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路况】截止9点我省高速公路定西、天水、平凉、庆阳、临夏、陇南部分路段小雪,其余路段天气阴或多云。受降雪及路面结冰影响,根据通行条件,辖区交警暂对G6新墩至王家山沿线各收费站入口往银川方向、刘寨柯收费站入口所有车辆,G30定西北至东岔、G22谗口至静宁、平凉西至太白、G75井坪至宕昌东、G7011天水镇至石峡、G85四十里铺至华亭南、G70凤口收费站、G8513华亭西至天水北、G69甜水堡至罗川古城、G1816三甲集至合作南、S34韩集收费站、S14陇西、首阳收费站、S25静宁南至南湖、S60老君坡收费站、S38王格尔塘、夏河、S11华亭北收费站入口实施临时交通管制。并在G75莲峰收费站主线对往武都方向、哈达铺收费站主线对往武都方向、宕昌东收费站对往临洮方向、G6新墩收费站主线对往银川方向、刘寨柯收费站主线对往兰州方向、G22会宁收费站主线对往宁夏方向、G30文峰收费站主线对往兰州方向的车辆采取分流措施;另外,G2012营双段大靖服务区附近,往武威方向发生交通事故,双向车辆暂需从寺滩收费站与大靖收费站进、出绕行,辖区交警在寺滩收费站主线对往武威方向、大靖收费站主线对往宁夏方向的车辆采取分流措施;G30永古段华藏寺服务区向西约10公里处,往武威方向发生交通事故,西行车辆暂需从天祝收费站驶出绕行至安门收费站驶入;G30古永段丰乐收费站向东约8公里处,往兰州方向发生交通事故,道路半幅通行。其余路段车流量适中,通行秩序良好。路网内施工路段及服务区油品供应情况详见:https://t.cn/A6ibJDon
#甘肃路网实时路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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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党总支开展春节慰问离退休老干部活动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表达支队党总支对离退休老干部们的关心和厚爱,根据州公安局党委统一安排,1月23日至25日,临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党总支书记、支队长惠小朋同志带领班子成员开展春节慰问离退休老干部活动。
在老干部家中,惠小朋同志和各位班子成员仔细询问老干部的身体和家庭生活情况,送上慰问信、慰问金和慰问品,听取他们对我州公安交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并代表支队党总支向他们致以节日的问候,祝愿他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支队领导在慰问中表示,离退休老同志们为临夏公安交管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贡献了青春和汗水,希望大家能够继续关心和支持支队的工作,为全州公安交管事业建言献策、发挥余热。老同志们对支队党总支的慰问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并表示会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交通管理工作的建设和发展,并祝愿全州交通管理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好的成绩,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2022年是我国踏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为表达支队党总支对离退休老干部们的关心和厚爱,根据州公安局党委统一安排,1月23日至25日,临夏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党总支书记、支队长惠小朋同志带领班子成员开展春节慰问离退休老干部活动。
在老干部家中,惠小朋同志和各位班子成员仔细询问老干部的身体和家庭生活情况,送上慰问信、慰问金和慰问品,听取他们对我州公安交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并代表支队党总支向他们致以节日的问候,祝愿他们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支队领导在慰问中表示,离退休老同志们为临夏公安交管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贡献了青春和汗水,希望大家能够继续关心和支持支队的工作,为全州公安交管事业建言献策、发挥余热。老同志们对支队党总支的慰问表示了衷心的感谢,并表示会一如既往的关心和支持交通管理工作的建设和发展,并祝愿全州交通管理工作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好的成绩,为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道路通行环境。
#限行#【山西省内限行汇总~】
【2021年7月1日起,非晋A号牌机动车高峰期可以走太原市滨河东、西路啦!】
一、调整原因:
近期,社会各界人士对“放宽外地车滨河东西路高峰期流量调控措施”提出了较多的建议和意见,经交警支队认真研究,并征求法制等部门意见,决定对滨河东西路涉及非晋A号牌机动车的流量调控措施进行调整。
二、调控路段:
滨河东路(胜利桥东的南匝道至祥云桥东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滨河西路(胜利桥西的南匝道至祥云桥西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三、调控时段:
2021年7月1日起,工作日7:00至9:00,17:30至19:3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调控方式:
1、按号牌尾号限行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2、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五、需要注意事项:
1、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2、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
3、非晋A号牌机动车初次违反本通告流量调控规定的,给予警告处罚一次。
【太原市:九院沙河南沿岸、虎峪河南沿岸、玉门河南沿岸及大王街进入滨河西路的机动车早高峰时段单双号限行】
2020年6月15日起,工作日7点至9点(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下路段单双号限行,单号单 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号牌尾号是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大(中)型客车、新能 源号牌车辆、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 、救护车 、清障车、工程抢险车除外。
1、九院沙河南沿岸(新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2、虎峪河南沿岸(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3、玉门河南沿岸(文兴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4、大王街(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太谷限行!】
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关于实行道路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区于2022年2月11日—2月12日将出现一次中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为减轻污染物累积、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保护公众健康,依据《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关于响应应急减排管控措施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我区范围实施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的交通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交通管制时间:
2022年2月11日0时起至2月12日24时止。
二、管制范围及路段:
北至金谷街(不包括金谷街)、南至康宁东街(包括康宁东街)、东至铭贤南路(包括铭贤南路)、西至金谷街(不包括金谷街)范围内的所有城区道路。
三、管制措施
(一)严格执行《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关于响应应急减排管控措施的通告》(太政通【2022】1号)关于移动源污染管控措施;
(二)临时交通管制期间,实行按尾号限行
2月11日限行尾号为2、4、6、8、0的车辆;
2月12日限行尾号为1、3、5、7、9的车辆;(车牌号尾数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号阿拉伯数字最后一位数为准)。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城市运行民生保障类和执行任务的电力、医疗、消防、运钞、公安、市政、环卫、公交、出租、邮政、应急、通讯维护等制式或标准化特种车辆。
望广大驾驶员及车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限行通告;对不听劝阻、违反限行规定出行的车辆驾驶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阳泉限行!】
关于启动全市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经会商分析研判,从今日起,阳泉市区域扩散条件持续转差,周边多个污染气团生成聚集,整体空气质量水平下降。根据省指挥部安排,全省“1+30”区域实施联防联控,长治、晋城、阳泉务必于今天启动应急管控措施。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2年2月6日24时起,全天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限行区域:
市区:桃北西街阳煤二桥以东、国道307复线以南、义白路以西、义泉街和桃南中、西街以北(包含上述道路)。
平定、盂县,郊区限行范围,由相关县区自行划定发布。
三、限行措施
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辆(含非本市车辆),实施尾号单双号限行管理。车牌尾号为单号的在单日通行,双号的在双日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具体为:
1、3、5、7、9:单日通行;
2、4、6、8、0:双日通行。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管理
1、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2、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邮政专用车、医疗废物转运车、物流配送专用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3、运输蔬菜、水果、肉蛋、活禽、水产等(绿色)临时通行车辆。
4、新能源汽车、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五、其他管理规定
办理临时通行证明的车辆,也要执行限行管理措施,对违反规定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平遥限行!】
平遥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交通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结合重污染天气预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县城区范围内实施交通管控措施,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月10日0时至2月12日24时,在惠济路(含)以西、艺苑街(含)以北、广通街以北(含)、文景大道(含)以东、108国道(不含)以南的县城区范围内对本地小型非新能源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行驶(1、3、5、7、9)、双日双号行驶(2、4、6、8、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的前一位数字为准。
注:不包含城市运行民生保障类和执行任务的电力、医疗、消防、运钞、公安、市政、环卫、公交、校车、出租、邮政、应急、通讯维护等制式或标准化特种车辆。
二、从2月10日0时起,以上禁行区域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中型货车上路行驶(含已办理《通行证》车辆)。停止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三、公务用车出行减少80%。
四、“冒黑烟”及排放不达标车辆一律禁行。
五、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在实行交通管制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祁县限行!】
祁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交通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重污染天气预测,决定实施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的交通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月11日0时至2月12日24时,在东环路以西(不含东环路),东夏线以北(不含东夏线),西外环以东(不含西外环),国道108线城区段以南(不含国道108线)的县城区范围内实行本地小型非新能源车辆单双号交通管控措施,允许车牌尾号单号单日行驶(1、3、5、7、9)、双号双日行驶(2、4、6、8、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含临时号牌)。
注:不包含城市运行民生保障类和执行任务的电力、医疗、消防、运钞、公安、市政、环卫、公交、校车、出租、邮政、应急、通讯维护等制式或标准化特种车辆。
二、“冒黑烟”及排放不达标车辆一律禁行。
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在实行交通管制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临汾限行!】
一、管制时间
2022年1月1日0时至2022年3月31日24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二、管制区域
市区规划区155km2范围,具体为东环国道108线(不含)以西;西环国道309线、省道232线(临夏线)、省道329线(临午线)重叠路段(不含)以东;北环国道309线(不含)以南;南环国道108线、南外环路(不含)以北。
三、管制规定
(一)交通管制期间,对进入管制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按车牌尾号限行,其中,
周一限行尾号为1、6的机动车,
周二限行尾号为2、7的机动车,
周三限行尾号为3、8的机动车,
周四限行尾号为4、9的机动车,
周五限行尾号为5、0的机动车,
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的前一位数字为准。
(二)外省、市及其他各县(市)机动车进入管制区域的,按照本通告规定执行。
(三)以下机动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晋L号牌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学校校车,通勤大型载客车;
2.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军车、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查车辆;
3.新鲜瓜果、蔬菜及鲜奶运输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新能源汽车(指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绿色车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车辆)。
(四)交通管制期间,市区公交车正常收费乘坐。
(五)交通管制期间,如有其他严于本通告限行管制要求的,按其他管制要求执行。
四、法律责任
交通管制期间,机动车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对违反道路限行交通管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1年7月1日起,非晋A号牌机动车高峰期可以走太原市滨河东、西路啦!】
一、调整原因:
近期,社会各界人士对“放宽外地车滨河东西路高峰期流量调控措施”提出了较多的建议和意见,经交警支队认真研究,并征求法制等部门意见,决定对滨河东西路涉及非晋A号牌机动车的流量调控措施进行调整。
二、调控路段:
滨河东路(胜利桥东的南匝道至祥云桥东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滨河西路(胜利桥西的南匝道至祥云桥西的北匝道段,不含上述匝道)。
三、调控时段:
2021年7月1日起,工作日7:00至9:00,17:30至19:30。周六、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调控方式:
1、按号牌尾号限行
★号牌尾号为1、6的机动车,周一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2、7的机动车,周二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3、8的机动车,周三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4、9的机动车,周四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5、0的机动车,周五禁止通行;
★号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号牌最后一位数字作为尾号。
2、大(中)型客车、新能源号牌车辆、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辆除外。
五、需要注意事项:
1、对违反本《通告》规定行驶的机动车,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2、未更换新能源号牌的新能源车辆等同于普通号牌车辆管理。
3、非晋A号牌机动车初次违反本通告流量调控规定的,给予警告处罚一次。
【太原市:九院沙河南沿岸、虎峪河南沿岸、玉门河南沿岸及大王街进入滨河西路的机动车早高峰时段单双号限行】
2020年6月15日起,工作日7点至9点(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下路段单双号限行,单号单 日通行、双号双日通行,号牌尾号是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大(中)型客车、新能 源号牌车辆、出租车及执行任务的警车、消防车 、救护车 、清障车、工程抢险车除外。
1、九院沙河南沿岸(新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2、虎峪河南沿岸(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3、玉门河南沿岸(文兴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4、大王街(晋祠路至滨河西路路段)
【太谷限行!】
晋中市公安局太谷分局关于实行道路临时交通管制的通告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我区于2022年2月11日—2月12日将出现一次中至重度污染天气过程,为减轻污染物累积、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保护公众健康,依据《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关于响应应急减排管控措施的通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我区范围实施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的交通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临时交通管制时间:
2022年2月11日0时起至2月12日24时止。
二、管制范围及路段:
北至金谷街(不包括金谷街)、南至康宁东街(包括康宁东街)、东至铭贤南路(包括铭贤南路)、西至金谷街(不包括金谷街)范围内的所有城区道路。
三、管制措施
(一)严格执行《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关于响应应急减排管控措施的通告》(太政通【2022】1号)关于移动源污染管控措施;
(二)临时交通管制期间,实行按尾号限行
2月11日限行尾号为2、4、6、8、0的车辆;
2月12日限行尾号为1、3、5、7、9的车辆;(车牌号尾数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号阿拉伯数字最后一位数为准)。
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城市运行民生保障类和执行任务的电力、医疗、消防、运钞、公安、市政、环卫、公交、出租、邮政、应急、通讯维护等制式或标准化特种车辆。
望广大驾驶员及车主积极配合,自觉遵守限行通告;对不听劝阻、违反限行规定出行的车辆驾驶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阳泉限行!】
关于启动全市机动车单双号限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相关部门:
经会商分析研判,从今日起,阳泉市区域扩散条件持续转差,周边多个污染气团生成聚集,整体空气质量水平下降。根据省指挥部安排,全省“1+30”区域实施联防联控,长治、晋城、阳泉务必于今天启动应急管控措施。阳泉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机动车(含临时号牌车辆)单双号限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限行时间:
2022年2月6日24时起,全天实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二、限行区域:
市区:桃北西街阳煤二桥以东、国道307复线以南、义白路以西、义泉街和桃南中、西街以北(包含上述道路)。
平定、盂县,郊区限行范围,由相关县区自行划定发布。
三、限行措施
进入限行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辆(含非本市车辆),实施尾号单双号限行管理。车牌尾号为单号的在单日通行,双号的在双日通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具体为:
1、3、5、7、9:单日通行;
2、4、6、8、0:双日通行。
四、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管理
1、执行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并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车辆和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2、公共汽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旅游客运车辆及大型客车、出租汽车、邮政专用车、医疗废物转运车、物流配送专用车、殡仪馆的殡葬车辆、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核定的单位班车(通勤班车)和学校校车。
3、运输蔬菜、水果、肉蛋、活禽、水产等(绿色)临时通行车辆。
4、新能源汽车、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五、其他管理规定
办理临时通行证明的车辆,也要执行限行管理措施,对违反规定的机动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理。
【平遥限行!】
平遥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交通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结合重污染天气预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在县城区范围内实施交通管控措施,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月10日0时至2月12日24时,在惠济路(含)以西、艺苑街(含)以北、广通街以北(含)、文景大道(含)以东、108国道(不含)以南的县城区范围内对本地小型非新能源车辆实行单双号限行,按车牌尾号实行单日单号行驶(1、3、5、7、9)、双日双号行驶(2、4、6、8、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的前一位数字为准。
注:不包含城市运行民生保障类和执行任务的电力、医疗、消防、运钞、公安、市政、环卫、公交、校车、出租、邮政、应急、通讯维护等制式或标准化特种车辆。
二、从2月10日0时起,以上禁行区域禁止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中型货车上路行驶(含已办理《通行证》车辆)。停止国二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的使用(清洁能源和紧急检修作业机械除外)。
三、公务用车出行减少80%。
四、“冒黑烟”及排放不达标车辆一律禁行。
五、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在实行交通管制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祁县限行!】
祁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交通管控措施的通告
为保证秋冬季环境空气质量,根据重污染天气预测,决定实施限制部分机动车行驶的交通管控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2月11日0时至2月12日24时,在东环路以西(不含东环路),东夏线以北(不含东夏线),西外环以东(不含西外环),国道108线城区段以南(不含国道108线)的县城区范围内实行本地小型非新能源车辆单双号交通管控措施,允许车牌尾号单号单日行驶(1、3、5、7、9)、双号双日行驶(2、4、6、8、0),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最后一位数字为准(含临时号牌)。
注:不包含城市运行民生保障类和执行任务的电力、医疗、消防、运钞、公安、市政、环卫、公交、校车、出租、邮政、应急、通讯维护等制式或标准化特种车辆。
二、“冒黑烟”及排放不达标车辆一律禁行。
三、未安装密闭装置易产生遗撒的煤炭、渣土、砂石料等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在实行交通管制期间,除执行本《通告》规定外,其他交通管理措施仍然有效。对违反规定行驶的机动车,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临汾限行!】
一、管制时间
2022年1月1日0时至2022年3月31日24时(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除外)。
二、管制区域
市区规划区155km2范围,具体为东环国道108线(不含)以西;西环国道309线、省道232线(临夏线)、省道329线(临午线)重叠路段(不含)以东;北环国道309线(不含)以南;南环国道108线、南外环路(不含)以北。
三、管制规定
(一)交通管制期间,对进入管制区域道路行驶的所有机动车按车牌尾号限行,其中,
周一限行尾号为1、6的机动车,
周二限行尾号为2、7的机动车,
周三限行尾号为3、8的机动车,
周四限行尾号为4、9的机动车,
周五限行尾号为5、0的机动车,
车牌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字母的前一位数字为准。
(二)外省、市及其他各县(市)机动车进入管制区域的,按照本通告规定执行。
(三)以下机动车辆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1.公共汽车,晋L号牌出租车,长途客运车(含旅游客车),邮政专用车,学校校车,通勤大型载客车;
2.执行任务的警用车、消防车、救护车、清障车、工程抢险车、军车、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查车辆;
3.新鲜瓜果、蔬菜及鲜奶运输车辆,环卫、园林、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殡葬专用车辆,新能源汽车(指悬挂新能源汽车专用号牌(绿色车牌)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汽车等车辆)。
(四)交通管制期间,市区公交车正常收费乘坐。
(五)交通管制期间,如有其他严于本通告限行管制要求的,按其他管制要求执行。
四、法律责任
交通管制期间,机动车驾驶人员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服从交警指挥。对违反道路限行交通管制的,公安机关将依法采取措施,造成不良后果和损失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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