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穿山甲目前没有功能性灭绝#这个事儿,还有个问题请大家注意:
某发会多年来一直在推动海关缴获的马来穿山甲放归中国的野外。他们一方面在为野放造势,一方面还做了一些现实的布局,例如向广西林草局施压要求野放,还声称在广东成立了一个所谓“康复野化中心”。
这个事儿真要做成了,可能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宣布本土穿山甲功能性灭绝,又试图野放外来穿山甲,这样的腾笼换鸟之举,并不能将唤起的关注引导到中华穿山甲身上,反而可能消耗本来就不多的关注和保护资源,导致我们的中华穿山甲错失最后的保护时机。
外来的马来穿山甲能不能放,这首先是一个科学问题。
▐ 马来甲在中国分布极狭窄
要讨论马来穿山甲在中国能否野放,得先理清中国的穿山甲分布。分布问题需要用经过同行评议的数据来证明,不能随手画一个圈说哪里有就是有。
什么样的数据是能够通过同行评议的数据?举个例子:某保护工作者,在云南边境某地走访,听老乡说他们抓到过一种耳朵小小的喜欢上树的穿山甲,据此判定当地有马来穿山甲,这就肯定无法通过同行评议。这种情况顶多只能算疑似。为了证明或证伪这个疑似,研究者需要在当地的野生生境中寻找穿山甲,如果确实找到了,就可以鉴定物种、测量数据,并公开发表。学界会据其证据强度而选择接受与否。
确认马来穿山甲在中国的分布就经历了这样的过程。2002年,华南师范大学的吴诗宝团队在整理昆明动物研究所标本馆的穿山甲标本时,发现其中一件穿山甲皮与中华穿山甲显著不同。这张皮是1959年的研究团队从西双版纳买来的。经鉴定,这张皮属于马来穿山甲。那么,他们是否就据此论断西双版纳有马来穿山甲呢?并没有,也不能。因为“从猎人手中买到某种动物”这样的证据,只出现一次强度远远不够。猎人也可能是从别人手上获取的呀。
巧的是,2003年昆明动物所在云南西南部靠近中缅边界的区域采集到了5个活体马来穿山甲。经鉴定,它们与中华穿山甲显著不同,但身体特征与典型的马来穿山甲也有一些差异。最终数据发表成论文,为学界接受[1]。这个发现,被当作是马来穿山甲存在于中国的第一次确证。而在其他地区,都没有这样的马来穿山甲存在的报告。
如果各种物种的分布我们都需要一篇篇论文的查,那当然是很累又很麻烦。好在我们有一个很好用的工具:IUCN红色名录。编撰名录的专家,已经帮我们把查询文献确认分布边界的事儿给做了,所以我们可以直接查询名录来参考边界。
IUCN红色名录采信的马来穿山甲的分布情况如图1,中华穿山甲的分布如图2。
可见穿山甲在中国仅分布于云南省西南部[2]。结合IUCN红色名录提供的中华穿山甲分布情况,亦可见在云南的三个陆上邻国中,越南、老挝北部仅有中华穿山甲,没有马来穿山甲;马来穿山甲仅分布于缅甸北部[2、3]。由此图还可以引出一个推论:马来穿山甲不可能从越南北方扩散进广西和广东。
将马来穿山甲野放到并非原产的区域,实际上是引入了新的外来物种——引入外来物种应该慎之又慎,这是学界的共识。如果要在中国野放马来穿山甲,那应当在马来穿山甲的原产区域——也就是云南省西南部——划定一片保护区实施野放工作。
然而,划定了这样一片保护区,解决了当地的盗猎问题,什么样的马来穿山甲都能放到那里去吗?答案也是否定的。
▐ 三种不可野放
野化放归是一个科学的工作:它不能带来新的问题,也应当尽可能的保证野放个体的存活率和生活质量。在这样一个大前提下,有三种不可野放马来穿山甲的情况。
第一种不可野放,是没有做来源鉴定。
马来穿山甲分布极广,其分布区域至少就能分成两个区块:东南亚的中南半岛部分和东南亚的海岛部分。目前,尚没有科学家做马来穿山甲的亚种分化研究,但鉴于岛屿带来的地理隔离是新亚种产生的重要因素,这两个区块上的马来穿山甲很可能已经产生了亚种分化,甚至有可能分化成了不止一个亚种。吴诗宝团队就曾发现,从云南西南部采集的马来穿山甲在某些参数上和其他地区的不太一样[1]。
通过非法贸易渠道进入中国的马来穿山甲,即有来自中南半岛的,也有来自苏门答腊、爪哇等海岛区域的,如果我们不做区分,全部野放到云南西南部,就有可能污染当地的马来穿山甲的基因库。在保护生物学当中,保护的基本单位是种群,而不仅仅是物种。在原有种群尚且存在的情况下,我们不应给它们“换血”,否则也会影响马来穿山甲的多样性。
举一个极端的例子:中国各地都有野放大鲵的情况。随着科学的进步,科学家发现大鲵其实不是一个物种,而是至少5个物种。但曾经野放的都是养殖大鲵,和野放区域内原产的很可能不是同一个物种。这就到导致了野生大鲵种群中出现了基因污染,造成了多样性显著下降。
第二种不可野放,是未做隔离检疫。
和我们人类一样,动物当中也有传染病,但动物不会开医院,处理不了传染病。如果经非法渠道引入中国的马来穿山甲身上带有某种中国没有的病原体,我们又把它释放到了野外,那就相当于打开了一个潘多拉魔盒,受灾的可能不止有穿山甲,还可能会传播给别的动物,甚至人类。
基于这个原因,国家林草局在2016年发布的《陆生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管理办法》中强调,制定放归野外方案时,要考虑疫病风险。
第三种不可野放,是未经过康复救助和野化训练。放生,绝对不能放死,这样就违背了放的初衷。
经非法渠道进入中国的活体穿山甲,大多经历了长时间的运输。甚至有的违法者为了增重,会往穿山甲的上、下消化道内灌注增重物。这都会导致穿山甲的身体受损。因此,在野放之前,必须给它们养好身体。
另外,穿山甲还有一个特殊的问题:它们的领域性很强,对环境的要求很高,如果强行放入新的环境,很有可能会死掉。曾有国外科学家研究过南非穿山甲,发现将其带离家域较近的一段距离后,它们的运动量会显著增加,似乎是要不管不顾的赶紧回家;而将它们带到较远区域释放之后,其死亡率显著提升。类似的情况,在亚洲穿山甲的身上也可能存在[4]。
这种情况在跨越千山万水来到中国的外来马来穿山甲身上可能会更加严重:曾有科学家调查了90年代起就随意放生马来穿山甲的几个区域,发现无一建立了野外种群[4],这说明这些可怜的家伙即使回到了野外没有死,也都处于苟活的状态。因此,我们不能看着放生的马来穿山甲在野外活了几天,就认为野放没有问题了。
所以,在野放来的马来穿山甲之前,应当确认它们的身体状况足够良好,并进行一些野化训练,甚至辅以一些软放归的技术,让它们足够适应了保护地的环境再彻底野放。
▐ 中国穿山甲的保护重点依旧是中华甲
中国有三种穿山甲:中华穿山甲、马来穿山甲和印度穿山甲。
中国的印度穿山甲分布记录一直有争议。即使真的有,也比马来穿山甲更罕见,分布地区更狭小、偏远。中国的马来穿山甲仅分布于云南省西南部,那一点点地方,和马来穿山甲在全世界的分布范围比,或者和中华穿山甲的分布范围比,都可以忽略不计。
中华穿山甲的生存状况远没有某会说的那么不可救药,远没有到无法拯救的地步。但它们也处于生存或灭亡的紧要关头,保护工作进一步,就有能保下来;退一步,我们真可能要和它们说再见。而马来穿山甲的现状,远没有中华穿山甲那么危急,在国外,有好几个国家、组织在做马来穿山甲的保护。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中国应当把中华穿山甲保护的重要性放在别的穿山甲之上。
正在看这篇文章的你,请告诉你的朋友:
1 大陆的中华穿山甲没有灭绝!
2 它们需要我们的拯救,就是现在。
参考文献:
1 吴诗宝,王应祥,冯庆;中国兽类一新纪录——爪哇穿山甲[J];动物分类学报;2005年02期。
2 Challender, D., Nguyen Van, T., Shepherd, C., Krishnasamy, K., Wang, A., Lee, B., Panjang, E., Fletcher, L., Heng, S., Seah Han Ming, J., Olsson, A., Nguyen The Truong, A., Nguyen Van, Q. & Chung, Y. 2014. Manis javanica. The IUCN Red List of Threatened Species 2014: e.T12763A45222303.
3 Challender, D., Baillie, J., Ades, G., Kaspal, P., Chan, B., Khatiwada, A., Xu, L., Chin, S., KC, R., Nash, H. & Hsieh, H. 2014. Manis pentadactyla. The IUCN Red List of Threatened Species 2014: e.T12764A45222544.
4 吴诗宝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穿山甲保护生物学研究。
某发会多年来一直在推动海关缴获的马来穿山甲放归中国的野外。他们一方面在为野放造势,一方面还做了一些现实的布局,例如向广西林草局施压要求野放,还声称在广东成立了一个所谓“康复野化中心”。
这个事儿真要做成了,可能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宣布本土穿山甲功能性灭绝,又试图野放外来穿山甲,这样的腾笼换鸟之举,并不能将唤起的关注引导到中华穿山甲身上,反而可能消耗本来就不多的关注和保护资源,导致我们的中华穿山甲错失最后的保护时机。
外来的马来穿山甲能不能放,这首先是一个科学问题。
▐ 马来甲在中国分布极狭窄
要讨论马来穿山甲在中国能否野放,得先理清中国的穿山甲分布。分布问题需要用经过同行评议的数据来证明,不能随手画一个圈说哪里有就是有。
什么样的数据是能够通过同行评议的数据?举个例子:某保护工作者,在云南边境某地走访,听老乡说他们抓到过一种耳朵小小的喜欢上树的穿山甲,据此判定当地有马来穿山甲,这就肯定无法通过同行评议。这种情况顶多只能算疑似。为了证明或证伪这个疑似,研究者需要在当地的野生生境中寻找穿山甲,如果确实找到了,就可以鉴定物种、测量数据,并公开发表。学界会据其证据强度而选择接受与否。
确认马来穿山甲在中国的分布就经历了这样的过程。2002年,华南师范大学的吴诗宝团队在整理昆明动物研究所标本馆的穿山甲标本时,发现其中一件穿山甲皮与中华穿山甲显著不同。这张皮是1959年的研究团队从西双版纳买来的。经鉴定,这张皮属于马来穿山甲。那么,他们是否就据此论断西双版纳有马来穿山甲呢?并没有,也不能。因为“从猎人手中买到某种动物”这样的证据,只出现一次强度远远不够。猎人也可能是从别人手上获取的呀。
巧的是,2003年昆明动物所在云南西南部靠近中缅边界的区域采集到了5个活体马来穿山甲。经鉴定,它们与中华穿山甲显著不同,但身体特征与典型的马来穿山甲也有一些差异。最终数据发表成论文,为学界接受[1]。这个发现,被当作是马来穿山甲存在于中国的第一次确证。而在其他地区,都没有这样的马来穿山甲存在的报告。
如果各种物种的分布我们都需要一篇篇论文的查,那当然是很累又很麻烦。好在我们有一个很好用的工具:IUCN红色名录。编撰名录的专家,已经帮我们把查询文献确认分布边界的事儿给做了,所以我们可以直接查询名录来参考边界。
IUCN红色名录采信的马来穿山甲的分布情况如图1,中华穿山甲的分布如图2。
可见穿山甲在中国仅分布于云南省西南部[2]。结合IUCN红色名录提供的中华穿山甲分布情况,亦可见在云南的三个陆上邻国中,越南、老挝北部仅有中华穿山甲,没有马来穿山甲;马来穿山甲仅分布于缅甸北部[2、3]。由此图还可以引出一个推论:马来穿山甲不可能从越南北方扩散进广西和广东。
将马来穿山甲野放到并非原产的区域,实际上是引入了新的外来物种——引入外来物种应该慎之又慎,这是学界的共识。如果要在中国野放马来穿山甲,那应当在马来穿山甲的原产区域——也就是云南省西南部——划定一片保护区实施野放工作。
然而,划定了这样一片保护区,解决了当地的盗猎问题,什么样的马来穿山甲都能放到那里去吗?答案也是否定的。
▐ 三种不可野放
野化放归是一个科学的工作:它不能带来新的问题,也应当尽可能的保证野放个体的存活率和生活质量。在这样一个大前提下,有三种不可野放马来穿山甲的情况。
第一种不可野放,是没有做来源鉴定。
马来穿山甲分布极广,其分布区域至少就能分成两个区块:东南亚的中南半岛部分和东南亚的海岛部分。目前,尚没有科学家做马来穿山甲的亚种分化研究,但鉴于岛屿带来的地理隔离是新亚种产生的重要因素,这两个区块上的马来穿山甲很可能已经产生了亚种分化,甚至有可能分化成了不止一个亚种。吴诗宝团队就曾发现,从云南西南部采集的马来穿山甲在某些参数上和其他地区的不太一样[1]。
通过非法贸易渠道进入中国的马来穿山甲,即有来自中南半岛的,也有来自苏门答腊、爪哇等海岛区域的,如果我们不做区分,全部野放到云南西南部,就有可能污染当地的马来穿山甲的基因库。在保护生物学当中,保护的基本单位是种群,而不仅仅是物种。在原有种群尚且存在的情况下,我们不应给它们“换血”,否则也会影响马来穿山甲的多样性。
举一个极端的例子:中国各地都有野放大鲵的情况。随着科学的进步,科学家发现大鲵其实不是一个物种,而是至少5个物种。但曾经野放的都是养殖大鲵,和野放区域内原产的很可能不是同一个物种。这就到导致了野生大鲵种群中出现了基因污染,造成了多样性显著下降。
第二种不可野放,是未做隔离检疫。
和我们人类一样,动物当中也有传染病,但动物不会开医院,处理不了传染病。如果经非法渠道引入中国的马来穿山甲身上带有某种中国没有的病原体,我们又把它释放到了野外,那就相当于打开了一个潘多拉魔盒,受灾的可能不止有穿山甲,还可能会传播给别的动物,甚至人类。
基于这个原因,国家林草局在2016年发布的《陆生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管理办法》中强调,制定放归野外方案时,要考虑疫病风险。
第三种不可野放,是未经过康复救助和野化训练。放生,绝对不能放死,这样就违背了放的初衷。
经非法渠道进入中国的活体穿山甲,大多经历了长时间的运输。甚至有的违法者为了增重,会往穿山甲的上、下消化道内灌注增重物。这都会导致穿山甲的身体受损。因此,在野放之前,必须给它们养好身体。
另外,穿山甲还有一个特殊的问题:它们的领域性很强,对环境的要求很高,如果强行放入新的环境,很有可能会死掉。曾有国外科学家研究过南非穿山甲,发现将其带离家域较近的一段距离后,它们的运动量会显著增加,似乎是要不管不顾的赶紧回家;而将它们带到较远区域释放之后,其死亡率显著提升。类似的情况,在亚洲穿山甲的身上也可能存在[4]。
这种情况在跨越千山万水来到中国的外来马来穿山甲身上可能会更加严重:曾有科学家调查了90年代起就随意放生马来穿山甲的几个区域,发现无一建立了野外种群[4],这说明这些可怜的家伙即使回到了野外没有死,也都处于苟活的状态。因此,我们不能看着放生的马来穿山甲在野外活了几天,就认为野放没有问题了。
所以,在野放来的马来穿山甲之前,应当确认它们的身体状况足够良好,并进行一些野化训练,甚至辅以一些软放归的技术,让它们足够适应了保护地的环境再彻底野放。
▐ 中国穿山甲的保护重点依旧是中华甲
中国有三种穿山甲:中华穿山甲、马来穿山甲和印度穿山甲。
中国的印度穿山甲分布记录一直有争议。即使真的有,也比马来穿山甲更罕见,分布地区更狭小、偏远。中国的马来穿山甲仅分布于云南省西南部,那一点点地方,和马来穿山甲在全世界的分布范围比,或者和中华穿山甲的分布范围比,都可以忽略不计。
中华穿山甲的生存状况远没有某会说的那么不可救药,远没有到无法拯救的地步。但它们也处于生存或灭亡的紧要关头,保护工作进一步,就有能保下来;退一步,我们真可能要和它们说再见。而马来穿山甲的现状,远没有中华穿山甲那么危急,在国外,有好几个国家、组织在做马来穿山甲的保护。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中国应当把中华穿山甲保护的重要性放在别的穿山甲之上。
正在看这篇文章的你,请告诉你的朋友:
1 大陆的中华穿山甲没有灭绝!
2 它们需要我们的拯救,就是现在。
参考文献:
1 吴诗宝,王应祥,冯庆;中国兽类一新纪录——爪哇穿山甲[J];动物分类学报;2005年02期。
2 Challender, D., Nguyen Van, T., Shepherd, C., Krishnasamy, K., Wang, A., Lee, B., Panjang, E., Fletcher, L., Heng, S., Seah Han Ming, J., Olsson, A., Nguyen The Truong, A., Nguyen Van, Q. & Chung, Y. 2014. Manis javanica. The IUCN Red List of Threatened Species 2014: e.T12763A45222303.
3 Challender, D., Baillie, J., Ades, G., Kaspal, P., Chan, B., Khatiwada, A., Xu, L., Chin, S., KC, R., Nash, H. & Hsieh, H. 2014. Manis pentadactyla. The IUCN Red List of Threatened Species 2014: e.T12764A45222544.
4 吴诗宝博士学位论文:中国穿山甲保护生物学研究。
襄公·襄公二十七年原文 原文
【经】
二十有七年春,齐侯使庆封来聘。
夏,叔孙豹会晋赵武、楚屈建、蔡公孙归生、卫石恶、陈孔奂、郑良霄、许人、曹人于宋。
卫杀其大夫甯喜。
卫侯之弟鱄出奔晋。
秋七月辛巳,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
冬十有二月乙卯朔,日有食之。
【传】
二十七年春,胥梁带使诸丧邑者具车徒以受地,必周。使乌馀具车徒以受封,乌馀以其众出。使诸侯伪效乌馀之封者,而遂执之,尽获之。皆取其邑而归诸侯,诸侯是以睦于晋。
齐庆封来聘,其车美。孟孙谓叔孙曰:“庆季之车,不亦美乎?”叔孙曰:“豹闻之: ‘服美不称,必以恶终。’美车何为?”叔孙与庆封食,不敬。为赋《相鼠》,亦不知也。
卫甯喜专,公患之。公孙免馀请杀之。公曰:“微甯子,不及此,吾与之言矣。事未可知,祇成恶名,止也。”对曰:“臣杀之,君勿与知。”乃与公孙无地、公孙臣谋,使攻甯氏。弗克,皆死。公曰:“臣也无罪,父子死余矣。”夏,免馀复攻甯氏,杀甯喜及右宰穀,尸诸朝。石恶将会宋之盟,受命而出。衣其尸,枕之股而哭之。欲敛以亡,惧不免,且曰:“受命矣。”乃行。
子鲜曰:“逐我者出,纳我者死,赏罚无章,何以沮劝?君失其信,而国无刑,不亦难乎!且 [插图]实使之。”遂出奔晋。公使止之,不可。及河,又使止之。止使者而盟于河。托于木门,不乡卫国而坐。木门大夫劝之仕。不可。曰:“仕而废其事,罪也。从之,昭吾所以出也。将谁愬乎?吾不可以立于人之朝矣。”终身不仕。公丧之,如税服,终身。
公与免馀邑六十,辞曰:“唯卿备百邑,臣六十矣,下有上禄,乱也。臣弗敢闻。且甯子唯多邑,故死。臣惧死之速及也。”公固与之,受其半。以为少师。公使为卿,辞曰:“大叔仪不贰,能赞大事。君其命之!”乃使文子为卿。
宋向戌善于赵文子,又善于令尹子木,欲弭诸侯之兵以为名。如晋,告赵孟。赵孟谋于诸大夫。韩宣子曰:“兵,民之残也,财用之蠹,小国之大菑也。将或弭之,虽曰不可,必将许之。弗许,楚将许之,以召诸侯,则我失为盟主矣。”晋人许之。如楚,楚亦许之。如齐,齐人难之。陈文子曰:“晋、楚许之,我焉得已。且人曰‘弭兵’,而我弗许,则固携吾民矣!将焉用之?”齐人许之。告于秦,秦亦许之。皆告于小国,为会于宋。
五月甲辰,晋赵武至于宋。丙午,郑良霄至。六月丁未朔,宋人享赵文子,叔向为介。司马置折俎,礼也。仲尼使举是礼也,以为多文辞。戊申,叔孙豹、齐庆封、陈须无、卫石恶至。甲寅,晋荀盈从赵武至。丙辰,邾悼公至。壬戌,楚公子黑肱先至,成言于晋。丁卯,宋向戌如陈,从子木成言于楚。戊辰,滕成公至。子木谓向戌:“请晋、楚之从,交相见也。”庚午,向戌复于赵孟。赵孟曰:“晋、楚、齐、秦,匹也。晋之不能于齐,犹楚之不能于秦也。楚君若能使秦君辱于敝邑,寡君敢不固请于齐。”壬申,左师复言于子木。子木使驲谒诸王。王曰:“释齐、秦,他国请相见也。”秋七月戊寅,左师至。是夜也,赵孟及子晳盟以齐言。庚辰,子木至自陈。陈孔奂、蔡公孙归生至。曹、许之大夫皆至。以藩为军,晋、楚各处其偏。伯夙谓赵孟曰:“楚氛甚恶,惧难。”赵孟曰:“吾左还入于宋,若我何?”
辛巳,将盟于宋西门之外,楚人衷甲。伯州犁曰:“合诸侯之师,以为不信,无乃不可乎?夫诸侯望信于楚,是以来服。若不信,是弃其所以服诸侯也。”固请释甲。子木曰:“晋、楚无信久矣,事利而已。苟得志焉,焉用有信?”大宰退,告人曰:“令尹将死矣,不及三年。求逞志而弃信,志将逞乎?志以发言,言以出信,信以立志,参以定之。信亡,何以及三?”赵孟患楚衷甲,以告叔向。叔向曰:“何害也。匹夫一为不信,犹不可,单毙其死。若合诸侯之卿,以为不信,必不捷矣。食言者不病,非子之患也。夫以信召人,而以僭济之,必莫之与也,安能害我?且吾因宋以守病,则夫能致死。与宋致死,虽倍楚可也。子何惧焉?又不及是。曰‘弭兵’以召诸侯,而称兵以害我,吾庸多矣,非所患也。”
季武子使谓叔孙以公命,曰:“视邾、滕。”既而齐人请邾,宋人请滕,皆不与盟。叔孙曰:“邾、滕,人之私也。我列国也,何故视之?宋、卫,吾匹也。”乃盟。故不书其族,言违命也。
晋、楚争先。晋人曰:“晋固为诸侯盟主,未有先晋者也。”楚人曰:“子言晋、楚匹也,若晋常先,是楚弱也。且晋、楚狎主诸侯之盟也久矣!岂专在晋?”叔向谓赵孟曰:“诸侯归晋之德只,非归其尸盟也。子务德,无争先!且诸侯盟,小国固必有尸盟者。楚为晋细,不亦可乎?”乃先楚人。书先晋,晋有信也。
壬午,宋公兼享晋、楚之大夫,赵孟为客。子木与之言,弗能对。使叔向侍言焉,子木亦不能对也。乙酉,宋公及诸侯之大夫盟于蒙门之外。子木问于赵孟曰:“范武子之德何如?”对曰:“夫子之家事治,言于晋国无隐情。其祝史陈信于鬼神,无愧辞。”子木归,以语王。王曰:“尚矣哉!能歆神人,宜其光辅五君以为盟主也。”子木又语王曰:“宜晋之伯也!有叔向以佐其卿,楚无以当之,不可与争。”晋荀盈遂如楚涖盟。
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从。赵孟曰:“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武亦以观七子之志。”子展赋《草虫》,赵孟曰:“善哉!民之主也。抑武也不足以当之。”伯有赋《鹑之贲贲》,赵孟曰:“床笫之言不逾阈,况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闻也。”子西赋《黍苗》之四章,赵孟曰:“寡君在,武何能焉!”子产赋《隰桑》,赵孟曰:“武请受其卒章。”子大叔赋《野有蔓草》,赵孟曰:“吾子之惠也。”印段赋《蟋蟀》,赵孟曰:“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公孙段赋《桑扈》,赵孟曰:“匪交匪敖,福将焉往?若保是言也,欲辞福禄得乎?”卒享。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将为戮矣!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而公怨之,以为宾荣,其能久乎?幸而后亡。”叔向曰:“然。已侈!所谓不及五稔者,夫子之谓矣。”文子曰:“其馀皆数世之主也。子展其后亡者也,在上不忘降。印氏其次也,乐而不荒。乐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后亡,不亦可乎?”
宋左师请赏,曰:“请免死之邑。”公与之邑六十。以示子罕,子罕曰:“凡诸侯小国,晋、楚所以兵威之。畏而后上下慈和,慈和而后能安靖其国家,以事大国,所以存也。无威则骄,骄则乱生,乱生必灭,所以亡也。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圣人以兴,乱人以废,废兴存亡昏明之术,皆兵之由也。而子求去之,不亦诬乎?以诬道蔽诸侯,罪莫大焉。纵无大讨,而又求赏,无厌之甚也!”削而投之。左师辞邑。向氏欲攻司城,左师曰:“我将亡,夫子存我,德莫大焉,又可攻乎?”君子曰:“‘彼己之子,邦之司直。’乐喜之谓乎?‘何以恤我,我其收之。’向戌之谓乎?”
齐崔杼生成及彊而寡。娶东郭偃,生明。东郭姜以孤入,曰棠無咎,与东郭偃相崔氏。崔成有病而废之,而立明。成请老于崔,崔子许之。偃与無咎弗予,曰:“崔,宗邑也,必在宗主。”成与彊怒,将杀之。告庆封曰:“夫子之身亦子所知也,唯無咎与偃是从,父兄莫得进矣。大恐害夫子,敢以告。”庆封曰:“子姑退,吾图之。”告卢蒲嫳。卢蒲嫳曰:“彼,君之仇也。天或者将弃彼矣。彼实家乱,子何病焉?崔之薄,庆之厚也。”他日又告。庆封曰:“苟利夫子,必去之!难,吾助女。”
九月庚辰,崔成、崔彊杀东郭偃、棠無咎于崔氏之朝。崔子怒而出,其众皆逃,求人使驾,不得。使圉人驾,寺人御而出。且曰:“崔氏有福,止余犹可。”遂见庆封。庆封曰:“崔、庆一也。是何敢然?请为子讨之。”使卢蒲嫳帅甲以攻崔氏。崔氏堞其宫而守之,弗克。使国人助之,遂灭崔氏,杀成与彊,而尽俘其家。其妻缢。嫳复命于崔子,且御而归之。至,则无归矣,乃缢。崔明夜辟诸大墓。辛巳,崔明来奔,庆封当国。
楚薳罢如晋涖盟,晋侯享之。将出,赋《既醉》。叔向曰:“薳氏之有后于楚国也,宜哉!承君命,不忘敏。子荡将知政矣。敏以事君,必能养民。政其焉往?”
崔氏之乱,申鲜虞来奔,仆赁于野,以丧庄公。冬,楚人召之,遂如楚为右尹。
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辰在申,司历过也,再失闰矣。
【经】
二十有七年春,齐侯使庆封来聘。
夏,叔孙豹会晋赵武、楚屈建、蔡公孙归生、卫石恶、陈孔奂、郑良霄、许人、曹人于宋。
卫杀其大夫甯喜。
卫侯之弟鱄出奔晋。
秋七月辛巳,豹及诸侯之大夫盟于宋。
冬十有二月乙卯朔,日有食之。
【传】
二十七年春,胥梁带使诸丧邑者具车徒以受地,必周。使乌馀具车徒以受封,乌馀以其众出。使诸侯伪效乌馀之封者,而遂执之,尽获之。皆取其邑而归诸侯,诸侯是以睦于晋。
齐庆封来聘,其车美。孟孙谓叔孙曰:“庆季之车,不亦美乎?”叔孙曰:“豹闻之: ‘服美不称,必以恶终。’美车何为?”叔孙与庆封食,不敬。为赋《相鼠》,亦不知也。
卫甯喜专,公患之。公孙免馀请杀之。公曰:“微甯子,不及此,吾与之言矣。事未可知,祇成恶名,止也。”对曰:“臣杀之,君勿与知。”乃与公孙无地、公孙臣谋,使攻甯氏。弗克,皆死。公曰:“臣也无罪,父子死余矣。”夏,免馀复攻甯氏,杀甯喜及右宰穀,尸诸朝。石恶将会宋之盟,受命而出。衣其尸,枕之股而哭之。欲敛以亡,惧不免,且曰:“受命矣。”乃行。
子鲜曰:“逐我者出,纳我者死,赏罚无章,何以沮劝?君失其信,而国无刑,不亦难乎!且 [插图]实使之。”遂出奔晋。公使止之,不可。及河,又使止之。止使者而盟于河。托于木门,不乡卫国而坐。木门大夫劝之仕。不可。曰:“仕而废其事,罪也。从之,昭吾所以出也。将谁愬乎?吾不可以立于人之朝矣。”终身不仕。公丧之,如税服,终身。
公与免馀邑六十,辞曰:“唯卿备百邑,臣六十矣,下有上禄,乱也。臣弗敢闻。且甯子唯多邑,故死。臣惧死之速及也。”公固与之,受其半。以为少师。公使为卿,辞曰:“大叔仪不贰,能赞大事。君其命之!”乃使文子为卿。
宋向戌善于赵文子,又善于令尹子木,欲弭诸侯之兵以为名。如晋,告赵孟。赵孟谋于诸大夫。韩宣子曰:“兵,民之残也,财用之蠹,小国之大菑也。将或弭之,虽曰不可,必将许之。弗许,楚将许之,以召诸侯,则我失为盟主矣。”晋人许之。如楚,楚亦许之。如齐,齐人难之。陈文子曰:“晋、楚许之,我焉得已。且人曰‘弭兵’,而我弗许,则固携吾民矣!将焉用之?”齐人许之。告于秦,秦亦许之。皆告于小国,为会于宋。
五月甲辰,晋赵武至于宋。丙午,郑良霄至。六月丁未朔,宋人享赵文子,叔向为介。司马置折俎,礼也。仲尼使举是礼也,以为多文辞。戊申,叔孙豹、齐庆封、陈须无、卫石恶至。甲寅,晋荀盈从赵武至。丙辰,邾悼公至。壬戌,楚公子黑肱先至,成言于晋。丁卯,宋向戌如陈,从子木成言于楚。戊辰,滕成公至。子木谓向戌:“请晋、楚之从,交相见也。”庚午,向戌复于赵孟。赵孟曰:“晋、楚、齐、秦,匹也。晋之不能于齐,犹楚之不能于秦也。楚君若能使秦君辱于敝邑,寡君敢不固请于齐。”壬申,左师复言于子木。子木使驲谒诸王。王曰:“释齐、秦,他国请相见也。”秋七月戊寅,左师至。是夜也,赵孟及子晳盟以齐言。庚辰,子木至自陈。陈孔奂、蔡公孙归生至。曹、许之大夫皆至。以藩为军,晋、楚各处其偏。伯夙谓赵孟曰:“楚氛甚恶,惧难。”赵孟曰:“吾左还入于宋,若我何?”
辛巳,将盟于宋西门之外,楚人衷甲。伯州犁曰:“合诸侯之师,以为不信,无乃不可乎?夫诸侯望信于楚,是以来服。若不信,是弃其所以服诸侯也。”固请释甲。子木曰:“晋、楚无信久矣,事利而已。苟得志焉,焉用有信?”大宰退,告人曰:“令尹将死矣,不及三年。求逞志而弃信,志将逞乎?志以发言,言以出信,信以立志,参以定之。信亡,何以及三?”赵孟患楚衷甲,以告叔向。叔向曰:“何害也。匹夫一为不信,犹不可,单毙其死。若合诸侯之卿,以为不信,必不捷矣。食言者不病,非子之患也。夫以信召人,而以僭济之,必莫之与也,安能害我?且吾因宋以守病,则夫能致死。与宋致死,虽倍楚可也。子何惧焉?又不及是。曰‘弭兵’以召诸侯,而称兵以害我,吾庸多矣,非所患也。”
季武子使谓叔孙以公命,曰:“视邾、滕。”既而齐人请邾,宋人请滕,皆不与盟。叔孙曰:“邾、滕,人之私也。我列国也,何故视之?宋、卫,吾匹也。”乃盟。故不书其族,言违命也。
晋、楚争先。晋人曰:“晋固为诸侯盟主,未有先晋者也。”楚人曰:“子言晋、楚匹也,若晋常先,是楚弱也。且晋、楚狎主诸侯之盟也久矣!岂专在晋?”叔向谓赵孟曰:“诸侯归晋之德只,非归其尸盟也。子务德,无争先!且诸侯盟,小国固必有尸盟者。楚为晋细,不亦可乎?”乃先楚人。书先晋,晋有信也。
壬午,宋公兼享晋、楚之大夫,赵孟为客。子木与之言,弗能对。使叔向侍言焉,子木亦不能对也。乙酉,宋公及诸侯之大夫盟于蒙门之外。子木问于赵孟曰:“范武子之德何如?”对曰:“夫子之家事治,言于晋国无隐情。其祝史陈信于鬼神,无愧辞。”子木归,以语王。王曰:“尚矣哉!能歆神人,宜其光辅五君以为盟主也。”子木又语王曰:“宜晋之伯也!有叔向以佐其卿,楚无以当之,不可与争。”晋荀盈遂如楚涖盟。
郑伯享赵孟于垂陇,子展、伯有、子西、子产、子大叔、二子石从。赵孟曰:“七子从君,以宠武也。请皆赋以卒君贶,武亦以观七子之志。”子展赋《草虫》,赵孟曰:“善哉!民之主也。抑武也不足以当之。”伯有赋《鹑之贲贲》,赵孟曰:“床笫之言不逾阈,况在野乎?非使人之所得闻也。”子西赋《黍苗》之四章,赵孟曰:“寡君在,武何能焉!”子产赋《隰桑》,赵孟曰:“武请受其卒章。”子大叔赋《野有蔓草》,赵孟曰:“吾子之惠也。”印段赋《蟋蟀》,赵孟曰:“善哉!保家之主也。吾有望矣。”公孙段赋《桑扈》,赵孟曰:“匪交匪敖,福将焉往?若保是言也,欲辞福禄得乎?”卒享。文子告叔向曰:“伯有将为戮矣!诗以言志,志诬其上,而公怨之,以为宾荣,其能久乎?幸而后亡。”叔向曰:“然。已侈!所谓不及五稔者,夫子之谓矣。”文子曰:“其馀皆数世之主也。子展其后亡者也,在上不忘降。印氏其次也,乐而不荒。乐以安民,不淫以使之,后亡,不亦可乎?”
宋左师请赏,曰:“请免死之邑。”公与之邑六十。以示子罕,子罕曰:“凡诸侯小国,晋、楚所以兵威之。畏而后上下慈和,慈和而后能安靖其国家,以事大国,所以存也。无威则骄,骄则乱生,乱生必灭,所以亡也。天生五材,民并用之,废一不可,谁能去兵。兵之设久矣,所以威不轨而昭文德也。圣人以兴,乱人以废,废兴存亡昏明之术,皆兵之由也。而子求去之,不亦诬乎?以诬道蔽诸侯,罪莫大焉。纵无大讨,而又求赏,无厌之甚也!”削而投之。左师辞邑。向氏欲攻司城,左师曰:“我将亡,夫子存我,德莫大焉,又可攻乎?”君子曰:“‘彼己之子,邦之司直。’乐喜之谓乎?‘何以恤我,我其收之。’向戌之谓乎?”
齐崔杼生成及彊而寡。娶东郭偃,生明。东郭姜以孤入,曰棠無咎,与东郭偃相崔氏。崔成有病而废之,而立明。成请老于崔,崔子许之。偃与無咎弗予,曰:“崔,宗邑也,必在宗主。”成与彊怒,将杀之。告庆封曰:“夫子之身亦子所知也,唯無咎与偃是从,父兄莫得进矣。大恐害夫子,敢以告。”庆封曰:“子姑退,吾图之。”告卢蒲嫳。卢蒲嫳曰:“彼,君之仇也。天或者将弃彼矣。彼实家乱,子何病焉?崔之薄,庆之厚也。”他日又告。庆封曰:“苟利夫子,必去之!难,吾助女。”
九月庚辰,崔成、崔彊杀东郭偃、棠無咎于崔氏之朝。崔子怒而出,其众皆逃,求人使驾,不得。使圉人驾,寺人御而出。且曰:“崔氏有福,止余犹可。”遂见庆封。庆封曰:“崔、庆一也。是何敢然?请为子讨之。”使卢蒲嫳帅甲以攻崔氏。崔氏堞其宫而守之,弗克。使国人助之,遂灭崔氏,杀成与彊,而尽俘其家。其妻缢。嫳复命于崔子,且御而归之。至,则无归矣,乃缢。崔明夜辟诸大墓。辛巳,崔明来奔,庆封当国。
楚薳罢如晋涖盟,晋侯享之。将出,赋《既醉》。叔向曰:“薳氏之有后于楚国也,宜哉!承君命,不忘敏。子荡将知政矣。敏以事君,必能养民。政其焉往?”
崔氏之乱,申鲜虞来奔,仆赁于野,以丧庄公。冬,楚人召之,遂如楚为右尹。
十一月乙亥朔,日有食之。辰在申,司历过也,再失闰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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