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寻人!(附活动轨迹)】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2022年1月24日17时20分,集宁区疾控中心接到乌兰察布市疾控中心通知,获悉:1月15日,北京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李某清曾前往北京市朝阳区朝悦百惠四楼职工之家餐厅,集宁区居民岳某鹏、张某为该餐厅工作人员,该2人属时空伴随者,为尽快寻找岳某鹏、张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岳某鹏、张某的相关信息及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岳某鹏,男,已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张某,男,已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岳某鹏自述集宁区行程:
1月17日,13时30分从北京站乘坐K1177次列车(08车厢17号下铺)于21时52分到达集宁南站(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之后步行返回银海新苑家中无外出。
1月18日,自述在银海新苑家中无外出。
1月19日,上午行程记不清楚,下午前往银海新苑西门惠民园一楼超市购物(支付名称为:集宁区晶丰商贸批发部,支付时间为:15时55分)。
1月20日,上午10时左右乘坐出租车(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前往天赐商场购物,在商场一楼购买裤子(现金支付,店名不清),之后前往商场二楼闲逛,随后乘坐出租车(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返回银海新苑家中,无外出。
1月21日,自述在银海新苑家中无外出。
1月22日,上午行程记不清楚,下午步行前往银海新苑西门惠民园超市购物(支付名称:闫亚林,支付时间为:17时23分),之后在信誉水产超市购物(支付时间为:17时28分),随后返回银海新苑家中无外出。
1月23日,上午行程记不清楚,15时与母亲、孩子(孩子腹痛)步行前往新华街王建军西医诊所就诊,之后步行返回银海新苑家中无外出。
1月24日,全天无外出。
1月24日,18时30分岳某鹏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以上行程均为岳某鹏本人自述,1月24日18时30分,集宁区疾控中心对其居住环境进行消杀并采集环境样本26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8时40分,对岳某鹏进行新冠核酸双采双检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张某自述集宁区行程:
1月23日,11时16分从北京北站乘坐D1005次列车(04车06A号)于13时18分到达乌兰察布站(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下车后乘坐出租车(支付名称为:兰,支付时间为:14时06分,车牌号不详)途中搭载妻子前往旧区红楼新苑西门附近刘记家常菜饺子馆就餐(支付时间为:15时09分),之后步行返回新体路小学教师公寓家中;17时左右陪同妻子前往新体路小学附近发度空间理发店理发(到店时间、支付时间不详);19时左右前往新体路小学附近玻璃饺子骨头馆(东侧)就餐(同餐人员:刘某、李某兴,到店时间、支付时间不详),之后返回新体路小学教师公寓家中无外出。
1月24日,19时张某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以上行程均为张某本人自述,1月24日18时35分,集宁区疾控中心对其居住环境进行消杀并采集环境样本19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9时20分,对张某进行新冠核酸双采双检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上述时间段与岳某鹏、张某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集宁区疾控中心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备及咨询电话: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4-8186000
区疾控中心:
0474-8301938
桥西街道办事处:
13015021569
桥东街道办事处:
13204745052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
18648056772
新体路街道办事处:
15624663150
前进路街道办事处:
17604746013
虎山街道办事处:
13384745050
泉山街道办事处:
13947475598
常青街道办事处:
18247164154
马莲渠乡:
18347265700
白海子镇:
17747416966
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24日
【通辽市科尔沁区】
2022年1月23日,通辽市科尔沁区疾控中心接到上级疾控中心推送的密切接触者信息,经核实,该人于1月21日乘坐北京至通辽Z3655次列车第2车厢21:46分到达通辽站,前往科尔沁区德刚烧烤就餐(通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中心对面),23:04分微信结账,随后驾车返回开鲁县。现寻找该时段该同一时间段的列车同车厢人员和就餐人员。
请以上同时段人员看到通告后做到以下几点:
1.做好自我防护,立即向居住地社区申报个人信息,并由乡镇、街道推送至科尔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
2.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第一时间向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备,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在疾控工作人员与社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指导下到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如隐瞒不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科尔沁区疾控中心电话:0475-8210901
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电话:0475-2897222
科尔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24日 #内蒙古新闻# #巴彦淖尔身边事# #疫情#
2022年1月24日17时20分,集宁区疾控中心接到乌兰察布市疾控中心通知,获悉:1月15日,北京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李某清曾前往北京市朝阳区朝悦百惠四楼职工之家餐厅,集宁区居民岳某鹏、张某为该餐厅工作人员,该2人属时空伴随者,为尽快寻找岳某鹏、张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岳某鹏、张某的相关信息及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岳某鹏,男,已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张某,男,已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岳某鹏自述集宁区行程:
1月17日,13时30分从北京站乘坐K1177次列车(08车厢17号下铺)于21时52分到达集宁南站(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之后步行返回银海新苑家中无外出。
1月18日,自述在银海新苑家中无外出。
1月19日,上午行程记不清楚,下午前往银海新苑西门惠民园一楼超市购物(支付名称为:集宁区晶丰商贸批发部,支付时间为:15时55分)。
1月20日,上午10时左右乘坐出租车(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前往天赐商场购物,在商场一楼购买裤子(现金支付,店名不清),之后前往商场二楼闲逛,随后乘坐出租车(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返回银海新苑家中,无外出。
1月21日,自述在银海新苑家中无外出。
1月22日,上午行程记不清楚,下午步行前往银海新苑西门惠民园超市购物(支付名称:闫亚林,支付时间为:17时23分),之后在信誉水产超市购物(支付时间为:17时28分),随后返回银海新苑家中无外出。
1月23日,上午行程记不清楚,15时与母亲、孩子(孩子腹痛)步行前往新华街王建军西医诊所就诊,之后步行返回银海新苑家中无外出。
1月24日,全天无外出。
1月24日,18时30分岳某鹏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以上行程均为岳某鹏本人自述,1月24日18时30分,集宁区疾控中心对其居住环境进行消杀并采集环境样本26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8时40分,对岳某鹏进行新冠核酸双采双检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张某自述集宁区行程:
1月23日,11时16分从北京北站乘坐D1005次列车(04车06A号)于13时18分到达乌兰察布站(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下车后乘坐出租车(支付名称为:兰,支付时间为:14时06分,车牌号不详)途中搭载妻子前往旧区红楼新苑西门附近刘记家常菜饺子馆就餐(支付时间为:15时09分),之后步行返回新体路小学教师公寓家中;17时左右陪同妻子前往新体路小学附近发度空间理发店理发(到店时间、支付时间不详);19时左右前往新体路小学附近玻璃饺子骨头馆(东侧)就餐(同餐人员:刘某、李某兴,到店时间、支付时间不详),之后返回新体路小学教师公寓家中无外出。
1月24日,19时张某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以上行程均为张某本人自述,1月24日18时35分,集宁区疾控中心对其居住环境进行消杀并采集环境样本19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9时20分,对张某进行新冠核酸双采双检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上述时间段与岳某鹏、张某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集宁区疾控中心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备及咨询电话: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0474-8186000
区疾控中心:
0474-8301938
桥西街道办事处:
13015021569
桥东街道办事处:
13204745052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
18648056772
新体路街道办事处:
15624663150
前进路街道办事处:
17604746013
虎山街道办事处:
13384745050
泉山街道办事处:
13947475598
常青街道办事处:
18247164154
马莲渠乡:
18347265700
白海子镇:
17747416966
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24日
【通辽市科尔沁区】
2022年1月23日,通辽市科尔沁区疾控中心接到上级疾控中心推送的密切接触者信息,经核实,该人于1月21日乘坐北京至通辽Z3655次列车第2车厢21:46分到达通辽站,前往科尔沁区德刚烧烤就餐(通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中心对面),23:04分微信结账,随后驾车返回开鲁县。现寻找该时段该同一时间段的列车同车厢人员和就餐人员。
请以上同时段人员看到通告后做到以下几点:
1.做好自我防护,立即向居住地社区申报个人信息,并由乡镇、街道推送至科尔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
2.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第一时间向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备,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在疾控工作人员与社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指导下到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如隐瞒不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科尔沁区疾控中心电话:0475-8210901
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电话:0475-2897222
科尔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24日 #内蒙古新闻# #巴彦淖尔身边事# #疫情#
【#内蒙古两地紧急寻人#】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2022年1月24日17时20分,集宁区疾控中心接到乌兰察布市疾控中心通知,获悉:1月15日,北京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李某清曾前往北京市朝阳区朝悦百惠四楼职工之家餐厅,我区居民岳某鹏、张某为该餐厅工作人员,该2人属时空伴随者,为尽快寻找岳某鹏、张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岳某鹏、张某的相关信息及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岳某鹏,男,已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张某,男,已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岳某鹏自述集宁区行程:
1月17日,13时30分从北京站乘坐K1177次列车(08车厢17号下铺)于21时52分到达集宁南站(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之后步行返回银海新苑家中无外出。
1月18日,自述在银海新苑家中无外出。
1月19日,上午行程记不清楚,下午前往银海新苑西门惠民园一楼超市购物(支付名称为:集宁区晶丰商贸批发部,支付时间为:15时55分)。
1月20日,上午10时左右乘坐出租车(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前往天赐商场购物,在商场一楼购买裤子(现金支付,店名不清),之后前往商场二楼闲逛,随后乘坐出租车(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返回银海新苑家中,无外出。
1月21日,自述在银海新苑家中无外出。
1月22日,上午行程记不清楚,下午步行前往银海新苑西门惠民园超市购物(支付名称:闫亚林,支付时间为:17时23分),之后在信誉水产超市购物(支付时间为:17时28分),随后返回银海新苑家中无外出。
1月23日,上午行程记不清楚,15时与母亲、孩子(孩子腹痛)步行前往新华街王建军西医诊所就诊,之后步行返回银海新苑家中无外出。
1月24日,全天无外出。
1月24日,18时30分岳某鹏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以上行程均为岳某鹏本人自述,1月24日18时30分,集宁区疾控中心对其居住环境进行消杀并采集环境样本26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8时40分,对岳某鹏进行新冠核酸双采双检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张某自述集宁区行程:
1月23日,11时16分从北京北站乘坐D1005次列车(04车06A号)于13时18分到达乌兰察布站(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下车后乘坐出租车(支付名称为:兰,支付时间为:14时06分,车牌号不详)途中搭载妻子前往旧区红楼新苑西门附近刘记家常菜饺子馆就餐(支付时间为:15时09分),之后步行返回新体路小学教师公寓家中;17时左右陪同妻子前往新体路小学附近发度空间理发店理发(到店时间、支付时间不详);19时左右前往新体路小学附近玻璃饺子骨头馆(东侧)就餐(同餐人员:刘某、李某兴,到店时间、支付时间不详),之后返回新体路小学教师公寓家中无外出。
1月24日,19时张某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以上行程均为张某本人自述,1月24日18时35分,集宁区疾控中心对其居住环境进行消杀并采集环境样本19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9时20分,对张某进行新冠核酸双采双检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上述时间段与岳某鹏、张某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集宁区疾控中心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备及咨询电话: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4-8186000
区疾控中心:0474-8301938
桥西街道办事处:13015021569
桥东街道办事处:13204745052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18648056772
新体路街道办事处:15624663150
前进路街道办事处:17604746013
虎山街道办事处:13384745050
泉山街道办事处:13947475598
常青街道办事处:18247164154
马莲渠乡:18347265700
白海子镇:17747416966
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24日
通辽市科尔沁区
2022年1月23日,通辽市科尔沁区疾控中心接到上级疾控中心推送的密切接触者信息,经核实,该人于1月21日乘坐北京至通辽Z3655次列车第2车厢21:46分到达通辽站,前往科尔沁区德刚烧烤就餐(通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中心对面),23:04分微信结账,随后驾车返回开鲁县。现寻找该时段该同一时间段的列车同车厢人员和就餐人员。
请以上同时段人员看到通告后做到以下几点:
1.做好自我防护,立即向居住地社区申报个人信息,并由乡镇、街道推送至科尔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
2.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第一时间向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备,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在疾控工作人员与社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指导下到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如隐瞒不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科尔沁区疾控中心电话:0475-8210901
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电话:0475-2897222
科尔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24日
(中国集宁、科尔沁频道)
2022年1月24日17时20分,集宁区疾控中心接到乌兰察布市疾控中心通知,获悉:1月15日,北京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李某清曾前往北京市朝阳区朝悦百惠四楼职工之家餐厅,我区居民岳某鹏、张某为该餐厅工作人员,该2人属时空伴随者,为尽快寻找岳某鹏、张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岳某鹏、张某的相关信息及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岳某鹏,男,已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张某,男,已全程接种新冠疫苗。
岳某鹏自述集宁区行程:
1月17日,13时30分从北京站乘坐K1177次列车(08车厢17号下铺)于21时52分到达集宁南站(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之后步行返回银海新苑家中无外出。
1月18日,自述在银海新苑家中无外出。
1月19日,上午行程记不清楚,下午前往银海新苑西门惠民园一楼超市购物(支付名称为:集宁区晶丰商贸批发部,支付时间为:15时55分)。
1月20日,上午10时左右乘坐出租车(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前往天赐商场购物,在商场一楼购买裤子(现金支付,店名不清),之后前往商场二楼闲逛,随后乘坐出租车(支付方式为:现金支付)返回银海新苑家中,无外出。
1月21日,自述在银海新苑家中无外出。
1月22日,上午行程记不清楚,下午步行前往银海新苑西门惠民园超市购物(支付名称:闫亚林,支付时间为:17时23分),之后在信誉水产超市购物(支付时间为:17时28分),随后返回银海新苑家中无外出。
1月23日,上午行程记不清楚,15时与母亲、孩子(孩子腹痛)步行前往新华街王建军西医诊所就诊,之后步行返回银海新苑家中无外出。
1月24日,全天无外出。
1月24日,18时30分岳某鹏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以上行程均为岳某鹏本人自述,1月24日18时30分,集宁区疾控中心对其居住环境进行消杀并采集环境样本26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8时40分,对岳某鹏进行新冠核酸双采双检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张某自述集宁区行程:
1月23日,11时16分从北京北站乘坐D1005次列车(04车06A号)于13时18分到达乌兰察布站(持有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下车后乘坐出租车(支付名称为:兰,支付时间为:14时06分,车牌号不详)途中搭载妻子前往旧区红楼新苑西门附近刘记家常菜饺子馆就餐(支付时间为:15时09分),之后步行返回新体路小学教师公寓家中;17时左右陪同妻子前往新体路小学附近发度空间理发店理发(到店时间、支付时间不详);19时左右前往新体路小学附近玻璃饺子骨头馆(东侧)就餐(同餐人员:刘某、李某兴,到店时间、支付时间不详),之后返回新体路小学教师公寓家中无外出。
1月24日,19时张某被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以上行程均为张某本人自述,1月24日18时35分,集宁区疾控中心对其居住环境进行消杀并采集环境样本19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9时20分,对张某进行新冠核酸双采双检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上述时间段与岳某鹏、张某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集宁区疾控中心报告,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报备及咨询电话:
区疫情防控指挥部:0474-8186000
区疾控中心:0474-8301938
桥西街道办事处:13015021569
桥东街道办事处:13204745052
新华街街道办事处:18648056772
新体路街道办事处:15624663150
前进路街道办事处:17604746013
虎山街道办事处:13384745050
泉山街道办事处:13947475598
常青街道办事处:18247164154
马莲渠乡:18347265700
白海子镇:17747416966
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24日
通辽市科尔沁区
2022年1月23日,通辽市科尔沁区疾控中心接到上级疾控中心推送的密切接触者信息,经核实,该人于1月21日乘坐北京至通辽Z3655次列车第2车厢21:46分到达通辽站,前往科尔沁区德刚烧烤就餐(通辽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中心对面),23:04分微信结账,随后驾车返回开鲁县。现寻找该时段该同一时间段的列车同车厢人员和就餐人员。
请以上同时段人员看到通告后做到以下几点:
1.做好自我防护,立即向居住地社区申报个人信息,并由乡镇、街道推送至科尔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
2.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第一时间向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备,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在疾控工作人员与社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指导下到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3.如隐瞒不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科尔沁区疾控中心电话:0475-8210901
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电话:0475-2897222
科尔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2年1月24日
(中国集宁、科尔沁频道)
【沈阳疾控紧急健康提醒:双节期间非必要不离沈 有这些地区旅居史请立即报备】12月13日,天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12月9日境外输入新冠病毒无症状感染者呼吸道标本进行新冠病毒全基因组测序和序列分析,经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确认检出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B.1.1.529进化分支)。在津感染者系入境闭环管控人员,目前于定点医院隔离治疗。据悉,这是中国内地首次发现新冠病毒奥密克戎变异株。
12月14日下午广州市举行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广州发现首例境外输入奥密克戎阳性病例。11月27日从国外入境,集中隔离期间多次核酸检测均阴性。12月11日,解除隔离后乘飞机(CA1837)返回广州,闭环转运至越秀区家中居家隔离;12日,华乐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其例行采集核酸标本,13日凌晨通报结果初筛阳性,经市、区疾控中心重采样复核结果均为阳性。广州市疾控中心对该病例的鼻拭子进行新冠病毒全基因组测序和序列分析,经省市疾控中心复核,报国家疾控中心确认,检出新冠病毒为奥密克戎变异株。
12月15日上午,陕西省卫健委发布消息,12月14日0时—15日8时,新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例和无症状感染者1例,居住地点均在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长安大学本部家属院。确诊病例两人曾因发热到陕西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现3人均已确诊。
12月15日,经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省外来宿州一名人员核酸阳性,18时许经市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元旦、春节将至,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的风险,保护全市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确保平安过节,沈阳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1、双节期间非必要不离沈,非必要不要前往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地区。若必须前往需提前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工作单位报备,同时做好个人防护。近期有涉疫地旅居史的市民返沈后,请主动向社区报备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同时做好每日自主健康监测,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及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2、11月26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12月11日以来有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工作单位报备,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沈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
3、11月26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雁塔区、曲江新区除外)旅居史、12月11日以来有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除外)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工作单位报备,尽快到附近核酸采样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按要求进行14天健康监测;前往核酸采样的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保持一米距离,如实告知旅居史。
4、所有辽事通健康码“红码”和“黄码”人员、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应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相关管控措施,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省内外来(返)沈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鉴于当前疫情形势,请广大居民朋友出入公共场所坚持扫码,继续加强个人健康防护,坚持落实“三件套”: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在就医途中应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6、积极主动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对于保护易感人群、有效遏制疾病传播具有重要意义。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请3-11岁无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在监护人全程陪同的情况下,携带预防接种证和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60岁以上的老年朋友,尽早主动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早日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附:
一、陕西省西安市新增确诊病例行动轨迹如下:
确诊病例1刘某某:
12月3日7:00,乘地铁9号线从东三岔站-纺织城站,转乘1号线到五路口站,再转乘4号线至大雁塔站下车,步行前往女儿家中,未再外出。
12月4日14:00-17:00,与家人一行5人自驾车前往咸阳国际机场送外孙出国(西安-多伦多HU7975航班);期间活动轨迹涉及机场T3航站楼、航班值机区域、卫生间(值机区域附近最近的卫生间);17:00-19:20,自驾返回,在长安大学宾馆(舌上源)就餐,之后返回女儿家中,未再外出。
12月5日9:00,乘坐公交307(大雁塔站-东关站)回临潼家中,14:02乘地铁9号线从东三岔站-纺织城站,转乘1号线到五路口站,再转乘4号线至大雁塔站下车,后步行前往女儿家中,未再外出。
12月6日7:40,乘坐出租车(尾号30Q)前往交大一附院神经内科就诊;11:15,乘坐出租车(尾号86Y)返回女儿家中;13:30-16:30乘坐自驾车,到达长安大学渭水校区校医院做ct检查(未见异常),之后乘坐自驾车返回女儿家中,未再外出。
12月7日7:40,乘坐出租车(尾号486)前往交大一附院口腔科,9:10,乘坐出租车(尾号E0K)返回女儿家中,未再外出。
12月8日9:00,去育才路与翠华路口交叉处地下室西头菜市场购物,返回后,居家未再外出。
12月9日未外出。
12月10日9:00,去育才路与翠华路口交叉处地下室西头菜市场,之后未再外出。
12月11日-13日,居家未外出。
12月14日,乘自驾车前往省人民医院就诊,10:10-12:40,活动轨迹涉及发热门诊登记处,候诊区、诊室、发热门诊收费处、隔离三病室,后被隔离。
确诊病例2杨某:
12月4日,14:00-17:00,自驾车与病例1同车前往西安咸阳国际机场送站,活动轨迹涉及T3航站楼,T3航站楼正对面室外露天停车场,二楼候机大厅,值机柜台附近洗手间;17:00-18:00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2月5日,10:30-11:30,自驾车前往曲江池遗址公园,期间轨迹涉及曲江池遗址公园南面停车场、阅江楼东边洗手间;11:30,自驾离开曲江池遗址公园,与妻子在朱雀大街真爱中国餐厅就餐。14:30回家后未再外出。
12月6日,7:40,乘坐出租车(尾号30Q)与病例1刘某某前往交大一附院,8:00-11:15,活动轨迹涉及交大一附院门诊二楼神经内科、门诊一楼取药处;11:15,与病例1同乘出租车(尾号86Y)回家;13:30-16:30,自驾车前往长安大学渭水校区校医院,17:30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2月7日,7:40,乘坐出租车(尾号486)与病例1刘某某去交大一附院口腔科就诊,期间轨迹与病例1一致。17:30自驾前往长安大学渭水校区,19:00—22:30,轨迹涉及长安大学渭水校区北辰楼12楼会议室、北校区住宅楼等地。
12月8日,8:00,由长安大学渭水校区自驾车前往长安大学雁塔校区上班,17:00下班自驾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2月9日,9:00-21:30,从长安大学校本部南院出发至商洛市,期间活动轨迹涉及商州区北宽坪红色教育景点、棣花古镇棣花牛肉火锅、青山镇木耳基地、青山社区、商洛市森林人家农家乐。21:30,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2月10日,8:00步行前往长安大学雁塔校区上班,17:00下班自驾返回家中,未外出。
12月11日,15:00到18:00与病例3张某某在长安大学本部一楼会议室有接触。
12月12日,16:00,自驾前往李家村万达广场沃尔玛超市,逗留一个多小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2月13日,9:00-11:30,乘坐出租车(车牌号:)前往陕西高速集团大厦16层会议室参加会议,11:30前往真阿婆水饺购买水饺,14:00步行前往长安大学本部上班,17:30下班返回家中未外出。
12月14日,9:00自驾车载病例1前往省人民医院,本人未下车,12:30,送妻子到省人民医院给岳母送饭,本人未下车,后自驾返回家中直至被转运。
确诊病例3张某某:
12月2日,9:00-10:30,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开会。
12月3日,8:00-12:00,自驾前往长安大学渭水校区培训,22:00-次日02:00,前往凯德广场(二环南路西段64号)对面朋友家(万科新地城)聚会。
12月4日,10:50,前往中国银行西安翠华路支行办事,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
12月5日,8:00-8:30,育才路与翠华路口交叉处地下室西头菜市场买菜,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
12月6日,9:00-20:00,长安大学校本部行政办公四楼开招标会议。21:00-22:00,在西安万谛美途酒店就餐。
12月7日,在长安大学校本部工作,在办公室与病例2杨某有接触,回家后,未再外出。
12月8日,8:30樊记肉夹馍就餐,9:00步行至雁塔区住建局(雁塔区翠华路146号),10:40-12:00自驾车前往崇业路住宅区北院,12:00返回家中未外出。
12月9日,9:00-21:30从长安大学校本部南院出发至商洛市,期间活动轨迹涉及商州区北宽坪红色教育景点、棣花古镇棣花牛肉火锅、青山镇木耳基地、青山社区、商洛市森林人家农家乐。21:30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2月10日,10:00自驾前往崇业路住宅区北院;10:50返回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
12月11日,8:50-10:00乘朋友自驾车前往润泽审计公司;10:20-15:00活动轨迹涉及乐和公馆小区、子午路张记肉夹馍(后村店)、杨家麻辣粉肉夹馍等地;15:00-18:00期间在长安大学校本部1楼会议室开会,与病例2杨某有接触。
12月12日,8:00-8:30育才路与翠华路口交叉处地下室西头菜市场买菜;14:00-14:30育才路与翠华路口交叉处地下室西头菜市场门口买水果;15:27-18:00中海观园A区1号楼姐姐家。
12月13日,8:00-17:00长安大学本部北院上班,轨迹涉及本人办公室、住建办办公室、教学区等地。
12月14日,8:30-9:10在长安大学本部北院住建办办公室开会;11:00-12:00长安大学住宅楼1区1号楼周边看现场。
12月15日,凌晨0:00被隔离管控。
二、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新增确诊病例行动轨迹如下:
朱某,男,常住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开发区,在绍兴市上虞区云栖凤鸣建筑工地务工。12月11日乘G1866(02车02D)自绍兴东至宿州东,当日11时36分到达宿州东站,先后乘出租车、公交车、岳父电动车到达大营新村岳父母家中(自述全程佩戴口罩,到岳父母家后电话报备至村委会,与岳父、岳母、儿子同住,后无外出)。12月11-14日居家健康监测,12日首次核酸检测阴性,14日下午接大数据排查由村里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5日11时许复核阳性。
指尖沈阳、沈报全媒体记者 唐子匀
12月14日下午广州市举行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广州发现首例境外输入奥密克戎阳性病例。11月27日从国外入境,集中隔离期间多次核酸检测均阴性。12月11日,解除隔离后乘飞机(CA1837)返回广州,闭环转运至越秀区家中居家隔离;12日,华乐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其例行采集核酸标本,13日凌晨通报结果初筛阳性,经市、区疾控中心重采样复核结果均为阳性。广州市疾控中心对该病例的鼻拭子进行新冠病毒全基因组测序和序列分析,经省市疾控中心复核,报国家疾控中心确认,检出新冠病毒为奥密克戎变异株。
12月15日上午,陕西省卫健委发布消息,12月14日0时—15日8时,新增报告本土确诊病例2例和无症状感染者1例,居住地点均在西安市雁塔区长安中路长安大学本部家属院。确诊病例两人曾因发热到陕西省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现3人均已确诊。
12月15日,经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疾控中心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省外来宿州一名人员核酸阳性,18时许经市专家组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轻型)。
元旦、春节将至,为有效防范疫情传播的风险,保护全市人民的生命健康安全,确保平安过节,沈阳市疾控中心提醒广大市民朋友:
1、双节期间非必要不离沈,非必要不要前往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地区。若必须前往需提前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工作单位报备,同时做好个人防护。近期有涉疫地旅居史的市民返沈后,请主动向社区报备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核酸检测,同时做好每日自主健康监测,避免参加聚集性活动及前往人员密集场所。
2、11月26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曲江新区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12月11日以来有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工作单位报备,一律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隔离期限至来(返)沈后满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
3、11月26日以来有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雁塔区、曲江新区除外)旅居史、12月11日以来有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除外)旅居史的来(返)沈人员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工作单位报备,尽快到附近核酸采样点进行1次核酸检测,并按要求进行14天健康监测;前往核酸采样的过程中要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保持一米距离,如实告知旅居史。
4、所有辽事通健康码“红码”和“黄码”人员、与已公布的阳性感染者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应立即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屯)和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开展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相关管控措施,若因不报备、不执行有关防控措施,影响疫情防控工作,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省内外来(返)沈人员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鉴于当前疫情形势,请广大居民朋友出入公共场所坚持扫码,继续加强个人健康防护,坚持落实“三件套”: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在做好个人防护前提下,及时就近选择医疗机构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在就医途中应避免乘坐地铁、公交车等公共交通工具。
6、积极主动接种疫苗。接种疫苗是预防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措施,对于保护易感人群、有效遏制疾病传播具有重要意义。鉴于当前疫情形势严峻,请3-11岁无接种禁忌症的儿童(在监护人全程陪同的情况下,携带预防接种证和身份证或户口本)以及60岁以上的老年朋友,尽早主动到附近的疫苗接种点完成疫苗接种,早日构建全民免疫屏障。
附:
一、陕西省西安市新增确诊病例行动轨迹如下:
确诊病例1刘某某:
12月3日7:00,乘地铁9号线从东三岔站-纺织城站,转乘1号线到五路口站,再转乘4号线至大雁塔站下车,步行前往女儿家中,未再外出。
12月4日14:00-17:00,与家人一行5人自驾车前往咸阳国际机场送外孙出国(西安-多伦多HU7975航班);期间活动轨迹涉及机场T3航站楼、航班值机区域、卫生间(值机区域附近最近的卫生间);17:00-19:20,自驾返回,在长安大学宾馆(舌上源)就餐,之后返回女儿家中,未再外出。
12月5日9:00,乘坐公交307(大雁塔站-东关站)回临潼家中,14:02乘地铁9号线从东三岔站-纺织城站,转乘1号线到五路口站,再转乘4号线至大雁塔站下车,后步行前往女儿家中,未再外出。
12月6日7:40,乘坐出租车(尾号30Q)前往交大一附院神经内科就诊;11:15,乘坐出租车(尾号86Y)返回女儿家中;13:30-16:30乘坐自驾车,到达长安大学渭水校区校医院做ct检查(未见异常),之后乘坐自驾车返回女儿家中,未再外出。
12月7日7:40,乘坐出租车(尾号486)前往交大一附院口腔科,9:10,乘坐出租车(尾号E0K)返回女儿家中,未再外出。
12月8日9:00,去育才路与翠华路口交叉处地下室西头菜市场购物,返回后,居家未再外出。
12月9日未外出。
12月10日9:00,去育才路与翠华路口交叉处地下室西头菜市场,之后未再外出。
12月11日-13日,居家未外出。
12月14日,乘自驾车前往省人民医院就诊,10:10-12:40,活动轨迹涉及发热门诊登记处,候诊区、诊室、发热门诊收费处、隔离三病室,后被隔离。
确诊病例2杨某:
12月4日,14:00-17:00,自驾车与病例1同车前往西安咸阳国际机场送站,活动轨迹涉及T3航站楼,T3航站楼正对面室外露天停车场,二楼候机大厅,值机柜台附近洗手间;17:00-18:00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2月5日,10:30-11:30,自驾车前往曲江池遗址公园,期间轨迹涉及曲江池遗址公园南面停车场、阅江楼东边洗手间;11:30,自驾离开曲江池遗址公园,与妻子在朱雀大街真爱中国餐厅就餐。14:30回家后未再外出。
12月6日,7:40,乘坐出租车(尾号30Q)与病例1刘某某前往交大一附院,8:00-11:15,活动轨迹涉及交大一附院门诊二楼神经内科、门诊一楼取药处;11:15,与病例1同乘出租车(尾号86Y)回家;13:30-16:30,自驾车前往长安大学渭水校区校医院,17:30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2月7日,7:40,乘坐出租车(尾号486)与病例1刘某某去交大一附院口腔科就诊,期间轨迹与病例1一致。17:30自驾前往长安大学渭水校区,19:00—22:30,轨迹涉及长安大学渭水校区北辰楼12楼会议室、北校区住宅楼等地。
12月8日,8:00,由长安大学渭水校区自驾车前往长安大学雁塔校区上班,17:00下班自驾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2月9日,9:00-21:30,从长安大学校本部南院出发至商洛市,期间活动轨迹涉及商州区北宽坪红色教育景点、棣花古镇棣花牛肉火锅、青山镇木耳基地、青山社区、商洛市森林人家农家乐。21:30,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2月10日,8:00步行前往长安大学雁塔校区上班,17:00下班自驾返回家中,未外出。
12月11日,15:00到18:00与病例3张某某在长安大学本部一楼会议室有接触。
12月12日,16:00,自驾前往李家村万达广场沃尔玛超市,逗留一个多小时,返回家中后未外出。
12月13日,9:00-11:30,乘坐出租车(车牌号:)前往陕西高速集团大厦16层会议室参加会议,11:30前往真阿婆水饺购买水饺,14:00步行前往长安大学本部上班,17:30下班返回家中未外出。
12月14日,9:00自驾车载病例1前往省人民医院,本人未下车,12:30,送妻子到省人民医院给岳母送饭,本人未下车,后自驾返回家中直至被转运。
确诊病例3张某某:
12月2日,9:00-10:30,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开会。
12月3日,8:00-12:00,自驾前往长安大学渭水校区培训,22:00-次日02:00,前往凯德广场(二环南路西段64号)对面朋友家(万科新地城)聚会。
12月4日,10:50,前往中国银行西安翠华路支行办事,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
12月5日,8:00-8:30,育才路与翠华路口交叉处地下室西头菜市场买菜,其余时间居家未外出。
12月6日,9:00-20:00,长安大学校本部行政办公四楼开招标会议。21:00-22:00,在西安万谛美途酒店就餐。
12月7日,在长安大学校本部工作,在办公室与病例2杨某有接触,回家后,未再外出。
12月8日,8:30樊记肉夹馍就餐,9:00步行至雁塔区住建局(雁塔区翠华路146号),10:40-12:00自驾车前往崇业路住宅区北院,12:00返回家中未外出。
12月9日,9:00-21:30从长安大学校本部南院出发至商洛市,期间活动轨迹涉及商州区北宽坪红色教育景点、棣花古镇棣花牛肉火锅、青山镇木耳基地、青山社区、商洛市森林人家农家乐。21:30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2月10日,10:00自驾前往崇业路住宅区北院;10:50返回长安大学校本部北院教学区。
12月11日,8:50-10:00乘朋友自驾车前往润泽审计公司;10:20-15:00活动轨迹涉及乐和公馆小区、子午路张记肉夹馍(后村店)、杨家麻辣粉肉夹馍等地;15:00-18:00期间在长安大学校本部1楼会议室开会,与病例2杨某有接触。
12月12日,8:00-8:30育才路与翠华路口交叉处地下室西头菜市场买菜;14:00-14:30育才路与翠华路口交叉处地下室西头菜市场门口买水果;15:27-18:00中海观园A区1号楼姐姐家。
12月13日,8:00-17:00长安大学本部北院上班,轨迹涉及本人办公室、住建办办公室、教学区等地。
12月14日,8:30-9:10在长安大学本部北院住建办办公室开会;11:00-12:00长安大学住宅楼1区1号楼周边看现场。
12月15日,凌晨0:00被隔离管控。
二、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新增确诊病例行动轨迹如下:
朱某,男,常住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开发区,在绍兴市上虞区云栖凤鸣建筑工地务工。12月11日乘G1866(02车02D)自绍兴东至宿州东,当日11时36分到达宿州东站,先后乘出租车、公交车、岳父电动车到达大营新村岳父母家中(自述全程佩戴口罩,到岳父母家后电话报备至村委会,与岳父、岳母、儿子同住,后无外出)。12月11-14日居家健康监测,12日首次核酸检测阴性,14日下午接大数据排查由村里转运至集中隔离点,15日11时许复核阳性。
指尖沈阳、沈报全媒体记者 唐子匀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