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货记忆1 酱油拌饭
酱油拌饭是一个70后吃货最早的美食记忆。
冬天的早晨,土灶大铁锅里一锅热腾腾的米饭,米饭中间一只白瓷小碗,碗里一勺猪油,一勺酱油。
我和妹妹洗漱好坐在桌前,老妈盛上两碗米饭,每碗浇上一勺蒸好的猪油酱油,快速用白瓷调羹捣散拌匀。
就着白瓷调羹大口大口喂进嘴巴,每一口米饭的热香激发着猪油的油香,酱油的咸香。只吃得两颊生香,头顶冒烟。那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冬天暖心暖胃暖身的最好早餐。
到了今天早餐已吃过成百上千种,能有记忆的不多。即使今天再做一次猪油酱油拌饭可能也找不到儿时的味道,因为再也没有那样的稻米,那样的猪油,那样的酱油。
稻米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家里刚刚分了田。
不会种田的爸妈跟邻居学选稻种,学整秧田,学播种,学储水放水,学施肥除草。
等到秧苗长成,稻田整完储好水,选一个合适的天气,不能太阳太大,也不能下雨,最好是阴天或多云,一方面给秧苗防晒,一方面给人防晒。
从秧田槐(一簇簇拔)了秧苗,捆成小把,均匀扔进秧田。
爸妈弯着腰,裤脚挽到膝盖,一簇一簇插秧,直插得腰直不起,腿打颤,几亩田也要抢在两三天内插完。这就是抢农时,亲戚和邻里也会在这时互相帮忙。
秧插到田里,春忙也算过完了,接下来就是靠经验的除草、储水、放水。
经过一个炎热的夏季,秋初的时候,稻田一天比一天变得金黄。有经验的农民开始剥开稻壳,用嘴品尝米浆的成熟度,直到一片一片稻田开始收割。
老爸下班的时候磨起了镰刀,跟老妈打起了草要子(用来捆稻谷的稻草绳),打好的草要子泡在水里。
选一个艳阳高照的天气,开始秋收。一镰刀一镰刀收割,一抱一抱累堆捆扎,一担一担肩挑到稻场。
运气好(是指天气好并且稻场有合适的空场),就可以直接铺开打场。否则捆子需要堆成堆,等待好天气和空场,中间如遇到下雨,还需盖上雨布。
打场是先将捆子打开均匀铺满道场,再由耕牛拉着石磙反复碾压,爸妈用羊叉(叉稻草的木叉)翻场、拢堆,扬场吹去稻杆等杂质,最后拢堆盖雨布。
打场完成整个秋收也基本完成,剩下就是晾晒。每天早上将谷堆推开,铺满稻场,用木耙子爬出均匀的纹路,到下午再换个方向耙一次纹路,晚上拢堆盖雨布。如此反复三五个好太阳,稻谷就晾晒完成。
晾晒完成的稻谷装麻袋,留下自己吃的部分,剩下的大部分都卖给粮库。
冬天吃的酱油拌饭都是当季新米,因为个体手工所限,虽然煮饭前经过择选,但经常还会吃到草籽儿,石子儿。儿时的我们会仔细品尝蒸孰草籽儿的味道,也会被硌到牙咯吱响的石子儿惹得嘻笑不已。
40年过去,能吃到自己亲手伺候生长的稻米,除了李子柒这样的地主,再也没有几个中国人了吧。
猪油
家里有了余粮,也就有了多出来的麦麸米糠。勤劳的老妈也就开始了养猪的历程。
老妈把猪仔的成活归结为运气,有时四个猪仔一个都不能存活,有时一个猪仔也活得很好。
我们不关心猪仔,我们只关心年底有猪肉吃。稍大一些被遣去喂猪,也会被猪伸出栅栏的长嘴长鼻,吓得后退几步。大概喂过猪,见过杀猪的人都当不了动物保护者吧。
年关将至,屠户们开始忙起来,我们在寒假里能跟着屠户看好几次杀猪。
自家的猪杀完,猪板油和猪花油跟猪肉一起堆在簸箕或大瓦盆里。等猪肉、猪骨、猪杂收拾完,老妈才开始炼猪油。
白色成块儿粉红的是猪板油,白色粉红网状的是猪花油。自家的猪板油和猪花油因为屠户们清理得干净,所以不用清洗。
老妈在院子里支起大柴灶,大砧板。猪板油和猪花油被切成了寸丁,分别堆在两个大瓦盆里。分多次下锅,先炒再慢慢熬制,直到猪油渣浮在一大锅猪油的油面上。
用大丝勺捞起油面的猪油渣,趁热撒上一把盐,在搪瓷大钵里颠簸均匀。偷偷拈一粒,放在齿间,轻轻一咬,又烫又香又咸。
熬制好的猪油倒进50公分高的圆瓦缸,就是全家一年的猪油用量。倒进去琥珀色的猪油,经过一晚变得如凝脂般白净润泽。用炒菜后带着热气的锅铲轻轻一戳,白润的猪油就滑进铲子。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动物油变成洪水猛兽,敢吃动物油的人也变成勇士。想来不过是物质丰盛的年代,吃的太多,吃的太好,挤走了动物油的存在价值。
酱油
那时候人们寒暄的日常用语里有一句是,孩子都会打酱油了,可见酱油的重要性。
酱油拌饭的年代,酱油是打的,带一个自家的玻璃瓶,可能是酒瓶,也可能是别的什么玻璃瓶到商店。
售货员用一个调子(长柄下面带一个圆柱容器的工具)在大木桶里一吊一吊吊出酱油,从漏斗灌满玻璃瓶。
直到有一天,家里来了一个会做酱油的亲戚,他没有用一粒黄豆,就做出了大桶大桶的酱油。从此以后,我们再也没有吃过酱油拌饭了。
亲爱的吃货们,在你们最早儿时记忆里的美食是什么?还能记起吗?
酱油拌饭是一个70后吃货最早的美食记忆。
冬天的早晨,土灶大铁锅里一锅热腾腾的米饭,米饭中间一只白瓷小碗,碗里一勺猪油,一勺酱油。
我和妹妹洗漱好坐在桌前,老妈盛上两碗米饭,每碗浇上一勺蒸好的猪油酱油,快速用白瓷调羹捣散拌匀。
就着白瓷调羹大口大口喂进嘴巴,每一口米饭的热香激发着猪油的油香,酱油的咸香。只吃得两颊生香,头顶冒烟。那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冬天暖心暖胃暖身的最好早餐。
到了今天早餐已吃过成百上千种,能有记忆的不多。即使今天再做一次猪油酱油拌饭可能也找不到儿时的味道,因为再也没有那样的稻米,那样的猪油,那样的酱油。
稻米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家里刚刚分了田。
不会种田的爸妈跟邻居学选稻种,学整秧田,学播种,学储水放水,学施肥除草。
等到秧苗长成,稻田整完储好水,选一个合适的天气,不能太阳太大,也不能下雨,最好是阴天或多云,一方面给秧苗防晒,一方面给人防晒。
从秧田槐(一簇簇拔)了秧苗,捆成小把,均匀扔进秧田。
爸妈弯着腰,裤脚挽到膝盖,一簇一簇插秧,直插得腰直不起,腿打颤,几亩田也要抢在两三天内插完。这就是抢农时,亲戚和邻里也会在这时互相帮忙。
秧插到田里,春忙也算过完了,接下来就是靠经验的除草、储水、放水。
经过一个炎热的夏季,秋初的时候,稻田一天比一天变得金黄。有经验的农民开始剥开稻壳,用嘴品尝米浆的成熟度,直到一片一片稻田开始收割。
老爸下班的时候磨起了镰刀,跟老妈打起了草要子(用来捆稻谷的稻草绳),打好的草要子泡在水里。
选一个艳阳高照的天气,开始秋收。一镰刀一镰刀收割,一抱一抱累堆捆扎,一担一担肩挑到稻场。
运气好(是指天气好并且稻场有合适的空场),就可以直接铺开打场。否则捆子需要堆成堆,等待好天气和空场,中间如遇到下雨,还需盖上雨布。
打场是先将捆子打开均匀铺满道场,再由耕牛拉着石磙反复碾压,爸妈用羊叉(叉稻草的木叉)翻场、拢堆,扬场吹去稻杆等杂质,最后拢堆盖雨布。
打场完成整个秋收也基本完成,剩下就是晾晒。每天早上将谷堆推开,铺满稻场,用木耙子爬出均匀的纹路,到下午再换个方向耙一次纹路,晚上拢堆盖雨布。如此反复三五个好太阳,稻谷就晾晒完成。
晾晒完成的稻谷装麻袋,留下自己吃的部分,剩下的大部分都卖给粮库。
冬天吃的酱油拌饭都是当季新米,因为个体手工所限,虽然煮饭前经过择选,但经常还会吃到草籽儿,石子儿。儿时的我们会仔细品尝蒸孰草籽儿的味道,也会被硌到牙咯吱响的石子儿惹得嘻笑不已。
40年过去,能吃到自己亲手伺候生长的稻米,除了李子柒这样的地主,再也没有几个中国人了吧。
猪油
家里有了余粮,也就有了多出来的麦麸米糠。勤劳的老妈也就开始了养猪的历程。
老妈把猪仔的成活归结为运气,有时四个猪仔一个都不能存活,有时一个猪仔也活得很好。
我们不关心猪仔,我们只关心年底有猪肉吃。稍大一些被遣去喂猪,也会被猪伸出栅栏的长嘴长鼻,吓得后退几步。大概喂过猪,见过杀猪的人都当不了动物保护者吧。
年关将至,屠户们开始忙起来,我们在寒假里能跟着屠户看好几次杀猪。
自家的猪杀完,猪板油和猪花油跟猪肉一起堆在簸箕或大瓦盆里。等猪肉、猪骨、猪杂收拾完,老妈才开始炼猪油。
白色成块儿粉红的是猪板油,白色粉红网状的是猪花油。自家的猪板油和猪花油因为屠户们清理得干净,所以不用清洗。
老妈在院子里支起大柴灶,大砧板。猪板油和猪花油被切成了寸丁,分别堆在两个大瓦盆里。分多次下锅,先炒再慢慢熬制,直到猪油渣浮在一大锅猪油的油面上。
用大丝勺捞起油面的猪油渣,趁热撒上一把盐,在搪瓷大钵里颠簸均匀。偷偷拈一粒,放在齿间,轻轻一咬,又烫又香又咸。
熬制好的猪油倒进50公分高的圆瓦缸,就是全家一年的猪油用量。倒进去琥珀色的猪油,经过一晚变得如凝脂般白净润泽。用炒菜后带着热气的锅铲轻轻一戳,白润的猪油就滑进铲子。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动物油变成洪水猛兽,敢吃动物油的人也变成勇士。想来不过是物质丰盛的年代,吃的太多,吃的太好,挤走了动物油的存在价值。
酱油
那时候人们寒暄的日常用语里有一句是,孩子都会打酱油了,可见酱油的重要性。
酱油拌饭的年代,酱油是打的,带一个自家的玻璃瓶,可能是酒瓶,也可能是别的什么玻璃瓶到商店。
售货员用一个调子(长柄下面带一个圆柱容器的工具)在大木桶里一吊一吊吊出酱油,从漏斗灌满玻璃瓶。
直到有一天,家里来了一个会做酱油的亲戚,他没有用一粒黄豆,就做出了大桶大桶的酱油。从此以后,我们再也没有吃过酱油拌饭了。
亲爱的吃货们,在你们最早儿时记忆里的美食是什么?还能记起吗?
与李宗盛一起越过山丘
我看到一个音乐家对生活仍旧抱有那么细腻,几十年给我的感染力竟然从未改变。他的伟大不仅仅是作为一个伟大的音乐人,而是一个这样殿堂级的人物借助音乐这个渠道,默默抚慰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脆弱的心。这个人就是李宗盛。小李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同时又有那么一点烟火气。犹记得,各种新闻中经常说,但凡是弹吉他的音乐人,都特别想要一把李宗盛亲手制作的吉他,但是又不舍得弹,算是视作珍宝吧。这几次国内演唱会非常走心地做了四幕,“自己的专辑”“别人的词”、“给别人的歌”、“给自己的歌”。虽说他自己写的歌,就算给他连开几天的演唱会他也唱不完,但是用他自己的话来讲,自己就是这么无私,拿给别人唱真的会红。其实以前觉得自己完全不听李宗盛,但是这次演唱会真的让我一次次看到这才叫做全场大合唱的演唱会《我是一只小小鸟》、《领悟》、《鬼迷心窍》、《阴天》等等。
记得第一次想去了解李宗盛是因为那首《为你我受冷风吹》。听到这首歌的我当时正面对一个重大的人生抉择,旋律一走进心里,眼泪竟然不自觉就留下来。后来知道,李宗盛在95年前后与林忆莲的绯闻传得沸沸扬扬,在林忆莲在加拿大时,李宗盛想要去找她,但是她闭门不见,他在冷风中等了一夜,然后这首歌就这样诞生了。“有人问我是与非,说是与非,可是谁又真的关心谁”,不仅仅是我,更多是这新时代勤劳打拼的一个个小小的人物,面对生活的烦烦扰扰,仍还会对生活对未来抱有希望,觉得世上还是有温情围绕。李宗盛的歌曲给我我带来的回忆往昔温存的幸福,我不得不提到我最爱的一部电影《霸王别姬》,其中主题曲《当爱已成往事》。最爱那一句“纵然记忆抹不去爱与恨都还在心底”,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样做到像他自己说的,一辈子都在分析别人,写的歌也不像歌,旋律似乎也变得没那么重要了,竟然就像一碗鸡汤或者说将圆滑和世故巧妙融为一体的一位超越了音乐人本身,真正让我们看到一个音乐教父在面对生活,面对自己,面对别人,从不躲避,从不放弃的一辈子的心路历程。
作为“音乐教父”而为人熟知的李宗盛在年轻时并不是天才。他的家族平平凡凡,父亲开了煤气站,母亲是教师。小时候李宗盛的外表也很普通。当时,他是非常平凡或者平凡的人,但是没有人知道他的将来对音乐和新一代的年轻人有多大的影响。 李宗盛在14岁开始弹吉他,但是现在有有非常多的娱乐活动不同,吉他成为了他空闲的唯一娱乐活动。在那之后,他最喜欢向人们传达吉他是怎样改变了他的人生的。李宗盛从学校辍学后,他帮父母送煤气。白天去兼职各种工作,傍晚他开始弹吉他和写歌。这种周而复始的痛苦的日子,是李宗盛最终能成为音乐殿堂中,拥有最多细腻的人生感悟的人,他看到小人们看到的风景,同时也能通过他的音乐让人想起故乡的样子。 在《领悟》的制作中,李宗盛第一段婚姻刚结束,歌词是一个词一句,旋律是一升和一降,全都是他关于这个结婚的发自内心的话语,也在当时感染了一大票的听众与之共鸣。
这些年,李宗盛将自己的生活转移到北京和上海。写的歌和词也有很大程度上于以往有了很大的差别,岁月在他脸上印下深深的印记,白头发也丝毫不在乎他是不是这个时代的伟人无情改变了他的外貌。但是,从他的眼神里,能看到尽管已经六十多岁了,他仍旧没有停止解读生活,挖掘自己。于是,17年我们听到了《山丘》,这个小李是真的帮这个时代的年轻人,深深呼了一口气。一次次“喋喋不休”不仅仅是对命运的还手,也是对人生大胆的拼搏,终于我想说,李宗盛,你怎么可以这么懂这些年轻人。亲情、爱情、友情,多情人总是要为情字所累,往往越是这样,我们越是喜欢这样有温度,有才华,有光鲜,也有平凡的琐碎的人。他的歌没有什么刺激的节奏,单凭简单经典的旋律,给经历沧桑的人生总结的一句句温情的抚慰。
人生中虽然有很多需要紧急处理的东西,但是李宗盛非常知道,自己有必要调整自己的脚步。从他二十多岁开始写歌到现在,三十年来写了不止300首歌,不见得是多么高产的音乐人,我觉得人有多少才能和他在做什么样的工作没有多大的关系如同现在,李宗盛也有了自己的吉他工坊,一点点的自己的手艺已经被众多音乐人认同,当然,对于李宗盛来说,他更在乎的不是别人的认同,而是自己沉浸在这个事业中那种快乐和融入的感觉。可能就像他莫名爱上料理一样,做饭不一定仅仅是果腹,这个如同诗人一样的音乐教父,从料理中也领悟到了人生的哲理,说是如果在一起很痛苦,不如放对方去寻找新的生活。正如他与林忆莲离婚时,他对对方的祝福,也希望对方找到自己一直追寻的东西。
李宗盛的柔软,不仅仅是给了听众写了这么多柔软有感情,有信念,有态度的歌曲。他的歌娓娓道来,有时候带你离开世界的喧嚣,有时候鼓励你要翻越一个个山丘。人生虽然要面对各种各样的繁复,然而,对于我们来说,最难的便是站在别人的角度,看别人的生活,最后去理解所谓的真理。李宗盛真的是做到了,听他的歌,感受他传递给我的感受,我深深理解到不论年龄,不论经历,仍旧对生活有那么执着的热爱。他常常讲,不管以后有没有有人记得我,我积攒下来的歌也可以唱给自己听。做人最难的不就是能看清自己也看清这个世界吗,当我们觉得被现实打败,觉得自己再无法翻身,觉得这个周遭就连一点点的援手也不给的时候,要坚强。李宗盛告诉你,他的爱如潮水,他能领悟过往的全部,他能接受当爱已成往事,他能为爱不怕冷风水,他知道即便是一只小小鸟,虽然有一天会成为猎人的目标。
过去的事情终究会随着时间一点点消逝,时间最厉害的是,如果有它的存在,一切皆有可能,如果没有它的存在一切皆是虚无。对于我,这些年,李宗盛的歌,虽没有自己在唱,自己也没有经常在公众的面前过多消费自己。但是,他仍旧在自己的演唱会上调侃自己。这些歌,给别人唱都红了,老天看到了,于是有了今天的演唱会,还能让我有所得。感慨的是,有所得的真的不是只有这位音乐教父,是无数个日日夜夜在为生活,为梦想拼搏奋斗的一个个小人物,这世界每个人也有自己的软肋,也有自己无法割舍的青春过往,但是,每当我们听到李宗盛的歌,听到他里带给我们一次次的鼓励,对啊,说不定我们一生涓滴意念,侥幸汇成河。#不必在乎我是谁-李宗盛[音乐]# https://t.cn/R2WJpyF
我看到一个音乐家对生活仍旧抱有那么细腻,几十年给我的感染力竟然从未改变。他的伟大不仅仅是作为一个伟大的音乐人,而是一个这样殿堂级的人物借助音乐这个渠道,默默抚慰一代又一代的年轻人脆弱的心。这个人就是李宗盛。小李一直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同时又有那么一点烟火气。犹记得,各种新闻中经常说,但凡是弹吉他的音乐人,都特别想要一把李宗盛亲手制作的吉他,但是又不舍得弹,算是视作珍宝吧。这几次国内演唱会非常走心地做了四幕,“自己的专辑”“别人的词”、“给别人的歌”、“给自己的歌”。虽说他自己写的歌,就算给他连开几天的演唱会他也唱不完,但是用他自己的话来讲,自己就是这么无私,拿给别人唱真的会红。其实以前觉得自己完全不听李宗盛,但是这次演唱会真的让我一次次看到这才叫做全场大合唱的演唱会《我是一只小小鸟》、《领悟》、《鬼迷心窍》、《阴天》等等。
记得第一次想去了解李宗盛是因为那首《为你我受冷风吹》。听到这首歌的我当时正面对一个重大的人生抉择,旋律一走进心里,眼泪竟然不自觉就留下来。后来知道,李宗盛在95年前后与林忆莲的绯闻传得沸沸扬扬,在林忆莲在加拿大时,李宗盛想要去找她,但是她闭门不见,他在冷风中等了一夜,然后这首歌就这样诞生了。“有人问我是与非,说是与非,可是谁又真的关心谁”,不仅仅是我,更多是这新时代勤劳打拼的一个个小小的人物,面对生活的烦烦扰扰,仍还会对生活对未来抱有希望,觉得世上还是有温情围绕。李宗盛的歌曲给我我带来的回忆往昔温存的幸福,我不得不提到我最爱的一部电影《霸王别姬》,其中主题曲《当爱已成往事》。最爱那一句“纵然记忆抹不去爱与恨都还在心底”,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样做到像他自己说的,一辈子都在分析别人,写的歌也不像歌,旋律似乎也变得没那么重要了,竟然就像一碗鸡汤或者说将圆滑和世故巧妙融为一体的一位超越了音乐人本身,真正让我们看到一个音乐教父在面对生活,面对自己,面对别人,从不躲避,从不放弃的一辈子的心路历程。
作为“音乐教父”而为人熟知的李宗盛在年轻时并不是天才。他的家族平平凡凡,父亲开了煤气站,母亲是教师。小时候李宗盛的外表也很普通。当时,他是非常平凡或者平凡的人,但是没有人知道他的将来对音乐和新一代的年轻人有多大的影响。 李宗盛在14岁开始弹吉他,但是现在有有非常多的娱乐活动不同,吉他成为了他空闲的唯一娱乐活动。在那之后,他最喜欢向人们传达吉他是怎样改变了他的人生的。李宗盛从学校辍学后,他帮父母送煤气。白天去兼职各种工作,傍晚他开始弹吉他和写歌。这种周而复始的痛苦的日子,是李宗盛最终能成为音乐殿堂中,拥有最多细腻的人生感悟的人,他看到小人们看到的风景,同时也能通过他的音乐让人想起故乡的样子。 在《领悟》的制作中,李宗盛第一段婚姻刚结束,歌词是一个词一句,旋律是一升和一降,全都是他关于这个结婚的发自内心的话语,也在当时感染了一大票的听众与之共鸣。
这些年,李宗盛将自己的生活转移到北京和上海。写的歌和词也有很大程度上于以往有了很大的差别,岁月在他脸上印下深深的印记,白头发也丝毫不在乎他是不是这个时代的伟人无情改变了他的外貌。但是,从他的眼神里,能看到尽管已经六十多岁了,他仍旧没有停止解读生活,挖掘自己。于是,17年我们听到了《山丘》,这个小李是真的帮这个时代的年轻人,深深呼了一口气。一次次“喋喋不休”不仅仅是对命运的还手,也是对人生大胆的拼搏,终于我想说,李宗盛,你怎么可以这么懂这些年轻人。亲情、爱情、友情,多情人总是要为情字所累,往往越是这样,我们越是喜欢这样有温度,有才华,有光鲜,也有平凡的琐碎的人。他的歌没有什么刺激的节奏,单凭简单经典的旋律,给经历沧桑的人生总结的一句句温情的抚慰。
人生中虽然有很多需要紧急处理的东西,但是李宗盛非常知道,自己有必要调整自己的脚步。从他二十多岁开始写歌到现在,三十年来写了不止300首歌,不见得是多么高产的音乐人,我觉得人有多少才能和他在做什么样的工作没有多大的关系如同现在,李宗盛也有了自己的吉他工坊,一点点的自己的手艺已经被众多音乐人认同,当然,对于李宗盛来说,他更在乎的不是别人的认同,而是自己沉浸在这个事业中那种快乐和融入的感觉。可能就像他莫名爱上料理一样,做饭不一定仅仅是果腹,这个如同诗人一样的音乐教父,从料理中也领悟到了人生的哲理,说是如果在一起很痛苦,不如放对方去寻找新的生活。正如他与林忆莲离婚时,他对对方的祝福,也希望对方找到自己一直追寻的东西。
李宗盛的柔软,不仅仅是给了听众写了这么多柔软有感情,有信念,有态度的歌曲。他的歌娓娓道来,有时候带你离开世界的喧嚣,有时候鼓励你要翻越一个个山丘。人生虽然要面对各种各样的繁复,然而,对于我们来说,最难的便是站在别人的角度,看别人的生活,最后去理解所谓的真理。李宗盛真的是做到了,听他的歌,感受他传递给我的感受,我深深理解到不论年龄,不论经历,仍旧对生活有那么执着的热爱。他常常讲,不管以后有没有有人记得我,我积攒下来的歌也可以唱给自己听。做人最难的不就是能看清自己也看清这个世界吗,当我们觉得被现实打败,觉得自己再无法翻身,觉得这个周遭就连一点点的援手也不给的时候,要坚强。李宗盛告诉你,他的爱如潮水,他能领悟过往的全部,他能接受当爱已成往事,他能为爱不怕冷风水,他知道即便是一只小小鸟,虽然有一天会成为猎人的目标。
过去的事情终究会随着时间一点点消逝,时间最厉害的是,如果有它的存在,一切皆有可能,如果没有它的存在一切皆是虚无。对于我,这些年,李宗盛的歌,虽没有自己在唱,自己也没有经常在公众的面前过多消费自己。但是,他仍旧在自己的演唱会上调侃自己。这些歌,给别人唱都红了,老天看到了,于是有了今天的演唱会,还能让我有所得。感慨的是,有所得的真的不是只有这位音乐教父,是无数个日日夜夜在为生活,为梦想拼搏奋斗的一个个小人物,这世界每个人也有自己的软肋,也有自己无法割舍的青春过往,但是,每当我们听到李宗盛的歌,听到他里带给我们一次次的鼓励,对啊,说不定我们一生涓滴意念,侥幸汇成河。#不必在乎我是谁-李宗盛[音乐]# https://t.cn/R2WJpyF
#纹身##刺青##纹身图案##女纹身师##后肩纹身##猫头鹰纹身##欧美纹身##小清新纹身##大腿纹身##侧肋纹身##小臂纹身##大臂纹身#猫头鹰tattoo 智慧与耐力的象征 代表着幸福与吉祥。古希腊神话中有个智慧女神叫雅典娜,据说她的爱鸟就是猫头鹰。因此,古希腊人对猫头鹰非常崇拜,认为它是智慧的象征,在中国,也有一个猫头鹰的传说。相传,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美丽的少女爱上一位勤劳纯朴的青年,这青年的名字叫王刚。他们俩相亲相爱,过着美满幸福的生活。不想,当地一个恶霸垂涎少女动人的美貌,为得到少女,对王刚暗下毒手。一天,当王刚上山砍柴时,恶霸派人把王刚推下悬崖。少女闻讯,痛不欲生,日日守在王刚落崖处,嘴里不住地喊“王—刚—哥”。最后,少女也跳崖殉情。少女死后变成一只小猫头鹰。每当夜幕降临,她就在林间树上高鸣“王—刚—哥,不论是做为智慧女神的爱鸟,还是做为殉情的少女,这些动人的猫头鹰故事都只是传说,但这些传说确确实实体现了人们对猫头鹰的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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