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燕不愿意借钱给周秉昆有错吗#
《人世间》这部剧中,口碑反转最大的,应该就是黄小蕾饰演的乔春燕了。
起初,大家因为乔春燕的积极乐观而喜欢她。
后来,大家因为乔春燕日渐圆滑的态度而反感她。
在第52集中,周秉昆找乔春燕借钱,乔春燕找借口拒绝了。
于是,开始有很多人骂乔春燕忘恩负义。
但我想说,乔春燕还真没有对不起周秉昆的地方,她不愿意借钱,责任在周秉昆身上。
那些骂乔春燕忘恩负义的人,可以仔细想一想,乔春燕和周秉昆之间,到底是谁对谁有恩?
纵观乔春燕和周秉昆之间的交往历史,真正承恩的一直是周秉昆!
周秉昆不但没有帮助过乔春燕,还一直刺激她。
来看看乔春燕都对周秉昆有哪些恩?
一、帮周秉昆介绍工作,被爽约
当初,周秉昆被木材厂开除,乔春燕主动帮他在洗浴中心找工作。
两人约好了第二天一早在胡同口集合,一起去洗浴中心。
结果周秉昆在明知春燕在等自己的情况下,一声招呼不打,去求蔡晓光给自己找工作了。
害得春燕在胡同口等了他几个小时,冻得直跳脚。
想要体面的工作可以理解,但在跟人约好的情况下不打招呼直接爽约,害得人家姑娘在冰天雪地里挨冻,就无法理解了。
从这一点来看,周秉昆和周蓉真的是亲姐弟,做起事情来都是我行我素。
你要觉得在洗浴中心工作掉价,春燕跟你说可以帮你找工作的时候,你别接受啊。
当面不拒绝,扭过头来就爽约,这不是跟周蓉在饭局上不拒绝侯倩倩,扭头就把她刷掉是一个性质吗?
你爽约就爽约吧,先跟春燕打声招呼让她别等了不行?
非要让人家大冷天在寒风中等你,这是男人该干的事儿吗?
二、给周秉昆澡票,间接促成了周秉昆和马守常的缘分
为了追求周秉昆,乔春燕给了他三张澡票,让他带周母去洗澡。
周母去的时候忘了拿澡票,春燕出面直接让她免费进去的。
周秉昆洗完澡后,遇到了发病被抬出来的马守常,于是把他送去了医院。
再后来,周秉昆成了曲老太太的手下,才知道她是马守常的妻子。
虽然周秉昆、德宝、国庆都经常去曲老太太家吃饭,但最受宠的明显是周秉昆。
为什么曲老太太对周秉昆另眼相看?
仅仅是因为他干活踏实吗?当然是因为,周秉昆对马守常有救命之恩啊。
因为周秉昆对马守常的救命之恩,再加上周秉昆干活努力,才会让曲老太太对周秉昆高看一眼。
在周秉昆为了龚维则的事情去求曲老太太时,马守常才会愿意在不破坏原则的情况下帮他。
龚维则受了周秉昆的恩惠,所以后来才会在周秉昆入狱后,主动帮郑娟办理执照。
周秉昆入狱后觉得自己拖累了郑娟,开始自暴自弃谁也不见,曲老太太去跟他见了一次面,才让他重新振作起来。
如果没有和马守常、曲老太太结下这份缘分,周秉昆可能真的就堕落了。
虽然这个缘分能够延续下来,主要是周秉昆的为人起了重要作用。
但如果没有乔春燕给的澡票,周秉昆就没有机会去救马守常,也就不会被曲老太太当成儿子看。
从根上来说,还是乔春燕帮了周秉昆。
三、教郑娟按摩,唤醒周母
乔春燕对周秉昆最大的恩情,就是帮他救回了母亲。
周母成为植物人后,已经升为主任的乔春燕经常翘班跑去看她。
不仅自己给周母按摩,还教了郑娟按摩手法。
而这个按摩手法,成为周母从植物人状态苏醒的关键。
有人可能会说,周母能醒来是因为郑娟照顾得好。
但如果没有乔春燕教的按摩手法,郑娟照顾得再好,周母都未必能醒来。
可周母醒来后,周秉昆只记着郑娟的功劳,却从来没有感谢过乔春燕。
春燕妈在周母变成植物人后,大部分时间都在周家帮忙照顾。
要不是有春燕母女俩的无私帮助,郑娟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
除此之外,春燕妈还是冯玥的救命之恩。
冯玥掉进水缸,如果不是春燕妈及时把她捞出来,她就小命不保了。
试想一下,如果冯玥因此丢了性命,周秉昆该如何面对周蓉?
这姐弟关系,还能处得下去吗?
无论是让周母醒来,还是救冯玥,对周家都算是大恩了吧?
但大家也看到了,周秉昆对春燕的态度并没有好多少。
从一开始,就一直是春燕在各种主动帮周秉昆,周秉昆还总是对她爱搭不理。
接下来看看在春燕有困难的时候,周秉昆是怎么对她的?
妇联要收回春燕的房子,春燕去求周秉昆,他直接拒绝了。
周秉义不可能因为这种事帮忙,周秉昆拒绝春燕没问题。
有问题的是,他拒绝的方式和态度。
在春燕刚开口的时候,周秉昆就直接回绝了,并且根本没有解释原因。
这种行为和态度,落在春燕和德宝眼中,那就不是周秉义不能帮忙,而是周秉昆自己不愿意帮忙。
再加上紧跟着,春燕又发现周秉昆因为赶超的事情去求了周秉义。
两厢对比,春燕心里是什么滋味儿?
就像她说的那样,朋友也分三六九等吗?
聪明如乔春燕,她当然知道自己的事情和赶超性质不一样,所以她并没有打算真的跟周秉昆绝交。
但是大家可以代入一下自己,即使春燕能够理解周秉昆的做法,但是心里真的不可能不受伤。
而且从周秉昆的态度来看,他是真的一点儿没想过帮春燕。
水自流问周秉昆乔春燕遇到了什么问题,如果可以的话他可以帮忙。
结果周秉昆回了一句“惯的她”,从这句话就能看出来,周秉昆对乔春燕有多不待见。
可是在此之前,春燕可从来没求过周秉昆啊,他怎么就惯着她了呢?
在这之前,周秉昆确实帮过春燕一次,就是把郑娟的房子给春燕回城的姐姐住。
不过没两天周秉昆就反悔了,他觉得赶超家住房更紧张,于是让春燕姐姐回家住,把郑娟的房子让给了赶超。
春燕对此没有任何异议,对比一下周秉昆让吴倩腾房的事情,就知道春燕有多可贵了。
周秉昆两次帮赶超不帮春燕,第一次春燕不计较,但第二次可能就真的被伤到了。
朋友之间就是要有来有往,可周秉昆只准春燕来,自己却不往,这友谊出现裂缝,怎么能只怪春燕?
再说话借钱的事情,周秉昆在哥哥姐姐都比乔春燕有钱的情况下,跑去找春燕借钱。
一开口就是六万块,而且他的原话是“你得给哥拿六万块钱”。
看到春燕和德宝都呆住了,他才改口说不是拿,是借。
然后才说按银行利息给,但他并没有说多久还钱。
那么在春燕家总共存款只有六万五千块钱的情况下,春燕不愿意借钱又有什么错呢?
当初春燕求周秉昆帮自己解决房子的问题,周秉昆拒绝的理由是:你要吃不上饭我可以帮你,你吃不上肉,那可我不惯着你。
现在周秉昆找乔春燕借钱,不是一个性质吗?
靠郑娟一个人,都能每年存下一千多块钱,周秉昆回来了,两人日子不是更好了吗?
春燕去告诉周秉昆,自己没法给他借钱的时候,郑娟正在跟周秉昆商量晚饭吃炒肉片呢。
周秉昆还让郑娟再做个汤,他这是连肉都吃上了,那人家春燕凭啥非得帮他不可呢?
比起当年周秉昆硬邦邦的拒绝,春燕的拒绝可比周秉昆贴心多了。
但凡当年周秉昆能够稍微照顾下春燕的心情,春燕在借钱这件事上可能都没那么绝情。
最后再说下郑娟帮春燕找律师的事情,春燕出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带着礼物让德宝跟郑娟道歉。
其实春燕之所以能出来,跟郑娟请的律师关系可能真不大。
毕竟就算有律师,如果秦总不被抓回来,春燕也未必能摘得干净。
送礼可不只是秦总一个人的事情,春燕也没少出力。
把龚维则拉拢成洗浴中心的保护伞,春燕就是主要执行者。
所以春燕能被放出来,应该还是梅子给德宝的送礼手册起了关键作用。
龚维则怕春燕揭发自己,所以出力把秦总抓了回来,这才是春燕被放出来的根本原因。
律师不一定起到了作用,但郑娟帮忙请律师,春燕还是记下了这份恩情,所以才会让德宝来道歉。
说明春燕这个人从来都是有恩必报的,这一点上来讲,周秉昆真的比不上春燕。
借不借钱,春燕都没错,那些说春燕忘恩负义的,根本就没搞清楚,真正说忘恩负义的,那也该是周秉昆。
《人世间》这部剧中,口碑反转最大的,应该就是黄小蕾饰演的乔春燕了。
起初,大家因为乔春燕的积极乐观而喜欢她。
后来,大家因为乔春燕日渐圆滑的态度而反感她。
在第52集中,周秉昆找乔春燕借钱,乔春燕找借口拒绝了。
于是,开始有很多人骂乔春燕忘恩负义。
但我想说,乔春燕还真没有对不起周秉昆的地方,她不愿意借钱,责任在周秉昆身上。
那些骂乔春燕忘恩负义的人,可以仔细想一想,乔春燕和周秉昆之间,到底是谁对谁有恩?
纵观乔春燕和周秉昆之间的交往历史,真正承恩的一直是周秉昆!
周秉昆不但没有帮助过乔春燕,还一直刺激她。
来看看乔春燕都对周秉昆有哪些恩?
一、帮周秉昆介绍工作,被爽约
当初,周秉昆被木材厂开除,乔春燕主动帮他在洗浴中心找工作。
两人约好了第二天一早在胡同口集合,一起去洗浴中心。
结果周秉昆在明知春燕在等自己的情况下,一声招呼不打,去求蔡晓光给自己找工作了。
害得春燕在胡同口等了他几个小时,冻得直跳脚。
想要体面的工作可以理解,但在跟人约好的情况下不打招呼直接爽约,害得人家姑娘在冰天雪地里挨冻,就无法理解了。
从这一点来看,周秉昆和周蓉真的是亲姐弟,做起事情来都是我行我素。
你要觉得在洗浴中心工作掉价,春燕跟你说可以帮你找工作的时候,你别接受啊。
当面不拒绝,扭过头来就爽约,这不是跟周蓉在饭局上不拒绝侯倩倩,扭头就把她刷掉是一个性质吗?
你爽约就爽约吧,先跟春燕打声招呼让她别等了不行?
非要让人家大冷天在寒风中等你,这是男人该干的事儿吗?
二、给周秉昆澡票,间接促成了周秉昆和马守常的缘分
为了追求周秉昆,乔春燕给了他三张澡票,让他带周母去洗澡。
周母去的时候忘了拿澡票,春燕出面直接让她免费进去的。
周秉昆洗完澡后,遇到了发病被抬出来的马守常,于是把他送去了医院。
再后来,周秉昆成了曲老太太的手下,才知道她是马守常的妻子。
虽然周秉昆、德宝、国庆都经常去曲老太太家吃饭,但最受宠的明显是周秉昆。
为什么曲老太太对周秉昆另眼相看?
仅仅是因为他干活踏实吗?当然是因为,周秉昆对马守常有救命之恩啊。
因为周秉昆对马守常的救命之恩,再加上周秉昆干活努力,才会让曲老太太对周秉昆高看一眼。
在周秉昆为了龚维则的事情去求曲老太太时,马守常才会愿意在不破坏原则的情况下帮他。
龚维则受了周秉昆的恩惠,所以后来才会在周秉昆入狱后,主动帮郑娟办理执照。
周秉昆入狱后觉得自己拖累了郑娟,开始自暴自弃谁也不见,曲老太太去跟他见了一次面,才让他重新振作起来。
如果没有和马守常、曲老太太结下这份缘分,周秉昆可能真的就堕落了。
虽然这个缘分能够延续下来,主要是周秉昆的为人起了重要作用。
但如果没有乔春燕给的澡票,周秉昆就没有机会去救马守常,也就不会被曲老太太当成儿子看。
从根上来说,还是乔春燕帮了周秉昆。
三、教郑娟按摩,唤醒周母
乔春燕对周秉昆最大的恩情,就是帮他救回了母亲。
周母成为植物人后,已经升为主任的乔春燕经常翘班跑去看她。
不仅自己给周母按摩,还教了郑娟按摩手法。
而这个按摩手法,成为周母从植物人状态苏醒的关键。
有人可能会说,周母能醒来是因为郑娟照顾得好。
但如果没有乔春燕教的按摩手法,郑娟照顾得再好,周母都未必能醒来。
可周母醒来后,周秉昆只记着郑娟的功劳,却从来没有感谢过乔春燕。
春燕妈在周母变成植物人后,大部分时间都在周家帮忙照顾。
要不是有春燕母女俩的无私帮助,郑娟一个人根本忙不过来。
除此之外,春燕妈还是冯玥的救命之恩。
冯玥掉进水缸,如果不是春燕妈及时把她捞出来,她就小命不保了。
试想一下,如果冯玥因此丢了性命,周秉昆该如何面对周蓉?
这姐弟关系,还能处得下去吗?
无论是让周母醒来,还是救冯玥,对周家都算是大恩了吧?
但大家也看到了,周秉昆对春燕的态度并没有好多少。
从一开始,就一直是春燕在各种主动帮周秉昆,周秉昆还总是对她爱搭不理。
接下来看看在春燕有困难的时候,周秉昆是怎么对她的?
妇联要收回春燕的房子,春燕去求周秉昆,他直接拒绝了。
周秉义不可能因为这种事帮忙,周秉昆拒绝春燕没问题。
有问题的是,他拒绝的方式和态度。
在春燕刚开口的时候,周秉昆就直接回绝了,并且根本没有解释原因。
这种行为和态度,落在春燕和德宝眼中,那就不是周秉义不能帮忙,而是周秉昆自己不愿意帮忙。
再加上紧跟着,春燕又发现周秉昆因为赶超的事情去求了周秉义。
两厢对比,春燕心里是什么滋味儿?
就像她说的那样,朋友也分三六九等吗?
聪明如乔春燕,她当然知道自己的事情和赶超性质不一样,所以她并没有打算真的跟周秉昆绝交。
但是大家可以代入一下自己,即使春燕能够理解周秉昆的做法,但是心里真的不可能不受伤。
而且从周秉昆的态度来看,他是真的一点儿没想过帮春燕。
水自流问周秉昆乔春燕遇到了什么问题,如果可以的话他可以帮忙。
结果周秉昆回了一句“惯的她”,从这句话就能看出来,周秉昆对乔春燕有多不待见。
可是在此之前,春燕可从来没求过周秉昆啊,他怎么就惯着她了呢?
在这之前,周秉昆确实帮过春燕一次,就是把郑娟的房子给春燕回城的姐姐住。
不过没两天周秉昆就反悔了,他觉得赶超家住房更紧张,于是让春燕姐姐回家住,把郑娟的房子让给了赶超。
春燕对此没有任何异议,对比一下周秉昆让吴倩腾房的事情,就知道春燕有多可贵了。
周秉昆两次帮赶超不帮春燕,第一次春燕不计较,但第二次可能就真的被伤到了。
朋友之间就是要有来有往,可周秉昆只准春燕来,自己却不往,这友谊出现裂缝,怎么能只怪春燕?
再说话借钱的事情,周秉昆在哥哥姐姐都比乔春燕有钱的情况下,跑去找春燕借钱。
一开口就是六万块,而且他的原话是“你得给哥拿六万块钱”。
看到春燕和德宝都呆住了,他才改口说不是拿,是借。
然后才说按银行利息给,但他并没有说多久还钱。
那么在春燕家总共存款只有六万五千块钱的情况下,春燕不愿意借钱又有什么错呢?
当初春燕求周秉昆帮自己解决房子的问题,周秉昆拒绝的理由是:你要吃不上饭我可以帮你,你吃不上肉,那可我不惯着你。
现在周秉昆找乔春燕借钱,不是一个性质吗?
靠郑娟一个人,都能每年存下一千多块钱,周秉昆回来了,两人日子不是更好了吗?
春燕去告诉周秉昆,自己没法给他借钱的时候,郑娟正在跟周秉昆商量晚饭吃炒肉片呢。
周秉昆还让郑娟再做个汤,他这是连肉都吃上了,那人家春燕凭啥非得帮他不可呢?
比起当年周秉昆硬邦邦的拒绝,春燕的拒绝可比周秉昆贴心多了。
但凡当年周秉昆能够稍微照顾下春燕的心情,春燕在借钱这件事上可能都没那么绝情。
最后再说下郑娟帮春燕找律师的事情,春燕出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带着礼物让德宝跟郑娟道歉。
其实春燕之所以能出来,跟郑娟请的律师关系可能真不大。
毕竟就算有律师,如果秦总不被抓回来,春燕也未必能摘得干净。
送礼可不只是秦总一个人的事情,春燕也没少出力。
把龚维则拉拢成洗浴中心的保护伞,春燕就是主要执行者。
所以春燕能被放出来,应该还是梅子给德宝的送礼手册起了关键作用。
龚维则怕春燕揭发自己,所以出力把秦总抓了回来,这才是春燕被放出来的根本原因。
律师不一定起到了作用,但郑娟帮忙请律师,春燕还是记下了这份恩情,所以才会让德宝来道歉。
说明春燕这个人从来都是有恩必报的,这一点上来讲,周秉昆真的比不上春燕。
借不借钱,春燕都没错,那些说春燕忘恩负义的,根本就没搞清楚,真正说忘恩负义的,那也该是周秉昆。
早睡打卡day11(主要这几天又有点反弹了[困]
#2022读书看报#1⃣️“华北之大,竟容不下一张安静的书桌” 于是有了三校学子南迁,徒步或海程,来到昆明,来到西南联大。联大充满着的自由的气息,现在的大学大概远远比不上了,在特殊的时局特定的环境与时间里,这段岁月恐怕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我最喜欢跑警报这一篇
2⃣️看了茶馆,只是觉得演技太好了(王掌柜 秦二爷 常四爷…),时间跨度可能有40年?但是演技、服化道都很逼真,现在的演员都是些什么妖魔鬼怪
#2022读书看报#1⃣️“华北之大,竟容不下一张安静的书桌” 于是有了三校学子南迁,徒步或海程,来到昆明,来到西南联大。联大充满着的自由的气息,现在的大学大概远远比不上了,在特殊的时局特定的环境与时间里,这段岁月恐怕一辈子也不会忘记。 我最喜欢跑警报这一篇
2⃣️看了茶馆,只是觉得演技太好了(王掌柜 秦二爷 常四爷…),时间跨度可能有40年?但是演技、服化道都很逼真,现在的演员都是些什么妖魔鬼怪
奥维德[5]的这一诗句:
动物弯曲着腰,面对着大地。
(《变形记》,I,84)
以其本来的含意只适用于描绘动物;不过就其所包含的比喻和精神上的含义而言,这一诗句却也不幸地适用于人类的绝大多数。人们的感觉、思想和追求完全投入到谋求身体的快意、舒适中去;人们当然也有某些个人兴趣,不过尽管这些个人兴趣的范围的确在很多时候包括多个方面和多种事物,但这些兴趣归根到底都是因为与他们全力谋求的上述东西扯上了关联才变得重要,它们也不会超越这些关联的范围。这些人的生活方式、他们的谈吐不仅可以证明我所说的话,甚至他们的眼神、面相及其表情、走路的姿势和说话的手势动作都可以表明我说的是事实。他们身上的一切都在呼喊着:“弯腰向着地面吧!”所以,奥维德的第二行诗句:
他惟独给了人类一副庄严、崇高的表情,
并且要求他们以喜悦的眼神眺望天空中的星辰。
并不适用于描绘这些人,而惟独适用于形容那些更加高贵、更具禀赋的人,那些思考和真正审视自身周围的人。但这些人却只占人类中的少数而已。
为什么德文里“平凡”、“庸俗”,或者“俗气”(gelnein)这个词是表达蔑视的字眼,而“脱俗”、“不同凡响”、“与众不同”(ungemein)却表达了赞叹?为何凡是庸俗的东西都招人蔑视呢?
庸俗(gemein)一词的原意是为所有人,也就是说,整个种属所普遍共有,因此,也就是与整个种属有关的东西。所以,那些除了具备人类这一种属所普遍共有的素质以外就再别无其他的人,就是一个庸俗的人....。“常规”、“平凡”的人 (Gewohnlicher Mensch)则表达得比较温和;它更常用于描绘人所具有的智力素质,而“庸俗”的人则涉及人的道德素质。
的确,一个人如果与自己种属的千百万人并无二致,那他又能有什么价值呢?千百万人?不对,应该是数不胜数、永无穷尽的人才对——他们从大自然永不枯竭的源泉里绵绵不断地涌现。大自然在这方面慷慨施予,一如打铁匠的锤子进发出左右飞舞的火花。
很明显,这一说法是对的:一个人如果除了具备自己种属的素质以外就再没有其他的素质,那么,他除了拥有一种属的生存以外,没有权利要求享有别样的生存。
动物只有种属的性格,惟独人才具备了真正的个体性格。但是,在大多数人的身上却只有为数不多的、真正属于个人的东西:他们完全可以被纳入一大类。“这些都是样品”。他们的所思、所欲,正如他们的面相一样,是整个种属的所思、所欲;或者,至少是他们所隶属的阶级的所思、所欲。为此理由,他们庸俗、渺小,并以庞大的数目生存着。我们可以相当准确地预见到他们将要做出的事情和说出的话语。他们没有特别的标记,就像工厂大批生产的产品一样。
他们的存在难道不应该,就像他们的真正本性那样,融讲种属的存在中去吗?平庸这一诅咒通过只给予了这些人种属的本性和存在把这些人在这一方面降至与动物接近的水平。
但不言自明,一切伟大、高贵的事物,其本质已决定了它们只能孤独地存在于这样一个世界:在这里,要描绘卑劣、下流和无耻,再没有比用以形容一般存在的东西的“平庸”、“庸俗”更好的词语了。
作为自在之物的意欲..,是构成一切生物的共同材料,是事物的普遍元素。意欲是我们与所有人,甚至与动物和其他更加低级的存在形态都共同拥有的东西。在意欲方面,我们和万物是一样的,只要它们充满着意欲。在另一方面,一种生物赖以优越于另一种生物,一个人赖以优越于另一个人的却是认识力。因此,我们要表现出来的东西应该尽可能地局限于认识力方面,只有认识力才可以显现出来。这是因为意欲..既然是我们共有的东西,那它就是所谓俗.的东西。根据这一道理,意欲的每一次激烈显现都是“俗”,也就是说,它使我们降格为种属的一个纯粹标本、范例而已,正是在这个时候我们显示了种属的特征。因此,所有的愤怒都是俗;所有的纵情狂欢、所有的仇恨和恐惧,一句话,每一种情绪,亦即每一意欲的活动,当它变得那样强烈,以致在我们的意识里远远地压倒了认识力,使我们变得更像是一个意欲着的生物,而不是一个认识着的人——在这时候,我们就都是俗。一旦屈从于诸如此类的情绪活动,哪怕是最伟大的认识天才也会变成一个最普通的凡俗之人。相比之下,谁要是希望成为超凡脱俗,亦即伟大,那他就绝对不能允许意欲占据优势的活动完全占据他的意识,哪怕他受到极大的诱惑要这样做。例如,他必须察觉到别人对自己憎恨、仇视的态度,但又能够不为所动。确实没有比这一迹象更能确切无误地显示出一个人的伟大:对任何敌对的、侮辱性的话语都能够无动于衷,只是把这些东西,正如其他无数的错误一样,归之于说话者肤浅的认识力;因此也就是察觉到这些东西,但却丝毫不受影响。由此我们也就理解了格拉西安所说的话,“没有什么比让人家发现自己毕竟只是一个常人更加降低自己的身份。”
根据以上所言,我们必须隐藏起自己的意欲,就像我们不得不隐藏起自己的生殖器一样,虽然这二者都是我们本质的根源。我们应该只让我们的认识力显现出来,犹如我们只露出自己的脸。否则,我们就会变得凡俗。
———叔本华
动物弯曲着腰,面对着大地。
(《变形记》,I,84)
以其本来的含意只适用于描绘动物;不过就其所包含的比喻和精神上的含义而言,这一诗句却也不幸地适用于人类的绝大多数。人们的感觉、思想和追求完全投入到谋求身体的快意、舒适中去;人们当然也有某些个人兴趣,不过尽管这些个人兴趣的范围的确在很多时候包括多个方面和多种事物,但这些兴趣归根到底都是因为与他们全力谋求的上述东西扯上了关联才变得重要,它们也不会超越这些关联的范围。这些人的生活方式、他们的谈吐不仅可以证明我所说的话,甚至他们的眼神、面相及其表情、走路的姿势和说话的手势动作都可以表明我说的是事实。他们身上的一切都在呼喊着:“弯腰向着地面吧!”所以,奥维德的第二行诗句:
他惟独给了人类一副庄严、崇高的表情,
并且要求他们以喜悦的眼神眺望天空中的星辰。
并不适用于描绘这些人,而惟独适用于形容那些更加高贵、更具禀赋的人,那些思考和真正审视自身周围的人。但这些人却只占人类中的少数而已。
为什么德文里“平凡”、“庸俗”,或者“俗气”(gelnein)这个词是表达蔑视的字眼,而“脱俗”、“不同凡响”、“与众不同”(ungemein)却表达了赞叹?为何凡是庸俗的东西都招人蔑视呢?
庸俗(gemein)一词的原意是为所有人,也就是说,整个种属所普遍共有,因此,也就是与整个种属有关的东西。所以,那些除了具备人类这一种属所普遍共有的素质以外就再别无其他的人,就是一个庸俗的人....。“常规”、“平凡”的人 (Gewohnlicher Mensch)则表达得比较温和;它更常用于描绘人所具有的智力素质,而“庸俗”的人则涉及人的道德素质。
的确,一个人如果与自己种属的千百万人并无二致,那他又能有什么价值呢?千百万人?不对,应该是数不胜数、永无穷尽的人才对——他们从大自然永不枯竭的源泉里绵绵不断地涌现。大自然在这方面慷慨施予,一如打铁匠的锤子进发出左右飞舞的火花。
很明显,这一说法是对的:一个人如果除了具备自己种属的素质以外就再没有其他的素质,那么,他除了拥有一种属的生存以外,没有权利要求享有别样的生存。
动物只有种属的性格,惟独人才具备了真正的个体性格。但是,在大多数人的身上却只有为数不多的、真正属于个人的东西:他们完全可以被纳入一大类。“这些都是样品”。他们的所思、所欲,正如他们的面相一样,是整个种属的所思、所欲;或者,至少是他们所隶属的阶级的所思、所欲。为此理由,他们庸俗、渺小,并以庞大的数目生存着。我们可以相当准确地预见到他们将要做出的事情和说出的话语。他们没有特别的标记,就像工厂大批生产的产品一样。
他们的存在难道不应该,就像他们的真正本性那样,融讲种属的存在中去吗?平庸这一诅咒通过只给予了这些人种属的本性和存在把这些人在这一方面降至与动物接近的水平。
但不言自明,一切伟大、高贵的事物,其本质已决定了它们只能孤独地存在于这样一个世界:在这里,要描绘卑劣、下流和无耻,再没有比用以形容一般存在的东西的“平庸”、“庸俗”更好的词语了。
作为自在之物的意欲..,是构成一切生物的共同材料,是事物的普遍元素。意欲是我们与所有人,甚至与动物和其他更加低级的存在形态都共同拥有的东西。在意欲方面,我们和万物是一样的,只要它们充满着意欲。在另一方面,一种生物赖以优越于另一种生物,一个人赖以优越于另一个人的却是认识力。因此,我们要表现出来的东西应该尽可能地局限于认识力方面,只有认识力才可以显现出来。这是因为意欲..既然是我们共有的东西,那它就是所谓俗.的东西。根据这一道理,意欲的每一次激烈显现都是“俗”,也就是说,它使我们降格为种属的一个纯粹标本、范例而已,正是在这个时候我们显示了种属的特征。因此,所有的愤怒都是俗;所有的纵情狂欢、所有的仇恨和恐惧,一句话,每一种情绪,亦即每一意欲的活动,当它变得那样强烈,以致在我们的意识里远远地压倒了认识力,使我们变得更像是一个意欲着的生物,而不是一个认识着的人——在这时候,我们就都是俗。一旦屈从于诸如此类的情绪活动,哪怕是最伟大的认识天才也会变成一个最普通的凡俗之人。相比之下,谁要是希望成为超凡脱俗,亦即伟大,那他就绝对不能允许意欲占据优势的活动完全占据他的意识,哪怕他受到极大的诱惑要这样做。例如,他必须察觉到别人对自己憎恨、仇视的态度,但又能够不为所动。确实没有比这一迹象更能确切无误地显示出一个人的伟大:对任何敌对的、侮辱性的话语都能够无动于衷,只是把这些东西,正如其他无数的错误一样,归之于说话者肤浅的认识力;因此也就是察觉到这些东西,但却丝毫不受影响。由此我们也就理解了格拉西安所说的话,“没有什么比让人家发现自己毕竟只是一个常人更加降低自己的身份。”
根据以上所言,我们必须隐藏起自己的意欲,就像我们不得不隐藏起自己的生殖器一样,虽然这二者都是我们本质的根源。我们应该只让我们的认识力显现出来,犹如我们只露出自己的脸。否则,我们就会变得凡俗。
———叔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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