交通运输综合运行协调与应急指挥中心(TOCC)建成投用,与京津建立交通信息资源共享长效机制,打通数据传输链路,实现数据资源共享。
充分发挥协调对接机制作用,畅通对接渠道,强化沟通协调,有力推动交通一体化部署加速落地。
建立河北省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交通一体化联席会议机制,优化京津冀三省市区域交通一体化领导小组工作规程,毗邻区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成立联合工作专班,形成涵盖“国家-省部-厅委-区市”四个层级的协同发展工作机制。
协调对接日益深入。与京津主动对接,召开各类协调对接会议、专题联席会议60余次,签署合作协议17份、接线协议23份,开展项目方案研究、智慧公路建设、新业态发展、信息互通共享专项研讨120余次。
破解难题闯出“新路径”。大兴机场北线高速公路推广安检新模式,京冀双方在廊坊市设立联合安全检查站,廊坊段与北京东延段同步连通运营。
交通行业协同治理更加规范
规范性文件实时交叉备案67件,制定5米以下小型船舶检验等技术标准9项,《河北省道路运输条例》《河北省公路条例》设置区域协同发展专章,联合组织应急演练、联合治超、劳动竞赛、养护作业、除雪保畅、联网收费等专项行动60余次,形成“通武廊”等京津冀毗邻区域联合治超长效工作机制。https://t.cn/A66vx0F7
【国家发改委:多措并举支持制造业引进外资,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哈哈][加油][围观]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多措并举支持制造业引进外资,加大对制造业重大外资项目要素保障力度,便利外籍人员及其家属来华,推动早签约、早投产、早达产;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领域;出台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创新发展政策举措,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创新效能。全面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保障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等适用各级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
附: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改产业〔2022〕2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困难和挑战明显增多。在各地方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2021年四季度以来工业经济主要指标逐步改善,振作工业经济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巩固工业经济增长势头,抓紧做好预调微调和跨周期调节,确保全年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关于财政税费政策
1.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适用政策的中小微企业范围:一是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标准为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二是房地产开发经营,标准为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三是其他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2.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3.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
4.降低企业社保负担,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二、关于金融信贷政策
5.2022年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加强对银行支持制造业发展的考核约束,2022年推动大型国有银行优化经济资本分配,向制造业企业倾斜,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6.2022年人民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可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优惠资金支持。
7.落实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2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推动金融机构加快信贷投放进度,支持碳减排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大项目建设。
三、关于保供稳价政策
8.坚持绿色发展,整合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差别化电价政策,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企业用电不加价,未达到的根据能效水平差距实行阶梯电价,加价电费专项用于支持企业节能减污降碳技术改造。
9.做好铁矿石、化肥等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保供稳价,进一步强化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监管,加强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支持企业投资开发铁矿、铜矿等国内具备资源条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矿产开发项目;推动废钢、废有色金属、废纸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城市矿山”对资源的保障能力。
四、关于投资和外贸外资政策
10.组织实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实施好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鼓励中东部地区发展分布式光伏,推进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海上风电发展,带动太阳能电池、风电装备产业链投资。
11.推进供电煤耗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在西北、东北、华北等地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加快完成供热机组改造;对纳入规划的跨省区输电线路和具备条件的支撑性保障电源,要加快核准开工、建设投产,带动装备制造业投资。
12.启动实施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程;加快实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和制造业领域国家专项规划重大工程,启动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推进制造业强链补链,推动重点地区沿海、内河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加快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
13.加快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引导电信运营商加快5G建设进度,支持工业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升级,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启动实施北斗产业化重大工程,推动重大战略区域北斗规模化应用;加快实施大数据中心建设专项行动,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8个国家级数据中心枢纽节点建设。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14.鼓励具备跨境金融服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等建设和使用海外仓的金融支持。进一步畅通国际运输,加强对海运市场相关主体收费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鼓励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签订长期协议,引导各地方、进出口商协会组织中小微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进行直客对接;增加中欧班列车次,引导企业通过中欧班列扩大向西出口。
15.多措并举支持制造业引进外资,加大对制造业重大外资项目要素保障力度,便利外籍人员及其家属来华,推动早签约、早投产、早达产;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领域;出台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创新发展政策举措,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创新效能。全面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保障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等适用各级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
五、关于用地、用能和环境政策
16.保障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土地供应,支持产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提高配置效率;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按程序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
17.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优化考核频次,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避免因能耗指标完成进度问题限制企业正常用能;落实好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加快确定并组织实施“十四五”期间符合重大项目能耗单列要求的产业项目。
18.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分级分区管理,坚持精准实施企业生产调控措施;对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节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项目,加快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进度,保障尽快开工建设。
六、保障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重点工业大省以及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运行情况调度监测;加大协调推动有关政策出台、执行落实工作力度,适时开展政策效果评估。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配合,积极推出有利于振作工业经济的举措,努力形成政策合力,尽早显现政策效果。
各省级地方政府要设立由省政府领导牵头的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本地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行动方案。各级地方政府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特点,在保护市场主体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出台更为有力有效的改革举措;要总结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稳定工业运行的有效做法和经验,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突发疫情情况下保障重点产业园区、重点工业企业正常有序运行;针对国内疫情点状散发可能带来的人员返程受限、产业链供应链受阻等风险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尽最大努力保障企业稳定生产;加大对企业在重要节假日开复工情况的监测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 然 资 源 部
生 态 环 境 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 务 部
人 民 银 行
税 务 总 局
银 保 监 会
能 源 局
2022年2月18日
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多措并举支持制造业引进外资,加大对制造业重大外资项目要素保障力度,便利外籍人员及其家属来华,推动早签约、早投产、早达产;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领域;出台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创新发展政策举措,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创新效能。全面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保障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等适用各级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
附: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改产业〔2022〕2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困难和挑战明显增多。在各地方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2021年四季度以来工业经济主要指标逐步改善,振作工业经济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巩固工业经济增长势头,抓紧做好预调微调和跨周期调节,确保全年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关于财政税费政策
1.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适用政策的中小微企业范围:一是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标准为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二是房地产开发经营,标准为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三是其他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2.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3.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
4.降低企业社保负担,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二、关于金融信贷政策
5.2022年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加强对银行支持制造业发展的考核约束,2022年推动大型国有银行优化经济资本分配,向制造业企业倾斜,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6.2022年人民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可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优惠资金支持。
7.落实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2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推动金融机构加快信贷投放进度,支持碳减排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大项目建设。
三、关于保供稳价政策
8.坚持绿色发展,整合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差别化电价政策,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企业用电不加价,未达到的根据能效水平差距实行阶梯电价,加价电费专项用于支持企业节能减污降碳技术改造。
9.做好铁矿石、化肥等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保供稳价,进一步强化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监管,加强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支持企业投资开发铁矿、铜矿等国内具备资源条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矿产开发项目;推动废钢、废有色金属、废纸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城市矿山”对资源的保障能力。
四、关于投资和外贸外资政策
10.组织实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实施好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鼓励中东部地区发展分布式光伏,推进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海上风电发展,带动太阳能电池、风电装备产业链投资。
11.推进供电煤耗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在西北、东北、华北等地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加快完成供热机组改造;对纳入规划的跨省区输电线路和具备条件的支撑性保障电源,要加快核准开工、建设投产,带动装备制造业投资。
12.启动实施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程;加快实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和制造业领域国家专项规划重大工程,启动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推进制造业强链补链,推动重点地区沿海、内河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加快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
13.加快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引导电信运营商加快5G建设进度,支持工业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升级,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启动实施北斗产业化重大工程,推动重大战略区域北斗规模化应用;加快实施大数据中心建设专项行动,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8个国家级数据中心枢纽节点建设。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14.鼓励具备跨境金融服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等建设和使用海外仓的金融支持。进一步畅通国际运输,加强对海运市场相关主体收费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鼓励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签订长期协议,引导各地方、进出口商协会组织中小微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进行直客对接;增加中欧班列车次,引导企业通过中欧班列扩大向西出口。
15.多措并举支持制造业引进外资,加大对制造业重大外资项目要素保障力度,便利外籍人员及其家属来华,推动早签约、早投产、早达产;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领域;出台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创新发展政策举措,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创新效能。全面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保障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等适用各级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
五、关于用地、用能和环境政策
16.保障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土地供应,支持产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提高配置效率;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按程序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
17.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优化考核频次,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避免因能耗指标完成进度问题限制企业正常用能;落实好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加快确定并组织实施“十四五”期间符合重大项目能耗单列要求的产业项目。
18.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分级分区管理,坚持精准实施企业生产调控措施;对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节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项目,加快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进度,保障尽快开工建设。
六、保障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重点工业大省以及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运行情况调度监测;加大协调推动有关政策出台、执行落实工作力度,适时开展政策效果评估。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配合,积极推出有利于振作工业经济的举措,努力形成政策合力,尽早显现政策效果。
各省级地方政府要设立由省政府领导牵头的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本地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行动方案。各级地方政府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特点,在保护市场主体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出台更为有力有效的改革举措;要总结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稳定工业运行的有效做法和经验,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突发疫情情况下保障重点产业园区、重点工业企业正常有序运行;针对国内疫情点状散发可能带来的人员返程受限、产业链供应链受阻等风险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尽最大努力保障企业稳定生产;加大对企业在重要节假日开复工情况的监测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 然 资 源 部
生 态 环 境 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 务 部
人 民 银 行
税 务 总 局
银 保 监 会
能 源 局
2022年2月18日
2021年,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继续发力。截至发稿时,第二轮第三批、第四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已完成,第五批正在进行中,已集中曝光17个省份、2家央企共80余个典型案例。 这些案例折射出生态环境领域哪些重点难点问题?未来督察向何处发力? 破坏长江、黄河生态屡被曝光,知名景区被点名冲上热搜 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站位高、敢碰硬,涉及国家生态战略的大江大河成为督察重点。破坏长江流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的行为屡次遭到严厉批评。 曝光案例涉及长江流域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尾矿库废水直排长江;超标污水排江;违规采砂、侵占岸线、废旧船舶滩涂拆解;推进磷石膏资源化综合利用不力;长江沿岸违规建设化工项目等。 督察组向各地反馈的情况也重点提及污染型产业、企业向长江上中游地区转移,“三磷”污染,尾矿库威胁环境安全,未落实禁渔期和禁渔区相关规定等问题。 与黄河流域相关的案例及反馈情况,则主要聚焦于引黄河水“人工造湖”、非法倾倒废渣、违规取水、湿地生态保护不力等。 为何“一江一河”成为督察重点? 事实上,2016年出台的长江经济带发展规划纲要和2021年出台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以及今年3月正式施行的长江保护法、刚刚提请审议的黄河保护法草案,都凸显出重要流域生态保护的重要性、解决相关问题的紧迫性。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十四五”开局之年,督察重点聚焦长江、黄河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是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推进区域高质量发展。 此外,督察发现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知名景区生态破坏问题成为公众关注热点。 80余个典型案例中,涉及破坏生态的有近30个之多,主要包括非法开采、过度开发、非法建设等。 此前督察通报的滇池长腰山过度开发、黄山太平湖违规开发项目4年未整改等问题,均冲上微博热搜,全社会高度关注。 一些共性问题多次被点名 随着督察深入推进,地方环保意识日益提升,破坏严重、触目惊心的问题相对减少;与此同时,一些问题多次出现,颇具共性。 ——“两高”项目违规上马问题突出。 从今年4月进行的第二轮第三批督察开始,严控“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就成为督察的重点之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问题也是“今后各批次督察的重点内容”。 在80余个典型案例中,有十几个案例涉及这一问题,包括“两高”项目未批先建,去产能工作落实不到位等。 督察组在向各地进行反馈时指出,一些地方“两高”项目盲目上马冲动仍然存在,一些地方“两高”项目管控不力,一些地方“两高”项目违规问题突出等。 这些问题高频发生,反映出一些地方产业结构依然不合理,一些干部对推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的紧迫性、重要性仍然缺乏清晰认知。 ——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公开案例中与基础设施相关的有20余个。督察组向各地反馈督察情况时也反复提到,环境基础设施“短板明显”“建设滞后”,其中涉及污水管网、污泥处置、生活垃圾及渗滤液处理等问题。 例如,第二轮第三批督察的山西、辽宁、安徽等8个省份全部存在管网问题,突出体现在管网改造迟缓滞后、污水直排河道、污水处理厂低效运行等方面。 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滞后,也是共性问题。有些地方垃圾填埋场超负荷运行占比超过50%;焚烧厂建设滞后、垃圾渗滤液积存和直排等,在多地都是“老大难”问题。 这些普遍性问题的背后,暴露出一些地方在认识与行动上的问题。正如督察反馈中指出的,一些地方和部门对生态环境保护存在“缓一缓”“歇口气”的想法;一些领导干部抓生态环境保护“说起来重要、忙起来次要”;一些地方在推动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方面不敢担当作为。 督察组还发现,一些地方与督察组玩“躲猫猫”的把戏——有的将督察组踪迹向有关企业通风报信;有的闻风而动虚假整改;有的一问三不知,推脱是历史遗留问题。 督察发挥了哪些作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督察就是要引导地方协调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是督察工作的突出特点。“推动解决一大批老百姓身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是督察带来的明显成效。 第二轮第三批督察,8个督察组受理转办2.9万余件群众举报。第二轮第四批督察,7个督察组受理转办2.8万余件群众举报。第二轮第五批督察,截至目前4个督察组已经受理转办0.6万余件群众举报。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自2015年督察试点以来,累计受理转办群众举报27万多件,绝大多数已办结或阶段办结。根据地方上报情况,第一轮督察及“回头看”共明确3294项整改任务,90%以上已完成整改,解决了一批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 问题背后是责任。督察人员常说,要见人见事见责任。 “云南玉溪杞麓湖污染治理治标不治本水质长期得不到改善”典型案例曝光后,云南省对6家责任单位和29名责任人严肃追责问责。 督察组在向被督察对象反馈情况后,还会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对失职失责问题,责成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入调查,厘清责任,严肃、精准、有效问责。 此外,督察推动地方对问题一抓到底。通报问题后,地方党委和政府领导多次作出批示,一些地方省委书记、省长现场督导检查,推动整改工作。相关市县迅速行动,采取有力举措,切实推动问题整改。 不少地方还建立问题整改跟踪调度和盯办督办机制,落实责任单位,并积极开展同类型问题排查整治,以点带面系统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治理。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和各督察组会对通报问题扭住不放、一抓到底,采取盯办、调度、督办等措施,指导推动地方彻底解决问题。 督察有效强化了地方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认识。一位地方生态环境厅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更多人开始意识到,督察不会是“一阵风”,地方政府要算长远账、算大账,企业则越早进行环保治理,越能更多获益。 同时,督察也会倒逼地方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有地方干部表示,地方的经济发展规划中,可持续发展成为重要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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